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孙维天涯杂谈第一篇声明原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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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 8, 2006, 1:33:27 AM8/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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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 8, 2006, 1:34:18 AM8/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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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释颜声明原稿
孙维的网上声明

关于朱令的事情,这些年来网上时有传播.许多热心人一直在设法帮助朱家,同时也愤怒地要求缉拿和惩罚凶手,其中关于我的流言很多,甚至指名道姓说我是凶手。对此多年来我一直保持沉默,相信清者自清,对于那些先入为主的人,我就是再解释,恐怕也是“疑人偷斧”;而对于理智的读者,我就是不解释大家也不会轻易相信这些不实的谣言。因此当有了解情况的朋友想帮我反驳时我都劝阻了。

但是最近网络上关于我的谣言愈演愈烈,不得已我决定对网上盛传的流言作一些必要的声明。

由于事情的经过十分复杂,涉及的人和部门很多,为了避免给别人带来麻烦或尴尬,我隐去案件中除我和朱令之外其他人的姓名。

另外,
我也不打算参与网上的讨论、辩论和答疑。我只希望过平静而普通的生活,不被打扰。当然我保留通过正当手段维护自己权益的权利。

我对文中所提及的所有事实负法律责任。

一 我被卷入案件

朱令94年底生病,一直不能确诊,一度病危,95年4月底北大的一名同学(名字不记得了,但不是贝)来到我们宿舍告诉我们说朱令被确诊为铊中毒,他们收到太多的电邮回信,希望我们帮忙翻译。我和另外两名同班同学马上去报告了系主任,同时班支书去北大取来软盘,去试验室打印了一大摞从国外传过来的资料,我和其他几个女生一起连夜翻译。随后学校保卫处和派出所开始广泛地了解了情况,我和同宿舍、班里、系里以及社团的很多人都被问询过,之后公安并未采取进一步措施,也没再进行深入调查,原因我不清楚。

我万万想不到两年后的97年4月2日,在我们即将毕业的前夕我突然被公安局14处审问,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要求我在“犯罪嫌疑人”处签名。当时我根本不懂有关法律,不懂得“犯罪嫌疑人”的含义,以为只要公安有怀疑就是“犯罪嫌疑人”,于是在公安的要求下签了字。现在大家都明白“犯罪嫌疑人”的含义,说明当时公安审问我之前是抱有获得突破的信心的。但在经过了8小时的连续审问后,他们却通知我的家人接我回家。我曾以为公安还会再找我询问一些问题,但是他们从此再没找过我。反而是我和我家人上百次地催促公安机关尽快依法办案。

之后我和家人也咨询过一些法律专家。他们说尽管我国新的刑事诉讼法(97年开始实行)刚刚开始实行“无罪推定”,但是在实践中很多办案人员还是习惯性的延用以往的有罪推定。8年后的今天随着中国法制建设的进步和多起陈年冤案的曝光,“无罪推定”已经深入人心,但是在1997年的情况完全不是这样的。对此我深有体会。


二 所谓“我是学校唯一能接触铊的学生/本科生”

我4月2日被公安讯问的时候第一次从公安那里得知公安了解到的情况竟然是:我是唯一能接触到铊的学生,而且实验室的“管理非常严格,就差在每个学生的后面站个老师了”。但这完全是谎言!

其实化学系在实验中使用铊有很长历史了,而且有不少人在国内外相关杂志上发表论文,在97年4月我开始被调查之后,我查阅了一些文献,看到学校化学系不同人发表的论文从91年(那时我还没入学)起有若干篇(收稿日期分别为1991年10月16日,1994年12月20日,1995年8月16日,1995年10月2日,1995年11月8日和1996年2月16日),直到97年公安开始调查,化学系才禁止使用铊。我想很可能还有我没有查到的文章,或还有使用过铊却还没有发表的论文。

