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佳在上海被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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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h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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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 26, 2008, 4:20:54 AM11/2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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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bbc.co.uk/chinese/simp/hi/newsid_7740000/newsid_7749400/7749470.stm
2008年11月26日格林尼治标准时间06:01北京时间 14:01发表

上海袭警案凶手杨佳被处决

*BBC中文网最新消息:袭击杀死6名上海警察造成轰动的杨佳星期三(11月26日)
被处决。*

新华社报道称,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袭警杀人案罪犯杨佳26日上午在上海被执行
死刑。

杨佳在7月1日持刀在上海闸北公安分局楼内袭击多名警察和保安,造成6名警察死
亡、3名警察和1名保安受伤。

他随后被判处死刑,但是中国社会出现很多同情杨佳的声音。

上海市高级法院10月驳回杨佳的上诉,维持对他的死刑判决。法院认定杨佳持刀蓄
意杀人,具有明显的报复性故意杀人动机。

法院还认定,杨佳在作案过程中头脑清醒,具有客观行为意识,并经有效司法鉴
定,并无精神病等症状,因此具有完全刑事责任。

根据起诉书,杨佳在2007年10月于上海骑自行车时遭派出所巡逻民警盘查,因他当
时态度很不配合,被带回派出所。

有传言称,杨佳在派出所遭警察殴打,不过这遭到上海警方的否认。

起诉书承认杨佳其后多次要求上海市公安局对他进行赔偿,但对上海市公安局最终
做出的赔偿并不满意。


http://news.bbc.co.uk/2/hi/asia-pacific/7749447.stm
Page last updated at 05:28 GMT, Wednesday, 26 November 2008
Police killer executed in China
By Chris Hogg
BBC News, Shanghai

Yang Jia on trial in Shanghai (file photo)
There were protests in support of Yang outside the court during his trial

A 28-year-old man convicted of killing six policemen in Shanghai has
been executed, Chinese state media reports.

Yang Jia forced his way into a Shanghai police station and stabbed the men.

Police said Yang, who was from Beijing, told them his attack was in
revenge for torture he had suffered while being interrogated about a
stolen bicycle.

Yang received strong public support inside China, with thousands of
comments posted on the internet about the way police treat ordinary people.

Yang had tried to sue the police for psychological damage, but the claim
was rejected.

Hailed as a hero

Yang Jia had thrown petrol bombs at the police station to create a
diversion. Then he had burst inside and started slashing at officers
with a knife. Six were killed and four injured.

Local media reported claims by Yang that he had been beaten in detention
- claims denied by the police.

But the case prompted thousands of people to comment on message boards
and blogs. Many of the comments were removed by the censors. Some on the
internet had even hailed Yang as a hero.

Yang was put on trial in September. There were protests in his support
outside the court.

He was convicted and the case was referred to the Supreme Court. He
received the backing of the artist Ai WeiWei who designed the Olympic
Stadium, the Bird's Nest.

But the state news agency Xinhua says the higher court upheld the
sentence. Yang Jia was executed early on Wednesday.


wangh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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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 26, 2008, 7:11:35 AM11/2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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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后认定一审法院对“杨佳袭警案”的判决

事实清楚、
证据确实充分、
定罪准确、
量刑适当,
审判程序合法,

故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杨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罪证历史记录
审判长:李睿懿
代理审判员:舒明生
代理审判员:方文军

[1] 这张照片文件签发日期被遮掩掉。

[2]

[1] 袭警杀人案罪犯杨佳上午在上海被执行死刑 2008-11-26 11:10:30 来源: 新华网;
http://news.southcn.com/china/zgkx/content/2008-11/26/content_4728588.htm
[2] 杨佳26日上午在上海被以注射方式执行死刑[图] 2008-11-26 16:25:29 来源: 新华网; http://news.southcn.com/china/zgkx/content/2008-11/26/content_4729346.htm

wangh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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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 26, 2008, 7:14:11 AM11/2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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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三贼:赵秉志,储槐植,陈卫东,为主子做帮凶,杀人不用动手。

http://news.southcn.com/community/fzzh/content/2008-11/26/content_4728484.htm

刑事法学界权威专家谈杨佳案审判
2008-11-26 07:52:38 新华网 记者杨维汉

·刑事法学界权威专家谈杨佳案审判 2008-11-26 07:52
·杨母失踪数月原来在精神病院 杨佳可能也有精神疾病 2008-11-11 08:36

  杨佳袭警杀人案发生后,引起包括法学界在内的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10月20
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二审裁定,驳回杨佳上诉,维持一审死刑判决,
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日前,在我国刑事法学界享有较高声誉的3位专家——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
会长、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院长赵秉志,北京大学教授储槐植,中国
法学会刑事诉讼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陈卫东,分别从不同角度对杨
佳袭警杀人案的审理谈了自己的看法。

