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女警连开四枪击毙”问题讨论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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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h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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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 9, 2010, 4:11:47 AM7/9/10
to Salon Friends, lihlii-g, po...@lihlii.posterous.com
kensenjiha  警方显然一开始就不想解决问题,一心只想射杀. RT @lihlii: RT @huaisutt: 不错RT @rushiewen: 女警很补三枪明显是杀人,而不是救人 http://bit.ly/aPj9h8 @reynerchen34 minutes ago

暴力非暴力的话题,在广州女警杀劫犯案中也可以看出。女警用非暴力,能解决问题吗?但是如果击倒劫犯后还追杀到银行里将其补枪杀死,则此暴力合法否?民主 革命的根本就在于如何让女警开枪击倒劫犯但不敢开更多枪 @xiaoshj @huaisutt @rushiewen @reynerchenabout 1 hour ago

她是一个极为残忍暴虐的警匪,一旦她被派去对付镇压人民的时候,更为凶残 >@xiaoshj  我是看着那个女警杀完人还笑呵呵的觉得很不舒服 @huaisutt @rushiewen @reynerchenabout 1 hour ago

xiaoshj 我是看着那个女警杀完人还笑呵呵的觉得很不舒服!RT @lihlii: RT @huaisutt: 不错RT @rushiewen: 女警很补三枪明显是杀人,而不是救人 http://www.56.com/u46/v_NTMwODExMDc.html@reynerchenabout 1 hour ago

rushiewen 女警很补三枪明显是杀人,而不是救人.http://www.56.com/u46/v_NTMwODExMDc.html >@lihlii  自己去看记者的报道和录像。别撒谎了 >@reynerchen  看录像倒下去的时候人质是被拉着一起倒下去的,你看到中了一枪之后就安全了?about 2 hours ago

mabingbolsj 那个录像确实看着有问题.RT @lihlii: 自己去看记者的报道和录像。别撒谎了 >@reynerchen  看录像倒下去的时候人质是被拉着一起倒下去的,你看到中了一枪之后就安全了?about 2 hours ago

5i55 如果嫌犯持剪刀面对女警,并不服从女警让其放下剪刀的命令,此时开枪也不是唯一选择。RT @lihlii @dongzemao @MFMG1911@gwingwong @lihengzhang @zqzx @locsic @TDCDMA @wusuo6about 10 hours ago

oldvictor 英雄和狗熊是制度的产物.对于生命权,这个腐败的体制从来没有学会尊重,包括他们自己的同行同类,如文强,好好干吧,很快你们也会是文强, RT @crusoeli: 后三枪已属于谋杀 RT @lihlii: 为何不亮明枪支逼迫劫持者投降?一枪足以击倒的话,追杀嫌犯是否过分?about 9 hours ago

自己去看记者的报道和录像。别撒谎了 >@reynerchen  看录像倒下去的时候人质是被拉着一起倒下去的,你看到中了一枪之后就安全了?about 2 hours ago

拿英国编谎骗人 >@locsic @dongzemao @mfmg1911 @gwingwong@lihengzhang @zqzx @tdcdma @wusuo6  我觉得没什么好质疑的,人质已经被歹徒捅伤了,多开枪是为了确保对方丧失行动力,可以去查英国SAS的补枪,比这狠about 2 hours ago

kensenjiha 该开几枪那是后话.从开始就没看到任何人哪怕是装出有诚意去谈判.一直都在准备射杀.此人显然非专业劫匪,只是有所诉求.直到把人射杀,都没搞清楚事情的 起因.典型的赶尽杀绝. RT @math2gold @lihlii @huaisutt @rushiewen @reynerchen4 minutes ago
  1. 而 且广州便衣女警4枪杀死的劫犯用的武器是一把剪刀,人质已脱离劫持后,用得着追杀? @dajusha @Benfilm663 @justin_z @LInd_cn@muzuiget @reynerchen @fircst @didodidojo @Abaoabout 10 hours ago via web

  2. 而 且是便衣特警杀人,没有示警胁迫歹徒投降的过程 >@Benfilm663记 者角度是,警察本人没问题,警察执法开枪也没有问题。问题是:1、是不是最适合开枪的时机?2、现场当时有没有更好的解决方案呢?3、需要第一枪把他击倒 后,还要继续射击吗?about 10 hours ago via web

  3.  Benfilm663 记 者角度是,警察本人没问题,警察执法开枪也没有问题。问题是:1、是不是最适合开枪的时机?2、现场当时有没有更好的解决方案呢?3、需要第一枪把他击倒 后,还要继续射击吗?about 23 hours ago via webRetweeted by you


  4.  gwingwong 如 果中了一枪之后已无还手之力,那后面三枪是不是就成了故意杀人呢?不过实在是无办法判断当时情形RT @Benfilm663: 焦点是,开了一枪把人击倒马上把人质救出来了,为何没制服疑犯,而是补上三枪about 23 hours ago via bashRetweeted by you


  5.  dajusha 为 何灭口?RT @Benfilm663: 预料之中,广州女警4枪击毙劫持者会从新闻走向大力宣传,副市长大赞打得好,长威风,围脖那边也出现公安和记者的小范围嘴仗。除了公安局官方的围脖号,还 有一批隐形公安。焦点是,开了一枪把人击倒马上把人质救出来了,为何没制服疑犯,而是补上三枪about 23 hours ago via dabrRetweeted by you


  6.  muzuiget 果 然不是只有我一个有这样的想法,昨晚我看《今日关注》的视频了,我看到女警第一枪已经把歹徒击倒下了(朝后,朝里面倒下),居然不是马上把人质拉出来,而 是上前补射,还三枪,直接对歹徒判死刑了。about 22 hours ago via EchofonRetweeted by you and 3 others


  7.  justin_z 当 然得补枪啊,留劫匪一口气搞不好就会来个同归于尽,对劫匪讲仁慈就是对人质的不仁慈RT @LInd_cn: RT @muzuiget: 果然不是只有我一个有这样的想法,昨晚我看《今日关注》的视频了,我看到女警第一枪已经把歹徒击倒下了(朝后,朝里面倒下),居然不是马上把人质拉出来, 而about 22 hours ago via UberTwitterRetweeted by you


  8. 我 操你妈逼的时候也不是一次就能操出你来的。>@reynerchen 中 国的警务配枪很糟糕,打一发说不定根本没事,你可以搜搜身中数枪还反击警察的例子。RT @muzuigetabout 10 hours ago via web

  9.  lihengzhang 而 是对着已倒地的犯罪嫌疑人连补三枪,这绝对是非法行为。她这样干完全地缺乏法律依据!RT @muzuiget: 果然不是只有我一个有这样的想法,昨晚我看《今日关注》的视频了,我看到女警第一枪已经把歹徒击倒下了。。。about 22 hours ago via webRetweeted by you and 1 other


  10.  fircst 赫 赫有名的64小砸炮发来贺电 RT @reynerchen: 中国的警务配枪很糟糕,打一发说不定根本没事,你可以搜搜身中数枪还反击警察的例子。RT @muzuiget: 昨晚我看《今日关注》的视频了,我看到女警第一枪已经把歹徒击倒下了(朝后,朝里面倒下),居然不是马上把人质拉about 22 hours ago via Fir‘sRetweeted by you


  11.  didodidojo 连 一个精神病患者都要被击毙呢,更何况是劫匪呢,中枪倒地又如何,老娘要得是你的命!http://orz.se/CHBabout 21 hours ago via SnowRabbitRetweeted by you


  12.  lihengzhang 女 警是在嫌疑人中枪倒地后冲过去连补三枪取其性命!警察无权这样干。无法律授权她可以这样干,无过当防卫不适于公务员。RT @dongzemao: 7.6事件中,广州女警一枪"击倒"罪犯吗?女警举枪击发连续画面,更多尽在http://sinaurl.cn/7INmL可 以看到枪口的喷焰。about 22 hours ago via webRetweeted by you and 3 others


  13.  Abao RT @dongzemao: 7.6事件中,广州女警一枪"击倒"罪犯吗?女警举枪击发连续画面,更多尽在http://sinaurl.cn/7INmL可 以看到枪口的喷焰。http://img.ly/1E86about 21 hours ago via dabrRetweeted by you


  14.  MFMG1911 电 视里播了广州女便衣四枪击毙劫持人质犯罪分子的过程,很震憾,其实第一枪已经击倒犯罪分子,中止了犯罪行为,后三枪完全是奉旨谋杀了。about 20 hours ago via twittai
  1. zqzx 看 了几遍击毙视频: 警方开枪的时候考虑人质的安全了没?警方的第一枪人就倒了,为什么还要连发数枪?打靶呢?感觉是警方根本就没注意到人质的存在,就是想现场击毙。第一枪疑 犯倒地后,警察可以用手枪抵住疑犯,只要没有反抗就不能...http://tinyurl.com/376vwycabout 17 hours ago via twitterfeedRetweeted by you


  2.  locsic 刚刚看了广州女警4枪击毙劫持人质罪犯的视频,女警的动作还是挺快的,一枪撂倒,然后上去补了3枪,从视频画面看,女警的手枪好像是64的小手枪,杀伤力 一般,估计一枪是不能让人立刻丧失行动能力的,这点和香港警察的点38比就差多了,好像北京警察现在也开始配备左轮手枪了,香港警察貌似换洛克了about 16 hours ago
  1. TDCDMA Phoenix Lee: 刚刚看了广州女警4枪击毙劫持人质罪犯的视频,女警的动作还是挺快的,一枪撂倒,然后上去补了3枪,从视频画面看,女警的手枪好像是64的小手枪,杀伤力 一般,估计一枪是不能让人立刻丧失行动能力的,这点和香港警察...http://bit.ly/dd7DQiabout 16 hours ago via twitterfeedRetweeted by you


  2.  wusuo6 RT @Benfilm663: 预料之中,广州女警4枪击毙劫持者会从新闻走向大力宣传,副市长大赞打得好,长威风,围脖那边也出现公安和记者的小范围嘴仗。除了公安局官方的围脖号,还 有一批隐形公安。焦点是,开了一枪把人击倒马上把人质救出来了,为何没制服疑犯,而是补上三枪about 10 hours ago via UberTwitterRetweeted by you


  3. http://news.sina.com.cn/s/p/2010-07-07/024520624061.shtml 为 何不亮明枪支逼迫劫持者投降?一枪足以击倒的话,追杀嫌犯是否过分?about 10 hours ago via web

  4. http://news.sina.com.cn/s/p/2010-07-07/024520624061.shtml 便 衣女特警三枪追杀持尖刀抢劫犯about 10 hours ago via web


http://club.kdnet.net/newbbs/dispbbs.asp?boardid=1&star=1&replyid=7671097&id=3510055&skin=0&page=1

[原创]对“女警连开四枪击毙”问题讨论的关键
文章提交者:停云西风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广州7.6事件,女警阿秀(化名)连开四枪击毙劫持人质者,引发网友热议。
支持、叫好者与反对、谴责者形成对立。

讨论这个问题,关键在于对待歹徒的根本原则。

文章提交者:loonier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挟持人质,威胁无辜者生命,无论其动机何在,都该当场击毙。”

这是支持者所持的主要观点。
然而,这个观点是严重错误的。

劫持人质者具有极大的危害性,所以必须将其制服。
然而,制服不等于击毙。
劫持人质者虽然具有极大的危害性,却不一定罪大恶极;即使罪大恶极,也应当由法庭审判做出判决。
因此,只要能够将其制服,就不应当冒然击毙。
现场警察没有这种权力。

倘若警察在能够或已经将歹徒制服的情况下却将其击毙,就是滥用职权。
而滥用职权的根源就在于对生命——即使是歹徒,也是一个生命——的漠视。
不错,歹徒曾经危及到人质的生命,但是在他已经不能够再危害人质生命的时候,你还是应当尊重他的生命。
用漠视生命来对待漠视生命,是荒谬的。

因此,对这个事件的讨论,应当针对:
在女警第1枪或前2枪击中歹徒后,是不是已经将其制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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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0-7-8 23:4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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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停云西风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完整视频:
http://v.youku.com/v_show/id_XMTg3ODM0MjA4.html

第4楼(回wkdwkd):
关键是那家伙不应该绑架人质。
=======================
绑架人质属于严重犯罪,对绑架人质者决不能手软。
但是这不等于一定要将其击毙。
================================================
第13楼(回wx40j):
这个女人打死人还在笑,她是一个机器!
=======================
这是个极其严重的问题:
警察有“机器”的性质,但是决不能真地成为一架机器!
================================================
第9、19楼(回午夜过客):
"在女警第1枪或前2枪击中歹徒后,是不是已经将其制服。"
在那个千钧一发的时刻,这是很难判断的,容不得出问题。

希望楼主哪天被歹徒用刀指着喉咙,省的站着说话不腰痛。貌似有理,其实就是在扯淡。
======================
“在那个千钧一发的时刻,这是很难判断的”
——这只是你的看法。别人有不同的看法,所以要讨论。

希望哪天你或你的家人有犯罪行为,被警察......
======================
这你放心,本家族不会有人卑鄙到去劫持一个无辜的女孩的,从你的言论看,这种事情真可能发生的你的家族里,不然你怎么那么无条件的去支持一个罪犯?
======================
犯罪者都该杀吗?该杀不该杀可以由警察判断吗?
那还要法律、法庭做什么?
你这意识就是罪恶意识! ================================================
第20楼(回文史哲新行人):
立场问题!
有人站在劫犯角度设身处地!
俺站在被劫人质角度设身处地!/
女井是英雄豪杰!
/
希望井力用在这上。别老去骚黄捞钱!
=======================
这是站在法律“角度”!
你似乎缺乏法律意识 ================================================
第21楼:
缺乏法律意识的
最容易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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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楼:
古代的“祸灭九族”,“凌迟处死”......
一脉相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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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楼:
文章提交者:jdsbj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这个不是“神勇女警”,而是个胆小怯懦,残忍无良的女警。

距离2-3米,面对一手抱着人质,一手拿着剪刀的对手,而且注意力已转向要拿水喝了,如果她是一个训练有素的警察应懂得擒拿,完全可以一个箭步冲上去用双 手控制他拿剪刀的手,在短时间就可以解除他的威胁。当然,这样做是有自己受到伤害的风险的,但人质却可以马上得到解救。这个风险她不愿,也不敢承担。(其 实风险也不大,因为一旦动手,不是单打独斗,同事会立即上来帮助控制对手的。)而在这种情况下开枪,她自己是绝对安全的,她开枪了。所以说是胆小和怯懦。

在对手已中弹倒地,人质已脱离危险,同事在上前相助时再开三抢置人以死命,再看她杀人后的可怕诡异的笑容,此女警无疑很残忍且没有人性。

此人的行为同样反映了国人普遍存在的恃强凌弱的特性。
================================================
第27、35楼(回思想差距大):
不要把你们自己想的太好,我看你们都像犯罪分子,以后全部击毙hahah,以后还不知道谁是兵谁是贼呢
你凭什么你只会成为人质,而不会成为一个劫匪?