系主任后来也说除了化学系,其他系也有铊。

最重要的是学校对于有毒试剂根本没有严格管理,药品不管有毒没毒,
桌上架上随便放,铊溶液和其他有毒试剂在桌上一放就是几年。我帮老师做的实验并不是研究铊的,实验中曾经使用过的铊溶液也是我进实验室以前别人配好了放在桌上的,实验室也不锁门。很多同学下实验室帮老师作实验,实验室不光对化学系学生开放,外系学生上实验课或来来往往都可以。做试验的时候,尤其是业余时间,同学们可以在各个试验室间串来串去,互借仪器药品也是常有的事。尽管大部分同学在实验室是认真做实验的,但也有人在实验室串门聊天上机玩游戏甚至约会。

这种情况多年来一直如此,即使在朱令中毒后也没有改善,怎么可能我是唯一能接触铊的学生呢?!

为了证明实验室的真实情况,97年4月,我哥哥借了一部家用摄像机在白天工作时间到化学系实验楼,先后进了几个实验室,并从其中一个实验室的实验台上拿了一大瓶有骷髅标记的有毒试剂,举在镜头前,把它带出实验楼,然后又送回原处,整个过程全部拍摄下来。同样的调查取证,在随后的日子里又重复了几次,每次都无人过问。

出于对学校的感情,我没有把证明学校对实验室管理不严的录像带直接递交公安。但是事实又对我非常重要,这么大的黑锅我背不起,于是我在97年5月5日下午5点多找到学校党委,把录像放给他们看,表示我并不想为难学校,是因为我没有别的办法,唯一的要求就是希望学校能够实事求是地向公安反映情况,说明我真的不是唯一能够接触到铊的学生,由学校自己出面向公安说可以讲的比较委婉,有利于学校的形象。当时接待我的人没作答复。

第二天,5月6日一大早,学校实验室开始大整改,要求师生停下工作把所有药品严格分类管理,有毒试剂上锁,并由保卫处的人进行了拍摄。

6月30日,校领导拒发我的毕业和学位证书。

后来校党委一位领导曾在会见我和家人时竟然理直气壮地说“在这件事上(指朱令中毒案),我们经过认真反思,认为学校没有任何责任”!

我担心学校为推脱责任而掩盖实验室管理不严的事实,不得以只好于1997年7月18日把录像带和我查到的文献交给公安,有公安机关的签收条为证。

1997年7月28日国家教委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学校实验室化学危险品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备厅[1997]13号),其中提到“1995年5月,1997年5月,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先后发生了两起学生铊盐中毒案件。除涉嫌人为作案外,铊盐未按剧毒品管理是其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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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 8, 2006, 1:37:32 AM8/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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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我们宿舍

如上所述,我成了“唯一”能接触铊的学生,根据公安推理,我又和朱令同宿舍,具有投毒的条件和充分的作案时间,因此一定是我给朱令投了毒!好象我们的宿舍充满了恐怖!

真实情况是,我们的宿舍生活非常快乐,充满了无穷的乐趣。我们几个舍友五年来别说吵架,脸都没红过,至今仍是最亲密的好朋友。了解我们宿舍的人都可以作证。

我和朱令没有任何过节,但确实和另外的舍友们更亲密,主要是因为朱令交游广泛,社会活动非常多,很少在宿舍。

在调查朱令中毒案时,一些人(甚至是我曾经尊重的人)为了回避自己的一点点责任就不顾别人的死活,但是我的舍友在公安调查我的性格、为人的时候,她们都非常客观。我至今仍非常感动!

朱令94年生病以后很长时间不能确诊,因为我母亲是医生,我还把朱令当时的症状(脱发、皮肤疼、腿疼)告诉我母亲,让她帮着分析和打听,我母亲当时还说可别是红斑狼疮。这些情况我的舍友们都知道。

四 关于所谓“动机”

了解我的人都知道我性格非常直爽,爱开玩笑,嘴比较“损”,也许得罪过人,但我从不小肚鸡肠,更谈不上不嫉妒。谣言中关于民乐队什么竞争演出机会之类的所谓“动机”
实在更是可笑。

