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
- 楼兰: 从《天安门》到《八九点钟的太阳》——卡玛的中国情结
https://groups.google.com/group/lihlii/browse_frm/thread/accf0464651b728e/
- 王容芬:卡玛和她的网站
https://groups.google.com/group/lihlii/browse_frm/thread/536ecc7fac0b8cb1/
- 李南央: 为卡玛辩诬、对历史尽责——我看王容芬的《卡玛和她的网站》一文
https://groups.google.com/group/lihlii/browse_frm/thread/eaf673f8880bb09f/
http://www.duping.net/XHC/show.php?bbs=11&post=1021601
作者: 小胆刁民 戏评李南央为什么不签名捍卫王容芬的学术自由? 2009-11-28 03:09:16 [点击:111]
戏评李南央为什么不签名捍卫王容芬的学术自由?
李南央老人“年龄渐大,每天过眼的东西不少,记下的却不多。王容芬刊登在2008年2月香港《开放》杂志上的那篇《卡玛和她的网站》是例外之一,只缘文章
所述实在太过离谱。我曾向《开放》的总编金钟求惑,他发来了王确认她文章所言属实的答复,更是让我吃惊:书写历史竟然如此地随心所欲!……作为文革的亲历
者,我有义务留下一份可以让后人与王文比对的资料,供他们辩别真伪”这是博讯首发的李南央老人〈
为卡玛辩诬、对历史尽责——我看王容芬的《卡玛和她的网站》〉 一文的开场白。
无论是王容芬,《开放》杂志还是多维(也包括在长弓摄制组)
,作为学者和刊物,核实原始资料这是起码的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未经认真核实而采用这绝对不是一个学者和刊物应有的职业道德和学术态度,特别是事发后,找
借口逃避责任,更是应该受到谴责。
问题是,面对李南央老人的责难,如果我们不去批评王容芬的学术态度,而是发起签名捍卫王容芬的言论自由,学术自由是不是非常荒唐可笑呢?
中国人的老祖宗早就有言在先:己所不欲,勿施于身。老祖宗也许早已估计到自己的不肖子孙会干些己所不欲,却施于身的勾当。
在长弓摄制组发起的捍卫长弓摄制组学术自由的签名名单中赫然写着李南央老人的大名。
当那么多89民运亲历者质疑卡玛的《天安门》时,李南央老人为什么没有“作为89民运(文革)的亲历者,我有义务留下一份可以让后人与长弓摄制组(王)文
比对的资料,供他们辩别真伪?”为什么不“为柴玲辩诬、对历史尽责”呢 ?反而,签名捍卫长弓的学术自由呢(实际是败坏柴玲公司的自由)?
我原以为只有柴玲需要“辩诬、对历史尽责”,原来卡玛也需要“辩诬、对历史尽责”;
我原以为只有中国人需要“辩诬、对历史尽责”,原来美国鬼子也需要“辩诬、对历史尽责”;
我原以为只有封丛德需要“辩诬、对历史尽责”,原来李南央老人也需要“辩诬、对历史尽责”!
只是我不明白李南央老人为什么只签名捍卫长弓摄制组的学术自由,为什么不签名捍卫王容芬的学术自由呢?
莫非又是因为年龄渐大的缘故么?
