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逸说史系列 《春秋大义》《孟子他说》《周易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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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h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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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 3, 2010, 5:21:56 PM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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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 秋三传详释[熊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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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 秋大义修订版[熊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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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txtbbs.com/simple/?t322147.html
leonadozuo    2008-04-20 19:30
【熊逸说史系列】《春秋大义》《孟子他说》(全三卷)作者:熊逸 TXT下载

《孟子他说1:用历史擦亮思想》


【内容提要】
  你不妨把这本书当做一部益智游戏手册,一边看,一边多问几个“为什么”,然后静下心来想一想,看看我们头脑中一些根深蒂固的观念是不是真的毋庸质疑? 对于经典和历史,历代的统治者们大多都有着一套套高明的剪辑和宣传功夫,他们是很会用真话来说谎的,而不上当的人永远是少数中的少数。 还要记住:看这本书的时候不要轻易就下结论哦,你掌握的资讯越丰富,也就越能够体会出作者的良苦用心,他可绝对不仅仅是把历史和典籍做了些通俗化的说明而 已呀。
【导语】
  “熊逸说史”虽然貌似“大话”,其实却是“正说”;虽然貌似诙谐的游戏,其实却隐藏着思考的题目;虽然貌似讲古,其实却千丝万缕地关联着当下。 讲经说史,在经史之外,讲的还有我们思考问题的方式,还有在骗局和迷雾中磨练眼力的方法,还有其他种种。“熊逸说史”丛书会慢慢把国学经典一部部讲来,用 最轻松的语言来解读最晦涩的思想和最费解的历史。本书为丛书之一,为你讲述国学经典《孟子》。

《孟子他说2:人民一思考皇帝就紧张》


【内容提要】
  希望你能够习惯这种讲经说史的方式——虽然貌似“大话”,其实却是“正说”;虽然貌似诙谐的游戏,其实却隐藏着思考的题目;虽然貌似讲古,其实却千丝 万缕地关联着当下。
  讲经说史,在经史之外,讲的还有我们思考问题的方式,还有在骗局和迷雾中磨练眼力的方法,还有其他种种。这套书会慢慢把国学经典一部部讲来,用最轻松 的语言来解读最晦涩的思想和最费解的历史。如果你读书的目的只是想从中得到轻松一乐,那这套书无疑会满足你的需要,但如果你在笑过之后还多了几分思考,并 且表情变得严肃起来,那样的话……
【导语】
  你不妨把这本书当做一部益智游戏手册,一边看,一边多问几个“为什么”,然后静下心来想一想,看看我们头脑中一些根深蒂固的观念是不是真的毋庸质疑? 对于经典和历史,历代的统治者们大多都有着一套套高明的剪辑和宣传功夫,他们是很会用真话来说谎的,而不上当的人永远是少数中的少数。 还要记住:看这本书的时候不要轻易就下结论哦,你掌握的资讯越丰富,也就越能够体会出作者的良苦用心,他可绝对不仅仅是把历史和典籍做了些通俗化的说明而 已呀。

《孟子他说3:我向皇帝说真话》
【文章摘要】
  开场白之一:我向皇帝说真话
  草民直接向高层反应问题的事情倒也不是从没有过,但通常的模式是:草民们总是对地方苛政忍无可忍,却坚信金銮殿上的皇帝是位圣主,两厢的宰相都是清 官,所以千方百计地穿过地方zf的围追堵截,去国都找圣君贤相倾吐心声。可是,凡事总有例外,这回这个段志冲就是个大大的例外。段志冲对皇帝说的真话是: “您老人家赶紧下台吧!”
  开场白之二:身是菩提树,还是芭蕉树?
  心是菩提树,身为明镜台。明镜本清净,何处染尘埃?这一偈和上一偈意思是一样的,不过抄写的时候出了笔误,头两句里的“心”和“身”应该对调一下才 是。陈老师说:古往今来这么多人诵读这两人的偈子,好像谁都没注意到这里面有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比喻不恰当;第二个问题是:意义不完备。
  ……

《春秋大义》

【内容提要】
  读好熊的文章让人想到令狐冲,那个武侠世界里的自由主义者,独孤九剑以无招胜有招,破尽天下招式。好熊的前作《周易江湖》可比“破剑式”,到《春秋大 义》已经是“破气式”了。令狐冲的独孤九剑传自风清扬,熊逸的独孤九剑传自何处已不可考,但我感觉他的哲学观和方法论受哈耶克和波普尔的影响甚大,《春秋 大义》是可算是借中国历史对奥地利学派精神的一种宣扬,不知从何时起,中国人对的政制的思考热情也淹没在赚钱的浪潮中,这本书的出现,给了很多人擦亮自己 眼睛的机会。
  《春秋大义》的构架,以上千年的纵深探究历史,不但从中国文化中寻根溯源,还兼涉了西方人类学、宗教学、社会学、心理学,与过去强调“中华文化”的优 点与特色不同,作者的着力点在发掘人类文化本源的共同之处,演变的结果和过程或许不同,但蒙昧初期的人类,却拥有几乎共同的规范。视野宽了,结论自然出 现,如同在太空中看地球,不必用数学推导地球是圆的,就算原始人都看得出来,没有别的原因,站的高度不同。
【编辑推荐】
  十年来中国最饱含知识、思想与趣味的图书!!!
  像侦探小说一般引人入胜,思想深度堪比《通向奴役之路》!!!
  (1)本书从2006年12月在天涯网站煮酒论史栏目连载,直到连载结束后仍被追捧,至今已半年时间每天都被顶到首页。网络点击率是常被造假的,但本 文拥有24万的真实点击率,而且点击与回复之比始终保持在20:1,也就是每20个点击里就有1个回帖,读者参与讨论的程度是非常高的,这是该站所有热贴 中绝无仅有。
  (2)网友们为了促成本书的出版,自发搞起了评论、网络研讨会,甚至网络预定活动,短短几天时间就有几百本的预定量。
  (3)读者普遍认为本文是专业功力与通俗笔法的完美结合,一扫网络写史通俗有余而深度不足的一贯弊端。

[ 本帖最后由 午夜飞扬去 于 2008-7-28 13:46 编辑 ]

lordly    2008-08-28 16:47
好书,通俗易懂,把枯燥的管锥篇写到这么好看是真厉害

wasa119    2009-11-17 00:49
今天看了他写的周易江湖 不错 浅显易懂



wangh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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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 3, 2010, 5:25:30 PM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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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zts_c. 孟子他说(三) - 熊逸.lrf
mzts_b. 孟子他说(二) - 熊逸.lrf
mzts_a. 孟子他说(一) - 熊逸.lr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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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h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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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 3, 2010, 5:46:23 PM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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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微言大义编《春秋》(有学者又说不是孔子编的),熊逸明言大义说春秋。:)

http://book.hqdoor.com/Books/14154.htm
春秋大义

作 者:熊逸类 别:历史文化
人 气:405状 态:未完结
最后更新:2008/2/14 10:26:00

内容简介 ……
十年来中国最饱含知识、思想与趣味的图书!像侦探小说一般引人入胜,思想深度堪比《通向奴役之路》!《春秋大义》的构架,以上千年的纵深探究历史,不但从 中国文化中寻根溯源,还兼涉了西学,叙事宏大,以侦探小说一般引人入胜的笔法讲述历史的经验与智慧,充满着深刻的社会洞见与人生感悟,是青少年励志的佳 作,是成年人温暖的心灵鸡汤,堪称《读者》与《青年文摘》的历史版。