  赵秉志:案件起因对杨佳的量刑没有影响

  杨佳袭警杀人案已作出二审裁定,维持一审死刑判决,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核
准。本案的案发原因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杨佳的辩护律师提出,不能排除
警方在2007年10月5日晚的盘查中曾殴打过杨佳,而警方之后对杨佳投诉的处置不
当则是引发本案的重要因素。一些网友也认为杨佳系因受到警方不公正的对待而报
复杀害警察,应从宽处理。

  赵秉志介绍,我国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的确认为,在案件起因上,如被害人有
明显过错,被告人犯罪动机不很恶劣、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不大的,一般可以酌
情从宽处罚。但是,从杨佳案查明的事实看,案件起因对量刑基本已不产生影响,
即不能因起因问题对杨佳从宽处罚。

  赵秉志具体解释,首先,法院审理查明,警方对杨佳骑无牌无证自行车进行盘
查于法有据,对其处理过程中也无殴打行为;在杨佳不满处理结果而投诉的情况
下,警方两次赴北京进行沟通和劝解,但未接受杨佳提出的无理要求。可以说,警
方对杨佳的盘查及对其投诉的处理并无过错,至少没有明显过错,不能由此说杨佳
受到了严重迫害,故杨佳不具备义愤犯罪或者激情犯罪的前提。其次,杨佳经预谋
和充分准备,闯入公安机关连续杀害的六名民警与其均不存在任何利害冲突,杨佳
无视他人生命,为达到自己的目的而恣意持刀行凶,危害后果极其严重,其主观恶
性和人身危险性不可谓不大。在此情况下,退而言之,即使他曾受到不公正对待,
即使警方存在明显过错,也不足以减轻他的罪责。

  “杨佳案是一起有预谋的袭警杀人案件,案件的发生有一定社会原因,但从刑
法学角度看,法院根据杨佳犯罪的具体情节、危害后果及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
作出死刑判决,于法于理都是正当的。”赵秉志表示。

  储槐植:要正确认识精神病与刑事责任的关系

  储槐植认为,在社会转型、价值观念多元的背景下,公众对杨佳袭警杀人案从
不同角度发出不同声音,是正常现象。但在不同声音中,有一点是一致的,即认为
杨佳袭警致六死四伤,一定要受到法律的严惩。

  “杨佳作案时是否有精神病,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对于精神病与
刑事责任的关系,社会上存在一些认识误区,认为有精神病就不负刑事责任。这种
认识并不正确。”储槐植说,我国刑法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
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间歇性的
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
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这一规定表明,精神病有程度之分,即重度精神病、中度精神病和轻度精神病。精
神病人的行为造成危害结果是否要负刑事责任以及负何等程度的刑事责任,关键要
看法学标准——辨认和控制能力。通常,重度精神病人丧失辨认和控制能力;中度和
轻度精神病人并未完全丧失或基本没有丧失辨认和控制能力。因此不能简单得出,
“精神病人造成危害结果一概不负刑事责任”这样的否定结论。

  储槐植说,对于杨佳的精神状态,上海警方委托鉴定机构作了鉴定,结论是杨
佳“无精神病,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从其精心预谋犯罪、实施犯罪和一、二审
庭审的表现看,杨佳也不是有精神病的人。为杨佳提供法律帮助的律师曾称,杨佳
头脑清醒、逻辑清晰,这也印证了鉴定结论。

  “总之,从该案审判确认的事实和证据看,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杨佳死刑并
无事实和法律障碍。”储槐植表示,这种手段凶残、后果严重的暴力犯罪案件,在
有死刑的国家都会判处死刑。无论有什么理由,暴力行凶致无辜者死伤,都为道义
和法律所不容。

  陈卫东:杨佳袭警杀人案审理做到了程序公正

  陈卫东说,杨佳袭警杀人案,引发社会关注的问题主要在诉讼程序方面,包括
委托辩护人、精神病鉴定、公开审判等。关注诉讼程序实质上就是关注案件能否得
到公正审判,关注被告人的权益能否得到合法保护,反映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
殷切期待。因为“案件不仅要实现正义,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正义”。

  陈卫东对公众关心的问题做了具体解释:

  ——关于辩护。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辩护律师既可由被
告人自己委托,也可由其近亲属代为委托,但最终应以本人意思为准。如果本案的
一审辩护人系政府强制指定的,则杨佳完全可以不接受,但杨佳在一审庭审中并未
对辩护律师的选定提出异议。杨佳在二审期间重新委托的律师,虽系上海法律援助
中心推荐,但亦为杨佳所认可。这说明一、二审辩护人的确定,都是杨佳本人的意
愿,有利于保障其诉权。

