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安艾滋病事件深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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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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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 15, 2006, 3:37:22 AM10/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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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安艾滋病事件深度调查》专题报道之一

19名艾滋病感染者惊现北大荒

作者:《民主与法制》期刊记者 徐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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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21日,夏至。民间常以这一天的天气占验农作物的收成。


这一天,黑龙江北安建设农场的十多位艾滋病毒感染者再次来到黑龙江省农垦中院,接受法庭调解。


调解因当事双方分歧过大而未达成任何协议。此后两个月内,法庭又专门前往北安进行调解,仍没有结果。


此时,北安建设农场的这19位职工和家属,被查出感染艾滋病毒已整整两年。


2004年9月4日,哈尔滨。

姜美莲一边哭着,一边从医院里踉踉跄地跑了出来,心如刀绞,泪如雨下。

丈夫在后面哭喊着追上她,夫妻俩抱头痛哭。

一张检查报告从手中滑落,上面写着"HIV阳性"。

此前,生活在距省城几百公里的偏远农场的夫妻俩眼中,"艾滋病"是非常陌生的一个名词。他们搞不明白,姜美莲怎么会染上艾滋病?究竟是什么时候,在哪里染上的艾滋病?

当妻子冷静下来时,疾控中心的工作人员同她面对面坐在了一起。


"你以前有没有输过血?"

"曾经在建设农场职工医院输过一次血。"

"这个医院是不是还有别的艾滋病毒感染者被输过血?"


"我们那儿输血的人挺多。"

"血源情况你了解吗?"

"我只知道这个人叫孙老四,当地农场如果要输血的话,都输他的血。"


省疾控中心工作人员眉头紧蹙,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

输血埋下祸根

黑龙江省北安建设农场,是一个拥有一万五千人的国有大型农场。一座两层小楼兀立在空旷四野之中,这便是建设农场职工医院,当地人们生病后,大都会来到这里就诊。在几十公里之内,几乎没有第二个选择。遇上急症,或是大雪封路之后,更是如此。

2002年6月8日,姜美莲便遇上了急症,突感下腹巨痛,丈夫连忙将她拉到了农场职工医院。


"你媳妇这是宫外孕,赶紧找血源吧,做手术要输血。"大夫这样说。


"直系亲属的血也行。"另一个医生这样说。在他的建议下,姜美莲的丈夫先后找来了妻子的父亲和他的一个同学,为了确保万无一失,他又找来了供血者孙老四。就在姜美莲的父亲和同学做完血型检验,准备给姜美莲输血的时候,医院的一个熟人把姜美莲的丈夫拉到了一边,劝他说:"你看,你岳父岁数大了,抽老人的血不合适;要是抽你这同学的血,以后这人情也不好还啊。孙老四都来了,就抽他的血吧......"

"可是他这么瘦,也不知道健不健康?"

"哪能不健康吗?后面化验室都做化验了,健康。"

丈夫听从了这个熟人的话,递过去600元钱,孙老四的400CC血液被输到妻子身上。


谁也没想到就是这血液埋下了祸根。

已是艾滋病晚期

出院以后的一年多时间里,姜美莲的身体状况还算不错。可半年之后,她的身体就垮了下来,不管怎么治疗,身体仍在迅速消瘦。到了2004年夏她不但瘦得皮包骨头,还经常感冒发烧,可几次去农场职工医院做常规检查,结果都是正常。

到2004年6月,姜美莲的嘴里长了白膜,8月,姜美莲出现了腹泻发烧呕吐,病倒在床上。2004年9月4日,夫妻俩来到了哈尔滨医大附属第一医院的皮肤科门诊。

医生看了姜美莲的病情后对她说:"我给你做一个HIV检测吧。"


"什么叫HIV?"姜美莲问。

"艾滋病。"

尽管夫妻俩心里难以接受这个建议,但为了查明病因,姜美莲还是接受了检测。


15分钟后,化验室的工作人员直接跑了出来,告诉夫妻俩检测结果为阳性。

医生马上同黑龙江省疾病控制中心取得了联系,经省疾控中心复检后确认,姜美莲已感染艾滋病并已发病,而且已经是晚期了。

年龄最小的只有5岁

省疾病控制中心病毒研究所的工作人员让姜的丈夫回到农场之后,调查一下其他输过血的人的身体状况。


姜的丈夫回到农场后,发现输过孙老四血的人都病怏怏的。疾控中心工作人员得知情况,直接来到农场职工医院,封存了病历档案逐一查找,对输过孙老四血的人采集血样进行检测,结果在采集的五份血样当中有四份艾滋病检测呈阳性。

省疾病控制中心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省卫生厅也迅速派出专家组前往农场展开调查,连夜调出这家医院的四千多份病历,初步确定了53个密切接触者,并对所有密切接触者都进行了艾滋病检测。随后,卫生部也派出了专家调查组对这一事件进行调查。

