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 Re: Re: Re:答复: Re:Re: 一点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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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sse.com.cn

unread,
Feb 18, 2011, 10:48:33 AM2/18/11
to comp...@googlegroups.com
“放置、固定、附着”类的动词有如下特点:

(1)有一个短暂的过程;
(2)假如目标达成,有一个长期持续的状态;
(3)如果过程完结而目标未达成,将是一个非预期的异常状态;
(4)隐含一个表示“处所”的配价,用介词或者不用都可以。

因此,“放了”,着眼于过程的完结,“在桌子上”“放桌子上”着眼于目标的达成。

“放在桌子上”则是一个将过程和目标整合为一体的整体事件。“放在桌子上了”表示过
程完结同时目标达成。

预期的目标达成状态是“无标记的”,就是说,预期之内的场景,要说,就是“放在桌子
上”或“放桌子上”一起说。如果只说“放了”,那就意味着也存在“却不在桌子上”这种非
预期的异常状态的可能性,这种情况是“有标记的”。

所以,“放了在桌子上”和“放了桌子上”具有一种内在的矛盾性、不一致性。注定预期
之内和可能预期之外之间的矛盾。由于这个原因,这两种表达方式显得别扭。

白硕

------ 信息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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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人:"compling" <comp...@googlegroups.com>
抄送:
密送:
主题:Re: Re: Re:答复: Re:Re: 一点补充
时间:02/18/2011 22:34:03