你的家人是等不回来你这个劫匪了,你们死了也是活该!
=======================
所以决不能是官治、警治
而必须是法治
·
中国自古就有万人空巷看杀人、看凌迟、看全家抄斩的“风气”。
他们都把自己想象成“良民”,甚至官家。
直到有一天杀的是他、是他的全家! ================================================
第38楼:
文章提交者:天狐行空76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为什么英国警察没有佩枪的传统,都是赤手空拳与疑犯搏斗?因为警察知道自己无权判疑犯死刑,在未经法庭审判定罪之前疑凶还是个公民,其人权与警察毫无二 致,不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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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楼:
文章提交者:SAS17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在谈判破裂后不反对开第一枪,但是在犯罪分子失去反抗能力后再继续开枪的话就是滥杀!除了法院有权决定怎么处罚外。任何人都没有这种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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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楼:
文章提交者:fromsmthbbs6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从电视播放的镜头看,警方绝对是过度使用暴力,第一枪的必要性可以质疑,最后的三枪完全过分。歹徒的武器不过是剪刀,表现完全不是专业的绑匪,不过是一个 犯小罪被发现而临时劫持人质想逃脱的人,对人质没有任何冤仇,也没提什么过高的要求,是很容易说服或降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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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楼:
文章提交者:白石门人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歹徒们过去一般有不杀警花的习惯,以后还会这样吗?怀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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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楼:
反对的回帖:

文章提交者:zwgzwgzwg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文章提交者:洒水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文章提交者:我热爱祖国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文章提交者:tianshanfeng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文章提交者:神宫渺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文章提交者:猫是孤独的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文章提交者:中华不败19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文章提交者:武当俗家弟子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文章提交者:柯特科本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毫无例外都认为既是歹徒就该击毙。
这其实是没有法律意识的原始人的思维。

缺乏法律意识,一旦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最容易采取极端行为,成为歹徒!
此外,这些人还很容易成为恶法或恶警的拥护者。

至于其中大多数是脏口,也在预料之中。===================================================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7-9 14:49:54编辑过]


       *.*.*.*          2010-7-8 23:4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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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wkdwkd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关键是那家伙不应该绑架人质。

       *.*.*.*          2010-7-8 23:4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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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停云西风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文章提交者:wkdwkd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关键是那家伙不应该绑架人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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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人质属于严重犯罪,对绑架人质者决不能手软。
但是这不等于一定要将其击毙。

       *.*.*.*          2010-7-8 23:5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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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停云西风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对这个事件的讨论,应当针对:
在女警第1枪或前2枪击中歹徒后,是不是已经将其制服。


       *.*.*.*          2010-7-8 23:5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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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午夜过客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在女警第1枪或前2枪击中歹徒后,是不是已经将其制服。"
在那个千钧一发的时刻,这是很难判断的,容不得出问题。

希望楼主哪天被歹徒用刀指着喉咙,省的站着说话不腰痛。貌似有理,其实就是在扯淡。

       *.*.*.*          2010-7-8 23:5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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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wx40j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这个女人打死人还在笑,她是一个机器!

       *.*.*.*          2010-7-8 23:5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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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lonewar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我知道有人害怕了,哈哈!

       *.*.*.*          2010-7-8 23:5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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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停云西风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文章提交者:午夜过客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在女警第1枪或前2枪击中歹徒后,是不是已经将其制服。"
在那个千钧一发的时刻,这是很难判断的,容不得出问题。

希望楼主哪天被歹徒用刀指着喉咙,省的站着说话不腰痛。貌似有理,其实就是在扯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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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个千钧一发的时刻,这是很难判断的”
——这只是你的看法。别人有不同的看法,所以要讨论。

希望哪天你或你的家人有犯罪行为,被警察......

       *.*.*.*          2010-7-8 23:5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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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午夜过客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这个女人打死人还在笑,她是一个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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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住了人质的性命,当然该笑,难道要那个女警察嚎啕大哭你们才觉得满意?
少他妈的扯淡,那把歹徒的刀真该指到楼主的喉咙上。

       *.*.*.*          2010-7-8 23:5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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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不会游泳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倘第一枪击中犯罪嫌疑人,试问,歹徒是否是去抵抗能力及反抗能力或继续行凶能力?
若击中,面对真枪荷弹,犯罪嫌疑人仅有一把水果刀,为何还要连发三枪将其击毙?

倘第一枪未击中犯罪嫌疑人,通过视频可看到犯罪嫌疑人已经被吓到,此时的警方是否有能力将其擒获而不需连发三枪将其击毙?

总论,为何要连发四枪,其实是连发三枪将犯罪嫌疑人击毙?

       *.*.*.*          2010-7-9 0: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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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P098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一枪本错误,补三枪就是犯罪。

       *.*.*.*          2010-7-9 0: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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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停云西风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文章提交者:wx40j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这个女人打死人还在笑,她是一个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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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个极其严重的问题:
警察有“机器”的性质,但是决不能真地成为一架机器!

       *.*.*.*          2010-7-9 0: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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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停云西风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文章提交者:不会游泳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倘第一枪击中犯罪嫌疑人,试问,歹徒是否是去抵抗能力及反抗能力或继续行凶能力?
若击中,面对真枪荷弹,犯罪嫌疑人仅有一把水果刀,为何还要连发三枪将其击毙?

倘第一枪未击中犯罪嫌疑人,通过视频可看到犯罪嫌疑人已经被吓到,此时的警方是否有能力将其擒获而不需连发三枪将其击毙?

总论,为何要连发四枪,其实是连发三枪将犯罪嫌疑人击毙?
================================================
问题就在这里。

       *.*.*.*          2010-7-9 0: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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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漂牌酱油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别TM站着说话不腰疼,zhuangB!

       *.*.*.*          2010-7-9 0:07:36   
文章提交者:午夜过客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在那个千钧一发的时刻,这是很难判断的”
——这只是你的看法。别人有不同的看法,所以要讨论。

希望哪天你或你的家人有犯罪行为,被警察......
=================================
这你放心,本家族不会有人卑鄙到去劫持一个无辜的女孩的,从你的言论看,这种事情真可能发生的你的家族里,不然你怎么那么无条件的去支持一个罪犯?

       *.*.*.*          2010-7-9 0: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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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文史哲新行人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立场问题!
有人站在劫犯角度设身处地!
俺站在被劫人质角度设身处地!
/
女井是英雄豪杰!
/
希望井力用在这上。别老去骚黄捞钱!


       *.*.*.*          2010-7-9 0: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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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文史哲新行人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文章提交者:午夜过客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在那个千钧一发的时刻,这是很难判断的”
——这只是你的看法。别人有不同的看法,所以要讨论。

希望哪天你或你的家人有犯罪行为,被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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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你放心,本家族不会有人卑鄙到去劫持一个无辜的女孩的,从你的言论看,这种事情真可能发生的你的家族里,不然你怎么那么无条件的去支持一个罪犯?
====================================
/
哈哈!
说的好!

       *.*.*.*          2010-7-9 0: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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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停云西风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文章提交者:午夜过客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在那个千钧一发的时刻,这是很难判断的”
——这只是你的看法。别人有不同的看法,所以要讨论。

希望哪天你或你的家人有犯罪行为,被警察......
=================================
这你放心,本家族不会有人卑鄙到去劫持一个无辜的女孩的,从你的言论看,这种事情真可能发生的你的家族里,不然你怎么那么无条件的去支持一个罪犯?
=============================================
犯罪者都该杀吗?该杀不该杀可以由警察判断吗?
那还要法律、法庭做什么?
你这意识就是罪恶意识!

       *.*.*.*          2010-7-9 0: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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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停云西风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文章提交者:文史哲新行人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立场问题!
有人站在劫犯角度设身处地!
俺站在被劫人质角度设身处地!
/
女井是英雄豪杰!
/
希望井力用在这上。别老去骚黄捞钱!
=================================================
这是站在法律“角度”!
你似乎缺乏法律意识

       *.*.*.*          2010-7-9 0: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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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停云西风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缺乏法律意识的
最容易犯罪

       *.*.*.*          2010-7-9 0: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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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停云西风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古代的“祸灭九族”,“凌迟处死”......
一脉相承

       *.*.*.*          2010-7-9 0: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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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changqiang03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文章提交者:wx40j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这个女人打死人还在笑,她是一个机器!


       *.*.*.*          2010-7-9 0:3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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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停云西风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第4楼(回wkdwkd):
关键是那家伙不应该绑架人质。
=======================
绑架人质属于严重犯罪,对绑架人质者决不能手软。
但是这不等于一定要将其击毙。
================================================
第13楼(回wx40j):
这个女人打死人还在笑,她是一个机器!
=======================
这是个极其严重的问题:
警察有“机器”的性质,但是决不能真地成为一架机器!
================================================
第9、19楼(回午夜过客):
"在女警第1枪或前2枪击中歹徒后,是不是已经将其制服。"
在那个千钧一发的时刻,这是很难判断的,容不得出问题。

希望楼主哪天被歹徒用刀指着喉咙,省的站着说话不腰痛。貌似有理,其实就是在扯淡。
======================
“在那个千钧一发的时刻,这是很难判断的”
——这只是你的看法。别人有不同的看法,所以要讨论。

希望哪天你或你的家人有犯罪行为,被警察......
======================
这你放心,本家族不会有人卑鄙到去劫持一个无辜的女孩的,从你的言论看,这种事情真可能发生的你的家族里,不然你怎么那么无条件的去支持一个罪犯?
======================
犯罪者都该杀吗?该杀不该杀可以由警察判断吗?
那还要法律、法庭做什么?
你这意识就是罪恶意识!
================================================
第20楼(回文史哲新行人):
立场问题!
有人站在劫犯角度设身处地!
俺站在被劫人质角度设身处地!
/
女井是英雄豪杰!
/
希望井力用在这上。别老去骚黄捞钱!
=======================
这是站在法律“角度”!
你似乎缺乏法律意识
================================================
第21楼:
缺乏法律意识的
最容易犯罪
================================================
第22楼:
古代的“祸灭九族”,“凌迟处死”......
一脉相承
================================================

       *.*.*.*          2010-7-9 0:3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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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思想差距大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不要把你们自己想的太好,我看你们都像犯罪分子,以后全部击毙hahah,以后还不知道谁是兵谁是贼呢
你凭什么你只会成为人质,而不会成为一个劫匪?

你的家人是等不回来你这个劫匪了,你们死了也是活该!

       *.*.*.*          2010-7-9 0:3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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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jdsbj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这个不是“神勇女警”,而是个胆小怯懦,残忍无良的女警。

距离2-3米,面对一手抱着人质,一手拿着剪刀的对手,而且注意力已转向要拿水喝了,如果她是一个训练有素的警察应懂得擒拿,完全可以一个箭步冲上去用双 手控制他拿剪刀的手,在短时间就可以解除他的威胁。当然,这样做是有自己受到伤害的风险的,但人质却可以马上得到解救。这个风险她不愿,也不敢承担。(其 实风险也不大,因为一旦动手,不是单打独斗,同事会立即上来帮助控制对手的。)而在这种情况下开枪,她自己是绝对安全的,她开枪了。所以说是胆小和怯懦。

在对手已中弹倒地,人质已脱离危险,同事在上前相助时再开三抢置人以死命,再看她杀人后的可怕诡异的笑容,此女警无疑很残忍且没有人性。

此人的行为同样反映了国人普遍存在的恃强凌弱的特性。

       *.*.*.*          2010-7-9 0:3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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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停云西风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文章提交者:思想差距大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不要把你们自己想的太好,我看你们都像犯罪分子,以后全部击毙hahah,以后还不知道谁是兵谁是贼呢
你凭什么你只会成为人质,而不会成为一个劫匪?

你的家人是等不回来你这个劫匪了,你们死了也是活该!
===============================================
所以决不能是官治、警治
而必须是法治

       *.*.*.*          2010-7-9 0:4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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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永恒のlove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文章提交者:jdsbj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这个不是“神勇女警”,而是个胆小怯懦,残忍无良的女警。

距离2-3米,面对一手抱着人质,一手拿着剪刀的对手,而且注意力已转向要拿水喝了,如果她是一个训练有素的警察应懂得擒拿,完全可以一个箭步冲上去用双 手控制他拿剪刀的手,在短时间就可以解除他的威胁。当然,这样做是有自己受到伤害的风险的,但人质却可以马上得到解救。这个风险她不愿,也不敢承担。(其 实风险也不大,因为一旦动手,不是单打独斗,同事会立即上来帮助控制对手的。)而在这种情况下开枪,她自己是绝对安全的,她开枪了。所以说是胆小和怯懦。

在对手已中弹倒地,人质已脱离危险,同事在上前相助时再开三抢置人以死命,再看她杀人后的可怕诡异的笑容,此女警无疑很残忍且没有人性。

此人的行为同样反映了国人普遍存在的恃强凌弱的特性。
=============================================
我喷。你丫真会瞎JB扯淡。
女警的体力未必就强过普通男人。警察要先保证自身安危没有错。


       *.*.*.*          2010-7-9 0:4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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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停云西风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文章提交者:jdsbj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这个不是“神勇女警”,而是个胆小怯懦,残忍无良的女警。

距离2-3米,面对一手抱着人质,一手拿着剪刀的对手,而且注意力已转向要拿水喝了,如果她是一个训练有素的警察应懂得擒拿,完全可以一个箭步冲上去用双 手控制他拿剪刀的手,在短时间就可以解除他的威胁。当然,这样做是有自己受到伤害的风险的,但人质却可以马上得到解救。这个风险她不愿,也不敢承担。(其 实风险也不大,因为一旦动手,不是单打独斗,同事会立即上来帮助控制对手的。)而在这种情况下开枪,她自己是绝对安全的,她开枪了。所以说是胆小和怯懦。

在对手已中弹倒地,人质已脱离危险,同事在上前相助时再开三抢置人以死命,再看她杀人后的可怕诡异的笑容,此女警无疑很残忍且没有人性。

此人的行为同样反映了国人普遍存在的恃强凌弱的特性。
===============================================
有道理!

       *.*.*.*          2010-7-9 0:4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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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天狐行空76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问题的关键在于大多数中国人就和歹徒或警察一样根本就不在乎生命的平等和生命的价值。
    在中国,没有人在乎谁的生命与他是平等的。这是暴力(不管是个人暴力还是国家暴力)或以暴制暴的根源。
    “当场击毙”更严重的后果有二:一是误杀人质的概率比劫持者杀害人质的机率要大得多;二是“当场击毙”如果成为一个惯例,将来的劫持者可能会因为自己反正 要死而不得不提前杀害人质,从而使人质处于双倍危险的境地!

       *.*.*.*          2010-7-9 0:4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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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天狐行空76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问题的关键在于大多数中国人就和歹徒或警察一样根本就不在乎生命的平等和生命的价值。
    在中国,没有人在乎谁的生命与他是平等的。这是暴力(不管是个人暴力还是国家暴力)或以暴制暴的根源。
    “当场击毙”更严重的后果有二:一是误杀人质的概率比劫持者杀害人质的机率要大得多;二是“当场击毙”如果成为一个惯例,将来的劫持者可能会因为自己反正 要死而不得不提前杀害人质,从而使人质处于双倍危险的境地!
=================================================
有道理!

       *.*.*.*          2010-7-9 0:4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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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hua365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1.蛇蝎二般毒,最毒妇人心——引自《儒林外史》;
    2.警方已被诸多的社会事件搞得晕头转向了,加上本身综合素质又不高;
    3.极(强)权统治者吹嘘的“太平盛世”、“构建和谐社会”就是这副样子,乱糟糟的,借口社会转型期难免……,总之这些年中没有听到过他们自己犯过什么错 误(那算人吗?)。
    依我之见,宁要独裁的精神领神(最起码大多数老百姓生活安宁,只是整那些当官的);也不要集体领导的(官官相护、坑齑一气),唉!

       *.*.*.*          2010-7-9 0:4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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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永恒のlove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当场击毙”更严重的后果有二:一是误杀人质的概率比劫持者杀害人质的机率要大得多;二是“当场击毙”如果成为一个惯例,将来的劫持者可能会因为自己反正要 死而不得不提前杀害人质,从而使人质处于双倍危险的境地!
==================================
如果你知道劫持人质会被当场击毙,而不可能通过谈判满足要求,还会去劫持人质?
像这么白痴的,死了也是活该。

       *.*.*.*          2010-7-9 0:4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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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wuzangcool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有枪真好。

       *.*.*.*          2010-7-9 0:50:50         
悄悄话  好友  信息  博客  搜索  回复  本主题下所有发言       第 35 楼

文章提交者:停云西风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文章提交者:思想差距大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不要把你们自己想的太好,我看你们都像犯罪分子,以后全部击毙hahah,以后还不知道谁是兵谁是贼呢
你凭什么你只会成为人质,而不会成为一个劫匪?

