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阿嬤也賣私煙!

14 views
Skip to first unread message

笨笨

unread,
Feb 27, 2010, 2:12:26 AM2/27/10
to knowled...@googlegroups.com, 六七年級大聯盟, 讀書會群組
那個年代,很多人的生活是窮困的。尤其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的後半段,日本在太平洋戰爭中節節敗;戰事吃緊,於是日本對它的殖民地 – 韓國以及台灣 –
更是加強高壓管制,深怕前方戰事不利,後方殖民地跳起來趁幾咬一口。

所以老一輩的台灣人都有共同的記憶:家中的鐵器 – 包括鐵窗,菜刀,鍋子 –
要繳教給政府,皇民化運動政策下,歌仔戲要用日語演出愛國戲碼,家中或鄰居有人當了日本軍伕或甚至日本兵。這些等等,在物質與文化上被迫『日本化』,是台灣歷史上非常黑暗的年代。但很不幸的,這還不是最糟的。

1945年終戰之後,中華民國的國民政府順理成章(?)(註一)的接收了台灣,並且成立了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作為終戰後暫時治理台灣的最高行政機關。行政長官公署的長官是陳儀,然而,他並沒有如多數台灣人預期的進行一連串的改革,讓台灣脫離被殖民的處境之下,相反的,他在長官公署任內的政策,很大一部份仍然延續了日本在台灣的『總督府』的政策(表一,註二),由於行政長官公署乃是一個集行政,立法,司法於一身的集權機構,很快的,其中官員貪污,腐敗的行為也跟著出現了。台灣在歷史上也進入了更加黑暗的時代。

同一個時代裡,總有不同的事件在不同的地點或平行,或交錯的發生著。終戰後的中國很快的陷入中國國民黨與中國共產黨的內戰之中。漫天烽火的中國,需要大量的物資支援內戰的消耗,於是從1946年一月開始,大量的台灣米糧開始被運往中國,導致台灣本地米糧短缺,米價由每斤一元暴漲為每斤十元。到了二月的時候,米價又繼續飆漲到一斤十七元;就在民生必需品價格快速膨脹的同時,同年二月,台北市居然出現了在日治時期已經絕跡的天花,六月,台南也發生了嚴重霍亂的疫情;鼠疫更是隨著中國官員進入到台彎。於是,台灣的經濟系統受到不當政策和中國內戰的影響逐漸瓦解,公共衛生系統也出現了危機。除此之外,台灣的社會治安也由於中國軍警的行為,出現了危機,加深了民眾的不安和憤怒。

George Kerr在『Formosa betrayed』一書中寫到:『從1945
年10月至年底的搶劫為最下層的軍人所為,只要是無人在場看顧的東西,或能輕易移動的物品,都成為這些毫無紀律的軍人的目標。。。國民政府的高級軍官。。。利用安排在各港口
的先遣人員,將軍用品和日用品運往中國。。。到了11
月底,搶劫已惡化成大規模且組織化。』,民報的新聞紀錄了:『1946年二月二日,高雄左營海軍開槍槍殺了民眾。』。更嚴重的衝突事件則是『布袋事件』。由於禍亂蔓延,到了四月,舊台南縣(今嘉義縣)的布袋地區開始出現了疫情;然而由於醫療資源的不足,當時的政府採取封村的辦法阻止疫情蔓延。布袋鎮的人不能離開,外面的人也進不去;然而,住在當地的居民還是想盡辦法偷溜出去對外求援。於是在1946年四月十六日,當地居民與包圍布袋鎮的軍警發生了嚴重衝突,軍警以機槍掃射,造成多人死亡,連在一旁無辜的賣粉圓的吃粉圓的也莫名其妙的成了槍下冤魂。這一類的的軍警與民眾間的衝突,在1946
年內大大小小發生近十起。

