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危机为转机——从“倒薄”事件看文革教训与路线斗争;刘因全:分析薄熙来犯罪的根源;强烈抗议浙江警察学院侵犯我公民权利和政治迫害;任畹町 凡是从根底上否定前卫、崇高、悲壮民运的必是没落势力的走狗

1 view
Skip to first unread message

天女散花

unread,
Apr 13, 2012, 8:44:44 PM4/13/12
to panguf...@gmail.com

【中国邮递】20120414 变危机为转机——从“倒薄”事件看文革教训与路线斗争;刘因全:分析薄熙来犯罪的根源;强烈抗议浙江警察学院侵犯我公民权利和政治迫害;任畹町 凡是从根底上否定前卫、崇高、悲壮民运的必是没落势力的走狗

变危机为转机——从“倒薄”事件看文革教训与路线斗争
 
民主社会主义论坛特约评论员
 
编者按:
 
此文送到本坛编辑部案头时,令全国、乃至全球瞩目的“倒薄”大戏,已经跌宕起伏地进入它的第二季了。尽管此文的分析,尚停留在“倒薄”第一季上,但文中所得结论,则对于“倒薄”第二季,仍然适用。
 
借此,我们想特别强调一点,轻易地就将“反‘文革复辟’”的路线斗争转为一桩跨国命案,轻易地就让本应严守中立的司法介入到党内政争中来,即使仅出于纯粹得失功利计,那此举是让博弈更简化了,还是更复杂化了?如果“倒薄”仅系党内政争,那还可有一“内外有别”之屏障,而一旦进入司法程序、还尤其是一桩跨国命案的司法程序,那就无异于将自己的司法体系,其硬件和软件,统统置于全球法学界的聚光灯和放大镜之下了。如此一来,无论其过程还是其结论,就都不会仅仅由自己说了就算了。故孰轻孰重,还须赘言吗?
 
内容提要
 
今天,中国共产党既然要重提文革教训,要警惕左倾回潮,那就不仅应当重提《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还应当重提《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较之过去根据地时期、较之苏共,中国共产党建国后的党内斗争,在毛时代,基本上摈弃了直接从肉体上消灭政敌,即至少有了路线斗争不适用死刑这一底线。而在邓时代,则除了属文革遗留下的林、江两个所谓的“反革命集团”外,更奉行着避免将监狱、镣铐引入路线或政见之争,即至少有了对党内斗争不适用刑法这样的党内默契。
 
历史已一再表明,中共党内的路线斗争,无论是以左反右,还是以右反左,除了那两条路线中的“政治正确”是正好相反以外,而双方的斗争手段、斗争步骤、斗争逻辑、乃至斗争语言,却都统统如出一辙、难分伯仲。
 
更有甚者,人们甚至不难推断,倘若薄熙来这一次“篡党夺权”——如果有的话——成功,想来他也会绝不留情、毫不手软地用目前他正在遭受着的种种超越法制的“霹雳手段”,去对待他的所有政敌们。
 
其实,这才是中国真正的危机之所在:除了成王败寇,翻来覆去“烙烧饼”,中共至今还完全没有为它内部的左右之争,找到一条正确地开展路线斗争的制度化途径。作为一种常态,中共现在甚至已经不能用它明文公布的党纪国法来治党治国了。换言之,作为执政党、乃至它内部的任何派别,无论是要反左、还是要反右,若离开了所谓“霹雳手段”而真正严格依法办事,它已寸步难行了。
 
什么“五不搞”,那不过是您的一派之言而已;同样,什么“普世价值”,那还是您的一派之言罢了。真正健康的党内斗争,不是让一派吃掉另一派,而是让两派都合法地存在,让两派去合法地竞争,然后,让党员、让人民,对它们作出选择。
 
因此,必须坚决、彻底地摈弃过去那种你死我活、有我无他的路线斗争,摈弃那种零和式的绿林山寨文明,从而变路线斗争为路线竞争,变潜在派别斗争为公开派别之争。如此一来,“篡党夺权”将不复存在,“密谋政变”亦将釜底抽薪。
 
记得当年老干部们纷纷从秦城走出来时,胡耀邦曾痛心疾首地发誓道:再不能通过我们共产党人的手去制造冤假错案了!可曾几何时,这其中同样一批人,又好了疮疤忘了痛,就像左派中的同样一批人,建国后就忘了自己当年曾写下的那一篇又一篇新华日报社论中,对普世价值的热切向往一样。
 
或许,此时此刻,应当去请薄熙来、王立军畅谈对被告辩护权,对律师制度和对司法公正的感想了。同样,此时此刻,也应当将去年贺卫方对薄熙来、王立军的喊话,去对着今天的“倒薄”干将们喊喊了:没有程序公正,没有司法独立,就没有任何一个人是安全的!
 
谁说“倒薄事件”就一定是中国共产党的危机?不,或许,变危机为转机的历史时刻已经到来了!
 
