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Sherry
主任消保官傳來的賴如下:
銀行只讓學員展延至105年6月
也就是說從這個月開始就要繳錢了。
這個月不繳下個月就會催款了,如果催3次不繳,就會有信用問題。
遠東商銀主管給我回答:
收到延期申請單的人,因為銀行爭議款的時間到5月31日止,所以請大家繼續分期繳款,而6月份通知太晚,只限第一張繳款單可以延起到月底,延期申請書一定要寄回沒有寄回視同願意一次全額繳清。延期申請書是要遠東要交給聯徵中心的是做個人信用延期用的,如果遠東沒有繳回延期單是對個人信用受損。
自己手上有幾期繳款單就分幾個月繳款完為止,下個月以繳款單的日期為期限。(也就是說如果收到單子,現在開始要繳的時候不用理會手上單據是幾月份的,假設剩18個月就一樣從六月開始算起繼續分18個月繳完)
如果不繳或延起單沒有寄回就有信用問題,要注意~~!
Q: 現況都沒課上了還要繼續繳錢,那消保那團訟的目的是?
A: 消保的團訟是針對學承詐欺的部分提起訴訟,對已繳交款項或停止分期是沒有幫助的,未來如勝訴就看能否拿回賠償金....
Q: 感覺繳出去就有去無回了啊
A: 恩大家都這麼覺得OTZ,只是現況來說遠東的部分不繳就會有信用問題跟遠信不同>"<, 只能繳一期是一期...
然後記得要拿繳款證明(繳清的人則記得拿已經繳完的收據收好),未來參加團訟時附上
只要繳出去的費用都可以申請退費(如先前己申請過繳費明細者,加附上現在開始繳款後的收據就可以了)
附件這張審核單也要保留好,未來團訟時也要影印一份,一起附上!
另外提醒大家,有收到審核單再看內容是否要繳錢才進行分期繳款,不要還沒收到單子就跑去繳錢了,因為有些同學是審核後確定不用再繳的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