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獎助對象:設籍並就讀於彰化縣公立國中之學生,符合下列之條件者:
1.家境清寒者或家庭突遭變故而需助學者或家長非自願性失業,經濟頓失依靠,有學業中輟之虞者。
2.每學年學業成績平均在75分以上,綜合表現無小過(含)以上者。
3.同期間未獲得相似之獎助學金補助(含政府、財團法人)。
二、檢附證件::
1.申請表。
2.學生證影本(正、反面影本) 。
3.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
4.下列之一證明文件:
(1)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2)家庭突遭變故須經濟資助者;由學校或導師出具證明。
5.上下學期成績單正本。
6.受獎人得獎心得300-500字。
7.感謝卡。
三、獎學金審核與發放:
1.如申請人數超過補助名額,則依成績高低擇優錄取之。
2.彰化縣基督教青年會提供成績優秀之清寒學生每名新台幣伍仟元獎助學金,並於12月13日(日)音樂會(下午2:30~5:30)結束後發放,請申請學生務必全程參與音樂會。
四、本校申請截止日期:109.10.12
*(感謝卡請至教務處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