>tiOrig ) End If Call note.removeItem( "Body" ) If ((Ins
>现在的语法能不能解释下面的现象:
>
>
>(1) 放 一本书   ——  放 桌子上
>
>
>(2) 在桌子上 放 一本书   ——  一本书 放 在桌子上
>
>(3) 在桌子上 放 了 一本书  ——   * 一本书 放了 在桌子上
>
>(4)  放 了 一本书  —— * 放 了 桌子上
>
>为什么“放了” 不能跟“桌子上”组合,而单独的“放”可以呢?
>
>
>
>
>2011-02-18
>
>
>
>zwd1972
>
>发件人: sbai
>发送时间: 2011-02-17  18:07:59
>收件人: comp...@googlegroups.com
>抄送:
>主题: Re: Re:答复: Re:Re: 一点补充
>
>
>突然想起了朱德熙先生论“给”相关句式的那篇文章。那是引导我研究中文语言学理论
的标志性著作。
>
>在朱先生的那篇文章里,明确区分了两种动词,一种动词形成动词短语后,再后置
“给+宾语”,可以看成是二阶段的事件或者是双事件,先制作(取得),再给予。还有
一种动词是
>动作本身就隐含着给予,是单事件的。
>
>前一类动词包括:买、写、借(入)、盖等。
>
>于是
>
>买了辆车给她
>
>写了篇文章给我
>
>借了间房子给你
>
>盖了栋楼给他们
>
>等等,都是双事件的。其中的“了”,确实起到了分隔事件的作用。而且,切入语句描
述的场景的“视点”,好像就在两个事件之间。
>
>后一类动词包括:嫁、寄、借(出)等。
>
>于是
>
>嫁了个女儿给你
>
>寄了封信给他
>
>借了本书给我
>
>等等,都是单事件的。并不因为出现了“了”,就分隔成多个事件。切入语句描述的场
景的视点,则在这个单个的事件的末尾。
>
>白硕
>
>----- Original Message -----
>From: zwd1972
>To: compling
>Sent: Thursday, February 17, 2011 11:31 AM
>Subject: Re: Re:答复: Re:Re: 一点补充
>
>一
>
>宋老师给的几个例子应该都可以从时间、空间、事件参与角色等因素做进一步分析。
>
>以第1个例子的分析为例说明如下:
>
>他 乐意 帮忙
>
>“乐意”跟“帮忙”两个谓词所对应的“抽象原子事件”在例1中同时间,同空间,“叠
合”为一个事件。说汉语的人的感知中,不会觉得这里有“两个”事件。
>
>形式上的检验:
>
>他 乐意 帮忙 了  (可以接受, “了”是附着在“乐意帮忙”整体上的,而不是附着
在“帮忙”上的)
>
>* 他 乐意 了 帮忙  (不能接受,可见这里“乐意”跟“帮忙”无法分隔为两个事件)
>
>其他几个例子的分析同上。
>
>
>二
>
>每个动词、形容词对应“一个事件”,这里的“一个事件”是抽象的,词典意义上的,即
在词典中,一个谓词激活(或可以索引index)一个事件框架 (或者相当于董老师知
>网中的一个“定义”)
>
>在现实的语言使用中,一个动词、形容词并不一定都“实现”为“一个具体的事件”。或
者说,这些抽象事件之间的关系应该是有很多不同类型的(之前金老师提到过这个问
题)。
>
>对“事件”的计数,是比较主观的事情。
>
>比如,可能存在下面这样的渐变序列:
>
>“喝酒之后 而 大醉”  :是 两个事件
>
>“喝 得 大醉”“喝 得 太早”: 介于 1个事件和两个事件之间
>
>“喝 醉”“喝 早(了)”: 介于1个事件和1.5个事件之间
>
>“看 见”“证 明”等: 1个事件
>
>像白老师举的例子,我在一篇文章中也举过类似的例子,比如“考试”事件,可以分解
为很多事件:发卷子,看试题,皱眉头,写答案、……
>
>语言的使用,可能就是人们发明一套办法,恰当地安排符号的顺序,从而对现实(脑
海)里发生的事件进行对应的编码。
>
>“一个 喝醉 的 小 学生”  —— 里面有表达事件的谓词,但这种编码模式,不是在说
一个事件,而是在指称一个事(人)物。
>“一个 小学生 喝醉了”  —— 这种编码模式,就是在说一个事件。
>“一个 喝醉 的 小学生 开学第一天 迟到了” —— 这里说了几个事件?
>
>汉语中要分析句子的构造,并进而描写句子的语义,我感觉单靠 n,v,a 等句法标
记是很不够的,而且对基本符号单位(词)的n,v,a属性,往往容易引起很多争
论,有
>没有可能在“事件”框架内,对基本符号单位的性质(及其排序模式)做重新分析呢?
>
>
>比如 上面的最后一个例子,在语料库中标 “开学/v” 我感觉对句法分析的贡献就很
小,对语义理解又会有什么帮助呢?
>
>当然,我不是说要放弃 n,v,a等标注,而是主张,在n,v,a等标注基础上,增加
更丰富的基于事件框架分析得到的“结构性复杂特征信息”。
>
