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資格:弱勢學生,國中學業成績80分或甲等以上,操行成績80分或甲等以上,國 中一年
級可持小學 六年級證明。
二、檢附證件:
(一)申請表 (二)107學年度全學年成績單(1年級新生附六年級全學年成績及操行成績)。 (三)申請表內家境說明請導師協助填寫。
(四)低、中低收證明、村里長清寒證明或導師證明皆可 三、獎助學金金額:補助金額依本會年度經費分配辦理。 四、本校申請截止日期:108.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