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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波获得诺贝尔和平奖,全球刮起“刘晓波旋风”;而中共老人李锐、胡绩伟等牵头五百人联署发表挺温家宝政改的公开信,要求执行宪法第三十五条,兑现公民的言论出版自由,也曾考虑挺刘晓波,但最终未获共识。南京《现代快报》和湖南《潇湘晨报》打破宣传部门限制,大幅报道温家宝于CNN谈政改内容,形成 “温家宝现象”。两股力量互相碰撞,激荡起中国政改前进或倒退的悬念。
正当北京热议推动政治改革的“温家宝现象”之际,十月八日,刘晓波获得诺贝尔和平奖,全球旋即刮起“刘晓波旋风”。“温现象”和“刘旋风”两股力量激荡而起,互相碰撞。这两股气场是流转渗透,凝聚更猛烈的冲击力,还是交击回旋,相互消磨;当局是由挺温最终撑刘,还是由打刘最终压温,这事态发展引起全球关注。
毫无疑问,中国政局正面对一大悬念:到底刘晓波获得诺贝尔和平奖,会对近期的温家宝政改呼唤带来什么效应?北京当局全力打压、谴责刘晓波旋风,是否会波及温家宝的政改诉求?党内的强硬派是否趁机打击温家宝,视为离经叛道?抑或刘晓波在全球所刮起的旋风展示国际文明的准则,呼唤在中国久已缺位的民主、自由与人权的理想,刺激党内的开明派与理想主义者结合,加速推动政治改革?
恰恰在这个时刻,中共老人在毛泽东前秘书李锐、《人民日报》前总编胡绩伟等牵头下,共有二十三人发起、五百人联署,发表挺温家宝的公开信,支持政改。这封公开信的运作逾一周,早在刘晓波获奖前就进行,诺贝尔和平奖消息传来之后,有些老人也热切挺刘,在公开信上加了一些文字表态。但由于时间太匆促,无法在短时间内获得几百人的共识,也担心干扰当局对这封信的判断,因此最后还是聚焦挺温,将挺刘的文字删掉。
中共老人公开信发表后,十月十三日,南京《现代快报》和湖南《潇湘晨报》大幅报道温家宝于CNN谈政改的内容,打破了官方媒体近期对温家宝政治言论的封杀,也打破了宣传部门的限制,视为改革派的一次重大的反击。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五十天来,在各种公开的重要场合,七次提到推进政治改革。刘晓波获诺贝尔和平奖后,中国要不要推动政治改革,如何推动政治改革,成了中国学界、政界、文化界乃至社会各领域的热议话题。十月一日,前中央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原中共中央委员、原中顾委委员李锐等二十三人,发起联署致全国人大会常委会的信《执行宪法第三十五条,废除预审制,兑现公民的言论出版自由》,至十月十日总共五百人参与签署,迫切陈情,希望中南海亮察。
这封联署信由二十三人联名发起,他们是:前中央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李锐,前《人民日报》社长、总编辑胡绩伟,原政法大学校长、七届全国人大常委江平教授,原新华社副社长李普,原广州军区政治部副主任周绍明,原中宣部新闻局局长锺沛璋,原中共中央党校教授杜光,原社会科学院新闻研究所所长孙旭培,原国防大学当代中国编辑室主任辛子陵,原《中国日报》社总编辑于友,原群众出版社社长于浩成,原《中国法学》杂志社总编辑郭道晖,原中国工人出版社社长兼总编辑胡甫臣,原人民出版社副社长庄浦明,原中国艺术研究院建筑艺术研究所所长萧默,原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科学出版社社长张定,上海交通大学教授、欧洲科学、艺术与人文研究院通讯院士王永成,故宫博物院原院长张忠培研究员,原中国电影出版社社长张清,原福建电视台台长俞月亭,前上海人民艺术剧院院长沙叶新,民刊《往事微痕》总编辑铁流,香港《太平洋杂志》总编辑欧阳劲。法律顾问为中国籍公民、美国纽约州执业律师宋岳。
联名信的主要执笔人之一是辛子陵。这位知名学者、传记文学作家、解放军大校,今年七十五岁。此信十月一日拟出初稿,开始在圈内外征求百人联署。三日,亚洲周刊拿到了此信;七日,已有两百人参与。八日,刘晓波获诺贝尔和平奖消息披露,是日,有四位参与联署人先后给李锐打电话,要求将刘晓波当初被判刑以及今日获奖的事,在联名信中作出正面反映。
