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資格:
(一)設籍本縣滿六個月以上。
(二)經彰化縣政府核定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者。
(三)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班導師認定並由學校出具書面證明者。
(四)前一學期之學期平均成績須在80分以上,且綜合表現良好。
二、檢附證件:
(一)申請書。
(二)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
(三)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四)前一學期學業成績證明書。
(五)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證明或相關清寒證明。
(六)網路填報表單。
三、獎助金額: 經該會評選確定後,每名發放獎助學金新台幣伍千元整。
四、本校申請截止日期:108.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