http://book.hqdoor.com/html/14154/21395.htm
第1节:绪论与自序        
  春秋大义  
  "《春秋》三传"详释之绪论  
  历史似乎总是这样的:是权力选择思想,而非思想获取权力。正如几乎任何一种信仰,无论是无神论的还是有神论的,无论是一神论的还是多神论的,一旦走入 大众,都只会变做同一个样子:仪式化的偶像崇拜和一厢情愿的消灾祈福(而他们所祈求的往往是为教义所禁止的);几乎任何一种思想,无论是激进的还是保守 的,无论是德治的还是法治的,一旦走入专制权力,也只会变作同一个样子。  
  作者题记之一  
  历史上的"国家"是一个充满歧意的概念。在某种程度上,国家具有和所谓天神相同的属性:被人类自己所创造,又被人类自己所服从,并且,正如祭司们自称 在人间代行天神的旨意,统治者们也会自称代表国家的利益,而真正的获益者却往往只是这些"代理人"自己。  
  人们忘记了国家本该只是一件工具,却满怀激情地把它当作目的本身。  
  作者题记之二  
  自序  
  1  
  前两本书的出版多少让我有些失望对于一个男人来说,书市就如同璀璨诱人的后宫,而入场券却是自己的一对睾丸。而且,火上浇油的是:皇帝仅仅命令割掉睾 丸,我也明明早已经挥刀自宫,可到了大内总管那里却始终无法过关他老人家的火眼金睛看什么都像睾丸!唉,或许正应了黄裳前辈说的:"在精明的主子手下工 作,是困难的,必须时时提防无从悬揣的挑剔指摘,只有一个办法,提高警惕,加码诛求,把定罪拟得严严的,宁愿由主子来"加恩"末减……"(黄裳《笔祸史谈 丛》)  
  是我多虑了吧,这种情况也许应该归功于社会分工的日趋发达据说孔子修《春秋》是"笔则笔,削则削",后人为文其实也依然如此,只不过有了分工罢了:作 者只管"笔则笔",另有专人去负责"削则削"。^_^  
  这真是一个痛苦的选择啊,我曾经用伟大的魏忠贤为榜样来激励自己:看看人家九千岁,混得比谁不强!可理智随即又告诉我:别信那些励志书,个案根本不能 说明普遍性!我可以举出弗兰克·奈特和布迪厄的研究成果来作为有力的佐证,尽管饱经沧桑的老奶奶们用土话讲过同样的道理。最后,睾丸暂时占了上风:孙盛阳 秋存异本,互联网上好搜寻。这难道不是一个最好的结果吗?  
  但是,鉴于睾丸在人类历史上长期以来的卑贱地位,对他的谗言我一时也不敢轻信,可也正如历史上谗言往往占据上风,我这个俗人自然也终于没能免俗。呵 呵,转念想想,净事房出身其实又如何呢,评书里不是有个家伙么,经常自信满满地通名报姓:"吾乃阉人张翼德是也!"  
  2  
  本是想详细讲解"《春秋》三传"的,讲解春秋二百四十多年的历史,于是在正式开讲之前需要写上一个小序,谈谈春秋的小国民主是如何一步步走向战国、 秦、汉的大国寡头乃至大国专制的,谈谈《春秋》及其相关的经典是如何在秦、汉以来的两千年专制社会里发挥实际作用的,谈谈我们现代人所认为的这些"迂腐的 书斋学问"在当初是如何地在政治和社会生活中呼风唤雨的,谈谈一贯被当作中国精神的"春秋大义"到底是一种怎样的东西,谈谈道家的思想是否真的是我们一般 认为的"清静无为",谈谈一统天下的儒学究竟在怎样培养出忠臣孝子,谈谈我们对那段历史有着多少的误解和想当然……但是,一不小心,这个序言就写长了,长 到了现在这个足以支撑起一本厚书的篇幅,如果"世界上最长的序言"也能申请吉尼斯世界纪录的话,等哪天实在无聊的时候我或许会试上一试。  
  无聊的事情先放在一边,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是:我不得不再写一个"序言的序言",嗯,就是你正在看的这个。  
  3  
  每次写书的时候我常常精神亢奋,但写序言的时候却经常龇牙咧嘴,有时我真想好好翻翻旧书,找出哪位伟大的作家也有同样的毛病,但总是没能如愿。好在懒 惰总能刺激人们去寻找捷径前思后想之后,我决定了:干脆就直接引用三位前辈高人给他们自己的著作所作的序言好了。呵呵,人故然不能无耻到这个地步,但我保 证,他们的序言用在我这里绝对不是胡拼乱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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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引子之一:新问题常是老问题(1)        
  第一个要引用的,是摩莱里给他的《自然法典》写的序言,把拉丁文略去之后是这样的:  
  人们是否读这本书,对我关系不大;但是,如果要读,就应当先读完,再提出任何异议。我既不愿意人家半听不听,也不愿意让有成见的人来评判。为了了解 我,就必须放弃自己最珍视的偏见:请你摘掉这块面纱一分钟吧,你将会惊讶地发现,你认为从中汲取智慧的地方,正是一切灾祸和罪恶之根源。你会清楚地看到自 然的最简单而又最好的教诲,它总是处处与通常的道德和政治不相容的。如果你的心灵和理智已经被通常的道德和政治的信条所迷惑,你既不愿意也不可能意识到其 荒谬之处,那么,我就听凭你随这谬误之流去吧。  
  第二个要引用的,是约翰·格雷《人类幸福论》的序言:  
  这里讨论的一些问题,可能是依据跟整个教育制度向目前这一代人灌输的观念很不一致的观点来加以探讨的。因此,在那些尚未形成与自己青年时代的最初印象 相反的任何观点的人看来,也许会觉得我们的见解是错误的。不过我们要问一下,上述见解果真是错误的吗?  
  第三个要引用的,是许地山《道教史》的序言:  
  此本不能说是著作,只将前人及时人研究的结果总撮起来,作为大学参考的书……全书创见极少,成见也无,不完不备,在所难免,望读者赐教。  
  最后许地山的这篇当中,有一句话是要改动一下的:把"作为大学参考的书"改为"作为中学生可看可不看的课外读物"即可。  
  说句心里话,本来我是想把许地山这篇放到后记再引的,可就在思想斗争关键时刻,良知突然露了露头,我终于还是不情愿地改变了原来的计划。  
  最后,再从阅读的角度说上两句:为了兼顾通俗和严谨,我对古老典籍的引述一般会在正文当中取其意而遗其直,并把原文附在注释里以供参考查阅。另外,如 果说以前的《孟子他说》和《周易江湖》是好熊的"休闲装版",那么,现在这个《春秋大义》就是好熊的"正装版"了,不知道老朋友们是否习惯呢?  
  好了,开场白就说到这里了,希望这篇文字至少会让你读得有趣,嗯,正如司马迁在《史记·熊逸列传》里说的:"如果这世上还有一件事情是比读书更快乐的 话,那一定就是读熊逸的书了。"^_^  
  熊逸 20061121  
  引子之一:新问题常是老问题  
  问题总是层出不穷的,在任何一个"当下"的种种热点问题之中,哪些才是新问题,哪些却是老问题,嗯,这是一个问题。  
  而且,还是一个有趣的问题。  
  比如这两年,年轻人中流行"请笔仙",把笔仙当真的大有人在,结果搞得电视台请出专家来作解释,从心理学等等科学角度来破除笔仙迷信,但结果依然是信 者自信、疑者自疑。其实这问题早有人做过极其深入的研究许地山在几十年前就曾写过一部《扶箕迷信的研究》,论之极详,商务印书馆在1997年把这书印了区 区三千册,使之作为严肃的学术著作在小范围流传,其实如果趁着笔仙热把它重新包装一下,比如配些插图,找个中学生把许前辈的文字作一些生动的点评,书名改 成《许地山谈笔仙》之类,封面文案再点明许地山就是《落花生》的作者,想来发行量无论如何也不止于三千册吧?(我把好人作到底,再透露一个重要信息:许地 山死于1941年,作品已经过了版权保护期了。^_^)  
  笔仙这个新问题原来却是老问题,也早有人妥帖地解决过了。眼睛再看看别处:近年又有人争论法国大革命的是是非非,好像以前我们所认为的那一场绚烂光辉 的运动其实血腥得很。这是一个颠覆我们常识的问题,自然免不了许多辩论。但是,早在一百年前,早已经有人把法国大革命的内容详详细细、残残酷酷地展现给我 们了他就是康有为,那时他游历法国,写下了一部《法兰西游记》,这部书早在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就在国内出版了,其中讲到大革命的"盛况",除了各 式各样的"屠"简直就找不到别的东西了"异党屠尽,则同党相屠;疏者屠尽,则亲者相屠",种种场面实在令人毛骨悚然。或许正所谓"实现正义的热情,会使我 们忘记慈悲为怀;对公正的热望;使许多人成了铁石心肠。"(奥克肖特《巴别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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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引子之一:新问题常是老问题(2)        
  康有为还点了一句:"合数十百万革命军之流血,以成就一罗伯卑尔之专制民主;合数千万良人之流血,以复归于一拿破仑之专制君主。"看来他从激进派转为 保守派并不是没有原因的。  
  一百年啊!一百年前的这部《法兰西游记》也不知道当时有多少人读过?  
  和这些个问题一样,很多新问题其实都是老问题,下面我就再来说几个吧。  
  (一)"诋岳飞而推崇秦桧也"  
  岳飞是不是民族英雄,秦桧是不是大汉奸,甚至,秦桧是不是一位爱国志士,这好像一直都不是问题,可这两年却变成了一个热点问题,参加辩论的人们很少有 在发过三个回帖之后还能保持理智的。可翻翻旧书,咦,这却是个老问题了。  
  早在1935年,周作人写了一篇《岳飞与秦桧》,发表在3月21号的《华北日报》上,内容是声援吕思勉的。起因是,吕思勉写了一部《自修适用白话本国 史》,被国民党政府严令查禁。单听这个消息,大家肯定都会为吕思勉鸣不平,想想那年头的国民党政府真没少查禁进步言论,甚至还派特务暗杀持异见的知识分 子,这回肯定又没干什么好事。可是,先别急者下结论,看完周作人的文章再说:  
  报载十三日南京通讯,最近南京市政府呈请教育部通令查禁吕思勉著《自修适用白话本国史》,因其第三编近古史下,持论大反常理,诋岳飞而推崇秦桧也。如 第一章南宋和金朝的和战中有云:  
  "大将如宗泽及韩岳张刘等都是招群盗而用之,既未训练,又无纪律,全靠不住。而中央政府既无权力,诸将就自然骄横起来,其结果反弄成将骄卒惰的样子。 "又云:  
  "我说,秦桧一定要跑回来,正是他爱国之处,始终坚持和议,是他有识力肯负责任之处。"云云。  
  以上所说与群众的定论比较的确有点"矫奇立异",有人听了要不喜欢,原是当然的。鄙人也不免觉得他笔锋稍带情感,在字句上不无可商酌之处,至于意思却 并不全错,至少也多有根据……    
  周作人的语气似乎过于温和了,他虽然抢先点了点吕思勉的错误,可这错误也无非是"笔锋稍带情感,在字句上不无可商酌之处",这不过是个幌子,真正的重 心是在后半句"意思却并不全错",词锋虽冷,实际是说"意思基本上都是对的",至于那句"至少也多有根据"则很容易让人想到:如果不"至少"的话,那岂不 是"很有根据"?  
  随即,周作人便引述历史文献以论证之,凿实吕思勉的"至少也多有根据",其中引到朱熹的话,颇有分量(朱熹毕竟既是圣人,又是那段历史的部分亲历者, 为人为学更以气节闻名),继而点明岳飞之所以成为国人心中的岳飞,道理却在他处:  
  "……秦桧见虏人有厌兵意,归来主和,其初亦是。使其和中自治有策,后当逆亮之乱,一扫而复中原,一大机会也,惜哉!"(熊逸按:这是朱熹的话,原文 较长,只引一句。)可见在朱子当时,大家对于岳飞秦桧也就是这样的意见,我们如举朱子来作代表,似乎没有什么毛病吧。至于现今崇拜岳飞唾骂秦桧的风气我想 还是受了《精忠岳传》的影响,正与民间对于桃园三义的关公与水泊英雄的武二哥的尊敬有点情形相同。我们如根据现在的感情要去禁止吕思勉的书,对于与他同样 的意见如上边所列朱子的语录也非先加以检讨不可。还有一层,和与战是对立的,假如主和的秦桧是坏人,那么主战的韩侘胄必该是好人了,而世上骂秦桧也骂韩侘 胄,这是非曲直又怎么讲?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三十五云……  
  后文就不引了,周作人这些话里,"假如主和的秦桧是坏人,那么主战的韩侘胄必该是好人了"这一句一望便知是强词夺理,至于其他,据我所知的是,朱熹确 曾是褒秦桧而贬岳飞的,这可真给后人出了大难题了,比如清代龚炜对此就忿忿不平,说朱圣人夸过施全,而既然夸施全,自然就等于在骂秦桧,自然也等于是深惜 岳飞,至于为什么朱圣人夸秦桧很有骨力,要么就是朱熹在说反话,要么就是这话有什么特定背景,而大家都理解错了。 乱纷纷的话一直很多,就连王夫之这样的大家竟也对岳飞不以为然, 另如尤侗《看鉴偶评》,毛奇龄《重刻杨椒山集序》等等,多有议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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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引子之一:新问题常是老问题(3)        
  现代人评论岳飞,常常惋惜他的"愚忠",其实若以"《春秋》责备贤者之义",岳飞还算不得一个忠臣比如,单是"岳家军"这个名字的存在就分明说明他目 无君主。岳飞的结局在"岳家军"这个称呼刚一流行的时候应该就已经注定了:只要在专制时代,凡是"某家军"必遭统治者的大忌。这世上只能有赵家军或者宋 军,哪能有什么岳家军呢?可这事也得怪宋朝皇帝:岳飞军队的正式番号先后是"神武右副军"、"神武副军"、"神武后军"、"后护军",名字都太拗口,老百 姓记这些哪有记岳家军、韩家军容易!(这就提出了一个管理技术的问题。)  
  可老百姓也很健忘:仅仅在岳飞身后五十多年,陆游写诗"剧盗曾从宗父命,遗民犹望岳家军",句子底下自己作了个注释:""岳家军"这个词,大概是宋高 宗绍兴初年的话。"(岳家军,盖绍兴初语。)陆游这"大概"两个字,真不知让人说什么才好。  
  好啦,这件事就简单谈到这儿吧,谁是谁非我也没法判断,想想历史这东西呀,一百年来的事情尚且疑云密布,何况千年前的往事?至于说扎实地回溯到宋代史 料,在穷尽所有资料之后再作出冷静的判断,这就不是我力所能及的了。  
  (二)五十年前哈耶克  
  近些年哈耶克很热,先有很多人言必称哈耶克,后又有很多人言必称"言必称哈耶克"。究其原委,是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出版了哈耶克的《通往奴役之 路》,于是争读者甚众,迅速流行开了。孤陋寡闻的我就这么一直以为国内认识哈耶克其人其书该是1997年以后的事,后来又听说这书在六十年代便早有了译 本,只是罕见流传。直到前不久,在读《胡适文集》的时候突然发现:这个热潮至少在五十年前就已经有过了1954年3月5日,胡适在台北《自由中国》杂志社 欢迎茶话会上演讲,演讲词被记录下来,发表在同年3月16日的《自由中国》第10卷第6期,题目叫做《从〈到奴役之路〉说起》,其中提到:  
  2月22日,《纽约时报》的新闻记者同我谈话时,我曾对他说:"我所知道的,在台湾的言论自由,远超过许多人所想像的。"……我举的例子是说:比方我 们《自由中国》最近七八期中连续登载殷海光先生翻译的西方奥国经济学者海耶克(FAHayek)……所著的《到奴役之路》(The Road to Serfdom)。我举这个例子,可以表示在台湾有很多的言论自由。    
  继而,胡适又谈到某位公务员朋友的一封来信,也是就着哈耶克所关注的问题来谈当时的现实世界的,然后又表示了自己以及同时代的很多人对往昔所抱持的一 些观念的忏悔: 
  他说:"……但是最重要的还是在政府任职的许多官吏,他们认为中国经济的发展只有依赖政府,靠政府直接经营的工业、矿业以及其他的企业。从前持这种主 张最力的,莫过于翁文灏和钱昌照:他们所办的资源委员会,在过去二十年之中,把持了中国的工业、矿业,对于私有企业(大都是民国初年所创办的私有企业)蚕 食鲸吞,或则被其窒息而死……"不过我个人也有一个忏悔……我这个变不是今天变的。我在海耶克的书前好几年已经变了。诸位看过在《自由中国》的创刊号上有 张起钧先生翻译我的一篇文章:《民主与极权的冲突》……这里面有一句话:"一切所谓社会彻底改革的主张,必然的要领导到政治的独裁。"下面引一句列宁的 话:"革命是最独裁的东西。"  
  胡适紧接着又给了我们一个比1954年更早的时间:  
  实在,要彻底的改革社会制度,彻底的改革社会经济,没有别的方法,只有独裁所谓"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才可以做到。这是1941年7月我在美国密 歇根大学的讲演的意思。……为什么大家都变了呢?这个不能不感谢近三十多年当中,欧洲的可以说极左派和极右派两个大运动的表演;他们的失败,给我们一个最 好的教训。极右派是希特勒、墨索里尼……极左派是俄国三十七年前的布尔雪维克革命;苏俄自己当然以为是成功的,但是我们以社会、历史、经济的眼光看,不能 不认为这是一个大的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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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节:引子之一:新问题常是老问题(4)        
  这是1941年,从那时算到现在,已经六十五年过去了。当然,这也许算不得一个太长的时间,地球的历史足有四十六亿年,太阳系的历史更长达一百五十亿 年,多少事都只是弹指一挥间。  
  (三)我们今日还不配读经  
  读经问题像是一个新问题。这几年来,所谓国学断断续续地热过一阵子,更有一些人极力提倡中小学要开读经课,更有人大代表提议公务员考试要考"四书五经 ",其中原委,一方面是自豪于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一方面是感叹世风不古、道德沦丧(无论在市井还是在官场),所以需要儒学的补救吧。  
  但是,这个问题照旧是个老问题。几十年前就曾有过同类的读经运动,也曾有过同类的正方和反方,现在激辩的那些问题在我看来还是在几十年前的框子里打 转,甚至还不如前人说得透彻。  
  再次请出胡适,1935年的胡适,他在《独立评论》上发表了一篇文章,题目很扎眼,叫做《我们今日还不配读经》。  
  文章起于傅孟真在《大公报》撰文,讨论学校读经的问题,其中提到六经之难读,说"今日学校读经,无异于拿些教师自己半懂不懂的东西给学生。……六经虽 在专门家手中也是半懂不懂的东西,一旦拿来给儿童,教者不是浑沌混过,便要自欺欺人。这样的效用,究竟是有益于儿童的理智呢,或是他们的人格?"  
  胡适对傅孟真这话大以为然,继而分析道:  
  今日提倡读经的人们,梦里也没有想到五经至今还只是一半懂得一半不懂得的东西。这也难怪,毛公、郑玄以下,说《诗》的人谁肯说《诗》三百篇有一半不可 懂?王弼、韩康伯以下,说《易》的人谁肯说《周易》有一大半不可懂?郑玄、马融、王肃以下,说《书》的人谁肯说《尚书》有一半不可懂?古人且不谈,三百年 中的经学家……又何尝肯老实承认这些古经他们只懂得一半?……王国维先生忽然公开揭穿了这张黑幕,老实的承认,《诗经》他不懂的有十之一二,《尚书》他不 懂的有十之五。王国维尚且如此说,我们不可以请今日妄谈读经的诸公细细想想吗?    
  在我来看,胡适这话说得还保守了。要知道,他那个时代里,经学毕竟还有着很高的地位,现在则大不一样,谈起"四书五经"或"十三经",谁还会再有一丝 半点的顾忌呢?其实,别说是历来以难解著称的《尚书》和《易经》,就算最浅显不过的《论语》,又何尝不是歧意纷纭?  
  经书无法读懂的论调其实并非始于王国维,早在东汉,王充就曾经有过专论,说孔子的学生们很少有敢于和老师辩驳的,有不懂的地方经常就闷在心里,所以孔 子的话里便有一些怕是永远都不可解的;王充还就此认为:汉代儒生更加讲不清孔子的那些话到底是什么意思了。    
  往更早的时代追溯,《礼记·檀弓》里"丧欲速贫,死欲速朽"这个著名的典故就已经说明孔子的第一代弟子里便已经有人对老师的话因为断章取义而发生误解 了。回顾一下,"《论语》的词句,几乎每一章节都有两三种以至十多种不同的解读"。 虽然得益于学术的进步,其中一些内容现在倒是明朗多了,可还是有很多地方恐怕真会如王充的悲观论调我们永远也不会知道了。  
  胡适看上去倒没我这么悲观,他虽然在文章中大讲经典之不可解,却在结尾处以不乐观的语气谈了一点乐观的展望:  
  总而言之,古代的经典今日正在开始受到科学的整理的时期,孟真先生说的"六经虽在专门家手中也是半懂不懂的东西",真是最确当的估计。《诗》, 《书》,《易》,《仪礼》,固然有十之五是不能懂的,《春秋三传》也都有从头整理的必要;就是《论语》、《孟子》也至少有十之一二是必须经过新经学的整理 的。……二三十年后,新经学的成绩积聚的多了,也许可以稍稍减低那不可懂的部分,也许可以使几部重要的经典都翻译成人人可解的白话,充作一般成人的读物。   
  在今日妄谈读经,或提倡中小学读经,都是无知之谈,不值得通人的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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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节:引子之一:新问题常是老问题(5)        
  现在,胡适那个"二三十年后"已经过去足有七十年了,在这七十年中,考古发现也多,学术进步也大,确实也做到了"稍稍减低那不可懂的部分",但是,不 可解的地方依然很多,歧意争执也不在少数,而对一个旧问题的解决又往往引发出十个新问题来,这倒真让人不由得体谅起朱元璋来:如果要把经书作为考试内容, 如果没有规范化的试卷格式(八股文),没有全国统一的标准答案(朱熹的注释),判起分来还真不知该如何下手呢。  
  至于说儒学能否扭转"世风不古、道德沦丧",这也是个老问题了,论之者甚众。考察一下历史,会发现孔子那时候就已经"世风不古、道德沦丧"了,之后的 每个时代也都同样在感慨着"世风不古、道德沦丧",也不知道那个"古"到底什么时候存在过。可世风难道不是(像胡适所说的那样)在进步着么?  
  相关的问题是,儒学究竟能否扭转"世风不古、道德沦丧"呢?嗯,仔细看看,这个问题的前提就是有问题的如果说得夸张一些,可以把对其前提的质疑表述 成:"当真存在一种儒家学说吗?"这就留待正文部分去讨论了,届时我们也听听托克维尔等人的他山之石,看看道德这东西究竟是不是"讲"来的。  
  另一个耐人寻味的现象是:似乎越是暴君越是喜欢推行美德。马克思和恩格斯在他们合著的《神圣帝国》里这样描绘了法国大革命期间罗伯斯庇尔和圣茹斯特对 古典美德的热情呼唤:  
  罗伯斯比尔在他论述公共道德的原则的演说中问道(在1794年2月5日召开的公会会议上):"民主的或人民的政府的根本原则是什么?是美德。我说的是 公共的美德,这种美德曾在希腊和罗马做出了那么伟大的奇迹,并且将在共和的法兰西做出更令人惊异的奇迹来。我们说的美德就是热爱祖国和祖国的法律。"  
  接着,罗伯斯比尔明确地把雅典人和斯巴达人称做"自由人民"。他不断地要听众回忆古代的"人民本质",并且既提到它的英雄莱喀古士、狄摩西尼……  
  圣茹斯特在关于逮捕丹东的报告……中极为明确地说:  
  "在罗马人以后,世界变得空虚了,只有想起罗马人,世界才充实起来,才能够再预言自由。"  
  在圣茹斯特的另一个报告(关于普遍警察制的报告)中,共和主义者被描写成完全具备了古代精神即刚毅、谦逊、朴质等品质的人。警察局按其本质来说应当是 相当于罗马的市政检查局那样的机关。他列举了柯德尔……等人的名字。最后,圣茹斯特用一句话表明了他所要求的"自由、正义、美德"的特征,他说:  
  "革命者都应当成为罗马人。"    
  在作为第三者的读者看来,他们这些话实在是绝妙的反讽,可生活在法国大革命当中的人们对着这些个"美德",怕是说什么也笑不出来的。  
  (四)祭孔·文天祥  
  这两年,祭孔也开始热闹起来了,可祭的人大多只知道该祭,却不知道该怎么去祭,于是就在盛大而荒诞的场面之中看到旗袍和太监的"克己复礼",还有最让 孔子"是可忍、孰不可忍"的"八佾舞于庭"。这一来,争论便风起云涌开了,很快便从"该怎么祭"的问题又引申到"该不该祭"的问题。  
  唉,这实在也是个老问题了。第三次请出胡适,这是在1934年:  
  最近政府忽然手忙脚乱的恢复了纪念孔子诞辰的典礼,很匆遽的颁布了礼节的规定。8月27日,全国都奉命举行了这个孔诞纪念的大典。在每年许多个先烈纪 念日之中加上一个孔子诞辰的纪念日,本来不值得我们的诧异。然而政府中人说这是"倡导国民培养精神上之人格"的方法;舆论界的一位领袖也说:"有此一举, 诚足以奋起国民之精神,恢复民族的自信。"难道世间真有这样简便的捷径吗?  
  ……礼成祭毕,纷纷而散,假期是添了一日,口号是添了二十句,演讲词是多出了几篇,官吏学生是多跑了一趟,然在精神的人格与民族的自信上,究竟有丝毫 的影响吗?    
  胡适这里犯了一个知识分子常见的错误:重内容而轻形式,殊不知在很多的社会重要事项上形式是要大大重于内容的。不过这也难怪,那年头还没有什么像样的 社会学和人类学的研究呢。这个话题留待正文去谈,现在我们还是继续听听胡适的说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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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节:引子之一:新问题常是老问题(6)        
  这二三十年中,我们废除了三千年的太监,一千年的小脚,六百年的八股,四五百年的男娼,五千年的酷刑,这都没有借重孔子的力量。八月二十七日那一天汪 精卫先生在中央党部演说,也指出"孔子没有反对纳妾,没有反对蓄奴婢;如今呢,纳妾和蓄奴婢,虐待之固是罪恶,善待之亦是罪恶,根本纳妾蓄奴婢便是罪恶。 "汪先生的解说是:"仁是万古不易的,而仁的内容与条件是与时俱进的。"这样的解说毕竟不能抹煞历史的事实。事实是"最近"几年中,丝毫没有借重孔夫子, 而我们的道德观念已进化到承认"根本纳妾蓄奴婢便是罪恶"了。  
  感谢胡适,我以前只知道太监和小脚已经被废除掉了,原来八股、男娼和酷刑也在胡适那"二三十年中"同样被废除掉了呀。另外,"与时俱进"这个词原来也 早就有了呀。至于儒学对于"培养精神上之人格"能有多大意义,我倒觉得不妨从史料当中统计一下数据。要知道,人们在心理上总是很容易对特殊事件做出强烈反 应,进而会把个别典型混同为普遍现象有一句女人爱说的口头禅就很能说明这个问题:"男人都不是好东西!"事实上,如果以严格的社会学方法做个统计的话,很 可能会得出相反的结论:"绝大多数的男人都是好东西",或者是"绝大多数的男人在绝大多数的场合下都是好东西"。^_^  
  如果划定一个很小的范围,单从西汉的儒家宰相来看,这个简单的统计工作班固已经替我们做了,他在《汉书·匡张孔马传》的结尾处评论说:"自从汉武帝大 兴儒学以来,公孙弘以儒生拜相,其后蔡义、韦贤、玄成、匡衡、张禹、翟方进、孔光、平当、马宫以及平当的儿子平晏、平咸都是以儒家宗师官居宰相高位,这些 人身上穿的都是儒者衣冠,嘴里说的都是先王圣训,大有温柔蕴藉之风范。但是,他们的用心却全在如何保住官位上边,时评全夸他们是马屁高人。我们若真以古代 的标准来衡量他们,哪一位能称得上称职呢?"    
  通观历史,这些人才是大多数,文天祥那样的只是极少数罢了,只是不知道:多少个尸位素餐的马屁高人里边才能出一个文天祥呢?    
  另一方面,如果儒者只是混一些屠狗功名、雕虫文卷,自然很难被人喜欢,但儒者若是建功立业,尤其是建立军功,那么,当翰墨抒写儒将豪情,把事功点染进 文学,这样的作品往往是震撼人心的,或者说是足以"培养精神上之人格"。比如这样一首《木兰花慢》:  
  混鱼龙人海,快一夕,起鲲鹏。  
  驾万里长风,高掀北海,直入南溟。  
  生平许身报国,等人间、生死一毫轻。  
  落日旌旗万里,秋风鼓角连营。  
  炎方灰冷已如冰,余烬淡孤星。  
  爱铜柱新功,玉关奇节,特请高缨。  
  胸中凛然冰雪,任蛮烟瘴雾不须惊。  
  整顿乾坤事了,归来虎拜龙庭。  
  这首词是抒写将军出征前夕的豪情壮志,"生平许身报国,等人间、生死一毫轻",这是何等豪迈;"胸中凛然冰雪,任蛮烟瘴雾不须惊",这是何等对敌人的 蔑视;"整顿乾坤事了,归来虎拜龙庭",这又是何等的功业和荣耀,当然,作者没忘记最后交代一下立了功以后是要回来向"龙庭"交差的。  
  虽然是绝妙好词,但多少还是有一点欠缺:再有点儿红粉味道就完美了,就连暴力黑帮电影也不能全是大男人在银幕上晃来晃去呀。所以,作者的另一首《木兰 花慢》也许更有看头:  
  乾坤秋更老,听鼓角,壮边声。  
  纵马蹙重山,舟横沧海,戮虎诛鲸。  
  笑入蛮烟瘴雾,看旌麾、一举要澄清。  
  仰报九重圣德,俯怜四海苍生。  
  一尊别后短长亭,寒日促行程。  
  甚翠袖停杯,红裙住舞,有语君听。  
  鹏翼岂从高举,卷天南地北日升平。  
  记取归来时候,海棠风里相迎。  
  又有侠骨,又有柔肠,虽然这一首艺术水准比较差,流行元素却都具备了。现在说说这位作者:他乃是名门之后,将门虎子,家有万卷藏书,授业的老师既有状 元(王鹗),又有名儒(比如郝经),家里真可谓"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简直就是《傅雷家书》里的那种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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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节:引子之一:新问题常是老问题(7)        
  这位"傅聪"姓张,叫做张弘范,他爸爸就是当时的名将张柔。按现代的话说,张柔是金籍汉人,后来降了蒙古,立下过赫赫战功,张弘范是张柔的儿子当中最 有出息的一个,从当时的"国藉"说,他是蒙元籍的汉人。张弘范这两首《木兰花慢》里都说到"蛮烟瘴雾",像是诸葛亮南下七擒孟获的感觉,其实指的却是南宋 南逃的残余势力。第一首词写在作者统兵南下的出征前夕,那时,他刚以汉裔身份被授予蒙、汉军都元帅之职,带尚方宝剑,大受忽必烈的信任和重用,结果崖山一 场海战,宋军浮尸十余万众,宋朝便算是彻底亡国了,对于张弘范来讲,这果真是"整顿乾坤事了"呀。  
  后人对崖山一役,消极的评价是"崖山以后无中国",积极的评价则是张弘范协助元朝完成了统一大业。这些评论我们暂时不必去管,却说张弘范南征的战船上 曾经带着一位重要俘虏,一同渡过零丁洋,一同目睹崖山战。这俘虏就是文天祥,"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那首《过零丁洋》正是写于这段路上,而 崖山之战的那次目击则被文丞相写成了一首七言古风,题为《二月六日》:  
  南人志欲扶昆仑,北人气欲黄河吞。  
  一朝天昏风雨恶,炮火雷飞箭星落。  
  谁雌谁雄顷刻分,流尸飘血洋水混。  
  昨朝南船满崖海,今朝只有北船在。  
  昨夜两边桴鼓鸣,今朝船船酣睡声。  
  北兵去家八千里,椎牛釃酒人人喜。  
  惟有孤臣雨泪垂,冥冥不敢向人啼。  
  六龙杳霭知何处,大海茫茫隔烟雾。  
  我欲借剑斩佞臣,黄金横带为何人。  
  崖山种种,历来论之者众,其中不乏饱学鸿儒,更不乏深入精辟的见解。我这里却只说说一位热血青年的议论:"……到了元朝,中国才为外国一统。那些理学 名儒,如许衡、吴澄辈,皆俯首称臣。只有文天祥、张世杰、陆秀夫、谢叠山不肯臣元,都死了节。九十年中,虽有些英雄豪杰起事恢复,被那些儒生拿着君臣大义 视为盗贼,立刻替元朝平息了。"  
  这位热血青年就是陈天华,但凡念完初中的人没有不知道他的,但这段文字却不是出自《猛回头》和《警世钟》,而是摘自他另一部作品,题为《狮子吼》。他 这短短两句话,涉及了错综复杂的许多问题,其中一些恐怕到现在也是说不清楚的,比如"君臣大义"和"华夷之辨",这两个儒家的顶级概念在宋元易代之际该如 何解释现实呢?  
  (五)义和团·谁还记得陈天华  
  义和团在我心目中一直是一个伟大的组织,他们义无反顾地抵御外侮、为国分忧,他们的事迹是鼓舞人心的,是可歌可泣的。我到现在还记得小时候读过的两本 书,一本是小说,上下册,厚厚的,书名叫《义和拳》,另一本是一套爱国主义教育系列丛书之一种,是专讲义和团的。  
  可这几年,风气突然变了,有一批海外汉学家的著作纷纷被翻译出版,我手头就有柯文的《历史三调:作为事件、经历和神话的义和团》,还有周锡瑞的《义和 团运动的起源》,居然都在挑战我青少年时代的神圣偶像!于是,我一方面本着兼听则明的态度,一方面持有"选择性失明"的法宝,悄悄在朝着心理学家所谓的" 认知失谐"的陷阱里跌落,直到有一天,我突然发现义和团同时代的著名革命者对义和团运动竟然也颇有微辞。这位革命者就是初中课本里的精彩人物陈天华,而他 的"微辞"恰又记在那部大名鼎鼎的《猛回头》里:  
  不上两年工夫,出了一个义和团。这义和团心思是很好的,却有几件大大的不好。不操切实本领,靠着那邪术。这邪术乃是小说中一段假故事,哪里靠得住!所 以撞着洋人,白白的送了性命。兼且不分别好丑,把各国一齐都得罪了,不知各国那也有与我们有仇的,也有与我们无仇的,不分别出来,我们一国哪里敌得许多国 住!我们虽然恨洋人得很,也只好做应敌的兵,断不能无故挑衅。说到那围攻公使馆,烧毁天主堂,尤为无识。自古道:"两国相争,不斩来使。"我无故杀他的使 臣,这是使他有话说了。我们要杀洋人,当杀那千军万马的洋人,不要杀那一二无用的洋人。若他们的军马来,你就怕他,他们的商人教士,你就要杀害他,这是俗 话所谓"谋孤客",怎么算得威武呢!义和团不懂这个道理,所以弄出天大的祸来,把我们中国害得上不上,下不下。义和团真真是我们中国的罪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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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节:引子之一:新问题常是老问题(8)        
  关于义和团,晚清的史料笔记多有记载,不过一般来说,那些笔记无不"戴有阶级的有色眼镜",所以聪明人或许是不必认真对待的,但陈天华的话好像就不一 样了吧?  
  (六)马克思论太平天国  
  和义和团状况类似的就是太平天国,这一场伟大的革命运动也曾经无数次地感动过的青少年时代,以至于到现在我依然记得小人书里一些经典画面,比如陈玉成 英姿飒爽地负手站在一只二人小舟上,他的副手用小舟前端的一门铸铁大炮轰击抱头鼠窜的敌人。(直到现在回忆起这个画面时我才留意到以下两个疑点:第一,二 人小舟怎么载得动铁炮;第二,是谁在划船?)  
  但这几年,太平天国居然开始变脸了,人们对这个话题的讨论也日趋激烈起来,可是,难道这一场伟大的运动真的只是邪教和愚民的热情互动吗?或者说,多半 是这样?  
  某天翻看《马克思恩格斯全集》,惊讶地发现:原来对这个问题人家马克思早已经下过定论了《全集》第15卷里有一篇《中国记事》,不但对太平天国有不少 描写,甚至还说了这样的话:"中国是被异族王朝统治着。既然已经过了三百年,为什么不来一个运动推翻这个王朝呢?"  
  如果这句话是我说的,并且公然放在论坛上,真不敢想像会造成什么后果。  
  好啦,下面我们就来虚心听取马克思对天平天国运动的宝贵意见吧:  
  运动一开始就带着宗教色彩,但这是一切东方运动的共同特征。运动发生的直接原因显然是:欧洲人的干涉,鸦片战争,鸦片战争所引起的现存政权的震动,白 银的外流,外货输入所引起的经济平衡的破坏,等等。看起来很奇怪的是,鸦片没有起到催眠作用,反而起了惊醒作用。实际上,在这次中国革命中奇异的只是的它 的体现者。除了改朝换代以外,他们没有给自己提出任何任务。他们没有任何口号。他们给予民众的惊惶比给予老统治者们的惊惶还要厉害。他们的全部使命,好像 仅仅是用丑恶万状的破坏来与停滞腐朽对立,这种破坏没有一点建设工作的苗头。为了描写这些"灾星",我们把夏福礼先生(宁波的英国领事)给北京英国公使普 鲁斯先生的信摘录如下。    
  夏福礼先生写道:宁波落入革命太平军之手已经三个月了。这里同这些强盗们统辖的任何地方一样,破坏是唯一的结果。此外他们就没有别的目的了。在他们看 来,使自己拥有无限的胡作非为的权力确实同杀人一样重要。太平军的这种观点,同传说太平军将"解放中国","复兴中国","拯救人民"和"推行基督教"的 英国传教士们的幻想实在不相符合。10年来他们的喧嚣一时的毫无意义的活动,把什么都破坏了,而什么都没有建设起来。  
  夏福礼先生继续写道:不错,太平军同外国人正式交往时,比清朝的官吏要好些,他们做事比较直爽,态度坚决认真,但他们的优点仅限于此。  
  太平军如何供养自己的军队呢?他们的兵士没有饷,靠战利品生活。如果太平军夺得的城市富,兵士们就吃饱喝足;如果穷,他们就表现出模范的忍耐态度。夏 福礼先生问过一个穿着很好的太平军兵士,问他喜欢不喜欢自己的职业。那个兵士回答说:"为什么不喜欢?我喜欢什么,我就拿什么,谁要是抗拒,那就……"他 做了一个手势,表示砍头的样子。这的确不是空话。在太平军看来,一个人头并不比一个菜头贵。  
  革命军的核心是由正规军服务多年并且久经战斗的党羽们构成的。其余的部分则是一些年轻的新兵或出掠时抓来的农民。在某个被征服的省份里征集的军队,统 领们总是把他们派赴其他遥远的省份。例如在宁波,叛乱者们现在就操着40种不同的方言,而宁波方言此刻也第一次传到了遥远地区。在每个地区,所有的地痞无 赖和流氓都自愿地归附太平军,军纪只要求在执行任务时服从命令。太平军禁止结婚和吸鸦片,违者处以死刑。只有到"天下太平"的时候才可以结婚。作为补偿, 太平军在拿下一个城市的头三天,趁那里的居民来不及及时逃走,可以得到任意强奸妇女的carte blanche(行动自由)。三天以后,所有的女人都被强迫离开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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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引子之一:新问题常是老问题(9)        
  嗯,事情真是这样的吗?仔细想想,夏福礼的信到底只是一封信罢了,其中似乎有着一点点的、微不足道的、无关宏旨的、不足够严谨的、或许可以完全不必当 真的地方:仅仅是"问过一个穿着很好的太平军兵士"也许并不说明任何问题,也许除了这一个之外,其他的太平军战士全是圣人呢。  
  无论如何,马克思最后给出了结论性的意见:  
  夏福礼先生最后说:"太平军实质上是一种没有任何内容(nothingness)的大怪物。"  
  显然,太平军就是中国人的幻想所描绘的那个魔鬼的in persona(化身)。但是,只有在中国才能有这类魔鬼。这类魔鬼是停滞的社会生活的产物。  
  (七)恩格斯论"9·11"  
  "9·11"是一件无可争议的大事,在国内的许多论坛上,人们就这个话题争论了好几年,其感情投入的程度足以令本·拉登的同胞们感觉到"心里热乎乎的 ",当然,从另一方面来看,美国人也会有同感的。  
  这个话题似乎每被人提起一次,就会立即引起新一轮的争论。不记得是去年还是前年,李敖在"李敖有话说"这个节目里公然论证本·拉登一派恐怖活动的正义 性,马上就迎来了无数人的鼓掌赞同和同样无数人(如果不是更多的话)的口诛笔伐。  
  那段时间里,我也在显示器前感受着火药的味道,甚至为此中断了正在玩得起劲的血腥电游。但我是个没有主见的人,不管听谁说话都觉得很有道理,于是就越 来越是困惑,不由想到了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那可真是一项英明的政策呀,至少对于许许多多像我一样既缺乏主见又懒于思考的人来说,如果对任何事 情都有一个权威机构提供一份"惟一的标准答案",生活一定会简单和轻松很多。  
  说来也巧,某一天,还真被我发现了一个"标准答案"还是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里,这回是第12卷,恩格斯有一篇《波斯和中国》,谈到英国对中国和波 斯的作战:用"摧枯拉朽"这个词来形容英军对波斯正规军的战斗是一点儿也不嫌夸张的,英军辖下的一支极不中用的六百人的印度骑兵竟然轻易打垮了一万人的波 斯部队(其中甚至还有炮兵),而更有戏剧性的一幕是:英军一次仅仅三百名步兵和五十名非正规骑兵的侦察行动竟然引发了波斯大军团的全线撤退!  
  恩格斯用了较长的篇幅来描述训练有素的欧洲军队对于中国和波斯的正规军是如何地具有压倒性的优势,而后提到,即将再一次进攻中国的欧洲军队确实不难对 付人数众多的中国军队,"可是,如果中国人发起民族战争来对抗他们,如果野蛮人毫无顾忌地运用他们善于运用的唯一武器,英国人又怎么办呢?"看,重要意见 这就出现了:  
  现在,中国人的情绪与1840-1842年战争时的情绪已显然不同。当时人民静观事变,让皇帝的军队去与侵略者作战,而在遭受失败以后,抱着东方宿命 论的态度服从了敌人的暴力。现在至少在南方各省(直到现在军事行动只限于这些省份之内),民众积极地而且是狂热地参加反对外国人的斗争。中国人极其镇静地 按照预谋给香港欧洲人居住区的大量面包里放了毒药(有些面包已送交李比希化验。他发现大量的砒霜毒液浸透了面包,这证明在和面时就已掺入砒霜。但是药量过 大,竟使面包成了呕吐剂,因而失去了毒药的效力)。中国人暗带武器搭乘商船,而在中途杀死船员和欧洲乘客,夺取船只。中国人绑架和杀死他们所能遇到的每一 个外国人。连乘轮船到外国去的苦力都好像事先约定好了,在每个放洋的轮船上起来骚动欧斗,夺取轮船,他们宁愿与船同沉海底或者在船上烧死,也不愿投降。甚 至旅居国外的华侨他们向来是最听命和最驯顺的国民现在也密谋起事,突然在夜间起义,如在沙捞越就发生过这种情形;又如在新加坡,当局只有实用武力和严加戒 备,才能压制他们。英国政府的海盗政策已引起了一切中国人反对一切外国人的普遍起义,并使这一起义带有绝灭战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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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引子之一:新问题常是老问题(10)        
  军队对于采取这种作战方法的人民有什么办法呢?军队应当在什么地方侵入敌国,侵入到什么地方为止和怎样在那里坚守下去呢?这些向毫无防御的城市开火、 杀人之外又强奸妇女的文明贩子们,自然会把中国人的这种抵抗方法叫做怯懦的、野蛮的、残酷的方法;可是既然只有这种方法能生效,那末中国人管得着这些吗? 既然英国人把中国人当作野蛮人看待,那末英国人就不能反对中国人利用他们的野蛮所具有的全部长处。如果中国人的绑架、偷袭和夜间杀人就是我们所说的卑劣行 为,那末这些文明贩子们就不应当忘记:他们自己也承认过,中国人采取他们一般的作战方法,是不能抵御欧洲式的破坏手段的。  
  简单地说,我们不要像骑士般的英国报纸那样去斥责中国人可怕的残暴行为,最好承认这是pro aris et focis(为了保卫社稷和家园)的战争,这是为了保存中华民族的人民战争,虽然你可以说,这个战争带有这个民族的一切傲慢的偏见、蠢笨的行动、饱学的愚 昧和迂腐的蛮气,可是它终究是人民战争。而对于起义民族在人民战争中所采取的手段,不应当根据公认的正规作战方法或者任何别的抽象标准来衡量,而应当根据 这个起义民族所已达到的文明程度来衡量。    
  恩格斯的这番话马上便安定了我那颗困惑的心。事情讲到这里,我觉得还有必要讲一下宋太祖灭南汉的故事这好像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一件事,其实却大有关系。   
  南汉是"五代十国"时期"十国"里的一国,地盘大约就是现在的广东、广西和海南三省。据《宋史·南汉世家》,南汉的开国皇帝姓刘,他很喜欢给自己改名 字,改来改去,最后确定为"龑"(yan3)。这是凭空造出来的一个字,上龙下天,倒也漂亮,就像武则天给自己的名字生造了一个"曌"字一样,如果我出一 句"明空舞天龙"来征对联,不知道谁能对得出?^_^  
  南汉的皇位传了几代,其中没有一个好人,等传到刘鋹这里,局面就越发荒唐了。刘鋹性格昏懦,政治全凭宦官和女子操纵,结果搞得酷刑流行,还有令罪人斗 虎搏象这样的残忍事情。苛捐杂税不用说更是少不了的,刘鋹还在海南岛一带设置媚川都,逼那里的老百姓潜水到五百尺以下去采珍珠。如果《宋史》的记载基本准 确而不含偏见的话,南汉的老百姓确实是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了。  
  有一年,赵匡胤俘虏了一名南汉的扈驾弓箭手官,这可是武侠小说里所谓的"大内高手"啊。赵匡胤看来也是好奇,命人给了他一副弓箭,要试试他的身手,可 这位"大内高手"用尽了吃奶的力气,别说射箭,连弓都拉不开。赵匡胤看得哑然失笑,问起他刘鋹的治国作为,这位弓箭手官便把那里的奢靡与残酷一一道来。这 内容太有震撼力了,赵匡胤听罢,"惊骇曰:"吾当救此一方之民。""  
  天遂人愿,赵匡胤后来还当真灭了南汉,这就不必细说了,眼下的问题是:假定《宋史·南汉世家》这段记载是准确无误的,假定赵匡胤当时"惊骇曰:"吾当 救此一方之民""是发自内心的,假定赵匡胤的灭南汉之举确实是救了那一方之民,那么,我们应该怎样看待他灭掉南汉这件事情呢?  
  嗯,先来交代一下,至少最后一个假定是有些证据的:南汉媚川都采珠而死的人一直很多,后来是赵匡胤废除了这项苛政。  
  对了,还有一个前提先要交代清楚:在当时,赵宋和南汉都是并列的独立政权,即便从古人的"正统"来说,赵匡胤的得国也是篡了后周的位,再怎么说也并不 比南汉更高一级。而如果进一步深究历史,那么,南汉刘家到底算是南方独立运动的英雄还是分裂叛乱分子,这就又是一个需要大费周章的话题了。  
  反正我是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赵匡胤征南汉这个问题的,不过,就当时的情境来说,人家南汉就算再怎么奢靡和残酷,那毕竟是人家的内政呀,从道理上说,可 是……  
  我们再把这个问题反过来看一下:面对赵匡胤汹涌而来的军队,南汉该不该抵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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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引子之二:事实问题还是逻辑问题        
  这个问题也许应该这么分开来问:南汉的皇室该不该抵抗?南汉的老百姓该不该抵抗?  
  南汉皇室好像确实应该抵抗的吧?不管怎么说,这毕竟是别人来抢自己的家业。嗯,这个回答当真不会有争议吗?我们且看一部权威历史书是怎么说的这是白寿 彝主编的《中国通史》,在第7卷上册"灭南汉"一节中,当头便是这样讲的:  
  宋朝建立后,南汉不仅不称臣归附,反而出兵进攻已属宋朝的道州(今湖南道县),宋太祖遂命南唐后主李煜致书南汉后主刘煜,令其向宋称臣并归还在后周时 侵占的桂州(今广西桂林)、郴州(今属湖南)等地,遭到拒绝。  
  这是态度十分鲜明的一句话,"不仅不"和"反而"大有提神醒脑之功,看来宋朝一建立,南汉应该马上称臣归附才是,可南汉"不仅不称臣归附,反而出兵进 攻已属宋朝的道州",真是太没道理了!但是,为什么宋朝一建立南汉就应该称臣归附,这道理人家没说,我也不好妄自猜测,只能寄希望于日后有机会受到方家指 教吧。  
  那么,谁来告诉我第二个问题该怎么回答:南汉的老百姓该不该抵抗赵匡胤的军队而"保家卫国"呢?要知道,他们马上就要被赵宋吞并了呀,不抵抗的话,今 后就要成为赵宋的子民了。他们即便可以不爱南汉的刘氏政府,难道可以不爱南汉国吗?  
  引子之二:事实问题还是逻辑问题  
  一百年前,哲学家威廉·詹姆斯和一些伙伴在山中露营,詹姆斯独自散步回来,发现大家正在争论一个形而上学的问题。争论的主题是一只松鼠:假定有一只松 鼠攀着树干的一面,一个人站在树干的另一面,这个人绕着树跑想看到那松鼠,可无论他跑得多快,松鼠总是以同样的速度跑到反面去,松鼠和那个人之间始终隔着 那棵树。最后,问题来了:这个人是否在绕着松鼠跑?    
  辩论这种问题的人也真够无聊的,但这确实是威廉·詹姆斯郑重其事地拿来作演讲的,而这位詹姆斯先生也并非阿猫阿狗,而是美国实用主义哲学的创始人之 一,这些演讲稿的中译本也被庄严地收录在商务印书馆"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之中,尽管编者在内容提要里认真注明:"实用主义是为帝国主义服务的现代资产 阶级反动哲学的主要流派之一……在美国特别流行,曾被视为代表美国生活方式的官方哲学。这一哲学是先进的科学思想和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敌人"。  
  这位敌人中的干将,这位职业哲学家,此刻就站在争论双方的中间,被双方竭力争取着。正如我们在遇到危难关头的时候脑海中总要油然浮现出一些伟大的人和 伟大的话一样,詹姆斯先生马上想到了经院哲学家的一则箴言:"一旦遇到矛盾,一定要找出差别来。"箴言刚刚在脑海中隐没,差别就被找出来了。下面就是詹姆 斯的结论:  
  我说:"哪一边对,要看你们所谓"绕着"松鼠跑的实际意义是什么。要是你们的意思是说从松鼠的北面跑到东面,再到南面和西面,然后再回到北面,那么这 个人显然是绕着它跑的;因为这个人确实相继占据了这些方位。相反的,要是你的意思是说先在松鼠的前面,再到它的右面,再到它的后面,然后回到前面,那么这 个人显然并没有绕着这个松鼠跑,因为,由于松鼠也相对活动,它的肚子总是朝着这个人,背朝着外面。确定了这个差别后,就没有什么可争辩的了。你们两边都又 对又不对,就看你们对"绕着跑"这个动词实际上是怎么理解的。"  
  松鼠问题看似无聊,其实却很现实,历来很多问题争来争去,归根结底都是松鼠问题。比如人们激辩"儒家思想"如何如何,直辩得天昏地暗、日月无光,但若 深究一下辩论的这个标靶到底是个什么,很有可能一百个人的心中有一百个所谓"儒家思想"。所以,事情往往如同威廉·詹姆斯所说的:"你们两边都又对又不 对,就看你们对"绕着跑"这个动词实际上是怎么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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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引子之三:在诗歌的标签之外        
  引子之三:在诗歌的标签之外  
  对于读书来说,标签有时候是一种好东西,比如"唐诗宋词"这个标签,让我们一下子就知道诗是唐朝的好,词是宋朝的好,所以读诗就读唐诗,读词就读宋 词。再加上"马太效应"从中兴风作浪,读诗就越发是读唐诗,读词就越发是读宋词。但是,标签的定义就真的那么准确吗?    
  我年轻时喜欢文学,对中国古诗也是很爱读的,受标签所惑,唐诗都读过上千首了,宋元明清的诗却几乎全没看过。后来岁数大了,不怎么再读文学了(或者说 不再从文学的角度来读文学了),这才出于旁的缘故逐渐接触到各个时代的诗词,于是发现:别说宋元明清各有好诗,就连互联网上的现代人也常有直追唐宋的诗词 出现。  
  现在我要谈的是一位金朝文人的作品。这人名叫吴激大概是被"唐诗宋词"这类标签搞的,现代人大多对他不熟,可当年的吴激却是金初词坛盟主,大大的有 名。  
  吴激,字彦高,福建人,家世显赫,爸爸是宋朝的宰相吴栻,岳父是书法大家米芾。自然,吴激本是宋朝人,在宋钦宗靖康末年(就是"靖康耻"的那个"靖康 ")出使金朝,因为名气太大,被金政府硬给留下来了,从此,吴激就在金朝做了官。  
  有一天,吴激到一位张侍御家赴宴,宴会上不少文人名士,像宇文虚中、洪皓,都是和吴激有着同样遭际的。既然是宴会,就自然少不了三陪小姐,张侍御家的 侍女出来唱歌,其中却有一人面带忧郁,破坏了宴会的喜庆气氛。吴激他们到底不是粗人,一见此情此景,便向那侍女关心了几句,这才知道她原本竟是宋朝宣和殿 的宫姬。  
  这才叫同病相怜。吴激即席写下了一首小词《人月圆》:  
  南朝千古伤心事,犹唱后庭花。  
  旧时王谢,堂前燕子,飞向谁家?  
  恍然一梦,仙肌胜雪,宫髻堆鸦。  
  江州司马,青衫泪湿,同是天涯。  
  这首词一出,很快就上了当年的全球畅销金曲排行榜,但在现在看来,这首小词似乎明显不如唐诗宋词审美的个人偏好即便不谈,有一个硬指标却是勿庸置疑 的:这短短的四句话,有三句明显全是剽窃别人的,而且剽窃的居然还都是名人名作。  
  "南朝千古伤心事,犹唱后庭花",这是剽窃自杜牧名作"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  
  "旧时王谢,堂前燕子,飞向谁家",这是剽窃自刘禹锡"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  
  "江州司马,青衫泪湿,同是天涯",这是剽窃白居易《琵琶行》"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恍然一梦,仙肌胜雪,宫髻堆鸦",这句虽然算不上明显剽窃,但这三个意像全是前人诗词里写滥的东西。  
  但就是这样一首集剽窃之大成的小词,在当时却每每感人至深,以至于传唱天下,看来剽窃也是要有特殊本领的。^_^  
  不过话说回来,想想吴激当时所处的环境,如此的"剽窃"也真是难为他了。刘祁在《归潜志》里这样说过:"诗不宜套用前人的话,但词的标准可以宽些,只 要用得巧妙也就是了,比如吴激的《人月圆》,半是前人的句子,但用得韵味深长、不露圭角,比当时同席的宇文虚中的原创作品可强得多了。"    
  这是一种境界,也是一种无奈。  
  第一章 杀人无罪,报仇有理  
  (一)徐元庆谋杀案控方:陈子昂,辩方:柳宗元  
  唐朝。武则天时代。  
  这一天,在一家小小的驿站里发生了一桩谋杀案。  
  按说谋杀案并不稀奇,可这桩谋杀案却吸引了各位高官的注意,就连武则天本人也把眼光盯了过来。  
  原因之一是:死者是位中央大员。  
  官员被谋杀了,这会是怎么回事?  
  一般人马上就能想到的是:八成是政敌买凶,这种事还少么,没什么稀奇,凶手就是个收钱卖命的黑道中人,背后的主谋天知道是谁呢!  
  但这件案子有些不同。  
  死者名叫赵师韫,是位御史老爷,他在出差的路上到一家驿站歇脚,没想到被这家驿站里的一名服务生结果了性命。  
  乍看上去,这像是一起偶然的凶杀,是呀,一位偶然落脚某家驿站的御史老爷和驿站中的一名服务生能有什么梁子呢?  
  而离奇的是,这名服务生,也就是犯罪嫌疑人,在杀人之后却不逃跑,而是主动拨叫了110,投案自首了。据他后来供述,此案并没有什么幕后主使,完全是 自己一人所为,作案动机是:报仇,报的是杀父之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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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徐元庆谋杀案(1)        
  原来,死者赵师韫当年做过县公安局的局长,在任上杀过一个叫徐爽的人,徐爽有个儿子名叫徐元庆,处心积虑要报父仇,于是改名换姓,在驿站里当了个服务 生。徐元庆很聪明,因为驿站本来就是各级官员出差歇脚的地方,只要有耐心,总有一天会等到仇人的。  
  果然让徐元庆等到了,已经高升为御史的赵师韫就这么在驿站里送了性命。  
  至于徐元庆,父仇已报,了无遗憾,便从从容容地束手待缚。  
  案情并不复杂,徐元庆谋杀罪名成立,但是,该怎么判决呢?  
  这才是本案的难点所在:对杀人凶手徐元庆到底应该怎么量刑?  
  现代读者恐怕很难理解这点。不管怎么说,徐元庆都是故意杀人,而且还是蓄意谋杀,死刑恐怕是逃不了的,如果赶上严打期间,平时该判有期的这会儿也得判 成死刑,更何况原本就该判死刑的呢。  
  如果徐元庆有官职在身那也好办,给个行政处分,记个过,把岗位调动一下退一万步说,就算最后还是逃不了死刑,也会有个缓刑两年,而两年之后,社会热点 早就不在这里了,把人不声不响地一放,这也就结了;就算再退一万步说,再不济,好歹也能落个注射死,不会像平头百姓一样脑浆迸裂。只不过,徐元庆只是一介 小小草民,本来这案子已经是蓄意谋杀了,再加上一个"草民杀官"的性质,看来砍头都是轻的,恐怕得凌迟!  
  如果我是当时的审判官,我很可能会判徐元庆凌迟处死,因为实在是此例不可开、此风不可长啊,如果不来个雷霆手段,草民们会以为杀官的后果不过如此,真 再多来几个光脚的不怕穿鞋的,这还了得!更何况,我自己也是个官啊,保护整个儿官员集团的利益也就等于保护我自己的利益,虽然死鬼赵师韫曾经是我仕途上可 恶的绊脚石,我早就巴不得除了他,可我和赵师韫的矛盾说到底都属于内部矛盾,当我把目光转向草民们的时候,赵师韫和我就变为同盟军了,所以,在这个时候, 维护赵师韫的利益也就是维护我自己的利益。我想,同僚们也都会支持我的,因为我维护自己的利益也就是维护大家的利益。别骂我哦,我只不过把问题想得比较现 实罢了。  
  那么,如果你是当时的审判官,你会怎么判呢?  
  如果是在条文法的社会,徐元庆恐怕必死无疑,判决依据是:他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某某条,于是,按照刑法第某某条的规定,应该判处死刑。  
  如果是在普通法系的社会(简要而言),徐元庆却有可能逃得一命,我相信陪审团的成员们很容易会站到徐元庆这边的。再想一想,如果武则天时代真的有陪审 团,并且判案过程公正的话,那么徐元庆无罪释放的可能性也是有的的。  
  为什么呢?  
  因为徐元庆虽然是蓄意谋杀,但他的动机是为父报仇,而在当时,为父报仇在很多人的心目中都是天经地义的。  
  自从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来,儒家思想似乎早已深入人心,成为政治行为和社会生活的主导思想,而对于为父报仇这种事应该怎么做,儒家经典里 可是有明确记载的,而且还是大圣人孔子的金口玉言。我们看看《礼记·檀弓》:  
  子夏问于孔子曰:"居父母之仇,如之何?"  
  夫子曰:"寝苫(shan1),枕干不仕,弗与共天下也。遇诸市朝,不反兵而斗。"  
  曰:"请问居昆弟之仇,如之何?"  
  曰:"仕弗与共国,衔君命而使,虽遇之不斗。"  
  曰:"请问居从父昆弟之仇,如之何?"  
  曰:"不为魁。主人能,则执兵而陪其后。"  
  这一段是孔子的高足子夏和老师的对话。子夏问:"对杀害父母的仇人应该怎么办?"  
  孔子回答说:"睡在草垫子上,拿盾牌当枕头,不去做官,决不跟仇人生活在同一个世界上。不论在集市上还是在朝堂上,只要一遇到仇人,应该马上动手杀他 腰上别着家伙就抄家伙,没带家伙的话,赤手空拳也要上!"  
  孔子在这里说的"弗与共天下也"就是俗话"杀父之仇,不共戴天"的原型。所谓"反兵而斗",是说发现仇人的时候身上正巧没带家伙,于是掉头回家去取。 连这孔子都觉得不应该,就算在澡堂子里也得抡拳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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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节:徐元庆谋杀案(2)        
  子夏接着又问:"那么,对杀害亲兄弟的仇人又该怎么办?"  
  孔子回答说:"不和仇人同朝为官。如果自己奉国君之命出使外国,在外国遇见了仇人,不能跟他动手,要以公事第一。"  
  子夏又问:"那么,对杀害叔伯兄弟的仇人又该怎么办?"  
  孔子回答说:"自己不带头报仇,如果死者的亲儿子或者亲兄弟找仇人动手,那就拿着家伙在后边助威。"  
  这是儒家经典里的经典语录,是孔圣人的话,把杀父母之仇、杀兄弟之仇、杀叔伯兄弟之仇的报仇方法讲得清清楚楚。圣人的话是不会错的,而且是治国之大 纲,这样看来,徐元庆谋杀赵师韫,一点儿都没错啊!  
  关于父母之仇,《礼记》里还有一段话,见于《礼记·曲礼》,说得很简洁:  
  父之雠,弗与共戴天;兄弟之雠,不反兵;交游之雠,不同国。  
  意思和前边那段稍有出入,是说:杀父之仇不共戴天;杀害兄弟的仇人一旦遇到,不管手里有没有家伙,应该立马就上;至于杀害朋友的仇人,不能跟他生活在 同一座城市里。    
  《礼记》里的这两段虽然内容略有出入,但在"杀父之仇,不共戴天"这一点上还是完全统一的。  
  《礼记》在唐朝的科举教科书中属于"大经",地位很高,又因为语言内容相对浅近,所以学的人也多,所以用现代的话说,《礼记》思想在当时有着广泛的社 会影响力和渗透力。这样看来,徐元庆一案的两难之处就在于:如果依"法",杀人者应当偿命;可如果依"礼",杀死杀父仇人天经地义。  
  依"法",还是依"礼",这是个问题。  
  徐元庆案件以一种极端化的形式让"礼"和"法"的矛盾暴露出来了这事如果发生在秦朝就非常好办了,秦朝是严刑峻法制国,立法是本着法家思想,遇上徐元 庆这样的,没什么废话,三下五除二就给杀了;而唐朝虽然也不乏严刑峻法,但立法思想似乎却是儒家的礼治精神,也就是说,讲等级、讲贵贱、讲所谓的"君臣父 子"。知道了这些,我们就容易理解徐元庆案件的审判难点了:这一件小小的谋杀案竟然挑战着最高治国纲领,挑战着占据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让法律的"体"和 "用"凸现出了尴尬的矛盾,这案子可怎么判?难煞人也!  
  于是,这块烫手的热山芋最后就交到了武则天的手上。 武女士思前想后,最后终于下了个结论:"要不,就放了这小子吧。"  
  这是一个非常人性化的最高指示,即便徐元庆依法当杀,但皇帝法外开恩,给予特赦。那么,既然民心思放,皇帝也愿意放,看来徐元庆是可以捡回一命了,这 是一件皆大欢喜的事情。可是,就在这个时候,突然传来一个不和谐的声音:"放不得!"  
  说这话的人大家恐怕都不陌生,他就是大名鼎鼎的陈子昂,但凡读过几首唐诗的应该都那首慷慨悲凉的《登幽州台歌》:"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 悠悠,独怆然而涕下。"就是这位大诗人、大才子陈子昂,此刻庄重地提出了自己的意见:"放不得!"  
  陈子昂的说法是:"徐元庆蓄意谋杀,案情清楚,按照国法应该被判处死刑,国法不可不依。但是,念在这小子是为父报仇,情有可原,孝义感人,所以建议在 杀了他之后再大张旗鼓地表彰他一番。"  
  陈子昂的这个建议乍一听好像满不着调,可仔细再一捉摸,却还真是个高招:这一来,"法"和"礼"的矛盾被轻松化解了,两头都照顾到了,嗯,高,果然是 高!  
  朝中大臣们议论纷纷,越议论就越觉得陈子昂的这招可行。  
  这确实是一个高招,也正是因为这个高招,徐元庆谋杀案才得以被史官记录在案,并成为陈子昂履历表上光彩的一笔在《旧唐书》里,徐元庆谋杀案是被记载在 陈子昂的传记里的。  
  好啦,大家别看我罗罗嗦嗦了这么半天,其实《旧唐书》对这件事的记载非常简略,不过才寥寥几句话而已:  
  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父为县尉赵师韫所杀。后师韫为御史,元庆变姓名于驿家佣力,候师韫,手刃杀之。议者以元庆孝烈,欲舍其罪。子昂建议以为:"国 法专杀者死,元庆宜正国法,然后旌其闾墓,以褒其孝义可也。"当时议者,咸以子昂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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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节:徐元庆谋杀案(3)        
  翻译过来就是:同州下邽人徐元庆的父亲被县尉赵师韫给杀了,后来赵师韫升官当了御史,徐元庆改名换姓到驿站里做了一名服务生,等赵师韫来驿站歇脚的时 候就拿刀杀了他。大家觉得徐元庆孝义忠烈,打算免了他的罪,可陈子昂建议说:"徐元庆蓄意谋杀,案情清楚,按照国法应该被判处死刑,国法不可不依。但是, 念在这小子是为父报仇,情有可原,孝义感人,所以建议在杀了他之后再大张旗鼓地表彰他一番。"大家都觉得陈子昂说的在理。  
  是不是有人看出来了:《旧唐书》的这一小段记载和我前面的叙述在细节上有些出入?  
  不错,是有一些出入,因为我依据的不是《旧唐书》,而是《新唐书》。《新唐书》对徐元庆谋杀案前前后后的记载比《旧唐书》丰富得多。  
  先说一个小问题:为什么有了《旧唐书》,还要重修一个《新唐书》?  
  《旧唐书》和《新唐书》原名都叫《唐书》,后人为了区别两者才把一个叫"旧"、一个叫"新"。《旧唐书》是五代时期编纂的,《新唐书》是宋朝编纂的, 《新唐书》的两位主编都很有名,一位是"红杏枝头春意闹"的宋祁,一位是"唐宋八大家"之一的欧阳修。为什么要重修《唐书》,因为宋人对《旧唐书》的一个 重要不满是:《旧唐书》的笔法缺乏惩恶扬善的精神,既没使忠臣孝子得到应有的褒奖,也没给奸佞叛党足够的唾骂。要知道,中国的修史传统奉孔圣人的《春秋》 为滥觞,孔子之所以成为圣人,是因为《春秋》而不是因为《论语》,《春秋》是以微言大义暗藏褒贬的,而历来传说"《春秋》者,赏善罚恶之书", 听上去很像是和尚在讲因果报应,但也不知道到底是谁影响了谁。  
  所以,宋祁和欧阳修秉承着"孔子修《春秋》,乱臣贼子惧"的精神,下大功夫重修唐史,要使这部新编唐史具有赏善罚恶的道德意义。这个目的的确达到了, 后来章学诚评论《新唐书》有一句很中肯的话,叫做"笔削谨严,乃出迁、固之上。"意思是,《新唐书》"笔"和"削"都很严谨,在这点上做得比写《史记》的 司马迁和写《汉书》的班固还强。  
  什么是"笔"和"削"?  
  一种流行的说法是,"笔"就是写,"削"就是不写, 章学诚用这两个字,暗中是拿《新唐书》和《春秋》相比,因为,据说孔子修《春秋》的时候是"笔则笔,削则削",也就是说,哪些该写、哪些不该些,拿捏得很 有分寸。这也就意味着,《新唐书》比《旧唐书》更加符合"春秋大义",修史的目的不是为了客观如实地记载历史,而是要着重体现出褒贬色彩,有劝勉、有惩 诫,以期"更使风俗淳"。  
  这就是《春秋》所创立的中国古代修史精神,历史书不是或不仅仅是为了忠实记录历史事件,而是要起到奖善罚恶的作用的,换句话说,一部《春秋》就是侠客 岛上的"奖善罚恶使",以后的司马迁也好, 欧阳修也好,都是侠客岛的传人。所以有人说过中国古代只有经学而无史学,这话虽然有点儿极端,却当真很有道理。至于"奖善罚恶"的效果如何,则另当别论。 比如胡适,在这个问题上属于正方,他说:"但私家可以记史事,确有使跋扈权臣担忧之处。故有"乱臣贼子惧"的话。此事正不须有什么"微言大义",只要敢说 老实话,敢记真实事,便可使人注意(惧)了。今之烂污报馆,尚且有大官贵人肯出大捧银子去收买,何况那位有点傻气的孔二先生呢?" 照此看来,《春秋》在孔子当时约略等于近现代社会里的新闻独立,从水门到拉链门等等,确实使"乱臣贼子惧"了,看来"春秋大义"早已传播到海外去了,即便 是那些发达国家也每每虚心效法,这真令国人骄傲呀!  
  胡适是正方,自然也还有反方,鲁迅就是一个:"虽说孔子作《春秋》而乱臣贼子惧,然而现在的人们,却几乎谁也不知道一个笔伐了的乱臣贼子的名字。说到 乱臣贼子,大概以为是曹操,但那并非圣人所教,却是写了小说和剧本的无名作家所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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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节:徐元庆谋杀案(4)        
  胡适和鲁迅谁是谁非我们暂且不论,《春秋》奖善罚恶的效果虽然有争议,但这种修史精神却当真传承了两千年,于是,徐元庆谋杀案就没有像在《旧唐书》当 中那样被收录在陈子昂的传记里,而是被收录在题目叫做《孝友》的一组专题传记当中,而且传主就是徐元庆本人。  
  这说明了什么呢?说明徐元庆在死后被翻案了,宋代的儒家大师由衷地赞了他一个"孝"字。  
  这案子其实倒不是宋祁和欧阳修它们第一个翻的,早在唐朝就已经有人给翻了,来龙去脉,在《新唐书·孝友》里记得清楚。  
  我们重新在《新唐书》里看看这个案子。案子还是这个案子,但陈子昂的建议可不再是《旧唐书》里那三言两语了,而是一篇长文,通常被称作《复仇议》。 (是不是有人觉得眼熟?)  
  陈子昂是唐朝大才子、诗文大家,这篇《复仇议》写得文采飞扬、气势恢弘:  
  先王立礼,所以进人也;明罚,所以齐政也。夫枕干雠敌,人子之义;诛罪禁乱,王政之纲。然则无义不可以训人,乱纲不可以明法。故圣人修礼理内,饬法防 外,使夫守法者不以礼废刑,居礼者不以法伤义;然后暴乱不作,廉耻以兴,天下所以直道而行也。  
  窃见同州下邽人徐元庆,先时,父为县吏赵师蕴所杀;遂鬻身庸保,为父报雠,手刃师蕴,束身归罪。虽古烈者,亦何以多。诚足以激清名教,立懦夫之志,振 下士之靡者也。 
  然按之国章,杀人者死,则国家画一之法也。法之不二,元庆宜伏辜。又按《礼》经,父雠不同天,亦国家劝人之教也。教之不苟,元庆不宜诛。  
  然臣闻在古,刑之所生,本以遏乱。仁之所利,盖以崇德。今元庆报父之仇,意非乱也;行子之道,义能仁也。仁而无利,与乱同诛,是曰能刑,未可以训。元 庆之可宥,显于此矣。然而邪由正生,理心乱作。昔礼防至密,其弊不胜;先王所以明刑,本实由此。  
  今傥义元庆之节,废国之刑,将为后图,政必多难;则元庆之罪,不可废也。何者?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雠,其乱谁救?故圣人作始,必图其终,非一 朝一夕之故,所以全其政也。故曰:"信人之义,其政不行。"且夫以私义而害公法,仁者不为;以公法而徇私节,王道不设。元庆之所以仁高振古,义伏当时,以 其能忘生而及于德也。今若释元庆之罪以利其生,是夺其德而亏其义;非所谓杀身成仁,全死无生之节也。如臣等所见,谓宜正国之法,置之以刑,然后旌其闾墓, 嘉其徽烈,可使天下直道而行。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谨议。  
  陈子昂这里先是点明礼和法的不同功用:礼是用来使人进步的,法是用来搞好国政的。那么,拿盾牌当枕头时刻准备着为父报仇这是做儿子的大义所在,没错; 而诛杀罪犯也是政府的一项基本功能。如果礼义有缺,就没法教育百姓;如果国法不彰,就没法制理国家。所以说,礼和法是相辅相成、不可偏废的。  
  徐元庆的做法慷慨激烈,即便是古代的烈士也不过如此了。《礼记》教导我们说:杀父之仇不共戴天。这话可不是含糊其词,咱们也不能说一套、做一套,所以 徐元庆理所当然应该无罪释放。但这么一来,从法律上又说不过去,难道治国只要有礼治就够了,而可以不要刑罚吗?当然是不可以的。但是,如果依法把徐元庆杀 了,从法律上倒说得过去了,可怎么跟人民群众解释呢?大家一看,孝子复仇却落了这么个悲惨结局,荣辱观还不就错位了吗?所以我陈子昂觉得,放也不对,杀也 不对。  
  那该怎么做呢?道理是这样的:徐元庆如今之所以能够以孝义感动天下,都是因为他为了孝义而不惜牺牲生命的精神。如果咱们饶他不死,他也就不成其为舍生 取义、杀身成仁了,咱们这等于是在玷污人家的节操啊!所以我陈子昂以为,最好的办法莫过于依法判他死刑,然后再依礼给他在家乡和墓地搞搞活动什么的,好好 表彰一下。  
  按《新唐书》的版本,这篇文章到这里就结束了,而我上文引的是《全唐文》的版本,文字有些出入,关键在于,行文到这里还没有结束,后面还有一句"请把 我的这篇文章附在相关法律条文的后边,永远作为国家法典的一部分"。这句话的意义何在,容后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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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节:徐元庆谋杀案(5)        
  现在请大家想想:陈子昂的这番说辞究竟在不在理?  
  可能有人会问了:"刚才不是说《新唐书》把徐元庆列在了《孝友传》里么,又说《新唐书》站在儒家立场上褒贬善恶,那应该会表彰徐元庆才对啊,应该为徐 元庆翻案才对啊,怎么却引了陈子昂这么一大段文章,还是说徐元庆该杀啊?"  
  别急,《新唐书》这里引述陈子昂的《复仇议》其实是立了个靶子,马上就该炮轰它了。我方才不是问过,《复仇议》这个标题是不是有人觉得眼熟么,因为 《古文观止》里收录了柳宗元的一篇名文,题目叫做《驳〈复仇议〉》,就是专门反驳陈子昂的这篇《复仇议》的。  
  大家先想想,如果是你,要反驳陈子昂会怎么下手?  
  陈子昂的《复仇议》抓没抓住问题的重点?有什么毛病没有?看似文采飞扬、逻辑缜密,其实藏没藏着什么致命的纰漏呢?  
  的确有纰漏,而且,还真就被柳宗元给抓住了。  
  先交代两句背景:陈子昂在提交《复仇议》的时候,做的官是左拾遗,这是个谏官,这就意味着,他虽然是在讨论礼和法的问题,可按我们现在的话说,他既不 是法律口儿的,也不是礼仪口儿的,而柳宗元写《驳〈复仇议〉》的时候,做的官是礼部员外郎,恰恰就是礼仪口儿的。  
  另外,虽然同属唐朝高人,可陈子昂到底只是个诗人、才子,柳宗元却还是政治家和思想家,柳前辈的犀利我们已经在《周易江湖》里见识过了,他和韩愈、刘 禹锡关于"天"的一系列讨论早已成为唐代思想史上璀璨的一页。  
  柳宗元和陈子昂虽然同处唐朝,却并不是一个时代的人,陈子昂死后七十多年柳宗元才刚出生,所以,柳宗元是在翻阅历史卷宗的时候看到了徐元庆谋杀案的相 关文件,对当时的判决大为不满,于是就针对着陈子昂的《复仇议》写了一篇批驳之论。  
  有人可能会不理解:"一件陈年旧案子,当事人都死了多少年了,还翻个什么案,难道大家不应该团结起来向前看么!翻历史旧账有意义么!"  
  还真是有意义的,而且是非常现实的意义,这一点后面就会看到,咱们先看看柳宗元的这篇《驳〈复仇议〉》吧: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尉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 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治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 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以向,违害者不知所以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 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 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 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 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 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 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 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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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节:徐元庆谋杀案(6)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柳宗元说:我从文献上看到武则天在位的时候,发生过一起徐元庆谋杀案,当时的谏官陈子昂提议判处徐元庆死刑,然后再在徐的家乡给他搞什么表彰活动,陈 子昂还建议把这个判例载入律令,永远成为国家法典的一部分。我觉得这样的做法是非常错误的。  
  柳宗元该展开议论了,他和陈子昂一样,也是先从礼和法的不同功用来入手的。  
  柳宗元说:礼的意义在于防乱,禁止杀害无辜的人看,柳宗元把问题的重点放在"无辜"与否之上所以,如果父亲有罪该杀,那么儿子就不应该为父报仇;儿子 如果杀了人、报了仇,也应该被判处死刑。法的意义也在于防乱,也禁止杀害无辜的人,所以,如果官员滥杀无辜,就应该被判处死刑决不宽恕。这样看来,礼和法 虽然具体运用的对象不同、方法不同,但本质却是一般无二的,可既然如此,又怎么可能对同一件事情既依礼表彰又依法处罚呢?这么一来,大家还不都给搞糊涂 了,到底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啊?  
  柳宗元抓住了问题的要害:礼和法是一枚硬币的两面,其核心价值观都是一样的,决不是互不相关的两套系统,像你陈子昂这么一搞,等于把礼和法对立起来 了,搞出两套核心价值观了,大家伙分不清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了。  
  柳宗元上边是从法理原则上抓住了要害,紧接着又从徐元庆这个个案当中抓住了要害。柳宗元问了一个重要的问题:徐元庆的父亲到底是因为什么才被赵师韫杀 的?  
  这可是个要命的问题,如果解决了这个问题,下边根本就不会有什么难题,根本就不会有什么礼和法的冲突,可陈子昂那帮人怎么就都没想到呢?  
  柳宗元说:如果徐元庆的父亲当真犯了法,论罪当死,赵师韫杀他只不过是执行国法,那么杀他的就并不是赵师韫本人,而是国家大法。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 徐元庆谋杀赵师韫就分明是仇恨国法,这性质可就变了,可就不是为父报仇了,而是犯上作乱了。那么,判处徐元庆的死刑自然是理所应当的,又凭什么还表彰他 呢?  
  这话可谓再一次抓住了要害。《韩非子·外储说下》有句名言,说:"以罪受诛,人不怨上", 就是说一个人因为犯了罪而受诛杀,这个人是不会埋怨法官的。  
  柳宗元接着说:可是,如果徐元庆的父亲没犯法,赵师韫杀他只是出于个人恩怨,只是为了逞逞官威,这就是赵师韫的不对了,滥杀无辜嘛!徐元庆想为父亲鸣 冤,可是官场一片漆黑,官官相护,可怜徐元庆一介草民,上告无路,上访无门,这时候,他还能怎么办呢?  
  大家注意,柳宗元这里提出的观点非常犀利,别以为儒家都是教人做老好人的,不一定的哦!柳宗元这时候坚决地站在弱势的徐元庆的一方,话里的意思分明透 着是:别说什么不能以暴易暴,别说什么要走正常的司法程序,别说什么要相信上级政府能把问题妥善解决,如果这些路全被堵死了,你让一介草民还能怎么办?   
  怎么办?杀父之仇不共戴天,既然所有正常途径全被堵死了,草民只有一条贱命,那就以命搏命好了!  
  柳宗元够狠吧?他接着说:如果情况真是这样,那么,徐元庆谋杀赵师韫就是合乎礼、合乎义的,执政者们向徐元庆道歉还来不及呢,又怎能判他死罪呢?  
  看,这也是儒家的"礼",是有血性的、有情怀的"礼"。  
  柳宗元接着又搬出了一部儒家典籍:《周礼》上说:"凡是杀人而符合道义的,死者的亲属便不许报仇,谁要报仇就处死谁。"(这段《周礼》在下文还会出 现,届时再来详说。)接着再引"春秋三传"之一的《公羊传》:"父亲被冤杀,儿子可以报仇;父亲有罪该死,儿子报仇就会引起接连不断的仇杀,这样报仇是不 合道义的。"柳宗元归纳说:如果按照《公羊传》的这个原则来审理刑事案件,这就符合礼的标准了。  
  我在正文会开讲《春秋》"一经三传","一经"就是《春秋》,"三传"就是《左传》、《公羊传》和《榖梁传》,所以,既然柳宗元现在搬出了《公羊传》 作为重要断案依据,我们就先对这几句话留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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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节:徐元庆谋杀案(7)        
  《公羊传》这几句话的原文是:"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现代读者可能对这几句话不易理解,"父不受诛,子 复仇可也",好像是说"父亲没有被杀,儿子可以复仇",这,好像和常理不大合拍呀?  
  之所以会产生这种误解,原因就在于这个"诛"字。我们都知道"诛"就是"杀",不错,但"诛"和"杀"是有区别的。在古籍里,同样是表示杀人,"诛" 表示的是上级杀下级,是以有道杀无道,是以正义之刀杀有罪之人,而与之相反的是"弑",表示的是下级杀上级,比如"弑君",而"杀"字则是一个中性词。所 以,"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意思就是说:"如果父亲被杀不是被"诛",而是无辜被杀这样的话,儿子就应该复仇。"  
  这句话的具体出处是《公羊传·定公四年》,上下文大家都很熟悉:楚国人伍子胥因为父亲和哥哥都被楚平王冤杀了,伍子胥逃到吴国,多年之后,伍子胥在吴 国受到吴王阖庐的重用,后来带兵攻打祖国楚国,大败楚军,这时候楚平王已经死了,楚平王的儿子楚昭王逃到了附近的随国。《公羊传》对这一段史实的记载很可 能并不可靠,但在态度上确是鲜明地支持伍子胥的复仇的,"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这句话就是从伍子胥这儿说的。    
  可能会有人觉得难以理解:《公羊传》到底是儒家的一部重要经典,是阐发《春秋》的微言大义的,是要让"乱臣贼子惧"的,怎么可能去赞扬伍子胥的复仇 呢?要知道,按现在的说法,伍子胥可以被定性为叛国投敌,是个大大的汉奸!儒家经典竟然会褒奖叛国行为?会站在汉奸一边?!    
  即便是在现代社会,只要思想觉悟不是很低的人恐怕都会认为国家利益高于一切,所以,个人再怎么受到不公正待遇,在面对大事大非的时候也要以国家为重, 比如当年乒乓球选手何智丽引起的大讨论就很说明问题。具体到伍子胥的例子,哪怕是父亲被冤杀了,哥哥被冤杀了,自己也被一路追杀,可就算再有不平,也不能 投奔外国啊,更不能带领外国军队杀进祖国啊!墨索里尼曾经说过:"一切从属于国家,不许脱离国家,不许反对国家。"这话我是转引自朱庭光的《法西斯体制研 究》,朱老师接下来还有解释:"可见,极权主义首先是一种国家观,以宣扬国家至高无上、包容一切、主宰一切为核心,要求人们无条件地服从国家,进而发展为 国家对社会生活领域的全面而严格的控制。"  
  这话虽然基本不错,可我还是得给墨索里尼正一正名,或许"总体国家"是个比"极权国家"更加适宜的说法,按照萨托利的咬文嚼字,"意大利的法西斯主义 是一种明确的权威主义独裁制度,它远不是"单纯的独裁",也远不是一个极权国家。" 这应该能使我们对上面的"一切从属于国家……"的名言稍稍放一放心,反正,一个人无论如何也是"不许脱离国家,不许反对国家"的,即便这道理是墨索里尼讲 的。  
  话是这么说不错,可人家《公羊传》还就是那么讲的。不但如此,《公羊传》还阐发了一则火上浇油的"微言大义":  
  《春秋经》:  
  冬十有一月庚午,蔡侯以吴子及楚人战于伯莒,楚师败绩。  
  《公羊传》  
  吴何以称子?夷狄也,而忧中国。  
  其忧中国奈何?伍子胥父诛乎楚,挟弓而去楚,以干阖庐……  
  为什么一段是《春秋经》,一段是《公羊传》呢?因为《春秋》(以后还是把它叫做《春秋经》好了,不容易引起误会)相当于一本经典教材,历来被认为是孔 圣人编写的,里边奖善罚恶,蕴涵着治国大道,但这教材也有一个缺点,那就是:内容编得太洗练了,一般人看不懂其中隐蔽的涵义。那该怎么办呢,这就需要有教 辅来作补充参考,而《左传》、《公羊传》和《榖梁传》就是留存下来的三大《春秋经》的教辅。三大教辅各擅胜场,而其中最早被官方认定为经典就是这部《公羊 传》,也称《公羊春秋》。  
  《春秋经》里被认为蕴涵着孔子的"微言大义",《公羊传》就细心地去发掘这些"微言大义"在上边这两小段里,《公羊传》的内容就是阐发上边《春秋经》 那句话里的深刻内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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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节:徐元庆谋杀案(8)        
  《春秋经》那句话翻译过来就是:冬季十一月庚午日,蔡侯和吴子联合,在伯莒这地方和楚国人打仗,楚国人被打惨了!  
  好好看看,你能看出来这里边藏着什么"微言大义"么?  
  这得通看《春秋经》才能捉摸得出来,这句里带着"微言大义"的词汇就是"吴子",指的是伍子胥的新老板吴王阖庐。  
  春秋大义强调"夷夏之防",也就是说,推崇中原地带以周天子为核心的那些文明程度较高的诸侯国,比如鲁国、齐国等等,这些国家被称作"诸夏";看不起 边缘地区那些文明程度较低的国家,比如楚国、吴国、越国,这些国家被认为是"蛮夷"。  
  不仅仅是"蛮夷",通常有所谓东夷、西戎、北狄、南蛮,单从字面看就知道不是好话,"夷夏之防"里的"夷"就代表了所有这些东西南北的落后文化。至于 为什么要重视"夷夏之防",可用的理由比如著名的"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等等,意思是说:夷人们虽然勉强也被叫做人类,但其实都是些牛鬼蛇神我们可以参考 一下亨利·梅因在论述古代社会的时候说的意见:"一个原始共产体对于在风尚上和它自己有非常不同的人,往往会感到几乎是自然的憎恶,这种憎恶通常表现为把 他们描写成怪物,例如巨人,甚至是魔鬼(在东方神话学中,几乎在所有情况中都是如此)。" 现在我们很难想像了,湖南早已是"唯楚有材,于斯为盛",苏杭一带也尽是才子佳人,可当年这些地方都是"蛮夷"啊,盛产巨人和魔鬼!更要命的是,这样一种 "春秋大义"断续保持了两千多年,孙中山的纲领口号有"驱逐鞑虏",邹容的《革命军》号召"杀尽胡人",都有一种拒斥夷狄的味道在内。  
  两千多年前的夷狄更让诸夏看不顺眼,所以,《春秋经》在提到吴国的时候一般都会说"吴如何如何",只用一个"吴"字,但在"蔡侯以吴子及楚人战于伯莒 "这句话里却用了"吴子",这可是尊称啊,这就表示了对吴王帮助伍子胥出兵伐楚的一种激赏。有趣的是,仅仅在这句话的几个字之后,《春秋经》便又恢复了用 单摆浮搁的一个"吴"字来称呼吴王了。  
  《公羊传》对"吴子"的那番阐释翻译过来就是:"一直都称"吴",为什么这里却改称"吴子"了呢?这是因为吴国人虽然属于蛮夷,这时候却乐于为中原分 忧,所以要夸上一夸……" 这里的中原指的就是中原诸夏系统里的蔡国,而作为蛮夷的吴国为了帮助蔡国,毅然和楚国作战,这一战,既帮助蔡国出了气,又帮伍子胥报了父兄之仇。  
  这段内容等讲到《春秋经·定公四年》的时候再仔细来说,至于《公羊传》这段分析是对《春秋经》的透彻理解还是穿凿附会,这也留待以后再讲。 现在我们先来想想:《公羊传》为什么会这样写呢?儒家思想怎么会赞成为了报父仇而叛国,甚至攻杀祖国的国君呢?这不是大逆不道么?!  
  这我们还是先要分清:大体来说,秦朝以前的中国是封建社会,秦朝社会以后的中国是专制社会,这两种社会形态有着本质的不同 。儒家原本的思想有一个重要原理,大体可以叫做"推己及人",比如我们都熟悉的那个"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是从小到大一步步做起来的,那么,在家 儿子孝顺父亲,在朝臣子忠于君主,也是这个道理。而大家熟悉的"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之类的观念其实都是专制社会的产物,要搁在封建社会,君要臣死? 嘿,那得问问凭什么!  
  更进一步,如果君对臣的迫害到了杀父之仇的地步,那就没说的了,杀父之仇不共戴天,管你天王老子呢,是孝子就该报仇,天经地义!这也就是说,父子天伦 是儒家眼里最核心的人际关系,君臣关系倒在其次。这是一种可怕的思想啊,到了专制社会可就不讲这些了,皇上杀起人来也都是满门抄斩,把三族、九族什么的一 并株连进去,这一来,想报仇也得有活口啊。(话说回来,楚王当初对伍子胥一家也是要斩尽杀绝的,只是伍子胥逃得快罢了。)  
  这真是社会制度的不一样啊,封建社会是建立在宗法基础上的,国君、大臣,乃至城里的平民论起来都是一家人,只不过有大宗、有小宗,血缘关系有亲有疏罢 了。我在《周易江湖》里提到过,那个时代里,爱家观念比爱国观念要强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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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节:徐元庆谋杀案(9)        
  另一方面,社会的运转是有着强大的惯性的,时至汉代,虽然早已变封建为专制,但一些风俗习惯并不可能马上就相应地扭转过来。我们可以说,汉朝人的思想 上还普遍背着"封建社会的大包袱"。  
  司马迁就背着这个包袱,所以他对伍子胥的评价是:"弃小义,雪大耻,名垂于后世",是一个实至名归的"烈丈夫"。 我们还要留意的是:司马迁是受过《春秋》学的名师传授的,在董仲舒那里听过课,所学的具体科目就是《公羊传》。  
  话说回来,再表柳宗元,他老人家如今正在唐朝这个专制社会里抖搂出了"血亲复仇"的春秋大义,搬出《公羊传》这个大招牌,建议今后如果再遇到徐元庆之 类的案件,应该遵照《公羊传》的精神来作判决,总结起来就是:"如果父亲是被冤杀,儿子就可以报仇;如果父亲有罪该死,儿子就不可报仇。"(父不受诛,子 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  
  这是一条凌厉的"春秋大义",时至宋朝,苏轼为伍子胥辩诬,就拿的是这个理由。他说:""父不受诛,子复仇",这在"礼"上是天经地义的。伍子胥对待 杀父仇人,仇人若还活着,就砍下他的脑袋,仇人若是死了,就鞭打他的尸体,这都是内心痛楚的自然流露,只能这么做而别无选择。"(苏轼《论范蠡、伍子胥、 大夫种》:"父不受诛,子复仇,礼也。生则斩首,死则鞭尸,发其至痛,无所择也。")  
  "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这是一条被人遗忘的儒家主张。如果一个人他的父亲被官府冤杀,而他自己又上告无 路、上访无门的话,依照儒家的观念,最天经地义的选择就是怀揣利刃,手刃仇人!  
  嘘,小声点儿,这话可别让老百姓听见!  
  马克斯·韦伯在《儒教与道教》一书中也提到了这一则杀人复仇的"春秋大义":"当年,连孔子都要求,把为被杀害的双亲、兄长和友人报仇作为大丈夫的义 务,"随即,韦伯话锋一转,"这种伦理现在成了和平主义的、入世的伦理,并且仅仅是畏惧鬼神而已。"    
  从历史上来看,几乎任何的思想或者信仰,无论一开始的时候是以什么面目出现的无神论的或有神论的,一神论的或多神论的,出世的或入世的,激进的或消极 的只要它最后流行开来,最后都会变成"和平主义的、入世的伦理,并且仅仅是畏惧鬼神而已",并且,很少还有人能清楚地知道他们所信奉的东西"真正"是什么 意思。  
  至少在孔子时代,"春秋大义"对报仇还是非常嘉许的,和现代人印象中的"中庸之道" 大相径庭。其间种种容后再表,我们还是先来看看柳宗元。  
  柳宗元的《驳〈复仇议〉》已经写完了,真是一篇好文章,说理清晰、论证有力。柳宗元最后一句话写道:"请把我这篇文章附到相关的法律条文之后,以后再 遇到同类案件,不能听陈子昂那臭小子的,得听我的。"  
  想起来了吧,陈子昂的那篇《复仇议》的结尾不是也有这么一句话么,前边还说过柳宗元翻故纸堆给陈年老案翻案是不是闲得无聊,看,这还真是有实际意义 的。陈子昂的《复仇议》被附进了法律文献,成为后来判决同类案件的参考,现在柳宗元的请求如果获准,他的《驳〈复仇议〉》也将附进法律文献,成为后来判决 同类案件的参考。  
  好了,到此,就是《新唐书》里关于徐元庆谋杀案的全部内容了。  
  放松一下,扯两句题外话。  
  题外话之一:现在是不是有人觉得陈子昂这小子不太地道啊?是个逻辑不清、还鼓吹严刑峻法的家伙?  
  这倒错怪陈子昂了,就在《旧唐书·刑法志》里,陈先生针对武则天统治时期的白色恐怖,又发挥了他的才子做派,搞了一篇长篇大论,建议要行仁政。是啊, 陈子昂可是"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的一位风流俊彦,自然是一身正气、忧国忧民的。  
  嗯,可也未必,如果看看他借以成名的一些文章,会发现这家伙很会溜须拍马呢。再看看史书记载,好像知识分子阶层普遍对这小子没什么好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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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节:梁悦谋杀案:韩愈的法律难题(1)        
  认识一个人真是很难!  
  题外话之二:脑筋急转弯!  
  回忆一下《礼记·檀弓》里子夏问老师孔子的话:"居父母之仇,如之何?"孔子回答"弗与共戴天"云云。现在我们想像一种情况:如果是母亲杀死了父亲, 这种情况应该"如之何"呢?  
  这可是个难题哦,从《檀弓》里看,孔子认为杀父和杀母之仇都是不共戴天的,是在同一个级别上的,所以,如果真是母亲杀了父亲,做儿子的还真不好办呢。   
  不过,如果这个儿子并不是一个儒家读书人,事情也许倒没什么难办的。  
  是不是有人觉得这种事情纯属伪问题,现实生活中根本不可能出现?那你可错了,这样的事情还真的出现过,就发生在汉景帝的时候。当时,有个叫防年的老百 姓大逆不道,居然杀了自己的继母(不是亲生母亲),但究其原因,竟是这位继母杀了防年的父亲(也就是她自己的老公)。  
  案子一直报到汉景帝这里,还真把汉景帝给难住了,这个杀人犯防年到底该怎么判呢?杀父、杀母之仇都是不共戴天,所以,防年的继母是防年的不共戴天的杀 父仇人,而防年自己又是自己的不共戴天的杀母仇人……◎#¥%……※×没有250以上的智商还真想不明白!  
  这个难题最后是让一个小孩子给解决掉的,这孩子当时刚刚十二岁,按现在的标准也就是小学才毕业,他说:"所谓继母如母,但到底不是亲生母亲,把她当作 母亲是因为父亲的关系,而防年的继母居然杀了老公,这就是主动断了夫妻的情义,于是,她既对老公失去了作妻子的资格,又对防年失去了作母亲的资格,所以, 防年杀母只应该判作普通的杀人罪,而不该判作杀母的大逆罪。"  
  如果你想的答案跟这孩子一样,那就恭喜你了,因为这孩子可就是日后的汉武帝啊!  
  (二)梁悦谋杀案:韩愈的法律难题  
  好了,让我们继续前进。  
  《新唐书》发扬了《春秋》的惩恶扬善精神,《孝友传》的设立自是表彰孝义的一处具体体现。就在徐元庆小传之后,还紧跟了一系列的类似事件,其中也不乏 耐人寻味的故事。  
  在唐宪宗时代,又出了一个徐元庆谋杀案的翻版:有个叫梁悦的家伙手刃杀父仇人秦果,随后到衙门里投案自首。这案子照旧惊动了中央,没多久,朝廷下了诏 书,发布了最高指示,说道:"按礼来说,杀父之仇不共戴天,梁悦做的没错;可按法说,杀人就应该偿命。哎呀呀,礼和法说的不一样,这案子没法判啊!"  
