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人事人才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全国人事厅局长会议精神,继续落实全国人才工作和全市科技教育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以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为龙头,大力构筑充满活力的现代人才良港,提高深圳人才竞争力;以改革为动力,努力创新各项人事制度;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全面提升人才队伍素质;以优化分配激励机制为手段,充分发挥人才强市的磁场效应;以创新人事人才服务平台为突破口,大力提高人事人才工作服务水平。
一、树立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大力构筑充满活力的现代人才良港
1、以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为指导,实现人事人才工作的"四个增强"。深刻认清国际国内形势对人事人才工作带来的新挑战,围绕建设现代人才良港的目标,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创造和谐的人才环境,真正做到不拘一格用人才,充分盘活人才资源,增强人才核心竞争力;积极创新人事人才工作机制体制和政策,增强人才吸引力;以人为本,努力实现人才价值,增强人才创新力;加强人才资源合作开发和交流,增强人才辐射力。全面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从创新人才观念、政策、体制、机制,优化人才就业、创业、生活环境入手,寻求人事人才工作新突破,为深圳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提供人才支撑。
2、加强人事人才理论研究。围绕我市人才发展战略,以人才发展纲要为指导,借助人才研究协会平台,深入研究当前人事人才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对策,着重就我市"十一五"人才发展规划、深港人才资源开发以及珠三角城市群人才资源开发合作和非公有制企业人才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增强人才战略研究的前瞻性、系统性和科学性,为全面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提供决策服务和理论支持。
3、研究制定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新政策,建设人才集聚良港。在引进条件、引进方式、经费资助和奖励、创业条件、使用机制、分配激励机制、综合服务等方面制定有利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政策。加大特殊人才引进力度,制定出更加切合实际的特殊人才引进标准,重点拟定投资者作为特殊人才引进的标准和实施办法。
4、改善人才创业软环境,加大海外招才引智力度。创新引进海外人才智力的政策和服务,研究制定引进留学人员和外国专业人才来深工作的法规规章;改革留学人员来深创业前期费用补贴管理办法;健全市各区外国专家管理机构,加快留学生创业大厦建设,完善8个留学生创业园的功能与服务,为人才创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和社会环境。
5、拓展博士后工作空间,提升博士后工作质量。继续牵头组织北大、清华、哈工大深圳研究生院与各区合作建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促进企业、人才、资本、技术的有机组合;组织开展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评估工作,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解决博士后工作站"空壳化"问题;研究探索博士后补助经费的改革办法,放大经费的使用效应,进一步改善博士后科研、生产等软环境。
6、完善专业技术人才服务,建设人才成长良港。加大专家工作力度,健全专家队伍选拔培养体系,扩大选拔范围,改进评选条件,改革评审方式,提高评审质量,修改出台《关于改革和完善深圳市人民政府特殊津贴制度的意见》;会同市委组织部进一步整合规范全市专家选拔制度,逐步形成以政府特殊津贴制度为基础,层次分明,结构合理的高级专家选拔培养制度体系;会同市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专家科研项目资助办法;进一步完善专家年度考核办法,健全高层次人才竞争激励机制。
7、敞开引才大门,建设人才流动自由港。大力引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高新技术人才、学科带头人、创业型人才、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人才和支柱产业、新兴产业人才,重视引进文学艺术、新闻、出版等相关高层次人才;创新毕业生就业形式,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建立毕业生实习基地,吸引优秀毕业生就业;加大留学生和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在成功举办首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人才与智力交流会的基础上,扩大宣传,做好推介,认真筹备好第二届人才高交会。
8、妥善完成2005年军转安置任务。加强对军转干部的思想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建立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跟踪服务制度;做好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维稳工作,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二、加强能力建设,全面提升人才队伍素质
9、改进考试录用制度,确保新录用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继续坚持"凡进必考",创新考试内容和方法,探索科学的分类考试方式,提高考试的针对性和科学性;创新考试组织方式,探索特邀专家评审、现场答辩等新的选拔方式,科学设计考试的内容、程序和标准等,提升考试的权威度和公信力;及时更新公务员录用考试笔试题库,确保试题的科学、实用和全面;严格录用程序,加强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10、改进考核手段,提高考核的实效性和科学性。研究完善考核制度,把领导考核和群众考核有机结合起来,探索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根据专业化的思路,建立以工作实绩为核心的考核指标体系;改进考核方法,切实抓好考核结果的兑现。
11、继续抓好人才队伍教育培训。以"大教育、大培训"的观念为指引,继续实施人才大培训工程。完善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制定《深圳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培训实施办法》;抓紧制定深圳市公务员能力标准体系,重点抓好深圳市公务员行为规范全员培训和公务员能力建设示范班;抓好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
三、加大改革力度,努力创新各项人事制度
12、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坚持改革、发展、稳定相协调,以引入职员制和雇员制为基础,采取分期分批分步推进的办法,全面启动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首先在教学卫生事业单位先行一步。重点改革人员管理方式、选人用人方式、分配制度,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监督机制,扩大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未列入首批开展配套改革的事业单位中,机构和职能比较稳定、相关条件比较成熟的单位,经批准也可推行聘用聘任制等单项改革。