自3月15日薄熙来被罢官以来,“倒薄”事件便持续地成为一个观察中国当前政治生态的指标了。对于中国共产党而言,“倒薄”究竟是危机还是转机?究竟该如何真正总结教训、避免文革悲剧?在中国的左派和右派均纷纷发言之后,这里,我也来谈一谈算是超越左、右的一种意见——或确切地说,中国社会民主党人中的马克思主义派别的意见。
 
(一)总结文革教训的姊妹篇
 
温家宝在谈及警惕“文革教训”、“文革悲剧”时,曾特别提到了中共《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他要以此来强调中共党内的“左倾”回潮危险,强调中共党内的现实“路线斗争”。
 
然而,此时此刻的温家宝却只字不提另外一份其重要性堪与《决议》齐名、且同样是总结文革教训的历史性文献:中共《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国刚刚从“左祸”中苏醒过来,中共也确实有了点痛定思痛的感触:那种对中国人民的歉疚,对执政历程的反思,对思想解放的渴求和对清明政治的向往,至今还让人记忆犹新。正是在这种背景下,1980年2月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1981年6月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又通过了《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前者,侧重于从党的建设、组织生活上吸取文革教训,后者则从政治路线上全方位地总结文革悲剧。
 
对于中国共产党而言,这两份历史性文献,堪称自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总结文革教训的姊妹篇。它们都具有从全局上拨乱反正的意义,都是以建国以来的历史教训、尤其是文革教训为借镜的。这两份文献,尽管也带有那个时期整个中国共产党历史反省的巨大局限性,但它们也的确代表了当年与毛泽东一道打天下的战友们,其思想解放所能达到的最大高度。
 
然而,仅仅过了才不过五、六年,文革后的中共第一任总书记胡耀邦便被非程序化地罢黜了,紧接着,下一任总书记赵紫阳也遭到同样的命运。党内不同的治国理念,又被当作敌对思想来加以整肃。唯一与文革不同的是,这前后两任被视之为异端的总书记,尤其是那拒不认错的赵紫阳,都还没有被送进秦城监狱。
 
自那以后,《决议》已很少被人提及,《准则》则更是被人遗忘了。
 
是的,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邓小平曾带领中国共产党制定了《决议》和《准则》,他从文革中走出来,他要痛定思痛。可他却仅仅小心谨慎了几年,便又带头忘记了它们。在这点上,他倒很有点像毛泽东:上世纪四十年代末、五十年代初,毛曾以蒋介石国民党为镜,带领中国共产党制定过《宪法》和《党章》,但他也曾在“赶考”前后谨慎了几年,很快地又带头抛弃了它们。
 
今天,面对薄熙来的重庆探索,中国共产党既然要重提文革教训,要警惕左倾回潮,那就不仅应当重提《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还应当重提《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与此同时,中共还应当进一步反省,为何口口声声说要吸取文革教训、避免文革悲剧再发生,可这两份当年如此慎重其事通过的总结文革教训的决议,不旋踵,竟被全党“忘却”得干干净净。
 
噫吁唏:是叶公非好龙也,好夫似龙而非龙者也。
 
 (二)邓时代底线:刑不上路线斗争
 
正是由于建国以后、尤其是文革中党内路线斗争的残酷性,中共这份率先从党的建设、组织原则上拨乱反正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便自始至终有一条红线贯穿其中,即:应当正确地开展党内斗争、包括党的路线斗争:
 
“不可把犯了路线错误、但仍属于党内斗争性质的问题,同属于企图颠覆党、颠覆社会主义国家的反革命性质的问题混淆起来”;
 
 “把思想认识问题任意扣上‘砍旗’、‘毒草’、‘资产阶级’、‘修正主义’种种政治帽子,任意说成是敌我性质的政治问题,不仅破坏党内正常的政治生活,造成思想僵化,而且易于被反党野心家所利用,破坏社会主义国家的民主秩序。这种做法必须制止。”
 
……。
 
仅此便可看出,对于中共党内实际存在、也不可能不存在的不同治国理念的分歧,对于从这些不同治国理念中产生出来的政策差异、实践探索,甚至对于党内的的确确存在着的路线斗争,中国共产党究竟应当怎样对待、怎样因应和怎样处理呢?可以想见,这对于一直以“不折腾”、“不作为”为本的“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确具有极大的挑战性。
 
然而,分歧、乃至路线分歧,又终归回避不了。所以,那种一遇路线分歧,便视之为异端,靠扣大帽子开路——无论是过去动辄扣“修正主义”大帽子,还是今天动辄扣“文革复辟”的大帽子——以彰显其正统和正确的作派,均毋宁应被视为因循文革遗风而不自知。更何况,如此这般地压制创新、压制探索,不让人说话、不让人犯错误,又怎么可能真正从文革悲剧中走出来?
 
