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大家来这里,是为了为朱令讨还公道,我们的目的有两个:
一是使这件事能通过正常的途径最终得到圆满解决。
关于案情,我们应该相信14处的办案能力,相信他们一直在努力工作。
我们希望请他们把真正的当年的结论和事实公布出来。案件破了,怎么去让
凶手接受法律制裁;没有破,那么到底为什么没有破,是谁销毁了证据,是谁阻碍了破案,一定要追究责任。我下面会把案情的情况和大家再简单介绍一下。
以后关于案情,如果你有新的发现或更好好的解决办法,请联系朱家或者律师,尽量
少在这里讨论,以免打草惊蛇,或是让人乘机混淆视听,或是被凶手利用。
二是捐款帮助朱令康复。请大家建立一个讨论组或者加入雅虎
helpzhuling
group,所有的行动都在讨论组商定和执行,主要是扩大宣传,仅仅网上是不够的,希望大家印制大量的图片和宣传材料,到周围的社区宣传,让大家都知道朱令的故事,共同来帮助朱令。最后,希望版面上保持更多的精品,也希望斑竹能开两个讨论的帖子,大家把讨论都集中在一起不要占用更多的版面,凡是没有意义的新主题,可以删除或者合并入讨论贴。
本来不想在网上过多地谈及案情。但是,这几天又太多人和菡子小姐争论这个问题,我认为有必要把两点事实贴在吧里:
一.这是一起校园投毒案,两次投毒。
1995年4月28日,根据陈震阳教授的鉴定,协和神经内科的诊断是“急性铊中毒”。医生肯定地告知:朱令是两次中毒。两次发病症状和化验结果也同样毫无疑义地证明朱令是两次中毒。公安经过侦破调查取样等工作,确定是有人投毒,投毒次数至少两次。并且通过侦查确认是校内投毒。
陈教授的化验数据里有第一次头发样品和第二次的尿液,脑脊液,血清,毛发,指甲样品。另外,我们自己手里也准备了大量的法庭材料,有当年参加救助的各国医生的证词,还有著名的毒理学家的证词及根据数据的新的计算结果。这些已经转交给了朱令的律师。我本人一直试图联系菡子小姐,但一直没有收到小姐的回复,本来我是想私下和小姐说,把你的结果给律师,不需要在这里争论,如果有人还对投毒案或者二次中毒有疑问,那么请你;找到一个比陈教授,协和,公安的毒理专家,当年参加救助的医生,著名的毒理学家。更有说服力的人来提出疑问。我们会让您的专家和我们找的专家一起核对结果并提交给公安核实。否则,就是故意来捣乱,吧主可以及时处理。
二。关于嫌疑人
公安局是通过大量的调查取证,确定的唯一的嫌疑人。是勿容置疑的,如果你想质疑别人在此案中的嫌疑,请你拿出比公安局更有力的证据来这里提问我们会帮助你共同质疑公安,否则就可以看作你是诬陷别人,违背百度贴吧协议,禁止在朱令吧内发贴。
如果你想质疑孙维的唯一嫌疑人的身份,那么也请你拿出比公安局更有力的证据来这里提问。我们可以帮助你在这里共同向公安局提出疑问。否则,吧主也可以视你为违背贴吧协议,禁止在朱令吧内发贴。
顺便说一句,孙维说:我4月2日被讯问时第一次从公安那里了解到的情况竟然是:我是唯一能接触到铊的学生
如果你的记忆有问题,提醒你一下,这句话是不是应该是:我是在最具备隐蔽投毒条件的人当中唯一能接触到铊的人。如果你是清白的,不要避讳前面的定义词。
而且,这里你还应知道:同宿舍的两位外地同学,虽然具备隐蔽投毒条件,但经过侦查未发现她们有接触含铊物质的条件。不知道你为什么不在集体
投毒说盛行的时候,把这个事实说出来?这个你知道的公安的结论,至少可以帮助你的“好朋友“脱离质疑。
关于另外两位同学,本来为了案情进展不想再网上说什么,,但是既然菡子已经猜到了当时的情况,那么我这里要对你们俩说几句,你们当年在公安局说了什么,要尊重自己的供词,不能为了现在的个人利益到网上来欺骗广大的网友。尊重历史也包括尊重你们的供词。或者你们可以说明一下,到底是在公安局还是在网上作了伪证?