大一的时候我听说学校有个民乐队,觉得好玩儿,朱令就介绍我参加。朱令既担任古琴独奏,也参加中阮伴奏。对于古琴,我根本不会弹,而中阮只是伴奏乐器,在民乐队中的地位本来就比较低,而且民乐合奏的时候还是几个中阮是一起上台的,根本谈不上争“上台机会”。我记得有一次清华民乐队代表学校参加一个比赛,我、朱令和另外的中阮是一起上的台,这些都有民乐队演出的照片和录像为证。


更重要的是我在大三一开学(94年9月)就因为觉得功课紧张主动退出民乐队了,民乐队应该有我参加活动和退队的纪录,很容易被核实。而朱令生病是在94年底。这些情况在我被调查时,已经向公安机关如实说明过。

五 关于所谓领导人和公安对我的包庇

网上盛传领导人和公安对我的包庇,读者无不义愤填膺。事实是公安从来没有对我进行过任何包庇。

朱令94年底中毒,95年4月确诊铊中毒,至97年毕业前夕一直没有破案,应该说公安错过了破案的最好时机,眼看大家要各奔东西,朱令家人非常着急。后来我得知:97年3月25日,朱令家属致信北京市公安局长,指出学生即将离校,其中很多人将出国留学,此案急需抓紧侦破,不能放走凶手;97年5月上书国家领导人。
可以想象公安当时的压力,他们希望尽快抓到凶手,对上级领导和朱令家人能有个交代。这也解释了为什么朱令中毒两年多公安机关一直没什么动静却突然在1997年4月2日对我进行突击询问。

由于对我的调查迟迟不给结论,我和家人都非常着急,认为公安办案拖拉。我还年轻,不能背着“犯罪嫌疑人”的黑锅过一辈子。于是我们无数次要求公安对我进行进一步调查,要求再审或对证,对我提供的各种信息进行核实,还有什么疑问就提出来我好解释澄清,但是公安机关从1997年4月2日以后再也没找过我询问任何问题,反而是我和家人上百次地催促公安机关尽快依法办案。

有一次一位公安对我们说“公安从来没有办错的案子!”,因此我们担心阻力来自于公安对自身错误的自我纠正,于是我和家人一再向公安机关口头和书面表示公安机关办案不容易,有时搞错也难免,而且怀疑和调查我也是可以理解的,我们决不会追究任何个人和单位的责任,我们唯一的要求就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尽快查清我的问题,还我清白。

我和家人一直抱着在基层解决问题的想法,第一个电话是97年4月4日、第一封信是97年4月5日,都是给清华派出所的。之后给系办、系领导、校办、校保卫处、校派出所、公安14处等反复打电话、写信或面谈(信件都有收条),但从无进展,我们开始逐级向上反映。由于案件久拖不决,况且朱令家人早在97年5月上书过国家领导人,不得已我们于98年1月也给高层领导写信反映情况,说明:我们只是恳请有关单位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尽快依法办案,决不是要求法外施恩。

公安机关对我怎么调查的我当然不得而知,但在对我调查结束4年后的2002年,无意中在我家里发现了两个窃听器!

那天我家亲戚来做客,因茶杯里的茶凉了,他把杯子放到微波炉里加热,突然听到爆炸声,大家吓了一跳,发现杯底有个夹层,夹层被炸开了,里面装有窃听器,立刻查看另一个相同的杯子,发现同样装了窃听器。这两个杯子是专门加工的,因为要搞夹层,杯底凹进去很深(见照片)。经回忆,杯子大约是98年春随咖啡礼盒送给我母亲的,因为我母亲对那人并不熟悉,推辞了很久,那人坚持要送才收下的。

既然安装了窃听器,我家附近还应该有监听接收点,这么复杂的事看来只能是公安所为。如果连窃听器都送进家里了,估计应该对我家的电话也进行了监听。这个意外发现让我们十分高兴,因为我问心无愧,把问题弄清楚正是我求之不得的。技术侦察手段的使用足以证明公安机关和高层领导不但不象网上传说的包庇我,恰恰相反,公安机关是在严格侦查之后才解除了对我的怀疑的。