13、积极探索公务员专业化改革,创新和优化公务员管理。根据即将出台的《公务员法》对公务员职位职级序列的规定,积极探索公务员专业化改革,完善公务员的职级序列。加快公安系统公务员专业化改革方案的论证和完善,争取今年内完成在公安系统的试点。推进我市法官和检察官职业化改革;积极研究探索部分职位实行聘任制。加快出台《深圳市公务员行为规范》,在全市公务员系统颁布实施。
14、深化职称改革,完善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体系。按照专业技术人才评价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的原则,出台《深圳市专业技术资格结构评价办法》,全面推行专业技术资格结构评价制度,建立健全以业绩为重点,由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专业技术人才结构评价体系。按照按需设岗、按岗评价、竞争择优、评聘结合的原则,结合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出台《深圳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评价办法》;探索符合企业实际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办法;起草《深圳市专业技术水平认证规定》,为专业技术人才和用人单位提供一个社会化的评价标准。
四、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充分发挥人才强市的磁场效应
15、深化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按照"完善以职务与职级相结合制度"的要求,探索公务员职级工资制度改革。结合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研究拟定公务员工资分类改革具体方案。
16、积极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根据事业单位性质、功能和财政支持程度,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健全事业单位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体系,研究建立高层次人才激励机制和部分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收入分配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对事业单位搞活内部分配的指导,建立符合各类事业单位特点,体现职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制度。鼓励用人单位对有突出贡献的人才进行奖励。
五、创新人事人才服务平台,不断提高人事人才工作服务水平
17、大力开展电子政务,建设中国国际高新技术人才网。充分利用网络媒介推行政务公开和网上办公,提高服务效率,降低办事成本;建设中国国际高新技术人才网,促进全国人才市场高级人才信息的互连互通;拓展网上国际人才市场,创建国际高层次人才信息库,为引进海外人才和智力提供专业化的信息交流平台。
18、积极推进珠三角城市群人才资源开发合作一体化。建立珠三角区域人才资源开发新机制和珠三角城市群统一规范、高效共享的人才交流平台,逐步实现区域内人才的自由流动。在专业技术资格互认、高级专家信息资源共享、人才交流信息共享、人才招聘会、人事代理、人才测评等领域进行合作。
19、加强人才市场服务与监管。按照"管办分离、政事分开"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的体制改革;探索建立人才市场服务标准体系,制定人事代理社会化、人才租赁合同化等服务标准,逐步形成统一的人才市场服务标准体系;修订完善人事档案管理办法,探索建立社会化人才档案公共管理服务系统的途径。建立人才中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制度,完善联合执法制度,加强对人才市场的管理和监督。扶持人才中介行业协会发展,逐步建立科学的服务质量评价体系、信誉等级评价制度和从业人员资格制度。建设好人才公园·人才大市场,打造我市人才交流新平台。
20、完善人事法规体系,加强人事执法检查。尽快出台《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管理办法(试行)》配套文件和《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的相关实施细则;继续深入研究人才市场执法中"查处分离"制度,不断完善和丰富人才市场执法机制的内容;全面清理人事工作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在全市开展人事执法大检查。
21、健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和人事行政复议制度。加快人事仲裁立法步伐,解决好与司法接轨问题,树立人事仲裁的权威性;密切配合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依法、客观、公正地处理人事争议案件、申诉控告案件和人事行政复议案件,提高办案质量,维护用人单位和各类人才的合法权益,保障改革顺利进行。
六、以效能和服务为着力点,加强人事部门自身建设
22、建设学习型部门。要加强学习,努力营造一种倡导学习、努力进取、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市委三届九次全会精神,深入把握全会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涵,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在学习中深刻理解做好人事人才工作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关系,明确新时期人事人才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用全会精神武装头脑,不断加强自身执政能力建设,保持人事人才工作在创新中前进。
23、建设法治型部门。积极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不断强化宪法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在业务工作中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坚持依法办事,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认真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增强人事干部的职业道德意识和组织纪律意识。严格按照党的原则和政策办事,对违反人事人才工作纪律的人和事要坚决查处,绝不护短,确保人事人才工作廉洁公正。
24、建设服务型部门。坚持以人为本,加大服务工作力度,促进我市人事人才服务上质量上水平。人事干部在所从事的每项工作中,都要以"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自觉做到主动服务、热情服务、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以便民利民为出发点,完善服务窗口管理,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增加办事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要理论联系实际,使每一个人事干部都成为学习型、创新型、实干型的干部,人事部门成为学习型、法治型、服务型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