经过检测,一共查出了19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初步推测14人是因直接受血感染。其中有三对夫妻感染者,妻子在生孩子时感染艾滋病,成为病毒携带者,夫妻双方都不知情,在以后的数年时间里,病毒通过正常的夫妻生活传给了丈夫。

年龄最小的患者只有5岁,可怜的孩子从一出生就是个艾滋病病毒携带者。


姜美莲没等到这些处理结果出来,就于2004年10月1日,因艾滋病晚期导致呼吸衰竭而死亡。

孙老四夫妇

在北安建设农场医院感染的19个人,全都与孙老四夫妇有关。

据了解,孙老四为黑龙江省克山人,他的妻子黄秀英是沈阳人。两人认识后,曾一起在河南某市医院卖过血。后因病无法卖血,两人来到北安建设农场后,仍以卖血为生。

2001年7月3日,黄秀英发病死亡,死因不明。2004年8月31日,孙老四登上了6274次列车。到达克山站后,值勤民警看见孙在站台西侧呼吸困难。民警找来医护人员对其进行检查时,发现孙某已经死亡。

http://www.mzyfz.com/zzxd/2006/2006-9x/bqjj1.asp

《北安艾滋病事件深度调查》之二

感染者艰难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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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染者身陷困境

2004年9月27日下午,农场柏油路口。

一辆疾控部门的乳白色救护车急驰至此戛然而止,走下来的工作人员一脸凝重。他们此行是来接感染者到省农垦总医院接受救治的。

感染者被陆续送上了前往省城的汽车,省农垦总医院改建了一处病房,供这19名感染者住院免费治疗。病情稳定后,他们回到了家中,此后的治疗工作由农场职工医院具体负责。

建设农场职工医院院长周晓梅告诉记者:现在有15个人在服用由国家疾控部门免费发放的抗病毒药物。在医院一楼还建立一个有几间病房的"芳草地家园",感染者可以选择在这儿治疗。在省农垦总医院的治疗费总共花了130万,到现在还欠着50多万元的治疗费没付清;北安医药分公司的药钱也还欠了一部分。无论是大人还是小孩,每个人每个月发放500元生活费。

但是,艾滋病感染者却并不满意,他们告诉记者:"农场往医院推,医院请的律师却说我们不应该找医院。每个月有500元的生活费,领取时是要给医院打借条的。即使这点儿救命借款,对方代理人居然说:"农场不应该把钱借给你们,压根儿就不应该管你们。"


"现在国家要求'四免一关怀',说是要有最低生活保障,我们却没有,去找过多次,也没人管我们。"


责任人被判刑

卫生部对这次艾滋病感染事件的调查当中认定,北安建设农场医院从1999年至2004年共自采血液17次,这家医院不仅没有艾滋病抗体检测设备,而且三名化验员都没有受过采血培训。

2005年5月8日,北安建设农场卫生科原科长兼职工医院院长王军,北安建设农场职工医院原副院长、院长李志勇,门诊部原主任兼检验室负责人杨旭均被依法逮捕并很快被提起公诉。2005年6月22日,北安农垦法院认为三被告构成非法采集、供应血液罪,分别判处王军、李志勇、杨旭有期徒刑二年、五年、十年。

诉讼过程一波三折

2004年10月中旬,感染者们决定将农场职工医院和建设农场告上法庭,要求民事赔偿。

但是,律师所高额的诉讼代理费令他们望而却步。一位患者家属在书店翻阅相关书籍的时候,看到了《我打医疗官司》一书,该书的作者是以打医疗官司闻名的律师周斌。十几名感染者一商量,决定聘请这位远在几千里之外的山西律师做代理人,为他们讨回公道。

2005年春天,周斌来到北安建设农场。当他看到这些患者贫病交加的生存状态,十分吃惊,立即免费接受16名受害人的委托,很快组织了"北安艾滋病感染者法律维权志愿团"三赴北安搜集证据,向法院提起了赔偿金总额为三千余万元人民币的民事诉讼请求。

面对他们的起诉,没有法院愿意受理此类案件。奔走呼号了几个月后,省农垦中院受理了这起案件,并对诉讼费进行了减免。

2006年1月17日至19日,"北安建设农场职工医院非法输血导致19人感染艾滋病"民事赔偿案在哈开庭,众多媒体派出记者前来旁听。

在庭审中,被告方反复以没有法律具体规定为由,力推"规则"牌。周斌则认为,的确,针对艾滋病方面现行法律法规存在着不健全、不具体的问题,但作为平衡社会矛盾机构的法院若一味死套法律法规,则忽视了法律的人文性。宪法赋予每个人以生命权和健康权,规则是死的,但法律是可以灵活运用的,因为法律是有灵魂的。

三天庭审中的大部分时间,花在了原被告双方举证质证方面。本案究竟是"医疗事故赔偿案件",还是"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呢?这成为双方质疑的焦点。

第二个焦点则是,本案赔偿责任,究竟应由职工医院独立承担,还是农场也要负连带责任呢?


