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14原住民族土地正義論壇記者會共同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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拔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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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 14, 2017, 6:49:47 AM3/14/17
to 原住民族政策協會論壇

因此,我們將一一拜會各政黨黨團,要求本其應負把關職責,不逕予備查,交付委員會審查,並以其違反、變更及牴觸法律,做出退回原民會的決議,要求更正或廢止之。

時間: 38日上午10
地點: 立法院正門口 立法院各黨團辦公室

程序:1.各民族議會表達訴求 2.支持之立法委員說明(限發言時間 需明確表達是否支持退回) 3.進入立法院至各黨團辦公室拜會 4.以新聞稿發布各政黨立場態度

主辦單位:
泰雅爾族民族議會、邵族民族議會、卑南族民族議會、布農族民族議會、賽德克族民族議會、排灣族民族議會籌備會、魯凱族民族議會籌備會、太魯閣族自治籌備委員會(邀請其他族加入)
結盟單位: 都蘭、卡拉魯然、達魯瑪克、銅門部落(以上為目前自主公告部落 歡迎其他有志部落加入)
協辦單位:台灣原住民族部落行動聯盟、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原住民宣教委員會
聲援聯署團體: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台灣第一民族黨 (歡迎各原住民團體及社運團體加入)

行動代表人:烏杜夫.勒巴克(泰雅爾族民族議會議長)
電話: 0910297012 Email: utux.l...@gmail.com
各民族議會代表 邵族石豐正頭目等

行動聯絡人:對外:樂鍇(FB) 電話: 0981226330
Email: ljega...@gmail.com

原住民族民族議會聯合行動

─原住民族土地正義論壇─

記者會共同聲明

為了表達全台灣10餘個原住民族民族議會對傳統領域劃設的看法與意見,來自全台各地的各族民族議會與關心此議題的族人,314日假台大校友會館4樓會議室辦理「原住民族土地正義論壇」,會中除了表達各民族議會來自部落的聲明與訴求之外,並發表共同聲明如下:依據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第 60,62 條 關於行政命令審查之規定:
各機關依其法定職權或基於法律授權訂定之命令送達立法院後,應提報立法院會議。 出席委員對於前項命令,認為有違反、變更或牴觸法律者,或應以法律規定事項而以命令定之者,如有十五人以上連署或附議,即交付有關委員會審查。
行政命令經審查後,發現有違反、變更或牴觸法律者,或應以法律規定事項而以命令定之者,應提報院會,經議決後,通知原訂頒之機關更正或廢止之。

1.  要求立法院應退回原民會違憲、違法的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劃設辦法,以尊重原住民族部落主體與自然主權之方式進行上述辦法的修正,並且不得排除私有土地。

2.  尊重原住民族及部落主體,由下而上的自主協商劃設傳統領域及公告,各族的土地範圍以sbalay和解協商方式劃設。

3.  應全面調查土地私有化的歷史真相,並還原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非私有財產的概念,避免原漢之間的非必要衝突促進和解共生。

4.  請政府依據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等國際規範,落實原住民族土地領域之歸還。

5.  相關土海法、自治法和劃設辦法應由民族議會等主體性代表組織、原住民族團體、各專家學者,共同討論推動立法和修訂版本。

 

接下來,我們將緊盯317日立法院會交付內政委員會審查、320日原住民族歷史正義及轉型正義委員會與330日原住民族基本法推動會等會議,希望能為原住民族傳統領域的sbalay和解協商自主劃設創造出最好的環境與條件,透過尋求土地歷史真相與和解的過程實現原住民族與台灣土地的轉型正義!

主辦單位:泰雅爾族民族議會、邵族民族議會、卑南族民族議會、布農族民族議會、賽德克族民族議會、排灣族民族議會籌備會、魯凱族民族議會籌備會、太魯閣族自治籌備委員會等

結盟單位:都蘭部落、卡拉魯然部落、達魯瑪克部落、銅門部落等

聲援聯署團體: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原住民宣教委員會、台灣原住民族部落行動聯盟、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台灣第一民族黨、原住民族轉型正義聯盟、狼煙行動聯盟、台灣團結聯盟、賽德克族社區人文重建關懷協會(各團體陸續加入中)

 

行動代表人:烏杜夫.勒巴克(泰雅爾族民族議會議長)電話: 0910297012 

行動聯絡人:樂鍇.祿璞崚岸(0981-226330)、歐蜜.偉浪(0966-583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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