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法制局] 2016-03-01 行政院消保處就學承電腦、威爾斯美語及微爾科技(TutorWell)之最新會議結論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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裘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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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 2, 2016, 8:28:58 PM3/2/16
to 學承/威爾斯/Tutorwell受害者自救論壇
原文網址

  • 最後異動時間:2016-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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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單位:臺中市政府法制局

一、 有關學承電腦及威爾斯美語過去已達成解約或終止契約協議的案件:歐付寶公司、遠東銀行、遠信資融再次確認會依照學員與補習業者達成的協議內容收取費用(怡富資融尚在研議)。
二、 有關微爾科技案:與會的歐付寶公司、相關銀行、遠信資融公司及富國資融股份有限公司均同意參照信用卡國際組織規定精神,僅就微爾科技提供服務比例要求學員繳費(即上多少課繳多少費用,20小時贈送時數不計入退費),如學員對微爾科技授課時數仍有疑義,必要時可向地方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
三、 經與會各機關及業者代表共同確認,學承電腦以105年1月31日為停止提供服務基準日。
四、 本案預定於105年3月上旬召開第六次會議。除遠信資融外,與會的歐付寶公司、相關銀行及資融公司同意於學承電腦、威爾斯美語上課時數(服務提供比例)爭議問題尚未確認前,暫不進行催款作業,並於第六次會議時提出對本案的具體處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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