对于如何正确地开展党内斗争、路线斗争,中国共产党是有着惨痛、甚至带血的教训的。建国前的不说,建国后的历次所谓路线斗争,现在回过头去看,几乎没有一次不留下极为严重的后遗症。其中最大的教训之一就是,党内的任何不同意见,只要一被上纲为“错误路线”、“篡党夺权”,那么,相关的党员,就会一下子被剥夺了发言权、辩护权、乃至公民权;并还上挂下联,层层株连,上至党和国家领导人,下至秘书、司机、厨师,……,均难幸免。
 
今天,倘若站在平行地反思毛与邓两个时代的历史高度,那么这里所说的路线斗争教训,就固然包括《决议》和《准则》所总结过的历次的反右斗争,诸如反胡风、反右、反彭德怀和反刘少奇等;同样也应涵盖被《决议》和《准则》摈弃在“反省”之外的历次反左斗争,诸如反高饶、反林彪和反“四人帮”等等。
 
历史已一再表明,中共党内的路线斗争,无论是以左反右,还是以右反左,除了那两条路线中的“政治正确”是正好相反以外,而双方的斗争手段、斗争步骤、斗争逻辑、乃至斗争语言,却都统统如出一辙、难分伯仲。
 
诚然,较之过去根据地时期、较之苏共,中国共产党建国后的党内斗争,在毛时代,基本上摈弃了直接从肉体上消灭政敌,即至少有了路线斗争不适用死刑这一底线。而在邓时代,则除了属文革遗留下的林、江两个所谓的“反革命集团”外,更奉行着避免将监狱、镣铐引入路线或政见之争,即至少有了对党内斗争不适用刑法这样的党内默契。
 
然而,尽管在历史的相对性上,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斗争手段,有着以上两点分别属于毛、邓的历史性进步,但在其绝对性上,这些手段却仍然可用残酷、甚至惨烈来形容。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即使从政治不讲情感只计得失的意义上去看,中共的这种酷烈的党内路线斗争,无论是以前的以左斗右,还是后来的以右斗左,结果却都事与愿违、适得其反。
 
请看,毛时代的历次反右,其批斗不可谓不残忍,清洗亦不可谓不彻底,宣传更不可谓不深入。可结果又怎样?历史的事实却是,中国共产党反右几十年下来,竟然毛亡政息,一夜变“修”!
 
再请看,当年华叶邓的剿左,其清查之慎密,捕人之众多,批斗之残酷、株连之广泛,几可说,仅有建国之初的“镇反”可与之媲美。可结果又如何?眼下大家看到的则是:左派势力、左倾路线,正愈演愈烈,大有在中国重整旗鼓、卷土重来之势。薄在重庆的作为,不过是以此为背景而已。
 
这真可谓: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面对中国政局这种反反复复的“烙烧饼”现象,右派说,是批毛不彻底;左派说,必须彻底批邓。而我们则说,应“因其势而利导之”:借助左、右之互为天敌,变路线斗争为路线竞争,将相互制约但又相得益彰引入体制建设,从而彻底告别农民革命党、告别斯大林主义。
 
(三)接班换届的程序困惑
 
毋庸讳言,目前,中共正在经历一场自八九年以来最为严重的党内危机。这场危机尽管被涂抹上了“反‘文革复辟’”的正统和道义油彩,但它的深层动因却是,一群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的中共新生代,面对老一代革命强人已彻底退出历史舞台,面对党内接班之无序无规则,在即将来临的“十八大”换届前夕,而生发出的某种强烈的“程序困惑”罢了。
 
事实上,中共建国后的路线斗争,均无一不直接、间接与接班、换届有关。其中至少有四次酿成了腥风血雨。这正凸显出中共政权那挥之不去的数千年皇权文化、宫廷秘辛胎记,彰显出中国现行体制的制度性缺陷。
 
薄熙来在今年“两会”期间特别强调:“他个人不考虑十八大(入常)问题。”但谁都知道,他是言不由衷了。问题在于,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社会伦理机制,要迫使薄熙来作如此撇清和表白?
 
2012年,被称为“世界超级换届年”。在全球约50多个国家或地区的领导人,今年均面临换届。从美国到俄国,从法国到韩国,……,每天都有数不清的政客,面对着公众,侃侃而谈、大言不惭:“如果我当上总统,……”,可唯有我们中国,其政治明星们却一个个地竞相表白、一脸诚恳:“我可是从未想过要当上常委啊,……”,真个是:东方欲晓,风景这边独好!
 
其实,说薄氏的“离经叛道”也罢、“文革复辟”也罢、“野心勃勃”也罢、“另立司令部”也罢,……,说穿了,它不外乎都是对中共目前的接班换届无透明机制的强烈质疑、且还找不到正常的质疑机制和渠道而已。
 
我们知道,在过去战争年代,严酷的戎马倥偬环境,基本上还有着一条简明划一的“军功”标准:谁能打胜仗谁就上。但建国后,鉴于体制自身的弊端,却基本上奉行的是一条“话功”标准:谁最听上司话谁就上。所以,毋庸讳言,今天的胡温等九常委,大多均属这种人才逆淘汰机制的产物,这也便是他们在现今的党心民心中难有威信的原因。
 
多年以来,中共一直靠打江山的老一代为自己指定接班人,目前的胡锦涛,不过是继江泽民之后,最后一位被老一代强人所指定的总书记而已。过去皇权社会,奉行嫡长子继承权,尽管有着这种坚硬的硬指标,还仍旧演出几多夫妻兄弟母子骨肉相残的宫廷戏。既然如此,那这种靠上一届、甚至上上一届退休或准退休者,来为下一届指定、甚至隔代指定党政军最高领袖及其班底的老黄历,又能有着多少法理上的权威性和正当性?又能有着多少存之为继的可操作性?特别是,饱尝退而不休、垂帘听政之苦,且终于多年媳妇熬成婆的胡锦涛,难道今天还真想效法江泽民再恋栈两年军委主席,竟不惜用倒薄来为之清障不成?
 
