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谈党与法关系的信号
薛之白
2015年02月03日 http://www.zaobao.com/special/zbo/story20150203-442749
对于“党大还是法大”这一涉及统治合法性的根本问题,中共官方及领导人不会轻易在公开场合作出明确的回答,而是与官媒的态度类似,“不把它看成一个问题”,让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继续浑然一体。法治进程则偏重于实践和落实,更多强调法律的工具属性,要求用法来约束党员干部的言行。
(联合早报网专稿——薛之白整理)中共总书记习近平昨天(2月2日)对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发表谈话指出,每个党政组织、每个领导干部必须服从和遵守宪法法律,“不能把党的领导作为个人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挡箭牌”。这番谈及“党”与“法”关系的讲话,引发媒体的解读和热议。
在中央党校举行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的开班式上,习近平指出,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对各种危害法治、破坏法治、践踏法治的行为要“挺身而出、坚决斗争”。
依法治国、依宪治国已经在去年十月写入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决议。那么,这次研讨班的规格如何?习近平的讲话又传递出怎样的信号呢?
这个研讨班“不寻常”
习近平发表上述讲话的场合,是“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名字很长,规格也很高。官方媒体新华社旗下产品“新华社发布”发表文章指出,这个研讨班“不寻常”。
从参与人员来看,研讨班的学员是“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也就是“一把手”的代名词。具体而言,他们是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或解放军及武警部队有关负责人,即省部级的党政军一把手。
习近平在讲话中指出,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他还强调说,各级领导干部的信念、决心、行动,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领导干部要做尊法的模范,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
对此,新浪微博社区委员会专家成员@李蒙不蒙你 分析认为,常有人争论四中全会所说的依法治国究竟是“依法治官”还是“依法治民”,如今习近平的这番讲话,明确地强调是“依法治官”。依法治国,首先要“治”的就是这些官。新华网的分析则指出,在中共的政治架构中,省部级领导干部往往在最高层与中层之间起着上传下达作用,是治国理政的重要角色。但是现实中,有的领导干部却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习近平所说的抓“关键少数”,是抓住了依法治国的“牛鼻子”,让高级领导干部以上带下,带动全社会推进依法治国。
从研讨班的学习内容来看,历来以某一重大理论或现实问题为内容。“新华社发布”指出,这个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研讨班通常在年初举行,近年来已成中国的一个政治惯例,每次的主题往往与前一年中央重大战略部署有关。去年的研讨班,就是为了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而今年则是落实四中全会的“依法治国”决定。
中国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许耀桐认为,今年是“依法治国”全面推进和落实之年,“让这些高级主政者专题研讨这一主题显得尤为重要和及时,也说明四中全会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部署正在有条不紊地推进。”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徐汉明也认为,这是对四中全会部署的重大改革任务的落实,是要形成运用法治监督领导干部用权的“新常态”。
并未明确回答“党大还是法大”问题
在这次讲话中,习近平强调“领导干部要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但是同时,习近平也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向要正确,政治保证要坚强。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党大还是法大”在中国一直是个争论不断的话题,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将依法治国作为主题,让这个论题变得更加火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