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杜小姐遇到的問題: 我是單親媽媽,獨自扶養二個女兒,幾年前我以自己當要保人、被保險人,兩個女兒當受益人,投保了二張終身壽險並附加意外險與
醫療險,想說萬一我發生不測至少還有保險金可照顧女兒。
*結果幾天前我卻收到法務部寄來的執行命令,說要扣押我的壽險保單,原因是我欠稅未繳。 請問,壽險保單可以扣押嗎?如果現在把要保人改成女兒是否就沒
問題了?萬一以後我發生事故,保險金女兒領得到嗎?會不會也被扣押?
*本中心顧問回答: 由於多數壽險保單都具有儲蓄性,有保單價值準備金,解約有解約金可領,滿期能領回滿期金,不像勞農保、公教保等社會保險已在條例上
載明為不可執行的標的,也不屬於強制執行法第五十三條特別規定禁止扣押的財產。
*因此,多數法院實務上都認為,要保人對於保單的各種權利,是一種不折不扣的「財產權」,債權人有權利對於這樣的「財產權」進行強制執行。 債權人依法
可聲請扣押保單 也就是說,保險金債權或保險給付,債權人依法可向法院或行政執行處(積欠公法上金錢給付者,如欠稅或罰鍰)聲請強制執行。
*但是債權人扣押的標的,並非保單的價值準備金,而是債務人對於保單所得行使的各項權利,包括保單解約、保單貸款、變更要保人或受益人、變更契約內容
(改為減額繳清或展延定期保險),或轉換保單等權利,也就是一旦保單被扣押,要保人對於該保單的處分權就會被凍結。
*債權人不得強制要求債務人解約 因為扣押的標的並非保單的價值準備金,因此,債權人不得強制要求債務人解約保單,也不能代位行使解約權,更不得要求保
險公司解約以取得保價金。
*而且如果債務人只是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不是受益人的話,只要該契約繼續有效,扣押保單並不影響未來受益人對於保險金的請求權,包括滿期保險金或身故保
險金。
*作者: 許炳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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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若因欠稅被移送強制執行,行政執行署依法可扣押納稅義務人的商業保險金,有民眾醫療險保險金因此被扣押;民進黨籍立委黃偉哲表示,醫療險給付屬民眾
傷病時的急難資金,他認為公務員雖是依法行事,但此舉形同法律殺人。
黃偉哲今(4)日陪同陳情民眾召開記者會,陳姓民眾表示,被扣押保險金的是他的表哥,因受贈其母親土地後,繳不出贈與稅,土地因此被查封、拍賣,在連續
三拍無法拍定後,行政執行署去文要求保險公司不能撥給名下20萬人壽險及醫療險的保險金⋯⋯,要求全數扣押;當事人認為相關規定不近人情,希望立法院可
以修法保護其權益。
對此行政執行署王金豐執行官表示,依行政執行法第115條、第122條規定,行政執行可以對義務人的「金錢債權」發扣押命令,保險金的給付請求權也屬於
此處定義的金錢債權,當事人如果認為該保險金「是本身及家人生活所必需」,也可以依第9條規定聲明異議,由執行署撤銷扣押,但需要在執行程序終結前提
出。
黃偉哲表示,醫療保險金是救命用的,卻要被政府直接抵扣,儘管官員是依法辦事,但是法律不外乎人情;政府放任欠稅大戶潛逃或脫產,卻?數十萬稅金,不顧
百姓生存尊嚴及急難需求;他將提案修改保險法等相關法規,也呼籲朝野應該共同針對保險法相關規定進行修法。
媽媽負債 兒子買的保單被扣押?! |
●現代保險教育事務基金會保險消費者服務中心
高雄錢太太遇到的問題: 我因為投資失利,一時無法償還銀行的信用貸款及卡債,沒想到我在F公司投保的四張壽險保單全被法院扣押。請問,壽險保單可以扣押嗎?
之前業務員告訴我,買壽險具有隱藏資產的功能,不但國稅局查不到,藏在保單裡的錢,債權人也拿不走,而且還引用保險法第一二三條「…要保人破產時,保險契約訂有受益人者,仍為受益人之利益而存在。」的規定給我看,所以我才把定存解掉改投保儲蓄險,現在怎麼會變成這樣?!
我兒子也在F公司買了兩張以我為被保險人的壽險,因為沒有被扣押到,所以我們趕緊提出解約申請,結果F公司卻說那兩張也被扣押了,不能辦理。請問,我該怎麼辦呢?
本中心顧問協助: 儲蓄型的壽險具有保單價值準備金,相當於一種有價證券,要保人不但可以申請保單借款,中途解約可拿解約金,滿期還有滿期金或還本金可領,其他的壽險保單則在保險事故發生時,可獲得各種約定的保險金給付,因此,要保人因投保壽險所享有的各種契約權利,可算是一種「財產權」,債權人對於這樣的「財產權」依法是可進行強制執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