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承電腦及威爾斯美語最新會議結論及建議處理方式
最新會議業者所提出之爭議處理方式:
一、 歐付寶電子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就學承電腦每小時新台幣(以下同)600元及威爾斯美語400元計算費用,作為刷卡付款學員計算費用的標準,多退少補。合作金庫比照歐付寶電子支付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的繳款條件計算殘值。。
二、 遠東商銀及安泰商銀:
(一)104年7月以後簽約案件,依主契約(占合約價8成)所載上課時數比例繳費,主契約外的(占合約價2成)依已經過期間比例扣除。
(二)104年3月至6月簽約案件,依主契約內容上課時數比例繳費。
(三)104年3月以前簽約的案件視為上課完畢。
建議:
一、 消費者倘對於歐付寶、合作金庫、遠東商銀及安泰商銀所提供之通案費用採計不服,因金融業者已提出通案處理方式,故個別召開消費協商會議並無實益,惟倘前述業者不依上述通案方式辦理,消費者得向本府申請調解。
二、 遠信融資及怡富融資未提出通案處理方式,故消費者對於融資公司之催繳,可考量先與融資公司協商繳費額度,如協商不成,亦可向消保官申訴,抑或待融資公司向消費者提起訴訟後,再逕行主張同時履行抗辯權,由法院判決認定合理收費。
備註:
1、 遠東商銀所稱之主契約係指契約所載之「修業期限」(多為96小時);至於「選修課程」(多載於契約特約事項,2年或4年不等)係屬主契約外。
2、 消費者如選擇待金融業者或貸款業者主動提起訴訟時,請務必於收到法院之支付命令公文20天內(假日不扣除),向法院提起異議。
3、 再次提醒刷卡付費之學員,依據國際信用卡組織的規定,本次爭議款項申請截止日,分別為105年5月8日(微爾科技)、5月20日(威爾斯美語)及5月31日(學承電腦),故歐付寶電子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及合作金庫所提之方案,係以刷卡學員已申請爭議款為前提。
http://www.legal.taichung.gov.tw/ct.asp?xItem=1680213&ctNode=1039&mp=122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