你的家人是等不回来你这个劫匪了,你们死了也是活该!
================================================
中国自古就有万人空巷看杀人、看凌迟、看全家抄斩的“风气”。
他们都把自己想象成“良民”,甚至官家。
直到有一天杀的是他、是他的全家!

       *.*.*.*          2010-7-9 0:5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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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jdsbj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文章提交者:天狐行空76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问题的关键在于大多数中国人就和歹徒或警察一样根本就不在乎生命的平等和生命的价值。
    在中国,没有人在乎谁的生命与他是平等的。这是暴力(不管是个人暴力还是国家暴力)或以暴制暴的根源。
    “当场击毙”更严重的后果有二:一是误杀人质的概率比劫持者杀害人质的机率要大得多;二是“当场击毙”如果成为一个惯例,将来的劫持者可能会因为自己反正 要死而不得不提前杀害人质,从而使人质处于双倍危险的境地!



       *.*.*.*          2010-7-9 0:52:55         
悄悄话  好友  信息  博客  搜索  回复  本主题下所有发言       第 37 楼

文章提交者:停云西风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下了,明天再来看

       *.*.*.*          2010-7-9 0:53:45         
悄悄话  好友  信息  博客  搜索  回复  本主题下所有发言       第 38 楼

文章提交者:天狐行空76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为什么英国警察没有佩枪的传统,都是赤手空拳与疑犯搏斗?因为警察知道自己无权判疑犯死刑,在未经法庭审判定罪之前疑凶还是个公民,其人权与警察毫无二 致,不得侵犯!

       *.*.*.*          2010-7-9 1: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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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SAS17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在谈判破裂后不反对开第一枪,但是在犯罪分子失去反抗能力后再继续开枪的话就是滥杀!除了法院有权决定怎么处罚外。任何人都没有这种权利!!!

       *.*.*.*          2010-7-9 1:08:47         
悄悄话  好友  信息  博客  搜索  回复  本主题下所有发言       第 40 楼

文章提交者:zwgzwgzwg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有个残废 ,站着说话就TM腰痛。

平时撅着腚说话?

       *.*.*.*          2010-7-9 1:16:00         
悄悄话  好友  信息  博客  搜索  回复  本主题下所有发言       第 41 楼

文章提交者:合鞋与合脚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第二枪时,已经是面朝下趴着呢!

       *.*.*.*          2010-7-9 1: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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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洒水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本人不是左愤,极度向往民主自由世界,但认为规则是必须的。想劫持绑架这种匪徒,当场击毙的确是个好结果,如何保证人质安全,一枪两枪还是100枪的技术 方面,在这里我先不想谈。
人做事就必须有气魄,虽然我还算活的不赖。但真有天要沦落到抢劫为生时,我尽量不打一般人主意,真要搞到象这次场面时,我也不打算活。
WWJJ真TM娘们……

       *.*.*.*          2010-7-9 1:33:55         
悄悄话  好友  信息  博客  搜索  回复  本主题下所有发言       第 43 楼

文章提交者:wchp002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文章提交者:SAS17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在谈判破裂后不反对开第一枪,但是在犯罪分子失去反抗能力后再继续开枪的话就是滥杀!除了法院有权决定怎么处罚外。任何人都没有这种权利!!!
=============
这样的sb,你怎么知道中一枪就没反抗能力了,你是那绑匪吗?还是他告诉你的。

       *.*.*.*          2010-7-9 1:36:06         
悄悄话  好友  信息  博客  搜索  回复  本主题下所有发言       第 44 楼

文章提交者:wchp002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文章提交者:合鞋与合脚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第二枪时,已经是面朝下趴着呢!
=========
看这个造谣,猛,挟持着人质倒地,面朝下了

       *.*.*.*          2010-7-9 1:3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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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wchp002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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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0-7-9 1:39:41   

文章提交者:fromsmthbbs6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从电视播放的镜头看,警方绝对是过度使用暴力,第一枪的必要性可以质疑,最后的三枪完全过分。歹徒的武器不过是剪刀,表现完全不是专业的绑匪,不过是一个 犯小罪被发现而临时劫持人质想逃脱的人,对人质没有任何冤仇,也没提什么过高的要求,是很容易说服或降服的。

       *.*.*.*          2010-7-9 1:4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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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我热爱祖国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真可笑看到这些反对女警开枪的帖子。
    当歹徒拿凶器伤害了他人、威胁他人生命的时候,他就不能获得常人应该拥有的尊重。
    解救人质,击毙歹徒天经地义,凭什么为歹徒喊冤?无论他受过什么不公平的对待,再去危害他人生命对吗?  不要说什么开一枪或者开四枪的问题,如果换了你在现场,未必会处理的向你说的那么从容。
    如果人质是你的亲人,那些反对女警开枪的人,那些说可以开一枪,不用开四枪的人,你还会说吗?
    尊重生命,首先要有被尊重的资格。当人没有人性、没有品德的时候,与畜生何异?


       *.*.*.*          2010-7-9 2: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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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tianshanfeng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文章提交者:停云西风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文章提交者:wx40j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这个女人打死人还在笑,她是一个机器!
=============================================
这是个极其严重的问题:
警察有“机器”的性质,但是决不能真地成为一架机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打死人人还是击毙了一个歹徒,这两种说法性质是不同的。打死人,通常是指那些违法犯罪的行为;而警察击毙歹徒,解救人质,是天职,是英雄的壮举。警察的笑 声,也含有多层意思,成功击毙歹徒解救了人质,应该是欣慰的笑,自豪的笑;与手持利器、丧心病狂的歹徒短兵相接,你死我活的搏斗,真的是惊心动魄,这笑声 也是惊恐情绪的释放;和平解决的方案失败,被逼上梁山采取了断然的措施,这笑声里也夹杂着一些尴尬和无奈。正常的人,不论性别、肤色和国籍,都会对女警察 的果敢神勇表示赞赏和敬佩的。


       *.*.*.*          2010-7-9 2: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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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神宫渺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猫眼假仁假义每天以圣者自居的人太多了,换个角度,如果你处在当时的环境会怎么做?

       *.*.*.*          2010-7-9 2:2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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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冯雪4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这个,只有万能的春哥来完美解就人质和歹徒了

       *.*.*.*          2010-7-9 2:3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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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心头灭却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谁有枪,谁就是警察,被击毙的就是歹徒,这就是天朝的逻辑~~~


拿剪刀的五毛,对社会危害很大,
拿枪的女屠夫,对社会没有危害,

这就是五毛的逻辑~~~



       *.*.*.*          2010-7-9 2:36:12         
悄悄话  好友  信息  博客  搜索  回复  本主题下所有发言       第 52 楼

文章提交者:神宫渺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最讨厌那些叫别人做甘地自己遇事斯大林的主了。。
这种人看帖子太多了已经脱离实际生活空间,判断事物的标准已经非世俗化,对一些事情的理解简单片面从而毫无忌惮的勇于用自己被偏见屏蔽了一半的思想去发 言。
看帖归看帖,少看回复多看正文,不要被他人影响,想好了再说.....

       *.*.*.*          2010-7-9 2:3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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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白石门人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歹徒们过去一般有不杀警花的习惯,以后还会这样吗?怀疑中

       *.*.*.*          2010-7-9 2:3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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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神宫渺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51楼就是个典型偏执狂,你到底了解了多少?你看没有看整个视频?
你仇恨5毛,仇恨社会,要知道,如果你生活在那个时代简直就是不用动员主动入伙的红卫兵~
请你思考一下,当时那位人质的感受!

       *.*.*.*          2010-7-9 2:4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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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心头灭却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俺是看过视频才说话的,

野蛮社会之所以野蛮,是它的媒体居然把光天化日下的街头屠杀当做一个大快人心的正义来宣传~~~~

       *.*.*.*          2010-7-9 2:4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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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道旁过者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文章提交者:wx40j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这个女人打死人还在笑,她是一个机器!
无产阶级专政的机器!

       *.*.*.*          2010-7-9 3: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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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食草动物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女警察没做错,从纯军事角度来说,手枪的停止作用有限,一枪往往不足以制止对方反击,所以必须连发.在当时极近的距离下手枪不比匕首占有多高的优势.
这个案子最重要的是劫持犯的目的是什么.感觉是一种极端抗议.劫持者多次提到有人害他,如果警方不对这方面进行调查相信这种事会更多,而且警方以后也没有 解救人质的机会,各类报复社会的案件可以看出警方的作用只是打扫街道而已.
比较全的视频
http://v.youku.com/v_show/id_XMTg3ODM0MjA4.html

       *.*.*.*          2010-7-9 3:5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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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maotao1980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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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0-7-9 4: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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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猫是孤独的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在猫眼,问题的关键其实是:事件是发生在中国还是“美国”。

最烦楼主和回帖里一些圣人一样的2B。
满嘴的假设,假设你妹啊假设。
“一个拿着剪刀的对手”...说的多么轻松,轻松得好像剪刀捅不死人一样;
“是否失去反抗能力”...楼主,如何判断啊?请别说“我觉得”,请给出经证明的能在2秒以内判断对手是否失去反抗能力的“科学方法”,最好经过美国的权 威认定,毕竟科学技术方面还是他们先进且值得信赖。

另外,只你们会假设吗?
我给你们一个假设吧:假设那歹徒手里的是你女儿,对面那个女警是你妈,你敢不敢让她们冒风险一枪之后停手问问歹徒“您好,请问您还能反抗吗?”
摸着良心回答吧,如果你们还有的话。

对于警察滥用枪支的担忧完全可以转移到限制枪支的使用情境上去,而不是纠缠无法实现的细节。限制在什么情境下可以使用枪支击毙更具有可行性,在已经决定击 毙的紧急情况下,成功击毙可以作为警察合格的标准。
这只是一个凡人的世界,圣人还是上天堂去吧。

       *.*.*.*          2010-7-9 6: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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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中华不败19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这样的狗东西留他干什么?是不出给你们以后劫持人质创造条件呢?中国有的是人,好人都不正经的活,让坏人活着干什么?你给我说个理由!因为他披了一张人 皮,它就是人了?

如果是提问答的人劫持人质,请照样击毙!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7-9 6:12:02编辑过]


       *.*.*.*          2010-7-9 6:07:47   
文章提交者:公仆的好人民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警察不懂得悲伤,不能拯救社会。

       *.*.*.*          2010-7-9 6:22:15         
悄悄话  好友  信息  博客  搜索  回复  本主题下所有发言       第 62 楼

文章提交者:中华不败19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如果是为政治,为民主,为国家和人民利益而涉险的人,我可不主张击毙,要强烈抗议。但是,为民主,为国家和人民利益而涉险的人应当是君子,不需要劫持无辜 的人质。连这样的家伙都要保护的,说明提问题的人,吃屎不知道香臭!最少说明中国人的道德觉悟太低,更应当说道德败坏,中国人无正义感,这说明中国离走向 文明社会还远着呢!

       *.*.*.*          2010-7-9 6: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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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中华不败19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这样的GO东西留他干什么?是不出给你们以后劫持人质创造条件呢?中国有的是人,好人都不正经的活,让坏人活着干什么?你给我说个理由!因为他披了一张人 皮,它就是人了?

如果是提问答的人劫持人质,请照样击毙!


       *.*.*.*          2010-7-9 6:2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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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武当俗家弟子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楼主是典型的装B犯,最好那天歹徒能把你老婆或者你孩子劫为人质,那时候你还这么装B,那你可是真正的高人。

       *.*.*.*          2010-7-9 6:29:53         
悄悄话  好友  信息  博客  搜索  回复  本主题下所有发言       第 65 楼

文章提交者:geyin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歹徒在向后倒的时候依然拖着人质一起倒,还可以继续拿刀捅。女警跟进连发三枪确保歹徒不能行凶,是非常必要的。警用手枪的杀伤力非常有限,是不得已而使用 的。

       *.*.*.*          2010-7-9 6:30:15         
悄悄话  好友  信息  博客  搜索  回复  本主题下所有发言       第 66 楼

文章提交者:又被合邪了ID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文章提交者:P098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一枪本错误,补三枪就是犯罪。
==================
说得对!

       *.*.*.*          2010-7-9 7:0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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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和谐不高兴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下面是网上比较全的视频。
http://v.youku.com/v_show/id_XMTg3ODM0MjA4.html

       *.*.*.*          2010-7-9 8: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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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天狐行空76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问题的关键在于大多数中国人就和歹徒或警察一样根本就不在乎生命的平等和生命的价值。
    在中国,没有人在乎谁的生命与他是平等的。这是暴力(不管是个人暴力还是国家暴力)或以暴制暴的根源。
    为什么英国警察没有佩枪的传统,都是赤手空拳与疑犯搏斗?因为警察知道自己无权判疑犯死刑,在未经法庭审判定罪之前疑凶还是个公民,其人权与警察毫无二 致,不得侵犯!
    “当场击毙”更严重的后果有二:一是误杀人质的概率比劫持者杀害人质的机率要大得多;二是“当场击毙”如果成为一个惯例,将来的劫持者可能会因为自己反正 要死而不得不提前杀害人质,从而使人质处于双倍危险的境地!


       *.*.*.*          2010-7-9 9:5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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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柯特科本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哈哈,死了个同类,丧尽天良的猫坛伪右们如丧考妣


       *.*.*.*          2010-7-9 10:0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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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文弱武生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文章提交者:又被合邪了ID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文章提交者:P098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一枪本错误,补三枪就是犯罪。
==================
说得对!

-------------------------
说得有理!

       *.*.*.*          2010-7-9 10: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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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停云西风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反对的回帖:

文章提交者:zwgzwgzwg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文章提交者:洒水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文章提交者:我热爱祖国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文章提交者:tianshanfeng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文章提交者:神宫渺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文章提交者:猫是孤独的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文章提交者:中华不败19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文章提交者:武当俗家弟子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文章提交者:柯特科本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毫无例外都认为既是歹徒就该击毙。
这其实是没有法律意识的原始人的思维。

缺乏法律意识,一旦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最容易采取极端行为,成为歹徒!
此外,这些人还很容易成为恶法或恶警的拥护者。

至于其中大多数是脏口,也在预料之中。






       *.*.*.*          2010-7-9 10:3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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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停云西风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文章提交者:geyin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歹徒在向后倒的时候依然拖着人质一起倒,还可以继续拿刀捅。女警跟进连发三枪确保歹徒不能行凶,是非常必要的。警用手枪的杀伤力非常有限,是不得已而使用 的。
================================================
歹徒是否已经被制服,这个可以讨论。
这正是本主题帖强调的。

       *.*.*.*          2010-7-9 10:3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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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停云西风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第38楼:
文章提交者:天狐行空76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为什么英国警察没有佩枪的传统,都是赤手空拳与疑犯搏斗?因为警察知道自己无权判疑犯死刑,在未经法庭审判定罪之前疑凶还是个公民,其人权与警察毫无二 致,不得侵犯!
================================================
第39楼:
文章提交者:SAS17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在谈判破裂后不反对开第一枪,但是在犯罪分子失去反抗能力后再继续开枪的话就是滥杀!除了法院有权决定怎么处罚外。任何人都没有这种权利!!!
================================================
第46楼:
文章提交者:fromsmthbbs6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从电视播放的镜头看,警方绝对是过度使用暴力,第一枪的必要性可以质疑,最后的三枪完全过分。歹徒的武器不过是剪刀,表现完全不是专业的绑匪,不过是一个 犯小罪被发现而临时劫持人质想逃脱的人,对人质没有任何冤仇,也没提什么过高的要求,是很容易说服或降服的。
================================================
第53楼:
文章提交者:白石门人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歹徒们过去一般有不杀警花的习惯,以后还会这样吗?怀疑中
===============================================

       *.*.*.*          2010-7-9 10:32:12         
悄悄话  好友  信息  博客  搜索  回复  本主题下所有发言       第 74 楼

文章提交者:玩玩儿10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文章提交者:loonier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挟持人质,威胁无辜者生命,无论其动机何在,都该当场击毙。”

这是支持者所持的主要观点。
=========================
这是他一个人的观点。
用他呆表别人?是否学呆表学到家了?