主要发起人也拟写了一段数百字的内容,如果联署者同意,就增添这段内容。大意是: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对刘晓波的判决,在事实和说理两方面都难以令人信服,是以司法名义损害中共的改革开放形象。判处刘晓波的头条罪状是“对党和政府的不满”,但人民既然有责任监督政府,也就有权利表达不满,执政者怎能以 “不满”治罪呢?法院判决把“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列为第二条罪状,可是“建立联邦共和国”曾作为中共的重要主张,加载中共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文献,是正确主张,怎么刘晓波重复提出,就成了罪行呢?法官把赢得政权的正确口号,颠倒是非,错定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罪证。因此有必要向中南海主要领导人提出建议:重新审查北京市法院关于刘案定罪依据的合法性问题。如果当局能让理性的声音进入法庭,法院就不会这么判了。如果法官违反宪法,不懂党史,是非不分,知法犯法,制造冤假错案,则严重损害国家和党的形象,这就很难证明中国还是法治国家、和谐社会。建议中央采取实际步骤,敦促法院撤销对刘晓波的判决。把责任推给法官身上,为当局搭梯子下楼。
八日那天,有四位签署人给李锐打电话,提议将刘晓波获诺贝尔和平奖加上。翌日,辛子陵夫妇去看望李锐,一起分析,是把刘晓波获奖的事添加上还是干脆不提。十月一日发起联署,八日刘晓波获和平奖,不加上这一内容也很正常,不写刘晓波的事无可厚非,问题也不大。
如果信中加上刘晓波的内容,又会有什么后果?很可能当局就将联署信全封杀了。原本是上满汉全席的,当局正考虑吃哪个菜不吃哪个菜,此时突然又上了一道当局认为是有死耗子的菜肴,当局就会把全桌的菜给翻了。再说,加上刘晓波获奖的内容,还得让已经签署的人重新审阅修改过的信,因为这些签署者当初看到的信,是没有关于刘晓波获奖的内容。看到有耗子,这圈子里原本愿意签署的,会有人也因此不敢吃了。不能因为后面的事,把前面的事搅了。因此一定要避开,不提为上。
辛子陵说:“大陆对媒体、网站封得很紧,不让刘晓波获奖的消息透露,其实这很愚蠢。在当代技术条件下,全世界都是头版头条,你却要封锁信息,不让中国人知道,怎么可能呢?这就是思维方法不一样了。他们就是要这么做,在这块地方就要这么干。当局要拐弯,这要有过程,看它怎么拐,反正与世界民主潮流对着干,那是没有前途的。”
若翻脸就打国际官司
二十三个发起者中,最后那位是律师、法律顾问。在以往给中央的各种联署信中,出现法律顾问尚属首次。对此,辛子陵说:“如果联名信中提出的要求是件好事,当局采纳了,那也就皆大欢喜了,率先在舆论开放、在新闻出版自由取得突破,而后展开全面的政治体制改革,那么这功劳归于几个发起的九十岁老人,归于那五百个联署人。如果当局怪罪下来,要作为案子办,那我是主要策划人,不能把责任推给那几老,我得升头顶杠,把责任担起来。有了律师,如果当局翻脸,我就和他们打国际官司,到海牙国际法庭打这场官司。这是最坏的准备,是我的底牌,因此我们的联名信上要有法律顾问。这位律师是中国国籍,因此可以参与联署。当然,我认为当局不会不明智,让事态发展到这一步。”
发起人之一萧默并不赞同在联名信中增添刘晓波的内容。他说:“我们与刘晓波还是有些区别的。他的《零八宪章》只有终极目标,最缺乏的是不谈具体操作的路线图,没有先做什么、后做什么,而是要一步到位。在中国大陆,要一步到位是不可能,也是不现实的,而且真得一步到位,中国就会天下大乱。我们与刘晓波的终极目标相同,但路径选择不一样。我们强调一步一步走,像切香肠般,一片一片切,要碎步走、慢步走、不停步。主张一步到位是很危险的,对病入膏肓的人,动大手术会很危险,只能慢慢调养。刘晓波与他的一帮朋友主要在海外,我们称之为‘民主自由主义派’,我们这批人是‘民主社会主义派’,在普世价值、宪政、民主等方面的理念是相同的,但路径不一样。”也有发起人认为:温家宝一再提出政治体制改革,执政当局会逐步放松监控,而今刘晓波获得诺贝尔和平奖,便担忧会再度收紧监控。不过,《现代快报》报道政改文章时透露:中共中央编译局副局长俞可平预料,近日举行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将拉开第三个三十年的改革大幕,除了经济领域,改革的重点或许主要发生在社会政治领域。
