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上我两年前的旧作,致力于论证第一条理由:
苏格拉底之死
公元前399年,苏格拉底被控"蛊惑青年,不信国教,崇奉新神" ,罪名成立,一个多月后因服毒死于雅典监狱,享年70岁。
苏格拉底之死一直是哲学史上著名的公案。然而,除了哲学意义之外,此事在其他方面也同样具有深刻的意义。本文要做的,正是试图揭示苏格拉底之死的这些被
忽略的意义。
绪论:真实的苏格拉底?
由于苏格拉底没有为后人留下任何著述,他的行为观念之所以能够流传至今,主要依靠旁人的记录。但是这些记录各不相同,于是就有了这样一个问题:谁笔下的
苏格拉底更真实?在与苏格拉底同时代的人中间,有三人在著作中记录了苏格拉底的言行,他们分别是喜剧诗人阿里斯托芬、历史学家色诺芬和哲学家柏拉图,后
两人是苏格拉底的弟子。阿里斯托芬的记录首先是被排除在外的,因为他的喜剧作品以讽刺为目的,总是有所夸张变形的;而且,他的记录与色诺芬和柏拉图的记
录区别迥异。色诺芬和柏拉图的记录区别主要在于苏格拉底的宗教态度。在色诺芬的笔下,苏格拉底的宗教虔诚无可质疑。如果色诺芬的苏格拉底更接近真实的苏
格拉底,就无法解释为什么他的罪名中有宗教的成分。因此,有理由相信柏拉图的苏格拉底更真实。
在柏拉图的众多对话录中,有的苏格拉底是真实的苏格拉底的记录,有些则代表柏拉图本人。而且,柏拉图早年的志向是成为一名悲剧诗人,直到他跟随苏格拉
底;即便如此,他的对话录仍然充满戏剧化的悲剧性。于是产生了另一个问题:柏拉图笔下的苏格拉底中,哪些是真实的,哪些是柏拉图的化身?通常认为,柏拉
图早期的作品更多是真实的苏格拉底,而后期他笔下的苏格拉底更多是他本人的代言。值得庆幸的是,本文将要参考的三篇柏拉图对话录都是他前期的作品:《欧
梯佛罗篇》(Euthyphro)、《申辩篇》(Apology)、《克里托篇》(Crito)。
一、起诉:苏格拉底的政治观
虽然苏格拉底的罪名乍看之下似乎是宗教的("不信国教,崇奉新神"),但深究之后其实大有文章。这一文章主要出在 "蛊惑青年"上:在什么方面蛊惑?如
何蛊惑?可惜的是,在传世文献中没有更进一步的说明。好在我们仍可以从中找出蛛丝马迹。
目前较普遍的看法是,"蛊惑青年"主要是指政治方面,理由是苏格拉底及其传人都有反民主的倾向。其中,柏拉图的《国家篇》(Republic)就是以斯
巴达为蓝本而写成的。众所周知,在古典后期,斯巴达是雅典最主要的敌人,二者有着截然相反的制度。即使是在苏格拉底本人那里,这种政治倾向也是有所反映
的。
相对于雅典式的直接民主制,苏格拉底更倾向于王政。他认为,人民是无知的一群,应该由知道的那个人统治,就像牧人放牧羊群一样。在《克里托篇》中,他
以"动作、锻炼和饮、食、起居,必须服从那唯一专门导师的意向,他人的意见统同不必理睬"为类比,说明人只要听从专家的意见就可以了,否则有害。 此
后,在他假想的与法律的对话中,他把城邦与公民的关系比作主仆关系:"好了,你既是我们所生、所教,首先你能说你本身和你祖先不是我们的子息与奴才吗?
既是如此,你想你我应当平等,我们如何对待你,你就应当如何报复我们吗?你和你父、你主(如果你有主)没有平等,不得以所受的还报他们,不得以恶言语还
恶言语,以拷打还拷打,以及所有其他此类的报复。你想可以这样对待祖国和法律,如果我们认为应当处你死刑,你就竭力企图破坏、颠覆我们--国家和法律,
还要说这种行为正当,--你这真正尊德性的人竟至于此吗?你难道智不及见:国之高贵、庄严、神圣,神所尊重,有识者所不敢犯,远过于父母和世世代代祖
先?国家赫然一怒,你必须畏惧,对他愈益谦让、愈益奉承,过于对父母;能谏则谏,否则遵命,命之受苦便受苦,毫无怨言,--或鞭笞,或监禁,甚至负伤或
效死疆场。令则必行,无不正当,不得退避,不许弃职。不论临阵与上法庭,必须全部遵行邦国之命。可谏诤以促进公议,不许强违意旨;如此对待父母已是不
敬,何况对待国家,更是大不敬了!" 主仆之间是不可置易的。然而事实上,雅典的各级官职由全体公民轮流担任,即公民有时是统治者,有时是被统治者,这
从本质上就和苏格拉底观念中的城邦制度不相类似。而且,更加奇怪的是,苏格拉底又同时认为法律是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契约:"凡亲见我们如何行政、立法、依
然居留的人,事实上就是和我们定下合同,情愿服从我们的法令。" 然而契约应该是平等的,怎么会有类似主仆关系的契约呢?