       *.*.*.*          2010-7-9 10:3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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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偶啥都怕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文章提交者:jdsbj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这个不是“神勇女警”,而是个胆小怯懦,残忍无良的女警。

距离2-3米,面对一手抱着人质,一手拿着剪刀的对手,而且注意力已转向要拿水喝了,如果她是一个训练有素的警察应懂得擒拿,完全可以一个箭步冲上去用双 手控制他拿剪刀的手,在短时间就可以解除他的威胁。当然,这样做是有自己受到伤害的风险的,但人质却可以马上得到解救。这个风险她不愿,也不敢承担。(其 实风险也不大,因为一旦动手,不是单打独斗,同事会立即上来帮助控制对手的。)而在这种情况下开枪,她自己是绝对安全的,她开枪了。所以说是胆小和怯懦。

在对手已中弹倒地,人质已脱离危险,同事在上前相助时再开三抢置人以死命,再看她杀人后的可怕诡异的笑容,此女警无疑很残忍且没有人性。

此人的行为同样反映了国人普遍存在的恃强凌弱的特性。
------------------------
偶没看视频,所以很难对其评价。
如果所说属实,那么这个女警缺乏适当的训练是可以肯定的。
而且心理素质极差,太害怕了,导致条件反射似的杀死对方。
本来一枪就已剥夺了对手的反抗能力,对方的犯罪行为就已终止了,所以另外三枪就与谋杀无异,但是我不认为她是故意的。她只是太害怕了。
在我看来,这已足够证明了这个系统的无能,是四个JC让一个强奸犯安然逃走的另类版本。
另一个豆腐渣工程。

       *.*.*.*          2010-7-9 10:44:20   

文章提交者:专业抬杠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犯罪分子和一般人一样也是有头脑的,他们也会想,这次这个在这种情况下被击毙,那么下次,遇到类似情况,他们一定不会手软的。这就是只要犯罪分子没有放弃 “合作”,没有对人质进行致命伤害之前,我们不宜将其击毙的博弈论。

       *.*.*.*          2010-7-9 10:5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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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停云西风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文章提交者:和谐不高兴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下面是网上比较全的视频。
http://v.youku.com/v_show/id_XMTg3ODM0MjA4.html
================================================
感谢提供视频!

       *.*.*.*          2010-7-9 11: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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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urnert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处理果断,不错

       *.*.*.*          2010-7-9 11: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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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凌楚风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哟,停云西风这个SB又来现眼了。

真的是只有在中国,才会出厂这种同情犯罪分子而漠视人质的SB啊。这绝对是中国特色。

       *.*.*.*          2010-7-9 12:2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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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是大是小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从头到尾只有一个目的就是————击毙当事人!

       *.*.*.*          2010-7-9 13:15:32         
悄悄话  好友  信息  博客  搜索  回复  本主题下所有发言       第 81 楼

文章提交者:是大是小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文章提交者:停云西风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文章提交者:和谐不高兴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下面是网上比较全的视频。
http://v.youku.com/v_show/id_XMTg3ODM0MjA4.html
================================================
感谢提供视频!
======================
从视频可以看出,女警开第一枪后,人质脱离危险(有人质从地上爬起来往外跑的镜头),女警看到人质脱离危险后,才又紧接着连开三枪,把当事人击毙了。

       *.*.*.*          2010-7-9 13: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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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是大是小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感谢完整视频让我们看到了杀人女警的杀人过程。

       *.*.*.*          2010-7-9 13:22:04         
悄悄话  好友  信息  博客  搜索  回复  本主题下所有发言       第 83 楼

文章提交者:是大是小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文章提交者:凌楚风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哟,停云西风这个SB又来现眼了。

真的是只有在中国,才会出厂这种同情犯罪分子而漠视人质的SB啊。这绝对是中国特色。
===============
SB尊重生命正是为了保护人质。

       *.*.*.*          2010-7-9 13:2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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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三个主义3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文章提交者:漂牌酱油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别TM站着说话不腰疼,zhuangB!


####################

这位,你是不是从生下来到长大看到的满眼都是B,所以整天挂在嘴上?还嘲笑别人是在装,你周围都是真的,是吧?



一个人有教养,很难吗?

       *.*.*.*          2010-7-9 13:33:25         
悄悄话  好友  信息  博客  搜索  回复  本主题下所有发言       第 85 楼

文章提交者:mengqinf22A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中国人信奉的是“你不仁就别怪我不义”。
根据这个理论,如果歹徒不仁,警察就可以不义。
不仁的人越多,不义的人就会跟着增长。
现在知道吧?为什么中国不仁不义的东西越来越多。



       *.*.*.*          2010-7-9 13:4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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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bus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不要漠视所谓悍匪的生命权。这个使用剪刀的悍匪太不专业了

警察可以用枪,但是枪声在任何时候都是最后的选择

这4枪响了,经过媒体发酵以后,今后所有的警察都很危险,因为你没有公信力了

大哥喝水,4枪击毙

下次枪响了,警察。。。。。

       *.*.*.*          2010-7-9 13:5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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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天狐行空76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滥用武力无疑。
    问题的关键在于大多数中国人就和歹徒或警察一样根本就不在乎生命的平等和生命的价值。
    在当下的中国,没有人把他人的生命当回事,别说是个疑犯的生命了,也没有人在乎谁的生命与他是平等的。这是暴力(不管是个人暴力还是国家暴力)或以暴制暴 的根源,也是问题的根本之所在。
    为什么英国警察没有佩枪的传统,都是赤手空拳与疑犯搏斗?因为警察知道自己无权判疑犯死刑,在未经法庭审判定罪之前疑凶还是个公民,其人权与警察毫无二 致,不得侵犯!
    “当场击毙”更严重的后果有二:一是误杀人质的概率比劫持者杀害人质的机率要大得多;二是“当场击毙”如果成为一个惯例,将来的劫持者可能会因为自己反正 要死而不得不提前杀害人质,从而使人质处于双倍危险的境地!

       *.*.*.*          2010-7-9 14:3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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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野风147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文章提交者:wx40j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这个女人打死人还在笑,她是一个机器!

========
四枪,涉嫌故意杀人。

       *.*.*.*          2010-7-9 14:33:59         
悄悄话  好友  信息  博客  搜索  回复  本主题下所有发言       第 89 楼

文章提交者:天狐行空76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滥用武力无疑。警察滥用武力,其危害远甚于普通人犯罪。这是必须要改正和警惕的!


       *.*.*.*          2010-7-9 14:39:15         
悄悄话  好友  信息  博客  搜索  回复  本主题下所有发言       第 90 楼

文章提交者:jsx1979227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四枪,涉嫌故意杀人。

       *.*.*.*          2010-7-9 14:39:59   
文章提交者:野风147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女魔匪

       *.*.*.*          2010-7-9 14:43:08         
悄悄话  好友  信息  博客  搜索  回复  本主题下所有发言       第 92 楼

文章提交者:野风147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文章提交者:是大是小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感谢完整视频让我们看到了杀人女警的杀人过程。 
===
看了视频,真涉嫌故意杀人了。

       *.*.*.*          2010-7-9 14:44:21         
悄悄话  好友  信息  博客  搜索  回复  本主题下所有发言       第 93 楼

文章提交者:天狐行空76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滥用武力无疑。警察滥用武力,其危害远甚于普通人犯罪。这是必须要改正和警惕的!
    问题的关键在于大多数中国人就和歹徒或警察一样根本就不在乎生命的平等和生命的价值。
    在当下的中国,没有人把他人的生命当回事,别说是个疑犯的生命了,也没有人在乎谁的生命与他是平等的。这是暴力(不管是个人暴力还是国家暴力)或以暴制暴 的根源,也是问题的根本之所在。


       *.*.*.*          2010-7-9 14:4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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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野风147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掌握公器的都如此女,不幸的社会。

       *.*.*.*          2010-7-9 14:4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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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离领导远点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文章提交者:野风147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文章提交者:是大是小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感谢完整视频让我们看到了杀人女警的杀人过程。 
===
看了视频,真涉嫌故意杀人了。

       *.*.*.*          2010-7-9 14:4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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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停云西风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完整视频:
http://v.youku.com/v_show/id_XMTg3ODM0MjA4.html

第4楼(回wkdwkd):
关键是那家伙不应该绑架人质。
=======================
绑架人质属于严重犯罪,对绑架人质者决不能手软。
但是这不等于一定要将其击毙。
================================================
第13楼(回wx40j):
这个女人打死人还在笑,她是一个机器!
=======================
这是个极其严重的问题:
警察有“机器”的性质,但是决不能真地成为一架机器!
================================================
第9、19楼(回午夜过客):
"在女警第1枪或前2枪击中歹徒后,是不是已经将其制服。"
在那个千钧一发的时刻,这是很难判断的,容不得出问题。

希望楼主哪天被歹徒用刀指着喉咙,省的站着说话不腰痛。貌似有理,其实就是在扯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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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个千钧一发的时刻,这是很难判断的”
——这只是你的看法。别人有不同的看法,所以要讨论。

希望哪天你或你的家人有犯罪行为,被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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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你放心,本家族不会有人卑鄙到去劫持一个无辜的女孩的,从你的言论看,这种事情真可能发生的你的家族里,不然你怎么那么无条件的去支持一个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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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者都该杀吗?该杀不该杀可以由警察判断吗?
那还要法律、法庭做什么?
你这意识就是罪恶意识! ================================================
第20楼(回文史哲新行人):
立场问题!
有人站在劫犯角度设身处地!
俺站在被劫人质角度设身处地!/
女井是英雄豪杰!
/
希望井力用在这上。别老去骚黄捞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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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站在法律“角度”!
你似乎缺乏法律意识 ================================================
第21楼:
缺乏法律意识的
最容易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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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楼:
古代的“祸灭九族”,“凌迟处死”......
一脉相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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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楼:
文章提交者:jdsbj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这个不是“神勇女警”,而是个胆小怯懦,残忍无良的女警。

距离2-3米,面对一手抱着人质,一手拿着剪刀的对手,而且注意力已转向要拿水喝了,如果她是一个训练有素的警察应懂得擒拿,完全可以一个箭步冲上去用双 手控制他拿剪刀的手,在短时间就可以解除他的威胁。当然,这样做是有自己受到伤害的风险的,但人质却可以马上得到解救。这个风险她不愿,也不敢承担。(其 实风险也不大,因为一旦动手,不是单打独斗,同事会立即上来帮助控制对手的。)而在这种情况下开枪,她自己是绝对安全的,她开枪了。所以说是胆小和怯懦。

在对手已中弹倒地,人质已脱离危险,同事在上前相助时再开三抢置人以死命,再看她杀人后的可怕诡异的笑容,此女警无疑很残忍且没有人性。

此人的行为同样反映了国人普遍存在的恃强凌弱的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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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35楼(回思想差距大):
不要把你们自己想的太好,我看你们都像犯罪分子,以后全部击毙hahah,以后还不知道谁是兵谁是贼呢
你凭什么你只会成为人质,而不会成为一个劫匪?

你的家人是等不回来你这个劫匪了,你们死了也是活该!
=======================
所以决不能是官治、警治
而必须是法治
·
中国自古就有万人空巷看杀人、看凌迟、看全家抄斩的“风气”。
他们都把自己想象成“良民”,甚至官家。
直到有一天杀的是他、是他的全家! ================================================
第38楼:
文章提交者:天狐行空76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为什么英国警察没有佩枪的传统,都是赤手空拳与疑犯搏斗?因为警察知道自己无权判疑犯死刑,在未经法庭审判定罪之前疑凶还是个公民,其人权与警察毫无二 致,不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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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楼:
文章提交者:SAS17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在谈判破裂后不反对开第一枪,但是在犯罪分子失去反抗能力后再继续开枪的话就是滥杀!除了法院有权决定怎么处罚外。任何人都没有这种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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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楼:
文章提交者:fromsmthbbs6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从电视播放的镜头看,警方绝对是过度使用暴力,第一枪的必要性可以质疑,最后的三枪完全过分。歹徒的武器不过是剪刀,表现完全不是专业的绑匪,不过是一个 犯小罪被发现而临时劫持人质想逃脱的人,对人质没有任何冤仇,也没提什么过高的要求,是很容易说服或降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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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楼:
文章提交者:白石门人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歹徒们过去一般有不杀警花的习惯,以后还会这样吗?怀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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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楼:
反对的回帖:

文章提交者:zwgzwgzwg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文章提交者:洒水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文章提交者:我热爱祖国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文章提交者:tianshanfeng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文章提交者:神宫渺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文章提交者:猫是孤独的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文章提交者:中华不败19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文章提交者:武当俗家弟子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文章提交者:柯特科本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毫无例外都认为既是歹徒就该击毙。
这其实是没有法律意识的原始人的思维。

缺乏法律意识,一旦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最容易采取极端行为,成为歹徒!
此外,这些人还很容易成为恶法或恶警的拥护者。

至于其中大多数是脏口,也在预料之中。===================================================


       *.*.*.*          2010-7-9 14:5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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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夏始春余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对于劫持人质的犯罪,是十分恶劣且严重的犯罪,在确保人质生命安全的前提下,开枪天经地义。问题在于,具体到这个婆娘开枪的事件里,她第一枪已经将劫持者 击倒,被劫持者已经没有危险,她还连开三枪,这个女人的变态与凶悍无法理喻。法律只赋予警察制止犯罪的权力,没有赋予滥杀的权利。当犯罪嫌疑人因为任何原 因中止或者丧失继续犯罪的行为后,应当抓获送交法院审判,罪刑法定是法治社会的一项基本准则。当时旁边围着这么多警察,劫持者中弹后,已不再对他人构成威 胁,不应该再开枪。

       *.*.*.*          2010-7-9 14:5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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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格格巫369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楼主,你就是一个站着说话不腰疼、装屄的混蛋!!

       *.*.*.*          2010-7-9 14:5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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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鬼捉钟馗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用漠视生命来对待漠视生命,是荒谬的。


       *.*.*.*          2010-7-9 14:5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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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laochou9296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文章提交者:停云西风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文章提交者:wx40j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这个女人打死人还在笑,她是一个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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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个极其严重的问题:
警察有“机器”的性质,但是决不能真地成为一架机器!



       *.*.*.*          2010-7-9 14:5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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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停云西风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文章提交者:凌楚风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哟,停云西风这个SB又来现眼了。

真的是只有在中国,才会出厂这种同情犯罪分子而漠视人质的SB啊。这绝对是中国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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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三个主义3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这位,你是不是从生下来到长大看到的满眼都是B,所以整天挂在嘴上?还嘲笑别人是在装,你周围都是真的,是吧?
一个人有教养,很难吗?
==================================================
这种满嘴B的东西,讲不出道理;
正因为讲不出道理,所以才满嘴都是B


       *.*.*.*          2010-7-9 15:0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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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秋山几重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也许有点小失误。但对一个女警,一个第一次执行这种任务的人,心情紧张些,为了保险些,多打几枪,也无可非议。不要太吹毛求疵了。老百姓对刑事犯罪分子的 处罚重一些,历来是没有太大的意见的。相反对那些假仁慈、纵容犯罪、妇人之仁的做法,牺牲底层百姓生活安全、生命保护和社会秩序的作秀,倒是深恶痛绝的!

       *.*.*.*          2010-7-9 15: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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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停云西风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文章提交者:格格巫369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楼主,你就是一个站着说话不腰疼、装屄的混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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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三个主义3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这位,你是不是从生下来到长大看到的满眼都是B,所以整天挂在嘴上?还嘲笑别人是在装,你周围都是真的,是吧?
一个人有教养,很难吗?
==================================================
这种满嘴B的东西,讲不出道理;
正因为讲不出道理,所以才满嘴都是B


       *.*.*.*          2010-7-9 15: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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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處污不染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文章提交者:秋山几重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也许有点小失误。但对一个女警,一个第一次执行这种任务的人,心情紧张些,为了保险些,多打几枪,也无可非议。不要太吹毛求疵了。老百姓对刑事犯罪分子的 处罚重一些,历来是没有太大的意见的。相反对那些假仁慈、纵容犯罪、妇人之仁的做法,牺牲底层百姓生活安全、生命保护和社会秩序的作秀,倒是深恶痛绝的!

