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五常教授:(2008.08.08)争议是传世的先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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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 12, 2008, 10:32:08 AM8/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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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文提及,高斯在芝加哥研讨会议的引言中说了几句非常重要的话,翻出来是这样的:



「虽然我们将会(在会议中)学得很多关于发生了什么事,虽然有些事会被弄清楚了,我们不能期望大家的意见会是一致的——意见一致不好。每个人都这样说的
题材是个死题材,不会有进步。市场的思想竞争与市场的物品竞争有同样的价值。真理的发现是思想冲击的结果。」



会议前多个月,高斯屡次表达重视我那《中国的经济制度》的文稿,认为有引起争议的力度。多番修改后今年四月传给他的,他更高兴。他认为难读,对读者的理
解力有很大的要求,但够清楚了,以之开场可以引导整个会议的发展,也即是说与会的人可能环绕着我说的从头吵到尾。不出所料,我那两个多小时的长文经影碟
播出后,大家吵个不停——有说这里那里不对,有说张五常不懂中国。也有同意或支持的,据说是一半一半。第二天早上,评论该文的蒙代尔赶到,不知早一天的
大吵大闹,把我的文章捧到天上去,有否因而扫了高斯的兴致我不知道。蒙兄多多少少弄坏了高斯的「大事」,但据说五天的会议关于我的文章占了一半时间。



回头说第一天会议终结后,与高斯通电话,认识了他四十多年,没有听过他那么激动。我问:「吵得很热闹吗?」他回应:「是呀,非常成功,比我事前希望的还
要成功!」



高斯二十岁就写了六十一年后获诺贝尔经济学奖的《公司的合约本质》的初稿,今年九十七,搞思想搞了七十七年,不可能不是识途老马,知道一篇有重量的文
章,外人吵得愈多愈有利。我曾经说过,写文章,不怕你骂,只怕你不读,因为只要你读,不可能完全不受到我的影响。高斯的观点胜我一筹:他认为不怕读者不
同意,只怕读者不吵。



当然,如果文章没有掌握到真理,但有争议性,吵了一段日子众人皆知是错了的,得个桔,没有谁会再问津,是悲剧。上世纪五十年代的经济发展学说满是这类文
章。我自己的文章从来不是没有魅力的美人,给外人过瘾一下就了事。我拿得出去的严谨论著,一般是经过自己作过无数次回手棋,何况天生智力不俗,哪管读者
是什么齐天大圣了。不自量力的当然不少,但正如毛润之说的:我自岿然不动。



我的《佃农理论》四十年前发表,当时说我错的人多得很。我一概不理,不作任何回应。今天,当年不同意的不知躲到哪里去,而我的理论却成为经典了。一九五
九年,后来足以万世流芳的高斯定律的一篇文稿,整个芝加哥大学的高人都认为是错了,六○年在戴维德的家中吵了一整晚,结果是高斯对,所有人都错。有大争
议性的思想,只要是真理,传世在所必然。不是真理当然不可以传世,平平无奇的真理不可能有争议,可怜的是有重量的真理,但没有人争议,没有被吵起来,引
不起注意,被外人左抄右袭但没有提到原作。



我一九七四发表的《价格管制理论》就是一个悲剧例子。巴赛尔及一些读得懂的行家认为是数十年一见的重要文章,但没有人吵,虽然到今天久不久还有人引用,
但基本上是望天打卦。重要,有深度,是真理,只是没有人吵,就呜呼哀哉。



为高斯的中国经济改革研讨会议写的《中国的经济制度》真的大吉大利。一开头就吵个不休,甚于四十年前的《佃农理论》,要不传世也艰难。更何况,该文牵涉
到中国的发展奇迹,将来写中国经济历史的学者,总会引用一下吧。除非该文说的不是真理,只是一篇有争议性的长文,但我这个比高斯年轻四分之一个世纪的老
人家在思想工作上搞了四十七年,早就身经百战,当然知道自己掌握着的是真理,所以希望不同意的多帮一下忙,不断地吵下去。

争议是传世的一个先决条件。如果文章说的是真理,有大争议是传世的唯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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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netvigator.com。国内读者可与花千树联络。蒙代尔的评价:“A powerful paper, by far
the most insightful and charming paper on China’s economy in the last
30 yea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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