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以往所说的雷锋纪念日。但今年与以往不同,没有刻意在这一天上做文章,而是策划了一系列重要的宣传教育活动。我想,作为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师,对相关信息是有必要关注的。
我所了解的有关情况有:
(1)早在去年10月中共十七届六种全会通过的关于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决定中,提出了“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采取措施推动学习活动常态化”的要求。
(2)在年初的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李长春对雷锋精神作出了最新的表述。
(3)2月中旬,中共中央办公厅引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意见》。
(4)2月27日,中宣部就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举行了新闻发布会。
(5)2月28-29日,中宣部在北京举办了第九届中国公民道德论坛,主题是大大力弘扬雷锋精神、深入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刘云山到会并讲话。
(6)3月2日,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在北京召开了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座谈会。李长春出席座谈会并讲话。
(7)3月2日,新华社发布胡锦涛就郭明义先进事迹所做的批示,并公布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授予郭明义“当代雷锋”荣誉称号的决定。
(7)配合中央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决策,中央新闻媒体和重点网站迅速跟进,开办了相关专题。
(8)各地区都在开展相应地宣传教育活动。
其中的中国公民道德论坛是2004年将9月20日确定为公民道德宣传日以来每年举办一次的。以往各届论坛都是在9月20日前后举办的。为配合学雷锋活动,从今年开始改为2、3月份。(我有幸参加了前年在济南举办的第七届和前几天在北京举办的第九届中国公民道德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