从一定意义上说,现在已经搞得天怒人怨的十年无所作为,固然有那位勉为其难登大位者自身的素质缺陷,但是,江泽民的十年退而不休,对今天这种“摸石不过河”、“抱着定时炸弹击鼓传花”的局面,也难辞其咎。这十年,改革停滞、腐败深重、矛盾累积、民怨沸腾,……。难道这一切,在十八大后还将继续?难道中国共产党,还会容忍在新一届总书记之上再悬留个太上皇?
 
对于习近平而言,尽管由于历史因由的风云际会,其上位也属非程序化的产物,但是,他本人则应当明白,在其任上,不管他愿意不愿意、也不管他意识到与否,如果他还不想中共在其恶性内斗中四分五裂,甚至兵戎相见,那他就必须为中共的接班换届机制,建立起某种可操作性、可持续性的规范来。原因很简单,因为在习之后的中共新生代,已再无可能会继续容忍任何党内的前一届大佬来为下一届指定接班人了。
 
既然如此,那么,无论从吸取十年“不作为”之教训计,还是从放眼未来革故鼎新计,摆在今秋习近平上位前之极具挑战的第一件事,就是看他能否有足够的政治智慧阻挡住任何退休者的退而不休。而要做到这一点,妥善地处理眼下的“倒薄”危机,应有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之功效,应有保障其换届后便能立即到位上任之功效。
      
(四)真正危机之所在
 
今天,只要稍微认真对照一下中共《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就不难看出,这次“倒薄”事件,从一开始就违背了中共自己制定的党规党法。
 
请看《决议》:
 
文革发生的原因之一是“阶级斗争扩大化的迷误日益深入到党内,以致党内同志间不同意见的正常争论也被当作是所谓修正主义路线的表现或所谓路线斗争的表现,使党内关系日益紧张化。”;
 
“党的各级组织同其他社会组织一样,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
 
再看《准则》:
 
“党内不准用超越党的纪律或违犯国家法律的手段对待党员”;
 
“对于一切犯错误的同志,要历史地全面地评价他们的功过是非,不要一犯错误就全盘否定。”
 
可这次对薄熙来的罢官,一开始就采用了突然袭击,让薄噤声,完全剥夺其发言权、辩护权、乃至公民权的方式。其层层传达模式,也俨然类似于当年的“粉碎林彪”、“四人帮”。虽说在字面上,还仅仅是罢官,但这“倒薄”手法,却是当年“倒胡”、“倒赵”都从未用过、属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所仅见。因此,即使薄熙来的重庆探索被定性为“文革复辟”,但这种用超越中共自己制定的党纪国法来处理党内斗争的手段,也难免让人们物议和诟病:这岂不正是用文革手段来处理文革复辟吗?
 
不错,薄熙来在重庆的施政,尤其是其“打黑”,也确实采用过许多超越法制的“黑打”手段。这些均遭致右派的猛烈炮轰,甚而一致欢呼粉碎薄氏重庆帮。当年,薄氏搞“黑打”,其理由是“不用霹雳手段就压不住邪”;而今天对薄熙来搞“一举粉碎”,其理由难道不正是那“黑打”说辞的一字不改?
 
不过,这一次,喊“好得很”和“糟得很”的派别,却正好来了个大颠倒。
 
过去将“公民权”、“程序正义”……一概斥之为是“带路党”和“汉奸”所贩卖的西方意识形态玩艺儿的左派们,这一次却可劲地高喊起这些曾经被他们视为精神毒药的“普世价值”来;相反,除了极少数例外,右派们却大都选择性地遗忘了无论是薄熙来、还是王立军,以及整个“重庆帮”,即遭这次“倒薄”株连的所有中共党政军官员,所有商界及文化界人士,统统都理当享有的公民权、以及有关党纪国法之程序正义权。
 
更有甚者,人们甚至不难推断,倘若薄熙来这一次“篡党夺权”——如果有的话——成功,想来他也会绝不留情、毫不手软地用目前他正在遭受着的种种超越法制的“霹雳手段”,去对待他的所有政敌们。
 
其实,这才是中国真正的危机之所在:除了成王败寇,翻来覆去“烙烧饼”,中共至今还完全没有为它内部的左右之争,找到一条正确地开展路线斗争的制度化途径。此其一;其二,作为一种常态,中共现在甚至已经不能用它明文公布的党纪国法来治党治国了。换言之,作为执政党、乃至它内部的任何派别,无论是要反左、还是要反右,若离开了所谓“霹雳手段”而真正严格依法办事,它自己已寸步难行了。
 
试问:如此一来,中共能真正总结出文革教训,中国能真正走出文革悲剧吗?
 
