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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AIL密碼救援機制是否能取消要求「姓」與「名」的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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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zxx...@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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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 8, 2018, 9:32:05 AM6/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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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議事項:
請取消GMAIL密碼救援機制最後要求「姓」與「名」的步驟,回復(舊制)的救援流程。

二、為何建議之理由:
(一)於舊制(無需「姓」與「名」)時所發生的特殊情況:
皆以下為真人真事,過去曾有短暫的時間本人的HOTMAIL信箱被盜,後來雖成功奪回HOTMAIL信
箱的使用權後,但在設定該帳號當作自己GMAIL信箱的備用信箱時發生「您的所設定的輩分信箱已
有其他GMAIL帳號使用」的情形(先被其他GMAIL帳號登記)。之後是靠舊制以順藤摸瓜的救援方式
才救回HOTMAIL信箱當備用信箱的權利:
1.輸入自己被盜的HOTMAIL信箱,使之寄出新密碼與盜用者GMAIL的訊息。
2.靠著從一寄入HOTMAIL信箱的訊息得知盜用者的GMAIL帳號和密碼。
3.進入盜用者的GMAIL帳號中取消他的帳號與我HOTMAIL信箱的連結。
4.再重新與自己的GMAIL帳號連結。


(二)如果在新制(需要「姓」與「名」)遇上以上特例的狀況:
如果要以舊制的方式進行救援,那在上述(一)1.最後的的步驟將碰上需輸入「姓」與「名」的情
況,但上述案例的重點就在於你根本不知道對方的GMAIL帳號,更別提說要知道他GMAIL的「姓」
「名」;也就是你的救援信件跟本無法寄出。

在新制下如果發生類似本人所遇上的這種特例,基本上就是犧牲一個備用信箱,等於說是免費送盜
用帳號的人(或曾經盜用帳號的人)一個備用信箱,連客服人員也完全無解。

三、結論:
請取消GMAIL密碼救援機制最後要求「姓」與「名」的步驟,回復(舊制)的救援流程。一般使用情況下
GMAIL帳號和備用信箱帳號都是自己的,應該無須再增設要求「姓」與「名」的步驟防止他人「騷擾」,
即使是「騷擾」也要經過輩分信箱驗證,寄來的東西才會生效,如果真的覺得煩就設定到垃圾郵件吧。


P.S.如果有哪位大大認同我的看法,本身有會英文請內
容要點翻譯成英文讓GOOGLE高層知道這其中的來龍
去脈,感謝各位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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