最后,我希望大家能有朱妈妈的忍耐力,以爱护朱令保护朱令为目的,对网上一些故意挑衅的帖子,忽略不见。有价值的材料请先交给律师,保持版面的干净整洁。努力使案件圆满,公正报偿。
谢谢:)
作者: 陪审团 2006-5-19 12:26 回复此发言
(来源百度朱令吧http://post.baidu.com/f?kz=100760601)
作为朱令的律师,希望你能多发布一些关于朱令案件的情况,比如:童宇峰的报案,进展如何。至于证据法的问题,还是不要在这里讨论,应该向法律界的泰斗寻求法律解决的途径。每个人都清楚这个案子的意义。即使是你要寻求"无罪推定"的充分必要条件,也是要在这个案子整个事情都弄清楚,真相大白,准备审判的过程中完善现有法律的某些不足,国外很多法律也都是出现了新的案例,审判中发现了法律的漏洞才修改的,所以,我们首先期待的应该是真相。请律师做一些更接近真象的工作,比如,寻访当事人,做一些重要的纪录。
第二,我要说的是案情的进展
我们还是非常相信公安局的能力的。但是,由于这件事情的特殊性,为了防止意外的发生,我们自己也收集了大量的证据。
至少二次投毒的法庭陈词,已经准备好了,相关证据材料已经非常完善,我们还需要一到两个有中国医院工作背景,同时也有国外医院工作背景的医生或者有中国和国外工作经验的毒理学家为我们做一份证词。主要是为了符合中国国情。欢迎志愿者。
另外毒源,盗窃案的证据也收集也基本完整。
拿到了一些有用的资料,比如,盗窃案谁最后离开宿舍谁有异常举动等等。
还有,我再强调一遍当年录过口供的人,那是历史,不能改变。如果你们再执迷不悟,就说明你们也有犯罪嫌疑,为了洗脱自己,说了不该说的话。
我们除了寻求证据之外,也请教了有名的侦探,所以现在最重要的就是等公安能把当年的办案结果公开。如果证据确凿,当然最好,如果证据缺失,第一要做的是追究责任,找出证据链缺失的地方的原因。第二要做的寻求国际专家,11年前,北大的几个学生和老师能用互联网帮一个女孩夺回他的生命,11年后在互联网更加发达的今天,希望也能用互联网给朱令一个公平。一切都在向好的方面发展。
这里我有一个大疑问就是按中国的法律朱令解毒后清醒的时候说的话,算不算直接证据?
三,要对网友说的话:
A.根据目前得到的信息,希望网友以后在这里能提供更多的朱令现在的状况,被害的悲惨境遇。关键是朱令现在的状况,完全是铊中毒造成的。凶手是第一责任人,犯罪手段毒辣,犯罪后表现恶劣,必须严惩,以警后人。让我们的领导看到。给朱令一个公平,给百年老校一个清白,也给协和换回失去的名声。
B.由于朱令来自于清华加上当年国内的集体失声,多年来关心这件事情多是海外的学生学者,国内的学生,网友和一些知情人。所以,现在重要的是让更多的现实生活的人知道这件事情,知道朱令以前的美丽,知道朱令的坚强的生命力,知道朱妈妈是一个多么坚强的妈妈。知道凶手是多么的残忍。请大家加入googlegroup,一切行动和需要帮助的消息,请大家都到那里去讨论。希望大家有心理准备,案子不是很快就会有消息的,还要努力,但是,一定要有耐心,朱妈妈11年来都没有失去希望,相信国家会还朱令公道,惩罚凶手,我们也要耐心盼望这一天。
C.ID之间不要互相攻击,有人来捣乱,说脏话的,就请他出去,如果故意捣乱的,还请大家当作没有看到。还是那句话,说孙维不是凶手,说不是二次投毒,说没有找到毒源,请拿出有说服力的证据,大家会帮助你们。我们就在这里,耐心等待国家听到我们的普通人民的心声。
作者: 陪审团 2006-6-9 23:46 回复此发言
1毒源:1997年7月28日国家教委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学校实验室化学危险品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备厅[1997]13号),指出:"1995年5月,
1997年5月,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先后发生了两起学生铊盐中毒案件。除涉嫌人为作案外,铊盐未按剧毒品管理是其重要原因。"