最后编辑时间: 2009-11-28 08:3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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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没有人试图用官司拖垮王容芬,让她破产。 贝苏尼 [0 b] 2009-11-28 04:00:41 [点击: 25] (1021607)
纳税人的钱养着的主儿,好意思说破产? 王容芬 [32 b] 2009-11-28 04:11:05 [点击: 160] (1021611)
不对呀。无业您老拿什么钱纳的税呢? 高智勇 [0 b] 2009-11-28 16:09:20 [点击: 13] (1021826)
“无产无业”中的“业”应指“家业”,非“职业”。 赛昆 [0 b] 2009-11-29 05:55:34 [点击: 8] (1022004)
对不起,我要捍卫卡玛的言论自由。柴玲仗着财大气粗, 贝苏尼 [66 b] 2009-11-28 04:12:03 [点击: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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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捍卫贝苏尼 加人 [0 b] 2009-11-29 07:25:32 [点击: 9] (1022024)
打官司捍卫名誉正是言论自由的精要 老格 [64 b] 2009-11-28 08:06:22 [点击: 30] (1021645)
柴玲打官司早就已经不是为了捍卫名誉 张鹤慈 [492 b] 2009-11-28 13:18:41 [点击: 31] (1021717)
既然如此,你就更不應該譴責魯迅了. 原心 [0 b] 2009-11-28 06:17:51 [点击: 15] (1021627)
鲁迅也确实没什么多谴责头, 贝苏尼 [64 b] 2009-11-28 06:57:25 [点击: 25] (1021634)
真正一葉障目的,是卡瑪這種歌頌暴力土改,參加紅衛兵迫害別人 原心 [17 b] 2009-11-28 07:28:45 [点击: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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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攻击她们,不如说自己想说的话。 贝苏尼 [142 b] 2009-11-28 07:37:46 [点击: 30] (1021642)
我建議文革的受害人,將卡瑪列入起訴對象.這不是攻擊,而是復仇. 原心 [71 b] 2009-11-28 07:43:59 [点击: 21]
(1021643)
您既然觉得卡玛如此十恶不赦,去美国把她抓捕归案呀。 贝苏尼 [28 b] 2009-11-28 10:57:30 [点击: 16]
(1021685)
两码事。 贝苏尼 [299 b] 2009-11-28 08:35:57 [点击: 27] (1021654)
柴玲只有捍衛自己權利的法律,卡瑪卻擁有損害別人的自由 原心 [95 b] 2009-11-28 08:43:34 [点击: 19]
(1021658)
正相反,现在是柴玲在侵犯卡玛的权利。 贝苏尼 [198 b] 2009-11-28 09:44:12 [点击: 22] (1021662)
那你應該支持卡瑪去告柴玲啊,不能反法律之道而行之嘛. 原心 [42 b] 2009-11-28 10:03:28 [点击: 12]
(1021669)
柴玲的官司输掉,卡玛的权利就免于被侵犯了。 贝苏尼 [10 b] 2009-11-28 10:15:11 [点击: 16] (1021671)
應該說卡瑪贏了官司,她的文革自由就在美國實現了. 原心 [24 b] 2009-11-28 10:20:31 [点击: 14]
(1021673)
美国没有毛泽东,没有文革,卡玛何来文革自由? 贝苏尼 [8 b] 2009-11-28 10:25:41 [点击: 12] (1021675)
沒有毛澤東,可出卡瑪澤東. 原心 [42 b] 2009-11-28 10:54:10 [点击: 14] (1021684)
柴玲输了, 法官把状纸扔回去, 不予受理 白兰 [112 b] 2009-11-28 13:42:46 [点击: 32] (1021728)