======================

呵呵,你倒是轻描淡写啊。心情紧张些,为了保险些,多打几枪。。照你说的,她一紧张,人家一条命就没了,难道不是过失杀人吗?

       *.*.*.*          2010-7-9 15: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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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钟馗捉鬼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开一枪还是开8枪不是问题的关键。张可可劫持案,警方就是开一枪,但是与本案一样,粪粪们的B嘴还是没闲着。问题的关键是---ZF或警方干的任何事情它 们认为都是错的,因为没有选票,中国没有选择与他们美国D一样的社会制度!是不是呀傻X粪粪们~~~~真愁人~~

       *.*.*.*          2010-7-9 15:13:50   

文章提交者:len37813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违法必究

       *.*.*.*          2010-7-9 15: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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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停云西风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文章提交者:离领导远点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文章提交者:野风147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文章提交者:是大是小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感谢完整视频让我们看到了杀人女警的杀人过程。 
===
看了视频,真涉嫌故意杀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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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非完整视频中,为什么特意把女警开枪后那大约1秒钟的过程剪掉了?!


       *.*.*.*          2010-7-9 15: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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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钟馗捉鬼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文章提交者:處污不染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文章提交者:秋山几重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也许有点小失误。但对一个女警,一个第一次执行这种任务的人,心情紧张些,为了保险些,多打几枪,也无可非议。不要太吹毛求疵了。老百姓对刑事犯罪分子的 处罚重一些,历来是没有太大的意见的。相反对那些假仁慈、纵容犯罪、妇人之仁的做法,牺牲底层百姓生活安全、生命保护和社会秩序的作秀,倒是深恶痛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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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你倒是轻描淡写啊。心情紧张些,为了保险些,多打几枪。。照你说的,她一紧张,人家一条命就没了,难道不是过失杀人吗?

===

你还是看女警怎么说的吧!

       *.*.*.*          2010-7-9 15:15:20         
悄悄话  好友  信息  博客  搜索  回复  本主题下所有发言       第 109 楼

文章提交者:whfzk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文章提交者:處污不染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文章提交者:秋山几重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也许有点小失误。但对一个女警,一个第一次执行这种任务的人,心情紧张些,为了保险些,多打几枪,也无可非议。不要太吹毛求疵了。老百姓对刑事犯罪分子的 处罚重一些,历来是没有太大的意见的。相反对那些假仁慈、纵容犯罪、妇人之仁的做法,牺牲底层百姓生活安全、生命保护和社会秩序的作秀,倒是深恶痛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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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你倒是轻描淡写啊。心情紧张些,为了保险些,多打几枪。。照你说的,她一紧张,人家一条命就没了,难道不是过失杀人吗?
-----------------------------------
你们有点正常的思维行吗? 她无缘无故要打死他吗?他不劫持人质不凶恶伤害人质,他会死吗? 还人家一条命就没了。人质的惊恐与绝望就活该?

       *.*.*.*          2010-7-9 15: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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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胡支扯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婊子

是魔鬼,

       *.*.*.*          2010-7-9 15: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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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處污不染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文章提交者:~钟馗捉鬼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文章提交者:處污不染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文章提交者:秋山几重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也许有点小失误。但对一个女警,一个第一次执行这种任务的人,心情紧张些,为了保险些,多打几枪,也无可非议。不要太吹毛求疵了。老百姓对刑事犯罪分子的 处罚重一些,历来是没有太大的意见的。相反对那些假仁慈、纵容犯罪、妇人之仁的做法,牺牲底层百姓生活安全、生命保护和社会秩序的作秀,倒是深恶痛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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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你倒是轻描淡写啊。心情紧张些,为了保险些,多打几枪。。照你说的,她一紧张,人家一条命就没了,难道不是过失杀人吗?

===

你还是看女警怎么说的吧!

===============

是不是像调查刑讯逼供那样啊?调查时就问当事警察,你有没有刑讯逼供啊,当事警察说没有,于是就调查结果就是没有。。。。

       *.*.*.*          2010-7-9 15:2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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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圣城卫士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不仅仅是劫持人犯是歹徒,劫持人民,无耻的说自己是公仆的也是歹徒!


       *.*.*.*          2010-7-9 15:2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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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處污不染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文章提交者:whfzk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文章提交者:處污不染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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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有点小失误。但对一个女警,一个第一次执行这种任务的人,心情紧张些,为了保险些,多打几枪,也无可非议。不要太吹毛求疵了。老百姓对刑事犯罪分子的 处罚重一些,历来是没有太大的意见的。相反对那些假仁慈、纵容犯罪、妇人之仁的做法,牺牲底层百姓生活安全、生命保护和社会秩序的作秀,倒是深恶痛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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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你倒是轻描淡写啊。心情紧张些,为了保险些,多打几枪。。照你说的,她一紧张,人家一条命就没了,难道不是过失杀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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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有点正常的思维行吗? 她无缘无故要打死他吗?他不劫持人质不凶恶伤害人质,他会死吗? 还人家一条命就没了。人质的惊恐与绝望就活该?

======================

有缘故就能打死他了?还要法律干嘛?那今后把法院、监狱啥的都关了吧,警察直接把坏人都打死不就完事了。

       *.*.*.*          2010-7-9 15:3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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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老加湿器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后三枪基本没有必要,对手只是拿刀的受伤劫匪

       *.*.*.*          2010-7-9 15:3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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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whfzk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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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缘故就能打死他了?还要法律干嘛?那今后把法院、监狱啥的都关了吧,警察直接把坏人都打死不就完事了。

-------------------------------------
紧急情况下解救人质,当然需要非常手段了。你们是不是觉得劫匪有理,人质活该呀? 不当场击毙他,让他把人质杀害了你们就满意了?

       *.*.*.*          2010-7-9 15:34:55         
悄悄话  好友  信息  博客  搜索  回复  本主题下所有发言       第 116 楼

文章提交者:處污不染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文章提交者:whfzk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

有缘故就能打死他了?还要法律干嘛?那今后把法院、监狱啥的都关了吧,警察直接把坏人都打死不就完事了。

-------------------------------------
紧急情况下解救人质,当然需要非常手段了。你们是不是觉得劫匪有理,人质活该呀? 不当场击毙他,让他把人质杀害了你们就满意了?

======================

幸好有视频,大家看了都有自己的判断。当时的情况是不是紧急到非开枪不可,或者非开后3枪不可,后3枪是不是有故意杀人之嫌,这些就自己看吧。

       *.*.*.*          2010-7-9 15:4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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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grenadier16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问题是中了一枪之后,谁也不知道歹徒有没有能力再伤害人质
即使受伤了,谁也不确定他会不会把剪刀甩向人质,谁也不会确定他会不会踢人质一脚
为了让人质百分之百不再受伤害,必须确保歹徒一点伤害人质的能力都没有

       *.*.*.*          2010-7-9 15:4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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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旺财灰狗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关键不是开枪,也不是用什么枪,也不是开了几枪。
无论是北京警察用步枪开了一枪,
还是广州警察用手枪开了四枪,
都不是关键。
一边是官府的爪牙,
一边是2个父母的儿子,几个儿女的父亲,几个兄妹的弟弟。
他只是想回家,见到父母子女和兄妹。
社会剥夺了他这个最微不足道的要求。

       *.*.*.*          2010-7-9 15:41:42         
悄悄话  好友  信息  博客  搜索  回复  本主题下所有发言       第 119 楼

文章提交者:處污不染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文章提交者:grenadier16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问题是中了一枪之后,谁也不知道歹徒有没有能力再伤害人质
即使受伤了,谁也不确定他会不会把剪刀甩向人质,谁也不会确定他会不会踢人质一脚
为了让人质百分之百不再受伤害,必须确保歹徒一点伤害人质的能力都没有

=========================

可能甩剪刀?甩向人质致命吗?可能踢一脚?踢一脚致命吗?更何况这种可能性是假想的吧。为了这个假想的可能性就去剥夺一个人的生命?要知道,事前防卫也是 犯法的!
比如,你昨天跟人吵架很厉害,今天又碰面了,你担心他会打你杀你,你先下手把对方杀了,这也是合理合法的吗?

       *.*.*.*          2010-7-9 15:47:47   



杨影枫

unread,
Jul 17, 2010, 11:51:50 AM7/17/10
to lih...@googlegroups.com
好高尚,以我这个军事爱好者的眼光,对于人质挟持事件,人质安全为第一要务,这时使用rapid fire(快速连射)是为了彻底让挟持者失能,换美国SWAT对付恶性犯罪时甚至尽量追求狙击手打响第一枪(狙击手打响第一枪意味着那个人肯定是死了),换成我如果有泰瑟枪用,估计不会追求射杀,但是这种情况追求射杀也算一种合理战术。车臣战争时有很多被俄制ak74打中的人依然可以射击,只不过战斗后死在了手术台上,不补枪,会产生非常大的危险

杨影枫

unread,
Jul 17, 2010, 11:54:27 AM7/17/10
to lih...@googlegroups.com
美军常用的莫桑比克式射击(身体其他部位命中一枪后对心脏、头部各补一枪),在这样的场景是非常实用和正确的

wanghx

unread,
Jul 17, 2010, 1:46:16 PM7/17/10
to lih...@googlegroups.com
换美国SWAT,美国的 SWAT 是用来对付拿把剪刀的人的吗?!操你妈逼!


在 2010年7月17日 下午5:54,杨影枫 <zhyp...@gmail.com>写道:
美军常用的莫桑比克式射击(身体其他部位命中一枪后对心脏、头部各补一枪),在这样的场景是非常实用和正确的

在 2010年7月17日 下午11:51,杨影枫 <zhyp...@gmail.com>写道:

好高尚,以我这个军事爱好者的眼光,对于人质挟持事件,人质安全为第一要务,这时使用rapid fire(快速连射)是为了彻底让挟持者失能,换美国SWAT对付恶性犯罪时甚至尽量追求狙击手打响第一枪(狙击手打响第一枪意味着那个人肯定是死了),换成我如果有泰瑟枪用,估计不会追求射杀,但是这种情况追求射杀也算一种合理战术。车臣战争时有很多被俄制ak74打中的人依然可以射击,只不过战斗后死在了手术台上,不补枪,会产生非常大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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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Y(yegan)

unread,
Jul 17, 2010, 10:14:16 PM7/17/10
to lih...@googlegroups.com
用SWAT 对付拿把剪刀的人?继续我猪鞭草你奶奶的臭逼

Wuyou Lan

unread,
Jul 18, 2010, 4:05:15 AM7/18/10
to lih...@googlegroups.com
畜生。


--
心随境转是烦恼
放下烦恼即菩提

lao bei

unread,
Jul 18, 2010, 4:59:51 AM7/18/10
to lih...@googlegroups.com
国人对生命的歧视已经是这个民族的传统了……
老北


在 2010年7月18日 下午4:05,Wuyou Lan <lanw...@gmail.com>写道:
畜生。


--
心随境转是烦恼
放下烦恼即菩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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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esou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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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 19, 2010, 4:09:30 AM7/19/10
to 童言无忌
看来杨先生的妈逼已经被操烂了,要不要再补操几shot呢?
用杨先生自己的话讲——“不补操,会产生非常大的危险 ”

杨影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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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 19, 2010, 10:04:34 AM7/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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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骂人,一旦出现人质,性质就不一样了,我承认米国持枪率很高就是了,但是用剪刀在挟持事件里甚至比枪还要危险,因为如果反手持刀,就算是击中挟持者的反射区,也依然能切断人质的颈动脉

在 2010年7月19日 下午4:09,chinesoul <wangj...@gmail.com>写道:
看来杨先生的妈逼已经被操烂了,要不要再补操几shot呢?
用杨先生自己的话讲——“不补操,会产生非常大的危险 ”

DHY(yeg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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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 19, 2010, 9:03:45 PM7/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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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让我家猪猪的鞭插插你妈逼吧, 手枪和刀插插你妈逼,研究下谁更有效率

sam 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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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 19, 2010, 11:36:02 PM7/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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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事咱們這些外行還真不好評述,不過我覺得從人質的角度講,如果有槍我會打這個用刀捅我大腿劃我胳膊臉蛋的傢伙100槍!呵呵


DHY <yeganh...@gmail.com> 於 2010年7月20日上午9:03 寫道:
继续让我家猪猪的鞭插插你妈逼吧, 手枪和刀插插你妈逼,研究下谁更有效率

DHY(yeg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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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 19, 2010, 11:55:47 PM7/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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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行不手软呢。那就让杨同志饱饱你的后庭吧

sam 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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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 20, 2010, 3:02:10 AM7/20/10
to lih...@googlegroups.com
哈哈,假使有一天你不幸成了人質,我想你也許就是斯德哥爾摩癥的一員吧?

DHY <yeganh...@gmail.com> 於 2010年7月20日上午11:55 寫道:
外行不手软呢。那就让杨同志饱饱你的后庭吧

Liz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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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 20, 2010, 3:23:45 AM7/20/10
to lih...@googlegroups.com
发现很多人并不知道讨论的关键点是什么。维护不该当场击毙劫匪的观点并不是在为劫匪的罪行辩护,而是说对待生命的态度,对坚持法律程序公正的立场。没有人可以不经审判随便剥夺他人的生命(即便在有死刑的国家),而且劫匪是否是死罪得看他造成的危害结果。并不是说不能击毙他,当然能,如果当时劫匪确实危害到了人质的安全或者执行公务的警员的安全。
 
我们在讨论的这个案例,是说既然女警一枪已把劫匪击倒,是否劫匪已丧失了伤害别人的能力?若是,为什么还要补上3枪人当场置人于死地?
 
在天朝国,讨论一个基本常识的问题,往往会跳出很多人不知所云~

DHY(yeg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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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 20, 2010, 5:01:54 AM7/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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奴才鸡鸡们,有空讲解枪械如何致命,怎么不去与共匪警察讨论
这样4枪残暴结束生命,垃圾极权锅

DHY(yeg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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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 20, 2010, 5:23:43 AM7/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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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近距离开完枪,完全可以冲上去踩住手或把刀踢开!又不是拿的手雷。

像纪录片巴士174,持枪威胁人质的人,已经下车向警方投降了,但警察仍然要冲上去给头部致命一击。

杨影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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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 20, 2010, 7:51:47 AM7/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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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2010年7月20日 下午3:23,Liza <strayb...@gmail.com>写道:
发现很多人并不知道讨论的关键点是什么。维护不该当场击毙劫匪的观点并不是在为劫匪的罪行辩护,而是说对待生命的态度,对坚持法律程序公正的立场。没有人可以不经审判随便剥夺他人的生命(即便在有死刑的国家),而且劫匪是否是死罪得看他造成的危害结果。并不是说不能击毙他,当然能,如果当时劫匪确实危害到了人质的安全或者执行公务的警员的安全。
 
我们在讨论的这个案例,是说既然女警一枪已把劫匪击倒,是否劫匪已丧失了伤害别人的能力?若是,为什么还要补上3枪人当场置人于死地?
 