人们普遍关注,《炎黄春秋》杂志社社长、八十七岁杜导正,没有出现在五百人名单上。据知,他近来高血压,十月十四日施行眼疾手术。医生不让外人进病房向他念稿子,以免病人感染,等他手术后再向他展示这封信,已经等不及了。杜对这类联署的事十分认真,一定要看了信才会签名。
除了二十三位发起人和一位法律顾问外,参与联署的还有四百七十六人,其中有经济学家、原中国社科院研究员茅于轼,北京大学教授钱理群,曾任《人民日报》文艺部主任袁鹰,原《光明日报》社记者戴晴,广州中山大学教授艾晓明,原中国驻瑞典歌德堡总领事高锋,作家任彦芳,原中国戏剧家协会党组书记杜高,原安徽国宝集团董事长汪兆钧,原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助理研究员张博树,原国务院办公厅秘书俞梅荪,自由作家野夫,以及来自各地的原老报人、原飞行员、哲学系教授、原省计委主任、外交学院教授、铸钢厂工程师、参事室主任、植物学研究员、原财政局干部、原制药厂中共支部书记、原商业局官员、原空军航校教员、原中学教师、原省政协委员、原政府县长等。
五百位联署人认为:中国政治改革的契机已成熟,中国经济发展模式目前遭遇转型瓶颈,持续数年的维稳体系遭到民间力量抗争后走入死胡同。体制内力量不再是铁板一块,分化成温和派与保守派,而温和派与民间力量形成互动,为推动中国政治改革早日来临具有建设性意义。温家宝一再表示要推动政改,是好事。
八月二十二日,温家宝在深圳视察时表示:没有政治体制改革的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也会得而复失;九月六日,温家宝在与美国前总统卡特会面时提到中国政治改革的方向与决心;九月十三日温家宝在天津达沃斯论坛会议期间提到,透过深化经济与体制改革,推动社会公义、个人自由全面发展;九月二十二日,温家宝在美国纽约与华裔媒体人士会面时谈到,政治体制改革最重要的是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各项自由权利,“经济体制改革如果没有政治体制改革的保障,也不会彻底取得成功,甚至已经取得的成果还会得而复失”;九月二十三日,温家宝在联合国大会发言时再次表示,推动政治改革才能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最终成功;九月三十日,温家宝在国庆六十一周年的招待会上发表讲话,要坚定不移推动改革开放,“全面深化经济体制的改革,积极稳妥推动政治体制改革,统筹推进文化、社会等各领域改革,使这个体制更加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
十月四日,美国有线新闻网(CNN)播出温家宝在纽约接受的专访,温家宝说:“言论自由在任何国家都是不可或缺的”,已被写入中国法律;“我常说,我们不仅应让人民享有言论自由,更重要的,我们还必须创造机会让他们能够批评政府的工作”;“我和中国人民都相信,中国将继续进步,人民对民主自由的诉求是不可阻挡的”;“我想任何一个对他的国家有责任感的人,都会对政治改革深有感悟且付诸行动”;“让每个人都能过有尊严的幸福生活,让每个人都生活得有安全感,让整个社会充满公平正义,让每个人对未来充满信心”。他强调会尽力推动政治改革,“风雨不倒,至死方休”。
五百人联署信透露说:早在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六日,胡锦涛主席上任不久,在中共政治局常委与民主党派人士举行的民主协商会上明确说:“新闻解禁、开放人民舆论阵地,是社会的主流意见和诉求,是正常的,要以立法形式解决。共产党自身不改革不改造,就会失去生命力,走向自然消亡。”
