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一公安发帖称两夏律师指使邓母洗了邓玉娇的内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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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hx

unread,
May 28, 2009, 9:50:12 AM5/28/09
to Salon Friends, lihlii-g
黑帮真是创意无限。;)

http://twitter.com/hehe_night/status/1947182485
hehe_night: 转:@快乐流浪汉 据说是巴东一个公安发的帖子,称两夏律师指使邓
母洗了邓玉娇的内裤
http://hi.baidu.com/kxfkevin/blog/item/2037da348d6e311991ef3977.html

公安发贴:请大家不要再为邓玉娇案争吵了
2009-05-28 01:33

领导要求我们不能上网,更不能对此案在网上发表任何评论,但看到大家拿着网上
的谣言,用着自己的主观臆想不断的争吵,有些已经上升到政治层面上,真的没办
法不出来说清楚。

  这就是一起很简单的刑事案件,我们之所以以“故意杀人罪”刑拘邓玉娇,是因
为我们掌握着确实的案情和证据,有着充分的依据,无论闹得多厉害,我们都会坚
持我们的观点,我可以跟大家说,最坚定坚持的,是我们一线的办案人员。有人说
我们坚持是因为什么黑啊,水深啊,这没有道理,也不合逻辑,大家想想,如果真
的黑,真的有什么不可告人的东西,只会想着尽快结束案子,不让案子扩大,依着
大家的意愿,说邓就是正当防卫,这样大家弹冠相庆,而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也就
盖住了,是不?我们没有,我们相信我们经过努力得来的证词和证据,办案过程我
们认真无私,而案情清楚明了,并不复杂,所以市里过问,省厅来人,我们把材料
拿出来,他们都支持我们的结论。

  其实案情真的很简单,当时邓玉娇电话报警说自己杀了人,我们立即出警到达
现场,当事双方及证人都在,我们对当事双方及在场人员进行了询问,三方对案情
的描述大致一样,我们都做了录音及笔录,具体我不能说,但没有任何“性侵犯”的
内容,现场没有破坏,凶器就在现场,嫌犯承认自己杀人。邓玉娇的父母也到了现
场,他们向我们提出邓玉娇有抑郁症(看清楚了,是她父母提出的,而不是我们警
方说她有的),而我们在邓的包内也找到抗抑郁药,因此我们先将邓玉妖送去做精
神病的相关鉴定。

  到了医院,医师用布带将邓的四肢固定在病床边,这是可以理解的,一个怀疑
有精神问题的杀人嫌犯,采取一定的防范措施是应该的,而且这是医院的做法,在
医院,我们只是进行看守。这种措施第二天就解除了。邓玉娇在医院并没有受到任
何不好的待遇,至于那段视频,邓玉娇喊“他们打我”,所指的“他们”指的是死者邓
贵大等,这句话在案发现场我们对她的审讯中,她也多次提及。在这,我要跟大家
说,一个人在最害怕,内心最为恐惧时,说的一定是对她刺激性最大的事,而这件
事是:“他们打我!”

  到医院通知我们可以将嫌犯领走时,我们将邓玉娇转到看守所,并尽快准备材
料,这时候那两个姓夏的律师来了,这两人很能搞事,首先,去看守所看过嫌犯
后,出来痛哭流涕,悲痛欲绝,说邓玉娇曾被“性侵”,并说要取证邓当时的衣服,
这让我们很震惊,因为这与我们之前的侦查完全不一样,上级指示我们再次审讯嫌
犯,传唤证人,并到邓家取当时的衣物。结果嫌犯否认了“性侵”的说法,证人维持
原来的证供。而到邓家,邓母已经洗了当时的衣服。知道是谁叫她洗的吗?我们对
她的询问得知,是两夏叫她洗的,之前没洗是因为衣服带回家就一直放在一边,心
里挂着女儿的案子,就没注意,衣服虽然洗了,却是完好无损的,我们还是带回做
了证物。第二次是那份控告书,其实当时邓母已经解除了与他们的委托,但我们还
是很重视,因为这次两夏很聪明,他们选择了当时只有当事双方在场的水疗房,这
样可以排除证人的影响,因此我们再次审讯嫌犯,嫌犯否认了那份控告书的内容,
再次传唤证人,证人证实双方在水疗房内时间很短,黄进行不久就传出他的责骂
声,而邓玉娇很快出来,出来时衣物整齐。不是他们搞事,材料早几天就可以送
出,浪费时间!

  其实我们也很同情邓玉娇,她主动报案,不逃离,主动交代案情,我们都真实
完整的记录在案,邓玉娇的自首情节也一定能得到法庭的认可的,而且当时邓贵大
等动手打人在先,这些对她的最终判罚是有很大帮助的,但这个时候翻供,自首情
节将受很大影响,而你拿不出确凿的证据支持你的翻供,对邓玉娇是没有任何好处
的,反而会害了她。好了,现在材料已经整理得差不多了,马上要上交到检察院,
希望大家不要再争吵了,等着开庭审理吧,影响这么大的案子,就算不直播,也会
有很多媒体和记者到场的,到时双方当事人会陈述,证人会做出证供,我们会出示
相关证物,案情的经过,公与不公自然清楚,现在争吵有什么意义,被别有用心的
人利用就更不值得了。

  冒险发此帖让大家能有清楚的认识,被上面知道可能记大过,希望有用,大家
可以不信,还是那句话,开庭不远,到时自然一切了然。

  第一次发贴,不用骂我五毛d,我就是吃公家饭的,我绝对对得起纳税人的这
笔钱。

草坪驿站

unread,
May 28, 2009, 10:06:05 AM5/28/09
to lih...@googlegroups.com
据说是巴东一个公安发的帖子,不是领导要求你们不能上网,更不能对此案在网上发表任何评论,这是怎么一回事?

欲盖弥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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