更准确地说是捍卫言论自由本身 贝苏尼 [84 b] 2009-11-28 04:36:43 [点击: 32] (1021617)
没钱打官司应号召捐钱,非阻止诉讼,最好号召杀了柴玲更好 小胆刁民 [68 b] 2009-11-28 04:25:37 [点击: 24]
(1021615)
就是,自由既然是法定的權利,那么必然有相應的義務和責任. 原心 [55 b] 2009-11-28 07:33:37 [点击: 15]
(1021640)
在德国,未经政府批准的募捐行为属诈骗罪。 王容芬 [34 b] 2009-11-28 04:15:41 [点击: 41] (1021614)
柴玲可以有许多选择: 贝苏尼 [232 b] 2009-11-28 04:33:00 [点击: 63] (1021616)
拿纳税人的钱过日子,募捐打官司。 王容芬 [32 b] 2009-11-28 04:37:24 [点击: 56] (1021618)
你已经说了, 贝苏尼 [46 b] 2009-11-28 05:00:26 [点击: 58] (1021621)
ZT《天安门》长弓纪录片制作组,一个典型的中式美国学术流氓 小胆刁民 [3494 b] 2009-11-28 04:10:57 [点击:
68] (1021610)
卡玛有言论自由,柴玲有打官司的权利 幻城 [58 b] 2009-11-28 05:00:48 [点击: 34] (1021622)
李南央提到的求证答复 王容芬 [20 b] 2009-11-28 03:23:40 [点击: 170] (1021603)
金钟完全错了。先弄清楚事实再辩论是非 张鹤慈 [3812 b] 2009-11-28 06:26:18 [点击: 73] (1021629)
金钟提了四点。除了“人民日报”仍有争议,更重要的其他三点涅? 赛昆 [0 b] 2009-11-28 13:57:31 [点击: 16]
(1021738)
基本事实都错了。其他不就是无的放矢了嘛。 高智勇 [0 b] 2009-11-28 15:14:21 [点击: 11] (1021788)
基本事实多了。吴法宪把一件事记错了,他的书就全是假话? 赛昆 [0 b] 2009-11-28 22:46:59 [点击: 9]
(1021974)
金钟先生写的东西还是很有说服力,很有职业水准的。 幻城 [0 b] 2009-11-28 04:06:20 [点击: 19] (1021609)
建议把金钟先生的信提导 王容芬 [0 b] 2009-11-28 04:14:24 [点击: 23] (1021613)
作者: 王容芬 纳税人的钱养着的主儿,好意思说破产? 2009-11-28
04:11:05 [点击:161]
鄙人是完粮纳税小市民,无产无业。
作者: 贝苏尼 对不起,我要捍卫卡玛的言论自由。柴玲仗着财大气粗, 2009-11-28 04:12:03 [点击:76]
试图用官司拖垮卡玛公司的做法十分恶劣,希望老虎不要跟柴玲同流合污。
最后编辑时间: 2009-11-28 04:14:03
作者: 老格 打官司捍卫名誉正是言论自由的精要 2009-11-28 08:06:22 [点击:31]
国内那些财大气粗的还不敢跟那个宋烂嘴打官司呢
因为国内无言论自由
作者: 张鹤慈 柴玲打官司早就已经不是为了捍卫名誉 2009-11-28 13:18:41 [点击:32]
【打官司捍卫名誉正是言论自由的精要】
如果柴玲告卡玛已经不是告损害名誉,诽谤,我支持你的说法。
但现在法院认为诽谤,损害名誉不受理,而改为用商标侵权。
所以,你的辩护不成立
【王力雄在《神化天安门运动是我们的心魔》一文中说:“今日有了钱的柴玲,开始着手打击破坏了她神化形象的长弓,这才显示出真正问题。……但是当损害名誉
告不成,还要用商标侵权的诉讼耗尽长弓的有限资财使之垮掉,就透露出整人和报复的用意。这不得不让人怀疑,能用金钱扼杀言论自由的人,一旦掌握了权力,会
不会用权力去做同样的事】
作者: 贝苏尼 鲁迅也确实没什么多谴责头, 2009-11-28 06:57:25 [点击:26]
只求不让鲁迅一叶障目,睁眼看看他的同时代人,听听当时的百家争鸣。
最后编辑时间: 2009-11-28 07:08:02
作者: 原心 真正一葉障目的,是卡瑪這種歌頌暴力土改,參加紅衛兵迫害別人 2009-11-28 07:28:45 [点击:17]
的人所宣傳的東西.
作者: 贝苏尼 与其攻击她们,不如说自己想说的话。 2009-11-28 07:37:46 [点击:31]
例如张戎的“毛传”就起到了“皇帝其实什么也没有穿”的作用,韩丁们编写的红色中国神话即便没有彻底崩坍也垮掉大半,促使人们重新审视已往得知的一切。
作者: 原心 我建議文革的受害人,將卡瑪列入起訴對象.這不是攻擊,而是復仇. 2009-11-28 07:43:59 [点击:22]
不能做了壞事,害過別人,然后就編造一些"保護自由權利"的理由來逃避法律責任.
