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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合作伙伴:
塞浦路斯政府试图吸引更多外国投资者投资该岛并帮助经济进一步的增长,引入了《外国人和移民条例》第 6(2) 条,赋予在塞浦路斯投资的非欧盟国民永久居留在岛上的权利,只要满足某些标准。
为了解决移民系统中的一些缺陷,这些标准已经过修改,并将于 2023 年 5 月 2 日正式生效,目的是保护移民系统的完整性,从而维护其政策的长久性和确保国家的声誉。
申请人必须在以下类别之一进行至少 300,000 欧元的投资:
*房屋/公寓:购买土地开发公司首次出售的房屋/公寓。
*房地产(不包括房屋/公寓):购买商业类别的房地产,例如办公室、商店、酒店或类似的开发项目,或这些的组合。
*投资塞浦路斯的公司的股本,并证明公司有实际经营活动。
*塞浦路斯基金投资,投资组织的股份(类型 AIF、AIFLNP、RAIF)
虽然投资金额保持不变,但一些最重要的修正案是增加了收入要求,必须通过纳税申报证明,并且主申请人的父母和岳父母不再可能申请。 申请人应证明他拥有至少 50,000 欧元的海外稳定年收入。 受抚养配偶的年收入增加 15,000 欧元,每个受抚养的未成年子女的年收入增加 10,000 欧元。 申请人需要每年提供继续满足此标准的证明。
如需任何进一步的帮助和/或澄清,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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