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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学与道德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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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人民日报人民时评:拿什么拯救食品安全的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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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佩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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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 28, 2011, 4:55:44 AM
4/2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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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人民时评:拿什么拯救食品安全的道德
范正伟
2011年04月20日05:02
来源: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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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opinion.people.com.cn/GB/40604/144322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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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不断完善法律法规,让道德败坏者受到法律的严惩和社会的唾弃,食品安全才有望得到切实保障
上海“染色馒头”热气尚存,宜昌“毒生姜”仍在熏制,沈阳“兽药豆芽”又在疯长……
短短数天内,如此密集的曝光,说明全社会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问题,也印证了日前温总理的判断:“这些恶性的食品安全事件足以表明,诚信的缺失、道德的滑坡已经到了何等严重的地步”!
食品生产的确是个良心活。无论现代化的流水线,还是传统的小作坊,生产过程都可谓“天知地知良心知”,而消费者只能“眼不见为净”。因此,一个社会如果道德滑坡,食品安全往往是重灾区;反过来讲,提升食品安全指数,道德重建是重要一步。
道德对于市场经济的意义,无需多言。而如何拯救道德,却是一项系统工程。一方面,善行义举的弘扬、苦口婆心的劝说固然重要;另一方面,也要警醒:那些有毒食品制造者,往往也曾是高喊“社会责任”的企业。
这也说明,良心的盾牌并非总是可靠,道德的血液并不总能自我生成,尤其是对企业来说。正如一位学者所言,“在以股东利益和利润最大化的组织那里,公众健康永远不是一个首要的议题。”如果没有一定的约束,食品生产者很容易在利益的驱使下铤而走险。
市场经济既是“诚信经济”,也是“法治经济”。我们可以提倡企业流淌道德血液,却必须正视企业逐利的现实;我们可以提倡企业的道德自律,却并不能把“宝”全部压在良心上面。
“法律是道德的底线”,只有法律站稳了阵脚,道德才不至于在利益面前无限后退。事实上,许多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或是因为制度的不健全不完善,或是因为执法者的失守推诿,或是由于问责的过于温柔。近年来,恶性食品安全事件此起彼伏,但倾家荡产的商家却十分罕见,监管渎职者被严肃问责的也少之又少。既然总是打不疼、打不死,既然笃定的收益远远大于预想的风险,劣币驱逐良币的逆淘汰现象就会发生,不闯红灯就会落后的“红灯效应”就会被放大,避免食品生产企业的“道德风险”也就无从谈起。
其实,发达国家也经历过食品安全危机,如美国的“肮脏食品加工厂”,欧洲的疯牛病,日本的毒大米。推动各国走出危机的最大启示,是用系统的制度呵护良心,用严苛的法律捍卫道德。美国法律规定,无论金额大小,只要有制假或售假的行为就构成犯罪;日本对农产品实施严格的“身份证”制度,建立了可追溯管理模式。这也正如中央领导一再强调的,要不断完善法律法规,让道德败坏者受到法律的严惩和社会的唾弃。
有人说,“一张简单的饭桌上,包含了经济发展的全部道理”。从1993年取消粮票制度至今,中国正在经历一场从“吃饱”向“吃好”、“吃健康”的转变。在这一历史进程中,能否保证公众的食品安全,事关执政水平和社会信心。从这个意义上说,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必须上升到“面包政治”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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