作者: 贝苏尼 您既然觉得卡玛如此十恶不赦,去美国把她抓捕归案呀。 2009-11-28 10:57:30 [点击:17]
全球暖化影响下坐飞机也不冷。
作者: 贝苏尼 两码事。 2009-11-28 08:35:57 [点击:28]
将卡玛列入起诉对象需要更多她本人在文革中责任的证据。至少我,看了《八九点钟的太阳》没有得到“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就是好,就是好,就是好来就是好”的
印象。
在柴玲vs.卡玛的案子里,我坚定地站在卡玛一边,捍卫的不仅是卡玛的言论自由权,而且是言论自由本身。柴玲在美国白住了20年,学会了兴讼,没学会言论
自由。
作者: 原心 柴玲只有捍衛自己權利的法律,卡瑪卻擁有損害別人的自由 2009-11-28 08:43:34 [点击:20]
享有自由權利,就必須承擔責任義務,不能挑肥揀瘦,只想有損害別人的自由,卻不想承擔被人告上法庭的責任.
作者: 贝苏尼 正相反,现在是柴玲在侵犯卡玛的权利。 2009-11-28 09:44:12 [点击:23]
对卡玛的《天安门》如何评价,观众可以见仁见智,但无论如何不能说,影片是针对柴玲个人的。而柴玲的官司,完全是直接针对卡玛及其公司,以摧毁该公司,以
及影片的放映权为目的。柴玲无权垄断对八九运动的解释权。
最后编辑时间: 2009-11-28 09:52:50
作者: 原心 那你應該支持卡瑪去告柴玲啊,不能反法律之道而行之嘛. 2009-11-28 10:03:28 [点击:13]
只許自由地損害別人,
那是中國文革才有的事.
作者: 贝苏尼 柴玲的官司输掉,卡玛的权利就免于被侵犯了。 2009-11-28 10:15:11 [点击:17]
何必兴讼?
作者: 原心 應該說卡瑪贏了官司,她的文革自由就在美國實現了. 2009-11-28 10:20:31 [点击:15]
受損害的,則是柴玲的權利.
作者: 贝苏尼 美国没有毛泽东,没有文革,卡玛何来文革自由? 2009-11-28 10:25:41 [点击:13]
沾不上。
作者: 原心 沒有毛澤東,可出卡瑪澤東. 2009-11-28 10:54:10 [点击:15]
有做紅太陽的理想,就有成為紅太陽的可能.
作者: 白兰 柴玲输了, 法官把状纸扔回去, 不予受理 2009-11-28 13:42:46 [点击:33]
卡玛和卡玛家族的问题和柴玲恶意诉讼是两件不同的事情. 柴自己胡言乱语, 自己还要把自己的丑事翻出来闹, 只能说她太愚蠢
最后编辑时间: 2009-11-28 13:44:13
作者: 贝苏尼 更准确地说是捍卫言论自由本身 2009-11-28 04:36:43 [点击:33]
谴责这种“堤内损失堤外补”的侵害他人行为。楼上标题有“卡玛”,跟着说了,其实不准确。
作者: 小胆刁民 没钱打官司应号召捐钱,非阻止诉讼,最好号召杀了柴玲更好 2009-11-28 04:25:37 [点击:25]
诉讼是人类文明的手段,言论自由需要法律保护,不是借口言论自由逃避诉讼
最后编辑时间: 2009-11-28 04:29:17
作者: 原心 就是,自由既然是法定的權利,那么必然有相應的義務和責任. 2009-11-28 07:33:37 [点击:16]
別以為借口"言論自由"就可以像文革那樣為所欲為地損害他人.
作者: 王容芬 在德国,未经政府批准的募捐行为属诈骗罪。 2009-11-28 04:15:41 [点击:42]
不知道大陆法国家是不是都这样规定。
最后编辑时间: 2009-11-28 04:23:28
作者: 贝苏尼 柴玲可以有许多选择: 2009-11-28 04:33:00 [点击:64]
拍电影写书讲述自己的故事,写文章批评卡玛的电影……所有这些正当行使言论自由权的做法她都不做,唯独想出个打官司的主意。不支持。
记得柴玲对《长弓》的指控是后者的网站上提供了《尖刀班》的链接,“未经政府批准的募捐行为”从哪里冒出来的?