从这种意义上,我们今天来检视邓小平当年所主持制定的《决议》和《准则》,其历史局限性便跃然纸面了:原来,他是以将整个党内左派均划归为“阶级敌人”、入了另册的前提下,来大谈其“不准用超越党的纪律或违犯国家法律的手段对待党员”的;这就如当年毛泽东是将整个党内外右派都划归为“阶级敌人”、打入另册的前提下,来大谈其“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一样。于是,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才一方面有《决议》和《准则》,另一方面同时又有“审判”林彪、四人帮的活报剧。与此相适应,中国的右派们这三十年来,一方面热情讴歌、津津乐道于1976年10月的军事政变;一方面又一脸严肃、道义凛然地鼓吹“和平理性非暴力”。
 
总结历史教训,从来都是为现实服务的。而要走出历史悲剧,首先就得抛弃悲剧心态。因此,无论是中国的左派,还是中国的右派,究其总体而言,他们在言与行、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中所表现出来的其基本价值的内在紧张,正足以证明:用一种倾向掩盖另一种倾向的路线斗争方式,应当在中国叫停了;一种可同时容纳左派和右派、并规范其竞争的制度文明,应当登场了。
 
(五)变路线斗争为路线竞争
 
建国以来六十年的历史已雄辩地证明:只要现实生活中还存在着滋生左倾或右倾路线的肥沃土壤,那么任何对左派或右派的压制与剿杀,除了有将其推向极端的畸形化发展之反效果外,均不会有着任何正面的意义。
 
建国以来六十年的历史还雄辩地证明,用左反右,反不了右,到最后,人心都跑到右边去了,这就是毛泽东晚年;同样,用右反左,也反不了左,最后左派竟成中共正统及爱国的代言人了,这就是今天的现实。
 
由此可见,单方面的左倾路线或右倾路线统治,由于没有了对立面的制约,故无论是毛泽东、还是邓小平,即使其手中当初握有的某些真理和道义,也会一点一点地失去,并最终导致党心民心的转移,从而壮大了被自己曾经批判、打倒、乃至镇压的对手。
 
因此,中国共产党必须为自己找到一种正确地开展党内路线斗争的途径和机制。坚决、彻底地摈弃过去那种你死我活、有我无他的路线斗争,摈弃那种零和式的绿林山寨文明,从而变路线斗争为路线竞争,变潜在派别斗争为公开派别之争。如此一来,“篡党夺权”将不复存在,“密谋政变”亦将被釜底抽薪。
 
什么“五不搞”,那不过是您的一派之言而已;同样,什么“普世价值”,那还是您的一派之言罢了。真正健康的党内斗争,不是让一派吃掉另一派,而是让两派都合法地存在,让两派去合法地竞争,然后,让党员、让人民,对它们作出选择。
 
如此一来,由于有了两个“天敌”相互间的制约和监督,无论是左派还是右派,无论是左倾路线还是右倾路线,均无从走向自己的极端。极而言之,你就是让这样的党搞腐败,它也腐败不起来;你就是让这样的党搞专制,它也不敢去专制了。唯有这样,中国共产党才能够真正完成其凤凰涅磐似的升华,从一个农民革命党转变为一个现代执政党,进而才能在现代的制度文明中,去继承和提升它当年在瑞金和延安时那朦胧而崇高的自由民主理想。
 
从国际共运史上看,马克思、恩格斯当年领导的德国社会民主党,就合法地存在着由倍倍尔和李卜克内西所领导的爱森纳赫派和由拉萨尔任领袖的拉萨尔派,俄国社会民主党内也是布尔什维克与孟什维克长期合法共存。而这个传统,至今还为各国社会民主党、乃至社会党国际所沿用。相反,后来,抛弃这个优良传统、并提出“为党的布尔什维克化而奋斗”的共产国际,已不复存在了。
 
记得当年老干部们纷纷从秦城走出来时,胡耀邦曾痛心疾首地发誓道:再不能通过我们共产党人的手去制造冤假错案了!可曾几何时,这其中同样一批人,又好了疮疤忘了痛,就像左派中的同样一批人,建国后就忘了自己当年曾写下的那一篇又一篇新华日报社论中对普世价值的热切向往一样。
 
或许,此时此刻,应当去请薄熙来、王立军畅谈对被告辩护权,对律师制度和对司法公正的感想了。同样,此时此刻,也应当将去年贺卫方对薄熙来、王立军的喊话,去对着今天的“倒薄”干将们喊喊了:没有程序公正,没有司法独立,就没有一个人是安全的!
 
总而言之,在中国已完整地经历过三十年“左祸”和三十年“右祸”之后,或许,中国共产党的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将有可能在毛泽东与邓小平那既成功又失败的终点,重新出发,从而站在毛、邓的肩上,扬弃前辈——继承毛、邓,又超越毛、邓。
 
谁说“倒薄事件”就一定是中国共产党的危机?不,或许,变危机为转机的历史时刻已经到来了!
 
原载《民主社会主义论坛》
http://www.dscn8.info/thread-5790-1-1.html

-------
刘因全分析薄熙来犯罪的根源

【新唐人2012年4月13日讯】(新唐人记者唐睿采访报导)薄熙来从被免职到被撤除党内职务,在全世界上演了一场悬念大戏。有消息说,薄熙来目前被软禁于河北省北部某地,与北京高层人士的联系已经被彻底掐断,软禁居所附近部署了大批的武装警察部队戒严,由胡锦涛的心腹张庆黎负责看管。大陆民众表示,薄熙来今天的下场是罪有应得。而,中国社会民主党、中央委员会主持人刘因全表示,薄熙来倒下是因为他的犯罪,而滋养他犯罪的温床却是中共。

