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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代表申请游行,被拒绝受理的具体经过。
ksheen29 2008-02-18 21:17:29 发表于焦点上海房地产网-谈房论市-平阳绿家园论坛
标签: 代表 口述
今天下午一点多钟, 居民代表5人到上海市公安局(武宁路)。接待人员讲,此处不负责受理,要求居民代表到福州路185号治安行政许可受理处。
居民代表来到后,填写登记表,等候接待。过了几十分钟后被领到接待室,由两女(张,蒋)一男(杨)接待。居民代表交出身份证,被蒋,杨分别登记后,杨出
示了警官证,由张主讲。
张:游行目的?
居民代表:申请书上写得很详细。
张:到这里就口述吧。
一位居民代表做了详细口述解答。
张:可以把你们的诉求转告相关部门。能够解决的尽量解决。现在市府发言人讲,现阶段正在征集意见。并未建造。“何必来申请游行呢?”
一代表针对上述“何必”言论:游行是公民权利,请按照程序办理。游行申请程序不包括讨论磁浮的技术问题。
。。。。。
(此处为关于磁浮的谈话,略)
。。。。。
张:应落实具体人数。游行参与人必须有上海常住户口或临时户口连续居住半年以上。(注:申请书上已载明参与人数为6000~10000)
代表质疑:游行法及上海人大批准的游行办法并未规定申请人需要编列参与人花名册。
张:不需要花名册,但人数尽可能要准确。
代表当场表示:关于具体人数,可落实为6000人并符合警方要求参与人为上海常住户口或临时户口连续居住半年以上。
此时已经是下午5点半了,张要求代表回去核实,拒绝当场受理。
居民代表回到小区后,接到杨姓接待员电告:审核内容一项,游行参与人除登记姓名外,还必须登记身份证号码。居民代表质疑:游行细则明确申请人无此项义
务,法律法规明确的义务我们照办,法律未明确规定的,我们无法遵守,如有新的法规,请书面答复。
杨警官仍坚持:这是我们必须审核的。你手续不全,我拒绝接受。(随即挂了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