  诏书如果真这么下,皇帝就该威严扫地了,所以,这只是诏书的前半段,还有后半段留待一会儿再讲。  
  先说说皇帝的为难。这案子如果换到现在可能就简单多了,不少人可能都会觉得:这有什么为难的,管那个礼干什么呀,法律问题法律解决,没说的,判梁悦死 刑好了!  
  可前边讲过,在唐朝,礼是立法的根本精神,或者说,儒家思想是立法的根本精神。大家如果看看《唐律疏议》,开头部分是唐太宗时代的名臣(也是唐太宗的 大舅哥)长孙无忌写的一篇很长的序言,序言里一会儿"《周礼》说如何如何",一会儿"《尚书》说如何如何",一会儿"《易经》说如何如何",一会儿又是" 《春秋》说如何如何",根本就不像一部国家法典的总序,倒更像是腐儒写的八股文(所以说读不通"十三经",读历史就总有障碍,就拿"二十四史"来说,皇帝 的诏书和大臣的奏议里尽是些引经据典的话。),其核心意思就是讲咱们唐朝的法律精神是以礼为体、以法为用的,或者说,形式上是以法制国,核心却是以礼治 国、以德治国。  
  所以,礼是法的核心精神,儒家思想是国家法律的意识形态准绳。只有在这个背景下,我们才能体会出当礼和法出现矛盾的时候,那些当事人该会如何的抓耳挠 腮。  
  有人可能会问:"不是已经有了徐元庆的案例了吗?可以拿来参考啊!"  
  但不知道为什么,这回却没提徐元庆这个茬儿,也许是陈子昂和柳宗元谁对谁错大家还没有论明白呢。所以,诏书接着说:"礼和法同是治国的根本,所以梁悦 杀人案不能小看。这样吧,把这案子交给尚书省好好讨论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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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节:梁悦谋杀案:韩愈的法律难题(2)        
  看来皇帝也发愁,不知道该怎么办,把皮球踢给尚书省了。  
  尚书省是中央头等大机关之一,可这机关里的精英们当时是怎么商量的我们已经不得而知了,《新唐书》里只收录了一份当时一名职方员外郎的书面意见这是一 篇值得细细品味的好文章,原因之一是,这位职方员外郎就是大文豪韩愈。我们读一下大文豪是怎么写官样文章的:  
  子复父仇,见于《春秋》、于《礼记》、《周官》,若子史,不胜数,未有非而罪者。最宜详于律,而律无条,非阙文也。盖以为不许复仇,则伤孝子之心;许 复仇,则人将倚法颛杀,无以禁止。夫律虽本于圣人,然执而行之者,有司也。经之所明者,制有司者也。丁宁其义于经而深没其文于律者,将使法吏一断于法,而 经术之士得引经以议也。  
  《周官》曰:"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义者,宜也。明杀人而不得其宜者,子得复仇也。此百姓之相仇者也。公羊子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 也。"不受诛者,罪不当诛也。诛者,上施下之辞,非百姓相杀也。《周官》曰:"凡报仇雠者,书于士,杀之无罪。"言将复仇,必先言于官,则无罪也。  
  复仇之名虽同,而其事各异。或百姓相仇,如《周官》所称,可议于今者;或为官吏所诛,如《公羊》所称,不可行于今者。《周官》所称:将复仇先告于士, 若孤稚羸弱,抱微志而伺敌人之便,恐不能自言,未可以为断于今也。然则杀之与赦不可一,宜定其制曰:"有复父仇者,事发,具其事下尚书省,集议以闻,酌处 之。"则经无失指矣。  
  我前边说这篇文章值得细细品味,不仅仅是因为作者是韩愈,更主要的是,要细细品味文中的语气,体会那种磨磨唧唧、拖泥带水、欲说还休的味道。  
  韩愈说:子报父仇这种事在《春秋》、《周礼》、诸子书里都没少讲过,没人把这当犯罪,按说这是最应该被写进法律条文里去的,那样的话,后人遇到这类案 子的时候也就没什么可为难的了。可是,为什么法条里不写呢,这也是有道理的。咱们想想,如果法律明文禁止儿子给父亲报仇,这就会伤了孝子的心,(咱们以孝 道治天下,哪能这么做呢!)可法律如果明文允许儿子可以给父亲报仇,恐怕就会有人从这里来钻法律的空子。唉,法律虽然是圣人制定的,内容好得很,可执行法 律的官吏们却只是一些普通人呀。  
  韩愈的意思大概是:法律对这个问题不便明说,但意在言外,要靠执法者心领神会。  
  引经据典是必要的,韩愈接着便引述了《周礼》的相关内容。《周礼》旧称《周官》,是一部来路不明的经典, 是"三礼"之一,在唐朝被列入官学"九经",后来也进了"十三经"。韩愈这里对《周礼》的引文并没有引用完整,他引的是"凡杀人而义者,令勿雠,雠之则死 ",可我们如果核对《周礼》原文,就发现韩愈在句子中间漏写了"不同国"三个字。这句话的出处是《周礼·地官司徒·调人》,上下文连起来是这样的:  
  调人掌司万民之难而谐和之。凡过而杀伤人者,以民成之。鸟兽亦如之。凡和难,父之雠,辟诸海外;兄弟之雠,辟诸千里之外;从父兄弟之雠,不同国;君之 雠视父;师长之雠视兄弟;主友之雠视从父兄弟。弗辟,则与之瑞节而以执之。  
  凡杀人有反杀者,使邦国交雠之。杀人而义者,不同国,令勿雠,雠之则死。凡有斗怒者成之,不可成者则书之,先动者诛之。  
  这段文字可以说是给"调人"这个职位所作的岗位描述,前文中柳宗元为徐元庆作辩护的时候也引过这一段内容,也和韩愈一样省略了那个"不同国"。全段的 意思是说:调人的职责是调解人民群众的内部矛盾,要使大家过上和谐的生活。凡有过失伤人者,调人要和乡亲们一同来评判是非,凡有过失伤害了别人家的牲口和 家禽的,也要同样办理。调解仇怨的具体办法是这样的:调解杀父之仇,就要让凶手躲到海外去;调解杀兄弟之仇,就要让凶手逃到千里之外去;调解杀从兄弟之 仇,就要让凶手躲到国外去;杀君之仇照杀父之仇办理,杀师长之仇照杀兄弟之仇办理,杀主人和朋友之仇照杀叔伯兄弟之仇办理。如果凶手不听劝,不肯逃走,那 君王就授予调人瑞节去抓他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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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节:梁悦谋杀案:韩愈的法律难题(3)        
  凡"杀人有反杀者",就告知天下各国缉拿凶手。凡杀人而符合道义的,就要安排凶手和被害者家属不要同国居住,还要劝说被害者家属不可报仇。凡有吵嘴打 架的,就去评理调解,调解不了的,就登记在案,此后看这吵嘴打架的双方谁先动粗就惩治谁。  
  这就是《周礼》对"调人"的岗位描述,看上去还真够详细的,以现代眼光来看也真够别开生面的。但问题是:这是真的么?  
  的确,对于《周礼》一书的性质,现在占压倒性的意见是:这是一部古代的乌托邦著作。但是,我们显然不能因为它的"乌托邦"就完全怀疑它的真实性。就拿 这个"调人"的岗位描述来说,它很可能是对原始部落遗风的一种较为真实的写照如果我们参照一下当代世界若干偏僻角落里的一些土著部落的生活方式,比如,我 们就看看人类学家埃文斯-普理查德的名著《努尔人》吧,我们会惊讶地发现:《周礼》所描述的"调人"简直就和努尔人当中的"豹皮酋长"如出一辙。这大概也 能够启示我们这样一个事实:历来被传为周公制作的"礼乐",其真正源头可能是相当古老的。而更加耐人寻味的是,从种种的人类学著作来看,似乎越是在那些原 始的部落当中,"礼"就越是丰富、越是仪式化,人们也越是重视"礼"。这样看来,如果真让孔子搞成了"克己复礼",怕也不是什么好事。^_^  
  我们可以简略看一下努尔人的豹皮酋长在"调人"工作遇到阻力的时候是怎么做的:  
  酋长的恐吓至多也只不过是说如果亲戚们不听他的话,那么当他们处于同样的困境时,他便可能会也不听他们的话。但有人告诉我,如果他们相当固执地拒绝调 停,酋长便很可能会恐吓说要离开他们的家宅去诅咒他们。他会牵来一头母牛,用草木灰擦它的后背,并开始吆喝它,说如果受害一方坚持复仇,那么他们中的许多 人就会死于这种努力,并且他们把长矛掷向敌手将是徒劳的。人们告诉我,接下来他就会举起长矛要杀掉母牛,但这只是在人们担心他把长矛刺向母牛时才如此。在 维护了他们作为亲属的尊严之后,死者家族成员之一便会抓住他高扬的胳膊,不让他刺伤母牛,喊道:"不!不要杀死你的牛,算了吧,我们愿意接受赔偿。"我的 一个提供信息者进一步补充道:如果人们坚持拒绝接受酋长的调停,酋长就会牵走一头短角的公牛。在诉求神灵之后,把这头公牛杀掉,这样,拒绝他的调停的那个 宗族的成员们便可能会在以后发动世仇争斗时被杀死。他的话得到了其他人的支持。  
  因此,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酋长的诅咒本身并不是调解的真正律令,而是世仇调解中的一种习俗性的、仪式性的运作步骤,这是人们事先就知道并在他们的 算度当中已有考虑的。    
  这段文字对我们了解中国古代的"礼"与"法"的关系是有些参考意义的,尽管它不足以确证我们此刻所遇到的具体问题。我们看到,在豹皮酋长行使调人职责 的时候,好像并不存在什么"礼"和"法"的冲突,那么,原因究竟在哪里呢?  
  或许在于:"礼"就是"法","法"就是"礼"这两者之所以没有区别,并非因为它们面貌相似,而是因为它们根本就是同一个东西。  
  是的,这种"习俗性的、仪式性的运作步骤",说它是"礼"自然没错,说它是"法"也一样成立在部落社会的背景下,似乎根本就不存在"礼"和"法"的任 何区别。那么,中国古代经学家有所谓"礼就是法"的说法,是否也是这个意思呢?  
  我们从努尔人的豹皮酋长来揣度"礼"和"法"的原始形态,那么,徐元庆和梁悦案件如果拿到豹皮酋长那里去解决,也许这令人困惑的两难场面就不会出现 了。或许是随着社会的发展,"礼"、"法"分家,又双双被赋予了神圣的光环以及与时俱进的崭新功能,而后,人们又忘记了这两者曾经是一体的,于是这才有了 徐元庆案和梁悦案那种困惑人心的场面出现? 
  事情也许还不仅如此,甚至,即便是"区别贵贱尊卑等级"这一"礼"的基本功能也并不像看上去的那样属于文明社会的产物帕累托曾经指出:尊卑贵贱的角色 区分是人类的基本情感之一,也是人类社会的一种基本需要,不仅在人类社会,就连动物界都有"上等人"和"下等人"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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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节:梁悦谋杀案:韩愈的法律难题(4)        
  当然,韩愈这时候还读不到埃文斯-普理查德和帕累托这些人类学家和社会学家如此赤裸裸的"非礼"的文字,他还只能在儒家典籍里转转圈子,他眼中的《周 礼》自然尽是圣人之法,是无可怀疑的。那么,在对豹皮酋长有了简单之后,我们再来看看《周礼》中的这个"调人"。  
  《周礼》这一段对"调人"的岗位描述就把"礼"(在这里意指具体的行为规范)表现得非常细腻,其中说到"国外"和"不在同一国居住",这个"国"就是 前文所讲的"邦国"的意思从这一段的上下文来看,"国外"是最近的地方,再远一些就是"千里之外",最远的是"海外",但那时候的"海外"应该指的是"蛮 夷"地区,比如现在的湖南、湖北、江浙一带就都属于"海外",海南岛大概得算当时的"天外"了。  
  "杀人有反杀者"这句话我没翻译。从字面上看,这好像是说有人杀了人,而其他人又为被害人报仇杀了那个凶手,但联系上下文来看,这又像是在指官府诛杀 罪人之后,罪人家属生事寻仇古人注释《周礼》大多是取这后一种解释的,还是这个解释更合情理。  
  韩愈在梁悦案中引述的《周礼》文字就是上文中相当靠后的这句:"凡杀人而符合道义的,就要安排凶手和被害者家属不要同国居住,还要劝说被害者家属不可 报仇。"韩愈省略了当中"就要安排凶手和被害者家属不要同国居住"这句,大约是因为唐朝已经是大一统的王朝了,封建时代的"邦国"已经不存在了。  
  如果按照《周礼》的说法,只要合乎道义,私下杀人就是被允许的。但这话说起来容易,具体到个案当中,怎样才算合乎道义,又由谁来裁判,这都是要命的问 题。如果是岳飞杀了金兀术,案子交给秦桧来判,这……  
  按照我们的常识,案子当然要交给法官来作裁判,即便在部落社会里,豹皮酋长不就是在纠纷中起到法官的角色么?  
  看似如此,其实却并非如此,豹皮酋长可绝对不是法官,而且,他也并不是我们习惯概念中的那种酋长,除了排解凶杀纠纷之外他在部落中起不到太大的作用, 再者,即便是他在行使本职工作的时候,他也更多地靠的是"仪式性的潜能",而不是自己"一朝权在手"式的主观能动性。还有一点值得我们注意:豹皮酋长通常 都是些没有什么后台的家伙埃文斯·普理查德这样说道:  
  如果认为"豹皮酋长"是一个政治代理人或是裁决权威,将会导致对努尔人社会构成的误解,因而看不清它的基本原则,为了表明这一点,我们就不得不解释清 楚他在世仇调解中所扮演的角色。我们已经讲述过,他没有裁决或执法的权威。他没有责任对凶杀的案件决定是非曲直。对努尔人来说,永远不会发生任何需要裁决 的情况。因此,酋长无法迫使人们偿付或接受"恤牛"。他没有有权势的亲属或人口众多的社区作后盾来支持自己。他只不过是在特定社会情境中的一个调停人,而 且只有在双方都承认有社区上的联系,并且他们都希望避免激化到更深层的敌对,至少在当时如此时,他的调解才能成功。只有在争执双方希望使事件得以解决时, 酋长的介入才会成功。他们是一种机制,使群体各方在期望事件恢复到正常状态时达到这一目的。    
  努尔人的社会是一种"有序的无政府状态",之所以既"无政府"还能"有序",靠的就是社会习俗的规范力量这也就是我们所谓的"礼",或者所谓的"法 "。设想一下,假定努尔人又度过了漫长的历史岁月,进而发展出了辉煌的文明,这时候,有人把上古遗俗半真半假地记载下来,这记载继而又被奉为圣典,那么, 是不是也有可能出现韩愈眼下所面对的这个尴尬呢?  
  是的,豹皮酋长(调人)还在,礼治规范还在,但在社会的发展中,老名词早已被赋予新概念了。于是,在对某一起凶杀案的裁决中,"怎样才算合乎道义,又 由谁来裁判",这原本也许都不是问题,而现在却都成了要命的问题了。  
  那么,事情是不是这样的呢:原本是由社会习俗来解决的问题,到韩愈这时却早已变成由专制权力来解决了,既没有后台也没有权力的豹皮酋长(调人)也早已 变成了后台强硬的暴力执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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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节:以德报怨,以直报怨,以过分报怨(1)        
  而且,《周礼》对调人的那一整段岗位描述也因为太过具体,所以很难考虑到应该如何把经义去作与时俱进的修饰,比如"国外"和"海外"这些说法显然已经 不适应唐代社会了。但韩愈到底是韩愈,除了《周礼》之外他还有别的法宝,他紧接着又引述了一位"公羊子"的话。这位公羊子说:"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 好眼熟啊,这不就是前边一再提到的《公羊传》里的话么!  
  不错,韩愈这里说"公羊子",就是不称书而称人,要知道,《公羊传》之所以叫《公羊传》,据说是因为搞出这门东西的人是战国时候的公羊高,公羊是他的 姓。中国古时候有很多怪姓的,后来就越来越少了。  
  韩愈引完《公羊传》,又引了一回《周礼》。这句"凡报仇雠者,书于士,杀之无罪"出自《周礼·秋官司寇·朝士》,这里所谓"书于士"的"士",应该不 是指周代一般意义上的贵族的"士",而是指一种叫做"士师"的长官,简单讲就是公安局长。所以,这句话的意思就是:"报仇当然是可以报的,但是,得先到公 安局备个案,你备完案再去把仇人杀了就不算你犯罪。"下文也没说备案的时候如果公安局不同意怎么办,即便不存在这个问题吧,韩愈接着发表议论说:"这种法 律简直就是"第二十二条军规"!"  
  咱们好好想想,就拿徐元庆谋杀案来说吧,想要报仇的徐元庆只是一介草民,无权无势,只有一条豁出去的老命,而仇人赵师韫却是朝廷高官,徐元庆倘若真的 到公安局先备案去,就算公安局那边真能同意,可风声不就走漏了么,以赵师韫堂堂御史,整治一个刁民还不容易!  
  所以韩愈发牢骚:"这不是挤兑人么,这个条文设计得也太绝了吧!"  
  韩愈还算个实诚人,在儒家经典里转了两圈,最后说:看来这种案子还真不能在法律条文里给明确规定出来,我看不如这样好了:但凡有这种为父报仇的案子, 就交尚书省让大家一起商议,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把商议结果报给皇上,由皇上最后来酌情处理,这样做才是符合儒家经典的核心精神的。  
  这等于引经据典了半天,可还是没有一个明确意见。但是,韩愈的这个不是明确意见的意见也许还真起了作用,最后,杀人犯梁悦被念在为父报仇又主动投案的 份上,所以只判了他一个流放。  
  既没杀他,也没放他,却判了个流放,这大概是个折中的办法吧。  
  徐元庆和梁悦这两个案子的前前后后为我们揭开了"春秋大义"的一角。现在人们已经普遍对儒家精神很陌生了,甚至包括不少鼓吹复兴儒家思想的人。有人以 为儒家讲道德、讲做人,有人认为儒家讲究以和为贵、和稀泥、打太极拳,也有人说儒家经典都是知识分子们闷在书斋里搞的寻章摘句,看看,其实不是这么回事 吧?  
  我上边讲的是唐朝的事,如果把时间再往前推,推到汉朝,这就是儒家思想在现实社会中发挥实际功用的最早的时代。那么,我们先来想一个小问题:如果徐元 庆和梁悦这两宗谋杀案发生在汉朝,官府会怎么判决呢?  
  (三)以德报怨,以直报怨,以过分报怨从赵娥亲案、康买得案和阳球灭门案看《公羊传》的复仇大义爱德华·泰勒的人类学解释  
  东汉末年,在甘肃酒泉发生过一起极著名的谋杀案。好几部文献里对这件事都有记载,内容有详有略。略的比如《三国志》,只交代了一个梗概,总共几十个字 而已,可要说详的,皇甫谧的《列女传》简直把这件事写成了一篇短篇小说。那么,为了照顾本文的可读性,我就说说《列女传》的版本好了。  
  事情以杀人开始,以死人为过程,最终又以杀人结束。这虽然只是个老百姓身边的故事,却在天灾人祸中先后死了好几口子,颇有几分戾气。  
  第一名死者名叫赵君安,他是被同县的老乡李寿所杀。这事一出,赵家的人当然不干了。要说赵家也算得上人多势众,赵君安一共有三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女儿 名叫赵娥亲,此时已为人母,就算是外姓人了,可那三个儿子哪一个都不是好惹的,立志为父报仇,非要让李寿血债血偿不可,把那李寿搞得提心吊胆。可说来也 巧,也许是老天爷保佑,偏在这个时候闹了一场瘟疫,等瘟疫一过,奇事出现:杀人凶手李寿毫发无伤,可赵君安的三个儿子却死了个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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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节:以德报怨,以直报怨,以过分报怨(2)        
  赵家这就等于绝了户,男丁全死光了,只一个女儿这会儿也算外姓人了。李寿后顾无忧,禁不住挑大指赞叹老天爷的好眼神。喜事总该庆祝一下,李寿大摆筵席 宴请宗族亲属,席间乐呵呵地对大家说:"赵家现在只剩下妇女儿童啦,再没什么可怕的啦!"  
  这话很快就传到了赵娥亲的耳朵里,赵姑娘怆然流泪,恨恨地说:"李寿,你小子等着,我非得亲手宰了你不可!"  
  为父报仇的重任压在了赵娥亲一个弱女子的肩上。赵娥亲着手准备,上街买了把快刀,没事就在家里磨刀。一个县城没有多大,这消息很快就被李寿知道了。李 寿再不敢大意,心想:"别看赵家只剩下妇女儿童,可俗话说的好,妇女能顶半边天,我还是小心为上!"从此,李寿出门一定带刀骑马,再不敢有丝毫怠慢,瘟疫 之前那种提心吊胆的感觉又回来了。 
  就这样过去了好几年,李寿还照旧带刀骑马,赵娥亲也还照旧在夜里磨刀这么多年磨下来,就算是青龙偃月刀也得被磨成小片儿刀了。邻居们开始笑话赵娥亲 了,是呀,女流之辈,难道还真能提刀杀人不成,不过是做个样子罢了。  
  冷言冷语比冷风还要刺骨,但赵娥亲也不分辩,只是默默地咬着牙、发着狠:"你们就等着瞧吧。"  
  再长的等待也是有终点的,大对决终于就要发生了。在这里,《列女传》给我们描述了一个古龙式的场景:那是光和二年二月,上旬里的一天……  
  天。  
  冷天。  
  冷的天上挂着白的太阳。  
  这是西北甘肃,是冷风、黄沙和双旗镇刀客的老家。  
  在都亭近处,赵娥亲怀揣利刃,乘鹿车,静静守候。而就在路的尽头,李寿快马轻刀,越来越近了……  
  还得说皇甫谧厉害,这段描写比亲眼看见的都真:赵娥亲是怎么动作的,李寿又是怎么反应的,比武侠小说还要热闹。接着,在一场激战之后,李寿受伤落马, 正掉在路边的沟里。赵娥亲紧追不舍,挥刀再砍,眼看着李寿逃不过了,可这刀却不知道砍在了什么地方,竟然断掉了。就在这电光火石的一瞬间,赵娥亲突然想起 了无名刺杀秦始皇的策略看电影不是白看的,赵姑娘把断刀一扔,扑上去就抢李寿的腰刀。也得说赵娥亲的出招够快,从开始伏击直到现在,李寿被逼得连拔刀的工 夫都没有,自己的佩刀还在腰间没出鞘呢。  
  李寿也急眼了,连忙护住佩刀,紧接着大喝一声,一个燕子三抄水,又一个细胸巧翻云,再接一个梯云纵,从沟里跳了起来。生死就在一线间!  
  真要等李寿站稳脚跟,再把刀拔出来,赤手空拳的赵娥亲是说什么也敌不过的。夺刀不成的赵姑娘在最后关头使出了压箱底儿的绝技这就得读皇甫谧的原文才能 感受到那种异乎寻常的震撼:赵娥亲"挺身奋手,左抵其额,右樁其喉,反覆盘旋",这就是说,赵娥亲硬是用一双女人的巧手把李寿这个大男人的脑袋给拧断了!   
  毙敌之后,赵娥亲随即砍下李寿的人头,提着它去衙门自首。这一路上,赵姑娘步态从容,神情不改,哪有一点点弱女子杀人之后的惊惶失措。地方长官面对此 情此景,也不由得深受感动,不忍心治赵娥亲的罪,宁愿挂冠辞职,也执意要放赵娥亲回家。  
  这真是个有人情味儿的地方官啊。赵娥亲却不领情,说自己杀了人就该领受国法。就这样,任凭长官怎么劝,她就是赖在衙门不走。(看来人还是要多读书的, 赵姑娘如果读过《周礼》,就应该听从长官这位"调人"的调解,逃走也就是了。)  
  这消息一传出来,"乡人闻之,倾城奔往,观者如堵焉,莫不为之悲喜慷慨嗟叹也",各大论坛一连多日全是关于赵娥亲杀李寿案的网友评论,就算实名制和敏 感词的限制也挡不住大家发表意见的热情。这案子实在是社会影响太大了,赵娥亲的遭遇也实在让人敬佩和感动。后来,官方附和民意,甘肃一带的高级长官们一同 向中央上表,联名表彰赵娥亲的大无畏精神。事情的结果还算喜人:赵娥亲不但没被治罪,反而被"刊石立碑,显其门闾",被朝廷树为活典型,成了大家学习的好 榜样。看看,同样是"刊石立碑,显其门闾",赵娥亲这块碑比之徐元庆的碑可是大不一样的,比之后世那些贞洁牌坊就更不可同日而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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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节:以德报怨,以直报怨,以过分报怨(3)        
  这件事还有后话,连带交代一下。赵娥亲不是有个儿子么,这儿子有名有姓,叫做庞淯。母亲英雄儿好汉,庞淯在长大成人以后大有其母风范,几次三番在生死 关头舍生取义,是一位响当当的英雄豪杰,这大概就要归功于母亲的"身教"吧。更加值得欣慰的是,庞淯也像她母亲一样,虽然一度也曾因大义所在而把自己置之 死地,却幸而有惊无险,最后落得善终。好人有好报的例子不多,庞淯得算一个。    
  两汉时期,这类血亲复仇的事件屡见记载,对于报仇者,官府通常都是网开一面的(像赵娥亲的例子,官府不但赦免其罪,而且立碑表彰),民间也全是一片赞 誉之声,这就是当时的风气。我们现代人想像古人,常常以为儒家思想把古人们熏陶得都有以德报怨之风, 其中虚伪之徒甚至示德于人来博取名声。其实,汉朝风气不但绝非如此,反倒很有几分侠气,正所谓"一饭之恩必偿,睚眦之仇必报",儒家讲《春秋》的复仇精 神,这是我们现代人不容易想见的。  
  甚至,不但血亲复仇"以直报怨"受到嘉许,就算"以过分报怨"、搞过了火,这也不算什么。东汉有个叫阳球的,因为妈妈受了郡吏的侮辱,他便纠结了几十 个古惑仔,一股脑杀光了那郡吏全家。而这位阳球,这位灭门惨案的制造者,不但并未受到法律追究,还甚而从此成名!而更加骇人的是,阳球后来居然还被举荐为 孝廉!看来孝廉可不都是善男信女哦。    
  阳球的这种作风和当时社会的这种反应甚至还能得到法律的部分支持。东汉有一个不长的时期里曾经颁布过一部《轻侮法》,内容大体是:如果因为爸爸受了别 人的侮辱,儿子杀死了这个侮辱爸爸的人,儿子可以免除死罪。这可就不仅仅是"礼"的说法了,而是国家法典的明文规定。  
  够狠吧?徐元庆、梁悦、赵娥亲他们都是因为爸爸被杀,这才去杀人报仇,而西汉这部《轻侮法》却暗示大家:别说爸爸被杀,就算爸爸仅仅受了一些窝囊气, 做儿子的也应该去杀人来给爸爸出气!放手去杀吧,杀了人也不会被判死刑的!  
  那么,这部骇人听闻的《轻侮法》的立法精神是从哪儿来的呢?很可能还是那部《公羊传》。  
  我们看看《公羊传·隐公十一年》:  
  《春秋经》:  
  冬十有一月壬辰,公薨。  
  《公羊传》:  
  何以不书葬?隐之也。  
  何隐尔?弑也。  
  弑则何以不书葬?《春秋》君弑,贼不讨,不书葬,以为无臣子也。  
  子沈子曰:"君弑,臣不讨贼,非臣也。不复仇,非子也。  
  先是《春秋经》说鲁隐公死了,然后《公羊传》来解释。《公羊传》的文体很是有趣,是自问自答式的,而且问题和答案还是逐步递进的。这一段按现代习惯翻 译过来就是:  
  Q:鲁隐公死了,按规矩《春秋经》应该记一下他的下葬呀,可为什么没记呢?  
  A:这是因为有所隐晦啊。  
  Q:啊?有秘密哦?!什么秘密啊?悄悄告诉我,我保证不告诉别人!  
  A:◎#¥%……※×  
  Q:嗯?!你说什么呢?  
  A:不好意思,因为有所隐晦,所以有好几个敏感词,搞得我好几次都发不上去。嗯,好啦,现在调整后重发:因为鲁隐公是被鲁+桓+公murder而死 的,可大臣们却nobody revenged their dead king,××所以不记载他的下葬,《春秋经》之所以不记载鲁隐公的下葬,是为了挤兑那些没良心的大臣。  
  《公羊传》接着引用一位子沈子前辈的话:"国君被谋杀,臣子如果不去讨伐杀人犯就不配为臣;父亲被杀,儿子如果不去为父报仇就不配当儿子。"  
  看来徐元庆和梁悦有点儿生不逢时哦。  
  《公羊传》的这句"父亲被杀,儿子如果不去为父报仇就不配当儿子"(不复仇,非子也)赤裸裸地支持子报父仇,有趣的是,东汉张敏在提议废除《轻侮法》 的奏章里居然也提到了这句名言这是南辕北辙么?不是的,张大人的意思是:虽然春秋大义有这个"儿子为爸爸复仇"的说法,这没错,但我们不应该把这个精神具 体落实在法律条文里,因为那是很容易让坏人钻空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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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节:以德报怨,以直报怨,以过分报怨(4)        
  韩愈应该是读过《后汉书》的,回想一下前文,他在对梁悦案的意见书里所表达的意见正和张敏这里的说法如出一辙。嗯,可韩愈怎么却一直没提张敏这事呢?   
  这个问题我可回答不了,不过,现在我们还是来想下一个问题吧:为什么春秋大义会嘉许血亲复仇呢?这规矩是孔老夫子制订的吗?如果是的话,他老人家是拍 脑门凭空想出来的呢,还是有什么我们所不了解的隐蔽渊源呢?  
  我们知道,孔子并不赞成"以德报怨",而是主张"以直报怨", 如果我们把"直"理解为"等值"的话(不是没有这个可能),那么,这就相当于犹太人那句著名的"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原则,这样的话,如果亲人的生命被 人夺走了,应该怎么办呢?  
  如果我们把"春秋大义"里的血亲复仇看作一种法律设计的话,那么我们知道,法律很少是凿空而来的,而是往往因循于习俗,或者说,是对习俗的归纳和条文 化。血亲复仇,如果它曾经也是一种社会习俗的话,会有什么渊源呢,会有什么特殊的意义呢?  
  现代的人类学给我们提供了一些或许不那么确定的线索。列维-施特劳斯在对土著的研究中发现:相互间的仇杀居然和相互间的馈赠具有相同的内涵,在土著社 会里,仇杀不仅是不可避免的,甚至是非常必要的。这个问题留待后文再仔细交代。另外,正如人类学的老前辈爱德华·泰勒引述乔治·格雷的话说:"为最近的亲 属之死而复仇,是最神圣的义务,土著被号召去完成这个义务。如果他忘记了这个义务而没有完成,那么任何一位老太婆都将会嘲笑他;如果他没有结婚,那么甚至 连一个姑娘都不会同他讲话;如果他有妻子,那么她将抛弃他;他的母亲将悲叹、哭泣,因为她生了这样的败类儿子;他的父亲将以轻蔑的态度来对待他;而他也就 成了共同蔑视的对象。"    
  这是对土著习俗的研究,我们很容易想像:或许孔子之前的氏族时代也曾经是这个样子,更有甚者的是,就连灭三族、灭九族这样令人发指的酷刑或许也并非完 全出自君主的专擅,而同样部分地源于血亲复仇的古老习俗,甚至,被连累的那三族、九族也并不觉得自己是冤枉的比如在澳大利亚的土著当中就有这种习俗:当某 一家庭成员杀了人,其余的成员自然而然地承认他们也有罪。那么,下一个问题是:如果那个杀了人的罪魁祸首逃跑了,这时候又会出现什么情况呢?又该找谁来负 起这个责任呢?  
  爱德华·泰勒为我们解释说:"如果杀人者消失不见了,该怎么办呢?这种情况在这类蒙昧地区和居民很少的地区,是很容易发生的。土著的习俗就接受了古代 的学说,罪犯的整个家族都负有责任;所以当杀人的事成为众所周知的时候,特别是当真正的罪犯消失不见的时候,罪犯的亲属就要以逃跑来自救。甚至七周岁的儿 童都知道,他们是否跟杀人者有亲戚关系,假如有,就要赶快躲藏起来。在这里我们得出了两个原则,任何一位研究者如果他是从最早阶段按迹探求法律学的历史的 话,他实在应该把这两个原则清楚地记住。他将在近亲复仇的原始法律中看到,社会为了自己的幸福而利用了把人跟低等动物区分开的近亲复仇的天性;同时由于认 为整个家族对它的每一成员的行动都负有责任,社会就利用家族对每个人的影响力,作为保持人们之间和平的手段。无论是谁,看到近亲复仇的影响时就不能否定它 的实际合理性,也不能否认它在那种还没有专门的法官和刽子手的阶段上,对于制止人的暴行的益处。"  
  不仅如此,泰勒的研究还告诉我们:"当转到研究高级文明水平的时候,我们在古代文化水平较高的民族中仍然遇到了近亲复仇权,但是它已经被文明逐渐改变 了形态。" 这句话正好适用于我们在上文看到的这两个案例,而对下文将要出现的案例也将同样适用。看,汉唐两代文明鼎盛时期的法律制度竟然会在原始部落那里找到可怕的 源头,而在儒家思想的精心包装之下却一点儿也看不出蒙昧的痕迹这是不是很容易让人联想起帕累托的"剩遗物"和"派生物"这一对著名的概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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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节:"汉时以经义断事"(1)        
  好啦,我们有必要再一次回到唐朝。徐元庆和梁悦之后,到了唐穆宗时代,又出了一件类似的案子。有个叫康宪的带着十四岁的儿子康买得去找一个叫张莅的家 伙讨债。看来在唐朝就已经有了欠债的反倒耍横的事了,这位张莅赶巧刚喝了酒,一见债主上门,一言不合就动起手来。张莅长得牛高马大,不让泰森,几记重拳之 下眼看着就要把康宪给打死了。十四岁的康买得在旁边看得焦急:"这么打下去,爸爸非死不可啊!"康买得有心上去拉架,可一看,自己的大腿还没张莅的小手指 头粗,上去也是白给。生死一瞬间,康买得也来不及多想了,顺手抄起一个家伙,照着张莅的脑袋就砸了下去。  
  介绍一下,康买得抄起来的这个家伙叫做"锸"(cha1),是一种农具,铲土用的,大体相当于现在的铁锨。康买得一铁锨下去,张莅当时就不动了。  
  张莅死了吗?当时没死,熬了三天才死。  
  康宪虽然获救,心中却哪还有半点喜色,他流着眼泪埋怨儿子:"臭小子,没有宝马你也敢随便杀人,这是死罪啊!"  
  要是换到现在,康买得显然有救,毕竟可以从"正当防卫"啊、"未成年人"啊什么的来找理由。可在当时……  
  事情见了官,刑部侍郎孙革的判决是:"康买得救父杀人不算行凶,估计拉不开架而用铁锨砸了张莅的脑袋也属情有可原。先王制定刑律的精神是以父子亲情为 先,《春秋》"原心定罪",《周书》当中的各种刑罚也不是没有变通余地的。这样看来,康买得杀人是孝心的体现,不该判罪。"后来果然诏书下达,免了康买得 的死刑。    
  在这个案例里,我们尤其要注意的是孙革那句"《春秋》原心定罪"。什么叫"原心定罪",这是一种判案的依据吗?  
  "原心定罪"可不是孙革发明的,也不是唐朝人发明的,而是汉朝人搞的,这是汉朝应用"春秋大义"来审判案件的一个重要手段,是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有一些瓜葛的。  
  好啦,为了追踪这个"《春秋》原心定罪",咱们又该追到汉朝去看看了。汉朝是儒家学说开始定于一尊、成为官方意识形态的时代。咱们现代人读读儒家经 典,也无非就是长长知识而已,要么就是为了提高一下道德修养,一不小心还容易被人笑话成孔乙己,但在当初,儒家的学问可当真是经世致用、安邦定国的至少看 上去是这样。  
  (四)"汉时以经义断事"张汤亭疑奏谳隽不疑处置卫太子事件萧望之以儒术解决匈奴问题汉武帝的"九世复仇"  
  在解释"《春秋》原心定罪"之前先扯点儿别的。  
  清代大史家赵翼在《廿二史箚记》里写过一条"汉时以经义断事",说汉朝初年法制建设很不完备,每当遇到大事起了分歧的时候,群臣往往就援引经书里的文 辞来讨论该作什么决定。  
  这个说法颇有道理,我们只要想想汉高帝刘邦著名的那个"约法三章",就会知道单靠这三章约法在天下一统之后是没法真正有效地治理国家的。没有法,怎么 办?那就得靠经了。赵翼接着举了《史记》和《汉书》里的几个例子,他老人家全是一语带过,但我这里就得娓娓道来了。  
  赵翼举的第一个例子是张汤的事情。张汤是汉武帝时期的审案名人,但他的出名不像福尔摩斯靠的是推理能力,而是靠狠辣的手段,所以他的传记是被司马迁收 在《酷吏列传》里的。赵翼说:"张汤为廷尉,每决大狱,欲傅古义,乃请博士弟子治《尚书》、《春秋》者,补廷尉史,亭疑奏谳。"  
  这句话我没给翻译,因为不太好翻。原因是这样的:  
  赵翼这本书是笔记体的,不那么严谨,他这句话的出处或在《史记》,或在《汉书》,因为这两部书里都有相似的这么一段话,只是文字略有出入罢了。赵翼这 里的引述翻译过来就是:"张汤作廷尉,审理大案要案的时候想要附会儒家典籍,就请了些研究《尚书》、《春秋》的博士,摆平法律疑点,向皇上奏报。"  
  原文最后那句"亭疑奏谳"现代读者一般不容易理解,"亭"不是亭子,而是"平"或"定",当动词用,我觉得翻译成"摆平"比较合适;"谳" (yan4),当动词讲就是判案定罪,还有把判决结果上报的意思,当名词讲就是"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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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节:"汉时以经义断事"(2)        
  这样看来,这个例子支持赵翼前边那个论断的,但问题是,赵翼漏掉了《史记》、《汉书》原文中关键的几个字在开头那里,应该还有一句"是时,上方乡文学 ",然后接着才是"张汤为廷尉……"    
  这里的"上"指的是皇上,也就是当时在位的汉武帝;"乡"在这里的意思是"向";而"文学"指的是儒学。这句话就是说:这个时候,皇上正迷儒学呢。再 把后文联系起来,我们发现,原来张汤找那些研究《尚书》和《春秋》的博士们来判案其实只是为了迎合皇上的喜好啊!  
  赵翼啊,这么大的名家也有疏忽的时候,还偏巧被我逮到了,嘿嘿,心中窃喜,亏得他老人家不是当代红人,不然的话,该有多少人骂我是想借着给名人挑小错 出名啊。^_^  
  赵翼举的第二个例子是张敞,说张敞在每次朝廷议论重大事件的时候引古论今,折服公卿。  
  张敞也是个办案能手,其实《汉书》里的另一段话更能够说明问题:张敞是位研究《春秋》的专家,办案的时候大多以儒家典籍为本,惩恶扬善,所以,虽然同 时代的好几位办案高手都没得善终,张敞却终能自保。  
  其实张敞这个名字大家应该非常熟悉,就是"张敞画眉"典故里的那位多情丈夫。  
  第三个例子最能说明《春秋》在当时的意义。在汉武帝的晚年,首都长安发生了一起著名的巫蛊之乱,在接连发生的一系列灾难中,太子被冤枉地整掉了。这位 太子是皇后卫子夫所生,所以也被称为卫太子。  
  动乱之后过了多年,天子也已经换成了汉昭帝,当年的乱子也没什么人提起了,可是,有一天,首都突然出现了一名男子,此人乘一辆黄牛犊拉的车子,车上插 着黄旗,旗上画有龟蛇图案,身穿黄衣,头戴黄帽,一副与众不同的打扮,来到皇宫北阙,自称卫太子。啊,难道当初的卫太子没死不成?!这可是个爆炸性新闻, 立刻就引来了数万的围观者。  
  几家欢喜几家愁,大小官员全都把心揪起来了。这种事情,稍不留心就能搞掉一大堆的人头,怎不让人胆颤心惊!如果你就是当时长安的一名大员,你会怎么 办?  
  翻翻史书很容易知道,官场上的事,什么作奸犯科、巧取豪夺、飞扬跋扈、抢男霸女,所有这些老百姓眼里的滔天大罪在官员们的眼里根本就不算回事,只要你 站对了队、跟对了人、表足了忠心,就算坏事做绝,也一样可以飞黄腾达;可如果反过来,站错了队、跟错了人、表错了忠心,就算你再怎么忠于职守、再怎么廉洁 奉公,哪天人家一样能把你当贪官办了。而这时候,当朝天子根基还没立稳呢,传说中的卫太子却突然出现了,这种最高层的权力斗争一旦开打就不知道要牵连多少 人呢。这就是专制政体的一个可怕之处,为了整垮一两个政治对手,把全国老百姓都当了炮灰也在所不惜。  
  人的这种心态就像偷电缆的道理一样,一根电缆的造价可能有1000元,偷来当废铜卖只能卖10元。但你如果不偷,就算它值5000元,却一分都不是你 的,可你如果偷了,10块钱可是确确实实落在自己手里的啊。这是人类理性判断的一个基本通则,自然也是古代官场上的通则彭尼·凯恩曾经举过一个中国古代黄 河管理局的例子,讲那些本来以治水和防水患为本职工作的官僚们是怎么反其道而行之的:"然而在十八世纪,它变成了一个臃肿、庞大的官僚机构,渐渐不能预报 洪水的汛期,也不能将灾难限制在最小的限度。他们不断增加税收,但很少用于治理黄河,最后,凡在此机构供差的人都肥了,与其机构创见的初衷很难相容了。这 些官僚们故意疏忽对黄河的重要河段的管理,和对重要河坝、堤的保护,以致使其"垮得更快,塌得更快,冲走得更快",这就可以争得更多的拨款(迈尔斯, 1970年,第225页)……"    
  蜘蛛侠的爸爸有句名言:"能力越大,责任越大",这话套用在这里同样是很合适的:(如果权力不受到监督和制衡的话,那么,)"能力越大,祸害越大", 黄河管理局就比偷电缆的家伙能力大,所以祸害也大,而能力更大的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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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节:"汉时以经义断事"(3)        
  无论是偷电缆的还是王公大臣,甚或皇帝,这道理都是一样的,所以,对那些高高在上的人物来讲,只要能把政敌搞垮,只要能把位子坐稳,就算死上几亿人, 那都是别人的性命,一点儿没什么可心疼的。于是,在这汉昭帝时代的皇宫北阙,我们应该很容易理解为什么卫太子一出现,大家的心就全都提到嗓子眼的原因。除 非你决意投一次机、赌一把牌,那就赶紧表个态,站个队,可如果你没有这份胆色,还是赶紧夹紧尾巴留心看天色吧!  
  在这紧张的空气里,大家心里也都在怀疑:卫太子不是早就死了吗?这个家伙不会是假冒的吧?  
  纵然有九成九的疑心,可谁敢去较这个真呢?  
  长安的空气越来越凝重了,面对此情此景,谁也不敢贸然出面,事情看来就要这样僵住了。  
  还就真有不信邪的,只见京兆尹隽不疑挺胸抬头地来到那位卫太子的跟前,向左右差役石破天惊地大喝一声:"把这小子给我拿下!"  
  看,这就叫胆色!  
  当然,单有胆色当然是不够的,更要有头脑。当时这一绑,旁人可都吓坏了,一个劲儿嘀咕:"老隽哎,你是生猛海鲜吃多了呀,真假都没弄清你就敢绑人?他 如果是真的卫太子,你这就是大逆犯上啊!"  
  是啊,难道隽不疑就不怕来人当真是如假包换的卫太子么?  
  可人家隽不疑一点儿都不担心,理直气壮地说了这样一番道理:"当年蒯聩把爸爸得罪了,被迫流亡海外,后来他爸爸死了,他儿子在国内接了班。蒯聩这时候 想回国,可他儿子拒不接纳。《春秋》可是赞同蒯聩的儿子的做法的啊!现在这事不是如出一辙么,卫太子当年得罪了先帝,早就是个罪人的身份了,即便这位是如 假包换的卫太子,也该当即拿下!"  
  隽不疑讲的这段故事详见《左传》,是一段很复杂很复杂的故事,等讲到《左传》相应位置的时候再来详说吧(那要很以后很以后了),但终西汉一代,《左 传》并未被立为官学经典,所以隽不疑这里说的"《春秋》可是赞同蒯聩的儿子的做法的啊",这其实是《公羊传》里边的评论。 隽不疑的这一雷霆手段堪称果断绝决,而且义正词严,最重要的是:迅速安定了社会人心。汉昭帝和当时辅政的大将军霍光听说之后对隽不疑大加赞叹,感慨说:" 看来朝中大员一定要用那些精通经典、深明大义的人啊!"如果隽不疑是个赌徒,这一把可赢大发了。  
  有人可能会问:"就这么完了啊?这个卫太子到底是真是假啊?"  
  答案是:是真是假恐怕我们永远也不会知道了。《汉书》虽然说了最后这位卫太子被验明了正身,确定是个冒牌货,但这种结论也只能姑妄听之。但是,最重要 的并不是卫太子的真假,而是隽不疑仗着"春秋大义"的撑腰,迅速把一场迫在眉睫的血雨腥风防患于未然这其实只是个副产品,重中之重的是,隽不疑果决地维护 了汉昭帝和霍光权力的稳固。是啊,保持社会稳定才是最重要的,为了最大多数人的最大福祉,当然更为了汉昭帝、霍光领导核心的权力稳固,即便冤杀个把卫太子 好像也不算什么啊。    
  再把话说得简明一些:隽不疑的这一做法,对外维护了社会稳定(这是虚的),对内维护了权力核心的稳定(这才是实的)。霍光立时对隽不疑刮目相看,激动 得要把女儿嫁给他,但被小隽光明磊落地拒绝了。如果说隽不疑"春秋大义"那一手是个高招,拒婚这手也玩得漂亮。隽不疑沉得住气,要知道,为领导层立了这样 一个大功,千万不要马上就拿好处好处是跑不掉的,因为人家已经把你当成"自己人"了。  
  看,儒家经典一定是要好好学习的呦!(当然,这只是我在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从隽不疑光明磊落的事迹里学到了一些卑鄙的伎俩。)  
  赵翼举的第四个例子是萧望之的事情,这是一次重大的国际事件。这件事的"后果"大家都很熟悉,但"前因"就未必清楚了。  
  汉朝和匈奴的关系大家应该都了解的,匈奴虽然在汉武帝时代受过几次重创,但还是很让汉人头疼。可突然间,有好消息传来了:匈奴发生了重大内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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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节:"汉时以经义断事"(4)        
  对汉人来说,这真是一个天大的好消息,朝臣们群起议论,建议赶紧趁这个天赐良机狠狠打匈奴一家伙。皇帝不动心是不大可能的,但他还算稳重,想了想:咱 们还是听听萧望之的意见吧。  
  前边讲过的张敞也好,隽不疑也好,虽然也算通晓经术,但在学术造诣上恐怕都没法和萧望之相提并论。萧望之既是当朝重臣,也是海内名儒,而且一生读书为 官的经历颇为传奇。此刻,萧望之思考着十万火急的匈奴问题,他会说些什么呢?  
  如果你是萧望之,你会是什么意见?  
  提示:一定要本着儒家精神去讲。  
  我想可能有人会说:"儒家最讲究"夷夏之防",维护华夏先进文明,打击夷狄落后文明,所以当然要打呀!"  
  可萧望之说的却是"不打",而且这个"不打"的理由也是货真价实的儒家思想。  
  萧望之说:"根据《春秋》记载,晋国士匄(gai4)带兵攻打齐国,半路上听说齐侯死了,士匄就收兵回国了。君子称赞士匄,说他不攻打正在办丧事的国 家,合乎道义。士匄的这种做法,足以让齐国的新君感其恩,足以使天下诸国服其义。"  
  萧望之引述的这个故事见于《春秋经·襄公十九年》,原文是:  
  晋士匄帅师侵齐,至榖(gu3),闻齐侯卒,乃还。  
  翻译过来就是:"晋国士匄带领军队攻打齐国,行军到榖这个地方的时候,听说齐侯死翘翘了,于是收兵回国。"  
  大家可能觉得奇怪:这不就是一句客观叙述么,也没有什么"君子"的评论啊。再说了,都说《春秋》微言大义,可这句话怎么读也读不出有什么褒贬色彩啊? 萧望之不会是借题发挥、顺口胡说吧?  
  萧望之不会胡说。其实君子的评论是有的,褒贬也是有的,只是我们普通人没那个水平从《春秋经》当中把褒贬看明白,这就得求助于"三传"了。  
  《左传》以记事见长,对这件事却没有更丰富的叙述,只给了一个评价。这评价也简短得只有两个字:"礼也。"意思是:士匄的做法是合乎"礼"的。(《左 传》最是讲"礼"。) 
  《公羊传》和《榖梁传》不长于记事,却善于阐发《春秋经》里的微言大义。《公羊传》对这件事的评论是:  
  还者何?善辞也。  
  何善尔?大其不伐丧也。  
  此受命乎君而伐齐,则何大乎其不伐丧?大夫以君命出,进退在大夫也。  
  翻译过来是这样的:  
  Q:《春秋经》对这件事的记载里最后用的字是"乃还",这个"还"有什么涵义没?  
  A:当然有涵义了,这是个好字眼啊!  
  Q:为什么要用好字眼呢?  
  A:是为了表扬士匄不攻打正在办丧事的国家。  
  Q:可士匄是奉了国君的命令去打齐国的呀,他怎么能半路上自己做主收兵回国了呢?这怎么可以被表扬呢?  
  A:当官的奉了国君之命外出办事,自己是有自主决定权的。  
  《公羊传》用了三问三答,把问题说得清楚明白,其中第三个问答还和我们熟悉的"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很是相似。只是,《春秋经》原文用的那个"还" 字真的蕴涵着如此丰富的意义吗?反正古人是这么认为的。  
  咱们再看看《榖梁传》是怎么来说这件事的:  
  还者,事未毕之辞也。受命而诛,生死无所加其怒。不伐丧,善之也。善之则何为未毕也?君不尸小事,臣不专大名,善则称君,过则称己,则民作让矣。士匄 外专君命,故非之也。然则为士匄者宜奈何?宜墠(shan4)帷而归命乎介。  
  《榖梁传》也是从"还"字入手来作阐释的,阐释得却和《公羊传》大有不同,说"还"的涵义是"事情还没办完"。  
  《榖梁传》说:士匄是奉了国君之命去杀敌的,他和齐侯并没有个人恩怨,所以,如果齐侯活着,那就前往诛杀,如果齐侯已死,那就收兵不打,这正是礼的精 神。《春秋经》之所以记载这件事,是因为它大有"合礼性"。  
  说到这儿,《榖梁传》和《左传》、《公羊传》还都是保持一致的,紧接着,《榖梁传》提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儒家观念:"君不尸小事,臣不专大名,善则称 君,过则称己"。这里的"尸"可不当"尸体"讲,而是作动词的"主持",本意是和祭祀仪式有关的。这句的意思是:君主不主持小事,臣子不专享美名,事情办 好了全要归功于国君,事情办砸了全要归罪于自己。这种思想我们中国人应该非常熟悉吧?看看,这就是儒家经典《榖梁传》的精辟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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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节:"汉时以经义断事"(5)        
  说句不大恭敬的心里话:我有时候读经之余就在想,这些经典到底是想教我们学好啊,还是想教我们学坏?《榖梁传》的这句论断倒是既可以往好了想,也可以 往坏了用,等讲到《左传》的时候,那么多的权谋攻略才够吓人呢!从这层意义上讲,难怪有人主张公务员考试要考"四书五经",实在太实用了!  
  大家一定要牢记这几句话,尤其是"善则称君,过则称己",两千多年来的中国士大夫有多少人靠着这一经典思想进则升迁、退则保身,这实在是能让人受益终 生的一句话啊。  
  《榖梁传》拿出"善则称君,过则称己"这个原则是做什么用呢?很简单,是为了批评士匄。前边那些话都是表扬,现在也该批评几句了。《榖梁传》认为,士 匄半路收兵虽然非常值得表扬,但他应该把功劳留给国君才对!想想萧望之前边说的"士匄的这种做法,足以让齐国的新君感其恩,足以使天下诸国服其义",如果 照《榖梁传》的意思,齐国的新君应该对士匄的老板而不是对士匄"感其恩",天下诸国应该对士匄的老板而不是对士匄"服其义",如果士匄能把事情做到这个份 上,这才是真正"合乎礼"的,才是完美无缺的。  
  《榖梁传》的原作者据说名叫榖梁赤,如果我是士匄,非得跟这位榖梁老先生急眼:"您老人家这也太责备求全了吧!我我我,气死我了!说空话容易,如果当 时是你领兵,你还能玩出什么新花样来?你能做到"完美无缺"地"合乎礼"吗?"  
  是呀,《榖梁传》既然认为士匄做得还不够,那说没说怎么做才叫"够"呢?不能批评完了别人就算完了呀,有一破还得有一立呀。  
  这问题还真难不倒榖梁赤,他接着说:"告诉你吧,士匄当时应该这么做:半路上听说齐侯已死的消息后,把人马驻扎下来,扫个场子搞搞祭祀活动,派使者回 国向国君去请新的指示。"(宜墠(shan4)帷而归命乎介。)  
  顺便一说:"宜墠帷而归命乎介",这句话里的"墠"是指把一块地面整平,把草除干净,准备作祭祀用。(古人并不是那么讲环保的,只是受限于技术条件, 所以破坏力没现代这么大罢了。)  
  古人"封土为坛,除地为墠",都是祭祀用的。段玉裁《说文解字注》详论过这个东西,说"筑土曰封,除地曰禅",凡是说"封禅"的,其实也就是"坛墠 ","经典多用坛为墠,古音略同也。"皇帝们兴师动众地大搞特搞的封禅仪式,原本就是这么回事。往下看,"介"在这里是"界"的意思,指边界、国界,所以 "归命乎介"就是指回国请求最新指示。  
  回过头来再说萧望之,他引述"《春秋》褒奖不打服丧之国的士匄"来论证现实问题,说道:"匈奴单于现在被叛臣所杀,国内大乱,咱们汉朝可是礼仪之邦 哎,本着"春秋大义"来看,哪能趁机去攻打人家呢!"  
  看,萧望之的意思是"不打"。  
  有破还得有立,既然不打,那该怎么办呢?萧望之说:"不但不打,还应该派使者去匈奴吊唁,在人家弱小的时候提供帮助,在人家遇到困难的时候施以援手, 这样一来,四方夷狄都会感戴汉朝的仁义。如果匈奴在我们汉朝的帮助下稳定下来,立了新君,新君一定会向汉朝称臣。这是一件盛大的德政啊!"  
  我想肯定有不少人看到这里会骂萧望之是个书呆子。两国之间讲什么德政啊,难道还真能以德服人不成!哼,这就叫上赶,要是汉武帝……  
  是呀,好像一提起汉朝,大家都心向汉武帝,那几次凸显"大汉雄风"的和匈奴的大决战总是让人心潮澎湃。如果真是汉武帝在位,这时候恐怕早把萧望之踢到 一边去了。可是,皇帝换了,时代变了,匈奴也和当年不一样了。现任皇帝说:"老萧的意见不错,就这么办吧。"  
  看看,够迂腐吧?书呆子搞外交,错过了击溃匈奴的大好时机,我们在两千年后读起这段历史都恨不得冲进史书里痛打老萧一顿!  
  但是,事情的发展是出人意料的,这世界从来又都是以成败论英雄的,萧望之这个"迂腐"的主意最后居然为汉朝赢得了空前的外交胜利:后边的事情大家一定 都熟悉了,因为得了汉朝好处的那位匈奴单于就是娶了著名大美人王昭君的呼韩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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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节:"汉时以经义断事"(6)        
  呵呵,一则迂腐的书生之见竟然胜过了百万雄兵。不过,迂腐不迂腐暂且不论,但萧望之的这种作风确实是非常儒家的。很多人喜欢汉武帝时代那种"大国雄风 ",但从儒家立场来看,汉武帝可绝对不是一个模范皇帝。在儒家的眼里,真正的高手是靠搞政治来玩转天下,而绝对不是靠武力,所以推崇的是"不战而屈人之兵 ",而不是"一将功成万骨枯"。这种思想不仅在先秦的封建时代才有,在秦汉以后的专制时代一样也有;不仅儒家有,非儒家一样也有。汉初的大才子贾谊在《新 书》里对这个问题发表意见说:"天子有道,守在四夷;诸侯有道,守在四邻。"这就是说,如果统治者是个政治高手,就会使本是敌对势力的四方夷狄变成自己国 家的守卫者。换句话说:本来要筑长城来防御邻近的外国,但政治高手会把外国变成自己的长城。你以为这只是说空话吗?萧望之不就做到了么。往后看,清朝皇帝 也是这么做的。再往后看,看看欧盟的历史,不也有这种思路的影子么?  
  说到这里,肯定有些读者早就迫不及待地要反驳了:"汉武帝的时候,《榖梁传》和《左传》都没什么地位,官方独尊公羊学,可就是在那个时候,又是卫青, 又是霍去病,连年和匈奴决战。汉武帝既然独尊公羊学,为什么做法和萧望之完全相反呢?难道汉武帝是说一套做一套吗?难道汉武帝决定要和匈奴决战的时候就没 有像萧望之一样的儒家官员站出来用《公羊传》的指导精神来劝谏过吗?"  
  是啊,这还真是个问题。  
  当时,还真有过不少人劝谏过汉武帝,这没错;而汉武帝在这个问题上却也并没有说一套做一套。  
  这很矛盾吗?不,一点儿都不矛盾。  
  汉朝人学习经典,讲究的是"通经致用",也就是说,学习儒家经典不是为了在书斋学院里研究历史、思想史当时并没有"史学"的概念而是为了让经典当中的 圣人思想指导实际的政治工作。比如,搞水利工程靠的是《尚书·禹贡》的,法官断案靠的是《春秋》,校订法律靠的是《尚书·吕刑》(也叫《甫刑》),向领导 劝谏靠的是《诗经》……整个儿政治生活几乎都被儒家经典一网打尽了。 所以,当一众大臣反对汉武帝和匈奴开战的时候,汉武帝祭出了《公羊传》这部经典,说:"根据《公羊传》的精神,这场仗我们一定要打!"  
  萧望之祭出《公羊传》,是论证不该打仗;汉武帝祭出《公羊传》,却论证应该打仗?!  
  不错,汉武帝时代的匈奴和萧望之时代的匈奴是大不一样的,所以应用的经典意见自然也该有些差异。汉武帝引的《公羊传》是和萧望之不同的段落,见于《公 羊传》的"庄公四年"。在这个"庄公四年",《春秋经》记载了一句话:  
  纪侯大去其国。  
  《春秋经》记载简略,如果没有注解,后人谁也不明白这寥寥六个字的一句话是什么意思。《公羊传》出来解释说:  
  大去者何?灭也。  
  孰灭之?齐灭之。  
  曷为不言齐灭之?为襄公讳也。  
  《春秋》为贤者。讳何贤乎襄公?复仇也。  
  何仇尔?远祖也。哀公亨乎周,纪侯谮之。以襄公之为于此焉者,事祖祢(ni3)之心尽矣。  
  尽者何?襄公将复仇乎纪,卜之曰:"师丧分焉"。"寡人死之,不为不吉也。"  
  远祖者几世乎?九世矣。  
  九世犹可以复仇乎?虽百世可也。  
  家亦可乎?曰:"不可。"  
  国何以可?国君一体也。先君之耻,犹今君之耻也。今君之耻,犹先君之耻也。  
  国君何以为一体?国君以国为体,诸侯世,故国君为一体也。  
  今纪无罪,此非怒与?  
  曰:"非也。"古者有明天子,则纪侯必诛,必无纪者。纪侯之不诛,至今有纪者,犹元明天子也。古者诸侯必有会聚之事,相朝聘之道,号辞必称先君以相 接,然则齐纪无说焉,不可以并立乎天下。故将去纪侯者,不得不去纪也,有明天子则襄公得为若行乎?曰:"不得也"。不得则襄公曷为为之。上无天子,下无方 伯,缘恩疾者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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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节:"汉时以经义断事"(7)        
  《公羊传》这段解释还是照旧一问一答的形式:  
  Q:《春秋经》里说:"纪侯大去其国。"这个"大去"是什么意思啊?  
  A:"大去"在这里就是说纪国被灭了,完蛋了。  
  Q:谁把纪国灭了?  
  A:齐国。  
  Q:那《春秋经》为什么不直接说齐国灭了纪国?把话说清楚也省得我总是问你呀!  
  A:这你就不懂了,《春秋经》之所以这么写,是为了给齐国当时的领导人齐襄公隐讳遮掩。  
  Q:不对呀,《春秋经》号称"为贤者讳",只有贤明的君主做了错事也应该被遮掩一二的,这位齐襄公算个什么贤君啊?  
  A:这里给他遮掩,不是因为他有多贤明,而是因为他这次灭纪之战是一场复仇之战。  
  Q:复仇?!这我可没听说。他跟纪国有什么仇啊?  
  A:齐襄公不是自己和纪国结了什么仇,他是替他的祖宗复仇。当年,齐襄公的老祖宗齐哀公被周天子下令扔到锅里给煮了。哼,齐哀公是无辜的,这都是因为 当时纪国的领导人在周天子面前进了谗言!所以说齐襄公在灭纪这件事上做得不错,对祖先算是尽了心了。  
  Q:到底怎么个尽心法?  
  A:齐襄公在发兵复仇之前,先搞了一次占卜。占卜的结果说:"如果开战,我们的军队会损失一半。"这要是别的国君,可能就被吓回去了,可人家齐襄公只 是把嘴一撇:"只要能复仇,就算寡人拼上命,也值!"  
  Q:哦,这样啊。那,我再问个问题:所谓齐襄公给祖宗复仇,从这位祖宗到齐襄公有几世了呀?  
  A:九世。  
  Q:啊?!九世啊!太夸张了吧!都过了九世了难道也应该复仇呀?  
  A:这叫什么话!当然应该复仇了!别说才过了九世,就算过了百世也应该复仇。  
  Q:好吧,就算你对。可是,国君是这样,大夫之家也应该这样复仇吗?  
  A:不可以。  
  Q:搞特权不是?凭什么国君就可以,大夫就不可以呢?  
  A:前代的国君和后代的国君都是一体的,所以说,前代国君的耻辱也就等于当今国君的耻辱,当今国君的耻辱也一样等于前代国君的耻辱。  
  Q:这就什么道理呀?忽悠我呢吧?为什么说前代的国君和后代的国君都是一体的呀?  
  A:谁忽悠你呀。国君以国为体,位子是世袭的,所以说前代和后代的国君都是一体的。  
  Q:就算你对,可是,当今的纪国国君可没得罪齐国呀,齐襄公灭了人家,这不是迁怒么?  
  A:话可不能这么说。你想想,当年齐哀公被冤枉的时候,如果中央在位的是一位圣明天子,早把进谗言的纪国领导人给处理了,世界上也就不会再有纪国了。 纪国从那时候能传到现在,这么多年等于是白捡来的,这都是因为天子不圣明啊!还有一个外交上的现实问题:当时诸侯有会盟、有访问,外交辞令中有很多都要互 相举称先君,好比说:"我们两国从我爷爷某某某和你爷爷某某某那时候就建立了亲切的睦邻友好关系,你爷爷某某某和你爸爸某某某曾经多次到我国做友好访问, 受到我爷爷和我爸爸的热情友好的接见。我爷爷和你爷爷,我爸爸和你爸爸,他们多次就某某问题、某某和某某问题达成共识……"好啦,现在你好好想想,如果" 你爷爷"当年陷害"我爷爷"致死,咱们俩孙子辈的国君在外交场合上该怎么说这些外交辞令啊?说假话对不起祖宗,说真话当时就得翻脸,所以只能做个了断,有 你没我,有我没你!齐襄公当时就面临着这个决断,而要搞掉纪侯,自然就得灭掉纪国。  
  Q:哦,这样啊。那,如果有圣明天子在位,齐襄公还会这样做吗?  
  A:那就不会了。可齐襄公这时候上无称职的天子,下无称职的霸主,所以做起事来只求快意恩仇就好。    
  汉武帝就是拿这一段齐襄公复仇灭纪国来作自己攻打匈奴的理论依据的,他的意思是:"想想当年高皇帝白登之围,想想匈奴是怎么欺负我们的,齐襄公九世复 仇被《公羊传》嘉许,我自然也该为先祖复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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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节:"汉时以经义断事"(8)        
  到了现在,我们至少可以对《公羊传》总结出两点:一是把汉武帝这个例子联系一下上文里徐元庆和梁悦的例子,体会一下《公羊传》的立意核心正在于血亲关 系和宗法关系,它对复仇的鼓励是让我们很多现代人都觉得瞠目结舌的;二是只要肯用心,从同一部经典中可以得出多种多样的、甚至完全相反的结论,并用以支持 各种现实的政治意图。  
  这第二点尤其意义重大,我们不妨想像一下:当一种意识形态成为官方的、甚至是官方惟一认可的意识形态的时候,当这种意识形态具有了《圣经》在中世纪基 督教世界的无上权威地位的时候,对它的任何微小的偏离都会被视为大逆不道,于是异见分子能使自己的想法和行动合法化的惟一办法就是打着红旗反红旗了。从这 层意义上说,越是长篇大论的经典也就越是容易被人找到下手的地方。比如,对一个读过一些儒家经典又很喜欢动脑筋的人来说,他既可以从经典出发来论证应该大 力宣扬封建迷信的道理,同时也可以论证出发展科学世界观的必要性,既能从中论证出资本主义的"历史终结论",同样也能论证出儒家思想和共产主义理想是紧密 贴合的……总之,并不是经典怎么说他就怎么思考,而是无论他想干什么,都能从经典当中找到依据,甚至是,领导讲什么,他就能从典籍当中找出佐证来呼应什 么。我相信,只要肯用心,任何一个哪怕智力水平低于平均线以下的人都有能力做到这点。  
  对这个"第二点"更为有利的情况是:一种神圣意识形态里存在着不止一部的经典。  
  我们已经知道了汉武帝的时候独尊公羊学,而过了几代之后,汉宣帝独爱《榖梁传》,后来《榖梁传》和《公羊传》并立为官学,再后来大家又讲"《春秋》三 传",《左传》也有些地位了。而这几部书同属儒家系统,《春秋经》号称孔圣人的大作,"三传"辅翼圣人之言,看上去似乎应该是"三位一体"的才对。  
  我们就窥一斑而知全豹好了,就先看看对于齐襄公灭掉纪国这件事,《榖梁传》和《左传》都是怎么说的。  
  以记事见长的《左传》这回反倒把事情经过叙述得异常简略:  
  纪侯不能下齐,以与纪季。夏,纪侯大去其国,违齐难也。  
  翻译过来就是:纪国领导人不愿意屈服于齐国,把国君的位子让给了弟弟,自己则为了躲避齐国的迫害而永远地离开了祖国。  
  《榖梁传》的记载是:  
  大去者,不遗一人之辞也。言民之从者,四年而后毕也。纪侯贤而齐侯灭之,不言灭而曰大去其国者,不使小人加乎君子。  
  《榖梁传》也是先从"大去"这个怪词开始解释,但解释得和《公羊传》竟然完全不同:所谓"大去",就是说"不留下一个人"当时纪国领导人离开祖国,纪 国全体人民全体追随而去。这些人有先跟着走的,也有随后上路的,整整四年,纪国人民全都走光了。那么,为什么《春秋经》里不写齐国灭纪国,而说纪侯"大去 "呢?这是在褒奖纪侯是位贤明的君主,不愿意使小人凌驾于君子之上。  
  看,事情一到《榖梁传》这儿,怎么完全反过来了?到底谁说的对呢?到底是谁才真正读懂了孔圣人在《春秋经》里的"微言大义"呢?  
  就算神秘的"微言大义"我们暂且不论,那么,到底就这一历史事件的叙述来说,谁说的才是对的呢?看来齐国肯定是欺负了纪国,但到底是纪侯自己跑了呢, 还是带着全国人民一起跑了?反正"三传"在对这件事情的叙述上是互相矛盾的。  
  《榖梁传》说纪国全国人民都走光了,这似乎操作难度过大,但那时候的邦国没法和现代国家相比,举国搬迁的事也是有的。即便《榖梁传》在这里夸大其词, 可《公羊传》说的"九世复仇"难道就正确吗?后来的学者们也有在研究之后认为这不大可靠的。好吧,退一步来说,就算《公羊传》和《榖梁传》都是重点在于" 大义"而不在于历史实录,可如果我们是汉朝人,对这两家截然相反的"大义"我们又该听谁的才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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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节:"三传"小史(1)        
  第二章 一经三传:哲学、历史、还是政治?  
  (一)"三传"小史小学《论语》与大学《春秋》"春秋三传"和"春秋四传"公羊学和榖梁学在皇家擂台上的正式比武作为实用政治学的儒学  
  我们已经大略看过了儒学于汉、唐两代在政治运作中的实用意义,看来儒家典籍既可以在审案的时候被援引为法律判例,更可以在国家大政上发挥纲领性的指导 作用。嗯,儒学并不像现在很多人以为的那样是什么讲做人、讲伦理的哎不是的,儒学的核心是在政治,而且,儒家的政治思想核心并不是像很多现代人认为的那样 主要体现在《论语》当中,而是体现在《春秋》里的。  
  钱穆曾经很清晰地梳理过这个脉络:"隋唐以前人尊孔子,《春秋》尤重于《论语》。两汉《春秋》列博士,而《春秋》又几乎是五经之冠冕。《论语》则与 《尔雅》、《孝经》并列,不专设博士。以近代语说之,《论语》在当时,仅是一种中小学教科书,而《春秋》则是大学特定的讲座 ……此下魏晋南北朝以迄于隋唐,《春秋》列于经,仍非《论语》所能比。"后来直到宋朝,《论语》才和《春秋》平起平坐了,二程和朱熹则抬高《论语》超过了 《春秋》,到清代乾嘉以后,《春秋》又超过了《论语》,"只有最近几十年,一般人意见,似乎较接近两宋之程、朱,因此研究孔子,都重《论语》,而忽略了 《春秋》。"    
  要说这"最近几十年",《春秋》也发出过不小的声音晚清时代公羊学独胜,维新派拿它讲变法,革命家拿它讲"华夷之辨"和"易姓革命",即如一向给人以 埋头训诂之印象的杨树达前辈也在1943年出版的《春秋大义述》的自序当中倡明"意欲令诸生严夷夏之防,切复仇之志,明义利之辨,知治己之方"。他所指明 的这几条"春秋大义"在当时是实有所指的。而如果以我们现在为坐标,这"最近几十年"的特色则更是明显要知道,"《春秋》学"比"《论语》学"可复杂和深 奥多了,所以,偌大文化断层边缘上的人们借助于《论语》来给断层搭桥显然要比借助于《春秋》容易得多。不过悲观地说,现在再怎么熟读《论语》和《春秋》, 乃至其他种种儒家经典,都不会恢复当年的风光了看看人家汉朝,儒者之学居然切切实实地施展在现实的政治生活当中,影响着内政与外交,掌握着生杀大权,真是 威风八面啊。  
  汉代的儒家政治传统是从汉武帝时代开始的。  
  汉武帝时期"罢黜百家,独尊儒术",首倡之人是董仲舒。 董仲舒治学非常刻苦,"目不窥园"这个成语就是从他这儿来的。董仲舒是当时治公羊学首屈一指的专家所谓"治公羊学的专家",也就是研究《公羊传》的专家。 在当时,因为《春秋经》号称是孔子所修,所以地位崇高,据说孔子他老人家还曾亲口说过:"吾志在《春秋》,行在《孝经》" ,更显得《春秋经》意义之无比重大。而如果说《春秋经》是一部权威教材,那么,为《春秋经》编写教辅的人也不在少数。在这里,《春秋》作为教材被称为"经 ",那些教辅则被称为"传"。这个"传",一说是"转"的意思,当"转授"解;一说原本是取"传授"的意思,表示的是后学"传授"圣人整理出来的"经"按 照后一种意思,"传"本来很可能是读作"chuan2"的, 名人的"传记"也本该读作"chuan2记"的,可你要真这么读,别人就该笑话了,正如佛教的《大藏经》的"藏"原本该读作"cang2",唐三藏的"藏 "也该读"cang2"一样,本来取的都是"收藏"的意思。  
  还是从俗好了。我们一直都说"《春秋》三传",就是《春秋经》加上《左传》、《公羊传》、《榖梁传》,是谓"一经三传"。《春秋经》据说是孔子根据鲁 国国史亲手编订的,其意义正如孟子所谓"孔子作《春秋》而乱臣贼子惧",可孔子一直都是"述而不作"的,只搞古籍整理,却从来不去原创,所以,《春秋经》 作为他老人家惟一的一部"作品",地位自然无比尊崇比如清代桐城派名人方苞在《春秋直解》的自序中说:"夫他书犹孔子所删述,而是经则手定也",这是两千 年来很主流的一种观点。但此事是否可靠,后人聚讼纷纭,我这里就不细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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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节:"三传"小史(2)        
  《公羊传》和《榖梁传》据说原本都是孔子的学生子夏得自孔子《春秋》亲传,又传授给公羊高和榖梁赤,而后分别一代代口传心授,到汉初才形成文字,就是 《公羊传》和《榖梁传》这里边有没有猫腻,专家们也是一大堆意见,但我们先不去理会,就当这说法是真的好了。不过,即便承认此说为真,可这么长篇大论的东 西被几代人口头传承下来是否已经多多少少走了样,这我们就不得而知了。至于《左传》,号称左丘明所著,而这位左丘明据说还和孔子同时,甚至两人还有过交 往,所以他对孔子时的史料知之甚详,对孔子作《春秋》的意图也领会得最深。至于这些说法是否属实,古往今来的专家们作过数不清的考证这在任何一本思想史著 作或者"一经三传"注释本的前言里都能了解到,况且这也不是本文所关注的重点,所以在这里就不多说了。  
  这"一经三传",其实原本该说"《春秋》五传"的,那另外两传是《邹氏传》和《夹氏传》 ,可惜都失传了。不过,韩愈有诗"《春秋》五传束高阁,独抱遗经究终始",很让后人纳闷了一番:难道他那时候还能凑齐"《春秋》五传"吗?    
  后来,继续为《春秋经》作传的大有其人 ,但名声能和"《春秋》三传"媲美的却只有一部,这就是南宋大儒胡安国写的《春秋传》(也可以称之为《胡氏传》或《康侯传》,胡安国字康侯),这部《春秋 胡氏传》在元、明两代影响很大,甚至和那"三传"一同被列为"《春秋》四传"。 更有甚者,胡安国这部书还曾被官方独尊,俨然踞于"三传"之上,甚或高踞于《春秋经》之上。 当然,学术的荣辱升废无不是和政治有关的,胡安国这部书重点就在"尊王攘夷"和"复仇大义"上边,正是南宋偏安背景之下的应时激愤之语,乃至清人尤侗批评 说:胡安国一门心思扑在复仇上,曲解经文来附会己意,他这部《春秋胡氏传》完全可以说是一本新书,和原本的《春秋经》没有一点儿关系。    
  明代姜宝为徐浦《春秋四传私考》作序,把这"四传"的关系作过一个有趣的比喻:《春秋》就像老天,《左传》负责"照临、沾濡、焦杀、摧击之用",《公 羊传》和《榖梁传》就是日月、雨露、霜雪、雷霆,《胡氏传》则把大家伙儿的工作给统一调理起来,以成就一个大丰收的年景。    
  及至清初,有儒臣奏请废除科举考试中的脱经题,据毛奇龄说:"于是三百年来专取《胡传》阅卷之陋习为之稍轻", 这也可见胡安国的《春秋传》曾经专擅科场三百年之久!不过,胡安国的这部《春秋传》现在知道的人恐怕不多了,不论它再怎么出色,也确实没能一劳永逸地附列 于"三传"之下,就好像赵云的加入始终没成为"桃园四结义"一样。  
  清朝贬斥《春秋胡氏传》也是顺理成章的,那个恐怖的年头哪里还能再谈什么"尊王攘夷"呢,这正是统治者最大的忌讳呀。于是,"四传"又变回了"三传 "。    
  在这"三传"当中,现在大家都比较清楚《左传》是怎么回事,不大熟悉《公羊传》和《榖梁传》,其实在最初的汉朝时候情况恰恰相反,大家不大重视《左 传》,觉得《左传》虽然内容非常丰富,文学性也很强,但说到底无非就是一本史书,仅仅记载历史而已,而《公羊传》和《榖梁传》可大为不同,这两部书是着重 阐发孔圣人《春秋经》里边的"微言大义"的,所以应该归入意识形态领域,归入政治哲学类。如果你是位现代社会的图书馆管理员,会把"《春秋》三传"分到一 类,比如,既可以分在"中国古典哲学"类,也可以分在"中国历史"类,但你如果是位汉朝的图书馆管理员,就应该把这四部书分开来放:《春秋经》和《公羊 传》、《榖梁传》要归入"马恩列斯毛",《左传》要单独归入"历史"类。当然,我说的这只是总体情况,在细节上还是有一些变化的。  
  "公羊学"是最早成为官学的,兴于董仲舒,立于汉武帝。汉武帝的时代,正是汉代官学"破旧立新"的时代,哪家学术如果被立为官学,日后就有享不尽的荣 华富贵,于是,正如权力是专制政治这个"市场"上的稀缺资源一样,学术地位也变成了官学"市场"上的稀缺资源,以后会发生什么也就可想而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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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节:"三传"小史(3)        
  学术地位是稀缺的,是稀缺就要有竞争,汉武帝还算公平,给大家设了一个擂台,让各大学派的掌门人公开过招,汉武帝亲自来当裁判。这个裁判意义重大,开 了风气之先,要知道,后世著名的石渠阁擂台和白虎观擂台也都是由皇帝来为学术争议作最高裁判的。但很多人都会马上想到一个问题:难道皇帝的学术水平还能高 过在擂台上过招的那些学术专家吗,这些人可都是全国范围内最顶尖的高手哎!  
  但这时候高手不高手的看来并不重要,权力永远要凌驾于学术之上:一方面来说,皇帝的身份不仅仅是一个国家最伟大的统治者,同时还是最伟大的导师和最高 大祭司;另一方面,只有符合权力要求的学术才能在擂台获胜反过来说,学术为了获胜,除了碰巧之外,就必须改造自己以迎合权力的需要。  
  一旦某种学术被立了官学、设了博士,荣华富贵也就随之而来了。当然了,专家学者们都是些饱读诗书的高尚人士,想来在打擂的时候是不会有这种庸俗念头 的。现在,《易》学、《尚书》学等等我们暂且不谈,就单说这个"公羊学"。事情是这样的:《春秋》学要立博士,《公羊传》和《榖梁传》都是解释《春秋经》 的,见解有同有异,那时候人们的脑瓜还不够开通,觉得这两者只能立一家,于是,公羊派第一高手董仲舒和榖梁派第一高手瑕丘江公登上擂台,比武过招。  
  这位榖梁派的瑕丘江公,单听名字就知道是个高手,但可惜的是,他老人家肚子里存货虽多,却笨嘴拙舌,辩不过董仲舒。这就好比请陈寅恪上"百家讲坛"和 易中天"争鸣",陈老前辈恐怕输面居多。再加上当时的丞相公孙弘本身就是位公羊学专家,哪能让榖梁派讨了好去。结果瑕丘江公败北而归,汉武帝尊崇公羊学, 安排太子学习《公羊传》,公羊学从此大兴。    
  公羊学之兴,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公孙弘,他这位公羊专家以草民百姓的身份却不但当了丞相,还封了侯,这对天下读书人的刺激实在太大了,于是"天下学士 靡然乡风矣"。   
  但是,斗争并没有就此结束,太子虽然听了皇帝爸爸的话,开始学习公羊学,可学完之后却悄悄喜欢起《榖梁传》来了,于是找了位老师来辅导学业,而这位老 师正是当年擂台败北的那位瑕丘江公。  
  事情发展到这一步,人们很容易推测出来:汉武帝早晚是要驾崩的,等太子即位之后,公羊学必定失宠,榖梁学则要卷土重来。  
  这确实是一个合理的推测,但是,中途却出事了出的是件大事,这就是武帝朝极为著名的那场"巫蛊之祸",太子被迫逃亡,而太子的亲娘、老婆、儿女,在这 场动乱中全部死光。    
  太子的亲娘就是著名卫子夫,所以,这位不幸的太子通常被人称为卫太子,前文提到隽不疑本着"春秋大义"毅然抓获一个在宫门外自称卫太子的人,起因就在 这里。  
  卫太子事件是一起轰动朝野的冤案,而卫太子不幸中的大幸是,他有一个襁褓之中的孙子被人偷偷救了下来,抚养在民间,后来又阴差阳错地做了皇帝,是为汉 宣帝。汉宣帝自幼在民间就听说祖父当年爱读《榖梁传》,于是自己也勤于诵习,待到即位之后,便以皇帝之尊公开贬斥公羊学、尊崇榖梁学,这其中所蕴涵的恐怕 并非什么政治考虑,而是对祖父的怀念和对曾祖父的报复吧?这段史事,是《汉书》当中极为感人的一幕。  
  自此之后,《公羊传》和《榖梁传》各有浮沉命运,暂不细表,而"三传"中的《左传》却终西汉之世始终未被列入官学,后来在新莽之际受到官方大学者刘歆 的推崇,其后又在刘秀时代昙花一现,及至魏晋以后才渐重于世,至于真正升格为"经"而与《公羊传》、《榖梁传》并列(甚至超过公、榖)则要晚到唐代。这段 历史,伴随着长达两千年的今文经学与古文经学之争,脉络过于复杂,还是留到以后再说吧。  
  《公羊传》和《榖梁传》早为官学,地位崇高。既然是官学,就有相应的官办研究院,院里也有专业的研究员,但我们千万不能把它们和现代的大学作类比如果 要作个类比的话,大体可以说:汉朝的官办研究院相当于现代的党校,院里的博士相当于现代的党校老师。即便不谈笼统的儒学,单就《春秋》学而言,通经致用之 风历数朝而不衰,比如牟润孙讲宋代经学,说:"宋人之治经学,谈义理者则言《易》;谈政治者则说春秋大义。" 所以说,当年的儒学(或仅仅是春秋学)绝对不是像后来那样仅仅成为象牙塔里的皓首穷经,搞得个"人谁载酒问奇字,我欲携经坐古龕"那般的冷板凳,相反倒是 热火得很,经义学问被广泛应用在现实政治生活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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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节:作为官方政治学的"春秋大义"(1)        
  尤其是公羊学,更要坐到实用政治学的第一把交椅。但这实在是件太有趣的事情,傅斯年所谓:"就释经而论,乃是望文生义,无孔不凿;就作用而论,乃是一 部甚超越的政治哲学,支配汉世儒家思想无过此学者。" 如果说得难听一些,傅斯年的意思可以被这样理解:一部胡说八道的经典和一门穿凿附会的学问竟然天长地久地被尊奉为官方政治学的圭臬,并且当真在指导着社会 生活的方方面面?!  
  但无论如何,这一"通经致用"的确就是中国历史上主流的学术风气,好听点儿说,为学是要"有补于世",当然,文字狱的时代又另当别论。这个"致用", 或者"有补于世",大多和数理化没有关系,着眼点主要全在政治上面。当年傅斯年议论这个问题,说了另一段很不中听的话:"中国学人,好谈致用,其结果乃至 一无所用。学术之用,非必施于有政,然后谓之用……" 这话如果倒推,正说明了前人学术之用,是"必施于有政"的。  
  (二)作为官方政治学的"春秋大义"《唐太宗文集》《春秋决狱》《诗经》和《春秋》的联合断案对孟子的一次问难  
  儒学之"施于有政",著名的概念很多,以现代人的熟悉程度来论,恐怕排第一位的就是"以德治国"了这也正是"《春秋》学"的一个提纲挈领的要义。但要 细论起来,事情却没有那么简单。  
  我们一般人都知道儒家和法家势同水火,好像儒家就是讲以德治国,靠领导人高标人格的感化作用来扭转社会的道德风气,而法家就是讲以法制国,是胡萝卜加 大棒式的照章办事,不讲道德人情。其实,就像前边例子里讲的,儒家并不反对依法制国,但要以德治为主,以法制为辅,而"德"的内容千千万万,要从经义之中 细心发掘,在现实之中灵活运用,这就是典籍的经世致用之功。  
  "以德治国"在历代帝王之中往往被列为头等纲要,古人讲立德、立功、立言,在帝王而言,立德无疑是首当其冲的事情无论他是明君还是昏君,无论他是"德 主刑辅"还是相反,这个"德"总是要立的。《贞观政要·文史》记载唐太宗的一则故事很能说明这个问题:  
  贞观十一年,著作佐郎邓隆表请编次太宗文章为集。太宗谓曰:"朕若制事出令,有益于人者,史则书之,足为不朽。若事不师古,乱政害物,虽有词藻,终贻 后代笑,非所须也。只如梁武帝父子及陈后主、隋炀帝,亦大有文集,而所为多不法,宗社皆须臾倾覆。凡人主惟在德行,何必要事文章耶?"竟不许。  
  这段是说:贞观十一年,一位叫邓隆的官员奏请把唐太宗的文章汇编成集。  
  想唐太宗一代英明领袖,自有无数的远见卓识,而且他还很有文采,至少我个人感觉他的文章并不比"唐宋八大家"要差,所以,编一部《唐太宗文集》怎么想 都是一件好事。况且邓隆这个提议,就算满朝文武当中有些人不以为然,可谁又敢提反对意见呢?  
  出人意料的是,还真就有人提了反对意见,这个人就是唐太宗自己,他说:"我那些重要讲话什么的,如果真的很重要,如果其中真有一些有益于人的内容,史 官自该记录在案,也自然足以传之不朽;如果有些内容纯属不循古训、乌七八糟,就算辞藻再怎么漂亮,一旦流传下去也只会惹后人笑话。看看梁武帝父子和陈后 主、隋炀帝,他们都有文集行世,可他们的所作所为实在让人不敢恭维,哪一个不是没折腾多久就把宗庙社稷给折腾完蛋了?所以说啊,当皇帝的要靠什么,靠的是 德行,重中之重的就是德行,区区文章又算得了什么呢?"  
  唐太宗这番话,儒家可以说他深得儒家圣王"行不言之教"之理,道家也可以说他深得道家"无为"之法,法家也可以说他深得法家"不以术示人"之术,反正 谁家都不提倡领导人多发议论。要知道,这个立场很容易被人认为是道家的,其实儒家的"无为"思想并不弱于道家。比如在《论语》里,孔子有一次发感慨说自己 不想再说话了,弟子们很是纳闷儿,问老师:"您要是不说话了,我们的学费不是白交了么?"孔子回答:"老天不是也不说话么,四季照样轮回,万物照样生长。 " 这问题后来苏轼说得明白:"我读《史记·孔子世家》,发现孔圣人说话很是循规蹈矩,言必称先王,而再看他那几个著名的学生,子路的勇武、子贡的口才、冉有 的智慧,在当时天下都堪称数一数二,可孔子却不大喜欢他们,唯独喜欢那个三脚踢不出一个屁的颜回,嗯,这是有深意的啊。"这"深意"是什么呢?苏轼归结 说:"孔子的"道"是"平易正直"的,他这是预料到后世一定会有窃取他的学说而做不义之事的坏家伙。如果自己说话又是高深莫测又是长篇大论,这是很容易让 后世的野心家钻空子的。孔子这番良苦用心值得我们好好体会啊,想想我们自己吧,如果为文立论过于注重文辞,那就与圣人的主张背道而驰了啊。" 苏轼这话的确发人深省,不过话说回来,苏轼自己在这个问题上恐怕是最没有发言权的。^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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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节:作为官方政治学的"春秋大义"(2)        
  如果我们不因人废言的话,苏轼的这层体会正可以解释《贞观政要》的这则轶闻:唐太宗此刻表现出来的似乎正是"平易正直"的一面,如果当真浩浩荡荡地搞 一部文集出来,岂不是会让苏轼那样的知识分子们偷偷笑话么?唐太宗把话说得坦白,还真不是假谦虚,就这样,邓隆的马屁提案竟然未获批准,贞观年间的考研大 军这才算松了一口气。  
  以儒家的眼光来看,唐太宗这番表态可以说是"以德治国"的一种体现,而有趣的是,欧阳修他们在修《新唐书》的时候还真就没有收录什么皇帝的诏令,把" 本纪"部分搞得很是简洁,后来章学诚还为这事挑了一回大指,夸欧阳修他们深得《春秋》的笔削精髓,比司马迁和班固做得都好。看来,领袖治国在德而不在文, 这倒真是很多人的共识。可是,儒家翻来覆去念叨这个"德"字,而这个"德"到底包含哪些内容,这其实是相当含混的。举个例子来说,司马光曾经在给皇帝的上 疏里具体谈过这个问题,说君主之"德"包含三类内容,它们分别是:仁、明、武。    
  "仁",近似于我们一般理解的"德",强调一种教化型的政治作风;"明"意味着有明智的脑瓜,知道谁是好人、谁是坏蛋,知道什么是对、什么是错;"武 "并不是穷兵黩武的意思,而是说君主要有良好的判断能力,当十个参谋官贡献了十条意见的时候知道该选哪一个。谁都知道这道理不错,可这种说法却怎么看怎么 都像格斗中的第一金科玉律:一定要打倒对手,一定不能被对手打倒。^_^  
  现在一些问题就比较明确了:难道儒家的"德"就仅仅是伦理意义上的"道德"吗?  
  当然不是。  
  难道"德"就全是讲教育、讲感化吗?  
  当然也不是。  
  具体看看董仲舒,这样一位官学泰斗,难道就只是在书斋里边闷着头搞教学和著述吗?  
  当然更不是。  
  我们叙述的时间顺序是从后向前的,就从老董的晚年说起好了。  
  不,不该称呼"老董",而该恭恭敬敬称他一声"董老"。话说董老辛辛苦苦一辈子,终于光荣离休了,可离休了也闲不下来,朝廷每有大事争议不下的时候, 就派张汤到董宅找董老来讨主意。张汤其人我们前边已经见过,是汉代风光一时的大法官,而大法官频繁地去找大儒者讨主意,这本身就很说明问题了。  
  主意讨来讨去,少说也讨了好几百回了,就连叫化子讨饭都没有这么腻人的。董老给的主意虽然都是就事论事,可人们对这些意见回头再一捉摸,发觉其中句句 都是金玉良言。于是,这些主意最后被汇集成书,一共收录了二百多条但这可绝对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儒家学问书,而是一部法典,题目叫做《春秋决狱》。顾名思 义,书的内容是以"春秋大义"来裁断疑难案件的。    
  看,儒家大师贡献法律判例。而更有甚者的是,有人认为《春秋》一书根本就是孔夫子的法律专著,比如明代黄正宪《春秋翼附》,作者的大哥在序言里就这么 说:"《春秋》,吾夫子刑书也。"    
  咱们想想,像钱钟书、陈寅恪这样的大学者,学术水平绝对不在董仲舒之下,但是让这两位去参与判案和制订法典,恐怕谁都会觉得荒诞吧?  
  那么,董仲舒又是怎么给大法官支招的呢?所谓《春秋决狱》,又是怎么以《春秋》的内容来作判案依据的呢?咱们来看一个例子:  
  甲无子,拾道旁弃儿乙,养之以为子。及乙长,有罪杀人,以状语甲,甲藏之。甲当何论?  
  断曰:甲无子,振活养乙,虽非所生,谁与易之?《诗》云:"螟蛉有子,蜾(guo3)蠃(luo3)负之。"《春秋》之义,父为子隐。甲宜匿乙。  
  诏:不当坐。    
  这段文字可以让大家体会一下当时法律文书的行文风格。我们现代人学习传统文化,大多都是去读唐诗宋词、骈散名文,却对古代实用体裁的东西了解不多。而 实际上,这种实用类的东西在当时可比诗词歌赋重要太多了。作为意识形态根基的学术典籍自然就更重要了,要知道,诗词歌赋多是抒发一些闲情逸致,至多也就是 发发忧国忧民的感慨,在名利之途上有时也能赶上以诗取士的好日子,而儒家典籍却不一样:小可以安身立命,大可以安邦定国,这才是社会发展的主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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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节:作为官方政治学的"春秋大义"(3)        
  好了,我们现在来好好看看《春秋决狱》的这一小段到底在说什么。  
  这一小段一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提问题,第二部分是董仲舒回答问题,这两部分是主干,最后第三部分是皇帝的简单批示。  
  问题问的是:现在有这么一个案子:某甲没儿子,在路边拣了个弃婴,收养下来,叫做某乙。某乙长大成人之后,有一回犯了罪,杀了人,回家之后就把犯罪经 过如实告诉了养父某甲。某甲知道事情不妙,就把养子某乙窝藏起来。现在案情都清楚了,我们为难的是,不知道该把某甲定什么罪?  
  先别管董仲舒怎么回答,想一想,你觉得某甲应该定什么罪呢?  
  窝藏凶嫌,应该判个几年吧?  
  不过,这有什么难判的呢?很简单的案子而已啊?  
  现在我们看这案子很简单,在当时可不简单,问题的症结就在某甲和某乙的"父子关系"上:如果只是简简单单的小尼姑包庇令狐冲,这还好办,可爸爸包庇儿 子,这……再说了,他们到底算不算父子关系呢,他们只是养父和养子而已呀?  
  董仲舒的回答是:某乙虽然不是某甲的亲生儿子,但这种父子关系我们是应该肯定的。《诗经》说:"螟蛉有儿子,土蜂背起它。"《春秋》的道理是:父亲天 经地义地要为儿子的过错作遮掩。所以,养父某甲应当藏匿养子某乙,这是没有错的,不应判罪。  
  皇帝下的诏书总结说:"那就没某甲什么事了。"  
  先说说文风。这种一问一答的风格是不是很眼熟啊?不就是《公羊传》的风格吗?看来,董老作为公羊学大师,搞起法律来也是公羊味儿十足啊。  
  这个推论非常合情合理,惟一的问题是:它是错的。  
  那时候的法律文本流行这种风格,并不是学自《公羊传》或《榖梁传》。《公羊传》和《榖梁传》从战国以来一直都是口传心授,到汉朝才被正式书写成卷。而 秦简《法律答问》却早已是这种腔调了。更有意思的是,法律文本好像应该援引相关法条才是,比如说《刑法》某某条怎么说,《民法》某某条怎么说,可董老援引 的却是《诗经》怎么说,《春秋》怎么说,在我们现代人看起来可真不像是在搞法律。  
  《诗经》里的这句"螟蛉有儿子,土蜂背起它"(螟蛉有子,蜾(guo3)蠃(luo3)负之)传入了民间,我们听评书里常说的一个词,叫"螟蛉义子 ",就是从这儿来的,很古雅吧?螟蛉是一种飞蛾,蜾蠃是一种土蜂,古人观察到土蜂把飞蛾的幼虫扛到自己家去,以为土蜂这是把飞蛾的幼虫收为养子,所以就有 了"螟蛉有子,蜾蠃负之"这个说法。其实土蜂没那么好心肠,它之所以收养"义子",是要拿它们来喂养自己的亲儿子。这个血淋淋的真相我知道,现代昆虫学家 也知道,可董老当年不知道。  
  至于《春秋》的那个"父亲为儿子的过错作遮掩"(父为子隐)的精神,大家可能也会觉得眼熟。《论语》里有这样一个名段,说叶公对孔子说:"俺们那疙瘩 有个耿直的人,他爸爸偷了人家的羊,他把他爸爸给揭发检举了,够耿直吧!"孔子心说:"要这么说,俺们那疙瘩耿直的人更多,别说儿子检举爸爸,就连老婆检 举老公,亲兄弟、好朋友互相揭发,你打破了脑袋也想不出来的人伦怪事一应俱全。只有你叶公想不到的,没有俺们这疙瘩没发生过的。"可孔子嘴上却说:"我们 那儿的直性子跟你们那儿不一样:父亲为儿子隐瞒过错,儿子为父亲隐藏过错。"    
  "父为子隐,子为父隐",这又是儒家的一个重要精神,体现的是:先礼后法、礼比法大;先亲情后国法,亲情比国法大。  
  所以,就这个案子,董老的逻辑是:养子和养父之间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本着《诗经》精神,应该将之等同于实质的父子关系;下一步,按照《春秋》精神, 父亲应该为儿子隐瞒过错,儿子应该为父亲隐藏过错。所以,养父藏匿犯了罪的养子,这是合乎《春秋》之义的,不当判罪。  
  董老的这个逻辑在儒家之中非常贴近孔子思想。其实这个问题孟子也曾经遇到过,但他就不是这个意见。当时有人给孟子出难题,问他:"如果是舜当天子,皋 陶当法官,而舜的爸爸犯了罪,这时候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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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节:原心定罪:同罪不同罚(1)        
  这是问难者精心设计的一个难题。要知道,舜是儒家最为推崇的少数几位大圣人之一,皋陶又是最著名的上古包青天,儒家又是最讲孝悌之道的。所以,皋陶会 看着舜的面子给老人家网开一面吗?舜会利用权力影响司法公正吗?如果舜认同了皋陶的秉公执法,爸爸要是被判死刑了,那不是透着自己不孝吗?如果尽孝,用权 力徇私,那舜还能成其为圣人吗? 
  孟子的时代是百家争鸣的时代,知识分子们一个个绞尽了脑汁刁难别人,这个问题问得就实在刁钻透顶。想想看,如果你是孟子,你会怎么回答呢?  
  反正我是答不出来,因为无论怎么答,都会暴露出和儒家所提倡的精神相矛盾的地方,暴露出儒家思想并不是一套自洽的思想体系。难啊,此题看来无解。  
  但是,孟子还真给解开了要是没解开,这件事也就不会被编在《孟子》这本书里了他老人家说:"舜会由着皋陶秉公执法,但是,他紧接着就会劫牢反狱,把爸 爸背走,从此放弃天子的地位,高高兴兴地和爸爸在海边过着流窜生活。"  
  老孟有一套,这还真是个精彩答案,舜既没有徇私枉法,又没有违背孝道,皋陶也没有特意给舜开绿灯,尤其是最后那个流窜海滨的镜头,更加凸显出了舜的圣 人风范。这个结局是如此的温情脉脉,足以打动所有善良女生的柔软的心如果再能请到布拉克·皮特来扮演大舜的话。  
  但是,事情真的这么完满吗?  
  如果我们再追问孟子一些问题,他会怎么回答呢?比如说,我们可以问问他:"就算事情真按你说的那样发展了,那么,大舜劫牢反狱是不是违法了呢?大舜父 子二人是不是成为逃犯了呢?皋陶要不要通缉大舜他们呢?就算大舜父子逃出了国,当国际警察堵在门口的时候,大舜会拒捕吗?就算皋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去 联络国际警察来通缉大舜,可如果大舜父子因为非法入境遭到外国政府的遣返,皋陶又会怎么办呢?……"  
  很遗憾,这些问题已经没机会问到孟子了,否则的话,还真不知道他会怎么回答。  
  那么,如果是董仲舒,他又会怎么回答呢?"父为子隐,子为父隐",这就足以回答上面那些问题吗?孟子曾经遇到过太多的问难,董仲舒呢?  
  (三)原心定罪:同罪不同罚《春秋繁露》逄丑父该杀辕涛涂不该抓鲁季子追捕庆父吴季子宽恕阖庐皇恩浩荡与感恩图报爱国的逻辑试题兄终弟及和父死子继 《盐铁论》  
  1  
  当初有刁难孟子的,这时候也有刁难董仲舒的。这一刁难,刁难出了董老一个非常重要的"《春秋》决狱"的思想纲领。前文讲过,《春秋决狱》里的判例既解 决了当时的具体问题,又具结成文来供后人作同类案件的参考依据,马上我们要遇到的就不再是判例,而是董氏判案的核心法理原则了。  
  刁难的人出场了。这厮问道:"你老董不是《春秋》专家么,我问问你,《春秋》上说大夫不能擅自行事,可又说大夫在国外的时候,如果有对本国有利的事可 以自行决定。同样还是《春秋》,又有一处说,大夫奉国君之命外出作战,进退可由自己决定;又说大夫在国外出公差的时候如果听到父母的死讯,切不可急急忙忙 立时回国。老董哎,我不挑《春秋》以外的东西来问难,就拿《春秋》本身来看,一本书说话前后矛盾,这是什么道理啊?"    
  每一部经典都是要经受千锤百炼的,很多人都知道西方的《圣经》在一千多年来无数神学家的手里已经被打磨得几乎天衣无缝了,其实咱们中国的这些经典也有 过不少类似的遭遇。  
  董仲舒对这个刁钻问题的回答是:"这几句话你从书里挑出来单摆浮搁看着确实是自相矛盾的,可你要是把它们再放回书里,上下文一联系,你就会明白每句话 其实都是对的,只不过在说的时候是针对不同的情况罢了。所以,我们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董仲舒不厌其烦,诲人不倦,说着说着就说到判案子了:"我们一定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有些事情看似一样,实质却完全不同,就判案来说……"董仲舒下面 这一段话是一段名言,影响极其深远,单是一个汉朝就有多少人的身家性命全都被捏在董仲舒这句话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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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节:原心定罪:同罪不同罚(2)        
  《春秋》之听狱也,必本其事而原其志。志邪者,不待成;首恶者,罪特重;本直者,其论轻。(《春秋繁露·精华》)  
  翻译过来就是:《春秋》断案的原则,一定要根据事实推究出犯罪嫌疑人在作案时的心理动机。对那些动机邪恶的家伙,哪怕他犯罪未遂,也得好好治他的罪; 对首恶分子要严加量刑;而对那些出于善意而犯下罪行的人,量刑一定从轻。  
