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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4月11日,朱令舅舅给孙维父亲打电话要求私下谈谈,声称手里有不利于孙维的证据。孙父拒绝,并将详细通话记录以文字形式递交了公安机关。(来源:孙维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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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4月26日,孙维收到朱令舅舅寄到宿舍的恐吓信件,明指孙维为凶手,并且提到了黑社会。相似的信件也发给了班里其他一些同学,要求同学们配合朱家提供有关孙维是凶手的证据。(来源:孙维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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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4月28日,清华大学总务处杜总长、办公室马主任,保卫处陈处长,教务处李处长等会见朱令家属。杜处长说,学生正常学习环境中没有铊盐,包括朱令在内的本科生和研究生都不接触铊盐。清华大学对化学药品的管理很好。
注:薛方渝教授则对朱令父母说,化学实验室里有铊盐,某些学生在课题中能够接触到铊盐,已在电话中告知朱令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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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4月29日,孙维方因收到恐吓信去清华派出所报案,同时提出对孙维测谎的要求,没有收到答复。(来源:孙维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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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5月5日,孙维找到清华党委办公室,把孙维哥哥拍摄的录像放映,要求学校向公安反映真实情况,说明孙维不是唯一能够接触到铊的学生。(来源:孙维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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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5月6日,清华的实验室大整改,要求师生停下工作,把所有药品严格分类管理,有毒试剂上锁,并由保卫处进行了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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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5月,北京大学又发生全国第二起“铊”投毒案件。两名学生因为被同学投毒而铊中毒,和朱令案不同的是,这次投毒者亲自把中毒同学送到医院并承认了投毒事实。因为抢救及时,两人在两周后彻底恢复。
注:江林、陆晨光,系北京大学化学系94级的男生,犯罪嫌疑人王晓龙与江林同班不同寝室;与陆晨光同寝室不同班。王晓龙为何谋害两位同学呢?江林告诉记者:“这是我一直想弄明白的问题,相信开庭后就会水落石出。我认为我的行为方面没有任何对不起他的地方,对他的罪行我不可理解,过去我们还是好朋友。”“从何时起你与王晓龙的关系较好,何时又有所疏远呢?”记者问。“从大二下学期开始我们关系较好,是他主动与我要好的。后来由于功课忙,同学间说话渐少,可我也没有特意不理他呀。”
王晓龙曾交待,过去江林与他关系那么好,现在却不理他了,所以投毒。为实验投毒量,他把陆晨光当作实验对象,也投了毒。江林讲,他从1997年5月初感到身体不适,到5月15日病情加重。17日,王晓龙见其痛状,主动“打的”将他送到中日友好医院。据
中日友好医院急诊科的大夫高捷透露,王晓龙陪江林来医院后,着急地告诉她:“我的同学中毒了,赶快抢救,需用硫代硫酸钠和普鲁士兰这种药。”高大夫警觉地
问:“你怎么知道他中毒了?你怎么知道这种药?没有鉴定前我们不能用药。”在这种情况下,王被迫承认他给江投了60毫克的铊毒。此前还经过精确计算,60
毫克死不了人。王边掏身上的钱边求大夫道:“您只要能救活他,叫我怎么样都行。”并表示十分后悔。他问高大夫:“我该怎办?”“你只有去自首。”高大夫
指出,同时将此事报告了医院保卫处,保卫处通知了校方。5月18日,王被公安局扣押。1998年7月,海淀区法院依法作出判决。王晓龙被以间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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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5月9日,孙维收到朱令舅舅寄到宿舍的第二封恐吓信。(来源:孙维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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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6月26日,当时的清华大学党委书记张再兴约见朱令家属,重申了几点:朱令没有接触过铊盐;学校毒品管理是按照规定做的;事发后及时报案,凡是公安局要求的都做了;朱令宿舍被盗不能简单说谁有责任。
