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精神病学鉴定对于作为嫌疑人的邓玉娇而言,是权利,更是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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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h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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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25, 2009, 4:06:45 AM5/25/09
to Salon Friends, lihlii-g
南方都市报的社论说,“曾经强烈批评警方欲将邓女送交精神鉴定的公众,不少人倒戈质问为何还不鉴定?”

这是歪曲事实。警方从来没有对邓玉娇进行精神病鉴定,而是不经任何司法手续,强制送到精神病院捆绑。公众质疑的是这一点,而不是什么“送交精神鉴定”。所 谓“邓女”这种用词,足见作者的无礼,当事人没有姓名吗?

南都社论还说:“更多的信息披露也带来了更多的理性。...他们已经懂得,司法精神病学鉴定对于作为嫌疑人的邓玉娇而言,是权利,更是保护。”

请问,何来“更多的信息披露”?我们获得的信息,是政府主动披露的吗?当局披露了“更多”的信息吗?还是不断地散布歪曲虚假的信息?

可以合理推断,社论认为,对政府“一边倒的质疑”和不信任,强烈反对警方将邓玉娇强送精神病院,是非“理性”。并认为,反对精神病鉴定是非“理性”,精神 病鉴定对于刘玉娇是有利的。这简直是弥天大谎。黑帮用精神病鉴定作为迫害手段的例子,不胜枚举。孙东东的先例尚在,落在他这种走狗奴才“精神病专假”的手 里,会有好结果吗?黑帮需要你是精神病,就可以把你鉴定成精神病;需要你不是精神病,就可以把你鉴定成不是精神病。

朱明勇律师在公开信[1]中,特别提醒经办律师注意:“不要申请精神病鉴定,理由请仔细琢磨,本案只能考虑正当防卫”。连岳是否认为,朱明勇律师也非“理 性”?“不懂得”“司法精神病学鉴定”“是权利”?违反“律师的本份”?

参考:
  1. 朱明勇: 邓玉娇案件律师应注意的问题 https://groups.google.com/group/lihlii/t/562e79b983a5ba3f
http://twitter.com/lihlii/statuses/1910549668
lihlii: 对她个人有利吗?连岳,有朝一日你被当作精神病绑送,你会体会到什么是对你有利。>@lianyue 一条博客留言:“ 证明邓玉娇有精神病,对她个人而言,的确是有利的。但从整个社会进步而言,对法治的健全发展是极为不利的。”——这种想法,恰恰不利于社会进步与法治健 全。

http://twitter.com/lianyue/statuses/1884655198
lianyue: 社论提到:与之前一边倒的质疑公权不同,更多的信息披露也带来了更多的理性。曾经强烈批评警方欲将邓女送交精神鉴定的公众,不少人倒戈质问为何还不鉴定? 显然,他们已经懂得,司法精神病学鉴定对于作为嫌疑人的邓玉娇而言,是权利,更是保护。

http://twitter.com/lihlii/statuses/1892539016
lihlii: 公正处理一切案件,必须保障新闻言论自由,建立独立的司法。目前这一切都在黑恶势力的残害中,荡然无存,谈何”回到司法“还“场域”?不是梦话,就是谎 言,其实是为虎作伥的恶棍帮凶!>@lianyue (南都社论)公正处理邓玉娇案必须回到司法场域 http://htxt.it/bjlR

http://twitter.com/lihlii/statuses/1892347560
lihlii: 连岳支持南都放狗屁。>@lianyue (南都社论)公正处理邓玉娇案必须回到司法场域 http://htxt.it/bjlR

http://twitter.com/lihlii/statuses/1888674245
lihlii: 臭骂这则谎言社论 >@chenjunen >@lianyue 推荐今日南都社论:公正处理邓玉娇案必须回到司法场域

http://twitter.com/lihlii/statuses/1885946044
lihlii: 按照常理,你说的是对的。但在中共国,你这是放屁,赞助杀人的一种手法。>@lianyue 在案件审结之前,律师应该保留所有对当事人有利的辩护空间(比如可能是精神病)。这才是律师的本份。

http://twitter.com/lihlii/statuses/1885927263
lihlii: 连岳推荐南都屁论。>@lianyue 推荐今日南都社论:公正处理邓玉娇案必须回到司法场域

http://twitter.com/lianyue/statuses/1885069492
lianyue: 《南方都市报》:最后一次,也是创伤最为严重的一次。4月下旬———在杀死邓贵大前半个月,她从浙江回来,发现男朋友电话再也打不通,她变得竭斯底里,数 次在朋友面前失声痛哭。

http://twitter.com/lianyue/statuses/1885064228
lianyue: 《南方都市报》:除了坎坷身世和不幸遭遇,爱情对于邓玉娇来说,也很残忍。这些都是邓玉娇的亲人们所不知情的: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她经历过两段无疾而终 的感情。第一次是在去年,当她发现男朋友原来是有家室的,她被欺骗后,更加抑郁。

http://twitter.com/lianyue/statuses/1885059475
lianyue: 《南方都市报》:事实上,几乎所有朋友,都察觉出了异样。唐芹说,她真的是精神出了问题。这一对好了几年的朋友,最近一个月里危机频频:邓玉娇脾气稀奇古 怪,很暴躁,谁也不搭理。

http://twitter.com/lianyue/statuses/1884665620
lianyue: 社论说:作为专业的法律人,必须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在媒体面前更应保持冷静,因为只有理性的法律思维才能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http://twitter.com/lianyue/statuses/1884655198
lianyue: 社论提到:与之前一边倒的质疑公权不同,更多的信息披露也带来了更多的理性。曾经强烈批评警方欲将邓女送交精神鉴定的公众,不少人倒戈质问为何还不鉴定? 显然,他们已经懂得,司法精神病学鉴定对于作为嫌疑人的邓玉娇而言,是权利,更是保护。

http://twitter.com/lianyue/statuses/1884646200
lianyue: 推荐今日南都社论:公正处理邓玉娇案必须回到司法场域

http://twitter.com/lianyue/statuses/1882999881
lianyue: 如果邓玉娇被强奸,她是正当防卫,无罪。如果她是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即使没被强奸,也无罪。但如果没被强奸,又如律师所言“精神正常”,则相当不 利。所以,律师不应声称其“精神正常”。

http://twitter.com/lianyue/statuses/1882777760
lianyue: 在案件审结之前,律师应该保留所有对当事人有利的辩护空间(比如可能是精神病)。这才是律师的本份。

http://twitter.com/lihlii/statuses/1882727968
lihlii: 连岳你怎么这么糊涂?!>@lianyue 说邓玉娇“精神正常”有可能把她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的一个重要法定情节给毁了。

http://twitter.com/wangpei/statuses/1882686614
wangpei: RT @lianyue “与她交谈过程中,她逻辑清楚,一点也看不出她有精神异常。”律师非常肯定地告诉记者。邓玉娇代理律师夏霖描述,邓玉娇状态良好,思维敏捷。——律师如此 表述可能对邓玉娇不利。//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http://twitter.com/lianyue/statuses/1882559854
lianyue: “与她交谈过程中,她逻辑清楚,一点也看不出她有精神异常。”律师非常肯定地告诉记者。邓玉娇代理律师夏霖描述,邓玉娇状态良好,思维敏捷。——律师如此 表述可能对邓玉娇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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