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大家在阅读薛钢的25点同时,参考日后网络披露的信息http://spaces.msn.com/sunshiyan/blog,以及贝志城于6月6日百度朱令吧的发言http://post.baidu.com/f?kz=104914544
“1、这些通信应该是真的,我在一月底就收到了类似的内容。感谢这位有心人,同时要指出的是她贴出的一处有问题,就是薛钢替孙维辩护的那九条意见。其实是孙维自己写的,让薛钢加工后以薛钢的名义发表。
转交给我的文件带有Word修改痕迹,因此很容易看出作者是谁和谁改动了什么。
”
作者:xuegang 提交日期:2006-1-3 00:12:00
附:我是薛钢,朱令和孙维的同学。
在孙维声明发表之后,我们很多同学一直在关注天涯的这个帖子。我也已经就自己所了解的情况介绍发表了相应所知的一些事实。与众多网友一样,多年来我们深深痛息于朱令铊中毒这个极其残酷的悲剧,努力支持和帮助朱令苦难而坚毅的家庭,虽然我们没有说过太多。与此同时,我们也注意到了网络上对我们另外一位同学孙维的指控。许许多多的流言与我们所知之实情相去甚远,对孙维多年的生活也造成了很大的困扰。这也是我们非常不愿看到的。由于网友的很多传言都源自贝志诚,我想在此汇集贝在天涯的发贴,罗列所言及的论点,与我及我的同学所知所思做一对应。只求能够去伪存真,以正视听。
文中所引贝之言论全部摘自贝在“孙维声明”贴的回复。同时,我恳请众网友冷静阅读所有发贴,务请以求实为主旨,而非肆意相互攻谪,切切。
1.
贝----“凶手一定是非常接近朱令的人,可以送给她食物和饮料,饮料还会以咖啡这样掩盖性强的可能性为大。所以几乎可以相信凶手是朱令的女同学。(这并非是警方的主要依据)”
薛----“一定是…”
“所以几乎可以相信…”不知是否可以判断为贝的臆断?我也无法赞同贝的逻辑:“非常接近朱令的人
= 朱令的女同学” 。
2.
贝----
“孙某和朱令的关系并不坏,而和朱令关系恶劣的女同学另有其人。但从上面可以看到,如果当时不是和朱令关系较好的人,很难获得下毒的机会。”
薛----我想孙与朱令关系不坏不应成为贝指责孙下毒的佐证。另我也想诚恳地借此机会提醒一些网友,我及很多物化2的同学可以证明,正如贝多次提及的,孙维和朱令关系还是挺好的,绝非有个别网友所言“深仇大恨”
。而“和朱令关系恶劣的女同学”
我的确在大学五年期间未有所闻。为此我也询问了数位同班女生,所得到的回答与我所知一致。
3.
贝----
“据说朱令和孙某因为都是北京考来的,关系不错,朱令介绍孙某也参加了民乐团,而且练习的也是古筝,由于朱令的水平高,孙某几乎不可能有演出的机会。考虑到朱令第一次中毒是在一二九清华民乐队在北京音乐厅演出前夕这样一个日子里,这个情况就很有意思了。”
薛----正如许多网友所述,尤其是清华文艺社团“一路倾情”“迷你猫”校友的介绍,作为中阮伴奏的孙维与担任古琴独奏的朱令竞争是无稽的。而贝在
12/31/2005 13:21:54
贴子中承认“我对民乐完全不了解,乐器的说法可能有误”而且“这个能不能算动机,现在的我和三年前的判断也有不同了”
。可是贝当年此番论述成为了多年来舆论斥责孙维加害朱令的唯一动机。如果贝如其发贴所言,觉得自己“可能有误”
,认为“不能算动机”
,我想希望贝能就这一点清楚地为孙维澄清一下应该不为过。
详情请阅贴:(孙维声明贴,下同)
作者:一路倾情 回复日期:2005-12-31 14:58:11
(p.3)
作者:迷你猫 回复日期:2006-1-1 05:36:12 (p.6)
作者:迷你猫 回复日期:2006-1-1 06:01:36 (p.6)
4.
贝----
“只有孙某曾和一名教授做过的一个课题可以合法接触到铊”
薛----这连贝本人也明确表示不能确信的传言是近十年来芸芸众生要把孙维推上绞架最直接最重要的依据。我们的同学,很多校友,以及化学相关背景的网友都以实情证明了这不是事实。
做为最先,最有影响力的传播者,贝是否应该坦承自己的失言,就此论点还孙维一个清白?
详情请阅贴:
作者:太阳正暖 回复日期:2005-12-30 22:22:28 (p.1)
作者:独孤九绳 回复日期:2005-12-31 10:10:14 (p.2)
作者:xuegang 回复日期:2005-12-31 12:07:56 (p.2)
作者:加菲猫vc 回复日期:2005-12-31 23:41:34 (p.5)
附:我是薛钢,朱令和孙维的同学。
附,我是小树彤,现在正在放假期间,处于非常想表达自己的阶段,呵呵,另外,注明,不是任何人的同学,欢迎有人积极调查,
1,贝----“凶手一定是非常接近朱令的人,可以送给她食物和饮料,饮料还会以咖啡这样掩盖性强的可能性为大。所以几乎可以相信凶手是朱令的女同学。(这并非是警方的主要依据)”
薛----“一定是…”
“所以几乎可以相信…”不知是否可以判断为贝的臆断?我也无法赞同贝的逻辑:“非常接近朱令的人
= 朱令的女同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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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的原话确实在在逻辑上不属于结论性的文字,您不赞成这个逻辑,太可以理解,我作为看客也不接受这个逻辑做结论,但是,哈哈,HOWEVER,您也不能否认这样的可能性,否则,请您也用可以作为结论性文字的理由做驳斥。目前看没有,那故认为,您只是表达您认为贝的这些话是具备两可的结果,不能用做结论,只能用做思考,关于贝的这个说发,您并没有反对这种可能,并且您目前也没有任何结论性的话可以推翻贝的说法,是吗?