朱明新说,在化学系有无铊盐的这个问题上,清华大学对外统一了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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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6月30日,清华大学92级毕业典礼。之前,化学系领导通知孙维,由于孙维被公安调查,学校通过官方渠道接到公安通知缓发孙维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孙维方当即去公安局14处了解情况,14处否认发出此通知,表示警方只管破案,学籍管理是学校自己的事儿,和公安没关系,公安局从来没有,也不可能向学校发这样的通知。(来源:孙维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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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7月初,孙维家三人到公安局领取孙维的出国护照,公安局没有发给她。(来源:孙维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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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7月18日,孙维方把孙维哥哥拍摄的录像带和查到的其他师生使用铊的文献交给公安。(来源:孙维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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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7月28日,国家教委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学校实验室化学危险品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备厅[1997]13号),指出:“1995年5月,1997年5月,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先后发生了两起学生铊盐中毒案件。除涉嫌人为作案外,铊盐未按剧毒品管理是其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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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7至8月,孙维方给清华党委领导写信,要求学校将缓发毕业证书的决定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孙维方并加盖公章。经多次交涉,学校坚持不给书面通知。(来源:孙维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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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8月下旬,在孙维方要求下,清华校党委、校办及系领导等再次在校招待所(丙所)接待孙维及其家人,谈话不欢而散。之后,孙维方又给党委领导打了两次电话,坚持要求学校如不发证书就应该给一份不发证书的书面通知。(来源:孙维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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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9月29日,清华大学化学系领导打电话给孙维方通知孙维第二天去学校领证书。(来源:孙维声明)
注:孙维未说明是否同时取得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注:据清华同学透露:孙维毕业时并没有拿到毕业证书,没有官方原因。孙维毕业后清华除了没有发孙维学位,还有如下规定:不许给孙维开出国留学所需的一切有关材料。不许给孙维开找工作所需的一切介绍信。…
…
很多人一直在尽力阻止该名嫌疑犯出国,先后阻止了她在美国、英国、新加坡使馆获得签证。在前年她和一个美国人结婚了,再次申请出国,美国使馆要求同仁医院对她的精神状况进行检查;这是1999年的最后消息了。(来源:skyonline文章“天妒红颜”
发表于天涯网2005年11月30日)
注:坊间传言是,孙维1997年出国未果。后与一名海归结婚。(来源:《南方人物周刊》2006年1月10日的报道)
注:孙维从小的学习不错,北京四中毕业,考上清华大学。同时,她的托福成绩非常好,毕业前申请到了国外的奖学金,但是没有办法出国。网络所说的清华大学不让她出国的事情是真实的。在出国没有希望之后,孙维就一直在北京工作,似乎最近才结婚。网络上面说她出国和美国人结婚的事情报道不实,孙维至今还住在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的部长楼里面。(来源:jieluzhengxiang 发表于天涯网200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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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10月,北京市医疗事故鉴定中心作出鉴定,认为协和医院在朱令案中没有过失,不属于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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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12月30日,薛方渝教授探望朱令时说,毕业证书由他交给孙维了,因为公安局不承认是他们授意不发证书。解除对她出国限制的原因为:从目前看孙维有疑点,但认定其犯罪的直接证据尚没拿到。(来源:《南方人物周刊》2006年1月10日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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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8月25日,北京市公安局约见朱令家属,以下事实得到确认:
经朝阳医院职业病研究所化验鉴定,确定朱令是铊中毒;
查清清华大学铊盐的使用情况,确认清华大学实验室购买过铊盐,铊盐毒品的使用没有经过严格的管理和登记;
朱令是在学校内中的毒;
排除了朱令本人曾使用或接触过铊盐;