>这样,或许可以少一些关于 “这本书的出版”中的“出版”是n还是v的争论,我觉
得,在这个例子中,标n和标v基本上好像接近半斤八两的意思。
>
>
>2011-02-17
>
>
>
>zwd1972
>
>
>
>发件人: dzd
>发送时间: 2011-02-17  10:29:06
>收件人: compling
>抄送: compling
>主题: Re:答复: Re:Re: 一点补充
>
>
>
>1. 根据知网,事件就是事件,例如“喜怒哀乐”等,都是传统上的形容词,但知网认
定它们是事件,是与“物理状态”对应的“精神状态”。至于那些知网认定为“属性值”
>的,才是真正不应该被包括的“形容词”。
>2. 白老师列出的多为蕴涵关系,如“购物”与“挑选”、“付款”等。这些如果与结构有
关系,有约束,那就是我们要研究的,否则可以另作一个题目。我想我们的研究是不
>是:多个事件,在结构上的表现与约束。我觉得卫东的切入点(时间与空间),不
错,“事件语法学”的术语也不错。至于“开窗户睡觉”,我觉得仍是两个事件,只是如
卫东说的同
>一时间的。这样比较简单,否则,上来还要给“单一事件”还是“多个事件”定性,也许
会引起麻烦。不如有一个算一个简单,如果要去语料库里提取,也简单。即从
>一个句号到另一个句号(问号、惊叹号或分号)之间只有一个事件者,为单一事件
句,否则就是多个事件句。完了,我们再分类,哪怕我们先研究2事件句。
>振东
>
>
>
>-------- 原始邮件 --------
>发件人: songrou<son...@blcu.edu.cn>
>发送时间: 2011-02-17 09:19
>收件人: comp...@googlegroups.com
>主 题: Re:答复: Re:Re: 一点补充
>
>我担心每一个动词、形容词都算一个事件会有问题。
>
>他乐意帮忙。   他迅速离开。他吃完了。他继续学习,
>
>各是几个事件?
>
>主语宾语定语位置的动词形容词怎么办?
>
>宋柔
>
>
>
>
>
>
>
>
>发件人:comp...@googlegroups.com[mailto:comp...@googlegroups.com] 代表
sbai
>发送时间:2011年2月17日8:55
>收件人:comp...@googlegroups.com
>主题:Re: Re:Re: 一点补充
>
>
>
>再引申一下,一些事件可以在语义上聚合为一个粒度更大的事件。比如,“办出国留
学”就可以被分解为“准备成绩单”“准备推荐信”“考托”“考GRE”“联系目标学校奖学
>金”“办护照”“办签证”“买机票”……等一系列“子事件”。“去医院看病”也可能分解为“挂
号”“就诊”“检验”“处置”“取药”等子事件。这些粒度大的事件和他们的子
>事件之间的关系,句法上是看不出“复合”的,但是实际的展开过程,确实是“复
合”的。各位老师看看给个什么说法。
>
>
>
>白硕
>
>
>
>
>
>----- Original Message -----
>
>From:zwd1972
>
>To:compling
>
>Sent:Thursday, February 17, 2011 8:36 AM
>
>Subject:Re: Re:Re: 一点补充
>
>
>
>一
>
>
>
>我同意关于“原子事件”和“复合事件”的区分。
>
>
>
>原子事件大致可以对应为一个谓词(只要是动词、形容词)。一个谓词可以激活一个
原子事件框架(谓词可以分成不同的类型,原子事件也相应地分成不同的类型,语言
学界关于事件
>分类的讨论已有不少,比如常被引用的Vendler 1967)。
>
>
>
>复合事件的情形就“复杂”了。我觉得两个事件可以应该很多种方式“复合”。因未做系
统考察,这里简单举几种如下:
>
>
>
>(1)时间上重合,空间上重合,两个事件共享主要参与角色
>
>
>
>比如:他边笑边说……   (有“笑”和“说”两个原子事件)
>
>(训练篮球时)他正在跳投  (有“跳”和“投”两个原子事件)
>
>
>
>(2)时间上重合,空间上分离,两个事件不共享参与角色
>
>
>
>比如:  他平时开着窗户睡觉    (有“开窗户” “睡觉”两个原子事件)
>
>
>
>(3)时间上有先后,空间上重合,两个事件共享参与角色
>
>
>
>比如:他喝醉了  (有“喝”“醉”两个原子事件)
>
>
>
>(4)时间上有先后,空间上重合,两个事件不共享参与角色
>
>
>
>比如:他哭湿了枕头  (“哭” “湿”两个原子事件)
>
>
>
>(5)时间上有先后,空间上分离,两个事件不共享参与角色
>
>
>
>比如:他哭了三晚上,她就崩溃了
>
>
>
>二
>
>
>
>跟讲故事时说清一个事件,要交待清楚5个W和一个H 一样,对语言学上的“事件”的
描述应该涉及到“时间”、“空间”、“人|物”、“过程(起点、续段、终点)”等至
>少4个因素。
