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芳涉招待前广东省长赴港 贿赂官媒阻负面报道
12月21日(日)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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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cc东网专讯】 美国《华尔街日报》近日披露全球最大美容化妆品直销商雅芳(Avon)公司,涉在内地巨额行贿官员案情。除了送奢侈品外,招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官员旅行花费达32.8万美元(约255.8万港元),另传邀请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到美国旅行18天,花费9.3万美元(约72.5万港元)。其中,08年涉及招待时任广东省省长的黄华华到香港,另有案情涉及贿赂传媒,阻止报道负面新闻,惟相关人士尚未回应事件。
雅芳被控通过行贿内地官员以率先进入内地市场,早前承认违反美国的《反海外贪污法》(FCPA),罚款1.35亿美元(约10.5亿港元),以换取美国司法部推迟对其起诉3年。
《华尔街日报》引述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及美国司法部披露,雅芳透过招待中国政府官员到海外度假、赠送GUCCI、LV等奢侈品建立关系,更行贿压制传媒发布负面报道,并为了与省级官员建立关系,至少两次行贿上千美元。截至08年的5年期间,花费达800万美元(6240万港元)。
其中,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文件指,雅芳在无商业目的下,支付2.2万美元(17.16万港元)资助一名省长赴香港。文件提及,雅芳于08年1月计入的“政府官员陪同”支出,与雅芳接待广东省省长的时间吻合。而03年至11年间,黄华华任广东省省长,现任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目前,黄华华尚未回应相关报道。
另外,雅芳曾非法聘请学生当促销员,遭官媒《经济参考报》记者发现。雅芳为阻止此则负面新闻见报,在该报社编辑授意下,为该报举办一项评选活动,提供多达8.1万美元(63.2万港元)赞助费。
虽然报告未公开涉案编辑姓名,但《华尔街日报》称,当时《经济参考报》总编为现任香港《文汇报》董事长兼社长王树成。《经济参考报》07年一篇有关评选活动的文章,提及了王树成的名字及赞助机构雅芳。东网记者致电《文汇报》查询,但未能联络到王树成评论事件。

王树成曾在《经济参考报》任编辑。(资料图片)

《经济参考报》被指接受雅芳赞助,于07年举办一项评选活动。(资料图片)
暗夜有声
- 东步亮 时事评论员
哪些中国官员收受了雅芳贿赂?
12月21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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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7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发布公告,指控雅芳公司违反《反海外腐败法》,曾向可帮助其获得直销经营许可、逃避罚款和压制媒体负面报道的中国官员行贿165万美元,共计9600笔,涉及的不当支付包括LV产品、Gucci包、Tiffany钢笔以及中国网球公开赛门票等礼物。2007年,雅芳的一笔报销单证明,仅一次招待政府官员的娱乐消费就达8100美元。雅芳中国公司已承认行贿,并同意支付1.35亿美元就相关民事和刑事指控达成和解。
自改革开放后外资企业进入中国以来,外企在本国守法,而在中国违法,已经成为一道“风景”。这些外企往往还不是一般的小企业,大多是享誉全球的跨国企业巨头,比如辉瑞制药、葛兰素史克、强生、阿斯利康、朗讯、西门子、戴姆勒、家乐福、可口可乐、摩根大通,个个响当当。可是恰恰这些企业在华行贿活动最为“猖獗”,金额大,手段多,频率高。在一个法制健全的国家里,不管是外资还是内资企业,是不敢行贿的。在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竞争环境里,守法经营的商人,也是绝对不会轻易冒着风险去违法的。而连这些名声响当当的跨国企业巨头,想在中国生存都必须不择手段地去拉关系、送钱送礼和贿赂官员,才能赢得机会,这说明中国的市场环境有多么糟糕。
外企在中国行贿,多是因被逼无奈。中国政府部门多如牛毛的行政审批,让外企寸步难行,不懂“中国规矩”,不给官员送钱送礼就不行。很多官员乐得借此寻租,所以他们牢牢把持着审批权、许可权不放,找各种借口向企业拔毛。雅芳公司这次承认的行贿行为之一,就包括在获得直销经营许可时行贿。雅芳公司2006年获得了中国首张直销牌照,当时曾被不少业内人士质疑:它为什么会在短短两个月时间内,便走完层层报批程序,而且异常顺利?现在雅芳已经承认了:它如此顺利地获得牌照,所走的“捷径”正是向中国官员行贿。那么,谁拥有直销牌照的发放权?当然是中国商务部。毫无疑问,雅芳的贿赂,至少有一笔是送给了商务部的官员。当初是哪些官员在负责这项事务,这是很容易查出来的。
雅芳承认的另两项贿赂行为发生在逃避罚款和压制媒体负面报道时,对直销企业进行罚款的应该是市场监管部门,具体哪个政府部门经办,应很好确认。压制媒体负面报道就很有趣了,这事儿只有中宣部才干得出来,而且只有中宣部才有这么大的权力。中国的媒体经常接到中宣部和省、市等各级党委宣传部门的禁令、通知,每次这样的禁令和通知发下来时,总是义正辞严,说是为了党和国家的利益,为了维护党和政府的光辉形象,现在宣宣们的衣服被雅芳脱光了:至少关于雅芳的通知与禁令,他们屁股上是有屎的。这事到底是中共宣传部门哪个官员干的,赶紧去自首吧。中纪委已经派驻了巡视组进入中宣部,也希望赶紧把这事儿先查一查。
依照美国《反海外贿赂法》,只有认定涉事企业违反所在国的法律时,美国司法部才会采取措施和行动。雅芳与SEC达成和解,已足以表明,美国监管机构已经确认雅芳违反了中国法律。对于这样明显的线索,中国的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还犹豫什么呢?还能当作没看见吗?赶紧循着这些线索,认真地去一个一个调查,看看到底是哪些中国官员受了贿,受了多少贿,他们在中间到底干了些什么勾当?除了这一单之外,他们还受过多少其他企业的贿?
行贿和受贿,不管在哪个国家都是违法行为。行贿的外企在美国等西方国家受到了惩罚,而在行贿发生地的中国,却每次都得不到任何司法处理。这也是外企在华行贿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屡曝不绝的根本原因。比如,2008年,西门子公司因为在华行贿,被美国和德国的监管机构处罚金13.45亿美元,但在中国,受贿者和行贿者却都没有受到追究。2009年曝光的“力拓案”,更是中国从中损失了7000亿元人民币,捞到好处的中国官员,却仍然逍遥法外。
雅芳在华行贿一事也已经曝光了6年,过去尚可以不能确定行贿事实为由拖延、怠办,现在,美国的政府机构已经帮中国查清了事实,而且指明了受贿的政府部门。如此明确的指向,如果有关部门还无动于衷,是无论如何说不过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