作者: 王容芬 拿纳税人的钱过日子,募捐打官司。 2009-11-28 04:37:24 [点击:57]
原来你只舍得个网名,舍不得银子。
作者: 贝苏尼 你已经说了, 2009-11-28 05:00:26 [点击:59]
未经政府批准的募捐是诈骗罪,还让我捐银子???
http://www.duping.net/XHC/show.php?bbs=11&post=1021610
作者: 小胆刁民 ZT《天安门》长弓纪录片制作组,一个典型的中式美国学术流氓 2009-11-28 04:10:57 [点击:69]
《天安门》长弓纪录片制作组,一个典型的中式美国学术流氓
______评长弓纪录片制作组的呼吁书
(尹进)
什么人写呼吁书,中国冤民写呼吁书
丁子霖写呼吁书,三鹿奶粉受害人写呼吁书,法轮功受迫害写呼吁书,像我这样的生活在自由世界却被台湾政府剥夺诉讼权利的中国难民写呼吁书,因为中国法院拒
绝受理64受迫害案件,法轮功受迫害案件,三鹿奶粉受害案件,台湾政府不许我入境,检察官,法官明目张胆违反法律程序制造伪证.所以我们要写呼吁书,目的
是要得到法律的公正审判.
《天安门》长弓纪录片制作组有绝对公正和柴玲一样的诉讼权利,从《天安门》长弓纪录片制作组的呼吁书中我们可以看到:
"对于“损害名誉”的起诉,法院决定不予受理。对“商标侵权”的指控,法院认为:虽然由于两家公司业务不同,尖子班胜诉的可能性极小,但仍决定给予尖子班
一次为其指控提供证据的机会。"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法庭并没有对柴玲网开一面.作为一个有教养的懂法的人人现在应该做的是等待法庭的宣判,那么,《天安门》长弓纪录片制作组要呼吁什么?
柴玲收买法官么?
美国法官像台湾法官一样公开作弊么?
美国法律不公平么?
柴玲让政府官员给法官施压了么?
柴玲利用媒体给法官施压了么?
没有!
柴玲堂堂正正遵守诉讼程序,在法官驳回诽谤诉讼声请后,柴玲没有像我把台湾七个地方检察长告上法庭.
那么,《天安门》长弓纪录片制作组要呼吁什么?
"然而这场官司目前依然在继续,已经给我们带来巨大的财务损耗,以至威胁到我们这个机构的生存。"
如果理由是这个,《天安门》长弓纪录片制作组他们应该呼吁为他们捐款,但是我们看到的是:
"你的签名只意味着,当一个商业公司企图凭借金钱与权势来压制争论、删除历史资料时,它的这种行为将在学术界以及公众中引起关注。"
这就是《天安门》长弓纪录片制作组呼吁签名的目的!
柴玲有钱,这大概没错,柴玲有权势么?这话如果是在中国说,说的是江泽民的儿子,这话或许还能成立,但是这里是美利坚合众国!显然这是一句子虚乌有的谎
言.那么,柴玲"凭借金钱与权势来压制争论、删除历史资料"从何谈起?
我们看到是柴玲堂堂正正遵守诉讼程序,她没有用钱收买法官,她没有让政府给法官施压,柴玲没有利用媒体给法官施压.,她所作的一切就是等待法庭的裁决,这
能叫"凭借金钱与权势来压制争论、删除历史资料"?
从《天安门》长弓纪录片制作组的呼吁书中我们可以看到,因为法官驳回诽谤诉讼声请,柴玲连吵的沸沸扬扬的那两段期待流血都没有要求删除,仅仅要求删除与她
公司有关的文字,这能叫"凭借金钱与权势来压制争论、删除历史资料么?"
从《天安门》长弓纪录片制作组的呼吁书中我们可以看到,他们痛恨柴玲有钱,所以一定要把柴玲现在经营的与诉讼毫不相关的公司牵扯进来公之于众.
所有了解中国国情的人全知道,当一个商业公司和柴玲扯到一起他还能正常的运行么?还能和中国做生意么?
这种下流的方式只有深谙中国国情的人才知道它的杀伤力,而《天安门》长弓纪录片制作组就采用这种下流的方式,这难道不是一个典型的中式美国学术流氓么?