  ——关于精神病鉴定。刑诉法虽规定司法精神病鉴定要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
院进行,但关键在于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有无鉴定资质。本案鉴定机构在我国享有
较高声誉,其鉴定资质、能力均无问题,结论自然可靠。有力佐证鉴定结论的是杨
佳本人的表现。杨佳否认自己有精神病,从其作案过程和法庭上的表现也看不出有
精神病。法官以鉴定结论为根据,结合生活经验和常识认定杨佳没有精神病,依法
有权决定不再重新鉴定。

  ——关于公开审判。一、二审开庭都有当事人亲属和社区群众旁听,二审旁听人
数达130余人。同时,二审进一步向媒体记者开放,有28家媒体的30名记者旁听二
审庭审。二审在公开审判方面比一审做得更好,更充分体现了审判公开原则。

  陈卫东认为,总体看,杨佳案的一、二审诉讼程序符合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
解释的规定,做到了程序公正。

(编辑:林琳)

wangh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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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 26, 2008, 10:23:41 AM11/2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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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看到的死刑裁决书落款是21日,而在25日的今天才向杨母宣布,此间还叫杨
母去了趟上海,见面了杨佳。但已经下达死刑裁决书的事却一字未提

网上转载新华社报道的图片,也曾将日期掩盖。

http://www.rfa.org/mandarin/yataibaodao/yangjia-11262008090916.html
杨佳被处决 律师指程序不公 家属要讨说法
2008-11-26

随着杨佳周三被执行死刑,可是杨佳案存在的众多疑点及司法审判程序的不公,让
关注此案的律师和家属不满。杨佳父亲杨福生说,他将以法律程序继续为杨佳讨说
法。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方华的采访报导

大陆官方新华网周三公布,处于死刑复核阶段的杨佳袭警案被告人杨佳上午已被执
行死刑。消息传出,家人、律师表示震惊、失望,周二夜晚杨佳家属才刚接获高院
核准杨佳死刑判决的通知,隔天杨佳就被以注射方式执行死刑。

一直跟踪此案的北京律师刘晓原周三对本台说,最感惊讶和痛心的应该是杨佳的母
亲王静梅,她曾于11月24日获准到上海与杨佳见面,然而当时没有人告诉她这是见
儿子「最后一面」,她一直以为只是普通的例行会面,临走前她还给杨佳留了一千元。

据本台了解,王静梅是于25日晚上收到了最高人民法院21日签发的刑事裁定书,核
准上海市高院维持杨佳死刑的二审判决。

刘晓原说,虽然法律没有特别规定,有关当局要在裁定书签发后立即告知家属,可
是基于司法人性化的角度考量,应该通知:什么时候通知王静梅没有法律规定,但
我认为这种做法不对,因为实际上你要带王静梅去见杨佳最后一面,你应该告诉
她,这点你们应从司法人性化的角度来考虑,应该告诉她,这个是隐瞒不下去的。

杨福生说,他对案件结果十分不满,案件仍有很多疑点未理清,司法审判程序也不
公正、公开,此前他曾致信最高法院,希望能将案件发回重审,以及对杨佳是否患
有精神病进行重新鉴定。

杨福生说,这一刻他没有伤心,只有决心,他打算继续循法律途径为杨佳讨一个说
法:我现在没有伤心了,我现在只有决心了,我要替杨佳讨个说法,记得杨佳那句
话吗,什么事情你给我一个说法,这句话你知道吗,我要完成杨佳没有完成的,但
是我不会以暴制暴,我要拿起国家的法律,去打击那些违法、违规的,不管你是多
大的官,所以我只有决心,我没有伤心了。

关注杨佳案的北京公民记者老虎庙在网上说,从杨佳案看到一个现象:案件处理的
结果,其所有程序都似乎比公布的早了一拍,最典型的是,我们看到的死刑裁决书
落款是21日,而在25日的今天才向杨母宣布,此间还叫杨母去了趟上海,见面了杨
佳。但已经下达死刑裁决书的事却一字未提,令人疑惑。

中国社会评论家艾未未说,杨佳案的审判过程和结果反映了中国司法体制是个怎样
的现状,案中仍存在很强的疑点,可是并没有得到彻底的调查:一审二审然后终
结,然后中间律师的问题,还有各种问题,都是一步一步地使这个案子走向背离公
平和正义的一个现状,我觉得中国从来没有一个案件像这个案件一样广泛地被公众
所关注,而且有广泛的舆论评价,对政府的这种背离民意,以及背离法律的基本原
则,我觉得是巨大的愤怒和质疑,中国的体制义无反顾地走向这种背离民众愿望的
现实,实际上是种很危险的信号,对今天的社会是个很大的打击。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方华的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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