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收到此信息是由于您订阅了 Google 论坛“GTDStudy | 提升个人生产力”论坛。
要在此论坛发帖,请发电子邮件到 gtds...@googlegroups.com
要退订此论坛,请发邮件至 gtdstudy+u...@googlegroups.com
更多选项,请通过
http://groups.google.com.hk/group/gtdstudy?hl=zh-cn?hl=zh-CN 访问该论坛
--
您收到此信息是由于您订阅了 Google 论坛“GTDStudy | 提升个人生产力”论坛。
要在此论坛发帖,请发电子邮件到 gtds...@googlegroups.com
要退订此论坛,请发邮件至 gtdstudy+u...@googlegroups.com
更多选项,请通过
http://groups.google.com.hk/group/gtdstudy?hl=zh-cn?hl=zh-CN 访问该论坛
從我的 BlackBerry® 無線裝置
2011/3/18 殳帛 <shub...@gmail.com>:
恩,如果你提出来。我向你道歉
被针对的感觉没什么。。。
--
Sent from my Nokia N900,我的朋友,青涩的知音
----- Original message -----
> 仅从我从appinn的group邮件来看,是ben yan的邮件先让人不快。
>
> 而且这也不是第一次。
>
> 当你看到这封针对你的邮件的时候,你心里是什么感受,然后,想一下,当别人发一个毫无个人针对的帖子的时候,你却直指对方。对方是什么感受。
>
> 如果这封邮件让你不舒服了,我向你道歉。我只是想让你体验一下被针对的感觉。
>
> 從我的 BlackBerry(R) 無線裝置
--
您收到此信息是由于您订阅了 Google 论坛“GTDStudy | 提升个人生产力”论坛。
要在此论坛发帖,请发电子邮件到 gtds...@googlegroups.com
要退订此论坛,请发邮件至 gtdstudy+u...@googlegroups.com
更多选项,请通过
http://groups.google.com.hk/group/gtdstudy?hl=zh-cn?hl=zh-CN 访问该论坛
PS:这是未经证明的直觉。在某种程度上,网络讨论(不局限于本次邮件往来),无论是什么工具,极大多数是无法形成有效的讨论,更多是隔空开火并误中副车(均无贬义,只是指出在讨论中并未共享大家的概念和推导)。面对面的讨论,可以更为有效地澄清前述的障碍;即使话不投机,也可以迅速转化为身体暴力,而非继续停留在语言暴力的阶段(当然,如果某人可以承诺“无论受到何种肉体攻击均绝不还击”就更有利于有效讨论)。考虑到地理距离,不如大家利用google
groups约定讨论的时间,利用语音即时讨论工具,就你我关心的话题进行讨论,之后再分享讨论摘要。
这是一个机会,你我均可检讨和反省如何进行讨论问题~
在 11-3-18,丁小让<dingxi...@gmail.com> 写道:
GTD 这个东西是属于所谓'智者'的,而你是一个'笨人'?
智者是学习GTD 这个东西成功的一群, 所以根本不用留下来学习交流, 因此你在QQ 群上看到的都不是智者?
你认为这些以GTD 学习交流都有约定俗成的规则, 而你认为你发表的'不符规则'?
三个例子我都是问号作结, 这是推论而来的, 对不对还是你比较清楚.
如果是属实的话, 坦白说把GTD 改为网络上任何一件题目, 你都会面对同样的事情. 因此我认为你需要检讨的, 是你面对网络其他人时在心理上所用
的假设是否为'真/实',而不是这个叫GTD 的工具或你讨论GTD 所用的方式.
我的回答是:
如果你想学习GTD 或网上任一工具都没有什么智者/笨人之分, 只是有些人能把GTD践得很好, 有些人反过来把GTD实践归纳成好的理论, 而有些
人是两者兼备而已. 他们有一特点违反你的假设, 就是不会自满于现有的成果, 因为学习的路永无尽头. 永远在别人身上有好的经验可以借用可以改
善.
你认为发表'不符规则' 或是受到人家的抵制在于你把你的假设以反问加以强调. 結果你的'問題'变成一条非此即彼(是/否)的封闭题目. 这些封闭题
目无形中就是一个门槛, 把别人挡出去. 这跟你说要学习什么的前提, 开放性是自相矛盾的.
On 3月19日, 上午11时02分, 何文蔚 <xyz2004da...@gmail.com> wrote:
> 如果按照李天命的思路艺术的话,
> 1)GTD是什么,是否存在一个公认的定义?你我所讨论的是否同一个概念?
> 2)GTD并非有生命的物体,能否采取“面向”的行动?如果可以“面向”,主语必不是GTD,那么隐含的主语是什么,是否你所指的“大众”和“小众”,抑或第三 人?如认为隐含主语为大众和小众,即究竟小众和大众应否自行决定是否面向;如果隐含主语为第三人,即究竟第三人应否决定小众和大众应否面向。
> 3)“众”即指群体,大和小的界限是什么?区分大小有何意义和用途?
> 4)讨论的针对“应”而非“是”,即讨论一个应然性问题而非实然性问题,涉及价值判断而非事实判断,那么应该以什么标准作为价值判断的标准?你我所讨论是否存在 共同的价值标准?
> (上述问题实属令人厌恶的问题,敬请谅解职业习惯。)
>
> PS:这是未经证明的直觉。在某种程度上,网络讨论(不局限于本次邮件往来),无论是什么工具,极大多数是无法形成有效的讨论,更多是隔空开火并误中副车(均无 贬义,只是指出在讨论中并未共享大家的概念和推导)。面对面的讨论,可以更为有效地澄清前述的障碍;即使话不投机,也可以迅速转化为身体暴力,而非继续停留在语 言暴力的阶段(当然,如果某人可以承诺“无论受到何种肉体攻击均绝不还击”就更有利于有效讨论)。考虑到地理距离,不如大家利用google
在 11-3-22,Kalmymmar<jvchi...@gmail.com> 写道:
在 11-3-23,何文蔚<xyz200...@gmail.com> 写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