  这段话,就是赫赫有名的"《春秋》原心定罪"原则回忆一下前边讲过的唐朝康买得杀人案中刑部侍郎孙革的判决:"康买得救父杀人不算行凶,估计拉不开架 而用铁锨砸了张莅的脑袋也属情有可原。先王制定刑律的精神是以父子亲情为先,《春秋》"原心定罪",《周书》当中的各种刑罚也不是没有变通余地的。这样看 来,康买得杀人是孝心的体现,不该判罪。"嗯,董仲舒现在这段话就是后来孙革判案的法律依据。  
  如果单说"原心定罪",现代人也很容易理解,比如同样是杀人,就分蓄意谋杀、过失杀人、正当防卫等等,但在"原心定罪"之前加上《春秋》这个帽子,意 义就不大一样了,就被拴上了《春秋》的道德准绳,更强调动机在"春秋大义"范围里的善与恶了。  
  这种思想不单在汉代,在整个中国历史上都得到过广泛的认同。比如《聊斋志异》里有个很著名的故事叫《考城隍》,说有位宋先生灵魂出窍,到了阴曹地府参 加公务员考试,结果考上了城隍。宋先生没走关系没行贿,之所以考上了全凭真本事,或者说,全凭他写出了一句掷地有声的好句子:"有心为善,虽善不赏;无心 为恶,虽恶不罚。"  
  这十六个字看上去合情合理,但操作起来却大有难度:城隍也许有法力,能看透犯罪嫌疑人当时是怎么想的,可活人哪有这么大的本事?那么,活人判案,也就 只能从事情的来龙去脉去推断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动机了,这也就是董仲舒说的"必本其事而原其志"。  
  董仲舒为此举了四个例子:  
  是故逄(pang2)丑父当斮(zhuo2),而辕涛涂不宜执,鲁季子追庆父,而吴季子释阖庐,此四者,罪同异论,其本殊也。俱欺三军,或死或不死; 俱弒君,或诛或不诛。(《春秋繁露·精华》)  
  直接翻译过来就是:逄丑父该杀,辕涛涂不该抓,鲁季子追捕庆父,吴季子宽恕阖庐,这四个人罪行相同而论罪不同,因为他们当时"犯罪"的出发点是不一样 的。所以,同样是欺骗军队,却既有该杀的,也有不该杀的;同样是弑君,也还是既有该杀的,又有不该杀的。  
  插一句话:我为什么觉得读历史应当经史并重呢?因为各部经书几乎都是古代知识分子的必读书,经书的内容和古人的思想、行为是水乳交融的,所以,如果我 们也能把经书读熟,再读历史就会有一种高屋建瓴、顺流而下的感觉了。即便从小处来说,古人说话、写作的遣词造句到处有有经书的影子,如果我们不熟悉经书的 话,读史、哪怕是读话本小说, 都会遇到不少障碍。就看董仲舒上边说的这两句话,如果是他同时代的知识分子,马上就能明白他的意思,可我们如果不熟悉《公羊传》或《左传》的话,这时候就 只能干瞪眼了。 
  现在,为了不再干瞪眼,我们只好去查查董老这番话的背景资料了。  
  先说说"逄丑父该杀"。熟悉《古文观止》的朋友应该记得在"周文"里边收录了一篇选自《左传》的文章,题为《齐国佐不辱命》,是写齐、晋"鞌 (an1)之战"之后的一次外交活动,而现在要讲的这个"逄丑父该杀"就发生在"鞌之战"当中。《左传》的记载是:齐国和晋国在鞌这个地方决战,齐顷公的 战车落了单,眼看要落入敌手,而车上还有一位逄丑父,他急中生智,冒充了齐顷公。于是,假齐顷公作了晋国军队的俘虏,真齐顷公就趁机逃之夭夭了。晋国主帅 发现到手的却是个假冒伪劣产品,气不打一处来,但最后还是说:"放了这家伙吧,以此来勉励那些认真侍奉国君的人!"    
  故事完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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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节:原心定罪:同罪不同罚(3)        
  完了。  
  可是,董仲舒不是说"逄丑父该杀"吗?怎么却把他放了呀?  
  答案是:董仲舒是公羊学大师,他自然是取《公羊传》而不是《左传》的说法。《公羊传》对这件事情的记载又和《左传》发生了矛盾:虽然对故事的前半部分 两家说的没什么区别,可当晋军发现逄丑父假冒齐顷公之后,《公羊传》的说法却是:主帅问大家说:"欺骗三军的人该怎么处置?"大家说:"该杀!"主帅点点 头:"那就把这小子杀了吧。"    
  那,到底是杀了还是没杀呀?要不,就让《榖梁传》来评评理吧。  
  但可恨的是,《榖梁传》根本就没提逄丑父这回事。这样吧,我们既然在讲董仲舒,就以《公羊传》为准好了。《公羊传》说:"逄丑父该杀。"  
  我们只要稍微一想,就会发现《公羊传》这个逻辑很奇怪,不合情理:一个甘愿献出生命而忠心护主的人怎么会"该杀"呢?不但不该杀,还应该大力表彰才是 啊!翻翻书,古往今来,这种例子可不算少;听听评书(这是最能代表民间的道德判断的),就说那个流传最广的杨家将"金沙滩"的故事吧,杨大郎替皇上死了, 杨二郎替八千岁死了,多感人啊,这可是满门忠烈啊!  
  《太平御览》有一篇《忠勇》,搜罗了历史上为臣子者既忠且勇的例子予以表彰,其中就有这位逄丑父; 《册府元龟》记载马衍的一段慷慨陈辞,也拿逄丑父当作难能可贵的正面典型; 《氏族大全》载逄姓的第一位名人就是逄丑父,给了个小标题叫"代君任患", 看来都是褒奖的态度呀。  
  咦,这就奇怪了,《公羊传》为什么要说"逄丑父该杀"呢?  
  注意,主语已经被偷换了:《公羊传》只是在叙述晋军对如何处置逄丑父的讨论过程,是晋军得出结论说"该杀",《公羊传》在这里只是客观叙述这个事件而 已,并没有从自己的角度评论说"逄丑父该杀",再看看《公羊传》的上下文,也没有什么更进一步的分析论述了。    
  这意味着什么呢?  
  也许意味着:说"逄丑父该杀"并不是《公羊传》的意思,而是董仲舒自己的意思。  
  那么,董仲舒又为什么认为"逄丑父该杀"呢?  
  董仲舒在《春秋繁露·竹林》里详细讨论了这个逄丑父问题,简要来说,他认为逄丑父的做法是不对的,因为,他虽然救了齐顷公,却使齐顷公成了丢人现眼的 逃兵,这就叫"陷国君于不义",这让人家一国之君今后还怎么抬头做人?《春秋》认为:最高的尊贵不能加之于大羞大辱之上,对于失去君位而又回国复了位的国 君尚且不以国君相称,更何况作了逃兵的国君呢!    
  哦,原来道理是这么说的。是不是有人觉得董仲舒这也太苛求了呢?  
  是呀,我也很想问问董仲舒:"你说逄丑父这么做不对,那你说他当时应该怎么做才是对的?难道把齐顷公献出去不成?"  
  董仲舒的回答是:"献出去倒不至于,但逄丑父如果深明大义,在那个危难关头就应该对齐顷公这么说:"你自己作了孽,惹怒了好几国诸侯,失礼失大了!如 今你受了如此大辱,怎么还不去死啊!你这不是不知羞耻么!我请求跟你一块儿去死,也免得玷污了宗庙社稷。"所以说:君子丢人现眼卑鄙地苟活,不如伟大光荣 正确地去死。(君子生以辱,不如死以荣。)"  
  算董仲舒够狠!逄丑父以苟且之道欺骗了晋国三军,置自家国君于大辱之地,虽然忠心护主,却不合于大义,于是被董仲舒虚拟地判处了死刑。另外值得我们注 意的是,在这个故事里似乎另有一些耐人寻味的东西:国君好像也是会犯错误的,也是可以被臣子指责的,也是要为自己所犯下的错误负责任的这倒更符合封建时代 君臣关系的特色,等进入专制时代可就不再是这个样子了。  
  2  
  再说说那个"辕涛涂不该抓",此事见于《春秋·僖(xi1)公四年》。  
  这里再解释一下:所谓"僖公四年",因为《春秋经》是鲁国的编年体史书,所以是依鲁国纪年的,这里的"僖公"就是鲁僖公,"僖公四年"就是鲁僖公在位 的第四年。《春秋经》对这一年的全部记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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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节:原心定罪:同罪不同罚(4)        
  四年春王正月,公会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侵蔡。蔡溃,遂伐楚,次于陉。夏,许男新臣卒。楚屈完来盟于师,盟于召陵。齐人执陈辕涛 涂。秋,及江人、黄人伐陈。八月,公至自伐楚。葬许穆公。冬十有二月,公孙兹帅师会齐人、宋人、卫人、郑人、许人、曹人侵陈。  
  难得一向惜墨如金的《春秋经》这回多说了几句,看来这一年的事情还真不少:诸侯联军到处打仗,领头的就是"春秋五霸"之一的齐桓公。但是,《春秋经》 这回虽然着墨较多,具体到每一件事上却照旧只是简单一句而已,我们马上就要讨论的那件事在《春秋经》这一段里其实只有七个字:"齐人执陈辕涛涂",意思 是:齐国人抓了陈国一个叫辕涛涂的家伙。  
  "齐人执陈辕涛涂",这是鲁僖公四年里非常简要的一笔。  
  先来回忆一下,鲁僖公四年应该是我们熟悉的一年。我在《周易江湖》里详细分析过晋国的几个卦例,是从晋国骊姬陷害太子申生开始讲的,而太子申生自杀, 公子重耳和公子夷吾流亡国外,都是在这个鲁僖公四年里发生的。《古文观止》里有一篇《齐桓公伐楚盟屈完》,所叙述的事情也是发生在这一年就是上面《春秋 经》引文里的"楚屈完来盟于师,盟于召陵"。  
  "辕涛涂不该抓"这件事就发生在"齐桓公伐楚盟屈完"之后,两件事是紧挨着的。  
  话说齐桓公统率中原诸侯联军南下攻打楚国,热闹半天却没打起来,跟楚国使者屈完定了个盟约就撤军了。联军和屈完定盟的地方是在召陵,也就是现在的河南 郾城一带大约杜甫观看公孙大娘舞剑就是在这个地方,杨再兴大战小商河也在这一带,岳飞郾城大捷也在这里,岳飞"十年之功毁于一旦"的大撤军也在此地。  
  如今,鲁僖公四年,齐桓公统率着中原诸侯联军也要从这里撤退了。  
  按照《公羊传》的说法,齐桓公要从河南回到山东,按照正常的行军路线,应该会经过河南境内的陈国和郑国。联军里,陈国大夫辕涛涂给齐桓公出主意说:" 您这次南征,虽然仗没打起来,但也算把南蛮子驯服了。我看呢,大军遛了这么久,总得打两仗吧,所以,您回军不如取道东边的海滨,搂草打兔子,顺手把东夷征 服,这是多么了不起的事业啊!"  
  齐桓公一听:"嗯,不错,是个好主意,贼不走空嘛。"于是不再按原计划从河南回山东,而是取道海滨,准备再打几仗。可没想到的是,海滨这条路实在太不 好走,大军竟然陷在沼泽里难以脱身了。这可把齐桓公给气坏了,当时就把那个出馊主意的辕涛涂拿下治罪。  
  那么,现在的问题是:齐桓公该不该抓辕涛涂呢?  
  如果你是齐桓公,你会抓捕辕涛涂吗?  
  如果你是辕涛涂,你会认为自己是罪有应得吗?  
  如果你是当时联军中的一位事不关己的旁观者,你会怎样看待这件事呢?  
  而辕涛涂又为什么要出那个主意呢?他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吗?  
  你怎么想我就不知道了,但我知道《公羊传》是怎么想的。《公羊传》对这个问题的回答非常的简单明确:"不该。"理由是:《春秋经》里说了,辕涛涂不该 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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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秋经》里说了,辕涛涂不该抓。"?!  
  哦,可是,《春秋经》这么说过吗?  
  好像没有呀!  
  那么,保险起见,咱们再回过头去看看方才《春秋经》的那段引文……嗯,就辕涛涂被捕事件只有七个字呀:"齐人执陈辕涛涂",意思是:"齐国人抓了陈国 一个叫辕涛涂的家伙"。这明明只是对客观事实的客观描述而已呀,《春秋经》并没有告诉我们齐国人为什么要抓辕涛涂,更没告诉我们这件事谁对谁错,那么,难 道《公羊传》是瞎说不成?  
  不,《公羊传》哪能瞎说呢,我们之所以想不通,只是我们因为还没有开窍,想那《春秋经》以微言大义奖善罚恶,这个"齐人执陈辕涛涂"里肯定藏着什么微 言大义等待着我们的发掘。  
  你能发掘得出来吗?  
  什么,你要"大胆假设,小心求证"?呵呵,错了,错了,对这些经典文献可绝对不能用这种态度来读,我们应该"大胆假设,大胆求证",更要靠"感悟" (说难听点儿,就是凭空拍脑门儿),想想我在《周易江湖》里介绍过的许多历代先贤对《周易》的煞费苦心的解读,难道不正是这种风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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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节:原心定罪:同罪不同罚(5)        
  但这也真有点儿难为人,"齐人执陈辕涛涂",言简意赅,本来就只有七个字,这七个字里还包括了两个国名和一个人名,动词只有一个"执",难道"微言大 义"就落在这个"执"字上吗?  
  我们看看《公羊传》是怎么深挖狠刨的:  
  执者曷为或称侯,或称人?称侯而执者,伯讨也。称人而执者,非伯讨也。此执有罪,何以不得为伯讨?古者周公东征则西国怨,西征则东国怨。桓公假涂于陈 而伐楚,则陈人不欲其反由己者,师不正故也。不修其师而执涛涂,古人之讨,则不然也。  
  这段话是从分析《春秋经》"微言大义"的独特"书法"入手的,这是《公羊传》的一贯作风。  
  《公羊传》首先设问:"明明是齐桓公抓的辕涛涂,齐桓公是侯爵诸侯,照理说《春秋经》应该写成"齐侯执陈辕涛涂",可为什么写成"齐人执陈辕涛涂" 呢?"  
  呵呵,如果是我,肯定把嘴一撇:"齐侯也好,齐人也罢,有什么不同吗?这有什么可研究的?吃饱了撑的!"  
  但《公羊传》严肃地认为,"齐侯"和"齐人"虽然在这里都是在说齐桓公,但涵义上有着很大的差别,大约就像同样称呼齐老三,叫"齐总"和叫"小齐"所 表现出来的态度是很不一样的,如果叫"齐三儿",那就又是一种态度了。对了,"态度",就是这个词,孔子就是在用一些字眼上的细微差异来表达自己对历史人 物的不同态度的,于是就有了"一字之褒"和"一字之贬"。  
  好比孔子正在家里看电视,电视上在播齐桓公的讲话,孔子严肃地点了点头,在竹简上写道:"某某年,齐总在某某重要会议上发表了重要讲话。"事情也可能 是这样的:孔子看着电视里的齐桓公,从鼻孔发出了不屑地一哼,自言自语道:"这个齐三儿,又在那儿人模狗样地说瞎话了。"孔子想把这件事记下来,但毕竟是 写书,语言不能太粗俗,于是孔子是这样写的:"某某年,齐三儿在某某重要会议上发了表重要讲话。"看,和上一种情形的区别在字面上就只有"齐三儿"和"齐 总"的不同。  
  于是,在对逮捕辕涛涂这件事的记载上,本该写作"齐侯"却写成了"齐人",这就好比本该称呼"齐总"却偏偏叫他"齐三儿",这分明是在批评齐桓公。古 代经学家们的主流解释是:如果是"齐"侯"执陈辕涛涂",那就意味着齐桓公是以霸主的身份拿下了罪有应得的辕涛涂,这是堂堂正正、理所当然的;可如果是" 齐"人"执陈辕涛涂",就意味着齐桓公捉拿辕涛涂并不是堂堂正正、理所当然的。一字之差,差之千里。  
  是不是觉得这套理论很迂腐、很荒谬呀?其实一点儿也不,抛开真假和是否阐释过度不论,这恰恰就表现着人之常情。假设在1940年代的中国,你在村口望 见有一队日本兵正向你这边过来,你立即掉头跑回村里,对乡亲们气壮山河又气喘吁吁地大喊道:"大,大,大日本皇军进村啦!"  
  呵呵,如果换了我,我可不那么喊,我喊的会是:"小日本鬼子进村啦!"  
  "齐侯"就大约等于"大日本皇军","齐人"就大约等于"小日本鬼子"。  
  这样看来,《春秋经》用"齐人"而非"齐侯"来称呼齐桓公,摆明了是对他的批评,但是,我们得好好想想:辕涛涂难道就不该抓吗?他不是明明给齐桓公出 了个馊主意,把大军都给诓到沼泽地了吗?  
  是呀,辕涛涂看来确实有罪,确实糊弄了齐桓公,为什么不该抓他呢?  
  《公羊传》的回答是:当年大圣人周公带兵打仗,东征的时候西边的人就不高兴,大家都说:"怎么还不来打我们国家呀?凭什么先打他们、不打我们呀?周公 您快来吧,我们想挨打都想疯啦!"周公如果西征,东边的人又不高兴了:"周公偏心,怎么不打我们呀?快来攻打我的祖国吧,我这辈子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在有生 之年光荣地当一回汉奸!"  
  我在《孟子他说》里也讲过这段,孟圣人很爱拿周公说事。周公率领的是仁义之师,到处输出革命,颠覆外国政权,打到哪儿就解放哪儿,是世界人民的大救 星。就算挨打国家的国君指责周公粗暴干涉别国内政,但不论哪国,国内的老百姓还偏就心向着周公,偏就愿意周公把自己的祖国给灭了。看看,汉奸那么早就有 了。^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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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节:原心定罪:同罪不同罚(6)        
  值得注意的是,都到汉朝了,周公这些事依然被作为官方主流意识形态里的经典范例,就像我以前讲过的,古人是没有什么像我们现在的"爱国主义"观念的, 老百姓几乎都是文盲,就想过个安生日子而已,而在古代知识界的儒家思想里,"爱国"这个概念根本就没有什么地位,这是和我们现代意识形态有很大不同的。   
  接着说齐桓公。《公羊传》拿周公作例子,就是为了反衬齐桓公:为什么辕涛涂会出那个主意呢,他为什么要糊弄齐桓公呢,想想看吧,联军南下的时候就已经 经过了一次陈国,如果齐桓公统率的军队能有周公军队的那种作风,陈国人欢迎还来不及呢,可陈国大夫辕涛涂却唯恐齐桓公在撤军的路上再经过一次陈国,这才出 了那个馊主意。不错,辕涛涂确实是别有用心的,但齐桓公又怎么能责怪辕涛涂呢,他应该自己多作检讨才对啊!  
  嗯,这个说法还的确很有道理。历代的经学专家们大多还是同情辕涛涂的,也大多赞同《春秋经》这里的"微言大义",比如宋代孙复《春秋尊王发微》说:" 称人以执,不得其罪也。" (这个"称人以执"是一个被提炼出来的说法,也就是""称"齐"人"而不称齐侯来"执"辕涛涂"。)朱熹、叶梦得、吕祖谦也都赞同《公羊传》的论调, 这几位都是宋代顶尖的学者。而吕祖谦和黄仲炎还由此估计说:春秋霸主出兵打仗并不全是自己带粮食和其他军需物资的,而是走到哪儿就由当地诸侯提供。 这样看来,齐桓公的军队宛如蝗虫,辕涛涂是不想让祖国连遭两次蝗灾。  
  但是,效忠祖国,难道就不效忠联军了吗?黄仲炎分析说:"为齐谋则诈,为其国谋则忠也",但他也没有作更进一步的说明,想来联军自然是要被摆在次要位 置上的,这个问题也许根本就不是问题。但同是宋代的崔子方发表过一点儿意见,觉得辕涛涂坑害联军,算不得"忠"。    
  明人高攀龙还曾经认真捉摸过辕涛涂的背景,说道:"陈国和蔡国离楚国很近,常怀二心。再看看辕涛涂给齐桓公出的那个主意,这家伙确实没安好心,这是对 联军的不忠。"但高攀龙接着又说:"可齐桓公又是抓人,又是攻打陈国,就算原本占理,也不能得理不饶人呀,他做的实在也太过分了,所以《春秋》才会责难于 他。"    
  哦,事情渐渐明朗了,道理也渐渐清晰了。不过,也还有让人糊涂的地方:在辕涛涂这件事上,《左传》和《榖梁传》的说法和《公羊传》又有出入了。(到现 在为止,这"三传"好像还很少有合拍的时候。)《左传》说,辕涛涂先拿自己的意见去找同在盟军里的郑国大夫申侯商量,因为齐桓公计划的撤军路线上既有陈 国,也有郑国,所以辕涛涂的这个"不让蝗虫二次过境"的主意应该说对陈、郑两国都有好处。既然对陈、郑两国都有好处,申侯自然没有理由反对。于是,在申侯 表示赞同之后,辕涛涂就找齐桓公出那个变更撤军路线的主意去了。齐桓公也没多想,很快就同意了。但问题是,那位申侯可不是个厚道人,刚刚才送走了辕涛涂, 转脸就向齐桓公表忠心,建议说:"军队外出太久了,疲惫不堪,如果往东走,即便遇到想打的敌人怕也打不动了,我看不如取道陈国和郑国之间,由陈国和郑国供 应粮草军需。"齐桓公一听,很是高兴,当下便重赏了申侯,给了他虎牢这个地方。可高兴劲儿过后,齐桓公转念一想:咦,要不是申侯提醒,我还差点儿就被辕涛 涂这小子给忽悠了!哼,这个居心叵测的坏东西,拿下!  
  逮捕了辕涛涂还不算完,齐桓公的气还没消,就在这年秋天,齐桓公攻打陈国,非要把胸中这口闷气彻底出足了不可。    
  以上就是《左传》的记载。有一点值得我们留心:把密事说得有鼻子有眼、活灵活现、完完整整,这是《左传》的一大特色,真不知道作者是怎么知道这些事 的。不过,这一招倒是被后世史家继承了下来,并在正史当中屡屡出现举两个大家都很熟悉的小例子,比如《三国志·魏书·武帝记》裴注引孙盛《杂记》,写曹操 逃亡途中因误会而杀了吕伯奢一家,杀完之后"既而凄怆曰:"宁我负人,毋人负我。"遂行。"咦,难道这不是很奇怪吗:当时是谁看见了,谁听见了,又是谁告 诉作者的?再看看《三国志·诸葛亮传》写"三顾茅庐"和"隆中对",明明上文刚刚写了"因屏人曰",也就是说刘备屏退旁人,和诸葛亮两个关在小屋里密谈, 可接下来书里就是洋洋洒洒的大段对话。这都是《左传》遗风,也是我们读史不可不慎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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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节:原心定罪:同罪不同罚(7)        
  我们再来看看辕涛涂事件的《榖梁传》版本。  
  《榖梁传》对辕涛涂一事的记载非常简略,一开始也和《公羊传》一样,纠缠在为什么《春秋经》写作"齐人"而不写作"齐侯"的问题上,但得出的结论却和 《公羊传》大不相同。《榖梁传》说:"孔子这是批评齐桓公呢,因为齐桓公逮捕辕涛涂这分明是在干涉陈国内政!"    
  唉,《左传》、《公羊传》、《榖梁传》,一家一个说法。这三部经典虽然号称"一经三传",仿佛三位一体,可每当说点儿什么的时候却也经常会闹些分歧。 可既然是董仲舒举例,那就该以《公羊传》的内容来理解董仲舒的意思。  
  好啦,现在归结一下:逄丑父和辕涛涂,这就是董仲舒举的第一对例子。这两个人的所作所为都是欺骗了军队,而推究事情的原委,却发现两个人的出发点其实 是截然不同的,所以才一个该杀,一个无罪。这就是董仲舒所谓的"《春秋》断案的原则,一定要根据事实推究出犯罪嫌疑人在作案时的心理动机。"(《春秋》之 听狱也,必本其事而原其志。)  
  但是,还有一个重要区别怎么没有说呢:这两个人虽然都是欺骗了军队,但一个是欺骗敌军(逄丑父),一个是欺骗盟军(辕涛涂),这两者难道可以同日而语 吗?  
  我是不知道该怎么回答的。那么,你是不是同意董仲舒的这个看法呢?  
  3  
  看看第二对例子,先说说"鲁季子追庆父"。  
  这件事情虽然大有嚼头,但来龙去脉实在过于复杂,"三传"的说法照旧有着冲突,我这里就从简了,等讲到《春秋》鲁闵公正文的时候再详细来谈。  
  事情发生在鲁国。鲁庄公病危,想赶紧把接班人的人选定下来。鲁庄公哥儿四个,他是老大,老二庆父,老三叔牙,老四季友。鲁庄公先问叔牙。叔牙说:"一 继一及,鲁之常也。"这句话透露了当时鲁国可能的继承制度,"继"是指父死子继,"及"是指"兄终弟及",叔牙这是建议老大鲁庄公死后就由老二庆父继位。 鲁庄公没表态,又找四弟季友来问。季友说:"我衷心拥护您的儿子般!"季友的意见正合鲁庄公之意,但鲁庄公还是有些顾虑:"叔牙想立庆父,这可怎么办呀? "  
  政治斗争永远是残酷的,季友当机立断,马上逼叔牙喝了毒酒,随后等鲁庄公一死就立即拥立了公子般。至此,东风压倒西风,季友占了上风。  
  可庆父也不是省油的灯,遇挫每强,很快便找圉人荦暗杀了公子般(在《周易江湖》里讲过),另立了公子般的弟弟公子开为君。这位公子开当时不过是个七八 岁的孩子,糊里糊涂地就作了鲁国的国君。至于季友,则不得不逃亡国外,到陈国落脚。这一回合,西风压倒东风,庆父占了上风。  
  如果你是庆父,这时候你会怎么做呢?  
  政客的一般做法是:明的一方面在国内全力拥戴新即位的小孩子国君,花大力气笼络国内贵族,迅速逮捕并处死杀害公子般的凶手,给国人施以小恩小惠;暗的 一方面趁着正占优势的时候,全力攻杀季友,不死不休。如果这还觉得不够,那就再大造舆论,说外国势力准备趁着我国新乱大举入侵云云,以此制造紧张局势,转 移大家的注意力,以造成"兄弟阋墙,外御其侮"的局面。历史的经验一再告诉我们,学会给自己制造敌人是一项重要的政治技巧,再者,政治斗争永远都要拉一 派、打一派,切不可两面作战、两派一起打。就算要面对的只有一派,那也要先分化他们,然后再一拉一打,打掉一派之后再来分化剩下的一派,照旧一拉一打。   
  再有一条原则是:如果决意要打掉谁,一旦动起手来,那就一定要不遗余力地把对手打进十八层地狱,再踏上一万只脚,让他永世不得翻身。  
  但是,可怜的庆父啊,虽然迅速处决了圉人荦,可不但没有对季友"痛打落水狗",反倒又把新即位没两年的公子开给杀了。公子开谥号鲁闵公,这名号听起来 像个慈眉善目的老国君,其实驾崩的那年他才不过十岁。  
  鲁闵公一死,鲁国的合法继承人就只剩下一个公子申了。季友知道,如果公子申再死了的话,论资排辈,庆父就真能当上国君了。事不宜迟,季友马上护着公子 申逃到了邾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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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节:原心定罪:同罪不同罚(8)        
  庆父在鲁国实在作孽太多,连杀两个国君,搞得天怒人怨。就在鲁闵公元年,有位齐国使者曾经说出了一句赫赫名言:"不去庆父,鲁难未已!"这句话后来以 "庆父不死,鲁难未已"的变体流传下来,一直到近现代都成为人们常用的感慨词。这是一个几乎贯穿整个中国历史的哀叹,所以我们不得不多问一问:"为什么一 个坏蛋就可以撼动一个国家?"这个问题可以一直问到1976年:"为什么四个坏蛋就可以撼动一个国家?"  
  "庆父不死,鲁难未已",当一个传统的中国人发出这样一声哀叹的时候,他惟一能够想到的解决办法大概就是:政治地位高于庆父的"好人"睁开了眼睛,看 清了庆父的真面目。可我们看看庆父这个的例子,在当时的鲁国,谁的政治地位比庆父更高?谁的权力比庆父更大?如果不是封建制度下的鲁国,而是专制统治下的 鲁国,更有什么人能够约束庆父呢?  
  (一个小细节:"不去庆父,鲁难未已",这句话出自《左传》,而《左传》对这件事情的记载很可能张冠李戴了,因此这句名言的可信性也就成问题了,容后 细表。)  
  我在《孟子他说》里详细讲过,中国的封建社会基本上属于贵族民主专制,所以,统治者的个人权力并不像秦朝以后的专制社会里那样大得可怕。庆父一再的倒 行逆施在国内激起了民愤,季友又在准备暗中回国,终于,庆父见势不妙,逃往莒(ju3)国,而季友则拥立了当初一起在邾国避难的公子申为君,是为鲁僖公。   
  东风再次压倒西风,这一回是庆父逃亡,季友追杀。《公羊传》在这里说:  
  庆父弑二君何以不诛?将而不免遏恶也。既而不可及,缓追逸贼,亲亲之道也。  
  《公羊传》大概认为,季友追杀庆父,当时是可以追得上的,而像庆父这种连弑二君的大坏蛋,抓到了当然就该杀。那么,季友在追杀路上自然应该快马加鞭才 是,但是,季友不但不加鞭,还时不时地勒勒缰绳,好像唯恐真能追上庆父似的。看来庆父就算车子突然坏了,下来修车,季友也会在后边停下来给自己的车子加加 油什么的,直到庆父把车修好了再继续开追。那么,季友为什么要这样呢?《公羊传》的解释是:如果抓到庆父能够挽救公子般和公子开的两条小命,那自然不能怠 慢,可人死不能复生,就算追上庆父,公子般和公子开也活不过来了,那何必再对庆父赶尽杀绝呢?  
  可是,不对呀,这话虽然看似有理,可要照这个逻辑,杀人犯难道都不该受到制裁了吗?!  
  当然不是,《公羊传》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庆父的身份特殊:他可不是普通的杀人犯,他和季友可是兄弟关系。  
  那么,《公羊传》的意思难道是:历尽劫波兄弟在,相逢一笑泯恩仇?  
  也不是,这恩仇是泯不了的,但《公羊传》告诉我们说:"缓追逸贼,亲亲之道也。"这才是问题的关键。  
  儒家很讲究这个"亲亲之道",认为季友故意放慢速度,不真的追上庆父,这是对的,是符合"亲亲之道"的。大家想想前文讲过儿子为父报仇的那几个例子。   
  有人可能不理解了:"儿子为父报仇那几个例子都是个人恩怨,"亲亲之道"也能理解,可庆父该算国贼啊,这可不是简单的个人恩怨啊,难道季友把兄弟亲情 置于国家大义之上还是做对了不成?"  
  别觉得不可思议,按照传统儒家的标准,季友还真是做对了。我们知道,礼治是儒家的一个核心主张,而礼治的诞生土壤正是封建制度下的宗法社会,宗法社会 的一个重要特征又是以家族宗法为核心扩展成为国家政治统治(所以才会有"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个说法)。所以,家族利益高于国家利益,家族血缘纽 带高于国家政治纽带,爱家主义高于爱国主义。这种状况直到封建社会瓦解、专制社会成形之后才发生了变化,但专制社会里依然没有爱国主义,因为那时候国家和 人民都变成了皇帝的私有财产,所以"爱国"这个概念只是"忠君"的一个附属概念,而皇帝们也绝对不能容许有一个比"君"的地位还要高一级的"国"的概念。 所以,古人提到"爱国"的时候,也往往是"忠君爱国"并称,比如雍正朝有"礼乐名臣"之称的张伯行说过:孔子乃至程朱,其学说都是"皆忠君爱国,明体达用 之言" 程朱是不是这样暂且不论,把孔子思想"传承"成这个样子,八成是存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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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节:原心定罪:同罪不同罚(9)        
  这是一个值得多费一些笔墨的问题。很多人对传统文化里的一些说法往往只从字面理解,因此而造成的误解实在太多了。说到爱家和爱国,就有必要先提一下孝 道,而孝道就是一个被现代很多人误解的概念。中国所谓孝道,打着孝的幌子,其实却是忠道,而"十三经"里的《孝经》其实也就是《忠经》,这一点我已在《孟 子他说》第三册里论之甚详。说到这个"忠",忠于谁呢?忠于国家还是忠于皇帝?皇帝往往故意混淆这两个概念,把自己和国家等同起来。那么,古人难道就不讲 爱国吗?  
  也不是的,比如,虽然《孝经》的本质就是《忠经》,但历史上还真是有过一部《忠经》的,据说作者和注者同是东汉的超级大儒:著为马融,注为郑玄,来头 果然不小! 在这《忠经》里有一篇"报国章",是专题来讲报国的:作臣子的之所以应该报国,是因为他的官职与俸禄都是君主给的。那么,难道只有作臣子的才应该忠君报国 吗?是的,但是,"君临天下,谁不为臣"?并不是只有当官的家伙才是臣子,每个人都是君主的臣子,都受了君主的恩惠,正所谓"食土之毛,皆衔君德",受了 人家的好处,自然应该报答人家,而正如老板是开公司的,所以职员报答老板的最好方式就是努力为公司工作一般,皇帝是"开"国家的,所以臣子报答皇帝的最好 方式自然就是"报国"。 人生在世,最大的恩情就是皇恩,所以活着就要感恩,感恩就要图报,这看上去很像是本尼迪克特在《菊与刀》里所论及的日本精神,其实源头很可能却在中国。     
  梁启超曾在《中国之旧史学》中提到所谓"旧史学"的四大弊端,其一就是"知有朝廷而不知有国家",于是乎所谓"二十四史"不过是"二十四姓之家谱" 这话够狠,似乎击中要害,如果这个道理成立的话,那么,我们有多少人的"自豪感"其实却不过是奴才的子孙为祖上侍奉过的老主人的家业而感到的"自豪"呢? 而中国历史上首次出现具有现代意义的"爱国"的提法,很可能是在梁启超(还是他)的《爱国论》里看看,"爱国"这是多么晚近的事呀。梁文开头就说:外国人 都说我们没有爱国之性,性格是懦弱的,组织是涣散的,不论哪国人都能随便欺负和奴役中国人,而且一点点蝇头小利就可以让中国人趋之若骛……梁启超归结说: 不是我们中国人没有爱国心,而是中国历来就缺乏明确的国家概念,外国人以前其实也是这样的,也没什么爱国心,只是近几百年来的民族主义才促成了欧洲现代民 族国家的成型,爱国主义这才相应地油然而生。 其实这个道理说起来很简单:只有人民群众当家作主、成为了社会主人翁之后,才产生了真正的爱国主义概念。道理确实很简单,之所以"爱国",是因为"国家" 是"我们"的。(梁启超说:"夫国家者,一国人之公产也。")  
  由此而引发的问题是:"爱国"的前提不再是很多人想像中的"我生在这个国家",而是,并且扎扎实实地是:"国家是我们的"。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可以看 一下一种传统的逻辑结构是否成立,嗯,我们可以把这个问题想像成一道简单的逻辑试题:  
  因为:我生在熊国;  
  所以:我爱熊国,我以我是熊国的一员为荣。  
  问:以下哪项中的推理与题干的推理最为类似?  
  A)因为:我是我妈妈生的;  
  所以:我爱我妈妈,我以我是我妈妈的儿子为荣。  
  B)因为:我生在熊村;  
  所以:我爱熊村,我以我是熊村的一员为荣。  
  呵呵,别急,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设想一下另外一个问题:如果有一位少年,爸爸是龟公,妈妈是老鸨,还有两个哥哥,既做龟公,又兼贩毒和拐卖 人口,那么,这位少年"不爱"他这个家,在道德上是否站得住脚呢?而后,如果这位少年拒绝继承家族事业,毅然离家出走,在另外一处地方谋得了一份正当职 业,开始了一番积极奋斗,那么,这在道德上是否站得住脚呢?他又是否可以"不以"自己的家庭为自豪呢?或者说,如果这位少年生在一处穷山恶水的地方,身边 的人不是流氓就是恶霸,那么,如果他离开了这个地方,去追求阳光明媚的生活,这在道德上是否站得住脚呢?他是否可以"不爱"自己的家乡呢?他又是否可以" 不以"自己的家乡为自豪呢?这些问题是否都过于简单以至于根本就算不得问题呢?那么,把这个逻辑扩展一下却又为什么往往得出相反的结论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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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节:原心定罪:同罪不同罚(10)        
  好啦,现在再回到上面那个选择题。答案A显然是错的,因为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不具可比性,而且,即便承认这个可比性,一位只有一两个孩子的妈妈和一位 有几千万、乃至几亿孩子的妈妈也是不具可比性的。如果换个角度,以梁启超的"夫国家者,一国人之公产也"来衡量,并且接受"妈妈和孩子"这一拟人手法的 话,那么,答案A显然把母子的关系搞颠倒了,正确的关系是:"我们"才是妈妈,"国家"才是孩子。  
  所以,用现代语言来说,"我们是国家的主人"和"祖国啊,我亲爱的妈妈"这两者之间是矛盾的,不可能同时成立,也就是说,如果"我们是国家的主人"这 一表述成立的话,那么,"祖国啊,我亲爱的妈妈"就必然不能成立,反之亦然。  
  答案B像是正解,"因为:我生在熊家;所以:我爱熊家,我以我是熊家的一员为荣"和"因为:我生在熊国;所以:我爱熊国,我以我是熊国的一员为荣"这 两句话在逻辑结构上是一致的,内容上也是完全具有可比性的。  
  但是,"我生在熊家,所以……"这个逻辑在道德上想来是多数人不会认可的当初有秦姓子弟瞻仰岳飞庙,写下一副广为流传的对联:"人从宋后少名桧,我到 坟前愧姓秦",说的就是这个道理。生在哪里,也许不一定就必须要爱那里、要以那里为荣,在巴金的"激流三部曲"时代,有多少有志青年都是以反叛家庭/家族 为荣的。小鱼儿是在恶人谷长大的,身边全是天下间最顶尖的坏蛋,小鱼儿不但不会以恶人谷的出身为荣,相反,这小子出淤泥而不染,闯荡江湖靠的全是自己的正 直、善良和聪明。一个人无论出身如何,他大可以以自己的正直、善良和聪明为荣,相反,如果一个人跟其他人交往的时候满嘴不离自己显赫的家谱,想来没人会喜 欢这样的家伙吧?这个道理肯定是绝大多数人都会认可的,那么,为什么同样的问题,同样的逻辑,换到个人与国家的关系的时候,一些人的价值取向却完全颠倒过 来了呢?    
  还得说梁启超的判断准确:"夫国家者,一国人之公产也"问题的是与非,症结全在这里。搞清了这层道理,我们才能理解为什么周朝人的思想、行为和秦汉之 后有着如此巨大的差异,我们才能理解春秋时代原汁原味的"春秋大义"到底是什么样子,我们才能思考为什么《公羊传》在这里会褒奖季友。  
  有人可能还会问:"那春秋时代不是还有"大义灭亲"的壮举么?"不错,的确是有,等我们后文遇到的时候再仔细分析,现在只是要把重点放在这个"缓追逸 贼,亲亲之道也"上面。可是,季友真的就这么放过庆父了吗?  
  不是的。董仲舒认为,季友的"追"虽然故意磨蹭以体现"亲亲之道",但已经明确表露了杀意。后来,作为政治流亡分子的庆父看到大势已去,准备认罪投 降,看来是想争取一个"坦白从宽",以甘愿回国受审为条件,以换得一个免除死刑的宽大待遇,但季友就是不松口,最后逼得庆父自缢而死。  
  季友为什么不松口呢?如果答应了庆父,不是正符合了"亲亲之道"吗?这我可就不知道了,也许季友是为了国内政权的稳定吧,如果真的审判庆父,庆父当初 的那些或明或暗的同党们不知道又会搞出什么动静来呢,这一案也不知道会牵连多少人呢。  
  庆父就这么在国外自杀了,这也许是一个最为"政治正确"的结局吧?是的,这样的结局也许对各方面的人马都有好处,只除了那些无辜的、也不可能再跳出来 为自己喊冤的死者。  
  再稍微说两句后话:庆父、季友,还有那个被季友杀死的叔牙,他们和鲁庄公都是兄弟关系,后来,庆父的后人建立宗族,号为孟孙氏,也叫仲孙氏,季友的后 人就是季孙氏,叔牙的后人就是叔孙氏,又因为庆父这哥儿几个都是鲁桓公的儿子,所以孟孙氏、季孙氏、叔孙氏便被合称为"三桓"。读过《论语》的朋友应该对 "三桓"印象很深,尤其是那个季孙氏,《论语》里边著名的"季氏将伐颛臾"和"八佾舞于庭",都是说的季孙氏。(这个说法在古代经师那里也是有争议的,暂 不细表。至于姓和氏都是怎么回事,详见《孟子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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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节:原心定罪:同罪不同罚(11)        
  下面再来动一回脑筋,《春秋经·闵公二年》是这样记载的:  
  九月,夫人姜氏孙于邾娄。公子庆父出奔莒。  
  我们只看最后一句:"公子庆父出奔莒",这就是上文提到过的"庆父见势不妙,逃往莒(ju3)国",这之后就是季友回国,拥立了鲁僖公。那么,从这句 话里你能看出什么"微言大义"来吗?  
  这句话曾经给历代经学大师们造成过极大的困扰,我先提示一下,前文刚刚讲过"齐人执陈辕涛涂",《公羊传》抓住"齐人"的"人"字大做文章,说孔子不 写"齐侯"而写"齐人"是批评齐桓公不地道。《公羊传》的这个解释历来都没有太大的疑议。好啦,我们把"齐人执陈辕涛涂"和现在这个"公子庆父出奔莒"联 系在一起来看,能看出什么问题来吗?  
  是呀,既然齐桓公做了错事就不再是"齐侯"而是"齐人",那庆父做的事可比齐桓公要坏上无数倍呀,怎么也应该叫他作"庆父反动派"之类的才对,可为什 么还是叫他"公子庆父"呢,这不明明是一个尊称吗?清代的官版权威《春秋公羊传注疏》有过一个解释,说:庆父罪大恶极,但《春秋经》还是称他"公子",可 见《春秋经》的褒贬并不是体现在爵号、名字、日期这类细小地方,有人做了坏事,《春秋经》如实把坏事记录下来,这不就是褒贬吗?    
  这是一个具有颠覆性的解释,真要这么说,《公羊传》的权威就大可怀疑了,"微言大义"一说也好像有点儿站不住脚了。嗯,真是这样吗?  
  第二个问题:这个"春秋大义"里的"缓追逸贼,亲亲之道"虽然在宗法社会讲得通,可在进入专制社会之后难道就不被批判吗?皇权会容得下这个道理吗?对 弑君逆贼不诛九族就算开恩了,还什么"缓追逸贼",哪有这等道理!是呀,既然如此,专制意识形态下饱受浸染的那些知识分子们难道看着这条"春秋大义"就不 觉得别扭吗?  
  确实觉得别扭。简单举两个例子:这个"缓追逸贼,亲亲之道"的说法还曾被《榖梁传》用在鲁隐公元年的"郑伯克段于鄢"的故事里, 事情虽然不同,道理讲的却是和《公羊传》一样的。于是,宋代沈棐《春秋比事》批评说:"为了大义是不能顾念亲情的,当年周公为了维护政权稳定,不也杀了自 己的亲兄弟么。这才是正理。"    
  宋人髙闶的《春秋集注》也论过此事,说:现在有些人很不负责任地说什么《春秋经》在鲁闵公之死一事上并没有责备季友的失职,反倒嘉许他对鲁僖公有拥立 之功。我呸,这是胡说八道,季友他不忠于前君而自结于后君,这是贤者作为吗!还有人讲什么"缓追逸贼,亲亲之道",世上哪有这种道理,作臣子的首要大义就 是为君讨贼,所以才有"大义灭亲"一说。在庆父这件事上,季友和庆父是亲戚,这不假,可季友和鲁闵公也有血缘关系呀不仅如此,在这个血缘关系之上还有君臣 的尊卑关系。庆父和鲁闵公也同样有这两层关系。庆父杀了鲁闵公,是主动断绝了他与鲁闵公之间的尊卑关系和血缘关系,这时候,他相对于鲁闵公和季友来讲已经 算是个毫无关系的人了。(熊逸按:可以联想一下前文防年杀继母的那个案件。)从鲁闵公的角度来讲,如果季友杀了庆父,既维护了君臣大义,又维护了亲属之 情,可季友却"缓追逸贼",这既没有维护君臣大义,也丧失了亲属之情。难道这就是贤者所为吗?    
  看,时代发展了,对经义的解说也必须要与时俱进了。至于《春秋经》原本到底是什么意思,这好像从来都不重要。  
  4  
  再来说说董仲舒所举的第四个例子:"吴季子释阖庐"。  
  这个故事里的两位主人公我们都不陌生,吴季子就是季札,阖庐就是吴王夫差的爸爸。《春秋经》里在"襄公二十九年"写了一句照旧非常简短的话:  
  吴子使札来聘。  
  翻译过来就是:吴国派了季札到我们鲁国作外交访问。  
  在这次访问当中,季札详细点评了鲁国国家交响乐团演奏的各种音乐,就是《孟子他说》第一册里讲过的那段。现在我们要来了解的重点是:《春秋经》的这短 短一句话里隐含着什么"微言大义"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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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节:原心定罪:同罪不同罚(12)        
  《公羊传》认为"有",因为吴国地处江南,在当时属于荒蛮之地,代表着落后生产力和落后文化,是被中原"诸夏"看不起的。所以,《春秋经》一般记载和 吴国有关的事情时,仅仅说一个"吴"如何如何,既不给个尊称,也不记载人家君臣的名号。但是,独独在"襄公二十九年",《春秋经》竟然破了例,不但尊称人 家"吴子",居然还记载了季札的名字,嗯,这里边一定是有什么深刻用意的。  
  那么,用意如何呢?当然就是表彰季札,认为这小子虽然出身于夷狄,却大有诸夏之风。  
  《公羊传》说:当年季札他爸吴王寿梦一共生了四个儿子,季札排行老四。大家都很喜欢老四,很想把位子传给他,可这么做又实在是坏了规矩。怎么办才好 呢?后来有了主意:现在老大正作国君呢,那就立个规定好了:等老大死了以后不能把位子传给自己的儿子,而必须传给老二,然后老二传老三,这样一来,总有一 天会传到老四季札那里。  
  事情还真就这样发展下去了:老大死了,老二接班;老二死了,老三接班;老三死了,老四……老四跑了!  
  要说这老哥儿仨都够义气的,为了让君位赶紧传给老四,他们天天祷告。我们一般人祷告个啥无非是求老天爷保佑升官发财、长命百岁,可这哥儿仨恰恰相反, 都祷告说:"老天爷啊,您要是保佑我们吴国,就快给我们几个降下灾祸吧!让我们赶紧死了,好给老四腾位子!"  
  单是祷告还不够,这哥儿仨整天是上山擒虎豹,下海斗蛟龙,专捡危险的事做,活生生地为"作死"一词下了完美的注脚。  
  老哥儿仨就这么忙活了多少年,好容易如愿以偿地死光光了,可老四却还是不肯配合,趁人不备,逃之夭夭。  
  这可怎么办?总得有人作国君吧?  
  老四风格高,可风格高的人永远都是少数,结果,老三的儿子就接班了,这就是著名的吴王僚。等国内政局尘埃落定之后,老四季札这才没事人似的回来了,参 见新任吴王,承认了他的统治身份的合法性。  
  按说季札都点头了,别人也就没什么可议论的了。可是,老大的儿子公子光不干了:"如果照爷爷的遗愿,现在应该是我四叔季札接班,就算四叔这人淡薄,那 也该轮到我接班呀,凭什么是我堂弟得了便宜呀!"  
  暂停一下。故事说到这里,肯定有人会想:"这都是真事么?老哥儿仨又是祷告,又是作死,这种违背人性的事怎么可能呢?"  
  这个怀疑不是没有道理,但是,我们如果把"祷告"和"作死"的情节去掉,看到的可能就接近当时的真相了或者再说得保守一些:即便这哥儿四个的事情对于 严肃的历史读者来说未必值得当真,但故事所传达出来的"兄终弟及"的继承制度却很可能就是当时的客观实际。  
  一般认为,母系社会里(假如中国历史上确实存在过母系社会的话 ),血统是按女性一方来计算的,所以,当一个男人死后,他的财产(如果有的话)应该优先传给他的兄弟姐妹,而令我们现代人难以想像的是:他自己的子女却是 没有继承权的。因为死者和他的兄弟姐妹都是一母所生,而死者的子女却是死者的妻子所生,这两类近亲在母系社会的血统里分属两个不同的系统。  
  母系社会听起来好像非常古老,其实即便在进入父系社会之后,母系时代的一些传统并不是马上消失的。商代的国君继位就是以"兄终弟及"为主,武王伐纣之 后,商人的遗民国家宋国也依然保留着这个传统,就连大圣人周公的封国根正苗红的鲁国也有"兄终弟及"一说(前边庆父那个故事里刚刚讲到的),那么,在荒蛮 的吴国,这老哥儿四个的故事也许真的是诞生得合情合理的。  
  较真的人可能还会穷追不舍:"就算是"兄终弟及",如果君位传到了最小的弟弟,等最小的弟弟死了,又该传给谁呢?"  
  换到季札时代的现实状况,这个问题就是:"当老三死了之后,老四季札拒绝继承君位,那么,按照"兄终弟及"制度,在最小的兄弟季札放弃了继承权之后, 合法继承人到底是吴王僚(没即位之前称作公子僚,为了减少阅读的麻烦,就一直叫他吴王僚好了)还是公子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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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节:原心定罪:同罪不同罚(13)        
  这事还真不好说,按照王国维的研究,殷商的继承法是以兄终弟及为主,父死子继为辅,而父死子继的规矩却是等父亲这一辈的哥儿几个都死光了以后,由最小 的弟弟的儿子来继位如果这个规矩一直绵延到周代的话,绵延到南方不大开化的吴国,或者说,吴国还保持着相对于中原诸国更为原始的习俗的话,那很有可能吴王 僚才是真正合法的继承人。  
  这只是一个推测而已,也存在其他的可能: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前辈社会学家斯宾塞研究澳洲的土著部落,发现了现实生活中依然存在的"兄终弟及"制度: 头领死了,位子传给最大的弟弟,依次往下传,继位的除了亲弟弟之外,还包括父亲的兄弟的儿子们(也就是堂兄弟。注意,现在很多人已经分不清"堂"和"表" 的区别了:大体来说,父亲这支叫"堂",母亲那支叫"表"),如果依次继承下来,所有的兄弟,包括所有的堂兄弟,都死光了,这时候该由谁继位呢?  
  由众兄弟当中年纪最长的那一位的长子继位。然后,又是新一轮的"兄终弟及"。  
  如果这个法则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话,那么,吴王僚是老三的儿子,在季札放弃了继承权之后,合法继承人就应该是老大的儿子公子光。  
  我们如果这么一捉摸,就会发现公子光的想法并不是没有道理,如果我们都这么想,那公子光自己就更认为自己有道理了。公子光是个狠角色,决心靠自己的力 量去寻回公正是的,如果从正当的途径无法取得失去的公正的话,那么,使用一些阴险卑鄙的手段也是很容易被原谅的。  
  公子光的确很容易就原谅了自己。他接纳了一位落魄的楚国政治犯,这就是史上第一位大汉奸(严格说是大楚奸)伍子胥,伍子胥为公子光介绍了一位叫做专诸 的勇士。这段故事是大家耳熟能详的了:专诸以鱼肠剑刺杀吴王僚,公子光如愿即位,是为大名鼎鼎的吴王阖庐。  
  等等,我们先想一个问题:如果你是公子光,你会在杀死吴王僚之后就宣布自己当国君吗?  
  如果你的答案是"是",那我建议你最好从事技术性的工作。历史的经验一再告诉我们:越是卑鄙的动机,就越是需要正义的口号。公子光刺杀吴王僚,他该怎 么向大家解释这个事情呢?宣传口径必然会是:"伪吴王僚是个破坏了吴国君位继承传统的僭越分子,他的吴王身份是不合法的。为了维护传统,为了申张正义,僭 越者必死!打倒伪吴王僚!"  
  作为旁观者,大家现在可能会像当时吴国人一样,对公子光的这番表演嗤之以鼻:"小样儿的,装什么大瓣儿蒜,谁不知道你小子就是想夺权呀!"  
  但公子光一脸正色地说:"你们这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我根本不是为了自己夺权,我所做的这一切完全是为了维护咱们吴国的传统,为了申张正义!"公 子光说到做到,很快找来季札:"四叔,我杀了伪吴王僚这个僭越分子,就是为了给您扫清继位路上的障碍。四叔您在吴国众望所归,您又是真正的合法继承人!四 叔,我求您了,继位吧!"  
  原来公子光这是路见不平啊?!  
  当然不是。谁都看得出来季札不会接受君位,谁都看得出来公子光只是做做样子。但是,这个"样子"是必须要做的,因为做了之后,按照吴国的君位继承传 统,公子光就理所当然地成了君位的合法继承人。如果不做这个"样子",那他至少在名义上永远都是不合法的。  
  这个"样子"还有另一层作用,就是给了吴国贵族们一个台阶。要知道,公子光刺杀吴王僚,这到底也算是弑君,何况吴王僚必然是有一批死党的。现在,吴王 僚已死,公子光已经夺权,这是既成事实,改变不了。设想一下,假如我是当时吴国一位还算比较正直的贵族,我会一方面觉得公子光弑君作乱,应该反抗他才对, 可人家手握大权,发难反抗只能是自投死路;可让我公开拥护公子光吧,拥护一个弑君者毕竟说不过去。唉,真是为难啊!  
  现在好了,公子光请过了季札,那就意味着:第一,季札放弃了继承权,所以公子光作国君当之无愧,应该拥护;第二,天塌下来有高个子撑着,在这件事上, 季札就是那个高个子,连季札都不追究公子光,我还犯得上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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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节:原心定罪:同罪不同罚(14)        
  所以说,公子光没有立即即位,而是去请季札,这真是一个深谙人类心理的好策略。  
  可能还是有人会问:"公子光请季札,这明摆着是玩虚的,谁看不出来呢?这不是掩耳盗铃么!"  
  不错,这还真就是掩耳盗铃,但很多时候,盗铃的人非但不傻,反而绝顶聪明,也正因为绝顶聪明,他们才会一边盗铃,一边掩耳,而大家眼睁睁地看着他在盗 铃,却一个个都仿佛视而不见为什么呢?因为他一掩耳,大家也就得了台阶,心照不宣地借坡下驴了。  
  可能有人还有疑惑:"公子光耍的这是权谋,就算真要维护继位传统,也不该采取暗杀手段啊。季札为什么不去追究他呢?季札号称贤人,难道对弑君者就不闻 不问吗?"  
  是呀,季札如果不去追究公子光的弑君,又何以为贤呢?  
  公子光玩的是权术,《公羊传》宣传的却是仁义。《公羊传》这样记载了公子光去请季札的那一段:  
  ……于是使专诸刺僚,而致国乎季子。季子不受曰:"尔弑吾君,吾受尔国,是吾与尔为篡也。尔杀吾兄,吾又杀尔,是父子兄弟相杀终身无已也。"去之延 陵,终身不入吴国。故君子以其不受为义,以其不杀为仁。    
  公子光刺杀了吴王僚之后,先去找到季札:"四叔,这王位本来就是您的,现在给您空出来了!"  
  季札拒不接受,说:"你杀了我的国君,如果我从你的手里接受了君位,那我就成了你篡位的同党。按说我该杀了你,可是,你杀了我哥,我再杀你,那岂不是 父子兄弟之间互相杀来杀去没个完嘛!"于是,季札既不接受公子光的"美意",也不追究公子光的罪过,自己跑到延陵这个地方独善其身去了,一辈子没再踏入过 吴国国都。君子评论说:季札不接受君位,这叫"义";不杀公子光,这叫"仁"。  
  插一个小问题:如果读书仔细,你会发现季札那句话有个疑点。什么叫"你杀了我哥"(尔杀吾兄)呢?公子光刺杀的吴王僚明明是季札的侄子,怎么这里说成 哥哥了呢?  
  这就是文献记载的互相冲突所致。我上边讲的那个四兄弟的故事版本是比较流行的说法,《史记·吴太伯世家》大体就是这么说的,而《公羊传》则认为吴王僚 是吴王寿梦的"长庶子",也就是吴王寿梦小老婆所生的所有孩子中的老大,那自然和季札是兄弟辈的。其他文献也各有各说,反正这一家人的关系不是那么清楚 的,我这里就不作详辨了。  
  《公羊传》认为,《春秋经》又称"吴子"、又提名号地来褒奖季札,是因为季札有仁有义,符合贤者的标准。我们从这里再次看到了儒家"以家族纽带为第一 "的重要原则,看,为了避免父子兄弟持续相杀,就连弑君者也是可以不予追究的。  
  现在可以归结一下了。让我们像董仲舒一样,把"鲁季子追庆父"和"而吴季子释阖庐"这两件事并列来看:同样是弑君,但庆父该杀,公子光(阖庐)不该 杀。这就像前一对例子一样:同样是欺骗三军,但逄丑父该杀,辕涛涂不该抓。这就是董仲舒所谓的"必本其事而原其志"。  
  不过,说实在的,可能是我的脑瓜不够灵光,对逄丑父和辕涛涂的处理我还可以理解,可对这个庆父和阖庐,我却怎么也想不明白。简单的推测是:庆父犯罪" 未遂",阖庐犯罪"已遂",区别就在这里。庆父虽然连弑二君,但还没有达成自己夺权的最终目标,季友一直都有翻盘的可能;而阖庐杀了吴王僚,大局已定,季 札已根本就没有回旋的余地。看来道理似乎是这样的:如果事情尚有可为,则为之;如果事情已不可为,那就只好"既往不咎"了。("既往不咎"这个成语是孔子 贡献给我们的,看来当真也是儒家的精神呢。)  
  不费那个脑筋了,无论如何,我们只要明白董仲舒的主旨就可以了:  
  春秋之听狱也,必本其事而原其志。志邪者,不待成;首恶者,罪特重;本直者,其论轻。是故逢丑父当斮,而辕涛涂不宜执,鲁季子追庆父,而吴季子释阖 庐,此四者,罪同异论,其本殊也。俱欺三军,或死或不死;俱弒君,或诛或不诛;听讼折狱,可无审耶!故折狱而是也,理益明,教益行;折狱而非也,闇理迷 众,与教相妨。教,政之本也,狱,政之末也,其事异域,其用一也,不可不以相顺,故君子重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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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节:原心定罪:同罪不同罚(15)        
  《春秋》断案的原则,一定要根据事实推究出犯罪嫌疑人在作案时的心理动机。对那些动机邪恶的家伙,哪怕他犯罪未遂,也得好好治他的罪;对首恶分子要严 加量刑;而对那些出于善意而犯下罪行的人,量刑一定从轻。所以逄丑父该杀,辕涛涂不该抓;鲁季子追捕庆父,吴季子宽恕阖庐,罪行相同而论罪不同。都是欺骗 三军,有该杀的,有不该的;都是杀死国君,有该谴责的,有不该谴责的。审判案件一定要把深层的道理搞清楚啊!所以说,如果法院公正,理就会越来越明,教化 也就会越来越得到推行;如果法院不公正,人们就会越来越淡化了是非观念,结果,官方宣传上在教育人民仁义道德,现实世界却在教给人们相反的道理,这世界还 怎么得了。教化是为政之体,刑法是为政之用,它们领域不同,但作用一致,所以是绝不可相互悖离的,它们同样都为君子所重。  
  看来"《春秋》原心定罪"认真推究起来,还真是一个深刻的思想,也是一个为很多腐儒所忽视的概念。我们不难想见,就算再有多少"醇儒"满嘴仁义道德, 如果现实社会中总是公理无处申张,总是"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有多少人还会持之以恒地坚守那些仁义道德呢?  
  但董仲舒这番道理虽精,却只能流于纸面,因为这和专制社会的运作机制是无法合拍的,也就注定了最后只能成为嘴巴上的仁义道德而已。如果真想要公理大 行,其中道理要晚到晚清时候的严复和郭嵩焘他们才看得明白。严复放眼西望,讲到西方文化的精髓,概括说:"不外于学术则黜伪而崇真,于刑政则屈私以为公而 已。" 看上去和董仲舒的意见并没有太大差异,但严复却讲出了公理大行所需要的宪政基础,这基础并不是董仲舒所谓的"以教化为体,以刑法为用",而是"以自由为 体,以民主为用"。严复在这里点明了一个重要的逻辑关系:如果没有"自由"作为基础,"民主"便只能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至于学术打假(学术则黜伪而崇 真)和刑政公允(刑政则屈私以为公)云云,自然也就更没着落。  
  两千年前的董仲舒哪能看得这么远呢,他能把问题想到现在这"《春秋》原心定罪"的一步已经很是了得了。在汉代,"《春秋》原心定罪"这个观点恐怕不止 董仲舒才有,或许它还在儒家知识分子当中颇有一些共鸣,不过,这也可能是因为董仲舒名声太大、弟子众多的缘故吧。但我们可以肯定地知道,那个极为精炼的" 原心定罪"四个字虽然与董老的思想如出一辙,实际上却是另有出处的。  
  在隽不疑依据"春秋大义"果断处置了那位不知真假的卫太子的一年之后,也就是始元六年(公元前81年),以汉昭帝为核心的权力集团召集了一大批贤人和 知识分子,让他们和政府官员一起讨论各类国家大事。这是中国历史上的一次重大事件,大讨论的结果在后来的汉宣帝时期被桓宽整理成书,这就是著名的《盐铁 论》。  
  这是一次很有意思的讨论,讨论当中经常形成两方面针锋相对的局面:知识分子们主要来自民间,有一些草根立场,了解一些民间疾苦,但缺乏政治上的实战经 验;官员们则既有着丰富的政治经验,又往往是现行政策的既得利益者。当权者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不但没有在政策问题上统一口径,反倒给这两个阶级的代表们 设了一座可以自由发挥的大擂台。 
  这个擂台一打起来,就把当时所有的焦点问题几乎全都议论到了:像什么三农问题(《力耕篇》),自由贸易问题(《通有篇》),贫富两极分化问题(《错币 篇》),政治体制的内在缺陷使得官场劣胜优汰、劣币驱逐良币的问题(《相刺篇》),执政者以身作则、保持先进性的问题(《救匮篇》),言论自由、言者无罪 的问题(《箴石篇》),省部级一把手权力不受监督的问题(《除狭篇》),吏治腐败问题(《疾贪篇》),至于什么权力寻租问题,侵吞国有资产问题,大型国有 垄断行业的利弊问题更是议论当中的重要主题(《盐铁论》顾名思义,主要还是讨论盐铁官营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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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节:(四)官员私斗:汉代"《春秋》原心定罪"(1)        
  看看,汉朝人在两千年前就已经在努力解决这些问题了,我们真不得不钦佩中国人罕见的耐心和毅力啊!  
  不过呢,现在我搬出《盐铁论》来,主要还是为了引述其中讨论到的"《春秋》决狱"的段落。  
  在《盐铁论·刑德篇》里,政府官员和民间知识分子讨论德与刑也就是礼和法的关系问题。官员们认为,只有完善的法律才能杜绝犯罪,而知识分子们认为,法 律当然应该有,可现在的法律也太过繁文缛节了,复杂到就连专业法官都经常搞不清楚,更何况文盲的老百姓呢。    
  知识分子们尤其反对严刑峻法,他们引述《论语》说:当年鲁国马厩发生了火灾,孔子下朝后听说了,只询问有没有人受伤,根本就不问马怎么样了。 这就叫以人为本啊。可现在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呢?偷一匹马就可以被判死刑,这叫什么事啊!  
  接着,知识分子们提出了一个很儒家、很儒家的观点:"法者,缘人情而制,非设罪以陷人也。"也就是说:法意不外人情,法律条文不是给人设套下绊子的。   
  再下边的一句话就更重要了:"故《春秋》之治狱,论心定罪。志善而违于法者免,志恶而合于法者诛。"直接点明了以《春秋》来断案的核心原则:论心定 罪。也就是说:根据动机来给犯罪嫌疑人定罪,如果动机是好的但行为违法,可以免罪,如果动机是坏的但行为合法,应该定罪诛杀。我们后来一般不说"论心定罪 ",而说"原心定罪"。  
  在《盐铁论》里,当知识分子们说出了"《春秋》原心定罪"这个道理之后,政府官员们便无言以对了。  
  (四)官员私斗:汉代"《春秋》原心定罪"的一个案例范本弃市完城旦舂孝道的顺民逻辑  
  现在来看一个汉代"《春秋》原心定罪"的实际案例。这个案例和前边讲过的那些有一个重要不同:这回的控方和辩方全都本着"《春秋》原心定罪"这同一个 原则,你来我往,各有阐发,煞是精彩。  
  这事发生在汉哀帝时期,博士申咸诋毁元老重臣薛宣,说他不孝顺,既不供养母亲,在母亲死后居然还不服丧,实在不该继续在朝廷里腆着脸待着。  
  这倒不是空穴来风,薛宣有两个弟弟,一个叫薛明,一个叫薛修,哥儿仨都是高官。薛宣做丞相的时候,薛修在临淄当官,后母跟薛修在一起住。薛宣想接走后 母,但薛修不干。后来,后母死了,照规矩做儿子的应该辞官回家,守孝三年。薛宣说:"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服丧三年没几个人能做到。"薛修说:"你做不 到,可我做得到。"  
  薛修说到做到,当真就辞官守孝,守满了三年。  
  这儿我得说明一下:古人所谓守孝三年,并不真是完完整整的三年,而是两年零一个月,也就是说,在时间跨度上刚刚跨了三年。    
  因为这事,薛宣和薛修兄弟翻脸。前边讲了,薛修是在临淄做官,而巧合的是,博士申咸也是山东人,所以说,申咸要么就是知道一些内情,要么就是和薛修有 着什么瓜葛。  
  薛宣的儿子薛况也在朝廷做官,听申咸议论爸爸,气不打一处来,于是暗中指示门客杨明做好准备,要找机会给讨厌的申咸毁容,让他没法再在朝廷立足。  
  而恰好在这个时候,司隶的职位出了个缺。薛况可沉不住气了。  
  这两件事有什么关系呢?我们要知道,当时申咸的职务是博士,还有个给事中的加官("加官"的性质类似于保险公司的附加险种),大体相当于党校教授兼国 务顾问,而司隶的原型却是汉武帝时代设置的司隶校尉,有纠察权,隶属于"三公"之一的大司空(御史大夫)。现在,司隶出缺,申咸很有可能就补了这个缺。真 要到那个时候,申咸掌握了纠察权,虽然还没有"双规"的权力,可当真弹劾起薛宣来那也真不是闹着玩的。薛况就是担心这点,所以沉不住气了,赶紧找来杨明, 嘱咐道:"事不宜迟,赶紧动手!"  
  杨明果然动了手,就在宫门之外拦截申咸,把申咸砍得鼻子也断了,嘴唇也裂了,身上留了八处创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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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节:(四)官员私斗:汉代"《春秋》原心定罪"(2)        
  案子很快就被破获了,关键就看怎么审、怎么判了。  
  这案子看似简单明了,不就是个故意伤害么,应该很好判才是。  
  不错,按照"春秋大义",如果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动机是恶的,而且犯罪实施完成,这是该杀的。但控方的重点并不在这个故意伤害上面相对于薛况和杨明犯下 的另一罪行,故意伤害倒不显得有多要紧了。  
  咦,难道他们还犯了别的罪了吗?前边可没说啊!  
  不是我没说,大家得仔细看。生活经验丰富的人应该很容易想得出来,试想一下,如果你在黑社会总部的门口打了一个打手,你最有可能落一个什么罪名呢?   
  想到了吧,这就是俗话说的"打狗也不看主人","打了奴才的屁股,就等于打了主子的脸",这才是最要紧的。再想想我前文交代杨明是在哪里袭击申咸的? 对了,宫门外。胆敢在宫门之外殴伤朝廷大臣,这简直就是不把皇帝放在眼里,简直就是打狗不看主人。  
  有人可能会问:"不对呀,你举例不当呀,怎么能拿黑社会跟皇朝相比呢?"  
  呵呵,这个举例很恰当,只要仔细捉摸一下,就会发现专制皇朝的制度结构和运作规律与黑社会毫无二致。我们之所以说黑社会"黑",不过是因为我们能够站 在外面冷眼旁观而已,而歌颂皇朝的"伟大",也只是因为皇朝太大了,我们无奈地置身其中。其实,皇朝并不比黑社会更伟大,黑社会也不比皇朝更黑。  
  好啦,举例恰当,再往下看:  
  控方接着引述《春秋》原则:动机不良就该杀!在宫门外犯罪,这是冒犯皇上,此风不可长!薛况是主犯,杨明是帮凶,这二人动机和行为都是邪恶的,犯了大 不敬之罪。对杨明的处罚理应从重,所以,判杨明和薛况弃市!  
  弃市,这是个什么处罚?望文生义来看,大概人说把犯人丢弃在集市上?  
  "弃市"这个词很常见,很多人都知道它的意思就是执行死刑。但是,如果只是执行死刑的话,它和砍头、斩立决等等有什么不同呢?  
  很多人不知道的是,"弃市"其实也是儒家礼治当中的一个概念。你以为儒家都是好好先生吗?不是的,儒家也认真研究过怎么杀人。我们先来看看《礼记》, 《礼记》和"《春秋》三传"并列于"十三经",从书名看,就知道是专门讲"礼"的,《礼记·王制》写道:  
  爵人于朝,与士共之。刑人于市,与众弃之。是故公家不畜刑人,大夫弗养,士遇之涂弗与言也。屏之四方,唯其所之,不及以政,亦弗故生也。  
  翻译过来就是:在朝廷上授人爵位,一定要当着一众士人的面隆重授予;在集市上当着大家的面对犯人施刑,意思是和大家一起抛弃这个罪犯。公室不供养受过 刑罚的人,大夫也不收留他们,士人在路上遇到他们也不和他们说话。把受过刑的罪犯放逐到四方,任其流浪,剥夺政治权力终身,这种人越早死最好。  
  这段话够狠吧?其中的"在集市上当着大家的面对犯人施刑,意思是和大家一起抛弃这个罪犯"(刑人于市,与众弃之),就是"弃市"。其背后透露出来的涵 义是:受过刑的人都不是什么好人,也别指望他们能够改过自新,大家谁也不带他们玩,让我们来一起厌弃他们,让大家都知道:他们都是这个社会上的贱民!  
  真可怕呀!可如果是冤狱呢?  
  正统答案大概是这样的:圣王治下没有冤狱。  
  既然有这样一个背景存在,我们应该就更能体会司马迁接受腐刑时的那种痛苦了,也更能够体会士大夫阶层为什么天然就厌恶宦官了宦官也是人,宦官会弄权, 王公大臣也一样会弄权,而区别就在于:宦官正是"刑余之人"。  
  那么,从这层意义来讲,所谓"弃市",不仅中国有,外国也有;不仅古代有,近代也有:十七世纪,一个仅仅二十出头的不妥协的异见分子被犹太教教会开除 教藉这是一个盛大的仪式,哀鸣的号角声渐渐隐去,烛火一盏盏地熄灭,喧哗一步步让位于死寂,光明一点点屈服于黑暗,所有这一切都暗示着这个年轻人已经拒绝 了天堂,堕入了地狱(这种仪式化的操作也正是儒家所擅长的,其中意义容后再表),从此之后,再不会有本族人和他交往,甚至连靠近他都是不被允许的。于是, 年轻的斯宾诺莎,这位将要被重重记在哲学史上的世界级的大师,就这样遭到了"弃市"勉强还算文明的是,他的肉体并没有受到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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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节:(四)官员私斗:汉代"《春秋》原心定罪"(3)        
  中国古代的弃市虽然意义与之相同,却绝对不可能那么"仁慈"。尽管从《礼记·王制》的记载上看,弃市未必意味着死刑,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弃市基本上 就是死刑的同义词了。薛况和杨明如果被弃市的话,很可能要被砍头说得古雅一点儿就叫"大辟"。魏晋以后的弃市一度改用绞刑,后来又恢复为砍头,再后来就连 凌迟都有了。所以,弃市虽然基本上等于死刑,但不一定就是砍头。  
  即便弃市是执行砍头,但简简单单的砍头是绝对不能被称为弃市的,如上所述,弃市一定要达到"与众弃之"的目的,这才是弃市的"礼"的真谛。所以,为了 达到这个目的,犯人在被执行死刑之前通常要被游街示众,有时候为了昭显该犯的罪行,还在犯人的脖子后边插个大牌子,写上"反革命某某某"或者"黑五类某某 某"等等字样。但犯人也有冤枉的,也有肚子里憋着很多话想趁着临死之前赶紧说出来的,而统治者一般都很清楚控制言论的重要性,所以,他们总会有让犯人喊不 出来的办法早先是在嘴里塞个东西,后来就发展到割断喉管了(我们可以想想电影《墨攻》里那位女主角的遭遇)。  
  "弃市"的渊源很早,据日本学者滋贺秀三的推测,这可能源自上古时代在军阵上执行的一种死刑形式。 这只是一种推测,或许还有另外的可能,比如《论语·宪问》就有这么一段:有个叫公伯寮的家伙在权贵季孙那里说子路的坏话,子路是孔子的学生,所以子服景伯 把这事告诉了孔子,说:"季孙听了谗言,有点儿怀疑子路了,不过您别担心,以我的力量还是可以把事情摆平的,我会让公伯寮那小子陈尸于市的。"    
  在这里,"肆诸市朝"基本就是"弃市"的意思,据钱穆的解释:"肆者,杀其人而陈其尸。大夫尸于朝,士尸于市,公伯寮是士,当尸于市,此处市朝连言, 非兼指。景伯言吾力犹能言于季孙,明子路之无罪,使季孙知寮之枉愬,然后将诛寮而肆诸市也。"    
  "肆"的意思既然是"杀其人而陈其尸",考查一下"肆"字的发源,在先秦文献当中"肆"和"祀"有相通的用法 ,而"祭祀"原本也是要杀人的,那么,儒者重要的本职工作之一就是在祭祀活动中充当司仪,难道说……  
  这些内容问题以后再说,不过这个"弃市"倒也真像是一种儒家风格的死刑方式,从周代到清代,虽然名义有变,实质却一直如此,比如明朝的甘石桥、清朝的 菜市口,都是热闹的杀人场所杀人是一定要让大家来看的。  
  回到汉朝,此一刻,眼看着薛况和杨明即将就被控方以"弃市"处理了。这是否也告诉了我们一个重要信息:随着宗法社会的衰落和封建制度的瓦解,礼治的重 要应用原则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已经松动了很多,像薛况这样的元老重臣之子、朝廷命官,犯了法也是要杀的?(这时候是西汉晚期,我们想想汉朝初年贾谊强 调礼治"别贵贱"的作用,结果长年来搞得大臣们以受司法调查为耻,只要一被调查,不管心里冤不冤都得自杀。名人如周亚夫、萧望之,都是这么死的。这在《孟 子他说》里已有说明。可现在薛况的案子里,朝廷官员居然可以被弃市处死,"礼"所强调的尊卑贵贱的等级秩序就全乱套了,是谓"非礼也"。)  
  弃市可不是好玩的,薛家决不能就这么让控方如愿以偿以他们的实力,应该是请得起明星律师团的。于是,很快,辩方开始了精彩发言。  
  辩方抓的要点也是"《春秋》原心定罪",却从这同一个原则中推导出了和控方不同的结论。辩方认为,薛况的作案动机是因为父亲受了申咸的诽谤,所以心生 愤懑,这是父子亲情所致,是孝心的体现,情有可原,哪就够得上死罪?  
  这么辩护倒也在理,可是,对控方在"大不敬"这点上的纠缠又该怎么反击呢?  
  辩方认为:这次故意伤人纯粹是出于私人恩怨,和百姓斗殴在性质上没什么两样,根本就谈不上"大不敬",随后又引述孔子的一番话来加重自己这边的砝码, 强调"正名"的重要性:"孔子曰:"必也正名。"名不正,则至于刑罚不中;刑罚不中,而民无所措手足。" 这一正名,更发现这次事件纯属私人恩怨,和"大不敬"决无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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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节:(四)官员私斗:汉代"《春秋》原心定罪"(4)        
  辩方随后又提出一个概念:"圣王不以怒增刑",也就是说,好皇帝不会因为发怒就加重量刑,言下之意是:法律是明摆着的,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法律 如果规定盗窃罪判十年有期徒刑,不能因为皇帝今天跟皇后吵了架就把最近抓到的小偷全给弃市了,如果一搞严打就可以随意重判,那就是人治而不是法制了。  
  辩方最后归纳:杨明应该只以故意伤害罪判刑,薛况有爵位在身,可以减罪,所以,他和其他同谋应该减刑为"完为城旦"。  
  皇帝把两方面意见交给大臣们讨论,最后的结果是:薛况减刑一等,发到敦煌;薛宣免职回家。    
  薛况被发到敦煌干什么去了?是不是"完为城旦"去了?什么叫"完为城旦"呢?  
  这是一个法律术语,"城旦"是有期徒刑当中的一种,从秦朝就有,服刑的人要到边疆去,白天防备敌人入侵,晚上就修筑城墙秦始皇的长城有一部分就是这么 修的,如果你胆敢私藏禁书,就得接受这种惩罚。当然,这些亲身修筑长城的人在看到长城的时候怕是不会升起什么民族自豪感的。  
  大概谁都地承认"城旦"是个聪明的主意,不但节省了专业监狱的高昂开支,而且犯人们还能像奴隶一样辛勤工作,创造剩余价值,更可喜的是,既不用给他们 开工资,又不必给他们好吃好喝,他们就算累死、饿死、病死、冻死,那也是他们活该。而且,一般人恐怕不会想到,看管犯人的管理机构和管理者竟然也有可能富 得流油。  
  "城旦"的刑罚具体也分好几种,犯人们有的要被割掉鼻子,有的要在脸上刺字,相对最舒适的要算只把鬓角和胡子剃掉了,这就叫"完",薛况去"为城旦" 就是被这么"完"的。  
  现代人可能会不理解:这不就是理发么,上理发馆修修鬓角还要花钱呢!这算哪门子处罚呀?  
  这还真是个严重的处罚。在古人的观念里,有所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有丝毫损伤"一说《世说新语》里记了一件趣事,说大儒范宣在八岁那年有一次 在后园挑菜,不小心弄伤了手指,当下便号啕大哭起来。事情的线索很明朗:(1)一个八岁的孩子,(2)弄伤了手指,(3)号啕大哭。这三条加起来,傻瓜也 能做出准确判断:"伤口很疼!"但是,错了,范宣说:"我不是因为疼才哭的,而是因为想到了"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有丝毫损伤"这条圣训,这才哭的。 "    
  这个观念的原始出处是在《孝经》:"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至始也。" 这道理背后的逻辑是:如果犯了罪,身体发肤难免受到毁伤,这就违反孝道了;一个对双亲关怀备至的好孩子,如果犯了罪,身体发肤受到毁伤,他也就不再是一个 孝子了。那么,为了作好孝子,就要先作好顺民,就千万别犯罪,千万别和政府作对这就是"孝道"深层处的花花肠子之一。  
  话说回来,既然"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所以古人是不理发的,头发被剪了就等于受到了奇耻大辱这个观念绵延了两千多年,直到晚明,民间大范 围的抗清运动其实并不是发生在清军大举入侵的时候,而是发生在"剃发令"颁布之后,这也就意味着,那许许多多英勇抗清的人民群众并不是在为明朝而战,而是 在为自己的头发而战。  
  说回薛况这个例子,无论如何,理发和刮胡子再怎么具有侮辱性,也许总比割鼻子、刺字要好。薛况最后被判的就是这种徒刑,全称叫"完城旦舂",刑期大约 是四五年。最后那个"舂"字的意思是"舂米",如果女人服刑就干舂米的活儿,男人服刑就干边防和筑城的活儿。这种男女分工还算比较以人为本的,演变到后来 就变成了男人筛沙子,女人绑刷子,以此来挣出被遣返回乡的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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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节:查案不难,判案才难(1)        
  (五)查案不难,判案才难许世子判例谁是理性人腹诽判例约法三章  
  "原心定罪"好不好呢?听上去倒也是相当可取的,但实行起来尺度如何把握,这就是个难题了。先看一个小案子:  
  甲、乙与丙争言相斗。丙以佩刀刺乙,甲即以杖击丙,误伤乙。甲当何论?    
  或曰:殴父也,当枭首。  
  论曰:臣愚以为,父子至亲也,闻其斗,莫不有怵惕之心,扶杖而救之罪所以欲诟父也。《春秋》之义,许止父病,进药于其父而卒,君子固心赦而不诛。甲非 律所谓殴父,不当坐。    
  某甲和某乙是父子俩,某乙(父亲)和某丙起了争执,动上手了。某丙是个狠角色,一言不合即拔刀相向,某甲(儿子)一看爸爸危险,赶紧抄起棍子以雷霆万 钧之势直击某丙,真气鼓荡之处棍风飒然。说时迟,那时快,棍落处只听得一声闷哼,偌大身躯栽倒尘埃。  
  问你了:某甲应该怎么判?  
  这不是跟康买得杀人案的情况差不多么?本着"亲亲之道"来判不就结了?  
  不是的,某甲那一棍子,力气着实不小,可准头实在太差,敌人没打着,砸的是自己的爸爸。某丙拿着刀还纳闷呢:好快的身手,我这一刀还没刺下去呢,他这 棍反倒后发先至,这不会就是传说中的五郎八卦棍吧?  
  就算十成功力的五郎八卦棍也敌不过国法,某甲这下可惨了,不但误伤了爸爸,自己恐怕也保不住项上人头。圣朝以孝道治天下,父子之亲乃天下第一人伦,于 是,法官的判决:某甲以殴父罪论,当处枭首。  
  "枭首"这个词也是大家比较常见的,但很多人并不知道它的真正意思。"枭"字不是一个动词,而是指猫头鹰。猫头鹰在古代被认为是一种猛禽,所以还衍生 出了"枭雄"这个词,那么,"枭首"顾名思义就是猫头鹰的脑袋。据说猫头鹰妈妈给猫头鹰娃娃觅食,非常辛苦,等到筋疲力尽、再也动弹不得的时候,娃娃们就 一起来啄妈妈身上的肉这真是个残忍的传说,我都不忍心说下去了猫头鹰妈妈无法躲避,只能悲哀地用嘴衔住树枝,等到身上的肉被娃娃们啄尽了,便只剩下一颗头 颅高悬在树枝之上,这就是"枭首"。  
  人类社会的枭首就是仿照猫头鹰社会来的,把犯人的头砍下来,高悬在木杆上,起到示众的作用。这种刑罚至少从秦朝就有,直到辽代以后才不再载于法律正 典。  
  现在,某甲忤逆人伦,殴伤亲爹,即将被处以枭首。在秦、汉两代,对谋反和大逆才用枭首,可见某甲被定罪之重。  
  但这案子并未就这么轻易了结,而是被很审慎地交到了董仲舒那里。董仲舒看罢卷宗,提起笔来,写道:"《春秋》说……"  
  人命关天的时候董老还要讲古?!不错,但他的讲古是很有现实意义的。董仲舒的意见是:本案可参照《春秋》"许止父病,进药于其父而卒"办理。  
  看来我们要是在汉朝当法官,一定要把经书读熟啊,至少得能看懂董老的批示是什么意思。  
  董仲舒讲的这个"古",出自《春秋·昭公十九年》,在《春秋经》里照例又只是短短的一句话:  
  许世子止弑其君买。  
  翻译过来就是:许国太子止杀了他的国君爸爸。  
  这是许国的事。许国大家可能不太熟悉,这是个小国,姜姓,受封于周武王,原本的地盘在现在的河南许昌附近(看来许昌这个地名来源很古哦),后来到许悼 公的时候迁到了现在安徽亳县附近的城父集。这位许悼公也就是《春秋经》这里提到被太子止杀了"其君买"。  
  嗯,杀了又如何呀?怎么杀的呀?为什么要杀呀?前因呢?后果呢?你倒是说清楚了啊!没办法,《春秋经》就是这么写的。这种叙述风格是《春秋经》的一贯 做派,古人就曾经感慨过,说孔夫子这么写历史,谁能看得懂啊!还好世上有"三传", 可是,我们想想,一部脱离了教辅就无法让人看懂的教科书究竟能有多大意义呢,更何况三本教辅之间还常闹矛盾,更更何况教辅的解释还常有牵强附会的嫌疑?   
  无论如何,我们必然还是要看看教辅的。《公羊传》是从《春秋经》里"许国太子止杀了他的国君爸爸"的下一句话"葬许悼公"开始分析的:  
  冬,葬许悼公。  
  贼未讨何以书葬?不成于弑也。曷为不成于弑?止进药而药杀也。止进药而药杀,则曷为加弑焉尔?讥子道之不尽也。其讥子道之不尽奈何?曰:"乐正子春之 视疾也,复加一饭则脱然愈,复损一饭则脱然愈,复加一衣则脱然愈,复损一衣则脱然愈。"止进药而药杀,是以君子加弑焉尔,曰:"许世子止弑其君买,是君子 之听止也。葬许悼公,是君子之赦止也。赦止者,免止之罪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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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节:查案不难,判案才难(2)        
  《公羊传》说的是:照《春秋经》的记事规矩,既然许悼公是被弑的,在凶手没有伏法之前是不能写"葬"的,可为什么这里却坏了规矩呢?原因是:太子止所 谓的"弑君"并不是故意的,他爸爸病重,他端了碗药给爸爸喝,谁想到爸爸喝了以后就死翘翘了。所以,君子才会先用"弑"字给太子止定罪,然后又用"葬"字 宽恕了太子止。  
  作为现代人,我们恐怕很难理解这所谓的"弑"字之贬和"葬"字之褒。就说那个"弑"吧,如果太子止不是存心给爸爸下毒,只是不小心端错了药,人家本来 闹肚子呢却给端了碗巴豆汤,这确实逃不了轻忽之嫌;如果许悼公已经是"阎王命令五更死",太子止恰巧在四更半的时候给爸爸喂药,这可一点儿罪过都没有啊。 《公羊传》看来是把太子止定性为后一种情况的,那为什么还要苛责他呢?因为《公羊传》搬出了孝顺的楷模曾子的高足乐正子春来作为儿子为爸爸进孝的标竿。乐 正子春是个超级大孝子,好像普天之下没人比他更孝顺了,所以,如果拿他来竖标竿,恐怕连神仙都达不了标, 太子止就更加相形见绌了。《公羊传》对太子止的批评是:做孝子就得做到人家乐正子春那样,你比人家差得可不是一点半点,所以得用个"弑"字把你钉在历史的 耻辱架上。(我们想想《孟子他说》里方孝孺是怎么批评豫让的。)  
  "春秋大义",把太子止批评了,随即又原谅了, 董仲舒所讲的就是这个故事。所以,董仲舒认为,对某甲误杀亲爹案,应该参照《春秋经》和《公羊传》对太子止的评议,不该治他殴父之罪,不该处以枭首之刑, "君子原心,赦而不诛",无罪释放好了。  
  从这个案例来看,"原心"也算原得恰如其分,但这种方法并非没有风险的,比如,我们可以向董仲舒追问一下:您董老德高望重,深明"春秋大义",判案公 正无私,这都不假,可是,如果不是您来亲自判案,那么,"谁来原心"和"如何原心"可就都成问题了。  
  谁来原心?我们只要在论坛上多转转就足以对这个问题形成比较清晰的感觉了。比如有人发帖论证:中国人不是龙的传人,你就看回帖好了,没几个人在意这位 仁兄的论证是否证据确凿、逻辑严密,多数人都在"原心",所以这样的话是非常多的:"楼主是汉奸!""拿了日本人的钱了吧?""你这个×××!""哗众取 宠,想出名想疯了吧!""拖出去杀了!"等等等等,大多还都是只看标题就回帖的。如果我们哪天坐在被告席上,法官全是这副腔调,那可真是要了命了!  
  要谈原心,先得谈谈理性。现代经济学上经常把"人"定义为"经济人",或者说是"理性人",然后以此为出发点来分析人类社会的经济运作。但"理性人" 这个概念一定先要厘清一下才行,或者如达伦道夫所谓,"理性人"只是经济学为了研究"人"作为消费者、并且只作为消费者的时候而抽象出来的一个概念,正如 心理学设定了"心理学人",社会学设定了"社会学人"一样,都是为了特定领域的研究需要而设定出来的不完全的概念如果我们把"理性人"的适用范围稍稍扩大 一些的话,那么,所谓"理性",应该仅仅是指人的行为基本上是基于趋利避害的天性的,用俗话来说,就是在一个人面临选择的时候,他会两害相权取其轻,两利 相权取其重;用术语来说,他会自主或不自主地衡量每一个选择的机会成本。我们可以看到很多这样的权衡,比如,"自由"本身就是个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它 的弊病多如牛毛,可不知怎么,依然有那么多人追求自由,托克维尔便解释说:"人们似乎热爱自由,其实只是痛恨主子"看,人们并不是在追求"自由"的理想, 而只是两害相权取其轻而已;同样,墨索里尼拥有众多的支持者,这在我们看来简直不可理喻,可伯林评论说:"人们之所以拥护墨索里尼,是因为他们害怕无政府 状态"。  
  理性问题往往又和善恶问题纠缠在一起。我们回忆一下:《孟子他说》讲到性善还是性恶问题的时候,说过善恶在这里其实是个假问题,因为善恶是人的社会属 性,是后天的,而趋利避害才是人的自然属性,是先天的。用洛克的话说就是:"善恶仅仅相对于快乐和痛苦而言",而洛克的同道人边沁也有过类似的说法:"自 然把人类置于"苦"与"乐"这两位至高无上的主人的统治之下,他们两个决定着我们做什么和怎样做。"申不害和韩非子他们正是为虎作伥地鼓吹君主用"苦"与 "乐"这两大法宝来操纵臣僚,用我们现代上班族容易理解的话来说,就是"奖金"和"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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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节:查案不难,判案才难(3)        
  所以,有一点似乎应该稍微强调一下:这里所谓的"理性"绝对不等同于"理智"(如果硬要在字面上作一个区别的话),我们在"理性人"这个范畴里所谓的 "理性"仅仅是说人的趋利避害的天性,而并不是说人的行为基本上是"理智"的恰恰相反,如果我们仔细分析历史的话,会发现人虽然常常表现为"理性人",但 常常也是不"理智"的。我们再好好到历史里看看那些政治高手,他们之所以在政治上能够成功,很大的原因就是他们掌握了这个道理,懂得了对人(尤其是对大 众)既要许之以利,又要动之以情,但绝对不可诉之以理智。这一点很值得我们在读史的时候、乃至在现实生活中去细心体会。  
  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上面这个我自己好不容易才想通的问题后来发现其实早就有不少专家作过细致的研究了,比如英国的格雷厄姆·沃拉斯在上个世纪初就质 疑过传统政治理论中的"理性人"这个概念。沃拉斯是是一位冷静的观察者,他是从实际的伦敦民主竞选过程来作研究的,我这里只举他书里一个关于"非理性的移 情作用"的小例子:  
  1907年2月郡议会选举期间,伦敦广告牌上出现了无数张招贴画,目的在于制造一种信念,即郡议会的进步党议员是靠诈骗纳税人过活的。如果如实发表这 样一个声明,就是诉诸批判性理智,可能会引起争端,甚至打官司。但这张招贴是诉诸下意识的推理过程。招贴上画着一个显然代表进步党的人,用一个短粗的手指 指点着说:"我们要的是你们的钱!"(为了避免诽谤罪,所以画面的意思非常含糊。)这张画妙就妙在充分利用了这样一个事实:大多数人是按照对于一个被控犯 诈骗罪的人的外貌的一连串迅速而无意识的推理来判断控告的真伪的。如果从画中人所戴帽子的形状、他的表链和戒指的式样、不整齐的牙齿以及红鼻子来看,分明 是个职业性的骗子。……这张招贴画是极其成功的,它……将继续发挥一种非理性的移情作用。    
  沃拉斯所谓的"理性"也就是我在上文所谓的"理智",如果没有一种完善的程序来作制约,那么,人类在天性上的弱点是很容易造成事情的失控的,或者说, 是很容易被政治高手利用的。  
  我们还会发现,理智的叙述往往是政治语言中最为忌讳的东西。我们来拿日常生活的语言举例子好了:一个女人声泪俱下地说:"男人都不是好东西!"这话显 然是不理智的、不正确的,却有着足够的情感震撼力,立刻便能够得到其他女性的呼应。可如果这女人说的是:"有一些男人不是好东西。"这话千真万确、放之四 海而皆准,但显然不会得到任何共鸣。如果更进一步,这女人说的是:"要解答"男人到底是不是好东西"这个问题,我们先要确定一下讨论的范畴,然后,还需要 给"好东西"下一个准确的定义它到底属于"实证表述"(positive statements),还是属于"规范表述"(normative statements),然后……"我就不说"然后"了,听众早都跑光了。  
  勒庞研究大众心理,作过一句相当悲观的结论:"说理与论证战胜不了一些词语和套话。"这种现象尤其在群体的背景之下更显得异乎寻常这些词语和套话"是 和群体一起隆重上市的。只要一听到它们,人人都会肃然起敬,俯首而立。许多人把它们当做自然的力量,甚至是超自然的力量。它们在人们心中唤起宏伟壮丽的幻 象,也正是它们的含糊不清,使它们有了神秘的力量。它们是藏在圣坛背后的神灵,信众只能诚惶诚恐地来到它们面前。" 我们真应该万分小心:分析一个独立的个人和分析处于群体背景下的这同一个人需要分别戴上不同的眼镜才好前辈社会学家们常有犯这个错误的,他们认为只要把个 人行为解释清楚了就可以把这些解释推广到群体当中去,当然,麻烦还不止这些。  
  心理学家米尔格莱姆以若干经典实验告诉我们:权威的影响和群众的影响是如何使一个当之无愧的理性人丧失了他原本的理性的米尔格莱姆的实验试图探讨的问 题是:为什么文明程度如此之高的德国会举国疯狂地在纳粹的旗帜下展开暴行,而那些暴行的实施者们并不比我们一般人更缺乏理智,甚至比我们多数人的文化素养 还要高上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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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节:查案不难,判案才难(4)        
  理性人的理性并不总是那么可靠的,其实我们身边就有很多这样的例子我一直觉得传销组织是非常值得社会学家和心理学家们去深入研究的,因为这样的组织简 直就是极权政治的缩影,把一个传销组织作为个案来剖析清楚,或许有助于我们了解很多很多其他的事情。  
  好啦,我们再接着往下来想:如此针对人性特点的政治技巧(传销技巧)在一个比较成熟的民主体制里一般并不会产生太过强烈的危害,因为不同的声音总会互 相抵消一些,正所谓十个魔鬼的互相制衡胜过一个圣人的乾纲独断,可如果换到古代的专制社会,普天之下只有一种声音,并且这种声音还非常富于这类"既要许之 以利,又要动之以情,但绝对不可诉之以理智"的政治技巧的时候,还能够保持清醒的人恐怕就真是凤毛麟角了。  
  了解了这些之后,再来考虑那个"谁来原心"的问题,就有点儿不寒而栗的感觉了。人的理智和判断在多大程度上是可靠的,这是一个大可怀疑的问题,那么, 如果这是人性的天生缺陷(或者说是特点)的话,那么,能否克服呢,又该怎样克服呢?是依靠个人修养的提高呢,还是依靠某种制度来作弥补,又或者这两者需要 结合起来?  
  "谁来原心","如何原心",这在近现代社会尚且是个令人头痛的问题,更何况在权大于法的时代呢。那些时代里,任何原则性的观点都可以被随意解释,并 且解释得合情合理。在董仲舒那个许世子判例的一千多年以后,明孝宗突然死了,大臣弹劾御医误用御药,把御医一干人等抓了下狱。当时的最高法院大法官对这件 案子所参照的就是许世子判例:"侍奉君父如果有了闪失,误伤等同于故意,对这些御医适用《春秋》许世子判例,绝对不能轻饶!"咦,很奇怪呀,怎么和董仲舒 的判法截然相反呢?    
  看来"《春秋》决狱"也不是个很有谱的事情。我们再来看看清朝发生在旗人家庭中的一起眼熟的谋杀案:这是一个三口之家爸爸、后妈和儿子,后妈和邻居某 男私通,爸爸气愤难平,对儿子说:"好孩子,去,把你妈和那谁谁给杀了!"儿子还真听话,夜入邻宅,杀了后妈和邻居某男,随后从从容容投案自首。  
  这案子该怎么判?  
  从前文的《春秋》判例来看,儿子应该是情有可原的,可当时这位法官看来没受过什么"《春秋》决狱"的训练,居然把儿子判了极刑,估计出发点是从儿子杀 妈大逆不道这儿来的。就在这个紧要关头,还好有个明白人出来说话,引的是《春秋·庄公元年》之事,论证出妈妈如果做了对不起爸爸的事,儿子是可以不认这个 妈的,这是符合"礼"的,所以,就当下这个案子来讲,儿子只不过是遵从父亲之命而杀死了父亲的仇人而已,判这样一个好孩子以极刑岂不有违"春秋大义"?   
  两种意见争议不下,奏请皇上裁决,结果"诏特从末减",也算是个不错的结局吧。    
  同一类的案情可以用不同的《春秋》大义来判,同一则《春秋》故事也可以解释出不同的微言大义,这可不是个别现象,而是经常发生的。单说许世子这个判 例,历代的经学家们就有不少争论呢。 所以,很多时候,虽说有一套《春秋》作为宪法在那儿摆着,可最要命的倒不是宪法的条文本身,而是宪法的解释权落在谁的手里,这是否也算一种有宪法而无宪政 的情形呢?  
  我们这时候再来想想那个中国人是不是龙的传人的问题,我们不妨把它作为一个假想的案件来审判一下。  
  张三说:"这是一个学术问题,学术问题应该学术解决。即便楼主说错了,这也只是一个学术错误。"  
  李四说:"楼主居心叵测,提出这种荒谬言论是对全体中国人的侮辱!"  
  王五说:"楼主纯属诽谤,纯属造谣中伤!"  
  现在可以排除张三了,因为李四和王五的判决才属于我们要讨论的"原心定罪"。  
  如果真是在汉朝,李四和王五的意见占了上风,皇帝一点头,楼主就得等死了。但皇帝这时候也许未必会轻易点头,他应该还会允许反方申辩一下。反方很可能 会对李四和王五提出这样的问题:"你们怎么证明楼主是"居心叵测",怎么证明"诽谤"?达尔文还说人是猴子变的呢,楼主如果被你们判了枭首,达尔文还不得 被五马分尸?李四说楼主"提出这种荒谬言论是对全体中国人的侮辱",那么请问,你是怎么得出这个结论的,你把论证过程讲给我听,还有,你是否是在问过了" 全体中国人"之后才下结论说这"是对全体中国人的侮辱",还是你有权代表"全体中国人"如果真是这样,那么,你的"代表"是不是经过合法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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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节:查案不难,判案才难(5)        
  李四和王五该怎么应对这种质疑呢?  
  好好想想……  
  好像很难作出有力的反驳吧?  
  别急,再好好想想……  
  呵呵,最好的办法还是"原心"他们可以对质疑者说:"你一定拿了楼主的钱了!你们一定是一伙的!"  
  看到这里,有人可能发现疑点了:"不对呀,要照这么辩论下去还有个头儿呀!再说了,前文明明是讲"《春秋》原心定罪",可现在怎么只有"原心定罪", 没有《春秋》了?咱们得根据"春秋大义"来"原心定罪"呀,不能法官想怎么"原心"就怎么"原心"呀!"  
  不错,是这个理,作为"原心定罪"依据的那个《春秋》怎么说着说着就不见了呢?  
  不见了就对了!  
  全国能有几个董仲舒?官场上又有几个秉公执法的家伙?法官判案,秉承了"原心定罪"的办法,至于《春秋》不《春秋》的,既懒得看,也无所谓。于是," 《春秋》原心定罪"就变成了"法官原心定罪",法官想怎么判你,就能怎么判你,"原心定罪"是个很虚的标准,有着无限的发挥余地。  
