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目的:
為慶祝兒童節活動,提供學生展現多樣才藝的機會,激發學生學習樂趣,建立自我認同感,培養自信心;倡導五育均衡發展,增添生活情趣,促使學生個性及群性之健全發展。
二、 實施對象:全校1~6年級學生及幼兒園
三、 實施原則及內容:
1.以班級、社團為單位自由報名參加演出,每班、每團限報名一個節目。
2.表演形式不拘,以團體演出為限,請老師確認表演內容的合適性。
3.表演時間最多不超過10分鐘,時間超過之班級優先安排至升旗時間演出。
4.若報名踴躍,基於時間考量,依報名順序安排表演時間,無法於下列時間演出班級若超過六班另安排第三場,若五班以下將安排於升旗時間演出,讓全校師生一起觀賞。
四、活動時間及地點:
1. 請於3月19日(五)前將報名表交至學生事務處。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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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 |
時間 |
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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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年級 |
109.3.31(三)7:50集合 |
操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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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六年級 |
109.4.7(三)7:50集合 |
五、獎勵:
參加演出之班級將頒發獎狀以資鼓勵。
六、本辦法經校長核示後實施。
承辦 主任 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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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鹿東國民小學109學年度鹿東之星才藝表演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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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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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時間、人數 |
約 ( )分鐘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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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目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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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放音樂再出場□就定位後再放音樂□不需音樂(請勾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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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型態 |
□舞蹈□樂器演奏□戲劇□歌唱□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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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至多5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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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麥克風( )支(最多四支)□需麥克風架 □不需麥克風(請勾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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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於109/3/19(五)前請將報名表交至學務處,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