2.
贝----
“孙某和朱令的关系并不坏,而和朱令关系恶劣的女同学另有其人。但从上面可以看到,如果当时不是和朱令关系较好的人,很难获得下毒的机会。”
薛----我想孙与朱令关系不坏不应成为贝指责孙下毒的佐证。另我也想诚恳地借此机会提醒一些网友,我及很多物化2的同学可以证明,正如贝多次提及的,孙维和朱令关系还是挺好的,绝非有个别网友所言“深仇大恨”
。而“和朱令关系恶劣的女同学”
我的确在大学五年期间未有所闻。为此我也询问了数位同班女生,所得到的回答与我所知一致。
-------------------------
--您的原话是“孙与朱令关系不坏不应成为贝指责孙下毒的佐证”SURE!太正确了!玩的好就可能杀人,这简直是胡言乱语。HOWEVER,很显然贝或者是朱令的父母所认为的逻辑显然是关系密切导致的不是杀人,而是导致便于杀人,,您的原话和贝以及朱令父母的看法不应该矛盾。只是,您说的很对,,贝先生又说了句不能做结论的话,,和天涯广大的战友们一样,尽说的是不能做结论的话,
再HOWEVER一下,薛先生,您可以不同意贝的这种不可做结论的话,但是您客观的态度,是不是也应该表达,您也不可能排除这种可能,否则,请您也用可以做结论的话把这个伪命题推翻。
宁外,您诚恳的建议,并很认真否定的认为朱令在班上没有关系不好的同学,您说您问过一些女生,证实过,请问,您是问过一些女生呢,还是全部女生,您能确保每个和您交流过的女生都和您一样诚恳吗?显然,这是个主观结论。人和人之间的交流是微妙的复杂的,我不认为您有如此的能力去担保这个问题。
您能不能不要犯贝总的错误呢,好歹这是个有人几乎和死掉一样的案子。而这个人还是您的好同学。
3.
贝----
“据说朱令和孙某因为都是北京考来的,关系不错,朱令介绍孙某也参加了民乐团,而且练习的也是古筝,由于朱令的水平高,孙某几乎不可能有演出的机会。考虑到朱令第一次中毒是在一二九清华民乐队在北京音乐厅演出前夕这样一个日子里,这个情况就很有意思了。”
薛----正如许多网友所述,尤其是清华文艺社团“一路倾情”“迷你猫”校友的介绍,作为中阮伴奏的孙维与担任古琴独奏的朱令竞争是无稽的。而贝在12/31/2005
13:21:54
贴子中承认“我对民乐完全不了解,乐器的说法可能有误”而且“这个能不能算动机,现在的我和三年前的判断也有不同了”
。可是贝当年此番论述成为了多年来舆论斥责孙维加害朱令的唯一动机。如果贝如其发贴所言,觉得自己“可能有误”
,认为“不能算动机”
,我想希望贝能就这一点清楚地为孙维澄清一下应该不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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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这是孙维最铿锵有力的反驳,如果确实,贝总澄清一下又不少钱少米的,干吗要犹豫?
HOWEVER,澄清这个后,显然对孙维帮助也不大,,没看到天涯上的战友们早已经认为,显然杀人是不需要动机的,,呵呵,,人的思维多复杂,远比孙维想的复杂吧。当然您可以不CARE。
详情请阅贴:(孙维声明贴,下同)
作者:一路倾情 回复日期:2005-12-31 14:58:11
(p.3)
作者:迷你猫 回复日期:2006-1-1 05:36:12 (p.6)
作者:迷你猫 回复日期:2006-1-1 06:01:36 (p.6)
4.
贝----
“只有孙某曾和一名教授做过的一个课题可以合法接触到铊”
薛----这连贝本人也明确表示不能确信的传言是近十年来芸芸众生要把孙维推上绞架最直接最重要的依据。我们的同学,很多校友,以及化学相关背景的网友都以实情证明了这不是事实。
做为最先,最有影响力的传播者,贝是否应该坦承自己的失言,就此论点还孙维一个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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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然应该。贝总承认与否都没有意义,应该显然大家都认可。连孙维的哥哥录像带都有,,还有什么意义说这个事情呢。呵呵
当然,我想,薛刚,您也不否认,大家都有可能拿,这个大家里面也包括孙维吧,,您和您的同学是否能保证这个大家里面不包括孙维,显然您是不可能这样主观臆断的。那么也就是说,贝总目前的论断,又是一个不能做结论的论断,而您也不能把此点,做为孙维不可能是那位坏蛋的依据,您脑袋里面应该和贝总一样有疑问,,
如此,希望您能反映以上情绪在您的薛的后面的话里面,,这样的驳斥比较客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