六 我曾要求公安机关对我测谎

从1997年4月起我和我的家人反复要求对我再审、测谎、对证,但始终没能实现,1998年7月29日在北京晚报看到有关测谎仪研制有突破的报道,当时我参加工作不久,正出差在外,8月初回京,经人介绍我两次去研制单位进行测试,感觉尽管是很简单的小测试,但确实灵验。研究人员告诉我国内外测谎准确率可以达到86—98%。测谎准确与否和测试的出题人水平有关,所以是有一定风险的。我一直宁愿承担风险接受测谎,是因为我实在不愿意不清不白地生活。1998年8月26日公安机关解除对我的调查时我再次提出要求对我进行测谎,立刻被断然拒绝。后来家里发现了窃听器,使我想到其实公安已经全都清楚了,当然不愿测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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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 8, 2006, 1:38:15 AM8/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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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关于所谓我的爷爷向高层领导求情

网上盛传说我爷爷去世前最高领导去探望,爷爷“拉着最高领导的手”为我求情“请求最高领导放人放了我的孙女”。而“公安局长拍案而起,说放什么放,打死了装麻袋里放出来”,云云。其实公安机关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讯问我是在1997年4月2日。事实是我爷爷于1995年12月9日去世,而且我一天也没有被公安局抓起来关过,不知道怎么“放出来”?是相对什么而言。

而且公安开始调查我时并不清楚我爷爷是谁,97年4月2日那天,公安问到我的家庭成员,我只说了父、母、哥哥,再问其他人时,我只说爷爷奶奶已经去世,没有说名字。受家庭影响我很少在学校说我的爷爷。

爷爷是我最敬爱的人,在他去世后有这么多谣言给他抹黑,我和我的家人都很难过,因此我在这里要简单地介绍一下我爷爷,让大家了解他的为人,了解他为中国做过的巨大贡献,了解他几十年经历的坎坷和冤屈。

不要再别有用心地在他身上捏造虚假的故事了!

我爷爷爱国、正直、廉洁,最痛恨腐败。解放前在国民党政府我爷爷曾任行政院政务委员兼资源委员会委员长兼经济部部长。他因为痛恨国民党政府的黑暗腐败,决定率领资源委员会起义,冒着生命危险组织和领导护厂护矿,迎接解放。
资源委员会是当时中国最大的企业群体,下辖121个总公司,1000多个大中型厂矿企业和若干研发、设计、勘探单位;涵盖的行业包括钢铁、有色金属、石油石化、化工、煤炭、机械(含部分造船和铁路机车车辆制造)、水泥建材、电子电工、光学仪器、电力、制糖、造纸等;共有3万多管理和技术干部,其中有高级技术人才约4千余人,大部分怀着爱国之心留洋归来;另外还有工人60余万,其中技工20万。
爷爷将资源委员会下属厂矿企业和人员完整地移交给人民政府,对新中国的国民经济恢复起了巨大作用。这些人才为国家工业化、现代化做出过巨大贡献。
但是令人痛心的是这些人满怀一腔爱国热忱,冒着生命危险追随我爷爷留在大陆,投入祖国建设,却在解放后历次运动中,尤其是文化大革命期间,被说成是“有组织有计划的特务团体”接受调查、批斗和各种折磨。我爷爷自然是“大特务头子”了。很多人不能忍受人格上的侮辱和身体上的折磨选择了自杀,也有很多人被活活整死。这60多万人里到底有多少人屈死,有多少人没有能等到1992年平反的一天,永远也不会有人知道。

他晚年在三峡论证中顶住巨大压力,94岁高龄亲自进行实地考察,坚决反对三峡工程。

我爷爷生前多次留下遗言:遗体捐供医学解剖,捐献有用的组织和器官,其余作肥料,绿化祖国,不举行遗体告别,把自己的积蓄全部捐献。他去世后骨灰撒在树下,没立任何碑牌,积蓄全部捐献给家乡的学校。

