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辦法如附件。
組隊規定
一、每一隊之指導教師及學生需同校,但可不同年級、不同班。
二、每隊學生5 至10 名組隊。
三、指導教師每隊人數1-3 人,指導教師必須為該校正式教職員工、代課教師或實習教
師,可指導校內多個隊伍。
四、各校參加隊伍數不限,惟學生每人僅限參加一隊。
五、隊伍於報名截止後不得再替換或增加成員(含教師、學生),僅能允許不克繼續參賽
之隊員退出(退出後如僅剩0 位教師、4 名學生,則取消該隊參賽資格)。
請隊後
請於10月31日前
向資訊組提出組隊報名作業,同時籌辦國際賽等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