2。是拘还是传:我和我家人上百次地催促公安机关尽快依法办案,查明真相,还我清白。
我还年轻,总不能长期背着"犯罪嫌疑人"的黑锅过日子吧。
3。清华老师到底有没有作证:在调查朱令中毒案时,一些人(甚至有我尊重的师长)为了回避自己的责任就不惜提供不实的情况
4。我是唯一能接触到铊的学生是公安抓我的原因
这个明显的转移视线,把定语删除的例子,应该说是我是有投毒条件的人当中唯一能够接触铊的学生。是所有的嫌疑条件的交集。
5。到底有没有上层干预破案:
97年3月,朱令家人致信北京市公安局长,指出学生即将毕业离校,其中很多人将出国留学,此案急需抓紧侦破,不能放走凶手;不久又上书国家领导人。
这里有意思的是,孙维竟然知道朱家上书公安局的具体的时间和内容---更奇妙的是这个内容和朱家的信的内容是完全一致的,为什么破案要把这封信给你看呢?关键是那信是在你被拘捕之前写的,当时朱家还不能确定公安确定的嫌疑人是谁,只是反复被告诉马上短兵相接,等待命令,案件有特殊性。所以那封上书里根本没有你的名字,只说要公安局抓凶手,那么为什么公安局会把这封信交给你呢,你是公安部长?是主管单位?侦探专家?是国家领导?是拿着摄像机去拿出来的?一个没有提凶手名字的要求抓凶手的信,都会给谁看呢,而且你深刻地记得这信的内容和日期,说明不仅仅是看了一眼。所以这封信你能看到的唯一解释就是你是那个凶手。而且2年来公安局一直说的,短兵相接,等待上级命令,案件的特殊性,就都可以解释了。
还有很多很多,为了将来法庭上作证,我这里就不一一累述了,感谢北青报的记者证实了这个声明的真实性。我只是提醒大家如果喜欢找一些问题的答案可以在孙维的声明里找。
大家还在努力,我知道,在天涯讨论的时候,很多多年来帮助朱令的人还是能坚持不去网上说知道的情况,那时大家都期望能私下沟通当事人,把事情的真相搞清楚,不冤枉好人,也不放过坏人,可是童宇峰的努力换来的却是被恶意改动的信件和人大前全班请求信的流产。
随着讨论的深入,越来越多的知情人开始压抑不住愤怒的心情,不断把一些情况放到网络上来由于知情人之间没有联络,所以,很多不该说的消息都说了出来,我再强调一遍,要保守有用的资料和消息。
1,要忍得住,无论有些人怎么胡说,随他们去,他们只是称一时的嘴上痛快,但你不需要告诉他你都知道了什么。因为有些东西,到最后是有用的。要相信这个案子最终会解决。
2,爆料的时候,你要尊重给你提供信息的人,很多信息是好心人提供的,在案件开启以后用的,开启之前,请保持沉默,这样我们才能得到更多推动案子发展的信息和建议。
3,当你想引用当事人曾经对你说过的话的时候,记得清,就说,记不清,不要乱编,还有大家随便聊天的一些私话,当事人不写出来还请大家不要写出来。谢谢
4,要勇于承担自己说出来的话的责任。这里我顺便说一句,我说的清华和北京市委赔了20万的事情,我这里澄清一下,是分别给了20万一共四十万。当时的原话是我们给了20万,北京市委也给了,我理解错了。
关于那天不让花沐兰说凤凰卫视的事情并不是我个人有什么用处,而是,我想等我说完要说的话,他再想想是说还是不说,大概这里和花木兰联系过的网友都知道,联系到花木兰很难,等他回个邮件更难,所以,我只好发在吧里。结果逼得自己不得不在夜里赶这个帖子:)
最后,顺便说一句,刚才看到吧里有问潘峰捐款的帖子,这个你们有征求朱妈妈的意见么?
他们决不会有任何怨言的,请大家给潘峰一些时间,当人做好事的时候我们因该互相鼓励和帮助,不要想别人的动机如何,我们只看效果,他是第一个动员公司捐款,并捐了这么多的人,我们应该替令令感谢他和易方达善良的职工。过去的都过去了,谁也不能重新来过,至于他再校友网上的发言,请大家给他时间,让一个人自己心甘情愿的认识到错误,才是真正的作了好事。相信他有更好的关心朱令的方式正在酝酿,请大家耐心期待。
作者: 陪审团 2006-6-9 23:46 回复此发言
(来源百度朱令吧http://post.baidu.com/f?kz=10578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