更有甚者,苏格拉底对雅典的敌人斯巴达青眼有加。《克里托篇》苏格拉底假想的与法律的对话中有一句很值得推敲:"你经常称赞政、法修明的斯巴达和克里
特,以及希腊境内境外的各邦,你都不想去,你比盲与跛和其他残废的人尚且更少出境。" 余灵灵、罗林平译本在这句话后面加上这样的译注:"苏格拉底赞赏
这些国家是因为他们崇尚法律和秩序。这两个国家是寡头政治,这给了他的反对者们以政治把柄。"而斯东则认为,苏格拉底赞同的是斯巴达和克里特的社会制
度。
那么,雅典普通民众的政治态度又如何呢?从伯里克利《阵亡将士国葬礼上的演说》中或许可以略窥一二。这个演说发生在伯罗奔尼撒战争的第一年,即公元前
431年。这一年苏格拉底38岁,据审判尚有32年。在这个演说中,伯里克利对雅典民主制大加赞赏,自豪之辞溢于言表。 毫无疑问,作为雅典的精神领
袖,伯里克利的这个演说是可以代表雅典普通民众的政治观点的。
伯里克利的演说中还谈到:"在我们这里,每一个人所关心的,不仅是他自己的事务,而且也关心国家的事务:就是那些最忙于他们自己事务的人,对于一般政治
也是很熟悉的--这是我们的特点:一个不关心政治的人,我们不说他是一个注意自己事务的人,而说他根本没有事务。" 而苏格拉底似乎就是那种"根本没有
事务"的人:"从幼年起,就有一种声音降临,每临必阻止我所想做的事,总是退我,从不进我。他反对我从事政治。" "雅典人啊,除当过五百人会议的议员
之外,我不曾担任国家的其他官职。"
由此可见,苏格拉底的政治观点异于雅典的主流意识形态。
二、驳论:苏式论辩术
虽然苏格拉底的政治观点有违主流意识形态,但在以民主著称的雅典,因此而判他罪仍是不合法的。正因为雅典奉行民主制,任何人都有说话的自由,才成为哲学
家云集的胜地。"要自由,才能有幸福;要勇敢,才能有自由。" 由此看来,苏格拉底在法理上应该是拥有言论自由的。
既然打击言论自由在雅典是不合法的,那么又是什么把苏格拉底送上法庭的呢?斯东认为是他独特的论辩方式。他说:"苏格拉底是否定式论辩术大师,他能驳倒
向他提出的任何一个命题。但是他很少提出自己的明确命题。对苏格拉底的否定式论辩术的这种不满,在他的时代是很熟见的,在稍后的古代也是如此。" 何以
这种论辩术这么惹人讨厌呢?他接着说:苏格拉底致力于驳倒雅典城的各类人物,使得一旁看热闹的年轻人也热衷于此,"尤有甚者,在使得向他提问的人感到知
识欠缺和空虚之后,苏格拉底又承认他自己也什么都不知道。这最后的自谦几近自大。如果有人告诉你,你知道的甚至比这个乐于承认自己什么也不知道的人更
少,这无异是双重的侮辱。"
那么,苏格拉底究竟是如何驳倒他人,以致引来这么多的怨恨呢?根据霍普·梅的归纳,苏格拉底善于揭露对话者的两种无知:不一致的无知,或者定义的无
知。 下面以《欧梯佛罗篇》中对虔敬的讨论为例,来具体看看苏式论辩术。
不一致的无知,即揭露出对话者在观念上的不一致。在苏格拉底的引导下,欧梯佛罗首先提出或赞同"神之所喜者是虔敬,所不喜者是不虔敬",并且"神与神会
意见分歧,交恶相争",因为"不同的神对于是与非、善与恶、贵与贱,有不同的意见。"因此,"同一事物为神所恶,亦为神所好,对神又可好又可恶",因
而"同一事物又虔敬又亵慢"。 根据形式逻辑的矛盾率,这样的命题是不可能的。
定义的无知,即通过举出反例揭示对话者无法正确下定义。其后欧梯佛罗又将虔敬定义为"事神之术",而"服事的用意在于使被服事者得到好处",即"虔敬既
是事神之术",应该能"有益于神",然而凡人之力并不能"使某位神的处境更好"。 照这样推理,人不可能做到虔敬,因而虔敬是不存在的,这样的定义显然
过于荒谬。
三、"行为艺术":最后的驳论
正是靠着以驳论为特色的苏式论辩术,苏格拉底在辩论中所向披靡。在讨论了一系列道德问题后,他把他的矛头指向了雅典民主制。
或许是由于看到了雅典民主制在后期日益显露的弊病,苏格拉底想要成为雅典城的马虻,"象马虻粘在马身上,良种马因肥大而懒惰迟钝,需要马虻刺激;我想神