《亚洲周刊》报导,薄熙来至少涉及七宗罪:在海伍德命案中与妻子涉嫌杀人罪行;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与有国外情报组织背景的外国商人关系密切,危及国家安全;操纵网路与海外媒体,攻击中共和中共领导人;监听中共中央领导人,渗透中央警卫局;践踏法治,胡乱打黑,搞乱政法系统;搞政治小舰队,背离中央。薄的问题堪比打倒四人帮。

日本《产经新闻》4月12日报导,薄熙来被软禁于河北省北部某地,由胡锦涛的心腹,河北省省委书记张庆黎负责对薄熙来的看管工作。目前,薄熙来与北京高层人士的联系已经被彻底掐断,软禁居所附近部署了大批的武装警察部队戒严。而之前与薄熙来关系较为亲近的一些军方领导人已经被撤离要职。

刘因全认为,薄熙来之所以犯了那么多罪,与他的思想基础,家庭出身的基础,信仰的基础有关。在中共体制下,是中共提供给他的地位条件造成的。

刘因全:〝思想基础,薄熙来从小受的是唯物主义教育,无神论教育,他的一切是追求物质的,追求物质享受的,他不信神,不信佛,一个人啊如果没有信神,信佛这种信仰啊,那么这个人就没有道德底线。〞

刘因全表示,对薄熙来杀害英国人,他感到非常非常的恐惧和愤怒。〝因为我们知道外国人在中国,他是有一定的特权的,是可以受到外国一些领事馆的保护的,但薄熙来竟然敢把他杀掉。杀掉以后,竟然说他是喝酒过量而死,可以马上把他火化掉。〞

刘因全感叹,那可想而知,没有外国领事馆保护的这些中国领土上的百姓,薄熙来要杀他们不是像捏死一只蚂蚁容易吗?上哪里去喊冤啊?

薄熙来利用打黑制造无数冤案

薄熙来在重庆任职期间大搞唱红打黑,在打黑过程中,薄熙来利用手中的权利对私营企业家逼供刑打,抢夺他们的巨额资产,把〝打黑〞一度演变为〝黑打〞,造成重庆冤案无数。

现在流亡海外的大陆企业家李俊透露,他是白手兴家,靠房地产生意把事业扩大,其一手打造的民营企业,总资产曾累积约45亿人民币。没想到2008年,他向中共军方购买一块军事用地后,成为当时薄熙来在重庆硬销〝唱红打黑〞的牺牲品。

2010 年他被迫流亡到海外,他表示,被薄熙来、王立军以插赃嫁祸的方式,强加罪名的重庆企业家多不胜数,他是唯一一个能逃出重庆的幸运儿。不过在流亡的日子里,他不能安眠,多次想以自杀来结束生命。

因为他的逃走,他的约30位家属和员工却无辜受到牵连。她太太被几次带到公安局刑讯逼供,脚镣手铐折磨得死去活来,几次想自杀。他的哥哥是一位安份的普通老百姓,遭到以薄熙来、王立军为首的集团,多次暴力殴打,以哥哥在供词上签的名字,嫁祸他是黑社会老大,被重判18年徒刑;外甥台士华也被判13年有期徒刑。

刘因全指出,薄熙来认为他是太子党的一个重要成员,有江泽民等做他的后台,他就可以为所欲为,他就可以不把这些贫民百姓放在眼里。

薄熙来迫害法轮功 罪责难逃在国际被起诉

薄熙来和王立军在任职期间,制造的最大冤案再就是迫害法轮功。据《国际追查组织调查报告》显示,在过去的12年间,薄熙来、王立军走到哪里,哪里就会成为迫害法轮功的重灾区。在重庆他们亲自部署对法轮功学员实施大规模绑架、洗脑、酷刑和监禁、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等。

辽宁境内的〝马三家教养院〞、〝大连教养院〞等对法轮功学员的酷刑虐待极其严重;第一个被曝光出来的活摘法轮功器官的集中营,就在辽宁沈阳苏家屯;而王立军获得〝光华创新特别贡献奖〞的所谓〝注射药物后器官受体移植试验〞也是在辽宁锦州。

一名在活摘器官现场持枪警卫的武警向〝追查国际〞举报,王立军下了死命令对法轮功学员〝必须赶尽杀绝〞。仅由《明慧网》公布确认的,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就高达406名。

刘因全:〝他打压法轮功的时候,江泽民下令打死算自杀,所以薄熙来就可以为所欲为,可以在大连那边,在东北那边设立了尸体工厂,来把一些法轮功学员和异义人士打死以后,来卖尸体,到世界上展览,获取暴利,就可以活摘法轮功学员的器官,获取暴利。〞

刘因全认为,打击法轮功,薄熙来走了吃人的生涯,越走越黑,一直走到今天。这是非常可怕的。

刘因全:〝中共这种体制啊,中国共产党这种党啊,的确是作恶多端的,的确是血债累累的,你看从毛泽东开始杀人,杀了几千万人,连饿死的达到了8千万人;邓小平上来以后,继续杀人;江泽民呢打击法轮功,都是血债累累,然后你从薄一波、薄熙来这些人啊,他们的丑行上来看呢,就是共产党的这个体制问题。〞