现在我们能够清楚的知道的《天安门》长弓纪录片制作组呼吁人们签名支持的既不是言论自由也不是学术自由,而是与《天安门》,言论自由,学术自由毫不相关的
《天安门》长弓纪录片制作组败坏柴玲经营的公司的自由.如此一个心术不正的制作组何以能制作出负责任的学术作品!
无论是言论自由还是学术自由,必须有一个忠于事实忠于历史经得起检验的基本道德,然而我们看到的是《天安门》长弓纪录片制作组蛮横无理的霸道作风.作为一
个纪录片绝对需要一丝不苟忠于事实忠于历史,但是当当事人要求《天安门》长弓纪录片制作组更正把柴玲原话"期待流血"翻译成"hope",要求公布那段引
起哗然的柴玲原话中间删除的40分钟原始录音,《天安门》长弓纪录片制作组置之不理.
如果《天安门》长弓纪录片制作组没有做手脚,为什么不能坦坦荡荡公之于众?让当事人心服口服?
如果《天安门》长弓纪录片制作组没有做手脚,为什么不能坦坦荡荡等待法庭的裁决?让当事人心服口服?
我在此劝告《天安门》长弓纪录片制作组,言论自由不是自由歪曲事实,学术自由必须要对自己的学术负责,打着自由的旗号干一些下流的事情,终究是要砸牌子
的.
我在此劝告柴玲,不要被辱骂和签名所吓倒,不讨个说法就控告到底,这是民主给你的权利!
尹进
2009-06-08 stockholm
最后编辑时间: 2009-11-28 04:11:26
作者: 幻城 卡玛有言论自由,柴玲有打官司的权利 2009-11-28
05:00:48 [点击:35]
我乐见在打官司的过程中,把一些历史的过程和细节再展现出来。
作者: 王容芬 李南央提到的求证答复 2009-11-28 03:23:40
[点击:171]
应金钟先生要求删除。
最后编辑时间: 2009-11-29 02:37:23
作者: 张鹤慈 金钟完全错了。先弄清楚事实再辩论是非 2009-11-28 06:26:18 [点击:74]
先弄清楚事实再辩论是非。卡玛李南央王容芬谁的话是假的?
现在争论的焦点是王容芬说的【1966年冬天人民日报报导‘卡玛丽达.辛顿夫人率美国青年代表团到京’】
到底是否是1966年还是1971年
和‘辛顿夫人’是否正是卡玛本人。
就是下面王容芬的指控是否属实:【“人民日报曾经登过卡玛丽达和一群外国专家子女参加大串联回到北京的照片,冠以偷梁换柱的标题《卡玛丽达与辛顿夫人率美
国青年代表团到京》。”金钟告诉我:“王容芬特别说明1966年冬天人民日报报导‘卡玛丽达.辛顿夫人率美国青年代表团到京’一事的荒谬。报导中照片上的
‘辛顿夫人’正是卡玛本人,而率美国……到京,给人印象是来自美国的代表团支持文革来了。其实是卡玛带领一批外籍子女串连回到北京。说卡玛是外籍子女红卫
兵的头头,这是被当局高调宣扬的事实。”】
现在王容芬提供了金钟的信,作为辩护【①你回避了最重要的一點﹕人民日報這條消息的主角,到底是誰?你忽視了到機場迎接的「親友」已經包括了卡瑪的父母繼
母與姑夫姑媽五人,那麼,這位領隊的「卡瑪麗達<st1:PersonName w:st="on"
ProductID="辛頓">辛頓</st1:PersonName>夫人」,不是卡瑪,又是誰?難道是她老奶奶?②王容芬證實,她
是在串連期間的北京監獄裡的人民日報上看到的,配有照片,她認得出照片中的卡瑪。1971年她已另押<S
style="text-line-through: double">內蒙監獄</S>晋东南看守所,什麼消息也看不到】
这个辩护是否成立:【从封从德找来的人民日报的有关材料看,
這位這位領隊的「卡瑪麗達<st1:PersonName w:st="on"
ProductID="辛頓">辛頓</st1:PersonName>夫人」,不是卡瑪,就是她老奶奶
下面引自封从德找来的材料:
美国青年一行十七人到京
美国青年一行十七人到京
新华社二十九日讯 应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邀请,由卡麦丽达