在這社會不安,經濟蕭條,物資不足的『大環境』下,小老百姓還是要努力找出生活的出口,還是要努力拼出『庶民經濟』。在當時,賺取足夠的錢來養活一家大小最快的方法就是『賣私煙』。為什麼賣私煙呢?因為行政長官公署延續了日本總督府的制度,繼續在台灣實施專賣制度,也就是某些物品只有政府可以買賣,私人是不可以的。陳儀在台灣成立了台灣省專賣局,將煙,酒,樟腦,都列入專賣的範圍。專賣局不賣的煙,酒等物,當然若由私人私底下販賣,自然可以獲得較高的利潤。

故事回到我阿嬤身上 – 大江大海1946,風雨飄搖中台灣裡的小人物。傳統家庭的經濟支柱一般都是男性,然而我的阿公,他也是想要當一家支柱,只可惜他的運氣很背;日治時代,阿公跟人家做生意,賠錢,後來又跟人家合夥投資種番薯,不幸番薯價格下跌,又賠錢。阿公做什麼了什麼,家裡經濟總要有人撐,阿嬤只好出門拋頭露面。終戰之後,日子變的更艱苦,家裡面早已多出兩張口,阿嬤肚子裡還有一個等著出世的小孩;阿公這時候跟人合夥做起買賣中藥材的生意,但是賺的錢還是不夠養家,所以阿嬤開始出門去賣煙。根據我大阿姨的說法,阿嬤賣香煙賺了很多錢;什麼樣的香煙可以賣出這麼好的利潤?是『私煙』!為了一家人的溫飽,阿嬤鋌而走險!

賣私煙有這麼危險嗎?也許用現在法治的眼光來看,會以為賣私煙被抓到大不了罰個錢或是抓去關。然而,在台北賣私煙被抓到的林江邁女士可沒有這麼『幸運』。
1947年二月二十七號下午六點,六名專賣局的查緝員以及四名員警,前往台北市萬華的天馬茶房一帶查緝私煙。林女士當場被查獲私煙三百條,查緝員(或員警)不但將香煙沒收,更以槍托毆打林女士,導致林女士當場昏倒流血。這場查緝私煙行動引來大批群眾圍觀,而毆打林女士的行為更引起圍觀群眾的鼓譟,不滿。混亂中,有查緝員(或員警)開了槍,流彈打中附近民眾,造成一人死亡。事件到此一發不可收拾,長期在物價飛漲,官員貪污,軍警擾民,疫病蔓延等等之下累積的民怨,就因為這起私煙查緝事件中查緝員(或員警)的不當行為而被引爆。

這起『私煙查緝事件』即是隨之而來的228大屠殺的引爆點。

在那個年代裡,不只是少數人,而是受壓迫的社會大眾裡的許多人,都是以販賣私煙或是以其它『非法』手段賺取滿足三餐溫飽的金錢。我的阿嬤只是其中之一。我的阿嬤是個單純,溫厚,堅毅的婦人;她可沒有想那麼多,她只有想到她的家,她的孩子
– 這只是個小小的願望阿。然而在那麼大的行政長官公署面前,在政治巨獸的腳下,生活,家庭,孩子都被壓迫的只剩下那麼一點縫隙可以喘息。

如果,『私煙查緝事件』發生在高雄;如果,被查到賣私煙的人是我的阿嬤呢?歷史會有不一樣的結局嗎?我的家庭會變成怎樣呢?

歷史沒有『如果』。歷史是現在的影子,它跟著我們前進;影子血淚斑駁的訴說著過去,我們若不仔細聆聽,將來我們也將成為影子 – 一樣是血淚斑駁的。


(註一)美國領事館向來認為長官公署是「佔領台灣的政權(de jure soverignty),尚未完全擁有主權」。『F.I.A.』檔案號
894A.00/8-3046 CS/A, No.13,標題「Political and Financial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During August 1946」,p.3。

(註二)
請見附檔。
來源: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與台灣總督府體制之 比較研究,蘇瑤崇,p. 7。(點選觀看清楚的表格)

更多圖片請見 : http://formosaner.wordpress.com/2010/02/27/grandma/

長官公署與總督府比較.png
Reply all
Reply to author
Forward
0 new messag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