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關訊息:
1. 自由貿易港區事業輸往國外應經核准之貨品」,輸往歐盟、英國與美國之自行車及電動輔助自行車,及輸往歐盟與英國之鋁製輪胎圈,應先經國貿局核准
一、本部前公告自由貿易港區事業輸往歐盟及美國之自行車與電動輔助自行車、輸往歐盟之太陽能產品及鋁製輪胎圈,應先經本部核准。
二、為避免中國大陸產製貨品利用我國自由貿易港區轉運輸往歐盟、英國及美國,並偽報臺灣產製,以規避歐盟、英國及美國對中國大陸課徵反傾銷稅、平衡稅及額外關稅,致歐盟、英國及美國對我國相關產品展開反規避調查及課徵反傾銷稅及額外關稅,影響我國合法廠商之權益,爰公告修正旨揭貨品應事前取得本部核發之「自由貿易港區事業輸往國外特定貨品輸出許可」(申請書格式及填寫說明如附件3),並依下列規定辦理…More…
2.台中港貨櫃集散站營業費率修訂通知
台中港各個貨櫃集散站,為反映近來營運成本,調整或新增多項費用。
各項費用明細如下:若要更詳細資訊請電洽各貨櫃場。…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