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盟缴税被拒绝
8月3日,公盟发布《关于同意接受社会捐款用于履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告》,积极筹备资金,准备缴纳两税罚款(捐款账户详情公盟将在近日公布)。
8月5日,公盟账户(开户名称:北京公盟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北京首体支行,帐号:35080188000016762)被北京市公安局冻结。
公盟已于8月10日上午向北京市公安局致送了请求解冻账户协助办理缴纳税款和罚款的书面文件。8月10日下午,分别到地税和国税申请缴纳罚款。但皆被拒绝。现公告近日公盟缴税过程详情如下:
地税局:无法人代表签字不能缴税
2009年8月6日下午,公盟代理律师黎雄兵来到位于朝阳区裕民路12号院的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找到第一稽查科的张旭科长,要求开出税收 缴款书,履行此前由张旭、曹栋斌、刘朝晖、白俊等税务官对公盟作出的税务处理决定和处罚决定,缴纳税款和罚款。(1、2009年7月17日,北京市地方税 务局第二稽查局二稽税稽处[2009]47号《税务处理决定书》,责令公盟补缴营业税、城建税、印花税合计60995.13元;2、2009年7月30 日,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二稽税稽罚[2009]56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公盟缴纳营业税、城建税、印花税所偷税款五倍的罚款 304975.65元。)
张旭税务官告知,执行的问题归执行科管,建议公盟拿着税务处理文书去执行科开税单,然后凭税单去银行缴款,并告知黎雄兵律师第二天即可以去执行科开具税单。
2009年8月7日下午,黎雄兵律师再次来到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执行科要求开具税单以便到银行缴税。一位自称姓安的副局长和姓郭的税务官接 待了黎雄兵律师,他们告知黎雄兵要求有公盟的委托授权书,才能办理。黎雄兵律师说,7月24日参加处罚听证时,已经提交了委托授权书,听证主持人白俊的手 中存有该授权委托书。安副局长和郭姓税务官说,该授权委托书是听证授权,不是缴纳税款的授权,因而黎律师不可以代办公司的缴税工作。
2009年8月10日下午2:30,黎雄兵律师与公盟研究员王功权先生带着盖有公盟公司印章的代为办理缴纳税款及罚款事宜的专项委托书,再次来到位 于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办公大楼417房间的执行科,请求开出二稽税稽处[2009]47号《税务处理决定书》和二稽税稽罚[2009]56号《税 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所对应的缴款税单,以便到银行办理缴款手续。
执行科的王元锋科长说要请示领导后才能办理,让黎雄兵律师与王功权研究员稍等。不久,王元锋科长回来,告知黎雄兵律师所持的授权委托书不符合要求,不能办理开具税票的事项。理由是,黎雄兵律师所持的盖有公盟公司印章的专项委托书上没有法人代表许志永的亲笔签字。
黎雄兵律师对王元锋科长说,公盟的法人代表许志永现已被北京市公安局以涉税问题羁押于北京市第一看守所,律师未获批准会见,目前无法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字,盖有公司印章的授权委托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要求依法予以办理准许缴纳税款及罚款的手续,开具税单。
这时,同在王元锋科长办公室的执行科的夏女士、范女士两位税务官也参与进来强调说,要求授权委托书上有法人代表的亲笔签字这是税务部门的规定,“你们有异议的话,我们也没办法”。
于是,黎雄兵律师与王功权研究员来到位于三楼的安副局长办公室,请求协调执行科给予开出缴纳罚款的税单。安副局长告知,该事归陈姓副局长分管,或者是一把手郭局长管,建议黎、王二位去二楼办公室请求帮助联系陈副局长和郭局长,由陈副局长和郭局长处理。
黎雄兵、王功权下到二楼稽查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苏雷和科员李楠楠接待了黎雄兵、王功权,说郭局长正在开会,陈副局长休假了,均不能联系到。他们只能答应帮助转告该事情。
