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信託的目的,一般是通過理財規劃去妥善安排累積得來的財富、管理複雜的國際性資產、為家庭未雨綢繆、資產轉承等,以維持現有的資產及為資產保值。
但是,成立信託的好處甚多,以下就是成立信託的七大好處:
資產保障 信託可保障資產在政治動盪,外匯管制及商業災難的情況發生時,免除資產的損失。
資產保護 銀行或信託公司擁有的信託資產免於被債權人扣押。此外,受託人受託之資產可合法隔離以維護信託參與人之權益。
照顧後人 信託可用作訂立人遺囑的安排,在訂立人身故後,把資產或孳息順利及快捷地移交其屬意的受益人,確保資產不會落入他人手中。
稅務策劃 信託也可為訂立人減輕甚至免除稅務負擔,但必須瞭解訂立人及受益人在世界各地的稅務責任,方可訂定一個合適的信託架構。
免除遺產承辦法律程序 承辦遺產是要經過一個非常冗長及昂貴程序,才能把遺產移交後人。如資產已交由信託人持有,則可直接將資產的擁有權移交後人,而無需經過遺產承繼的法律程序。
資料保密 一些享負盛名的離岸地區通常有完善嚴緊的信託資料保密法例,信託資料可絕對保密。在這些國家,信託契據無須向任何政府機構註冊亦不能公開給公眾查閱。(與遺囑相反不公開)
其他 信託也是一個具彈性的財產繼承方法,能比遺囑作出更長遠的安排。
我們的理財師會提供專業的意見,協助客戶因應不同的要求,與信託公司設定合適的信託,從而為辛苦累積得來的財富提供妥善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