  要知道,一种思想,乃至一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不是看它声称自己"是什么",而是看它声称自己"不是什么"。因为一种思想,乃至一句话,常常可以有 无限多的解释,拿大家最熟悉的佛教来说,我们看历史上的佛教,一开始说自己四大皆空,但在面对皇权的时候,他们也会从佛经里找出忠君思想,需要他们讲爱国 的时候,他们又会从佛经里找出爱国主义,所谓儒家思想在历史上也是一样,需要什么思想,就可以从经典中找出什么思想,或者把经典中的某些段落解释成这个思 想。但真理是越辩越明的,只有在攻击论敌的时候,正是和论敌在某个问题上的针锋相对才会让观众把双方的意思看得清楚明白。比如《孟子》是百家争鸣时代的产 物,所以充满了辩论内容,而且,他的论敌也有书流传,互相参照之下就更容易看懂他们的意思。  
  所以,单纯来讲"《春秋》原心定罪",即便真的是从《春秋》文本出发,还不是想怎么解释就怎么解释。那么,结论又是怎么来的呢?  
  还拿那个"龙的传人案件"来说吧,同样是"原心定罪",咱们看看回帖,有人认为"犯罪嫌疑人"的动机是"因为他是汉奸",有人认为他"拿了日本人的钱 ",有人认为他"是个×××",也有人认为他是"哗众取宠,想出名想疯了"……同样是"原心",但不同的人就能原出不同的花样来。那,到底谁原的对呢?   
  谁也不是别人肚子里的蛔虫,这个问题根本没法回答。但是,如果这真是古代的一桩真实案件的话,答案就非常确定了:谁的官大谁"原"的就对。如果最高长 官接受了犯罪嫌疑人的贿赂,他也可以"原心"说:"虽然该犯伤害了民族感情,但他的动机是要弘扬历史文化,所以不但无罪,而且有功!"  
  在人治的社会里,这种荒诞的事情是从来不缺的。有一个广为人知的笑话是:私塾先生喜欢学生张好好,讨厌学生李坏坏,有一天上课,先生发现李坏坏居然趴 在桌子上睡觉,手里还举着本书挡着脸,于是痛骂他说:"你这臭小子,读书的时候居然睡觉!"骂完之后一转头,看见张好好也在睡觉,一样是举着本书挡着脸, 先生的脸色马上和缓起来:"看看人家张好好,睡觉的时候还在读书!"拿这个笑话对照一下历史:雍正朝有一次黄河水清,这可是天大的祥瑞,于是各地官员们纷 纷写表章歌功颂德,可是,歌功颂德也有出毛病的时候,这些马屁表章当中有两份在格式上不合规矩,被有关部门反映给了雍正皇帝。雍正一看,一份是鄂尔泰的, 一份是杨名时的,于是发话:鄂尔泰是难得的大忠臣,不能因为小节有失就处分他,至于杨名时,这小子毫无亲君爱国之心,比鄂尔泰差远了,如今犯了这么大的 错,可得好好罚罚他!    
  "原心定罪"本来像是没什么问题,可"谁来原心"和"如何原心"却都是不小的问题。而"《春秋》原心定罪"在没有公正的执法程序保障的情况下,先是把 《春秋》剥离了出去,然后就变形为"诛心之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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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节:查案不难,判案才难(6)        
  不用等多久,流弊马上就能出现。还是汉武帝的那位大法官张汤,和大司农颜异一直不大对付,终于找到机会下了黑手:颜异有一次和门客聊天,门客说起当时 的一项新政策存在弊端,这可是个敏感话题哦。颜大人政治觉悟高,听完之后什么都没说。的确什么都没说,只是嘴角微微动了一下。  
  不知道是不是有人故意使坏,这件事居然被举报上去了。张汤秉承着一项优异的政治传统想整政治对手,必须一招致命上奏说:"颜异身为朝廷高官,对政策有 意见就应该直接提出来,可他倒好,嘴上不说,心里却暗中不满,实在该判死罪。"  
  此事出于《汉书·食货志》,原文说:"自是后有腹非之法比,而公卿大夫皆谄谀取容。"这里的"腹非"就是我们熟悉的"腹诽",以腹诽为由攻击政治对手 早已有之,但颜异因腹诽罪被判处死刑这可给历史开了先河。原文所谓的"比",全名叫"决事比",就是当某个案件的审理没有现成的法律条文来作依据的时候, 就以先前判过的类似案件来作依据。从这点上看,汉朝的法律思想倒是很先进的,这似乎就避免了"走在法律条文前边的犯罪"只能以无罪结案的尴尬。不过,"决 事比"其实也像"《春秋》原心定罪"一样,在权大于法的时代里,在没有公正程序的司法环境里,再好的法律思想也只能被人往坏了用。这个"腹诽罪"就以颜异 案作了"决事比",以后谁要敢动动嘴角什么的,那可是要判死刑的!  
  还有一点是值得注意的:对颜异之死,老百姓会怎么看呢?  
  这一点史书无载,但在古代的专制社会里,老百姓一般看到的事情总是这样的:又一个大贪官被查处了,好啊,大快人心啊,皇帝圣明,清官努力!但真实情况 往往是:很少有官员真正是因为贪污腐败而下马的,不贪不媚的人是很容易被官场的竞争法则所淘汰的,所以,下马的所谓贪官往往只是权力斗争的失败者、牺牲 者,把他们整下来的人未必就比他们清廉。我们读读历史,朝廷可真是一个丰富多彩的世界,可归根结底,大多数的政治斗争基本上都只是围绕着同一个问题:站 队。  
  颜异腹诽案真是个恐怖的案例,可是,让我们反过来设想一下,如果颜异是张汤的一党,而有人向张汤这样举报颜异的话,张汤会怎么判呢?  
  很简单,照旧是遵循"原心定罪"的原则,认为颜异那嘴角的微微一动表达的是对那位议论朝政的门客的不满,这正显示了颜异的一颗赤胆忠心。是生是死全在 长官的一句话,全看你跟长官的关系如何。在这样一个环境里,人如果不虚伪阿谀便无法自保。  
  有人可能感叹了:"繁文苛法陷害人啊,要是都像刘邦当年只有一个"约法三章"那就好了!如果颜异不是生活在汉武帝时代,而是生在汉高帝刘邦时代,恐怕 就死不了了。"  
  这个想法看似有理,实则未必。  
  "约法三章"是尽人皆知的,前文也提到过汉朝初年法律并不完善。可是,大家别以为所谓"约法三章"就真的只是什么"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那么简 单。《汉书·刑法志》说:汉朝初年,虽然只有"约法三章",法网非常疏阔,网眼之大连长须鲸都能钻出去,可即便这样,在大辟刑中还存有"夷三族"的法令, 执行的时候不是直接砍头,而是先用黥(qing2)刑,就是在脸上刺字;然后再上劓(yi4)刑,就是割掉鼻子;然后再把两只脚给砍下来;然后再用竹板 抽,直到把犯人抽死;死了还不算完,这时候才把犯人的头砍下来,枭首示众;这还不算完呢,最后一步是当着市集上的群众,把犯人的尸身剁成肉酱。  
  数一数:第一步,刺字;第二步,割鼻子;第三步,砍脚;第四步,枭首;第五步,剁肉酱。一共五步走,完成了这一套杀人程序就叫"具五刑",这类刑罚则 被称为"肉刑",韩信和彭越他们当年被"夷三族",全家老少就都是这么死的。    
  如果是那个时候要整颜异,颜大人比那些遭受五刑大难兄难弟们还得多受一份罪割舌头。腹诽也是诽谤,对诽谤的人除了正常处罚之外,还要割舌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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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节:赵家村的爱国主义(1)        
  这让人在毛骨悚然中多少有些好奇:为什么诽谤罪就还有特殊待遇呀?难道诽谤就比杀人放火更可恨吗?  
  (六)赵家村的爱国主义君亲无将同姓公卿和异姓公卿国家股份公司  
  托洛茨基在《被出卖的革命》一书里讲过一句意味深长的话:"权力转移给国家只是在法律上改变了工人的地位。" 用这句话来套历史,能套准很多问题。  
  我们看看诽谤罪为什么要有割舌头的特殊待遇,难道诽谤就比杀人放火更可恨吗?  
  诽谤原本一点儿都不可恨,但随着社会的发展,随着政治制度的变迁,诽谤就变得越来越可恨了。  
  "诽谤"原本是个中性词,就是"提意见"的意思,不少典籍里都说过舜或者禹的上古圣王时代里广开言路,设置过所谓"登闻之鼓"和"诽谤之木"什么的, 都是群众们直接向统治者反应意见的东西。"诽谤之木"原本大概只是个一人来高的木棍上插着一块木牌子,可以让人写意见用,后来,也许是统治者越来越重视大 家的意见,把这东西越做越大、越做越高,最后就做成了一根两三丈高的石头柱子,上边横着一个云朵一样的精美石雕这就是大家都很熟悉的华表,现在的天安门广 场上就有。  
  当"意见"变得越来越不中听的时候,"意见"就变成了"诽谤";当统治者的权力越来越大的时候,人民群众们提意见的权利就越来越小,提意见的风险就越 来越高,"服从"就越来越变成人民的天职。当人们痛心疾首于一个遍地虚伪的社会时,他们应该想想,有几个人天生就是虚伪的呢,有几个人愿意成天口是心非地 过日子呢,还不都是被环境逼的?更有甚者的是,当他们不再明显地感到这种环境逼迫的时候,他们甚至还有可能成为制造虚伪的帮凶。  
  是的,越是天下一统、思想一统的时代,人们就越是习惯"真理只有一个",也越是想当然地认定这个真理掌握在权力者的手中,也扎根在自己的心中。于是, 当"另一种声音"出现的时候,甚至在权力者还没有下手剿灭之前,人民群众便已经怒不可遏了。想想《孟子他说》第一册里讲过的故事,耶稣基督不就是这么死的 吗?当"真理只有一个",并且这真理掌握在我们手中的时候,几乎所有的异见便只会成为"诽谤",而审判、乃至杀戮一个"诽谤者",难道不是正义的吗?  
  "诽谤者"虽然不一定死在火刑柱上,但人民群众心头那"正义的火苗"的威力可绝不比火刑柱更小。  
  一个虚伪的社会也许会陷入这种恶性循环,在上下互动之下,虚伪会愈演愈烈,人与人之间也会越发变得彼此相像。  
  有人可能会问:"难道这也是"春秋大义"吗?"  
  当然不是,但是,当颜异事件活生生地上演在大家身边的时候……  
  好啦,我们先把焦点集中在颜异身上吧。《汉书》里不是说了吗,官员们从颜异案件中受到了不小的触动,从此,阿谀奉承、歌功颂德很快就流行起来了。那 么,想想看,我们能指责这些官员都是些虚伪的卑鄙小人吗?反正如果换我,我肯定天天要向朝廷唱赞歌的。  
  有人可能继续会问:"颜异到底是个朝廷大员,判他死罪如果在《春秋》里边找不到一点儿依据的话,这也不大说得过去吧?"  
  这依据要找还真能找到,而且,这还是"春秋大义"当中重中之重的一条:"君亲无将",出处就在《公羊传·庄公三十二年》。  
  事情还是前文提到过的庆父和季友的那次政治斗争,我们回忆一下,鲁庄公一共哥儿四个,就是鲁庄公、庆父、叔牙、季友。鲁庄公快要死了,鲁国面临谁来接 班的问题,庆父早就惦记着国君的位子,叔牙明确表态支持庆父,季友则支持鲁庄公的儿子公子般。这种局面一出,谁都知道山雨欲来风满楼了,肯定会死人,只是 个死多死少的问题。  
  老四季友先下手为强,逼着三哥叔牙喝了毒酒。《公羊传》分析说:"《春秋经》是把叔牙当作弑君凶手来写的,可叔牙根本就没有弑君呀,他只是"将"弑君 而已,心里有这个弑君的念头罢了。那么,为什么把他也当作弑君凶手呢?原因在于,对于君主和父亲,就连"将"都不行,也就是说,就连心里有个小小的叛逆的 念头都不行,谁要是动了这种念头那就该杀。"我们得记住《公羊传》原文里的这极其重要的八字方针:"君亲无将,将而诛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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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节:赵家村的爱国主义(2)        
  这里的"君亲"指的就是"天地君亲师"里的"君亲",也就是国君和父亲。《公羊传》严厉指出:无论对父亲也好,对国君也好,动一点点反叛的念头都是该 杀的!(如果真照这个标准苛刻一点儿来执行的话,青春期的孩子们至少一多半都得没命,如果再加上一个"腹诽"判例,人类就该绝种了。)  
  这时候我们再来想想颜异的"腹诽",颜大人可不就是对皇帝的政策起了一点点不满的念头么?该杀呀,一点儿都不冤枉。  
  这,这,这是儒家思想么?  
  很多人都会有一个误解,认为永远是思想在影响着社会。就拿我们正在讲的这个儒家思想来说吧,他们会认为是儒家思想占了主导地位,从而深刻影响着世道人 心和国家的大政方针。而事实上,并不全是这么回事,因为"思想影响社会"这句话还可以反过来说的。  
  我们先来想想,什么"君亲无将,将而诛焉",孔孟那会儿有这个道理吗?  
  《孟子·万章下》里记录了一段意味深长的对话:  
  齐宣王想让孟子讲讲公卿的事情,孟子反问了一句:"您想问的是哪种公卿呀?"  
  齐宣王愣了:"公卿难道还有好几种吗?"  
  孟子说:"有两种。既有同姓的公卿,也有异姓的公卿。"  
  齐宣王问:"同姓的如何呢?"  
  孟子说:"同姓的公卿啊,君王如果犯了大错,他们就会劝阻,如果劝来劝去还是劝不动,那就把君王废了,另外再立一个。"  
  齐宣王的脸"唰"地就白了。  
  孟子说:"别太吃惊,呵呵,你问我什么,我就实话实说什么。"  
  齐宣王缓了缓,又问:"那,异姓的公卿又如何呢?"  
  孟子说:"如果是异姓公卿,君王犯了错他们就劝,劝来劝去劝不动,那他们就会"  
  赤橙黄绿青蓝紫,齐宣王的脸变成霓虹灯了,摒住气等着孟子。  
  孟子等大喘气完了,接着说:"那他们就会拍屁股走人。"    
  上面这一段话,如果说是陈胜、吴广说的,可能倒有人信,但恐怕很多人都想不到,这竟然出自于一位儒家大宗师之口。再联系一下颜异腹诽案,颜大人仅仅是 动了动了嘴唇,就被"春秋大义"给判了死刑,要是让汉武帝和张汤来审孟子,非把老人家给剐了不可!  
  孟子时代和汉武帝时代相去并不很远,可怎么同是儒家,思想的差异竟如此之大呢?这主要是因为社会形态变了,政治体制也变了。  
  孟子讲的同姓公卿和异姓公卿是属于传统封建社会的。早期的很多封建小国其实并不比现在的一个村子更大,大点儿的也就相当于一个镇子吧,再大的有一个县 城那么大的,有一个市那么大的。我们设想一下,有个大村子叫赵家村,村子里主要都是姓赵的,当然了,村长和全体村干部也都姓赵,姓赵的村民们虽然也有不少 穷苦人,可跟村长他们都是八竿子打得上的亲戚,所有姓赵的人论起来都是一家,他们无论是穷是富,在村子里都有一份政治权利。村子里也有一些外姓人,他们属 于弱势群体,毫无政治权利可言,只是闷头干活儿,给赵姓统治者创造剩余价值。而随着社会的发展,村子里的情况发生了一些微妙的变化,外姓人里有一些登上了 村子的政治舞台,能够负担起一些"高贵"的工作了,还有一些外村来的政治流亡分子,原本在自己国家里也是贵族,现在就留在赵家村做事了。  
  这是一种非常简化的描述,但大体上还是能够说明问题的,现在我们只要把"赵家村"这三个字替换为"赵国"就可以了。而所有赵姓的人,无论是贵为公卿 (村干部)的还是穷得叮当响的(赵姓村民),在身份上都是贵族,简单来说,最低等的贵族就是"士",从士到公卿,大家都有政治权利,大家和国君(村长)都 有着或近或远的血缘关系; 而那些外姓干粗活儿的人就都是"民" ,都没有政治权利,和国君(村长)也没有血缘关系。  
  封建社会实行的是一种贵族民主专政,这个赵国(赵家村)并不是属于国君(村长)一个人的,而是属于所有赵姓人的,但是,无论如何,它也绝不是属于那些 外姓人的。明白了这一点,就能明白孟子那番话是怎么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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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节:赵家村的爱国主义(3)        
  这也可以用一个家族公司来打比方,好比有一家赵氏集团公司,各级管理层大多都是赵家的人,他们在公司也都有股份,但公司也从人才市场聘用了一些经理。 那么,如果公司的最高管理者赵大鬼迷心窍了,非要做出一个对公司利益伤害很大的决策,这个时候,如果你是一位赵姓的高管(同姓之卿),你就会再三来劝赵 大,可赵大如果能被劝住那就不叫鬼迷心窍了。那该怎么办呢?这时候,你就会联合其他赵家的股东、董事们,罢免赵大,另选一个人出来接替赵大的岗位。看,非 常合情合理是吧?  
  可你如果只是被聘用来的一位外姓的经理(异姓之卿),尽完你劝告的职责也就够了,你可不该(也没资格)罢免老板啊。如果照着孟子的说法继续往下做呢, 你在劝说无效之后就应该自动离职。  
  从孔子到孟子,在国民和国君、国民和国家的关系问题上,强调的都是一种"互相"的观念,而这种观念产生于周代宗法社会的土壤:就赵家村来讲,所有的赵 姓人和赵家村、和村长是有血缘纽带的,国事就是家事,儒家的礼治就是以这种血缘纽带为基础的,而从血缘纽带上看,如果一个人和他的家庭成员的关系在血缘纽 带上比他和国家(国君)的关系更要亲近,那么,保家先于卫国,这就是顺理成章的了。"春秋大义"嘉许子报父仇,认为父子伦理超越于国法之上,也正是基于这 点。我们如果把圣人的逻辑扩展一下,可以把国民和国家政权的关系划分成几种类型:(1)血缘关系;(2)职员和公司的关系;(3)业主和物业公司的关系; (4)奴隶和奴隶主的关系。显然,国民和国家政权的关系不同,对国家承担的义务也相应不同,当国家遭受入侵的时候,让奴隶满怀爱国主义情怀地去为国捐躯显 然于情于理都是讲不通的。事实也是如此,从西周到春秋,当兵打仗的几乎都是"士",这既是他们的义务,也是他们的荣誉,而那些"民"则仅仅承担物质生产和 提供给养的工作。  
  是呀,奴隶难道也有祖国去爱吗?这问题早有人问过,比如周作人,他文绉绉地质问道:"而奴于主人,乃言忠爱乎?" 周作人的这篇文章题目叫做《中国人之爱国》,颇有几分讽刺哦。但就话论话,奴隶之言爱国好像确实有点儿问题,爱国的前提首先是要"有"一个祖国吧?伏尔泰 就曾经故意刁难地问道:"祖国这个词在一个不知有米太亚得、也不知有阿热西拉斯、而仅仅知道自己是土耳其近卫军一名士兵手下的奴隶的希腊人口里涵义是否恰 当呢,而且这名土耳其近卫军士兵还是一个奥斯曼帝国大臣手下的奴隶,这位大臣又是奥斯曼帝国皇帝在巴黎我们称之为大土耳其苏丹的人手下的奴隶?"    
  在现代民约论的意义上,把国家当作股份公司的比喻在一百年前的中国就已经有了。1900年,蔡元培的《上皇帝书》写道:"国者,公司也。民者,出资之 股主也。天子者,总办也。诸侯者,官者,皆总办所自辟之分办也。"这是现代意义(或者说"理想意义")上的赵家村,其中只有村民,没有奴隶,而与蔡元培同 时代的陈天华则惊讶地发现近邻日本居然已经变成这个理想模样了他在《警世钟》里叙述日俄战争,说:"日本的国民,现在力逼政府和俄国开战,那国民说道:就 是战了不胜,日本人都死了,也留得一个大日本的国魂在世;不然,这时候不战,中国亡了,日本也要亡的。早迟总是一死,不如在今日死了。(政府又说没有军 饷,和俄国开不得战。日本人民皆愿身自当兵,不领粮饷。战书既下,全国开了一个大会,说国是一定要亡的,但要做如何亡法方好;人人战死,不留一个,那就是 一个好法子了。所以日本预存这个心,极危险的事毫不在意。俄人把守旅顺口、九连城一带如铁桶一般,都被日本打破。)"  
  陈天华这个叙述是否准确,我却没法判断,这已经超出我的知识范围了,不过有鉴于陈前辈在《警世钟》和《猛回头》里经常犯些历史错误,谁要是有兴趣还是 核实一下为好。^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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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节:江山可以送人吗?(1)        
  (七)江山可以送人吗?卖国的人不都是贼工人无祖国泰戈尔对民族长远利益的质疑民族主义与普世情怀  
  "腥风血雨难为我,好个江山忍送人",这是陈天华《警世钟》开场诗中的一句,抛开"江山忍送人"的文学感染力不谈,冷眼看去,很多时候,江山确实是可 以送人的梁武帝有句名言:"我打来的天下又从我手里失去了,也没什么好遗憾的。"(自我得之,自我失之,亦复何恨) 这话道出了个中真谛,是呀,江山的送与不送,又关老百姓什么事呢?  
  但陈天华是个热血青年,常常把理想当作事实,前文蔡元培在《上皇帝书》里讲的那些需要为之努力的社会理想到了陈天华这里却变成社会现实了:  
  须知国家是人人有份的,万不可丝毫不管,随他怎样的。中国的人最可耻的,是不晓得国家与身家有密切的关系,以为国是国,我是我,国家有难,与我何干? 只要我的身家可保,管什么国家好不好?不知身家都在国家之内,国家不保,身家怎么能保呢?国家譬如一只船,皇帝是一个舵工,官府是船上的水手,百姓是出资 本的东家,船若不好了,不但是舵工水手要着急,东家越加要着急。倘若舵工水手不能办事,东家一定要把这些舵工水手换了,另用一班人,才是道理,断没有袖手 旁观,不管那船的好坏,任那舵工。水手胡乱行驶的道理。既我是这个国的国民,怎么可以不管国家的好歹,任那皇帝。官府胡乱行为呢?皇帝、官府尽心为国,我 一定要帮他的忙,皇帝、官府败坏国家,我一定不答应他,这方算做东家的职分。古来的陋儒,不说忠国,只说忠君,那做皇帝的,也就把国度据为他一人的私产, 逼那人民忠他一人。倘若国家当真是他一家的,我自可不必管他,但是只因为这国家断断是公共的产业,断断不是他做皇帝的一家的产业。有人侵占我的国家,即是 侵占我的产业;有人盗卖我的国家,即是盗卖我的产业。人来侵占我的产业,盗卖我的产业,大家都不出来拼命,这也不算是一个人了。(陈天华《警世钟》)  
  "国家譬如一只船",这个比喻会让现代人很眼熟,一下子联想到奥克哈特。可能"船"的意像真的很像国家社会吧,载舟覆舟之喻不也如此么。但陈天华毕竟 不是奥克哈特,他这段话即便从理论上被人认同了,但在实操层面上却依然只有"古来的腐儒"那句话是货真价实的:"不说忠国,只说忠君",或者,虽然既说忠 君,也说忠国,但忠国的实质涵义却等同于忠君,正如哈耶克所谓的专制统治者必然要玩弄名词的魔术这个比喻如果仅从近现代背景来理解的话,"船"上的格局或 许是下面这个样子的才更加贴近事实:  
  如果一艘船被宣布为集体财产,而旅客仍旧被分为头等、二等和三等;那很明显,对三等旅客来说,生活条件的差别要比法律上的所有权的转换重要得不可计 量。另一方面,头等旅客一面喝的咖啡抽雪茄烟一面提意见说,集体所有制就是一切,舒服的头等舱是无关紧要的。(托洛茨基《被出卖的革命》)    
  在中国这艘船上,在封建之后的两千年里,严复的悲哀论调恐怕才是更接近事实的:"东方之臣民,世隆则为父子,世污则为主奴,君有权而民无权者也。"严 先生更狠的一句话是:"天子之一身,兼宪法、国家、王者三大物。"(严复《法意》)这简直比路易十四的"朕即国家"更显嚣张:"朕"不仅是国家,还是宪 法。严复其实还忘说了一点:"朕"还是全体人民。所以,爱国、爱宪法、爱人民,这些个"爱"归根结底都是爱皇上,反过来说也是一样:爱皇上也就等于爱国、 爱宪法、爱人民。  
  对了,"宪法"这个词过于现代了,我们还是把它理解为皇帝从一执政起就"口含天宪"好了。如果有天真的大臣和老百姓搞不清这一点的话,认为爱国和爱皇 上是两码事,甚至爱国胜于爱皇上,那可就麻烦了,达摩克利斯之剑可就时时刻刻悬在头顶了。  
  我们再来看看事情的另外一面:普世情怀似乎也是爱国主义的对立面,托马斯·潘恩所谓"我的国家是世界,我的宗教是行善",这在专制帝国肯定是大逆之 言,因为皇帝们想要推行的意识形态刚好相反:"我的国家是领袖,我的宗教是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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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节:江山可以送人吗?(2)        
  说这类大逆之言的可不止潘恩一个,甚至有些不中听话是由一些在大众当中极有名望的人说出来的,比如雪莱这位咏过西风、咏过云雀的浪漫诗人竟然还写过不 少政论,其中甚至还说过这样的话:"虽然并非所有的政府都坏得像土耳其政府那样,但也没有一个政府好得像它们理应做到的那样。每一个国家的大多数人有权改 进他们的政府。少数人不应该扰乱他们;少数人可以退出,依照他们自己的方式,建立他们自己的制度。"大家先别急着骂雪莱是分裂分子,马克思可曾经盛赞他是 "一个真正的革命家,而且永远是社会主义的急先锋",恩格斯还说他是"天才的预言家"。    
  就雪莱的这段话来说,确实当得起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赞誉,因为共产主义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无国界的普世主义",年纪大些的朋友应该还记得《共产党宣 言》里的这样一句名言:"工人无祖国",马克思和恩格斯一向是尖锐批判民族主义的,他们所展现的是一种宏大而又非常现代的普世主义,他们似乎并不认为民族 的利己主义较之某些特殊等级和特殊团体的利己主义来得更要纯洁 打个比方来说,当我们说"为了中华民族的利益"的时候,其动机或许并不比彩电企业联合会说"为了我们彩电业的利益"更加高尚和纯洁。  
  如果从相反的角度来作观察,我们也许可以提出这样一个问题:"为了本民族的利益(或者本国利益、本集体利益),是否可以牺牲无辜比如,是否可以牺牲掉 几十万无辜的妇女儿童?"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需要先来弄清楚两个前提:第一,是否有什么东西是高于民族利益或国家、集体利益之上的,比如最基本的良知或者别的什么?第二,这 个问题本身是否就存在缺陷,那被牺牲的"几十万无辜的妇女儿童"是些什么人呢?如果是同胞的话,他们难道不也是这个民族当中的一分子吗?  
  那么,所谓民族利益或国家、集体利益不应该也包括他们的利益在内吗?  
  那么,他们之所以可以被牺牲掉仅仅因为他们是少数分子吗?  
  那么,少数就可以在多数的决议之下被任意处置吗?……  
  还有许许多多的疑惑呀。  
  一个显而易见的回答是:"如果为了本民族/国家/集体的长远利益,这样的牺牲有时是非常必要的。"这的确是一个有力的回答,但是,正如泰戈尔曾经质疑 过的,所谓民族的长远利益到底是真实存在的吗?  
  泰戈尔以一位诗人的严谨态度这样分析道:"就人们在政治经济上的联合意义而言,民族就是全体居民为了机械目的组织起来的那种政治与经济的结合。这样的 社会没有长远的目的,它本身就是目的。作为一种社会存在,它是人的自发的自我表现。它是人类关系的自然准绳,使人们能够在互相合作中发展生活理想。它也有 政治的一面,但那只是为了特殊的目的,也就是为了保存自我。这仅仅是力量的那一方面,而不是人类理想的方面。" 泰戈尔似乎比奥克肖特更早地注意到"它(社会)本身就是目的",是的,"在政治活动中,人们是在一个无边无底的大海上航行;既没有港口躲避,也没有海底抛 锚,既没有出发地,也没有目的地,他们所做的事情就是平稳地漂浮。大海既是朋友,又是敌人,航海技术就在于利用传统行为样式的资源化敌为友。"这应该是奥 克肖特被引述最多的一段话了,在他的眼里,政府最重要的职能(如果不是惟一职能的话)就是保障这只船不会沉没,至于船要驶向何方,这是完全不需要操心和计 划的。嗯,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所谓的长远利益或长远目标又在哪里呢?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民族主义也许是被"塑造"出来的草莽有着某种渴望,庙堂有着某种目的,至于这两者到底孰先孰后,泰戈尔说:"我在日本看到全体人民 自愿地听任他们的政府整顿他们的思想,削减他们的自由。这个政府通过各种教育机构限制他们的思想,制造他们的感情,在他们露出向往精神生活的迹象时,就以 猜忌之心提防他们,带领他们沿着狭窄小道走向必须按照它自己的秘方完全将他们焊接成一个整齐划一的群体,而不是走向真实的境界。人民愉快而焦急地接受这种 普遍的精神奴役,因为他们渴望将自己变成一架叫做民族的机器,并在他们的集体尘世利欲方面胜过其他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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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节:江山可以送人吗?(3)        
  相形之下,普世情怀则显得有些温情脉脉了陀斯妥耶夫斯基曾经表现过一种更为传统的温情(这是不同于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对于俄罗斯来说,欧洲如同俄 罗斯一样的珍贵,欧洲的任何一块石头都是可爱的和珍贵的。如同俄罗斯一样,欧洲也是我们的祖国。啊,更大的祖国!" 我们只要试着把这句话里的"俄罗斯"替换成"中国",把"欧洲"替换成"亚洲",就能够准确判断出陀斯妥耶夫斯基在我们这里到底该挨多少砖头了:"对于中 国来说,亚洲如同中国一样的珍贵,亚洲的任何一块石头都是可爱的和珍贵的。如同中国一样,亚洲也是我们的祖国。啊,更大的祖国!"不过,好像有些球迷还真 是这么想的,他们会因为某支亚洲球队打进世界杯而兴高采烈,但我们如果按照同样的逻辑,岂不是还应该为那些没有打进世界杯的任何一支亚洲球队感到沮丧才对 吗?^_^  
  是呀,想想最经典的普世情怀的宣言吧,约翰·多恩的那篇布道词:"没有人是座孤岛,独自一人,每个人都是一座大陆的一片,是大地的一部分。如果一小块 泥土被海卷走,欧洲就少了一点,如同一座海岬少一些一样;任何人的死亡都是对我的缩小,因为我是处于人类之中;因此不必去知道丧钟为谁而鸣,它就是为你而 鸣。"如果少一些诗意,多一些科学唯物主义观点的话,国家意义的淡化应该是和社会主义的进程捆绑在一起的,因为"根据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国家是统治阶级的 一种工具。在一个真正没有阶级的社会中是可以没有国家的。"    
  难道不是吗?再想想孟子的"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还有荀子的"从道不从君", 在那个没有爱国主义的古老年代里,"人民"和"真理"正是被这两位圣贤放在政治与伦理的首位的。  
  唉,哪个老板会喜欢这些乱七八糟的思想呢,尤其是孟子的那些让人脊背出冷汗的逻辑?赵大肯定就把孟子狠得牙根痒痒,连带着还得恨恨伏尔泰和雪莱他们。   
  人们是否有必要追问一下呢,权力是哪里来的?奴性和服从是哪里来的?虚伪是哪里来的?暴力的合法性是哪里来的?无辜者牺牲的合理性又是哪里来的?  
  没有什么事情是不言而喻的,再怎么天经地义的道理或许也值得人们去打破沙锅问到底。  
  随着秦始皇统一六国,封建社会结束了,历史进入了中央专制的专制时代,赵家村那种政治形态已经荡然无存了。国家不再是贵族们共同所有的了,而变成了皇 帝的私有财产,所以,儒家思想如果还想继续生存下去,就必须要做出重大的改变才行也就是说,必须要向现实妥协。  
  回想百家争鸣的时代,各派学者们各持己见,活跃在学术舞台和政治舞台上,而专制时代的学术生活却大不一样,独立精神和自由思想在专制土壤里是生存不下 去的,变成了皇帝呼唤什么,学者们就炮制什么,皇帝划定了什么禁区,学者们就避之唯恐不及,学派之间有了学术之争,皇帝来作最高裁判。这个世界啊,想想孔 子当年讲什么"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嗯,现在已经不大合适了,君使臣如果"不以礼",难道臣事君就可以"不以忠"了吗?孟子讲什么"民为贵,社稷次 之,君为轻",呸,居然把皇帝老子排在最末一位,反了你啦!荀子讲什么"从道不从君",错,应该掉过来,改成"从君不从道"才对!皇帝看看先秦儒家三巨 头,越看越挠头:"这都是什么大逆不道的思想啊,不好不好!"  
  于是,汉朝儒家,从叔孙通到贾谊,无论从思想上还是从朝仪上都把皇帝捧得高高的,等到了董仲舒的时候,终于抛出了著名的"三纲"理论:君为臣纲,父为 子纲,夫为妻纲,重新确立了社会等级秩序 。咦,经书里有这些话吗?  
  (八)三纲实系命黑社会的三纲五常乞丐何曾有二妻在哈巴狗的眼里,狼是粗俗可鄙的《驯狗教程》"罢黜百家,独尊墨家","罢黜百家,独尊阴阳家"从 《论语》中论证出奴隶制的优越性,用《左传》来支持纳粹,甚至从《诗经》里论证出外星人的存在谄媚的笑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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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节:三纲实系命 黑社会的三纲五常(1)        
  这里有个问题可要注意:虽然现在一提儒家,很多人立刻就反应出"三纲五常",可"三纲"之说却不见于"十三经"这类的顶级官学经典。陈独秀当年解释过 这个问题:"三纲五常之名词,虽不见于经,而其学说之实质,非起自两汉、唐、宋以后,则不可争之事实也。"陈独秀继而给"三纲"作了个简单明确的说明,择 其大意,"君为臣纲"是为忠,"父为子纲"是为孝,"夫为妻纲"是为从,总而言之,其实质就是"片面之义务,不平等之道德,阶级尊卑之制度",并且是"孔 教之根本教义"。    
  陈独秀分析说,"三纲"的由来在于宗法社会里的礼治,"礼"的意义本来就是要使贵贱有别的。这话倒是不错,可是,陈独秀那个"孔教之根本教义"的说法 可能就有分析过度之嫌。毕竟,宗法社会与专制社会是截然不同的,所以,从"三纲"看出的情景或许是这个样子的:先秦儒家思想中封建宗法社会的痕迹已经随风 而逝了。  
  "三纲五常之名词,虽不见于经",这独秀这话也不错,可"虽不见于经",却见于"子",在《韩非子·忠孝》一篇中,韩非说他曾经听说过这样一种说法: "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顺则天下治,三者逆则天下乱",看来"三纲"的苗头的确早就有了。但耐人寻味的是,韩非在这里表现出对"臣事君,子事父, 妻事夫"这一说法的极大热情,说这是"天下之常道"。 这倒让人迷惑了,"三纲"之说到底算儒家呀,还是算法家?  
  无论如何,"三纲"之说在后世的影响实在太大,就连黑社会都搞这一套。据说郑成功具台湾反清,创立"金台明远堂",写下一部《金台山实录》,由军师陈 近南携入内地,意在组织内地的反清志士。陈近南路上不大顺,遇到清军检查,情急之下就把《金台山实录》扔到海里去了(看来陈近南的武功并不像金庸描写的那 样高明啊),后来这书被渔民捞得,后来到了四川人郭永泰的手上,郭永泰仿照这本书另写了一部《江湖海底》,内容是帮会的规章制度和黑话切口之类,由此组织 了一个黑社会,这就是名震江湖的"袍哥"。这个传说故事是否真实,我也无从考据,但这本《江湖海底》确实是有的,据说书名里的这个"海底"就是指"从海里 捞出来"的意思。  
  就是这本作为黑社会宪法的《江湖海底》,里边又讲"五常",又讲"五伦"、"六礼",很有儒家味道。比如"五伦论":"今日香堂施一礼,命把五伦说详 细:第一君事臣以礼,第二臣事君忠应当的,第三愿子成龙意,第四奉亲如佛依,第五夫妻如宾旅,妻敬夫是应该的,咱们兄弟要体惜,莫把五伦来抛弃。"这可真 是前辈风范啊,如果他们真能言行如一的话,那这样的黑社会或许要比现在一些模范社团还要和谐融洽。^_^  
  再者,现在虽然没有黑社会了,但这套东西还是很值得那些"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好好学习的。    
  看看,"三纲五常"这些东西对黑社会都有影响,对学界的影响自然更大,所以,后儒在注解《春秋》有时候也会把"三纲"说上,比如明代有位季本(徐文长 就是他的学生),写过一部《春秋私考》,说春秋时代的开端实在不是个好时候,"三纲"全都乱套了,诸侯各自为政,再不把周天子放在眼里,歪理邪说层出不 穷,大家听了居然还觉得很顺耳,世人的公道之心泯灭殆尽,这正是孔圣人之所以要作《春秋》的原因啊。 季本对孔子之所以作《春秋》的解释倒是历朝历代的主流意见,可他这里却疏忽了,春秋时代哪里有什么"三纲"呢,不过,这种以今判古的作风可绝不止季本一人 啊。(有趣的是,季先生解经如此以纲纪为先,又大辟邪说,没想到后来他这部书却被钱谦益斥为邪说,还说该烧。唉,到底有谁掌握了绝对真理呢? )  
  等专制的时间慢慢久了,人们这才把忠君思想视为天经地义,所以读先秦文献便总会遇到难解的地方。比如,有人读《孟子》发现不对劲了,就写了首诗来讥 讽。这首诗现在依然有些知名度:  
  乞丐何曾有二妻,邻家焉得许多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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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节:三纲实系命 黑社会的三纲五常(2)        
  当时尚有周天子,何事纷纷说魏齐?  
  前两句是从细节上质疑《孟子》的两则寓言,乍一看很有道理:的确,乞丐哪能有一妻一妾呢?(以今度之,也真说不准。)但这其实怪不得孟子,这是因为诗 的作者不了解先秦的写作风格就好比"小猫钓鱼"的故事是为了说明"做事要持之以恒"这个道理,你不能质疑说小猫不会钓鱼,所以这故事是假的。清代辨伪大家 崔述曾经专题论之,说战国说客都喜欢打比方,孟子亦然,可后人却每每把他们的比方当成实事,采之入书,更有敷衍成篇者。    
  没有幽默感的读者是很可怕的,他们每每会把作者的寓言、反讽之类的东西当真(我觉得郭沫若就是最冤的一个),从崔述的说法来看,这样的人在古代就有不 少。那么,以冷静的眼光看这首诗,前两句质疑自然可以放过不问,至于后两句,分明是在讽刺孟子不忠君是呀,在孟子生活的时代里,周天子明明还在,孟子不去 帮周天子,却在魏国、齐国这些诸侯那里到处游说,想让人家一统天下,这这这,这置周天子于何地呢?孟圣人岂不成了乱臣贼子了么?  
  可是,真要看看孟子的时代,就知道他这个做法本也没错,人家孟子本来就是不忠君的。不但孟子不忠君,就连孔子也不忠君,因为先秦时代根本就没有后来那 种忠君观念。我们这一比较,就能从这首诗里体会到专制时代知识分子的一些心态:奴性已经养成了,扎根到骨子里了,对那些没有奴性的人看不顺眼了。在哈巴狗 的眼里,狼是粗俗可鄙的。  
  封建社会里那些为数众多的大小贵族们好歹都是自己国家的主人翁,所以在保家卫国的时候那当真是保自己的家、卫自己的国,可当专制时代来临之后,整个国 家的一切,从土地到人民,全都变成了帝王的私有财产了,于是,一个老百姓,甚至是一位大臣,他不再作为一个独立的人而存在了,更不会作为国家的主人翁而存 在了,他的身份只相当于地主家的一只鸡、一头牛,或者是一只狗狗的保家卫国实质上只是替主人保家、替主人卫国,但在主人的一再调教之下,狗或许也会认为保 家卫国是自己的天职,甚至还以此为荣,尤其是,当狗知道自己即将为此献出生命的时候居然更加觉得无比的荣耀(这是值得心理学家认真研究的)。而对那些不那 么训练有素的狗来说,即便主人换了,自己还是闷头过自己的日子。这些散淡的狗即便从来不去招惹是非,也会成为忠狗们的眼中钉当忠狗们自以为占据了道德制高 点的时候,它们很容易会拿自己的标竿来衡量别人,对达不了标的人充满愤怒(这也是一个值得关注的心理现象)。  
  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专制时代的儒家经典在经过专家学者们的连番修正之后,就变成了一部部行之有效的《驯狗教程》。事实上,只要是专制社会,任何经 典都很难免遭遇这样的"修正"。这个时候,如果狗和狗之间发生了打斗,几只坏狗咬死了几只好狗,试问,主人要治这些坏狗以谋杀罪吗?  
  也许会的,毕竟秩序是要好好维护的,但说实在的,主人对这些小事并不会太放在心上,因为他的狗有很多很多,但是,如果有一只狗对其他的狗说:"弟兄 们,听我说,我们原来是狼来着……"主人就该紧张了,马上就会把这只狗抓来治罪。那么,治它个什么罪呢?  
  一个大圈子终于绕回来了:治它以诽谤罪。看,诽谤确实是一种比杀人放火严重得多的罪行。既然诽谤罪如此严重,自然应该谨慎处理,这个谨慎也许就意味着 "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哪怕仅有一点点诽谤的苗头("君亲无将"的"将"),也要马上严惩不贷!  
  有人可能会说:"虽说这是帝王统御术,可到底《公羊传》上写着"君亲无将"的精神啊,就算它是儒家修正主义吧,可再怎么修正,好歹也是儒家的底子呀。 "  
  这话有理,但正像前边稍稍提到的那样,并不是儒家提倡什么,社会就响应什么,很多时候事情是恰恰相反的:帝王呼唤什么,儒家(也包括其他家)就提供什 么。这正是经济学上的一个基本道理:一般来说,不是供给决定需求,而是需求决定供给;出现了什么样的需求,就会填补过来什么样的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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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节:三纲实系命 黑社会的三纲五常(3)        
  而且,我们要考虑一下皇帝的消费者偏好。  
  我们可以把皇帝想像成一个大农场主,把国家想像成农场,把人民想像成农场上的牲畜这可一点儿也不夸张,因为正如农场和牲畜全都是农场主的私人财产一 样,国家和人民也全是皇帝的私有财产;农场主想杀鸡就可以杀鸡,而"君要臣死,臣不可不死",道理都是一样的。  
  但每个农场主都是不一样的,他们的共同点是:全都拥有并经营着一家广大的农场,但有的农场主喜欢迅速扩张自己的农场,牲畜死多少都无所谓,只要农场扩 张就好;也有的农场主富于爱心,喜欢动物,愿意把动物们照顾得好好的,嗯,虽然该吃的时候还是要杀了吃的;也有的农场主对自己的这份产业并不上心,天天花 天酒地,随便农场爱什么样什么样,牲畜们爱活不活,爱死不死……正如托尔斯泰的那句名言:"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农场也是一 样的。皇帝们各有各的偏好,各有各的念头,就算是同一位皇帝,不同的时期也会有不同的偏好和不同的念头,而专家学者们要想活得好,就得摸准主子的心。我们 就看汉代好了:皇帝想加强皇权的时候,"春秋大一统"学说应运而生; 皇帝想削藩了,刚讲过的那个"君亲无将,将而诛焉"就被学者们捧出来了;斩杀诸侯王的时候,董仲舒的学生吕步舒本着"春秋大义"而"专断于外",惩处了好 几千人,这真可谓把汉武帝的心思都给摸透了;皇帝想打匈奴了,就有了"《春秋》九世复仇";搞妥协的时候,"温柔敦厚,《诗》教也";想削弱权臣权力的时 候,就出来了"《左传》崇君父,卑臣子,强干弱枝"的精神……儒学这时候真可谓"时代呼唤什么,它就应运而生什么"。  
  这问题值得我们思考:到底是儒家思想主导着这个时代的社会发展,还是皇权在借着儒家的名义强化专制统治?如果是后者的话,那么说,也许儒家不儒家的并 不重要如果当时没有董仲舒其人,而另有一位墨家大师或者阴阳家大师出现,此公头脑灵活、口才出众,像董仲舒一样地把自己本家的学术理论修正为顺应专制呼声 的崭新造型(无论是刻意而为还是适逢其会),汉朝世界因而变成"罢黜百家,独尊墨家",或者"罢黜百家,独尊阴阳家"等等,其结果也许并不会和"罢黜百 家,独尊儒术"有什么本质区别。这时候的学术早已不再有独立思想和自由精神了,无论什么学派被定为官学,样子也许都会变得差不多。  
  这就是专制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人和人之间越发的彼此相似,学说和学说之间也越来越像是同门。  
  这没什么不好理解的吧,我想,如果是我来存心曲学阿世的话,就凭儒家这几部经典,我有信心从中论证出任何观点。是的,只要你足够用心,就可以不断挑战 荒谬的极限,比如从《论语》中论证出奴隶制的优越性,用《左传》来支持纳粹,甚至从《诗经》里论证出外星人的存在……嘿,别说是儒家经典,就算拿一套《安 徒生童话》,也一样能够论证无极限。  
  当然了,我这也只是说说罢了,没这个脸皮真正去做。但我们多看看历史的话,会发现有这个脸皮的人多到超乎想像:皇帝刚刚出台一个什么政策的时候,各个 学派、各个宗教团体,不管原本是主张什么的,马上都能从自家的典籍里找出证据来附和皇帝的最新政策。可能会让一些心地淳朴的善男信女难以置信的是:这么 做,其实在技术上一点儿也不困难 ,只要你脑袋够尖、脸皮够厚,很容易就做到了。其实,即便是"正心诚意"地来引申"春秋大义",又有多少不是引申者自己的主观臆断呢?俞汝言《春秋平议 序》说了一句非常精辟的意见:"传经之失不在于浅,而在于深,《春秋》尤甚。" 朱熹也曾经表示过这样一种意见:"圣人心事正大光明,必不如传注家之穿凿。" 这让我想起小时候语文课归纳中心思想的套路:无论是阿猫阿狗的琐事还是花红柳绿的铺陈,最后都被引申成某某主义、某某主义和某某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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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节:Don’t Be Evil,真的吗?(1)        
  这么看来,所谓"春秋大义",也不知到底有多少是真正的"《春秋》"的"大义"呢。  
  "《春秋》原心定罪",大司农颜异以"腹诽"首案被汉朝的法律文书记录在册,这个案例警醒大家:千万不能对政策有什么意见,即便心里真有意见,不但嘴 不能说,而且嘴角也不能动,对了,眼角眉梢最好全都别动,这世道啊,脸上有一点儿表情都可能闹出杀身之祸,看来,也只有谄媚的笑是最保险的了。  
  话是这么说,不错,可这种高难度的技术活儿可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的。于是,在表面之下,谄媚的笑就渐渐变成了官场必备的重要本领,如果那时候市场经济 足够发达的,开一个秘密会员制的""谄媚的笑"培训班"会是一个非常赚钱的营生,嗯,如果我们本着诚信经商的原则,还可以开办每年一度的"谄媚的笑资格考 试",定出四级和六级的标准,考试合格者发给证书,这也许比举荐贤良方正和科举考试更要实际得多呢。  
  可惜我这只是空想,但是,那时候虽然没有实质性的市场经济,而市场经济的原理却并不仅限于市场经济本身,它们在很大程度上是适用于整个人类社会的。如 果真货被逼出市场,这就等于向全社会发出了一个市场信号:弄虚作假是低风险、高利润的,而货真价实则只会落得血本无归。这是很多人在市场丛林里已经频繁经 历过的事情,而专制体制下的古代官场也是同样的道理。此刻,颜异的腹诽罪变成为了法条中的决事比,这是一个多么响亮的市场信号啊!  
  咦,前面不是说过,"春秋大义"可以被任意引申,用来论证任何你想要论证的道理吗?那么,有没有人用这个方法来反对一下腹诽罪呢?到底并非所有人都喜 欢说假话呀,尤其说假话的时候还要带着那副"谄媚的笑"。  
  (九)Don"t Be Evil,真的吗?《路温舒尚德缓刑书》文章模板乌鸦蛋和凤凰蛋提意见的"第二十二条军规"领袖似乎比普通老百姓更容易向堕落和愚蠢的一面发展事情总是被 "奸臣"搞坏的"大人栽培"和"小的岂敢"禅宗和尚的"打机锋"和官员们的"揣摩上意"  
  前面不是说过,"春秋大义"可以被任意引申,用来论证任何你想要论证的道理吗?那么,有没有人用这个方法来反对一下腹诽罪呢?到底并非所有人都喜欢说 假话呀,尤其说假话的时候还要带着那副"谄媚的笑"。  
  还真有人这么做了。这个人大家可能并不陌生,他这篇文章大家应该也不陌生:  
  臣闻齐有无知之祸,而桓公以兴;晋有骊姬之难,而文公用伯。近世赵王不终,诸吕作乱,而孝文为太宗。繇是观之,祸乱之作,将以开圣人也。故桓、文扶微 兴坏,尊文武之业,泽加百姓,功润诸侯,虽不及三王,天下归仁焉。文帝永思至德,以承天心,崇仁义,省刑罚,通关梁,一远近,敬贤如大宾,爱民如赤子,内 恕情之所安,而施之于海内,是以囹圄空虚,天下太平。夫继变化之后,必有异旧之恩,此贤圣所以昭天命也。往者,昭帝即世而无嗣,大臣忧戚,焦心合谋,皆以 昌邑尊亲,援而立之。然天不授命,淫乱其心,遂以自亡。深察祸变之故,乃皇天之所以开至圣也。故大将军受命武帝,股肱汉国,披肝胆,决大计,黜亡义,立有 德,辅天而行,然后宗庙以安,天下咸宁。  
  巨闻《春秋》正即位,大一统而慎始也。陛下初登至尊,与天合符,宜改前世之失,正始受之统,涤烦文,除民疾,存亡继绝,以应天意。  
  臣闻秦有十失,其一尚存,治狱之吏是也。秦之时,羞文学,好武勇,贱仁义之士,贵治狱之吏;正言者谓之诽谤,遏过者谓之妖言。故盛服先生不用于世,忠 良切言皆郁于胸,誉谀之声日满于耳;虚美熏心,实祸蔽塞。此乃秦之所以亡天下也。方今天下赖陛下恩厚,亡金革之危,饥寒之患,父子夫妻戮力安家,然太平未 洽者,狱乱之也。夫狱者,天下之大命也,死者不可复生,绝者不可复属。《书》曰:"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今治狱吏则不然,上下相驱,以刻为明;深者获 公名,平者多后患。故治狱之吏皆欲人死,非憎人也,自安之道在人之死。是以死人之血流离于市,被刑之徒比肩而立,大辟之计岁以万数,此仁圣之所以伤也。太 平之未洽,凡以此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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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节:Don’t Be Evil,真的吗?(2)        
  夫人情安则乐生,痛则思死。棰楚之下,何求而不得?故囚人不胜痛,则饰辞以视之;吏治者利其然,则指道以明之;上奏畏却,则锻练而周内之。盖奏当之 成,虽咎繇听之,犹以为死有余辜。何则?成练者众,文致之罪明也。是以狱吏专为深刻,残贼而亡极,偷为一切,不顾国患,此世之大贼也。故俗语曰:"画地为 狱,议不入;刻木为吏,期不对。"此皆疾吏之风,悲痛之辞也。故天下之患,莫深于狱;败法乱正,离亲塞道,莫甚乎治狱之吏。此所谓一尚存者也。  
  臣闻乌鸢之卵不毁,而后凤凰集;诽谤之罪不诛,而后良言进。故古人有言:"山薮藏疾,川泽纳污,瑾瑜匿恶,国君含诟。"唯陛下除诽谤以招切言,开天下 之口,广箴谏之路,扫亡秦之失,尊文、武之德,省法制,宽刑罚,以废治狱,则太平之风可兴于世,永履和乐,与天亡极,天下幸甚。(《汉书·贾邹枚路传》)   
  《古文观止》从《汉书》里选了一篇《路温舒尚德缓刑书》,这是路温舒在汉宣帝即位初年呈上的一份奏章。路温舒也是要拿儒家经典来做大帽子的,他说: 《春秋》很重视即位的一开始,这就像我们买了个崭新的日记本,在写第一页的时候都得工工整整的才行,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路温舒这时候提出了《春秋》" 大一统"这个概念,这实在是个过于复杂的概念,我们先把它放一放,容后再说。嗯,路先生接着说:"皇帝您刚刚上岗,拿到了老天爷的聘书,您这时候最该做的 就是把上一个王朝的错误给改正过来哎,如果您觉得我的话不中听,可别埋怨我哦,这可不是我个人的意思,这是老天爷的意思。我的话您可以当成放屁,老天爷的 话您还是听听的好。"  
  路温舒所谓的"上一个王朝"指的就是秦朝。董仲舒当年把儒家搞成了一个大拼盘,吸收了阴阳五行的观念,认为朝代的更替遵循着五行嬗变的规律,所以秦朝 作为"上一个王朝",是和汉朝有着五行生克上的微妙关系的,形成的具体理论比如"五德始终说"等等这些说法极其复杂,彻底是一笔乱账:别看汉朝人大讲阴阳 五行,可从东汉到西汉,这套理论从来就没有定过型,专家们一会儿说相生,一会儿又说相克,一会儿说五行,一会儿说三统,一会儿这样,一会儿那样,你说我的 不对,我挑你的毛病,大概直到现代社会没人深究这些事了,这套阴阳五行学说才算定型。遥想当年,虽然董仲舒这套说不清、道不明的新儒家理论在很大程度上强 化了专制统治,但似乎也有一个微妙的好处,那就是:给皇帝找了个婆婆这位"婆婆"就是老天爷,老天爷经常会用祥瑞和灾难来表达自己对皇帝的意见。臣子们充 分利用了这一点,上疏的时候常常打着老天爷的旗号,这也算是一种自我保全之道吧。路温舒现在用的正是这招,咱们再来回顾一下他方才那段"正即位,大一统" 的话:  
  巨闻《春秋》正即位,大一统而慎始也。陛下初登至尊,与天合符,宜改前世之失,正始受之统,涤烦文,除民疾,存亡继绝,以应天意。  
  就这么短短两句话,路温舒拉起的大旗就有三面:第一,《春秋》(官方意识形态经典教科书);第二,五德始终或三统说(汉政权合法性的理论基础);第 三,老天爷(皇帝的婆婆),顺带着还拍了皇帝的马屁。大家读《古文观止》的时候很容易就把这两句话给忽略过去了,其实这正是我们要认真对待的地方,路温舒 只用了这么短的篇幅就给自己戴好了三顶安全帽。年轻人读古文,都觉得《滕王阁序》、《赤壁赋》才是好文章,岁数大点儿之后就该明白路温舒这样的才是真正的 高手。^_^  
  路温舒把这三点一说,道理清楚明白,那么,把秦政府的失误改正过来应该就是顺理成章的了。细心人可能在这里会发现一个问题:路温舒这会儿可不是汉朝初 年啊,而是已经经历过了汉高帝、汉惠帝、汉高后、汉文帝、汉景帝、汉武帝、汉昭帝、昌邑王,这才到了汉宣帝,你路温舒说什么改正秦政府的失误,难道你的意 思是说,经过了汉朝这么多届的统治,到现在还延续着秦政府的失误吗?这可是对汉朝历代先王的大不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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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节:Don’t Be Evil,真的吗?(3)        
  如果我和路温舒同朝为臣,平日里和他有仇,大可以抓住他文中这个破绽整死他。但我们从前边那三顶安全帽应该就可以推知,路大人精着呢,不应该犯这种低 级错误呀。  
  他当然不会犯这种错,他接下来写的是:"臣闻秦有十失,其一尚存。"高手啊,刚刚才露了一个小破绽,还没等有心人去抓呢,转眼间就消弭于无形:秦朝有 十个重大失误,现在还剩一个。言外之意是:汉朝历代先王劳苦功高,把秦朝十大失误解决掉了九个,现在就只剩下一个,等着陛下您来出手了;而且,您要是放着 不管,似乎有愧于先祖吧?  
  那么,这硕果仅存的一个失误究竟是什么呢?路温舒现在才说:"治狱之吏是也。"  
  所谓"治狱之吏",并不是说"管理监狱的干部",而是"法律工作者","狱"字这里大略是指"刑事案件",这个说法从周代就有了。顺便一提,如果指民 事案件的话,那一般就是"讼"。  
  当文章说到"治狱之吏是也"的时候,我们也该开始擦亮眼睛了:前边那些全是虚的,就算全部删掉也不影响路温舒真正要表达的意思(最开始那一段更虚,只 是实在太长了,我就没讲),到现在这句话才算落了实地。但严格来说,这还不算真正地落到实地。路大人这篇文字要表达的中心思想是:咱们汉朝现在的法律太繁 琐了,刑罚太重了,判案太没标准了,那些搞法律的人想弄死谁就能弄死谁,而且还是非常合法地陷害人家,法律变成了法律工作者手中的杀人利器,国家可不能这 么搞啊!  
  路温舒针对的是整个汉政府的法律体系,认为这个体系从立法到司法,各个方面全都坏掉了。现在我们再来体会一下他前边说的那个"臣闻秦有十失,其一尚 存:治狱之吏是也",看到了吧,为什么我方才说这句话"不算真正地落到实地",因为路大人只是拿"治狱之吏"做了个引子,乍看上去矛头指向的仅仅是一些负 责具体法律工作的基层公务员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可再往下看,路温舒细细论述,原来是……  
  这可真是高手行文啊,一步步、一层层,化骨绵掌一般啊,这就是专制体制逼出来的高妙文章。路大人接着表演他的高妙,抨击早已倒台的秦政府说:  
  秦之时,羞文学,好武勇,贱仁义之士,贵治狱之吏;正言者谓之诽谤,遏过者谓之妖言。故盛服先生不用于世,忠良切言皆郁于胸,誉谀之声日满于耳;虚美 熏心,实祸蔽塞。此乃秦之所以亡天下也。  
  大意是:秦朝的时候,勇武之人很拔份,治狱之吏很牛气,可知识分子没地位,高风亮节的人反倒被人看不起,谁敢讲真话就用诽谤的罪名扣死他,谁敢说点儿 朝廷的不是就被当成妖言惑众,穿儒服的全下岗了,真话没人敢说,歌功颂德的声音满天飞,不知道底细的还以为秦朝是个太平盛世呢,哪知道火山口就在鲜花底下 蠢蠢欲动。这就是秦帝国迅速败亡的原因。  
  我们先得质疑一下:路大人说的都是真的么?他不会是为了讨好汉朝皇帝而故意把前朝说得很糟糕吧?连毛主席不是都很称赞秦始皇么?不行,我们得慎重一 些,看看其他渠道的资料来验证一下。嗯,正好,这里有秦朝的文献可以参考:  
  皇帝临位,作制明法,臣下修饬。二十有六年,初并天下,罔不宾服。亲巡远方黎民,登兹泰山,周览东极。从臣思夡,本原事业,祗诵功德。治道运行,诸产 得宜,皆有法式。大义休明,垂于后世,顺承勿革。皇帝躬圣,既平天下,不懈于治。夙兴夜寐,建设长利,专隆教诲。训经宣达,远近毕理,咸承圣志。贵贱分 明,男女礼顺,慎遵职事。昭隔内外,靡不清净,施于后嗣。化及无穷,遵奉遗诏,永承重戒。    
  再看另一份:  
  维二十八年,皇帝作始。端平法度,万物之纪。以明人事,合同父子。圣智仁义,显白道理。东抚东土,以省卒士。事已大毕,乃临于海。皇帝之功,劝劳本 事。上农除末,黔首是富。普天之下,抟心揖志。器械一量,同书文字。日月所照,舟舆所载。皆终其命,莫不得意。应时动事,是维皇帝。匡饬异俗,陵水经地。 忧恤黔首,朝夕不懈。除疑定法,咸知所辟。方伯分职,诸治经易。举错必当,莫不如画。皇帝之明,临察四方。尊卑贵贱,不踰次行。奸邪不容,皆务贞良。细大 尽力,莫敢怠荒。远迩辟隐,专务肃庄。端直敦忠,事业有常。皇帝之德,存定四极。诛乱除害,兴利致福。节事以时,诸产繁殖。黔首安宁,不用兵革。六亲相 保,终无寇贼。驩欣奉教,尽知法式。六合之内,皇帝之土。西涉流沙,南尽北户。东有东海,北过大夏。人夡所至,无不臣者。功盖五帝,泽及牛马。莫不受德, 各安其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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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节:Don’t Be Evil,真的吗?(4)        
  这都是秦始皇巡游途中刻在石头上的官方宣传文字,翻译过来就是:皇帝圣明,天下太平,风调雨顺,五谷丰登。人民群众衷心拥护英明的皇帝。都是托了皇帝 的福,老百姓才有现在的好日子过。吃水不忘挖井人,大家都应该感恩戴德……  
  完了吗?  
  完了。  
  有人可能会问:"人家这么长、这么精心堆砌的华丽文字你怎么这么随随便便就翻译出来了呢?"其实呢,这种歌功颂德的官样文章从秦始皇时代直到近代,基 本上都是那一套,如果摘去文中的人名和极个别的具体事件,你根本分不清这到底是秦朝的、汉朝的,还是宋元明清的。听说那时候就有人开盈利性网站,弄几个文 章模板,哪位老爷的秘书想弄篇什么稿子的时候,买一篇模板,把时间、地点、关键词简单一改就能用得上了。咱们作为读者,一个懒而有效的办法是:只要遇到史 料里的这种文章,不管它有几千几万字,在脑子里马上替换成"歌功颂德"这四个字就足够了,这可以大大加快读书速度。  
  当然,也可以多用几个字,翻译成比较文雅的式样,比如用七言绝句体:"江安淮晏海澄波,共唱梁州乐世歌。座客善讴君莫讶,主人端要和声多。"(借用陈 寅恪前辈的《闻歌》)  
  如果秦始皇时代的那些官方文件属实的话,秦帝国显然就是一个人间天堂,那么,路温舒的所有指控也就都是毫无道理的了。但路温舒是汉朝人,而只有立足于 后朝才可以安全地批评前朝。于是,在路温舒的文章中,秦始皇那些美丽的石刻无一不被砸得粉碎,人间天堂眨眼间变成了人间地狱,秦朝的苛政乱法在路温舒的笔 下呈现出一副令人毛骨悚然的狰狞面目。  
  但是,在明眼人看来,正如汉政府官样文章中的灿烂辉煌和秦政府的美丽石刻无甚差别一样,路温舒此刻批评的苛政乱法如果把"秦朝"两字换成"本朝",同 样是言之成理、证据确凿的。这再一次体现了路温舒作为一个政治人(我特意没有用"政客"这个词)的高明之处。  
  现在考你一个问题:如果你是路温舒的政敌,你现在能想到什么办法来陷害他吗?  
  要注意游戏规则哦,买凶杀人那可不算,太不艺术了!  
  想到了没有?冠冕堂皇的办法就是把路温舒这篇奏疏里所批评的秦朝的那些苛政乱法一一对应到本朝的现实例子,然后弹劾路大人"借古非今",构成诽谤罪。   
  腹诽都得判死刑,落实到字面上的诽谤还不得夷三族、具五刑,外加割喉啊!  
  看到了吧,以路大人如此高明的太极推手功夫,如果存心想陷害他还是可以找到他的破绽的,所以呢,切不可以为功夫高了就能艺高人胆大,"莫得罪小人"这 句话无论什么时候都得牢记在心。路大人如果得罪了我这个小人,嘿嘿,后果堪忧哦!  
  而且,这事如果换在秦朝,我陷害起路大人来可以更加冠冕堂皇。秦朝的法律明确规定"以古非今者族",这里的"族"就是"灭族"的意思,这条是留给路大 人的,法律紧接着还规定了"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 这就是说,如果我知道了路大人"以古非今"却不去举报他,我也得被灭族。看,不是我不仗义哦,为了保全家族,也只好挥泪举报了。  
  但事情没那么简单,我得承认,路大人比我高明多了。我好容易才在他的文章找到了一处破绽,可仅仅奸笑了不到三声,却突然发现:他居然在下文里很快就把 这个破绽给补上了?!  
  我不是想以诽谤罪来弹劾路温舒吗,可路温舒接着写道:  
  臣闻乌鸢之卵不毁,而后凤凰集;诽谤之罪不诛,而后良言进。故古人有言:"山薮藏疾,川泽纳污,瑾瑜匿恶,国君含诟。"唯陛下除诽谤以招切言,开天下 之口,广箴谏之路,扫亡秦之失,尊文、武之德,省法制,宽刑罚,以废治狱,则太平之风可兴于世,永履和乐,与天亡极,天下幸甚。  
  这段文字非常漂亮,翻译过来就是:我听说,如果不去毁掉乌鸦蛋和老鹰蛋,那么凤凰就会飞来了;如果犯了诽谤罪的人不会被杀,那就会有人向国君出好点子 了。古人说:"高山大泽里藏着毒蛇猛兽,大江大河里也常有些脏东西,就连美玉都有瑕疵,所以,国君挨点儿骂不算什么。"希望陛下废除诽谤罪这个罪名,以此 来让天下人都可以自由地发表意见。当年秦朝的十大失误迄今就这一条还没改过来,就等您一句话了。咱们不搞秦朝那一套,要学就学周文王、周武王这样的圣王, 治国要以德为主,以法为辅,刑罚轻一些,别搞刑讯逼供。如果这样的话,用不了多久就天下太平了。汉朝万岁万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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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3节:Don’t Be Evil,真的吗?(5)        
  路温舒在此提出了一个非常前卫的思想:言论,即便当真是胡说八道,即便当真是诽谤朝政,发言的人也是不应该被定罪的,因为只有在宽松的言论环境下,真 知灼见才有露面的机会。路温舒用的比喻很有意思,言下之意是:鸟蛋长得都差不多,你要嫌乌鸦蛋不好,给它砸了,可你敢说你砸的就一定是乌鸦蛋而不是凤凰蛋 么?凤凰看到乌鸦蛋的悲惨遭遇,难道还敢轻易飞过来下蛋么?咱们想想国外的例子:哥白尼,伽利略,当初不都是被当成乌鸦蛋给砸碎了么,很久以后人们才发现 他们错砸了凤凰的金蛋。  
  路温舒的这个观点实在太前卫了,以至于必然遭到许多人的激烈反对。比如,反对者会说:"如果不砸碎那些乌鸦蛋和老鹰蛋,这些坏蛋肯定很快就被下得到处 都是!"  
  嗯,这么说并非没有道理,那么,如果我们既不愿放弃凤凰的金蛋,又坚持要砸碎所有的乌鸦蛋和老鹰蛋,有什么切实可行的好办法没有?  
  通常会有两种办法。第一种办法是最常见的,这就是"第二十二条军规"。  
  呵呵,别以为"第二十二条军规"只是小说家言。举个例子好了:宋神宗驾崩,年幼的宋哲宗即位,太皇太后垂帘听政,这个时候,众望所归的司马光重出江湖 了。太皇太后问:"现在最要紧的是做什么呀?快给我们拿个主意!"司马光的回答是三个字:"开言路"看上去正是路温舒的希望吧?司马光这一说,大臣们还真 就准备着开言路了,可开是开,总得有个规矩吧,于是,大臣们设计了六条规矩:第一,凡是暗中有什么打算的;第二,凡是狗拿耗子的;第三,凡是发表煽动性言 论以动摇国本的;第四,凡是迎合业已实行之法令的;第五,凡是想迷惑领导以图升迁的;第六,凡是蛊惑老百姓的,以上这六种情况,谁要是在开言路之后不小心 犯上任何一条,一定严惩不贷!  
  这招很厉害吧?对了,其中第四条单摆浮搁地看不容易看懂,实际上这是针对王安石的,规则的设计者特意告诉大家:不能为王安石的政策说好话。这就叫做: 言论有自由,意见有导向,朝廷有政策,头顶有钢刀。  
  还好,太皇太后把这六条意见拿给了司马光看,司马光说:"这哪是征求意见呀,这不成了拒绝意见了么!但凡是个提意见的,这六条里边至少也要犯上一条。 "六条意见于是撤销,提意见的人很快便数以千计。    
  关于广开言路的六条政策,虽然在司马光这里暂时失效,但在两千年的专制时代里,它是无处不在的,可以说,有专制的地方就有这六条政策,它是如此的冠冕 堂皇,以至于它所规定的竟然完全是正确的。这很容易让人联想起老诗人弥尔顿的讽刺:"有时在一篇标题页上就可以发现五条出版许可令……于是他们便如法炮制 地制定了那些气派十足的出版许可令,把我们弄得晕头转向。"(弥尔顿《论出版自由》)  
  这是一个古老的、普世性的问题,两千年前就呼声不绝,却直到现代社会才得以解决,个中原因是:解决这个问题必须具备一个大前提社会制度的根本改变。毛 泽东《为民主和自由而斗争》(收录于《毛泽东选集》第一卷)说得最是精彩:"中国必须立即开始实行下列两方面的民主改革。第一方面,将政治制度上国民党一 党派一阶级的反动独裁政体,改变为各党派各阶级合作的民主政体。这方面,应从改变国民大会的选举和召集上违反民主的办法,实行民主的选举和保证大会的自由 开会做起,直到制定真正的民主宪法,召集真正的民主国会,选举真正的民主政府,执行真正的民主政策为止。……第二方面,是人民的言论、集会、结社自 由。……"看,这"六条政策"的废除是多么晚近的事情啊。  
  但这六条政策也给了我们一个重要的启发:如果想要在最短的时间里对历史上的某个政府作个大致的了解,只要看它的言论禁忌就可以了。因为一般来说,之所 以需要设定禁忌,是因为有些见不得人的东西害怕曝光,所以禁忌越多,自然就说明见不得人的东西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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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节:Don’t Be Evil,真的吗?(6)        
  但遗憾的是,见不得人的东西在历史上从来都不罕见,所以,"六条政策"式的高明手段往往就是对路温舒问题的第一种解决办法:凤凰蛋和乌鸦蛋都欢迎,但 是,只有凤凰下的乌鸦蛋才在被接纳之列,违规者将予以严惩!而相应的,很多人也逐渐学会应该怎么说话了,"因为专制时代言论不自由,人民发明了一种隐喻 法,于字里行间表现意思,称曰"奴隶的言语"。"(周作人语)    
  有一点是很值得留心的:整个历史上,路温舒和司马光这样的举动并不多见,而"六条意见"的提出者和执行者却永远多如过江之鲫。这难免让人起疑:"这世 上哪来的这么多无耻之徒?"问题或者可以这样来说:"为什么全世界的无耻之徒有一多半都跑去做这一行了?"  
  答案照例还是:"制度使然。"这就是北岛曾经以诗的语言做出的结论:"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  
  是呀,在专制制度之下,数不清的无耻工作并不会因为其无耻就没人来做,于是,"由于有些需要做的工作本身就是坏的,是所有受到传统道德教育的人所不愿 做的,因而愿意做坏事就成为升官得势的门径"。(哈耶克语) "六条意见"这类审查性质的工作无疑也是"所有受到传统道德教育的人所不愿做的"工作之一。但是,事情也并非全然如此,有些时候,一些分不清到底是可喜的 还是可笑的变化就会悄然出现:"不久,就连那些审查官本身也不可靠了。由于受到排斥和嘲弄,他们失去了使命感和对自身工作的自豪感。当"检察官"成了一种 可耻的称呼时,这种职业只能吸引最平庸者……"(科塞语)    
  好啦,以上就是路温舒"下蛋问题"的第一个解决方法。至于第二个解决方法,其风格是非常儒家的许多时代里儒者们都会这样说:"只要上有明主,下有清 官,事情这不就结了!"  
  这倒是,上有太皇太后,下有司马光,事情这不就结了!  
  可是,我们如果再追问一句:"那,除了撞大运之外,怎么才能让"上有明主,下有清官"呢?"  
  这也不难(至少说起来不难),儒家的标准答案是:"皇帝先要做到"正心诚意",只要上梁正了,下梁就不会歪。"  
  宋代理学祖师爷程颐在绍兴八年得到追赠的时候,制词里就很赞扬他"自得于"正心诚意"之妙"严格来说,"正心诚意"这个标准答案应该说是宋代理学家的 标准答案,二程啦、朱熹啦,都是很主张这一套的。当然,这倒不是他们凭空创造出来的,而是早在孔孟那里就有渊源的。  
  可是,这总让人心里不太踏实:这个答案真的管用吗?  
  是呀,这个答案真的管用吗?对于这个问题,很多先哲们都斩钉截铁地给出过回答。哈耶克的认真精神可以让我偷懒一下,他在《自由秩序原理》的一处注释里 罗列了很多答案出来:  
  谴责权力为罪魁祸首正如政治思想本身一样地古老久远。希罗多德就曾让奥塔尼斯在他的关于民主的著名演讲里说:"即使将所有男人当中最优秀的那些安排在 这个职位上,它大概都会改变他习惯的思维方式。"  
  弥尔顿:"长期持续的权力可能会使最诚实、最正直的人腐败堕落。"  
  孟德斯鸠:"从来都是这样的,每一个当权者都容易滥用权力,他会一直这样做,直到他碰到障碍为止。"  
  康德:"拥有权力不可避免地会破坏理智的自由判断。"  
  伯克:"在历史记载中,许多最大的专制暴君都是以最合理的方式开始其统治的。然而,事实真相是,这种邪恶的权力既腐蚀了人心,又毁灭了良知。"  
  亚当斯:"权力如果不受限制,并且失衡,它就总是会被滥用。"以及"绝对的权力将毫无区别地使暴君们、君主们、贵族们以及民主主义者们、雅各宾党人、 无套裤汉陶醉着迷。"  
  麦迪逊:"世人手中的一切权力均容易被滥用。"以及"权力无论存在于何处,均或多或少地容易被滥用。"  
  阿克顿:"权力导致腐败,而绝对的权力绝对地产生腐败。"(熊逸按:这句话在国内以另一种更加响亮的翻译而广为人知:"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 对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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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5节:Don’t Be Evil,真的吗?(7)        
  看看吧,这么多前辈高人,似乎都是一个论调哦,但这样的说法很不符合我们传统的儒家精神。还好,哈耶克的这个大费周章的注释当中还有一个压箱底的名 句,这是罗特克在《绝对主义》一文里说的:"在毫无限制的独裁权力中,存在着一种可怕的恶意诱惑,只有最高尚无私的人才能抵制住这种诱惑。"这才是我们儒 家式的答案:独裁也好,极权也罢,这有什么不好的呢?在伟大领袖的无私胸怀里,权力只能是他造福人民的一个手段,他的权力越大,人民的福祉也就越高,正如 最近广泛流传的《劳动新闻》报道金正日同志的那句感人万分的名言:"我现在肩负着党和国家的大小诸事,如果我休息一会儿,祖国前进的步伐就会放慢一步,一 想到这个事实,想休息也休息不了。"每次想到这句话的时候,我总是忍不住热泪盈眶,今生若能踏上那片神圣的土地,我一定要给自己置办一身体面的西装以示敬 意。好啦,回过头再来想想:路温舒如果赶上这样一位伟大的统帅,根本就用不着去操心什么凤凰蛋和乌鸦蛋,因为在伟大统帅的光辉感召之下,就连乌鸦蛋也会被 感化成凤凰蛋的。  
  儒家理想中的伟大领袖啊,只是,古人们期待了两千多年,也不知一共遇上了几个?  
  更为现实的尴尬是:领袖似乎比普通老百姓更容易向堕落和愚蠢的一面发展,即便他一开始的时候还显得英明伟大。  
  看看他山之石,二百年前的一位英国人威廉·葛德文讲过一个比喻:设想一个外国人参加到我们繁杂的事务中来,他不会说我们的语言,不了解我们的生活习 惯,没有一个朋友可以商量,也没人帮他,难道还有比这更不幸的事么?很快,一群恶棍、骗子、小偷就会围上他,欺骗他,糊弄他。最后,当他离开我们国家的时 候,还是同他刚来的时候一样孤立无助,对这里的真实情况一无所知。  
  葛德文接着说:国王就是这样的一个外国人。  
  很让人吃惊的类比是吧?可是,国王真有这么惨吗?  
  当然不是!葛德文说:比这还惨!国王和那个外国人之间有一点是不同的,那就是:如果那个外国人脑瓜够灵的话,可以从那帮坏蛋的包围里逃脱出去,找到一 些真正值得信任的人,可对一位国王来说,这在任何情况下几乎都是办不到的。他被安置在自己特有的一个圈子里,被一种气氛包围着,不可能看到事物的真相。接 近他的那些人所最为关心的事情就是不让他了解真实情况,为此,这些人结成了阴谋集团。一个人,如果他无法自由接见来客,并且在不知不觉中同他最应该了解的 人和物隔离开来,那么,不管他的名号上有多么高贵的尊称,他事实上都只是一个囚犯。    
  看来"上梁"要"正"确实比较困难哦,而"信阳事件"似乎可以成为葛德文说法的一个佐证。  
  当然,这是一个由来已久的问题(和很多由来已久的丑事一样),还别说是专制时代,就算在封建时代,在国君的权力还远远没有无限大的时候,这个问题就已 经出现了。比如,郭店楚简里有一处记载鲁缪公问孔子的孙子子思"什么才是忠臣",子思的回答是:"经常数落国君的就是忠臣。"这话挑战了鲁缪公的常识,让 他心里很不是滋味。当然,还有更让君主们心里不是滋味的事情,比如"上梁不正下梁歪"被人反过来推论:咦,怎么下梁到处都是歪的呀?嗯,嗯,嗯,一定是因 为上梁不正!这就彻底打碎了老百姓们的一个常见的思维误区:以为在乌烟瘴气的地方上受到父母官不公正的待遇之后,只要跑到金銮殿上找到圣主明君就可以讨回 公道这是专制环境下一种极其常见的群体心理,反映给我们两个道理:第一,这之中暗示出了统治者一种高明的政治技术:专制君主必须同时具备"严父"和"慈母 "这两个形象,通俗来说就是:他既是玉皇大帝,又是王母娘娘;既是如来佛祖,又是观音菩萨;既是上帝,又是圣母。几乎所有成功的统治无不具备这个特点弗洛 姆分析基督教的成功与历史意义,说正是这种严父和慈母的结合给人以巨大的吸引力,"受到父权权威压制的群众,可以求助于慈母,以得到安慰和帮助。" 第二,则正如莫斯科维奇所指出的群体心理学上的一个道理:群众们对领袖满怀热心,而"有了这种热心,他们就会反对任何指向领袖的攻击和或批评。甚至当领袖 们自相矛盾或犯错误时,群体也拒绝相信。他们认为其他人,比如领袖的随从,必定是有责任的,这样就保持了领袖形象的完美无损。我们知道,许多苏联人和德国 人都确信:斯大林对反对者的肃清迫害以及希特勒对犹太人的屠杀均一无所知。" 看来,事情总是被"奸臣"搞坏的,任何冤屈只要能够上达天听,自然可以讨得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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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6节:Don’t Be Evil,真的吗?(8)        
  是呀,"许多苏联人和德国人"都是这么想的,许多评书故事也都是这么说的,但是,事实上,如果按照"以德治国"的逻辑,地方上的乌烟瘴气跟金銮殿里的 上梁不正绝对脱不了干系。老百姓如果这么去想,无异于受了蟊贼的抢,却去找贼大王说理。虽然贼大王有时候也是"通情达理"的,但如果能从海量数据中做一个 规范的统计分析的话……  
  但这样的想法实在太普遍了,也太典型了,以至于魏特夫曾经把它当作了一个深刻反映着东西方差异的问题:"西方专制制度下的独立作家们不只反对专制制度 的暴虐,而且还触及到它的基础;与他们不同,批评治水社会的人则几乎在每一种场合下,都仅仅只抱怨官员个人的劣迹或者政府具体行动的弊端。" ("治水社会"是魏特夫的标签式的概念,简单来说,就是东方特色的在治水工程的背景下形成的专制主义社会。不过,"治水社会"这一说法是否成立,就不在本 文的讨论范畴之内了。)  
  林语堂在《吾国吾民》一书中把魏特夫所描写的这种"中国精神"归结为"古老中国最美丽的品德感恩",嗯,别看感恩和抱怨是一组对立的词,其实却无非是 一事的两面而已:"这种感恩戴德之情在中国普通人的心目中,尤其在农民中非常流行。一位受你恩惠的农民会一辈子记得你,记得你的恩惠。他还很可能在家里为 你竖一块木牌子敬仰你,或者为你"赴汤蹈火"。确实,人民得不到宪法的保护,就只能乞怜于地方长官。然而,如果这位长官是仁慈的,那么他的仁慈就要受到后 人的热情赞赏,因为它是无偿给予的。有千万个这样的事例,人民围着一位刚刚离任的、坐在轿子中的长官,跪在地上,眼里浸满了感激的泪水。这就是中国人感恩 戴德的最好的证明,是中国官吏所施恩惠的最好例子。"我特别把林语堂这一段的最后一句话单独提出来着重来看:"人民只知道这是恩惠,不知道这是中国官吏们 应该做的事。"    
  的确,如果官吏们的任免与奖惩完全取决于他们的上级而非治下的百姓,履行一些"本职工作"也确实就会变成"恩惠"。日子久了,官吏和百姓都会认同这个 道理,甚至于官府的"无所作为"都会成为一种"恩惠"这就像老百姓供养黑社会一样:黑社会奋发有为的时候,老百姓就遭殃受罪;黑社会搞无为之治、休养生息 的时候,老百姓就开始安居乐业,经济也有了好的发展。以现代经济学的眼光来看,在很多情况下,经济的发展并不是因为政府"管得好"或者"政策好",反倒是 因为政府"管得少"或者"政策少"对比一下秦、汉两代的政策及其后果,这个道理便一目了然了。从这层意义上说,老百姓也是愿意养蛀虫的想想前文对"机会成 本"的说明,在现实生活中,人们所做出的种种选择往往并不是追求"最好",而只是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害相权取其轻罢了。养蛀虫正是因为这个道理,反正相较 之下,老百姓不怕蛀虫馋嘴,就怕蛀虫生事。所以,哪怕朝廷腐败透顶,只要不生事或少生事,老百姓也是能过得下去的,经济也是能步步发展的。天可怜见,事情 要真是到了这么一步,就连腐败都算得上是朝廷的"恩惠"了,而老百姓若是希望地方官能够办些实事,就好比烧香磕头祈祷菩萨能够显灵。  
  辛亥年间的一篇报刊时论说过社会流行语中反映出来的奴性,说官场流行"大人栽培",民间流行"小的岂敢"。 其实这里所表现出来的所谓奴性只是事情的表面罢了,它暗示着一种深层的制度缺陷:升官发财若全须"大人栽培",能够在官场上混得下去的也就只有那些奴颜婢 膝的"小的们"了,至于老百姓,除了跑到庙里去烧香磕头,还能把生活的希望寄托在哪里呢?  
  在这样一个背景下,理学家们的"正心诚意"就凸现出了一种宝石般的品质,但是,一件令人尴尬的事情是:那位"自得于"正心诚意"之妙"的程颐在绍兴八 年的追赠却是秦桧在背后出力的绍兴初年正是宋朝理学大兴的年景,按照《两朝纲目备要》的记载,"一时善类多聚于朝",构成了一个难得的好人政府,不由得让 人联想起上古传说时代的"八元八恺"。那么,这个好人政府班子是由谁牵头的呢?总得是包青天那样的人物才对吧?恰恰相反,这人竟是秦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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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7节:Don’t Be Evil,真的吗?(9)        
  那么,我们不禁要问:如果两千年的历史,也包括国外的情形在内,都证明了儒家的标准答案"皇帝先要做到"正心诚意",只要上梁正了,下梁就不会歪"是 个错误答案的话,这时候再来重温一下路温舒的那句"乌鸢之卵不毁,而后凤凰集;诽谤之罪不诛,而后良言进",是不是能有些新的启发呢?  
  路大人的意思如果用现代语言来表述的话,大概是这样的:人不仅不应该因为内心转动着什么想法而受到实际的处罚,也不应该因为把这些想法表达出来而受到 实际的处罚。  
  别以为这个说法很西化、很现代化,其实不是的,只是貌似而已,因为路温舒考虑这个问题的出发点并不是"腹诽"和"诽谤"的正义性,他并没有论述"腹诽 "和"诽谤"是一个人"作为一个人"的正当权利,他只是认为这样做可以导致"凤凰集"和"良言进"的美好结果,对政治统治是十分有利的。  
  我们再来看一下比路温舒晚生两千年的葛德文的观点。也许是社会进步了不少,所以葛先生觉得:人因为表达想法而受到实际的处罚,这在现实操作上是根本不 可能的"你将用什么理由来劝说国内的一切人都以告密为职业呢?我把肺腑之言都告诉了我的亲密朋友,你能用什么理由来劝说他在离开我之后立刻跑到法官那里, 使我为此而被投入到宗教法庭的监狱呢?"    
  嗯,葛德文如果不是太单纯,就是对历史缺乏了解,或者,是没有对未来的预见能力,他为什么认为这"不可能"呢,他继续论证说:"在企图这样做的国家 里,会发生一种经常的斗争,政府尽力刺探我们最秘密的交往,而人民则被激起来对抗、闪躲,并咒骂他们的监视者。"葛德文大概以为,这种情况是根本不可能发 生的,所以"人因为表达想法而受到实际的处罚,这在现实操作上是根本不可能的"。  
  但即便如葛德文这般的温和见解,实际上也指出了为什么在某些社会里道德说教往往会徒劳无功的原因:"我们不妨对比一下,一个国家的人民对于他们认为正 确的事情敢想、敢说、敢做,并且不受任何阻止他们走向正确道路的虚伪动机的束缚,另一个国家的人民对于人类所探讨的重要的问题则不敢说、不敢想。有什么情 况能比这种怯懦更加卑鄙呢?思想遭到这样破坏的人能够有什么崇高的理想么?这种最卑鄙的奴隶状态能够成为人类真正完美的境界吗?" 是呀,在葛德文所谓的这个"另一个国家"里,是否仅仅靠着学习儒家思想、普及"四书五经"就可以提升普遍道德水准吗?如果"四书五经"真有这般妙用,历史 上哪个国家的道德水准会是世界第一的呢?这是个太简单的问题了吧?  
  回到两千年前,路温舒对这个"不敢说、不敢想"如此煞费苦心,那么,他的建议会被皇帝采纳吗?是呀,这就像推销员说得再怎么动听,顾客就是铁了心不 买,那也没辙呀。  
  这话不错,路温舒提出来的确实是一个根本性的问题,而他那个乌鸦蛋和凤凰蛋的比喻确实很有说服力,但作为统治者,扪心自问,谁爱听"诽谤"呀?谁不愿 意权力无限,可以为所欲为呀?谁不希望可以借着"腹诽"的罪名想杀谁就可以随便杀谁呀?你路大人说:"我听说,如果不去毁掉乌鸦蛋和老鹰蛋,那么凤凰就会 飞来了;如果犯了诽谤罪的人不会被杀,那就会有人向国君出好点子了。"嘿嘿,好,好一个"我听说"呀,你路大人是这么听说的,我还听说过"杀光乌鸦和老鹰 才能招来金凤凰"呢,凭什么你听说的就对,我听说的就错呀?  
  看,路温舒这个乌鸦蛋和凤凰蛋的比喻虽然是全文当中最最精华的一句,但这句话毕竟是他"听说"的,也就是说,是禁不起较真的,如果我们把路大人这篇奏 疏比作一支向敌人发起总攻的军队,那么,这个乌鸦蛋和凤凰蛋的比喻再怎么精彩,也只能当一队特种兵,而绝对不能担起主攻任务。  
  谁来担当主攻任务呢?必须是官方主流意识形态,是儒家思想,是"春秋大义"。所以,路温舒是搬出了《公羊传》思想、《左传》思想,《尚书》思想、"五 德始终"思想来作主攻,又以一些"我听说"和"俗话说"来作辅助,用心不可不谓缜密。这其中,一句"《尚书》思想"和一句"俗话说"分别代表了儒家政治理 想的两个经典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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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节:Don’t Be Evil,真的吗?(10)        
  《尚书》那句话是:"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大意是:审判犯罪嫌疑人要宁纵毋枉,要本着"无罪推定"的原则,宁可错放,不可错杀。  
  "俗话说"说的则是:"画地为狱,议不入;刻木为吏,期不对。"大家都知道"画地为牢"这个成语,但这个成语的本意很多人却都搞不清了。这里说的是: 即便是在地上画个圆圈当监狱,人们也不愿意踏进去;即便是拿木头雕刻一个法官,人们也不愿意站在他前边。路温舒说这是"俗话说",但这个"俗话"据说来源 很古老,也很神圣:被儒家非常推崇的尧圣人在位的时候,天下大治,民风淳朴,对犯罪的人不打不骂、不上刑、不关监狱,只是给他们穿上不同式样的衣服来表示 他们所犯的罪行,或者是把受刑人的样子画出来挂在显眼的地方这种刑罚叫做"象刑"。  
  象刑是个无据可考的东西,历来也流传着种种不同的说法,但无论如何,象刑都是一种"象征性"的处罚,并不伤害犯人的身体,想来大概就像霍桑小说里的" 红字",或者如人类学家爱德华·泰勒所描述的那样:"在从前还没有法学家和法典的那个时代,那些庄严的法令和权利借助如画一般的仪式,使它对所有的人都变 得鲜明,这些仪式能够在没有知识的人的心中留下深刻的印象"。 这也许就是"画地为狱"和"刻木为吏"的原始形象吧?  
  "画地为狱,议不入;刻木为吏,期不对。"路温舒认为这句俗话表达的是人民群众对司法黑暗的痛恨,虽然上古刑罚的真相恐怕并非如此,不过无论如何,儒 家在大原则上是非常反对严刑酷法的。  
  路温舒还不点名地引用了《左传》:"山薮藏疾,川泽纳污,瑾瑜匿恶,国君含诟。"大意是:高山大泽里藏着毒蛇猛兽,大江大河里也常有些脏东西,就连美 玉都有瑕疵,所以,国君挨点儿骂不算什么。这话眼熟吗?《孟子他说》第三册里,一开始的那个段志冲向唐太宗说真话的事件,英明领袖唐太宗在诏书里就是以类 似的发言来对待逆耳之音的。历史里种种这类的例子告诉我们:统治者对自己的政治能力越有信心,对逆耳的声音也就越是宽容,反之亦然。如果从这个历史的经验 来判断的话,决定着路温舒这份奏疏会造成什么样后果的主要因素并不在于路温舒是否言辞恳切、论述周密,而在于当时整体的政治环境,在于统治者的执政信心。 别看路温舒的文章精明到如此地步,如果他忽略了这最后一点,前边那些努力可能就都白费了。  
  好在我们有理由相信,以路大人的精明是不会犯下这种低级错误的。所以,事情的结果是喜人的:这份奏疏深受嘉许,路大人因此升官。这大概要算得上是帕累 托改进了:统治者高兴,路大人升官,人民群众的生活得到改善,却没有人因此受到损害。  
  有人可能会质问说:"不会吧,难道司法集团的利益没有被损害吗?"  
  答案是:他们的利益只是被泛泛地触及,并没有受到实质的损害。  
  有人一定会继续质疑:"路温舒的奏疏不是受到领导的表彰了吗?"  
  答案是:第一,受到表彰是一回事,付诸实施是另一回事,这两者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第二,一般来说,只有具体的改革方案才会真正触及某些利益集团的 既得利益,从而引起他们的强烈反扑,但泛泛的改革方案却往往起不到这种作用比如说,路温舒如果论证说要在司法机构搞个大裁员,或者要严格取消司法机构里所 有干部的公家配车,你看看会引发什么后果。  
  这也正是我们要心怀叵测地向路大人学习的地方啊。^_^  
  有个问题必须要提:路大人的行文当真如此煞费苦心吗?是不是我在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呢?并非没有这个可能,不过,即便我真的多想了也是情有可原的对 于文字上的一些意义含混却威力巨大的词语,就连费正清这样的高人都坦诚大惑不解他曾经这样感叹说:"中国的政治论争通常是间接的和隐晦的", 也许正是因此,两千年来人们已经养成了猜谜语的习惯,即便是最直接了当的话也很容易被当成谜语来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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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节:绞尽脑汁,抓住路温舒的破绽        
  另外,提意见确实需要小心翼翼,这除了众所周知的原因之外,还存在着同样由费正清所描述的这样一个问题:"在中国,人们总是把不合时宜的政策与道德败 坏等同起来。对中国政治的这一特征,从未有满意的解释。它似乎源于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行为表现性格,言必表现于行。这种传统思想一经成立,人们就不能像 西方人那样,把政策和道德区分开来,相反,政策是官员行为的组成部分。一旦其政策为人厌恶,其道德品质也就受人怀疑了。" 费正清这里虽然是说"对中国政治的这一特征,从未有满意的解释",但"满意的解释"未必就当真没有,要知道,道德在中国历史上常常都是被政治化的。  
  好了,话说回来,难道路温舒仅仅是在说些空话吗?难道就从来没有过哪位皇帝开明到可以接受路温舒的意见吗?倒也不是,早在路温舒之前,汉文帝就曾经下 诏废除过汉朝自秦朝沿袭下来的妖言令:  
  五月,诏曰:"古之治天下,朝有进善之旌,诽谤之木,所以通治道而来谏者也,今法有诽谤、妖言之罪,是使众臣不敢尽情,而上无由闻过失也。将何以来远 方之贤良?其除之。民或祝诅上,以相约而后相谩,吏以为大逆,其有他言,吏又以为诽谤。此细民之愚无知抵死,朕甚不取。自今以来,有犯此者勿听治。" (《汉书·文帝纪》)  
  这份诏书的内容其实和路温舒的进谏是一个路数,提到古人的"进善之旌,诽谤之木",对比如今的以言论治人之罪,然后说到如果大家谁都不敢说话了,皇帝 又该从何知道自己的过错呢?从此以后,就算有小民诅咒皇上,也不算他们有罪。  
  看来两千年前的汉文帝就深知言论自由的好处,可他的诏书虽然可以这么说,谁要当真谁就悬了。所以说,事情常常是这样的:"求实"是学者的责任,是政客 的烦恼,是大众的逆鳞。  
  再者,中国文化很讲"悟性",很多东西不能靠正常的逻辑去理解,而是要"悟",对领导的话尤其要"悟"。禅宗之所以能在士大夫阶层当中广为流行,恐怕 其中正有这个原因。僧问:"如何是古佛心?"师曰:"三个婆子排班拜。"(见《五灯会元》,书中的这类对话俯拾皆是。)禅宗和尚的"打机锋"和官员们的" 揣摩上意"大有异曲同工之妙。我们所熟知的禅宗其实很难说和印度佛教有什么真正的渊源,它或许正是"中国土壤"里栽培出来的一朵奇葩。  
  当然,作为官员,还得具备其他本领。比如,孔子当年有言:"天下有道,则庶人不议"(《论语·季氏》),从权谋角度来看,这话应该反着理解:如果庶人 们对统治者议论纷纷,这不就说明"天下无道"么,可皇上圣明,天下明明"有道",所以自然应该没有那些乱七八糟的议论 。好了,现在再来问你一个问题:如果你是路温舒的政敌,你能从他的这篇《尚德缓刑书》里找到他的什么马脚吗?  
  嗯,不错,前面已经试过一回了,但没抓到要害。那么,再想一想,只要肯动脑筋,就一定会办法的,就连刀枪不入的阿喀琉斯都有脚后跟的破绽,路温舒也一 定有的!  
  有人可能会问:"路温舒的主攻兵团是儒家思想,是"春秋大义",是官方主流意识形态立场,怎么抓他的破绽呀?难道要和官方思想作对不成?"  
  当然不是,找死的事咱们是不能做的,咱们的主攻兵团也是儒家思想,也是"春秋大义",也是官方主流意识形态。这就得从路温舒的老前辈董仲舒说起了,董 老可是汉代儒学一统天下的首功之人啊。  
  (十)绞尽脑汁,抓住路温舒的破绽  
  吾爱董仲舒,穷经守幽独。  
  所居虽有园,三年不游目。  
  邪说远去耳,圣言饱充腹。  
  发策登汉庭,百家始消伏。  
  这是司马光盛赞董仲舒的一首诗,我们得注意一下第五句"邪说远去耳"。  
  儒家一直都在反对歪理邪说,孟子在论述孔圣人写作《春秋》的意图的时候,说:"世衰道微,邪说暴行有作,臣弒其君者有之,子弒其父者有之。孔子惧,作 春秋。"也就是说,孔子是看见社会上歪理邪说太多了,倒行逆施太多了,开始担心害怕了,这才写作《春秋》的。 孟子在这个问题上尤其执着,自许要"正人心,息邪说",为此大战诸子百家,付出了毕生的努力。  
  但孟子生活的年代正值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所以,他老人家虽然恨不得把杨派、墨派什么的全给灭了,但也只是在一个公平的擂台上用自己的"圣人之学"来 打击人家的"歪理邪说"。但既然有个开放的擂台,所以墨家他们也同样是用自家的"圣人之学"来打击孟子的"歪理邪说",无论孟子再怎么运气,再怎么恼火, 也得在言论自由的规矩下"学术问题学术解决"。  
  时代在发展,到了董仲舒的时候,终于完成了孟子的遗志,成功地罢黜了百家,独尊了儒术,把"歪理邪说"一扫光。但董仲舒赢得并不光彩,因为他是"学术 问题政治解决"。  
  当然了,这话只是两千年后的我这么来说,当时的董仲舒肯定不会觉得自己赢得有什么不光彩的,甚至,即便是孔孟复生,也得向后学董仲舒一挑大指。因为古 人的普遍认识是:第一,真理只有一个;第二,真理在我手中;第三,和我的真理相抵触的说法都是歪理邪说;第四,既然是歪理邪说,就得严厉打击,以免危害社 会。  
  呵呵,现在能想到了吧,以上这些就是打击路温舒的法宝。路温舒不是建议诽谤无罪吗,我们大可以质问他:"难道歪理邪说不是诽谤吗?难道我们可以容忍歪 理邪说在社会上横行无阻吗?"然后,我们可以引用孟子的话,再引用董仲舒的话来扯自己的大旗,惟一遗憾的是,《孟子》一书在当时还只算是"诸子书"之一, 并没有升格为"经",比《公羊传》什么的低了一头。  
  看来路温舒很走运哦,当时并没有人这么来反对他,这也许是和他的帕累托改进有关吧。但我们不妨想想,如果真的有人这样来和路大人作对,路大人会怎么自 卫反击呢?  
  嗯,这还真不好说,这个问题直到最近的二百年来才被研究得比较透彻,所以,两千年前的路温舒就未必能够说得妥善了。  
  有人可能还没有释疑:"《孟子》在当时不受重视,那"大旗"里不就只剩下董仲舒了吗,董仲舒的话又不是《春秋》的话,作用能有那么大么?"  
  真有那么大。咱们一般都说儒家思想是"孔孟之道",其实,汉朝以来的儒家思想很大程度上已经不是孔孟之儒,而是董仲舒之儒。这其实很好理解,孔子和孟 子一个生活在春秋时代,一个生活在战国时代,那都是封建社会瓦解的时候,所以孔孟的思想是根源于封建制度、根源于宗法社会的,这两位老前辈既不忠君,又不 爱国,拿老天爷也不太当回事,更要命的是,尤其是孟子,居然还宣传"革命无罪,造反有理"的思想,嘿,别看后人那么推崇他们,他们如果当真生活在汉唐宋元 明清,八成早被皇上给杀了。而董仲舒则不同,他是在专制社会里成长起来的第一位儒家大宗师,把儒家思想修正得非常迎合专制体制的特点,不然怎么能被皇上" 独尊"起来呢?  
  很多大家熟悉的所谓儒家思想其实都是董仲舒的儒家修正主义思想,比如那个臭名昭著的"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文天祥《正气歌》里的"三纲实 系命",就是这个董派思想;还有被毛主席痛批的君权、神权、族权、夫权这套在人民脖子上的四条锁链,也是董派思想。董仲舒吃亏也就吃亏在太"现代"了,他 如果是位"古人",全国各地可能就不建孔庙而建董庙了。这倒真是个令人感叹的话题:曲阜孔庙历经两千多年长存不衰,可董仲舒的老家现在却连一个姓董的人都 找不着了。  
  尽管世态如此炎凉,但两千年专制社会的儒家修正主义思想的源头就在董仲舒对汉武帝的那个"天人三策",嗯,现在咱们是时候来聊聊这个东西了。