黎雄兵律师问苏雷,什么时候可以给予答复,苏雷说,这个他也说不准,没法给出准确时间。黎雄兵律师和王功权研究员担心,如果不能及时联系上陈、郭二 位局长,公盟将被迫按照《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所确定的每日百分之三的利率缴纳逾期履行的罚款,每天将额外支付一万多元的滞纳金。
苏雷回答说,“这样的话,我们也没有办法”。黎、王二位据理力争,最后稽查局的多名工作人员连同两名保安员强行将黎雄兵律师、王功权研究员赶出了朝阳区裕民路12号院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的办公大楼。
国税局:税务处理决定有误不宜执行
从朝阳区裕民路12号院地税局办公大楼被驱逐出来后,黎雄兵律师、王功权研究员又赶往西城区车公庄大街的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请求开具国税缴款税单,履行京国税稽处[2009]5号《税务处理决定书》。该决定书责令公盟补缴所得税187424.87元。
张允安税务官接待了黎雄兵和王功权,告知暂时不能补缴税款。理由是:原定五倍罚款的处罚决定还没有做出来,经过7月30日上午的听证他们认为公盟的 申辩是有道理的,打算改变决定降低处罚额度;同时,国税稽处[2009]5号《税务处理决定书》所确定的补缴所得税187424.87元也需一同变更,原 来送达给公盟的京国税稽处[2009]5号《税务处理决定书》暂不适宜执行。
黎雄兵律师和王功权研究员请求张允安税务官将上述答复出具书面文件给公盟,担心依据现有的京国税稽处[2009]5号《税务处理决定书》,公盟将承受额外的滞纳金。张允安税务官拒绝了黎、王二位的请求。
北京公盟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09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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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的文字是原新华社特稿部编辑熊蕾老师对《岁月》的评语,还有,我们的朋友付涛也给了很高的评价和鼓励。
《岁月–艾滋村十六年的磨砺》,不过270页。但是它承载的历史,承载的多少人生的血泪,却是那样厚重。
认识程向阳好几年了,知道他一直在写一本记录他们那个艾滋村的书。
相信他记录的真实。但是仍然没有想到,这记录是这样震撼,而又这样冷静。
《岁月–艾滋村十六年的磨砺》,不过270页。但是它承载的历史,承载的多少人生的血泪,却是那样厚重。
“知道卖血能赚钱养家的那年,我14岁;村里开始因怪病死人的1997年,我27岁;为艾滋病人呼吁和呐喊直至今日,我39岁。我的直系亲属中就有17人被感染,有8人在几年内先后死亡。很多人都走了,而我是幸存者,也是目击者、记录者。”
这个河南汉子因此”把自己一生中最美好的青春年华都奉献给了艾滋病援救工作”。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他拿起了笔,把发生在艾滋村里的前前后后的事一一记录下来,形成了这一本撼人心魄的泣血之作。
这是我所知道的最真实的艾滋村记录。经历过无奈、悲愤甚至绝望,向阳的讲述却出奇平静。他说,”我要讲述一个个故事,生命是不能被抹杀的。记忆是为让心灵不再淌血,记忆是让人们知道,无辜死去的艾滋村民不是愚昧的卖血者,他们是母亲,是父亲,是儿子,是女儿,和你我一样,应当有尊严地活,有尊严地死。可是 他们没有……”
除了一个个真实的典型故事,向阳还在附录的《一个村的艾滋病患者死亡情况的统计与分析》中,记录下他们村2000年1月1日到2005年12月31日死于艾滋病的298名男女老少的姓名、性别、死亡年代和年龄。
每一个名字背后,都曾经有一条鲜活的生命。诚如向阳所言:”对于国家,他们也许是数字,可是在我眼里,每个生命都是刻骨铭心的悲剧。”
遗憾的是,这本书目前还没有公开出版,而只是作为内部资料。但是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在8月1日下午(3点到6点)去海淀区五道口华清嘉园小区23号楼4层407室听传知行社会经济研究所为他主办的演讲。(详情可登陆www.zhuanxing.cn)
为了这本真实的记录,感谢向阳!
