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候老师左手边的男生问的问题是"古代法(以罗马法为例)的法律概念和某些具体的规则是如何发展到今天的,比如万民法之于今日国际私法的关系";坐在
候老师右手边的男生(左膀右臂,相得益彰啊!)问的是:"法律的框架和结构怎么承继下来的,甚至为什么会承继下来"。这两个问题一个微观,一个宏观,有
点"形异质同"的味道(不知道这样理解会不会遭到两位的同时反对?)。我并不能回答这样的问题,或者我的回答肯定不能另诸位满意。但我感觉这有点像是一
个"法律谱系学"的问题。至少要用谱系学的方法来解释。可惜我对谱系学也是皮毛之识,仅推荐一段文字。
普通法,霍姆斯著,姚中秋等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第22-34
the common law,O.W.Holmes,p24-38
(在上传的电子书第11页第五行,有24的地方开始,到第17页中,本节结束)
在这段文字里,霍姆斯详细细致并令人信服的分析了现代海商法中的赔偿制度的演进过程,从社会学的角度看,这里也展现了人与财产的责任分离以及在某些具体
制度中的遗留。虽然,这段文字并不能直接、完整的回答上面的问题,但我想它可以算是在方法论意义上,在某个具体领域做出的类似解释。
别的不多说了,有时间的话、感兴趣的同学,可以看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