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98年度宜秩字第32、33、3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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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ncis.s...@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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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 24, 2012, 8:35:12 AM3/2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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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助教你好:

想請問一下
1.為什麼98年度羅秩字第11、12號在同一日期發出(980923),內文幾乎相同,惟差在
經移送機關以民國98 年8月18日警羅偵字第0983104344號移送書移送審理
經移送機關以民國98 年8月24日警羅偵字第0983104458 號移送書移送審理


2.為什麼98年度宜秩字第32、33、36號同一日期的內文都完全一樣,一樣的東西為什麼要弄三次?
感恩~

劉耀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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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 25, 2012, 12:23:29 AM3/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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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是針對不同的案件,基於不告不理與告即應理的原則,法院須對所有受理的案件進行審理,加上受理的時間不同,而且沒有併案審理的理由,所以就使用了不同的案號。至於在同一天做成,則是因為同一個法官將相類似的案件在同一天結掉。
這樣了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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