《岁月》是前几天刚印刷出来2500本,已经被朋友买都六百多本,余下的还放在我们办公室,鉴于目前的形势的不稳定性,也担心《岁月》内容带来的影响,所以总觉得放在家里不是那么的安全,为此我想尽快把这本书脱手,其目的是为英文版的翻译和印刷费用做准备,我想应该让更多关注艾滋病、关注民生的人们了解中国农村,农民的生存状态,《岁月》是没有书号的,为此我们只收取工本费每本15元,当然,很多买书的朋友付出的远远不只15元,真的很感谢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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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向阳 爱源总干事
北京爱源信息咨询中心
(原名:北京爱源汇教育研究中心)
M: 010-51661320,13810798591 13939687571
T: 010-85780980
W: www.aids-care.org
@: cxyche...@yaho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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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0日,联合国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结束了其与中国代表团就审议中国执行《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进行的对话。
中国代表团和联合国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的专家均认为,此次审议的两次对话性会议相当具有建设性、开放且坦诚。会议中,中国政府强调了其保护少数民族权利的“全面”的法律制度和宪法规定,并列举了许多关於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数据。
就中国政府保护少数民族权利所采取的措施和程序,以及妨碍保障少数民族权利的关键性的制度问题,委员会提出了许多问题。
在委员会提出的关於制度性的问题中,包括以下几点:
委员会提出的一些较具体的问题包括:
中国人权执行主任谭竞嫦指出:“中国政府越来越熟悉联合国人权制度的程序、越来越精通联合国人权制度的语言。现中国政府必须用行动来证明其确实保护人权,并向委员会提供其执行 《公约》的准确记录,以反映中国在这方面取得的真正的进步和影响。”
委员会将在8月底前针对中国执行《公约》的情况发表一份总结报告。委员会由18位独立的专家组成,其工作是监督《公约》各缔约国的执行情况。作为《公约》缔约国,中国必须向委员会定期报告其使用一切适当手段,不拖延地执行消除一切形式的种族歧视的政策所做出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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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一,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院长助理、国务院媒体关系顾问董关鹏应外国驻华记者协会邀请发表演说,并回答了记者的提问。法新社报道,董关鹏公开表示, 目前在中国互联网上活跃的监督舆论已成为触及各级政府官员日常活动的最具影响力的媒体,也同时成为中国官方最大的忧虑所在。他表示,去年一年,全国有84 位政府官员受到网络舆论的影响,其中三分之一因各种问题丢掉了官位。他认为,中国民众以互联网舆论监督表达对于社会问题的关注,并不是推动民主政治的正确 方式,相反会给政府造成更多的政治麻烦。他提出要通过法律手段监管互联网,以避免更多的人受到影响。北京的资深新闻媒体学者凌沧洲对此提出了不同的看法: “象董先生这样的学者,他提到担心网络的言论会引起一些负面的东西,实际上恰恰言论自由是应该对自己的言论是负责任的。最近一、二年来,中国的网民通过网 络的舆论的监督推动了社会的进步。假若网络言论要立法,应该说在宪法言论自由的原则下去立法。”
就董关鹏所提出的需要利用法律手段监管互 联网舆论表达,国内的“人民监督网”主编朱瑞峰表示,董关鹏的观点有违背《宪法》中保障公民出版和言论自由之嫌:“依据中国的宪法规定,每一个公民都有他 出版的自由,都有他言论的自由。都可以监督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这是公民的合法行为。按照董先生的说法,他是站在他个人的角度,或者他站在某一个利益集团 的角度在那儿说话,那不是要违背宪法?”
据报道,董关鹏还向外国媒体介绍了从去年拉萨事件到今年乌鲁木齐事件中,中国政府对媒体采访采取 了不同的方法和策略。去年拉萨事件发生后,中国政府立即关闭了西藏,已经进入西藏的境外记者也被悉数赶出。此举受到西方媒体的广泛批评。董关鹏表示,这种 局面促使中国政府进行反思,并一直在探讨如何更好地跟媒体讲述中国真实的情况。他表示,今年7月5号乌鲁木齐发生骚乱后,当局允许外国记者前往采访,并提 供骚乱的录像带、举行多场记者会,这将成为中国政府在处理类似事件中所继续遵循的模式。“人民监督网”主编朱瑞峰指出,中国政府继去年北京奥运会之后,对 于新闻媒体的控制日趋严格。董关鹏所介绍的中国政府正在对外媒采取逐步开放的做法,事实上只是一种宣传的策略:“奥运会之后,中国的官方对这个媒体更加趋 于紧缩的态度。这个事儿已经结束了,然后灌个什么光盘,开个记者发布会邀请记者再去,叫做宣传。我认为这些做法都是不对的。”
在北京的资 深媒体人凌沧洲强调,新闻开放是中国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而压制网络舆论监督的观点应当受到各界的谴责:“开放是一个大事所趋呀,它是不以官员的意志为转 移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讲,现在这些官员还是把稳定或者把控制真相摆在了首要地方。同时我对清华大学的教授也表示深度的失望。他们提出的想法和建议与人民群 众的意见都是背道而驰的,与宪法原则也是相违背的,是必须要质疑和批判的。”
在北京举办了08年夏季奥运会一周年之际,驻华外国记者协会 于8月8号发表声明,批评中国政府继续对外国记者和被采访对象进行骚扰和恐吓,违背了举办奥运会时开放新闻采访的承诺。有报道认为,中国政府日前在新疆事 件中对媒体的处理方法,并非真正的媒体开放和新闻自由,只不过是当局控制媒体的新策略。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何平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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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是一篇受公盟及许志永先生委托起草的公民宣言草稿,写于三个多月以前。鉴于近来政府非理性暴行频仍,现发表出来,也算是一个无能的人尽自己一点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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