wangh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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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 3, 2010, 6:00:14 PM1/3/10
to lihlii-g, Salon Friends
lihlii
熊逸春秋大义《春秋》三传 详释之绪论 历史似乎总是这样的:是权力选择思想,而非思想获取权力。正如几乎任何一种信仰,无论是无神论的还是有神论的,无论是一神论的还是多神论的,一旦走入大 众,都只会变做同一个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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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hlii
仪式化的偶像崇拜和一厢情愿的消灾祈福(而他们所祈求的往往是为教义所禁止的)。熊逸此言精到。所有宗教都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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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h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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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 3, 2010, 6:35:07 PM1/3/10
to lihlii-g, Salon Friends
以前中共革命杀人,如今中共反革命杀人,真是两面的罪恶它都占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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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有为之反革命保皇,亦谬矣。他没反思法国革命之病根,而只看到这是一场革命的后果。:) 他为何就不敢举美国革命,荷兰革命呢?英国革命屠杀君主,君主反革命复辟,恰恰更残酷地大肆屠戮。反革命造成大屠杀的例子,不会比革命造成的少。 @xiaole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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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逸举出暴君呼唤道德的例子,作为道德可疑的论据。可是,暴君也会吹捧民主自由,如共产党在 1949 年前。可以就此论述自由民主是坏东西吗?:) 先贤哲人,也提倡道德,他们都是暴君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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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伯斯比尔在他论述公共道德的原则的演说中问道(在1794年2月5日召开的公会会议上):"民主的或人民的政府的根本原则是什么?是美德。我说的是公共 的美德,这种美德曾在希腊和罗马做出了那么伟大的奇迹,并且将在共和的法兰西做出更令人惊异的奇迹来。我们说的美德就是热爱祖国和祖国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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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逸:另一个耐人寻味的现象是:似乎越是暴君越是喜欢推行美德。马克思和恩格斯在他们合著的《神圣帝国》里这样描绘了法国大革命期间罗伯斯庇尔和圣茹斯特 对古典美德的热情呼唤 - 这是典型的不完全归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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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逸:康有为还点了一句:"合数十百万革命军之流血,以成就一罗伯卑尔之专制民主;合数千万良人之流血,以复归于一拿破仑之专制君主。"看来他从激进派转 为保守派并不是没有原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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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逸:康有为游历法国,写下了一部《法兰西游记》,这部书早在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就在国内出版了,其中讲到大革命的"盛况",除了各式各样的"屠 "简直就找不到别的东西了"异党屠尽,则同党相屠;疏者屠尽,则亲者相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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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正义的热情,会使我们忘记慈悲为怀;对公正的热望;使许多人成了铁石心肠。"(奥克肖特《巴别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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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逸:谈谈道家的思想是否真的是我们一般认为的"清静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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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精明的主子手下工作,是困难的,必须时时提防无从悬揣的挑剔指摘,只有一个办法,提高警惕,加码诛求,把定罪拟得严严的,宁愿由主子来"加恩"末减…… "(黄裳《笔祸史谈丛》)
29 minutes ago from web