刘因全分析,这次如果不是王立军用政治自杀的方式跑到美国领事馆里去,把这个事曝到国际上来,薄熙来恐怕还不会受到惩治,他甚至还会进了政治局常委,当了政法委书记,手握大权,来对全国人民进行专政。

因此,刘因全表示,薄熙来今天的下场是罪有应得。象薄熙来一样的人,在中共体制内大有人在,所以,只有抛弃中共,中国才有未来。

-------
强烈抗议浙江警察学院侵犯我公民权利和政治迫害
吕耿松

1993年,我因言论问题被浙江公安专科学校(浙江警察学院前身)辞退公职。1998年,国家实行住房制度改革,改福利分房为购买房改房。房改房是国家针对职工工资中未包含住房消费资金的历史事实,以低房价的形式对职工长期低工资劳动作出的补偿。原单位无视我在该校工作十年的事实,以房改时我不在单位工作为由,非法取消了我购买房改房的权利。十多年来,我一直在跟该校交涉,要求归还我购买房改房的权利,但校一直无理拒绝。到现在为止,其他早已离开该校的人都购买了房改房,唯独我一个人除外,因我是由于政治原因离开的。给政治异见者制造成生存困难是中国政府的一贯做法,所以浙江警察学院不许我购买房改房不仅仅是对我基本公民权利的侵犯,也是对我的一种政治迫害。对此我表示最强烈的抗议!为了改变险恶的生存环境,我不得不起来为自己维权,希望得到朋友们的帮助和支持,也希望人权组织给予重视。

下面是我向浙江省公安厅提出的申诉。

上访申诉书 
申诉人   吕耿松,男,1956年出生,汉族,住杭州市九莲新村31幢110单元108室,邮编310012,电话88057334。

被申诉人  浙江警察学院,住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55号,法定代表人傅  国良(院长),电话87787152。 

申诉事项  被申诉人违法阻止申诉人参加房改,要求上级主管机关公正处理,归还申诉人的公民基本权利。

事实与理由

我于1983年杭州大学历史系毕业后,分配到浙江省公安干部学校。省公安干部学校1985年改为浙江公安专科学校,后又升格为浙江警察学院。1993年,我因言论自由问题被公安专科学校党委辞退(作出辞退决定的实际上是学校党委)。从1983年到1993年,我在浙江公安专科学校工作了十年,教过1985、1986、1987、1988、1989、1990六个年级的学生,带过一期交警班(1983年至1984年我在杭州市上城区公安局湖滨派出所实习,1991年至1992年我在海宁市公安局河东派出所锻炼),为该校培养基层警官作出过一定的贡献,也为该校的发展出过一定的力。1992年,该校分给我九莲新村31幢110单元108室住房一套(小套,不到30平方米)。从该校出来后,我一直住在九莲新村31幢110单元108室,因家庭经济困难,未曾买过商品房。

1998年房改的时候,浙江公安专科学校以我已不在校工作为由,没有让我参加房改。不久我了解到,许多离开学校多年的人都参加了房改,就是我一个人除外(大概是我因政治原因离开的缘故)。于是我去找学校要求买房,但学校说房改已经停止。后来我从社区了解到,房改没有停止,没有参加过房改的人仍可以参加,这是国家的福利政策,每个公民都可以享受,也是公民应有的基本权利。此后我每年都找学校要求买房,但校长推给后勤处,后勤处推给校长。2011年8月,我到该校去付房租,由于以前交房租的发票丢了,房租就从房改的那天算起,一次性交了一万多元,相当于房改时买房的钱,也就是说,我为本来属于自己的房子交了一万多元房租。我去杭州市房改办和浙江省省直机关房改办询问当年的房改政策,对方回答都是没有参加过房改的人现在仍可参加,这个政策一直没有停过。这个说法跟街道和社区的说法是一样的。杭州市房改办的人还骂了浙江警察学院,说这种单位“太可恶”,故意刁难人,并说这是侵犯人权的。9月份我去浙江警察学院找后勤处要求买房,后勤处将我的申请交给院长,院长要后勤处去调查我另外地方有没有房子以及我的经济状况。以后我每个月都去学校。12月12日,后勤处的王处长和丁处长对我说,他们调查过了,我没有房子,家里也确实很困难。说他们已打报告给院长了,只要院长同意就可以把房子买给我。于是我去找院长傅国良,但傅国良到国外考察去了,我就给傅写了一封信。2012年1月10日我打电话给傅国良,问他有没有收到我的信。他说收到了,他批了意见,叫我去找后勤处。第二天我去找后勤处,后勤处的说法已跟以前不一样了。处长说,院长办公会议经过“慎重考虑”,决定不同意我买房,理由是学校今后还要进人,住房紧张。我表示抗议,理由有三点:一、这房子本来就应该卖给我的,不卖给我是对我的权利的侵犯;二、房改后单位都不解决住房问题,福利分房政策早就取消了;三、即使进人要安排房子,象我这么小的房子能解决什么问题?我把坚决要求维护自己权利,购买本应属于我的房改房的意见再次向后勤处申明,并要求他们转告“院长办公会议”。此后,我又去找傅国良院长,但他又不在,学院办公室主任接待了我。我又把我的维权主张告诉了校办主任,并让他转告傅院长。两个月过去了,至今天仍未得到校方的回音。

