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杰酷评:余秋雨的“法律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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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尊明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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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11, 2012, 9:34:00 AM5/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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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是余杰玩弄文字鬼域伎俩的结果。在此文开头,余杰便以余杰惊诧按曲线方式向余秋雨发难,对行使公民基权利--诉讼权的余秋雨,刺出惊艳一枪余杰惊诧友邦惊诧接近雷同。余秋雨与古远清的争端已纳入正常法律渠道去解决,这在余杰眼中居然成了有悖常理的荒诞行为。余杰名为惊诧实为冷嘲热讽,其根本的目的就是落井下石与混水摸鱼,余杰的砸死余秋雨则俺扬名立万的司马昭之心,从《余杰酷评:余秋雨的法律秀》一文之首便可见一斑,余杰曾行文剥余秋雨之皮,如今余杰所作的酷评,只不过是对余秋雨进行剥皮之后的肢解而已。

  便是这个本应受鲁迅先生抨击的人,却拿鲁迅生平的战绩为自己的文章观点壮阳。余杰矮化了五四时期的走狗文人与左翼作家联盟的思想生存冲突,模糊了鲁迅所处时代严苛的政治文化背景(国民党简直想把鲁迅置之于死地而后快),以求与古远清与余秋雨的人民内部矛盾相匹配,谁知事与愿违,余杰反让自己妖魔化言论、鬼怪式逻辑暴露无遗----余杰正挖空心思地替无限制文艺批评炮制农家肥,鼓吹痞子化的言论自由,他不从余秋雨和古远清之间的已经法律化的文艺现象的来龙去脉出发并进行探讨,而是冲着余秋雨横看不顺眼,竖看不得劲,左比量右比量,总觉得余秋雨不合乎他的文化流氓尺度,他像斜剌里杀出来的穿山甲一样,用暗示方式强化个人津津乐道的泼皮批评主义,余杰表面上似乎在悍卫言论自由,实际是在趁火打劫,为自已的畸型批评方式寻找存在理由。结果余杰丢自己的脸不说更丢鲁迅的脸。

  引申,夸大,丑化,矮化,扭曲,避实就虚,围魏救赵,牵强附侩,胡搅蛮缠,指鹿为马,乃是余杰一贯评论的常用伎俩,余杰哗众取宠,惟恐天下不乱,某人不死的痞子式的言论,在其《余杰酷评:余秋雨的法律秀》中表现得曲线毕露.余杰所称余秋雨不仅是在暗示,而且简直就是在赤裸裸地宣布:我的背后有人支持我,我的官司一定能胜利以及在司法制度尚未完全健全起来的今天,余秋雨口口声声说要捍卫法律的尊严,其实是在玩弄权势,连同《余杰酷评:余秋雨的法律秀》中诸如此类的唾沫,足够证明余杰已经化身为一只围绕着余秋雨团团打转的痴情的蚊子,伸出尖尖长嘴刺向余秋雨的表皮,而余秋雨的行为与思想本体却是余杰没有介入的。

  余杰正将文学艺术作贱成蚊学蚁术。余杰正象蚊子一样叮咬文化与文人的皮肤,象蚂蚁般搬运大师的只言片语,并以此为能事。余杰挂着只为现实写作的羊头,实际上贩卖的是偏激与自恋,用一种野蛮化的撒娇方式聊以自娱的狗肉;可以说余杰自身最大的不足之处就是他缺少真正的艺术内核,并且其作品《冰与火》表现出的源于虚荣的矛盾心态又透露出了他的创作态度的浮燥与艺术恋母情结。《我来剥钱穆的皮》亦表明了余杰著文立事的方式已向古惑仔靠拢,四处龙王爷亮相外加粪汁四溅!余杰以《余秋雨,你为何不忏悔》一文,让余秋雨忏悔,而余杰却不自我反省,好像余杰是以文学上帝的面目出现,来审判整个文坛似的!真不知我写不出好文章但我可以耍流氓是不是余杰的创作原则?因此余杰之实为而且是一条用以当无花果叶遮挡其思想苍白无力的内裤

  欲借贬低别人来抬高个人,欲借信口雌黄来飞黄腾达,正是文人创作力颓败黯淡的直接表现之一,可惜余杰算不上什么好鸟,让读者看到他涅磐真的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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