这一封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联署信说,八二年宪法第三十五条载明:“‘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这一条文二十八年不兑现,被党政机关制定的‘执行’细则所否定。这种原则承认而具体否定的假民主,成为世界民主史上的丑闻”。
联署信说:根据宪法和胡锦涛、温家宝讲话精神兑现言论出版自由之宪法权利方面作出陈情:“共和国公民名义上‘当家做主’六十一年,但享有的言论出版自由竟不如回归祖国前的香港,即不如殖民地居民。回归前香港是英国殖民地,女王政府任命总督管理这个地方,但港英当局给香港居民言论出版自由,不是空头的,是落实的,兑现的”,直到今天,“建国六十一年,搞了三十年改革开放,我们还没有得到香港人殖民地时代就有的言论出版自由。现在有些参政议政的书籍,要拿到香港出版,这不是回归祖国的福荫,是沿袭殖民时代的旧法。大陆人民的‘当家作主’地位实在太窝囊。国家宣称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实在太尴尬”。
不久前《周小舟纪念文集》出版,原拟收进李锐一九八一年在《人民日报》发表的纪念周小舟的一篇文章,但当这部书正式出版时,这篇文章却没有了。周小舟夫人打电话向李锐解释:“北京通知,不能用李锐的文章。”
李锐说:“这算什么样的国家?!我大声疾呼:新闻必须自由!扼杀公民的言论自由是完全违法的!”五百人的联署信认为:连二十九年前发表在党报上的旧作也不让收进文集,真是荒唐至极。岂止普通公民,连共产党的高级干部都没有言论出版自由。又岂止高级干部,连国家总理都没言论出版自由。
中宣部是看不见的黑手
联名信写道: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一日温家宝在深圳发表题为《只有坚持改革开放,国家才有光明前途》的讲话。新华社即日通稿《开创经济特区的美好明天》,却把温家宝讲话中政治体制改革的内容删掉了。九月二十二日(美国当地时间)温家宝总理在纽约与美国华文媒体和港澳媒体负责人座谈,再次强调了“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性,随后在纽约联合国大会讲话,其中也谈及政治体制改革。二十三日晚间,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以及新华社通稿报道这些活动时,提及政治体制改革的讲话,都被过滤掉了。
信中内容还指出:“这些事情,如果追究责任,绝对查不到具体人,这是一只看不见的黑手。他们自知理亏违宪,通常以电话通知某人的作品不能发表、某事不能见诸媒体。打电话的官员不留姓名,叮嘱执行者为其保密,但必须执行他的电话指示。这只看不见的黑手就是中宣部。现在是中宣部凌驾于党中央之上,凌驾于国务院之上。试问中宣部有什么权力封锁总理的声音?有什么权力剥夺全国人民对总理讲话的知情权?”
联名信还提到应该废除《出版管理条例》:“取消审批制,改行追惩制”。即“把宪法第35条言论出版自由变成可望而不可及的墙上画饼,是经过《出版管理条例》等具体执行细则来完成的。这些执行细则,槪而言之就是深文周纳的审批制。有数不清的清规戒律限制言论出版自由。制定新闻出版法,废除审批制,已成为当务之急。”
除了提出废除《出版管理条例》,信中还具体建议:“落实宪法第三十五条给予公民言论出版自由,从体制上看就是从党政机关直接控制到媒体相对独立,从 ‘党的喉舌’转变为‘社会公器’。因此,新闻出版法的立法基础必须是实行追惩制,而不能再以‘加强党的领导’的名义强化审批制。所谓审批制,就是出版物在出版以前须经党政机关的审查,批准了你才能出版,不批准出了就是非法出版物。所谓追惩制,就是出版物不必向党政机关报批,总编辑通过了就开印,出版发行完全自由。出版后如有不良后果和纠纷,政府再介入,根据法律判断是非对错。世界各国新闻出版法制的发展,走的是由审批制向追惩制过渡的道路。无疑,追惩制比起审批制是一个进步,对推动人文科学和自然科学的发展,推动社会和谐历史进步起了伟大的作用。”
□《亚洲周刊》二〇一〇年第四十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