仪式化的偶像崇拜和一厢情愿的消灾祈福(而他们所祈求的往往是为教义所禁止的)。熊逸此言精到。所有宗教都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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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逸春秋大义《春秋》三传 详释之绪论 历史似乎总是这样的:是权力选择思想,而非思想获取权力。正如几乎任何一种信仰,无论是无神论的还是有神论的,无论是一神论的还是多神论的,一旦走入大 众,都只会变做同一个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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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微言大义编《春秋》(有学者又说不是孔子编的),熊逸明言大义说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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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逸《春秋大义》中国传统语境下的皇权与学术 http://is.gd/5L5WB http://is.gd/5L5Zb http://is.gd/5L5ZQ 春秋三传详释 http://is.gd/5L622- 春秋大义修订版 http://is.gd/5L66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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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人于野: 熊逸这本书旁征博引,算是把古今中外的书都读通了,我极其佩服。我一边看一边赞叹,甚至达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什么百家讲坛那帮人,在熊逸的学问面前都不 值一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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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逸之经学史学,比于丹强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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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是有逻辑的。但孔子的传学方式是“述而不作”,所以他所阐述的逻辑很少记录在语录文本中。但他的逻辑都在微言大义的编撰的史书中,比如《春秋》 >@wistreer 没有逻辑性的只言片语下断语 有何深思的价值? @sxrj @ibru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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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h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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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 3, 2010, 7:03:51 PM1/3/10
to lihlii-g, Salon Friends
孔子只是“惶惶如丧家之犬”,而苏格拉底,耶稣干脆被人民判死刑。真正的贤者往往是孤独的。到基督教,儒教和权力结合,被权力篡改之时,它们就被真正铲除 了。苏格拉底的精神继承者柏拉图构想的哲人王理想国,一旦实现,乃是人间地狱。 @mongolzhang @ai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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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ww
荐推。李零是个好人。RT @lihlii:我觉得李零写的《丧家狗》对理解论语很有帮助,很不错。 @mongolzhang
5 minutes ago from web in reply to lihl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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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李零写的《丧家狗》对理解论语很有帮助,很不错。 @mongolzhang
10 minutes ago from web
 