在天朝国,讨论一个基本常识的问题,往往会跳出很多人不知所云~

在 2010年7月20日 下午3:02,sam chen <sc7...@gmail.com>写道:

有一种数据叫STOPPING POWER,意思是使人丧失反抗能力的威力,在这方面苏式枪弹都相当不给力,如果用一发5.56中间威力枪弹击中目标,人差不多很难动弹了,但是54手枪使用的是9mm托卡列夫枪弹,这方面的效果非常糟糕,这种时候如果有一把M1911这样的枪就可以只开一枪了(北方工业仿过这个枪型)
另外直接上资料:http://zh.wikipedia.org/zh-cn/M1911
注意看当中那个关于历史的部分,0.38枪弹威力还比9mm托卡列夫大

杨影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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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 20, 2010, 7:57:40 AM7/20/10
to lih...@googlegroups.com
我只是以纯军事角度分析这个事件,而非情感性的,如果一旦没有作击毙处理,而挟持者反击成功,这行动就失去了意义,警方的行动是以人质安全为准则的,而非特种部队以目标死亡为目的,如果人质出了问题,那其实根本无法保证你眼中的弱势者利益,因为真正应该得到第一关注的,是人质这个绝对弱势群体
在枪械常用数据中有一种数据叫STOPPING POWER,意思是使人丧失反抗能力的威力,在这方面苏式枪弹都相当不给力,如果用一发5.56中间威力枪弹击中目标,人差不多很难动弹了,但是54手枪使用的是9mm托卡列夫枪弹,这方面的效果非常糟糕,这种时候如果有一把M1911这样的枪就可以只开一枪了(北方工业仿过这个枪型)
另外直接上资料:http://zh.wikipedia.org/zh-cn/M1911
注意看当中那个关于历史的部分,0.
38枪弹威力还比9mm托卡列夫大



杨影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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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 20, 2010, 8:03:00 AM7/20/10
to lih...@googlegroups.com
换句话说,我的观点是,要么不要开枪,使用非致命武器,闪光弹、震撼弹、电枪、电棍之类直接剥夺人行动能力,要么就一口气直接打到莫桑比克射击(躯干两枪,头部一枪),确保不可能反击,否则一旦出现问题,可能出现更糟糕的情况(不能谈判,劫持者背水一战,拉垫背杀掉人质)

DHY(yeg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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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 20, 2010, 8:10:53 AM7/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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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狗的家伙,武器和鸡巴警察去聊,草泥马

杨影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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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 20, 2010, 8:11:35 AM7/20/10
to lih...@googlegroups.com
你们这些重视劫持者利益的家伙,把你们送到慕尼黑奥运会,换那几个以色列运动员怎么样,体会一下不进行你们所认为的“残忍”的连射、补枪什么的行为对于人质到底是多么残忍、绝望,这种以击毙为主的战术的战术就是以他们的鲜血换回来的,另外问一下,你们居然以为使用ak-47对人质进行杀戮比借用重力亲手切开颈动脉要容易吗????????

sam 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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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 20, 2010, 8:13:12 AM7/20/10
to lih...@googlegroups.com
我感覺整個事件的衝突點就是在警察是否濫用武力的問題上了,但是從最終結果上警察實現了解救人質並且制止嫌犯繼續傷害人質。我個人感覺是一次成功的人質解救。
我重新找了幾個相關的視頻看了一下,我感覺第一槍后那個警察有一個後退動作,接著又向那個銀行里前進並且開了之後的三槍,而後人質從銀行中逃出,我推測在第一槍后,嫌犯可能並沒有倒地只是向房內後退,而警察發現似乎沒有讓嫌犯失去威脅人質的能力,進而繼續突進開槍,最終讓人質脫離嫌犯的控制。
就事論事的來說,我認為警察實現了解救人質的最終目的。
在是否濫用武力的問題上,我感覺焦點並不在實施解救行動的警察身上,嫌犯已經在實施犯罪,並且對人質實質性的造成傷害,而且在進一步威脅人質生命,這樣的情況下完全可以擊斃嫌犯,另外沒有任何現場證據表明嫌犯已經停止犯罪的情況下,現場警察完全有決定開幾槍的權力。
這個事件中我個人感覺問題應該是出在現場決策者身上,把一件應該由狙擊手承擔的工作交給談判人員是不恰當的。
我一直非常反感在爭辯問題的時候加入太多的主觀情緒,把許許多多不雅的字眼噴在別人臉上,這樣的行為並不代表你就是正確的,相反只會讓人對你產生厭惡。

sam 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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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 20, 2010, 8:24:23 AM7/20/10
to lih...@googlegroups.com
在這個問題上我贊成這位姓楊的朋友的看法,在歐美國家警察對挾持人質的嫌犯有一套標準的程序,當一切談判方式失去作用的情況下,都會果斷選擇擊斃嫌犯制止犯罪。
另外警察在絕大多數多數情況下不會對嫌犯妥協(而所謂的個別情況是罪犯有可能造成公眾的大量傷亡或持有大規模殺傷性武器),以避免造成更多效仿效應,這和美國政府從不與恐怖組織談判是一個道理。
尊重人權本身沒有錯,但是不能因為尊重少量罪犯的人權而忽視人質以及警察的生命安全。
我還是那句話,你我都有可能在某一個倒楣的日子里成為人質,屆時再回來考慮罪犯的人權吧。他們確實有人權,那麼你的人權呢?

杨影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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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 20, 2010, 8:56:14 AM7/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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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动用狙击手,一枪失能的前提下,狙击手一般都会补枪,或者由突击队员补枪,不要把国际惯例一昧扔到天朝头上,这种事情是一种原罪,我也经常在这个群喷天朝,但绝不是为喷而喷,见什么都喷的中二病患者

wangh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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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 20, 2010, 11:14:12 AM7/20/10
to lih...@googlegroups.com
> 我還是那句話,你我都有可能在某一個倒楣的日子里成為人質,屆時再回來考慮罪犯的人權吧。他們確實有人權,那麼你的人權呢?

你在放你的鸡巴狗屁。你们已经是这个滥权杀人的警察制度的人质,还装什么蒜。这种为警察滥权杀人的诡辩,只能解释为斯德哥尔摩综合征。把剪刀挟持说成是美国的持枪和警察枪战的罪犯,是这场诡辩的最重要技巧。什么以色列,什么恐怖组织,是的,恐怖组织从“纯娱乐角度”操你们两个妈逼去了。

在 2010年7月20日 下午2:24,sam chen 写道:
在這個問題上我贊成這位姓楊的朋友的看法,在歐美國家警察對挾持人質的嫌犯有一套標準的程序,當一切談判方式失去作用的情況下,都會果斷選擇擊斃嫌犯制止犯罪。
另外警察在絕大多數多數情況下不會對嫌犯妥協(而所謂的個別情況是罪犯有可能造成公眾的大量傷亡或持有大規模殺傷性武器),以避免造成更多效仿效應,這和美國政府從不與恐怖組織談判是一個道理。
尊重人權本身沒有錯,但是不能因為尊重少量罪犯的人權而忽視人質以及警察的生命安全。
我還是那句話,你我都有可能在某一個倒楣的日子里成為人質,屆時再回來考慮罪犯的人權吧。他們確實有人權,那麼你的人權呢?

杨影枫 於 2010年7月20日下午8:11 寫道:
你们这些重视劫持者利益的家伙,把你们送到慕尼黑奥运会,换那几个以色列运动员怎么样,体会一下不进行你们所认为的“残忍”的连射、补枪什么的行为对于人质到底是多么残忍、绝望,这种以击毙为主的战术的战术就是以他们的鲜血换回来的,另外问一下,你们居然以为使用ak-47对人质进行杀戮比借用重力亲手切开颈动脉要容易吗????????

在 2010年7月20日 下午8:03,杨影枫 写道:
换句话说,我的观点是,要么不要开枪,使用非致命武器,闪光弹、震撼弹、电枪、电棍之类直接剥夺人行动能力,要么就一口气直接打到莫桑比克射击(躯干两枪,头部一枪),确保不可能反击,否则一旦出现问题,可能出现更糟糕的情况(不能谈判,劫持者背水一战,拉垫背杀掉人质)

在 2010年7月20日 下午7:57,杨影枫 写道:

我只是以纯军事角度分析这个事件,而非情感性的,如果一旦没有作击毙处理,而挟持者反击成功,这行动就失去了意义,警方的行动是以人质安全为准则的,而非特种部队以目标死亡为目的,如果人质出了问题,那其实根本无法保证你眼中的弱势者利益,因为真正应该得到第一关注的,是人质这个绝对弱势群体
在枪械常用数据中有一种数据叫STOPPING POWER,意思是使人丧失反抗能力的威力,在这方面苏式枪弹都相当不给力,如果用一发5.56中间威力枪弹击中目标,人差不多很难动弹了,但是54手枪使用的是9mm托卡列夫枪弹,这方面的效果非常糟糕,这种时候如果有一把M1911这样的枪就可以只开一枪了(北方工业仿过这个枪型)
另外直接上资料:http://zh.wikipedia.org/zh-cn/M1911
注意看当中那个关于历史的部分,0.
38枪弹威力还比9mm托卡列夫大

zhangrol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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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 20, 2010, 11:30:33 AM7/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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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民科还真不是一般的无知者无畏,五四手枪什么时候用过9mm弹了,还振振有此的编个名字。女警肆意开枪严格义意上说够故意杀人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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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lih...@googlegroups.com
Subject: Re: 对“女警连开四枪击毙”问题讨论的关键
在 2010年7月20日 下午3:23,Liza <strayb...@gmail.com>写道:

>
> 发现很多人并不知道讨论的关键点是什么。维护不该当场击毙劫匪的观点并不是在为劫匪的罪行辩护,而是说对待生命的态度,对坚持法律程序公正的立场。没有人可以不经审判随便剥夺他人的生命(即便在有死刑的国家),而且劫匪是否是死罪得看他造成的危害结果。并不是说不能击毙他,当然能,如果当时劫匪确实危害到了人质的安全或者执行公务的警员的安全。
>
> 我们在讨论的这个案例,是说既然女警一枪已把劫匪击倒,是否劫匪已丧失了伤害别人的能力?若是,为什么还要补上3枪人当场置人于死地?
>
> 在天朝国,讨论一个基本常识的问题,往往会跳出很多人不知所云~
>
> 在 2010年7月20日 下午3:02,sam chen <sc7...@gmail.com>写道:
>
> 有一种数据叫STOPPING

>> POWER,意思是使人丧失反抗能力的威力,在这方面苏式枪弹都相当不给力,如果用一发5.56中间威力枪弹击中目标,人差不多很难动弹了,但是54手枪使用的是9mm托卡列夫枪弹,这方面的效果非常糟糕,这种时候如果有一把M1911这样的枪就可以只开一枪了(北方工业仿过这个枪型)
>>
>>
> 另外直接上资料:http://zh.wikipedia.org/zh-cn/M1911

注意看当中那个关于历史的部分,0.38枪弹威力还比9mm托卡列夫大

>
>> DHY <yeganh...@gmail.com> 於 2010年7月20日上午11:55 �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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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影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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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 20, 2010, 7:57:55 PM7/20/10
to lih...@googlegroups.com
记错了,但7.62*25的制止力如何,一目了然,而且你见过用枪挟持人质的多,还是刀多?(去查美国),绝对不只是恐怖分子会挟持人,当一个暴力犯罪者用刀在你你的颈部划下一道道伤痕,那种绝望的气氛不是一般人能人的
弹药
  马卡洛夫9毫米手枪弹又称9x18毫米手枪弹或斯捷启金9毫米手枪弹。1930年苏联设计了TT-30/33式7.62毫米自动手枪弹系统后,为提高 近距离的制止作用,开始研制马卡洛夫弹。马卡洛夫手枪弹是参照德国9毫米手枪弹(这个就是美军认为制止力不足,因而一直到二战后很长时间都不使用9mm枪型,甚至还并轨开了个MK.23 MOD 0的11.43mm项目的9mm“大威力”)研制的,1951年首先配用于马卡洛夫手枪和斯捷启金自动手枪。
以上,表明7.62*25比9mm更垃圾!!!!!tt30/tt33就是54的原型
数据表明7.62<9mm<11.43
制止作用是什么?STOPPING POW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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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影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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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 20, 2010, 8:13:13 PM7/20/10
to lih...@googlegroups.com
你只出的我的疏忽只是进一步证明了,54手枪威力不佳,只打一枪很有勇气这个事实
我从来就事论事,而不会对于某个事物以全盘否定的态度去进行,至少在这个事件上,问题最大的是腐败的装备\混乱的指挥(一旦被发现谈判者携带武器,人质就已经死了,这个才是这次事件最混帐的地方,警方那帮人根本没认真学战术,这么干稍微有点警觉的挟持者都会立即让行动失败),而在动作有变时直接用电棍击倒或者闪光弹闪倒的确很危险,你们说不应该杀,那全世界的人质劫持案有几个挟持者还活着的,你们不是认为其他体系很完美么,你跑到天使城去,用刀挟持个人质,说不定SWAT选择用12.7把你的头打爆,当然他们会先使用电枪试试看,我再说一遍,挟持时,用刀干掉人质远比用枪简单,假设是你在现场,第一枪后,人质并未脱离控制,你还想半天去尊重罪犯的人权,你是否尊重了人质的人权?这里仍旧该骂,因为swat对付这种无枪目标是不应该闪到掩体后面的,所以指挥的人就是个混蛋,让一个CQB业余人士对付人质挟持案,这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

sam 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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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 20, 2010, 8:20:23 PM7/20/10
to lih...@googlegroups.com
爲什麽這些中國大陸的朋友總喜歡把這些不雅字眼掛在嘴邊呢?你們中國人素質太低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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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影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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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 20, 2010, 8:27:29 PM7/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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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这些人,是他,他总是这样而已,已经习惯了,而和他混的时间太长,这个组有时候在某些方面看上去也有些狂躁了

zhangrol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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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 20, 2010, 9:25:12 PM7/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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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就别洋洋洒洒了,您先农清停止作用的概念再来喷吧,弹药的停止作用不光牵扯到弹丸口径,还有装药量,弹体形状,材料,结构,膛线缠距等很复杂的东西,您那点数据我这个外行都看不下去了,再说那个女警拿的是64式,64式就是你吹嘘的9mm弹,在那种距离上除非是软性的铅弹或者是平头异形弹,要么是霰弹枪否则别谈啥停止作用.从女警开多枪杀人的合法性您硬是偷换概念到枪支科普,您的诡辩能力和武器知识还真有待提高,顺便说美国的M1911是TT33的爹,俄国毛拿来主义从不脸红,区别在M1911的弹丸口径是7.63,TT33是7.62,基本上公差就吃掉了尾数,因此有人黑市上买的1911找不到配套弹就拿五四的带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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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 Message--------

From: zhyp...@gmail.com
To: lih...@googlegroups.com
Subject: Re: 对“女警连开四枪击毙”问题讨论的关键
你只出的我的疏忽只是进一步证明了,54手枪威力不佳,只打一枪很有勇气这个事实
我从来就事论事,而不会对于某个事物以全盘否定的态度去进行,至少在这个事件上,问题最大的是腐败的装备\混乱的指挥(一旦被发现谈判者携带武器,人质就已经死了,这个才是这次事件最混帐的地方,警方那帮人根本没认真学战术,这么干稍微有点警觉的挟持者都会立即让行动失败),而在动作有变时直接用电棍击倒或者闪光弹闪倒的确很危险,你们说不应该杀,那全世界的人质劫持案有几个挟持者还活着的,你们不是认为其他体系很完美么,你跑到天使城去,用刀挟持个人质,说不定SWAT选择用12.7把你的头打爆,当然他们会先使用电枪试试看,我再说一遍,挟持时,用刀干掉人质远比用枪简单,假设是你在现场,第一枪后,人质并未脱离控制,你还想半天去尊重罪犯的人权,你是否尊重了人质的人权?这里仍旧该骂,因为swat对付这种无枪目标是不应该闪到掩体后面的,所以指挥的人就是个混蛋,让一个CQB业余人士对付人质挟持案,这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

在 2010年7月21日 上午7:57,杨影枫 <zhyp...@gmail.com>写道:

>
> 记错了,但7.62*25的制止力如何,一目了然,而且你见过用枪挟持人质的多,还是刀多?(去查美国),绝对不只是恐怖分子会挟持人,当一个暴力犯罪者用刀在你你的颈部划下一道道伤痕,那种绝望的气氛不是一般人能人的

> *弹药*
> 马卡洛夫9毫米手枪弹又称9x18毫米手枪弹或斯捷启金9毫米手枪弹。1930年苏联设计了TT-30/33式7.62毫米自动手枪弹系统后,为提高 近距离的