申诉人认为,浙江警察学院阻止我参加房改,侵犯了我基本的公民权利。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的解释,将产权归国家所有的公有住房按属地房改政策出售给合法承租者后,称为房改房。房改房的销售对象是承住独用成套公有住房的居民和符合分配住房条件的职工。根据国务院1994年7月18日颁布的《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的规定,每个家庭可以享受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福利待遇。根据这些规定,我完全享有购买公有住房的待遇:第一,我是承住独用成套公有住房的合法承租人;第二,我在该校已工作了十年,是该校职工,该校辞退我仅仅是由于言论自由问题而非其他工作上的原因。应该说,仅仅因为言论不符合执政党的口味而将国家职工辞退公职是一种非法律行为,是一种侵犯人权的行为。我国在实行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后,住房建设投资改为国家、单位、个人三者共同负担,针对职工工资中未包含住房消费资金的历史事实,为保障职工居住条件、解决职工负担住房消费资金的实际困难,国家以房改房的形式对职工进行补偿。我作为一名职工,理应得到与别人同样的补偿。我在该校已工作十年,分配的住房符合房改条件。单位出售公房的价格是由房改政策规定,这种低价是国家取消房屋实物分配后对长期低工资劳动职工的补偿,并不是公房出售单位给职工的特别优惠。因此,浙江警察学院以我已不在该校工作为由取消国家以房改的形式对我的长期低工资劳动的补偿,是违反国家有关房改的政策的。

杭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杭州市区公有住房出售范围的通知》(杭房改[2002]4号)强调指出“要维护公房承租人享有参加房改购房的权利”。杭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2012年2月17日在《出售公有住房若干政策问题解答(十八)》中对市区出售公有住房的对象作了明确规定,即市区出售公有住房的对象是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市区城镇常住户口的公有住房承租人。因此,申诉人无论从国家政策还是从杭州市政府的政策来说,都符合参加房改即购买房改房的条件,浙江警察学院阻止申诉人购买房改房是违法的。为此,申诉人强烈要求上级主管机关严肃对待申诉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事实,妥然处理申诉人和被申诉人之间的购房纠纷。

此呈

浙江省公安厅

申诉人  吕耿松
2012年4月10日

-------
作者: 任畹町 凡是从根底上否定前卫、崇高、悲壮民运的必是没落势力的走狗……2012-03-29

当代民运坚强、成熟、光明、壮阔、艰难、必胜,是摧不垮、打不烂、骂不倒的队伍!
茉莉花散步就是海内外民运的共同行为。
凡是从根底上否定前卫、崇高、悲壮民运的必是没落势力的走狗。

---
草庵居士 这个研讨会再次证明了一个可悲的现实:2012-03-19 16:00:55

1.绝大部分海外民运已没有任何能力介入中国国内的政治活动,已经彻底沦落为旁观者.
2.海外民运已经无力成为中国民主运动的领导者。
3.海外民运书生气十足,已经无法抓住中国民主运动的脉搏,只能走一步看一部,被动地被中国国内牵动。
4.海外民运缺乏真正的政令领袖。海外民运评论家和理论家多于行动家。搞不清楚什么是政治领袖,什么是理论家和笔杆子的区别。
5.海外民运缺乏实际的,可操作的行动路线和策略,政治口号和理想化政治幻想挤占了整个民运空间。
6.海外民运缺乏自我定位,不仅失去了与国内反对派的联系,也缺乏与民众的联系,跟个缺乏与执政者的联系。成为了少数自我欣赏的“寡众”。谈的都是小圈子里的臆测。

从总的方面看,海外民运连中共运用几十年的统一战线都无法学会,学会的只是毛泽东的党内整风和抓特务。在路线上不知道什么是战术和战略,只知道高喊政治理论高调,在实际问题上缺乏实际基础和对真实事件的了解而以猜测为推论。

更严重的是,敌我不明,海外民运基本上失去了在中共内部的可靠连线和基本的情报工作。特别是薄熙来、王立军这个案件上看,海外民运根本就没有什么情报工作成就可言,连王炳章的基本功都没有学会。

既无大众支持,又无铁杆寡众拥护,既无战术策略,又无战略高点。在更多的时候却以支持胡温正确为路线导向,最终海外民运将成为中国民运运动中的一个浪花,不会给中国历史抹上任何一点光彩。

诸位大佬,请诸位再次看看你们在这个会议上都说了什么话,这些话对未来中国有何指导及帮助。

醒醒吧!诸位大佬。

----------
跟贴--

凡是从根底上否定前卫、崇高、悲壮民运的必是没落势力的走狗…… 任畹町 [174 b] 2012-03-29 11:39:13

http://www.duping.net/XHC/show.php?bbs=11&post=1199498

-------
(图片)4月4日毛恒凤等十位访民杨佳墓祭扫

-------
网站链接--
<中华评述> http://newschinacomment.org/
<动向> http://www.chengmingmag.com/t319/t319-main.html
<看中国> http://www.kanzhongguo.com/

@@@@@@@@@@@@@
【中国邮递】为国内读者作者网友传递服务。
youdiy...@gmail.com

4月4日毛恒凤等十位访民杨佳墓祭扫.jpg
Reply all
Reply to author
Forward
0 new messag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