我觉得老庄是犬儒主义者胡扯淡。你说的书我没读过,等读过才能评论。我一直没看到好的译注。文言的古典注本本身就不清不楚的了。 >@mongolzhang 《老子》和《庄子》为什么不推荐阅读,是读起来晦涩难懂吗?《论语译著》杨伯峻 庄子集释 郭庆藩是别人推荐的,你觉得这两个行吗?
11 minutes ago from web

没看到过足够好的。很多都是在乱解。能找到的都看看罢,再综合几本比较。文言读起来累。白话本又没有好的。庄子,老子我建议不要读了。论语则对研究儒学还 不够,不如读春秋三传。 >@mongolzhang 问以下lili,除读《庄子》《论语》《老子》看谁注解的好啊?

21 minutes ago from web

今黑帮又开始曲解和利用儒教了。 @aiww @mongolz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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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逸:历史似乎总是这样的:是权力选择思想,而非思想获取权力。正如几乎任何一种信仰,无论是无神论的还是有神论的,无论是一神论的还是多神论的,一旦走 入大众,都只会变做同一个样子:仪式化的偶像崇拜和一厢情愿的消灾祈福。孔子之学亦如此 @mongolzhang @ai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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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h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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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 3, 2010, 7:11:24 PM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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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个统治者既光荣又伟大还正确,那它注定是个暴君。所以,正确的异议人士为了不陷入罪恶陷阱,绝对不要做执政官,还是继续在野骂人方能保持光荣伟大正 确。:) 一旦当政,脑子就不清醒了也,这也是需要有言论自由监督的缘故。 @mongolzhang @aiww @zetifree
2 minutes ago from web
 
原理就在于政教合一窒息思想自由。圣人再是圣贤,绝对的权力绝对导致腐败,更何况权力有强大的篡改捏造能力使得圣贤之学彻底成为奴才钻营之术。统治的权力 合法性不是来源于正确性,而是来源于合法的授权委托。 @mongolzhang @aiww >@zetifree 理想国为何是地狱呢?

wangh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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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 3, 2010, 7:17:24 PM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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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说明了,为何政府永远是错的。它是有原罪的。正确和权力不能两全。所以,这也是“凯撒的归凯撒,上帝的归上帝”的原理所在。真理永远不应该在掌权者那 里,因为在权力中你无法证明它是真理了。 @mongolzhang @aiww @zetifree

less than 10 seconds ago from web

因此,那些说什么“你逢共必反”,“政府就没有做对的吗”的责问,是非常愚蠢的奴才言论,原理上是根本不理解真理和权力是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的。 @mongolzhang @aiww @zetifree

less than 10 seconds ago from web

艾未未说“不反华还是人吗”?我对那些以捍卫政府立场为使命的五毛狗和五毛狗类“知道分子”说,不反政府还是知识分子吗? @mongolzhang @aiww @zetifree

wangh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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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 3, 2010, 7:25:14 PM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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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似一个佯谬,怎么可能政府总是错的呢?这甚至不仅仅是一种文学修辞,而是一种法治原则。对政府,法律应该永远是有罪推定,所以我们需要宪法来把这头老虎 装进笼子里去;对人民,法律应该永远是无罪推定。差异就在于政府的原罪:权力 @mongolzhang @aiww @zetifree

less than 5 seconds ago from web

你的判断错误对弱者是致命的打击,可能会因此犯罪;而如果你站在弱者一边,你的对强权的批评如果是错的,不大会伤害到强权。如果你是对的,自然主持了正 义。 @mongolzhang @aiww @zetifree

less than 5 seconds ago from web

村上春树说:在一道坚固的高墙与一个撞破在墙上的鸡蛋之间,我永远会站在鸡蛋一边。不管那道墙可能多么对,也不管那鸡蛋多么错,他都会站在鸡蛋一边。为什 么?这是一种基于道德风险的选择。人都会犯判断错误。如果你站在强权一边, @mongolzhang @aiww @zetifree
1 minute ago from web

为何权力是原罪?因为权力不但在不受限制时会导致腐败,权力还能使黑的变成白的,是非颠倒,不但篡改历史,还无时不在篡改现实。所以那些对弱小民族之求全 责备而对帝国暴君言听计从者,实在是奴才帮凶。 @mongolzhang @aiww @zetifree
less than 20 seconds ago from web

wangh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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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 3, 2010, 7:27:26 PM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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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弱者可能是错的,你在缺乏信息时,首先无条件站在弱者一边,掌握信息时有
条件站在强者一边,这种方式才能最大程度捍卫正义。因为你站在即便是错误的弱
者一边,也可以用你的力量帮助澄清事实。反之则不可能。 @mongolzhang @aiww

wangh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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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 3, 2010, 7:31:19 PM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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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yfeather
而当今政府成功输出了一种思维方式,就是让弱者总是站在强权一方去思考问题。RT @lihlii: @mongolzhang @aiww @zetifree
1 minute ago from SnowRabb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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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胡扯淡。推荐看秦晖《传统十论》。支那古代至今,都是主张人性恶,不相信人的法家专制政治学。 >@mongolzhang 以前看过一篇文章说,西方的多党轮值是因为西方人相信人性恶,所以谁也不相信,谁比较好选谁,而东方人相信人本善,所以认准了一个就死心塌地效忠。

less than 20 seconds ago from web

lihlii
老罗 @luoyonghao 说(大意),如果碰巧我的想法和政府一样,我都羞于启齿。:) 他是明白人。政府有强权在手,还需要你帮衬吗? >@flyfeather @mongolzhang @aiww @zetifree

wangh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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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 3, 2010, 7:37:08 PM1/3/10
to lihlii-g, Salon Friends
对权力的有罪推定,在日常生活中比比皆是,人们都能理解。比如,如果哥哥和弟弟玩着,突然把弟弟搞哭起来了。那么父母一般在查清原因以前,首先会责问哥 哥:你怎么把弟弟弄哭了?这是为什么?因为父母首先要防范的是权力大的哥哥可能欺负弟弟。

Shawn 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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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 5, 2010, 3:58:57 AM1/5/10
to lih...@googlegroups.com
沒源啊沒源啊= =。。

2010/1/4 wanghx <wan...@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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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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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 5, 2010, 4:04:48 AM1/5/10
to lih...@googlegroups.com
在新浪爱问上都有下载。

王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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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 7, 2010, 3:27:53 AM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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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W:

Jeffrey 2010年1月7日 下午3:38
收件人:王钢 <king...@gmail.com>

人不怕有自己的观点为,人正该有自己的观点,但不要有了观点就胡说,强辞夺理就更近乎流氓了。那本书刚只看了岳飞的一段,就看出作者不是个严肃的学者,只拿大帽子压人。首先,对岳飞和秦桧的态度不是什么现代的事,是宋朝当时就定下的。其次,早有人看出,岳飞的死不是秦桧干的,是高宗干的,秦桧只不过是个替罪的。作者引用吕大师的话,又引用周作人的话,能说明什么问题吗?如果吕大师真有此言,那他就不配大师的称号,起码这段宋史他是没弄明白,周作人后来不是做了汉奸吗?又把王夫之搬出来,所引的东西,我要回去查一查再说。王夫之写过《读通鉴论》和《宋论》。这里说他在《读通鉴论》里说岳飞,很奇怪。最可笑的是,作者又引用陆游的话,简直是抽自己的嘴巴。陆游是当时的人吧,他说“犹望岳家军”,说明当时的人就懂得岳飞,而不是后人看小说之后才被误导去尊重岳武穆的。

先说这么多。多谢送我这本奇书。

wangh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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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 11, 2010, 2:05:21 PM6/11/10
to jr...@googlegroups.com, Salon Friends, lihlii-g
shauyoo @lihlii 《周易江湖》这里有http://ishare.iask.sina.com.cn/f/5756050.html 我去看看,以后有所得再来和立里君比划比划about 10 hours ago via 敏感词 in reply to lihlii

我不喜欢易经,但熊逸说易经《周易江湖》读来引人入胜 @mongolzhang11 minutes ago via web
  1. 郭,钱,熊逸都认为易经散见于孔子之前,但易经是荀子时代弟子整理,假托孔子写传 >@shauyoo 我觉得有一点可以确定,就是作为占卜的“易”绝对产生于孔子之前,应该已经发现有商代的数字卦。至于集结成现在看到的书,我个人还是倾向于殷周交替时期about 4 hours ago via web

  2. 熊逸综合了各家经史考古学术研究成果,以浅显易懂的诙谐笔法侃侃而谈,且不乏独立创见,很值得一读! @lttlsnk @Yang_Ling@shauyooabout 4 hours ago via web

  3.  Yang_Ling @lihlii 我记得前年吧在图书馆里看到春秋大义,很厚,感觉有1000页的样子,他的文笔我也很喜欢,不过太厚了,而且看他并没有很严密理论的样子,没借。about 4 hours ago via web in reply to lihliiRetweeted by you


  4. 我所知道的他没有严密说的戏说部分其实大多有所本,他在这几本普及书里已经有所本得够罗嗦的了,有人指责他卖弄呢。;) >@Yang_Ling 而且看他并没有很严密理论的样子about 4 hours ago via web

  5.  lttlsnk 好熊的知识面很广 经常古今中外的引经据典 @lihlii@Yang_Ling @shauyooabout 4 hours ago via yoonoRetweeted by you


  6.  shauyoo 有 关周易最早产生于何时,我不知道你有没有注意到一个特点,周易的经文通篇没有一个“也”字,而传文当中则满篇都是语助词“也”。根据“也”字作为语助词是 后来产生的这点来看,经文的产生时代应该不晚。而且它的语法和上古语法已经春秋以后的语法皆不同,所以可能是介于两个时期之间的@lihliiabout 4 hours ago via 敏感词

我几乎是一口气读完,放不下。太好看了。不算大部头,不是学术著作,而是普及性的散论,非常有趣,引经据典触类旁通 >@Yang_Ling 这个熊逸很厉害,不过他的书太大部头了,很厚,不适合没耐心的看。 @lttlsnk @shauyooabout 4 hours ago via web

  1. 熊逸的几本书都很好看,尽管我不是全部赞同,但给我很多新鲜知识,幽默有趣。许多观点和秦晖先生暗合,互为佐证,其在经学综合研究上更深。《春秋大义》《孟子他说》《周易江湖》 >@lttlsnk 喜欢好熊熊逸的作品 @shauyooabout 4 hours ago via web

  2. 但熊逸也相信了郭沫若为了迎合毛崇法批儒政治宣传而做的伪论,说“焚书坑儒”杀的不是儒家士子而是“神棍方士”(178页)。这是不可信的 @shauyooabout 4 hours ago via web

  3. 熊逸的《周易江湖》写得不错,微言大义(例193页),也是和易传一样的性质。如果不是谈周易,他那些话就很难写成书出版了。;) 其引用郭沫若观点认为易经在孔子时尚无,论语中孔子学易的一句是“亦”通假,和钱穆同解。 http://aa.cx/rgx @shauyooabout 4 hours ago via web

熊逸:你不妨把这本书当做一部益智游戏手册,一边看,一边多问几个“为什么”,然后静下心来想一想,看看我们头脑中一些根深蒂固的观念是不是真的毋庸质 疑? 对于经典和历史,历代的统治者们大多都有着一套套高明的剪辑和宣传功夫,他们是很会用真话来说谎的,而不上当的人永远是少数中的少数。about 9 hours ago via web

  1. 对于经典和历史,历代的统治者们大多都有着一套套高明的剪辑和宣传功夫,他们是很会用真话来说谎的,而不上当的人永远是少数中的少数。-熊逸一个业余研究者功夫下得真深,其评论也非常令我赞赏 @shauyoo @witchhannah @Howcraby @liuyun1989about 9 hours ago via web

  2. shauyoo 我虽然喜欢周易,从小学就开始看这个,但是我也觉得后人的郢书燕说、附会其义太严重了。还有,易经之所以被列为五经之一,主要还是因为十翼是儒生作品的缘故吧 RT @lihlii: 孔子读《易》韦编三绝是《史记》里的,之前已完成法道篡儒。董仲舒之三纲论来自道家。有论说儒家被秦镇压焚书坑儒about 9 hours ago via 敏感词 in reply to lihlii

shauyoo 文艺复兴也算托古改制吧。而且周易彖传确实说过“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 RT @witchhannah: 儒家孔子无比怀念先朝,什么时候成改革派了,,RT @Howcraby 我喜欢丽丽,概念上总是扣得很细! RT @liuyun1989: RT @lihlii: 儒家主张的革about 10 hours ago via 敏感词 in reply to lihliiRetweeted by you


  1. 历史上哪个卖假鸡蛋不说自己卖的是真鸡蛋?>@bacchuslu 歷史上那個造反成功的不是自稱順天應人的? @Howcraby 我喜欢丽丽,概念上总是扣得很细! RT @liuyun1989about 10 hours ago via web

  2. 孔 子读《易》韦编三绝是《史记》里的,之前已完成法道篡儒。董仲舒之三纲论来自道家。有论说儒家被秦镇压焚书坑儒之后就靠暗藏在占卦的《易》里晦言大义如今 人打擦边球使《易》被鼓吹为儒经,子曰加我数年五十以学易可以无大过矣 有多种考证解读 钱穆《论语新解》不解为《易》经 @shauyooabout 10 hours ago via web


  3. 可以看看熊逸《春秋大义》《孟子他说》《周易江湖》。我还没得到《周易江湖》想看他如何评《易》。我认为是伪书。>@shauyoo 儒道相歧相敌,为什么说篡改了经典about 10 hours ago via web

战国到秦,自荀况以下,是法道篡儒的过程,秦时期的伪儒就开始效忠朝廷了,比如叔孙通,满口是法家道家的货色。我怀疑“易经”被编入儒家经典也是这一时期道家篡儒的结果 >@pengweijian 到秦始皇大一统极权专制后,儒生只能成为权力的附庸 @liuyun1989about 10 hours ago via web
  1. 推荐读读秦晖先生《传统十论》,看看究竟是什么思想在维护专制。 >@Godpusa 孔子也许不是,但历史的大部分时间它就是起的愚忠的作用。about 10 hours ago via w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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