> 制止作用,开始研制马卡洛夫弹。马卡洛夫手枪弹是参照德国9毫米手枪弹(这个就是美军认为制止力不足,因而一直到二战后很长时间都不使用9mm枪型,甚至还并轨开了个MK.23
> MOD 0的11.43mm项目的9mm“大威力”)研制的,1951年首先配用于马卡洛夫手枪和斯捷启金自动手枪。
> 以上,表明7.62*25比9mm更垃圾!!!!!tt30/tt33就是54的原型
> 数据表明7.62<9mm<11.43
> 制止作用是什么?STOPPING POWER!
>
>
> 在 2010年7月20日 下午11:30,zhangroley <zhang...@gmail.com>写道:
>
> 有些民科还真不是一般的无知者无畏,五四手枪什么时候用过9mm弹了,还振振有此的编个名字。女警肆意开枪严格义意上说够故意杀人罪了
>>
>> <-Send by Roley's Blackberry->
>>
>> --------Original Message--------
>>
>> From: zhyp...@gmail.com
>> To: lih...@googlegroups.com
>> Subject: Re: 对“女警连开四枪击毙”问题讨论的关键
>> 在 2010年7月20日 下午3:23,Liza <strayb...@gmail.com>写道:
>>
>> >
>> >
>> 发现很多人并不知道讨论的关键点是什么。维护不该当场击毙劫匪的观点并不是在为劫匪的罪行辩护,而是说对待生命的态度,对坚持法律程序公正的立场。没有人可以不经审判随便剥夺他人的生命(即便在有死刑的国家),而且劫匪是否是死罪得看他造成的危害结果。并不是说不能击毙他,当然能,如果当时劫匪确实危害到了人质的安全或者执行公务的警员的安全。
>> >
>> > 我们在讨论的这个案例,是说既然女警一枪已把劫匪击倒,是否劫匪已丧失了伤害别人的能力?若是,为什么还要补上3枪人当场置人于死地?
>> >
>> > 在天朝国,讨论一个基本常识的问题,往往会跳出很多人不知所云~
>> >
>> > 在 2010年7月20日 下午3:02,sam chen <sc7...@gmail.com>写道:
>> >
>> > 有一种数据叫STOPPING
>> >>

>> POWER,意思是使人丧失反抗能力的威力,在这方面苏式枪弹都相当不给力,如果用一发5.56中间威力枪弹击中目标,人差不多很难动弹了,但是54手枪使用的是9mm托卡列夫枪弹,这方面的效果非常糟糕,这种时候如果有一把M1911这样的枪就可以只开一枪了(北方工业仿过这个枪型)
>> >>
>> >>
>> > 另外直接上资料:http://zh.wikipedia.org/zh-cn/M1911

>> 注意看当中那个关于历史的部分,0.38枪弹威力还比9mm托卡列夫大
>>
>> >
>> >> DHY <yeganh...@gmail.com> 於 2010年7月20日上午11:55 �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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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Y(yegan)

unread,
Jul 20, 2010, 9:44:14 PM7/20/10
to lih...@googlegroups.com
杨风影 ,sam chen(是哪来的猪?)你们就配被警察猪鞭草得嗷嗷叫呢,爽的时候要和警察理性分析,不要带个人情绪呢

sam chen

unread,
Jul 20, 2010, 9:59:49 PM7/20/10
to lih...@googlegroups.com
DHY這位我不知道該怎麼稱呼的朋友,是否你曾經被中國大陸的警察虐待過所以對警察特別有怨念?
在就某個主題討論的時候你能否不要總對其他參與者人身攻擊?
人與人需要的是相互的尊重!每個人都有發表自己看法的權力!但不代表你可以肆意侮辱他人。

DHY <yeganh...@gmail.com> 於 2010年7月21日上午9:44 寫道:
杨风影 ,sam chen(是哪来的猪?)你们就配被警察猪鞭草得嗷嗷叫呢,爽的时候要和警察理性分析,不要带个人情绪呢

--

DHY(yegan)

unread,
Jul 20, 2010, 10:11:20 PM7/20/10
to lih...@googlegroups.com
在内地看见这些事还能心平气,你还是人吗?赞成警察补枪的,一概草,是动物我就抚摸,是人就草

sam chen

unread,
Jul 20, 2010, 10:18:47 PM7/20/10
to lih...@googlegroups.com
我們不能因為他人有不同的觀點就侮辱對方,這是於事無補的,你要設法與對方溝通,在尋找共通之中減少異議,不能因為他人與你意見相左就在言語上對他人施以暴力。
看了整個事件的討論,我只能說中國大陸根本沒有民主精神,無論是現實還是網路,每個人都認為自己是正確的,而別人就一定是錯的,當感覺自己的言辭虛弱之時就對他人施加語言暴力。
如果你認為與你討論的是一群動物,那麼你又是什麽呢?你到底是比其他討論者高貴亦或者是其他的狀況?

DHY <yeganh...@gmail.com> 於 2010年7月21日上午10:11 寫道:
在内地看见这些事还能心平气,你还是人吗?赞成警察补枪的,一概草,是动物我就抚摸,是人就草

DHY(yegan)

unread,
Jul 20, 2010, 10:56:26 PM7/20/10
to lih...@googlegroups.com
现实就是警察滥杀一个拿剪刀的屁民。并且在有些人眼里,是个跟持枪“恐怖分子"一样威力的"歹徒",可以补3枪。,赞同警察滥杀的鸡巴屁民你们淫了,让检查属鼠草你吧。

刘奇

unread,
Jul 21, 2010, 2:40:18 AM7/21/10
to lih...@googlegroups.com
大家都是看客的心态。假如被劫持的是你。你的想法会怎样。既然选择这种方式危害别人,就要承担可能出现的后果。如果劝解有用,要警察干什么?如果任由这种情况发生,那有样学样,社会动荡则不可避免。


发件人: zhangroley <zhang...@gmail.com>
收件人: lih...@googlegroups.com
发送日期: 2010/7/20 (周二) 11:30:33 下午
主 题: Re: 对“女警连开四枪击毙”问题讨论的关键

有些民科还真不是一般的无知者无畏,五四手枪什么时候用过9mm弹了,还振振有此的编个名字。女警肆意开枪严格义意上说够故意杀人罪了

<-Send by Roley's Blackberry->

--------Original Message--------

From: zhyp...@gmail.com
To: lih...@googlegroups.com
Subject: Re: 对“女警连开四枪击毙”问题讨论的关键
在 2010年7月20日 下午3:23,Liza <strayb...@gmail.com>写道:

>
> 发现很多人并不知道讨论的关键点是什么。维护不该当场击毙劫匪的观点并不是在为劫匪的罪行辩护,而是说对待生命的态度,对坚持法律程序公正的立场。没有人可以不经审判随便剥夺他人的生命(即便在有死刑的国家),而且劫匪是否是死罪得看他造成的危害结果。并不是说不能击毙他,当然能,如果当时劫匪确实危害到了人质的安全或者执行公务的警员的安全。
>
> 我们在讨论的这个案例,是说既然女警一枪已把劫匪击倒,是否劫匪已丧失了伤害别人的能力?若是,为什么还要补上3枪人当场置人于死地?
>
> 在天朝国,讨论一个基本常识的问题,往往会跳出很多人不知所云~
>
> 在 2010年7月20日 下午3:02,sam chen <sc7...@gmail.com>写道:
>
> 有一种数据叫STOPPING
>> POWER,意思是使人丧失反抗能力的威力,在这方面苏式枪弹都相当不给力,如果用一发5.56中间威力枪弹击中目标,人差不多很难动弹了,但是54手枪使用的是9mm托卡列夫枪弹,这方面的效果非常糟糕,这种时候如果有一把M1911这样的枪就可以只开一枪了(北方工业仿过这个枪型)
>>
>>
> 另外直接上资料:http://zh.wikipedia.org/zh-cn/M1911
注意看当中那个关于历史的部分,0.38枪弹威力还比9mm托卡列夫大

>
>> DHY <yeganh...@gmail.com> 於 2010年7月20日上午11:55 �道:
>>
>>> 外行不手软呢。那就让杨同志饱饱你的后庭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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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丹

unread,
Jul 21, 2010, 4:09:58 AM7/21/10
to lih...@googlegroups.com
如果我是人质,我只希望谈判解决.警察开枪对我也是存在危险的.

杨影枫

unread,
Jul 21, 2010, 5:26:58 AM7/21/10
to lih...@googlegroups.com
楼上这枪械学的,。。。。。。。m1911口径是11.43mm,最常见的7.63mm手枪是C96,也就是毛瑟1896、1932两把枪,在中国叫驳壳枪,再次搬运m1911词条
楼上说的谈判,那无疑是助长了“挟持就能谈问题”这种极度危险的风气,你想全民恐怖分子?????别说天朝了,米国这么干也肯定完蛋http://zh.wikipedia.org/zh-cn/M1911
普及基础知识:
托卡列夫:7.62*25mm手枪弹,看口径就知道山寨了毛瑟手枪弹7.63mm那个
帕鲁贝鲁姆:9*19mm手枪弹,世界上最常见的口径
马卡洛夫:9*18mm手枪弹,又是俄国山寨产品
0.38英寸手枪弹:约合9.65mm,米国左轮枪常用口径
0.45英寸ACP弹:合11.43mm,m1911研制时的配套口径
下面不说了,直接上图,以否定楼上某脑残的枪械常识
http://zh.wikipedia.org/zh-cn/%E6%89%8B%E6%A7%8D%E5%BD%88%E5%88%97%E8%A1%A8
上面几乎有我提到的所有枪弹
你居然认为11.43mm枪可以发射9mm弹药?不要以为长度差不多就可以,不嵌入膛线那就是渣渣
上次有个枪案,一个匪徒隔着门板用m1911轻松轰倒抓捕民警
天朝的11.43mm怎么来的?有种东西叫北方工业山寨轻武器,和外销用弹药
在 2010年7月21日 下午4:09,李丹 <nade...@gmail.com>写道:
如果我是人质,我只希望谈判解决.警察开枪对我也是存在危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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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影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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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 21, 2010, 5:38:04 AM7/21/10
to lih...@googlegroups.com
认为m1911发射托卡列夫的人肯定知道这句话Importation into the US was blocked by trade rules in 1993. Norinco also manufactured conversion kits to chamber the 7.62x25mm Tokarev round after the Korean war.,但是conversion kits被你吃掉了是吧?而且北方仿过这个套件没有?这是个问题

杨影枫

unread,
Jul 21, 2010, 5:43:02 AM7/21/10
to lih...@googlegroups.com
至于发射9mm弹药的m1911
http://bak.gun-world.net/usa/handgun/m1911s/1911andipsc.htm (墙内浏览,不能翻墙)那个我说的具有强大停止力的0.45 ACP口径的传统m1911不是一种东西好吧

杨影枫

unread,
Jul 21, 2010, 5:48:03 AM7/21/10
to lih...@googlegroups.com
Norinco?好吧,我错了,这就是北方工业(Norinco)搞的鬼,可以用m1911发射54手枪弹,不过从强停止力手枪变成了贯穿型手枪(弹药的原因)

种种哈

unread,
Jul 21, 2010, 5:56:27 AM7/21/10
to lih...@googlegroups.com
按照你的理论,自杀者不应该被救助,跳桥讨薪者 应该雇个老伯从桥上推下...

杨影枫

unread,
Jul 21, 2010, 6:00:55 AM7/21/10
to lih...@googlegroups.com
不是,自己跳是一码事,牵扯到无辜者又是一码事,你难道不承认为了将美军从伊拉克驱逐的武装分子在进行恐怖活动?如果他们一个个用甘地那套,美军肯定吓都吓死了。抗争在没有必要的情况下,不应把无辜的人牵扯下来,否则这就是极度的自私。每天因为伊拉克路边弹丧生的美军远没有平民多

General Lu

unread,
Jul 21, 2010, 6:02:58 AM7/21/10
to lih...@googlegroups.com
在无法分辨绑架者是否试图杀害人质的情况下,狙击手有没有可能在不杀害绑架者的情况下让其失去伤害他人的能力?

2010/7/21 种种哈 <milos...@gmail.com>



--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种种哈

unread,
Jul 21, 2010, 6:04:29 AM7/21/10
to lih...@googlegroups.com
呵呵,那你不怕全民跳桥吗?

如果一个正常人他做帮架这事,而要求谈判,那么他的直接目的可以预料,并非是要伤害人质。谈谈何妨?通过谈判的手段可以告诉罪犯,你不用出此下策,你有问题可以通过其他渠道来解决,这样才可以防止全民恐怖分子。

杨影枫

unread,
Jul 21, 2010, 6:11:29 AM7/21/10
to lih...@googlegroups.com
这就是我想说的,用泰瑟枪可以,但是射击距离只有50m而已。。。。。更要命的是中国没有这个
而现场那个环境,很可能头部被击中后,挟持者产生抽搐,剪刀直接抵向人质,这种情况下推荐用武器命中眉心,或者把头用大威力武器轰掉,而且如果是这种情况,第一枪后劫匪的命最多还有20秒,不会多了
换人质的视角,如果女警不向后一下,那么之后那个劫匪抽搐的事件根本不该有,所以指挥官依旧该死
全民跳桥,好主意,我刚才就同意了
另外完善的社工干预机制的确是釜底抽薪的良药

杨影枫

unread,
Jul 21, 2010, 6:18:05 AM7/21/10
to lih...@googlegroups.com
而且更可笑的是,如果被泰瑟枪打中的人有心脏起搏器,那这种武器也是致命的,这种情况居然只能回到前一条击杀路线上,这也是没有办法的
而且50m能打中已经有些运气成分了,当然,这次的谈判者如果有一把,直接吸引住注意力,一枪,刀会直接脱手,命中者只剩下呼吸心跳机能,很和平的解决了,当然人质也要体验一把电击了。。。。。。

杨影枫

unread,
Jul 21, 2010, 6:28:00 AM7/21/10
to lih...@googlegroups.com
我的鼻子歪了,香港警方有装备这个,国内连山寨的兴趣都没有,使用这种武器,既是对劫持者负责,更是对人质负责的行为,因为即使被击中的是人质,劫持者仍然会失去抵抗能力,这对于不允许失败的劫持案件是十分理想的武器,至于为什么没装备?意识落后,贪污腐败而已

chinesoul

unread,
Jul 22, 2010, 1:10:00 PM7/22/10
to 童言无忌
没错骂人不好。您说的也不是完全没道理。但是似乎和事实并不完全相符。第一枪打完以后人质和犯罪嫌疑人已经分开了,即使那时候不能保证人质安全而补第
二、三枪还可以理解的话,第四枪和第三枪之间有至少半秒的间隔,最后一枪明显是为了杀人,而不是人质安全了。

而之后"女英雄"的"谈笑风生",我除了"操妈比"实在想不出合适的回复。今天操了那个倒霉鬼的,明天就是你我,别急。。。

最后说一句,这个事情也不是第一次了,几年前西安的讨债老汉在毫无威胁(警方称他自称身揣炸药,实际上啥都没有)的情况下被狙击手击毙(没记错的话是凤
凰卫视的节目,社会能见度),类似的事情还少吗?说实话,只要警察愿意,他们总能找到你活该被杀的理由。狗屁社会我们忍了,看到给狗屁社会舔屎舔得很起
劲的,自然要骂一骂。以您的这套观点,估计早就习惯了吧?保重


On Jul 19, 3:04 pm, 杨影枫 <zhyp14...@gmail.com> wrote:
> 不要骂人,一旦出现人质,性质就不一样了,我承认米国持枪率很高就是了,但是用剪刀在挟持事件里甚至比枪还要危险,因为如果反手持刀,就算是击中挟持者的反射区 ,也依然能切断人质的颈动脉
>
> 在 2010年7月19日 下午4:09,chinesoul <wangjing...@gmail.com>写道:
>
>
>
> > 看来杨先生的妈逼已经被操烂了,要不要再补操几shot呢?
> > 用杨先生自己的话讲----"不补操,会产生非常大的危险 "