在他的“生平”中评价他是“共产党的诤友”,“建立了历史性的功勋”。

八 学校曾扣发我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97年6月30日上午学校召开毕业典礼并颁发毕业证书,临开会前系领导却突然通知我学校不发我毕业证书,并要求我通知父母马上来学校,由党委正式说明。我的父母立即赶到学校,校党委领导等人接待了我们,说学校接到公安局的通知,内容是由于我卷入此案调查,不能给我发证书。校党委领导还强调:“在这件事上(指朱令中毒案),我们经过认真反思,学校没有任何责任”。我们问:公安是如何通知学校的?有没有文字通知?学校说没有,是公安打电话通知的。

于是我父母立即到14处询问,令人意外的是,公安竟然说:“我们从没听说过孙维学籍的事,警方只管破案,学籍管理是学校自己的事儿,和公安没关系,公安局从来没有,也不可能向学校发这样通知的,如果真打过电话,一定会有记录的,但是我们没查到任何记录。”

当我们回过头再找学校相关领导落实时,校领导又改口说是学校根据公安局的情况自行决定的。之后我们再想找校领导交涉就变得难上加难了。几经周折,在我们的强烈要求下,两个多月后的9月5日,校领导终于同意和我全家见面。因为我们表示扣发证书的做法不对,校党委领导竟说:“你到底是要清华认错,还是要学位证书?!”我说我不要求认错,只想解决我的问题。9月29日系领导给我家打电话,通知去领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至此,我才拿到了迟到三个月的毕业证书。
在领证书时,系领导说:公安不承认通知过我们,我们也没必要替他扛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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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 8, 2006, 1:39:09 AM8/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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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令家人多年来对我的怀疑是没有事实和证据依据的

97年4月2日下午,对我的问讯是非常秘密的,老师同学包括我的舍友都不知道。但是第二天(4月3日)一早,朱令的一位舅舅就来到学校,召集了很多同学,说“朱令的案子拖了这么久,到现在也没有人承担责任,朱令家里很窘迫,现在目标已经很集中了。”并说“公安机关办案需要很多手续,有些公安机关不宜出面做的事,我们决定自己出面,采取一些非常规的行动。”同学告诉我后,我家人马上向派出所、系里和学校保卫处汇报,但没有得到任何答复,家人担心我的人身安全,于是不让我上学了。
4月11日晚和4月14日晚,朱令的舅舅两次打电话给我家里要和我父亲面谈,由于他在学校说了要采取非常行动的话,我父亲当即拒绝。

4月22日,系主任打电话给我父母,催我回校上学,父母向学校反映担心我的安全,学校答复说没法保证我的安全,但是如果我还不上学造成的损失学校不承担。我不能接受学校提出的留级一年的选择,于是说服父母于24日回到学校。26日中午,我收到朱令舅舅寄到我宿舍的恐吓信(25日发出),说我已经“无可救药”“世人皆曰可杀”“纵然是天涯海角,终不能逃脱惩罚”,并“发誓不惜用一切为朱令复仇,为国家除害”,信中还提到“黑社会”。

我家人十分担心,立刻向系里汇报,但是系领导已经知道恐吓信的内容了,因为相似的信件也发给了班里其他同学,要求同学们配合朱家提供有关我是凶手的“证据”。由于安全没有保证,我只好再次离校回家。

5月5日下午,迫于毕业压力,我再次返校。5月9日中午,我收到朱令舅舅寄到我们宿舍的第二封恐吓信。内容除重复第一封信的恐吓外,还提到“获悉我给你的信已交付学校保卫部门,我认为你做的没有错误。但这次大可不必这样做了,因为,当你收到这封信的同时,此信的副本也会放在学校保卫部门的办工作桌上”并说“另获悉,由于我的上一封信,你希望获得学校对你安全的保证.我想,这是一种不现实的想法”,“学校是无法保护你或惩罚我的”。

这两封恐吓信的复印件我都已经给交公安机关了。

我知道朱令家人对我的误会非常之深。后来我找过朱令的一个好朋友,表示希望能和朱令的母亲沟通。他说如果真的不是你干的,你于心无愧就行了,朱令家人坚信了这么久的想法,你是不可能改变的。