•欣顿夫人率领的美国青年一行共十七人来我国进行友好访问,今晚
乘飞机到达北京。
美国青年代表团团长离京回国
美国青年代表团团长离京回国
新华社一九七二年八月四日讯 美国友好人士、美国青年代表团
团长卡玛丽达•欣顿夫人结束了在我国的友好访问,今天上午乘飞机
离开北京回国。
周恩来王国权等同志会见美国朋友
周恩来王国权等同志会见美国朋友
新华社十三日讯 国务院总理周恩来、对外友协负责人王国权等
今天晚上会见了美国朋友韩丁的母亲卡玛丽达•欣顿夫人、韩丁、雷
洲安、寒春、阳早、史克、卡玛、阳和平,同他们进行了亲切友好的
谈话。
参加会见的有关方面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有:章文晋、张颖、程齐
虹、林晨、邢洚、朱良、高建中、冀朝铸、沈若芸、赵风风、余祖元
、廉正保、胡凤仙等。
一个老奶奶作为美国青年代表团团长,的确有一点不合适,但王容芬指责的卡玛,1949年出生,1966年只有16,或17岁,还没有结婚,1971年也没
有结婚。这么可能被称为夫人?
她是在1971年以后去美国,上学的时候认识的她的丈夫。
而且卡玛丽达•欣顿夫人中的卡玛丽达,可以联系到王容芬指责的卡玛,而欣顿夫人确不能够联系到王容芬指责的卡玛;卡玛的丈夫高富贵(Richard
Gordon)和欣顿应该没有关系。
卡玛的英文名字是Carma Hinton ,就是说,一些有名的女人或女权主义者都没有改用丈夫的姓。
所以,金钟的结论是错误的。1971年的美国青年代表团团长卡玛丽达•欣顿夫人,就是卡玛的奶奶,而不是她本人
时间问题金钟同样错误 2009-11-28 06:22:42 [点击:0]
【她是在串連期間的北京監獄裡的人民日報上看到的,配有照片,她認得出照片中的卡瑪。1971年她已另押<S
style="text-line-through: double">內蒙監獄</S>晋东南看守所,什麼消息也看不到】
一个人的记忆不准确,很正常,
当然应该以人民日报的报道为准,而不能以王本人的说法为准,
除非她或封从德能够找到当年的报道和照片。
至于金钟的辩护【不排除人民日報報導卡瑪不止一次】同样不成立。
人民日报的确報導卡瑪不止一次。
但人民日报不可能在1966年和1971年同样报道《卡玛丽达与辛顿夫人率美国青年代表团到京》。:
看看下面的原话【“人民日报曾经登过卡玛丽达和一群外国专家子女参加大串联回到北京的照片,冠以偷梁换柱的标题《卡玛丽达与辛顿夫人率美国青年代表团到
京》。”金钟告诉我:“王容芬特别说明1966年冬天人民日报报导‘卡玛丽达.辛顿夫人率美国青年代表团到京’一事的荒谬。报导中照片上的‘辛顿夫人’正
是卡玛本人,而率美国……到京,给人印象是来自美国的代表团支持文革来了。其实是卡玛带领一批外籍子女串连回到北京。说卡玛是外籍子女红卫兵的头头,这是
被当局高调宣扬的事实。”】
金钟提了四点。除了“人民日报”仍有争议,更重要的其他三点涅? 赛昆 [0 b]
2009-11-28 13:57:31 [点击: 17] (1021738)
基本事实都错了。其他不就是无的放矢了嘛。 高智勇 [0 b] 2009-11-28 15:14:21 [点击: 11] (1021788)
基本事实多了。吴法宪把一件事记错了,他的书就全是假话? 赛昆 [0 b] 2009-11-28 22:46:59 [点击: 9]
(1021974)
金钟先生写的东西还是很有说服力,很有职业水准的。 幻城 [0 b] 2009-11-28 04:06:20 [点击: 19] (1021609)
建议把金钟先生的信提导 王容芬 [0 b] 2009-11-28 04:14:24 [点击: 23] (1021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