排除其家属或亲朋接触过铊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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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8月26日,公安14处宣布解除对孙维的嫌疑,承认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孙维和朱令中毒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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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4月2日,朱明新起诉协和败诉。接理此案的北京市东城区法院也在收集了双方的证据后,基本根据医疗事故鉴定中心的说法作为最终判断的标准。用当时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法官的话来说是:“我们是很同情原告一方地作出了一个不公正的判决。”
法院的判决为:“本病案经二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不属医疗事故,原告所诉被告有延误诊治的过错,证据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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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12月,朱明新委托浩天律师事务所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再次对朱令作出鉴定的申请。
免费为朱令辩护的,律师俞蓉说:“这个案子其实就是一个权势问题,被告是一个权威医疗机构,根底很深很牢固,要他们承认自己犯过什么过失基本是不可能的。诉讼时间的漫长就是一个最明显的标志。我们受理这样的案子,首先没有经济利益,其次没有新闻效应,可以说完全没有好处,完全是出于义愤。”俞蓉还介绍说,当时媒体基本被封杀关于本案的报道,她一度想求助境外媒体,但考虑到朱令一家的处境就放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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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6月,委托北京市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再次鉴定,接受该案的法医刘鑫将所有既往病历重新整理一遍,并重新取证,发现其中有时间和人物上的不符,鉴定基本否认协和医院曾对朱令铊中毒四处寻求检测机构的努力。从而认为:“(协和医院)该不作为的行为导致被鉴定人朱令病情被诊断的延误,因此,北京协和医院在本次医疗行为上存在一定的不当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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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6月19日,因严重肺功能衰竭,朱令再次住进医院。据东方医院神经内科的陈志刚副主任介绍,朱令是今年6月19日因肺部感染导致严重肺功能衰竭住进医院的,当时她血液中的氧气含量很少,而且抗药很厉害,这种情况的死亡率是70%。奇迹是国庆节前她已基本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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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0月14日,《北京青年报》发表文章《朱令又挺过来了》,报道朱令的情况。
报道中说:朱令的床头上放着《平沙落雁》等古琴传统名曲集,就在1995年她中毒前几个月还在北京音乐厅演奏过《广陵散》。记者问朱令还会弹琴吗,朱令说:“会。”边说边在腿上比划起来,一招一式让记者俨然听到了铮铮的琴声。记者问朱令病好后想做什么,朱令想也没想就说:“想上学。”吴先生告诉记者,朱令中毒后的意识经常停留在读清华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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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1月26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协和医院补偿朱令医疗等损失10万元,但是这一赔付至今没有执行。
《法制早报》报道:在回忆起起诉协和医院的艰难历程时,最让朱明新老人难忘地就是一审和二审中的律师,中孚律师事务所的陈建民和
冯素芳,浩天律师事务所的马晓刚和俞蓉,四个人的名字朱明新一直记得,他们都是无偿地为朱令一家提供义务法律援助。陈
建民律师个人还赞助了朱令5000元钱。
记者电话采访陈建民和马晓刚时,两人的第一反应出奇地相似,都是问:“朱令现在怎么样?”
作为一审中朱令的代理人,陈建民知道告协和医院有相当大的难度,但是当他看见躺在床上头发脱落、脸部扭曲的朱
令时,一种要帮助她的想法无法遏止,陈建民义无反顾地接过了案子。
“我们知道二审很难打,只是想给女儿一个交待。”这是朱明新第一次见到马晓刚律师时说的第一句话,至今已经6
年,马晓刚依然记得特别清楚,尤其是朱明新坚定的眼神。
着手调查时,马晓刚面临一些证据不足的问题,“吴承之夫妇是为了给女儿看病,不是为了打官司。所以一些医疗单
据就没有保留。”
马晓刚坦言接手这个案子最大的压力来自于当时的规定,就是医疗鉴定制度不完善,就朱令的事件在当时进行医疗鉴
定,结果出来不属于医疗事故,“当爹的不能打死儿子吧!”马晓刚如此形容当时的医疗鉴定和医院的关系。
“二审开庭审理选在了周末,到场的只有为数不多的记者,案子的审理特别奇特,各方代理人,包括审判长都是从道
义上来考虑,其实赔偿的10万元对于朱令家来说,根本不够。”
在马晓刚的眼里,吴承之夫妇是特别坚强的父母,为了救孩子,已经家徒四壁,但是朱明新仍然要给马晓刚代理费,
马晓刚委婉谢绝,“我们的律师费不用考虑,如果非要给的话就用在孩子康复上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