>
> > --
> > 本文来自《童言无忌》邮件群组。回复本邮件将发信到邮件群组,将可能暴露您的email 地址,姓名,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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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gasong

unread,
Jul 22, 2010, 8:48:46 PM7/22/10
to lihlii
:)
 
 
2010-07-23

bigasong

发件人: chinesoul
发送时间: 2010-07-23  01:13:57
收件人: 童言无忌
抄送:
主题: Re: 对“女警连开四枪击毙”问题讨论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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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影枫

unread,
Jul 23, 2010, 8:17:44 AM7/23/10
to lih...@googlegroups.com
第四枪,还有闪避动作的确都是脑残的下意识动作而已,如果换个强力点的劫匪,这人质够死好多回了
1.反手持刀,假如是反手持刀,人质必死
2.仔细检查谈判人员,发现有武器,人质必死
3.开第一枪之后贴墙,这是最要命的,如果劫匪有抵抗,劫匪被打中脊髓,人质必死(条件依旧是反手持刀)
4.开那么多枪,直到人质脱逃,这个。。。。。。你就不能带小型电棍?那东西比枪更好带,而且发现之后依旧有时间放倒劫匪
5.人质没有动,人质没有脱离危险的可能性的确不小,在劫持案中,任何国家的原则都是1%可能导致人质死亡的可能也超过100%让劫匪幸存的可能,这个不处理枪案时,可以考虑带格斗手套强行抓住劫匪,而派女警上去,证明指挥一开始做的手段就是击杀,从这种思路来看,女警这个执行人还是成功了,而制定出这个脑残计划的指挥才真正应该死1W次,因为现场紧张会产生攻击性,从个人的角度上看,女警同样没有SWAT那种尽量控制武力的风格。
总结,如果以结果论,这次没问题,如果观察过程,破绽百出

杨影枫

unread,
Jul 23, 2010, 8:19:13 AM7/23/10
to lih...@googlegroups.com
格斗手套现在连保安都人手一副,别和我说没有(可以空手握住冷兵器,防刀)

杨影枫

unread,
Jul 23, 2010, 8:33:31 AM7/23/10
to lih...@googlegroups.com
就STOPPING POWER来看,电棍远远超过了小、中口径的子弹,至于制止力超过电棍的枪,估计一下就把人轰碎了也说不定,打中人一定会致命,甚至国际公约表示不要用这个打人,可惜米军永远对此充耳不闻,连破碎弹都使上了,理由是对付塔利班属于平叛,不受日内瓦限制

杨影枫

unread,
Jul 23, 2010, 8:38:17 AM7/23/10
to lih...@googlegroups.com
我昆明的,上次SWAT处理个挟持,直接空手捏住刀刃,一手都是血。。。。。。
另外ls认为用狙击手比较好,天朝的狙击手300m打个毒贩32枪不死,叫煮鸡手都是抬举他们了,我可不希望把命交给煮鸡手煮了,我还年轻呢~

种种哈

unread,
Jul 23, 2010, 9:48:16 AM7/23/10
to lih...@googlegroups.com
哈哈哈哈。
32枪打不死 有报道吗?这也太挫了

2010/7/23 杨影枫 <zhyp...@gmail.com>

种种哈

unread,
Jul 23, 2010, 10:01:44 AM7/23/10
to lih...@googlegroups.com

男子因财产矛盾劫持前妻 女儿哭求狙击手别开枪



男子因财产矛盾劫持前妻 女儿哭求狙击手别开枪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3日01:16  河北青年报
男子因财产矛盾劫持前妻女儿哭求狙击手别开枪
歹徒绑架人质躲进一间民房内,手持尖刀抵住人质

男子因财产矛盾劫持前妻女儿哭求狙击手别开枪
放弃击毙,重议抓捕方案

男子因财产矛盾劫持前妻女儿哭求狙击手别开枪
冲进房间,制服歹徒

男子因财产矛盾劫持前妻女儿哭求狙击手别开枪
歹徒被抓获

  19日,邯郸县河沙镇发生一起劫持人质案。为确保人质安全,警方狙击手待命,准备击毙嫌犯。关键时刻,一名十多岁的小女孩冲进指挥中心大喊“别开枪”。

  原来,嫌犯是孩子的父亲,被劫持者是孩子的母亲。面对小女孩的哭喊,警方放弃开枪,选择智取。最终生擒嫌犯,安全解救人质。

  警方带枪赶往绑架现场

  7月19日11时许,邯郸县大雨瓢泼。邯郸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邯郸县河沙镇北街发生一起绑架人质案。

  邯郸县公安局民警携带狙击步枪、防暴枪、催泪瓦斯、电台、破门器及防刺背心等反恐防暴装备急奔现场。邯郸县公安局在雨中紧急成立了解救人质现场指挥部。

  从警方提供的视频资料中可以看到,穿着便衣或警服的民警,在专门负责枪支管理的同事拿来枪械后,仔细地在腰部配好,并进行伪装。

  30厘米长尖刀抵住女人质脖子

  案发地点位于河沙镇北街一个农家小院,现场被数百名群众围得水泄不通,就连邻居家的房顶上也站满了围观者。

  经警方现场勘查,确认歹徒和人质在农家小院北屋西头的房间。此房间的门窗都被硬纸板覆盖,窗户上沿仅留了一条巴掌宽的缝隙,从外面很难观察到房间内的情况。

  从警方提供的资料中可见,女人质双手被捆,嫌犯右手持刀,明晃晃的尖刀有30厘米长,一直在女人质的脖子附近不曾离开。女人质使劲闭着眼睛,满脸恐惧。嫌犯将人质顶在身前,只留出一侧身子和警方交流,而房间的铁栅栏已被嫌犯锁死。

  邯郸县公安局副局长崔书军开始跟歹徒谈判周旋,刑警大队长袁世玉命令参战民警按预案迅速展开部署。

  警察拿来10万现金“诱捕”

  谈判人员很快获悉,歹徒大叫着想要10万块钱,还要一套写着他名字的房产证过户手续。

  远处观察的民警从望远镜中看到,歹徒的尖刀始终不离女人质的脖子,另一只手还死死掐着女人质的脖子。歹徒叫嚣,警方如果不赶紧送钱来,就要杀死人质。

  情况危急,指挥部命令狙击手,在确保人质安全的前提下,必要时可择机将歹徒击毙。

  为了稳住歹徒情绪,现场总指挥崔书军决定让民警先去银行取10万元现金给歹徒,并准备在歹徒拿钱的瞬间制服歹徒。

  然而,厚厚的钞票提到现场,歹徒迟迟不肯现身取钱,只是让民警把钱扔进屋内。诱捕失败。

  狙击手瞄准小女孩大喊别开枪

  面对这个难缠的歹徒,一名民警悄悄爬到了歹徒和人质所在房间的窗户上沿,透过一小孔往房间内观察,发现人质被捆绑,但可以通过眼神沟通。

  人质在得到暗示后,向歹徒提出要解小便,让歹徒开门拿便盆。指挥部立即通过手持电台通知狙击手准备击毙歹徒。

  狙击手藏身在离歹徒不远处的砖墙和树丫之间,他找准点位把狙击步枪架在树丫上,两腿跨开,弓身,瞄准待命。

  就在狙击手瞄准的一刹那,现场一个十多岁的小姑娘“哇”的一声哭起来,猛冲进来央求现场总指挥崔书军:“别开枪,那男的是我爸爸,那女的是我妈妈,不能开枪。”

  女孩哭着劝说歹徒放松被生擒

  原来,歹徒刘某劫持的是他的前妻翟某,近日因财产处置问题二人矛盾升级。刘某遂绑架前妻。哭喊的孩子,正是他们的女儿。

  面对小女孩的哭喊,崔书军通过手持电台命令停止射击。现场指挥部研究决定,将参战民警所用的杀伤性武器全部换成了非致命性防暴武器。

  警方安排特警队员调来破门器,悄悄将阻拦通往人质所在房间的第一道铁门撬开。为防止打草惊蛇,打开后依然将这扇门虚掩着。

  同时,安排歹徒的女儿和歹徒对话,进一步瓦解歹徒的心理防线。这一招果然奏效,当歹徒听到泣不成声的女儿劝说后,心理防线逐步松动,声称要和警方谈判。

  副局长崔书军闻听,急中生智,马上找来纸笔通过门缝送进房间,对歹徒讲:“你有什么条件空口无凭,写下来好商量。”

  就在歹徒用右手拿笔写字时,负责观察的民警通过手持电台将此情况准确传出。崔书军一脚将虚掩的铁门踢开,巨响吓得歹徒手一哆嗦,尖刀应声落地。就这一瞬间,崔书军的防暴枪已经顶住了歹徒的脑袋,紧随其后的特警队员蜂拥而上,将歹徒死死地按在地上。

  ■文/记者白云 通讯员贾玮

  ■供图(视频截图)/通讯员吴斌


2010/7/23 杨影枫 <zhyp...@gmail.com>

杨影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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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 23, 2010, 11:56:35 AM7/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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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啊,cctv12台海南扫黑的节目http://v.youku.com/v_show/id_XNDk2NTcxNzY=.html
太可怕了,连埋伏都不够格

杨影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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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 23, 2010, 12:08:54 PM7/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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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北京的那个狙击只有50m而已,任何一把步枪都能在这个距离首发命中
而中国的狙击手用的子弹是机枪弹,膛压够了,但是精度一塌糊涂
更搞笑的是中国还有出口用的竞赛级枪弹(可以用于狙击,精度很高),但是各地警察局从来不买
上次武警拿下布达佩斯的狙击大赛冠军,用的还是R700步枪(进口产品)
而这个32枪的案子,连风标都不放,打个毛啊,而且居然用81当主射手(最有效距离推荐200m以内,400m有效(20%上靶)),而不用85(给竞赛级枪弹,100m爆头,400m首发命中人形靶),更没用国产手拉狙AMR-2(给竞赛级枪弹,100m偏差1.1cm,1KM内可将人打成碎片,300m可以不用风标、校射,但是最好有风标,手拉最好一击搞定)

种种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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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 23, 2010, 12:12:47 PM7/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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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金荣这个似乎不是狙击啊,,,

2010/7/24 杨影枫 <zhyp...@gmail.com>

杨影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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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 23, 2010, 12:15:47 PM7/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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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听中间说的,还说要一枪击毙,最后使用81直接扫死的,好囧

种种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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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 23, 2010, 12:19:00 PM7/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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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好。我说呢,狙32枪狙不死,,,
用81打 不用放风标吧

2010/7/24 杨影枫 <zhyp...@gmail.com>
你听中间说的,还说要一枪击毙,最后使用81直接扫死的,好囧



杨影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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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 23, 2010, 12:21:41 PM7/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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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m已经有风偏了,这种情况下没有白光瞄准镜的枪根本不应该参加进去,因为无从计算风偏
81不用加风标是因为可以修正弹道,但是副射手的85就吃苦了,人丢大了

种种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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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 23, 2010, 12:23:13 PM7/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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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原来如此

2010/7/24 杨影枫 <zhyp...@gmail.com>

杨影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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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 23, 2010, 12:24:23 PM7/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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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子才是该喷的,滥用武力(受伤的人虽然有手枪,已经有些失血,但还是被扫死了),胡乱指挥(说的就是你,那个把81推到主射击位置上的),技战术水平一塌糊涂(欧美狙击手理想距离600m左右)

种种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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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 23, 2010, 12:26:03 PM7/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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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一开始说狙了32枪狙不死,我就想,那不能是32枪脱靶吧
不然要是又一枪打中目标,有开32枪的机会,目标早已失血过度而挂了

2010/7/24 杨影枫 <zhyp...@gmail.com>

杨影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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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 23, 2010, 12:28:51 PM7/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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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上靶了32*0.2=6枪不到吧,所以目标还是被击伤了,但是依旧跑得飞快,后来因为失血才那样了

种种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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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 23, 2010, 12:31:30 PM7/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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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 而且片中还说 案犯曾残忍地杀死了我武警官兵一名卧底人员...

2010/7/24 杨影枫 <zhyp...@gmail.com>
大概上靶了32*0.2=6枪不到吧,所以目标还是被击伤了,但是依旧跑得飞快,后来因为失血才那样了


杨影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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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 23, 2010, 12:36:48 PM7/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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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是去报私愤,手抖啊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呵呵呵呵呵呵,就痛苦程度,鞭尸程度两条来看,案犯比武警差远了

种种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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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 23, 2010, 12:38:13 PM7/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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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这不是很正常嘛?这些人与我军比起来 不都一样是小巫见大巫吗?

2010/7/24 杨影枫 <zhyp...@gmail.com>

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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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 24, 2010, 11:39:28 AM7/2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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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人质啊。我当然想用最安全的方式解困。在死亡面前,国家利益与我何干。


你以为你是党员啊,能和虚构的王成一般“向我开炮”。



种种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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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 24, 2010, 12:08:38 PM7/2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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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 那很好 下次连人质一起轰毙,再指导喉舌说:“送往医院途中不幸身亡,国家赔偿20万” (实际是10万)

安全了,满意了吧

杨影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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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 24, 2010, 8:03:43 PM7/2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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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完全可能被二次绑架,那时候你会后悔的,天朝警察选一个符合国际惯例的选项,对于他们来说已经有进步了,否则按以前的想法,就算有牺牲也不能和犯罪分子妥协,那你惨了

在 2010年7月25日 上午12:08,种种哈 <milos...@gmail.com>写道:
哦 那很好 下次连人质一起轰毙,再指导喉舌说:“送往医院途中不幸身亡,国家赔偿20万” (实际是10万)

安全了,满意了吧

wangh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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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 25, 2010, 12:56:50 PM7/2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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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朝警察选一个符合国际惯例的选项,对于他们来说已经有进步了,否则按以前的想法,就算有牺牲也不能和犯罪分子妥协,那你惨了

真他娘的一个天生奴才种。

在 2010年7月25日 上午2:03,杨影枫 写道:
你完全可能被二次绑架,那时候你会后悔的,天朝警察选一个符合国际惯例的选项,对于他们来说已经有进步了,否则按以前的想法,就算有牺牲也不能和犯罪分子妥协,那你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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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影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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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 26, 2010, 1:33:25 AM7/2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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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社会是前进的,我并不否定社会的阶段性进步,不代表我能接受这种和洛杉矶暴乱前的LAPD一样,甚至更糟的手法,对于警察,武力是重要的,但应是克制的,完善社工制度才是稳步降低犯罪率和极端分子真正的方向。现在,他们开始尊重人质的人权,接下来,便要争取其他人的人权了,当然,在我看来,这是在充分尊重人质人权的前提下,否则没有任何意义,只是对被侵害者人权的蔑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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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h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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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 26, 2010, 2:39:55 AM7/2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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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狗屁“洛杉矶暴乱”了。洛杉矶暴乱那是枪战,操你妈逼的混淆视听。


在 2010年7月26日 上午7:33,杨影枫 写道:
当然,社会是前进的,我并不否定社会的阶段性进步,不代表我能接受这种和洛杉矶暴乱前的LAPD一样,甚至更糟的手法,对于警察,武力是重要的,但应是克制的,完善社工制度才是稳步降低犯罪率和极端分子真正的方向。现在,他们开始尊重人质的人权,接下来,便要争取其他人的人权了,当然,在我看来,这是在充分尊重人质人权的前提下,否则没有任何意义,只是对被侵害者人权的蔑视而已
 

杨影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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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 26, 2010, 11:20:58 PM7/2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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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指的是由警方过度暴力而带来的暴乱,你到底有没有看过我在写什么?当时SWAT刚刚成队,暴力犯罪都用子弹解决,如今的中国迟早也要来一次,不过不会有子弹,暴民将使用加了铝热剂的燃烧瓶来进行。我混淆视听?如今的中国难道比当时更和平?SWAT还知道控制武力,中国这些警察在执行任务时却居然能看出杀意。这是必须改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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