97年7月30日,我和哥哥去公安局催问案件调查的进展,正好看到公安人员接待朱令的母亲。我们提出是否可以在公安在场的情况下和朱令的母亲谈一谈,把有些事情说清楚,公安人员连忙拒绝,说现在不合适,并马上把我们拉走。

98年8月,公安宣布结束对我的调查后,我再次提出希望能和朱令家人沟通,消除误会,公安说:“朱令家人误会很深,认死了这个理儿这么多年了,即使你们和她家人见面,恐怕也很难改变他们的想法。我们也做过他们的工作,很困难,没什么效果,你们不要和他们接触,可能会有危险,要是出了事儿就更麻烦了。”

我以前在学校和医院见过朱令的父母,他们都是非常通情达理的知识分子。大女儿惨死,二女儿中毒对这个家庭的打击是毁灭性的。我去医院看望和看护朱令的时候见到朱令父母对自己孩子的照顾和疼爱,很受感动,也非常理解朱令家人渴望挽救自己孩子和抓住凶手的心愿。

尽管我也是这个案件的受害人,但朱令和她家人的情况更惨,因此当年我咨询的法律专家说朱令的舅舅给我写恐吓信是违法的,我可以告他的时候,
我不想给她的家庭雪上加霜, 至今没有起诉。

不过朱令家人的许多说法是没有事实和证据依据的,仅仅是根据一些所谓的“线索”推测得到的结论,在冲动情绪下的言论和举动不但伤害了我,更不利于本案的侦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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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 8, 2006, 1:40:21 AM8/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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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关于我的私人情况

关于我的私人情况,网上流传着各种版本。
我一如既往地不希望我和家人的生活被打扰,所以仅做简单的说明。我的丈夫不是美国人,他是我多年的同学,对我的情况非常了解,对我的为人也十分信任。我们都希望过平静的生活。

十一 我对网上传言的看法

我一直认为,也一直对我的朋友们说,其实这些在网上伤害我的人大多都是善良的,他们并不是存心要伤害我,只是出于义愤希望惩治凶手而被各种真假难辨的流言所误导。

当然也不难看出其中有很少数人一直在挑起和引导舆论的发展,只要有人持比较客观的观点或者质疑这些所谓“证据”,就立刻会被揪出来甚至遭到谩骂,或者被说成是我的“发言人”。但是即使对于这些少数人,我也一直认为他们的出发点是善良的,他们只不过一心想帮助朱令而又认定我是“凶手”而已。

对于网上少数客观理智的网友,我很感谢他们,因为他们能够客观地思考和评论,所谓“谣言止于智者”,另一方面我也觉得很抱歉,让这些不相识的朋友为我挨骂。

过去的几十年我们国家基本实行“有罪推定”,文革期间达到了顶峰,造成了多大的民族灾难!97年我国新的刑事诉讼法刚刚推出,法律专家呼唤法制文明,推行“无罪推定”。当我把我的情况提交法律专家后,他们很感兴趣,认为这是一个“有罪推定”的很好的例子。幸运的是这些年来我国的法制建设取得了很大进步,“无罪推定”已经深入人心,避免了更多冤案。


十二 我的愿望

1.公安机关尽早破案!

除了朱令家人,没有人比我更希望早日破案了!

既然大家都和我一样真心希望早日破案,请你真名实姓,把任何证据或者线索,尽早提交公安机关,以便公安调查核实。如果有人在国外不方便的话,可以请国内的同学或朋友作为接口,汇总大家提供的线索一并提交公安机关进行调查核实。在网上以讹传讹只会误导别人,伤害无辜,拖延破案的时间,并让真正的凶手继续逍遥法外。

我和所有善良的人一样希望看到水落石出的一天!

2.愿朱令早日康复。

3.希望大家客观理智地对待网上的各种传言。

4.我和家人希望过上平静而普通的生活,不被打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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