由于案件定性、责任人确认是赔偿数额和能力的关键,所以第三天的两轮辩论,也是紧密围绕上述两个焦点展开的。

原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非法采供血罪和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规定,着力说明本案性质及北安建设农场不可推脱的连带责任。

被告则辩称,给原告造成的巨大损害,只是一种医疗过失行为。

原告认为被告阐述的"医疗事故赔偿"的观点不能成立,因为本案原告没有与医院发生医疗事故争议。


原被告还就本案原告是否可以请求精神赔偿进行辩论。最后被告提出:无论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赔偿,还是按人身损害赔偿,原告请求残疾赔偿金,必须进行伤残鉴定,并按照伤残等级,由赔偿义务方赔偿生活费、被扶养人和赡养人的生活费。另外,HIV病毒有潜伏期,应在发病时计算赔偿时间。

"本案审理全国关注,本庭合议后,要报本院审判委员会审议,现在休庭择日宣判。"到第三天下午夕阳西下的时候,审判长面对法庭内众多疲惫的眼神,缓缓地举起了手槌重重敲下,宣告国内最大的艾滋病索赔案历时三天的庭审结束。

七个月过去了,农垦中院还没有再次开庭。据周律师透露,法院希望以调解方式解决问题,但因当事双方分歧较大,此案进展缓慢。

建设农场职工医院现任院长周晓梅曾向记者表示:不应该由农场方来赔偿,而医院是不可能不赔偿的,但感染者们一人索赔200多万,医院确实接受不了。另外,医院认为应该按医疗事故来赔偿,但原告是按人身伤害来起诉的。医院只有38名医护人员和100多万元固定资产。年利润只有区区三四十万元。

可以想见,本案原告请求赔偿额高达3000万元,即使是将职工医院的利润全部用来赔偿,也要近一个世纪才能赔偿完毕。这对于急需救助的原告们来说,与画饼充饥无异。

北安艾滋病事件深度调查》之三

承办律师谈北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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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斌是国内较早参与艾滋病输血感染诉讼的律师,他对本案发表了如下看法。


政府应该承担起责任

如果仅仅将此事看作一个简单的医患纠纷的话,受害人就得不到合理的赔偿,矛盾得不到解决,就会形成社会问题。从以前代理此类案件的经历和效果看,我认为政府还是应该承担起责任。这点儿财政投入对政府来说,不是个太大的问题,但却能解决受害人群的困难。艾滋病输血感染,是个政府责任问题,政府责无旁贷。在医院不能承担责任的情况下,政府应当埋单。在艾滋病输血感染问题上,政府不能逃避责任。

另外,绝对不能用"四免一关怀"来替代政府的赔偿责任。那样的话,就将政府的社会保障责任和对特殊受害人群的具体法律责任混为了一谈。

某些医务人员至今认识不够

在诉讼过程中,我感觉"肇事"医院某些医务人员至今对所犯错误没有正确的认识。一方面,他们感觉把他们的同事判得太重了;另一方面,在开庭期间,指责当事人所说的输血过程中的一些情况"没有核实"。

这样的认识境界是令人担忧的,这家医院给如此多的人造成如此大的伤害,在社会上造成这么大的影响,到这个时候,还在计较受害人怎么说院方的,这是不合时宜的。作为继任者,院方现任领导有责任很好地解决前任的问题,而不是带着抵触情绪去计较受害方的话。通过这些现象,我感觉到,医院造成了如此严重的事件,却还没有真正触及到一些医务人员的灵魂。


人们对艾滋病缺乏了解

在法庭上,北安农场职工医院的代理人表达了这样一层意思:得什么病也是得嘛,艾滋病怎么就值得你们这样?好像得了这病以后,可算有了不劳而获的资格了。

这是不了解这种病的严重性和特殊性。艾滋病远比非典病毒和禽流感病毒可怕得多,是人类面临的最危险的疾病,它是不可治愈的。全世界患艾滋病死亡的人数已经超过了2000万,这个数字足以说明问题。如果感染者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就会很快死亡......连参与诉讼的法律工作者都对艾滋病如此缺乏了解,不能不说是一个遗憾。

鼓励感染者依法维权

目前某些地方的法院,主张对艾滋病的问题暂不受理,而要求通过协商进行解决。我们觉得,如果有这样的决定,那是违宪的。通过诉讼解决问题,是依法解决社会矛盾的一个重要途径,司法途径同时也是在社会中解决矛盾的最后一条救济途径。如果把司法大门给他关了,推到社会去,让他们自己去找地方"协商解决",这是不妥当的。

协商解决,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明智的做法,应该是双管齐下,一方面鼓励他们诉讼;另一方面,政府通过加大投入,把这个问题解决好。解决这类问题,总的原则应该是疏导。

(应当事人要求,文中艾滋病感染者均用化名)

http://www.mzyfz.com/zzxd/2006/2006-9x/bqjj1.asp
http://www.mzyfz.com/zzxd/2006/2006-9x/bqjj2.asp
http://www.mzyfz.com/zzxd/2006/2006-9x/bqjj3.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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