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粘锅、双氧水、苯甲醇引发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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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acy x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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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 1, 2005, 3:51:50 AM7/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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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粘锅、双氧水、苯甲醇引发的思考


今年以来发生了三件关系人民生命健康大事,引起了人们的高度关注。这就是不粘锅的特富龙、巨能钙的双氧水和注射用的苯甲醇,前两件由权威部门作出了结论:无毒,而苯甲醇的使用会给儿童带来严重的后果,只是没有引起"有关部门"重视。

自今年七月份开始,不粘锅使用的特富龙涂层有不有毒闹得沸沸扬扬。直到国家质检总局10月13日发布信息,市场上销售的主要使用特富龙涂料的不粘锅产品中,均未检出PFOA残留才尘埃落定。有媒体报道,"国家检测合格的不粘锅消费者可放心使用"。可是又有媒体报道(11月10日新华网),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告知,不粘锅使用条件除了温度限制在250℃以下外(卫生部:不粘锅干烧有害),还不能用来制作酸性食物。这又让人们的心揪紧了,下过厨或是到过厨房看人做过菜的人都知道,中国的烹饪方法,干烧的现象是时有发生的,有时还把锅烧红,况且这个250度谁又掌握得准呢。干烧了怎么办?什么是酸性物质,专家说"酸性食物包括各种肉类、蛋、白糖、大米等。"难道所有不粘锅都不能制作肉、蛋、米饭等食物?专家说要看锅体所使用的材料而定。用铁等易腐蚀金属制造的不粘锅,不能制作酸性食品。用抗腐蚀性强金属制造的不粘锅,尽量不制作酸性食物。这一来人们犯迷糊了,国家检测合格的不粘锅,消费者还是不能放心使用!

11月中旬,有媒体披露,巨能钙被检测出含有双氧水,一时舆论大哗。 "双氧水"属于危险化学品及有毒有害物质,以前也曾作为漂白剂、杀菌剂、防腐剂广泛使用在食品中。卫生部制定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双氧水属于严格控制使用范围,双氧水作为添加剂仅用于部分地区的生牛乳保鲜,以及袋装豆腐干,但不得检出有残留。现在农业部质检中心检测结果显示,送检的巨能钙7个品种中有4个品种不同程度地含双氧水。巨能公司也承认其产品含有双氧水。而且巨能公司自己制定的标准是:每千克产品双氧水含量不超过500毫克。但检验结果有3种产品,每千克巨能钙产品中残留1680—6280毫克双氧水。那就是说超过了企业自定标准的2至11倍。

12月3日卫生部通报,巨能钙过氧化氢(即双氧水)残留量在安全范围内。并说,从北京市药监局和天津市卫生局的监督检查情况看,目前尚未发现巨能钙生产企业存在违法行为。但一些消费者质疑,"如果每天都服用会不会累积中毒。"《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双氧水在限制使用的产品上都"不得被检出有残留量",现在测出了残留量,却又说在安全范围内,"政府的规章到底算不算数?"

今年11月17日《法制晚报》报道,湖北省鹤峰县中营乡有300多名患有臀肌挛缩症的孩子(俗称"蛙腿孩")艰难地走过自己的童年,他们都因反复注射配了"苯甲醇"的"消炎针"。实际上媒体上早就有报道,2001年7月13日《羊城晚报》登载,广东南海平洲医院收治的类似病人遍及广东全省、全国各地。平洲医院在连州市5个镇的调查,发现被访学校学生的患病率有10%-20%。南海市部分小学普查,发现该症发病率也有10%-20%。这种病的儿童大都是因注射用了苯甲醇后引起的,在全国还为数不少。

"苯甲醇"是一种抗生素稀释液,在肌肉注射青霉素等抗生素药物时,添加"苯甲醇"可减轻小孩的局部疼痛感,因此在儿童身上使用较多。重庆医科大学儿童医院一项新近的研究成果表明,长期注射"苯甲醇"可出现局部药物吸收不良,造成肌肉小范围变性、形成纤维疤痕甚至坏死,从而引起臀肌挛缩,是致儿童双腿"外八字"的一个重要因素。早在1999年3 月,湖北省卫生厅就发出了《关于暂时停止使用苯甲醇作为注射用溶媒的通知》,广东省也在2000年7月发出了《关于暂停使用苯甲醇作为青霉素溶媒的通知》。重庆市卫生局今年在看了媒体的报道后,也在近期发出类似的文件。可是《法制晚报》报道,"今天(11月16日)上午,记者从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目前尚无文件规定,注射青霉素不能使用苯甲醇,但这种注射法已被大多数医院淘汰。因无明确规定,医院使用与否、如何使用,就有自主权,不算违法。"这就是说在全国没有统一的规定"注射青霉素不能使用苯甲醇"。完全可以设想,全国将还有多少儿童要成为"蛙腿孩"!

从"苯甲醇",可以看出卫生、药监部门工作的缺失。"苯甲醇"使用带来的后遗症,有关卫生专家早就注意到了。如果卫生部能象湖北、广东卫生厅那样重视这个问题,在1999年就在全国停止注射使用"苯甲醇",那该有多少孩子不会成为"蛙腿脚",而且时至今日仍然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面对那成千上万的已成为"蛙腿脚"的孩子,卫生部们的工作失职,在良心上不应该受到遣责吗?

不粘锅干烧有害,还不能制作酸性食物,消费者就不能 "放心使用";巨能钙含双氧水在"安全范围内",消费者质疑会不会累积中毒,卫生部的规章还算不算数;苯甲醇儿童肌肉注射会引起"蛙腿脚",早在1999年有的省就下文停止使用,而时至今日全国还没有一个统一的规定,这些都是涉及到人民生命健康的大事。政府有关部门,难道不应该反省自己在这些方面的失职吗?中国的食品出口到国外,会受到严格的检验,特别是对农药残留量的要求之高是国人难以想象的,而这些食品在国内也被检验为"在安全范围之内"的,难道中国人的价值比不上外国人?看来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提高自己的执政能力,把以人为本的理念渗入到具体工作中去,切实对人民的生命健康负起责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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