人權教育之「融入」或「外加」?淺論「議題團」的方向與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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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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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27, 2010, 2:07:52 AM5/2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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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教育之「融入」或「外加」?淺論「議題團」的方向與策略

 

作者/台師大公領系副教授 林佳範

 

    很高興針對人權教育「融入」或「外加」,已引起大家的討論,感謝你們熱心的參與,並分享自己的經驗,讓這塊田地更豐富。這個爭議,當然是導因於九年一貫課程中所謂「議題融入」課程。我國首次在課程中,納入人權教育,但在沒有固定時數和教材下,國中小的校園,應該如何進行?且在尊重校本位和教師的課程和教學的自主權的前提下,「議題」和「領域」的輔導團,在作為上勢必有所不同,茲從幾個角度,抒論如下:

首先,從整體的角度而言,人權教育之推動,必須注意:

 

第一、人權本身即是教育專業素養的一部分,不論教師是在課程教學、班級經營、輔導管教的面向,都有可能「融入」人權教育。在實際的人際互動或紛爭的解決,都可以「言教」、「身教」或「境教」之方式實踐。學務中心學校,推動友善校園環境的建立,而輔導團關注在課程與教學上的進行,自可以兼容並蓄。

第二、就課程內容而言,社會領域的課程,即「內含」有人權教育,其中一個主題軸「權力、規則與人權」,更是直接有關。其他的領域,亦可找到直接或間接的關連性。每個領域,可以融入的程度,都不盡相同。

第三、在尊重校本位與教師的教學自主權的前提下,可以選擇「外加」或「融入」之方式,來推動人權教育。若學校願意,當然可以訂為校本課程來推動。甚至,老師若願意,亦可找出時間,以較系統化與完整的課程(如「人權教育ABC」或「民主基礎系列教材」等等),來進行人權教育。最少,依照課綱的規定,學校或教師仍必需以「融入」的方式,來推動人權教育。

第四、所謂「融入」課程,並非「外加」。人權教育的「融入」,係幫助領域課程的老師,「加深」與「加廣」其課程內容。其目的並非在於「插入」人權教育,蓋其仍以領域課程的內容為主,希望老師能在相同的課程內容中,進一步地帶出人權角度的探討與學習。

 

再者,從議題團與領域團之挑戰不同,實施策略也不同:

 

第一、老師對於「人權」或「人權教育」之認知與意識,仍待加強,不若領域的「學科」知識,一般在師培階段已有學習。

 

第二、議題團必需進行跨領域的輔導,不是針對特定領域的老師,而係針對所有領域之老師。

 

第三、沒有特定的授課時數,亦無特定之教材,必需採「融入」之方式。

 

第四、輔導之重點,應該在於先建立老師的人權認知與意識,可以老師討論如何融入或建議其融入,但應尊重老師的課程自主,而非發展一套課程,要求其融入,此則為「外加」。課程融入,仍以領域課程為主,「融入」人權教育,係「加深」與「加廣」其課程。

 

因此,從人權教育輔導團運作之重點在於:

 

第一、協助教師充實人權素養。以系統化與完整概念介紹的教材,如「人權教育ABC」、「民主基礎系列教材」等等,幫助教師建立清楚的人權觀念。

 

第二、協助教師發現人權教育在領域課程中之「融入點」。(課綱即提供許多融入點,可供參考)在介紹完特定的人權觀念之後,可以工作坊的方式(不同領域來分組),幫助老師,自我省思在哪些自己的課程中,可以藉人權的觀點,來深化其課程。

 

第三、協助教師發展人權教育在領域課程中之「融入模式」。當然,當老師能發現自己課程的「融入點」,進而可以進一步協助其發展實際進行之教學策略。當然以人權教育而言,會偏好互動式、參與式、經驗式教學策略。

 

第四、以上的輔導團運作,得以跨領域之方式,不限特定領域之老師,來進行研習活動。當然,以輔導團團員自己的專長,亦可逐步地以不同領域老師為對象,來規劃研習的課程,以深化領域的「融入」課程之能力。

 

最後,回應幾個輔導團運作常見之疑問:

1.      受限於領域授課時數,外加課程實施困難
融入課程,不是「外加」。

融入課程,必需先老師「心動」才可能「行動」。
先建立老師的「人權」觀點,才可能有課程融入。
議題團的重點,先建立老師的人權認知與意識,且尊重老師的融入時間與方式(很難強求,也不應強求)。

例如、輔導團與國語文老師進行隱私權的研習,後續探討隱私權與其課程與教學的關連性(由語老師自行提出)。

 

2.      學校對口單位不明確,造成連繫推動困難

行政的對口,應該是教務處。輔導的對象,所有領域的老師,可以分階段實施。

透過研習的參與名單和表現(可以建立人才資料庫),逐步掌握(建立)各校的「種子教師」(主動發email,提供人權教育訊息),有系統地針對縣內所有教師,建立人權認知與意識。

 

3.如何檢視學校是否落實人權議題融入課程教學

學校:有無在課程計畫中提到人權教育、辦理人權教育的課程與教學之研習
教師:有無人權觀點的覺察與行動或教學(新竹縣國小團為例:體健課程,提醒班級的隊伍與弱勢學生的學習權)。

 

4.輔導團功能、定位?

協助學校與教師落實人權教育於學校的課程與教學。

 

5.人權教育vs.人權法治?友善校園?

「中心學校」透過「學務」落實人權教育。

「輔導團」透過「教務」落實人權教育。

在建立教師的人權認知與觀念,可以資源共享,但輔導團必需進一步地協助落實於課程與教學。


6.
以中央團觀點,希望輔導團協助各校達成何種目標?

1在學校的課程計畫列入人權教育。

2 針對不同領域之老師規劃人權教育之研習。

3  建立人權教育之對口教師,並規劃校內人權教育之網頁。

4  規劃人權教育之教學活動(例如、每年1210日世界人權日之活動、反歧視、反霸凌等教學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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