把我绊在此邦,也是同此用意,让我到处追随你们,整天不停对你们个个唤醒、劝告、责备。" 然而他的努力却换来了敌意。"一般的雅典公民维护母邦,是维
护它那外观宏伟的架子,而苏格拉底维护母邦,是想加固那地下的根基;别人是用看得见的工具去维系母邦的建筑,苏格拉底则是用他所谓的'心灵'去维系母邦
的根基。苏格拉底和一般雅典公民的差距,就是苏格拉底悲剧的主要原因。" 苏格拉底知道用言语已经无法唤醒雅典人了,于是他只好激怒陪审团以求一死,用
行动的驳论这种类似于当今行为艺术的举动来揭露雅典民主制的弊病。
伯里克利说:"我们雅典人自己决定我们的政策,或者把决议提交适当的讨论;因为我们认为言论和行动间是没有矛盾的;最坏的是没有适当地讨论其后果,就冒
失开始行动。" 这句话里包含了雅典民主制两个重要的因素:言论自由、深思熟虑。可惜的是,到了后期,这两个因素已经为暴民政治所取代,苏格拉底案就是
一个典型的个案。
根据言论自由的原则,任何人都不能因其言论而被定罪。然而,苏格拉底因其不合主流意识形态的言论被起诉了。对于苏格拉底,想要让自己无罪释放是轻而易举
之事。首先,在他的一生之中,很少有人能够不败于他的三寸不烂之舌。其次,苏格拉底的罪名本就不合于雅典的法律,即言论自由的民主原则。 另一方面,审
判仓促进行,显然没有经过深思熟虑。在投票表决苏格拉底是否有罪时,有罪和无罪的票数是281:220 ,而当表决如何处罚时,死刑和罚款的比例变成了
360:140 ,即至少有80人原先判苏格拉底无罪而后来判他死刑。在整个申辩过程中,苏格拉底语气狂妄,引起了三次骚动。 正是这些狂妄的言辞惹恼
了陪审员,使得他们在情感胜过理智的时候投下了反对票。在这里,苏格拉底以他的实际行动反驳了雅典民主制:他让自己被判死刑,从而举出反例,证明雅典制
度并非言论自由或深思熟虑。正此,色诺芬认为"苏格拉底希望给他定罪,因此尽力来激怒陪审团" 。
那么苏格拉底是否有这种"行为艺术"的可能呢?答案是肯定的。因为在这之前,他已经有过一次行动的驳论,虽然这次驳论是消极的:"嗣后寡头政体成立,三
十寡头召我和其他四人同到议事厅,派去萨拉弥斯逮捕当地人勒昂来伏诛......当时,我不徒以言语,以实际行动,如不嫌用粗鄙的话说,表示丝毫不怕死......当时
的政府,淫威虽盛,却吓我不倒,不能强我作恶,我们离开议事厅,其他三人去萨拉弥斯捉勒昂,我直溜回家。"并且,苏格拉底并不怕死。因为"那政府若不是
随即倒台,我也许为此事送命了。" 此外,在审判时和审判后,他多次安慰他的朋友们说死并不可怕,并且拒绝逃亡,由此可见他早已将生死置之度外,因
为"凡真心为国维护法纪、主持公道,而与你们和大众相反对者,曾无一人能保首领。"
昔日的雅典已经不再了。最终,在审判后的一个多月,苏格拉底从容饮下鸩酒,以自己的死祭奠他热爱的雅典城。
2005.06.13.
参考文献:
古典时代的作品:
1.柏拉图:《申辩篇》。
2.柏拉图:《克里托篇》。
3.伯里克利:《阵亡将士国葬礼上的演说》。
4.柏拉图:《欧梯佛罗篇》。
启蒙以来的作品:
1.[美]霍普·梅:《苏格拉底》,中华书局2002。
2.赵敦华:《序言》,见《理想国》(Republic),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98。
3.[美]斯东:《苏格拉底的审判》,三联书店1998。
4.《译者的话》,见余灵灵、罗林平译:《苏格拉底的最后日子》,上海三联书店1988。
> 十寡头召我和其他四人同到议事厅,派去萨拉弥斯逮捕当地人勒昂来伏诛......当时,我不徒以言语,以实际行动,如不嫌用粗鄙的话说,表示丝毫不怕死....-..当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