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明和小桃的故事也曾經在我教的班上發生過,
不過我家的小桃沒有哭,她就是不理我家的小明,
並在我家小明昭告天下他愛我家小桃之後不久,
她也昭告天下:「我不愛小明!這樣說讓我很煩!」
我想說的是,
能勇敢表達自己不喜歡的小桃們,很勇敢,
我們的文化中,表達負面感受的行為似乎不怎麼被鼓勵、認同。
可是,
我其實還蠻佩服我家小明的,
能夠勇敢表達自己的喜歡,即使知道會碰一鼻子灰,
仍然勇往直前。
我們的文化中,理論上鼓勵失敗為成功之母,
實務上面對挫折,尤其是人際上的挫折,還能愈挫愈勇的,好像也不是多數。
至此,我腦中出現了一個問題:
如此勇敢表達自己想法的兩人,
彼此都無啥惡意的兩人,
欣賞和被欣賞都該是愉快之事的兩人,
這中間的不愉快是從哪裡冒出來的呢?
那個不喜歡到底是在不喜歡什麼呢?
^~^!
我覺得這些提問是很有趣的
我猜想~~~
對小明和小桃來說那個不愉快可能都是因為壓力...
小桃的壓力是突然成為聚光燈的焦點、成為班上男生女生關注追逐的對象、不曾被這麽大膽的方式告白、生活突然被打亂、已經告訴對方自己的想法卻被更誇張的
表達方式取代...
小明的壓力嘛~~可能是被我"關心"的關係吧!!
雖然我目前還無法了解小明(或是四年級的孩子)對"愛"和"喜歡"的認識是什麼
但是我相信其中一定包含著"欣賞對方"的成份
這些感受一定要"表達"出來的原因是什麼?
"表達"這些感受的方式可以有哪些?
"勇敢表達自己"和"尊重對方感受"之間有沒有平衡點?
是我心裡浮出的另外一些疑問
記得控訴的片子,
最後是訴者於旁觀者的支持而打贏官司,
看來這裡面有多可以和小朋友談談的
或者其實我們自己也不太明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