>
>
>
>我觉得像英语这样的语言,是把一个事件编码为一个subject-predicate 模式(两个
成分通过agreement /协议达成相互约束,确定事件的边界)。
>
>
>
>汉语没有这种agreement 协议来约束一个事件的边界,主要是以“谓词”及其周围的时
态/动量等成分来“提示”事件的边界。(英语也会用到汉语中的这种手段)
>
>
>
>所以我会有这样的感觉:  V1 了+ V2  (比如  V 了  +  在NP)是两个事件
>
>而   V1+在+ 了+ NP  是一个事件。“V1+在”被打包/压缩为“一个动词”了。
>
>
>
>
>
>三
>
>
>
>“开着窗户+ 睡觉” 虽是两个原子事件,但这两个原子事件没有时间先后关系,在
空间上给人的感觉是背景和前景的关系,因此两个事件是“叠合”的—— 我倾向于
>“看作是一个事件”。
>
>
>
>“看完了电影+ 睡觉” 是两个原子事件,两个事件有时间先后关系,空间上也是顺
序移动转换场景的,因此这两个事件是“加合”的。
>
>
>
>
>
>四
>
>
>
>用“事件”分析的视角来看汉语中句法组合的各种模式,或许比用“主-谓-宾”“施-动
-受”这样的视角可以容纳的东西更多一些。可以把“单句”和“复句”放在一个框架里展
>开分析,可以更好地描述“状-中”“述-宾”“连-谓”“主(动)-谓”“并-列”“述-补”等多
种“谓-谓”复合型结构的内在联系。
>
>
>
>我理解,董老师的知网在相当程度上,就是想摆脱句法上“主-谓-宾”这样的模式的束
缚,而“跃升”到“事件结构”这样的大框架里看汉语语义的组合方式。
>
>
>
>从英语的有形态语言的研究发展来看,句法上有了比较成熟的体系后,自然地,在语
义研究中就发展到“事件语义学”。而在汉语,或许可以一上来就直接把句法语义一起
放在“事件
>语法学”的框架里考虑。
>
>
>
>以上是一些很不成熟的想法,请各位老师批评指正。
>
>
>
>詹卫东
>
>
>
>2011-02-17
>
>
>
>
>zwd1972
>
>
>
>
>发件人:liuhui
>
>发送时间:2011-02-17  00:21:47
>
>收件人:compling
>
>抄送:
>
>主题:Re:Re: 一点补充
>
>我先提一点愚见。我觉得首先应该区分原子事件类和复合事件类:前者包含的个体事
件是最小的事件,不能或很难切出子事件;后者则至少由两个事件根据某种关系结合
在一起。汉语
>的动量词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为此提供依据:
>
>           原子事件类                         相应的个体事件
>                  睡觉                             三次睡觉////睡三次觉
>                  开窗户                         三次开窗户////开三次窗

>                  捡菜叶                         三次捡菜叶////捡三次菜

>                  喂鸡                             三次喂鸡////喂三次鸡
>
>           复合事件类                         相应的个体事件
>               开着/了窗户睡觉           三次开着/了窗户睡觉
(两种事件因方式关系复合)
>               捡菜叶子喂鸡               三次捡菜叶子喂鸡        (两
种事件因目的关系复合)
>               因为堵车迟到               三次因为堵车而迟到    (两种
事件因因果关系复合)
>
>
>--- 11年2月15日,周二, d...@keenage.com <d...@keenage.com> 写道:
>
>
>发件人: d...@keenage.com <d...@keenage.com>
>主题: Re:Re: 一点补充
>收件人: comp...@googlegroups.com
>抄送: "comp...@googlegroups.com" <comp...@googlegroups.com>
>日期: 2011年2月15日,周二,下午5:25
>
>我完全赞成金老师的意见。根据知网中文verb有31090词语,包括单字的,和成语
如:“冲锋陷阵”、“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等。
>振东
>
>-------- 原始邮件 --------
>发件人: JinLixin <lixi...@gmail.com>
>发送时间: 2011-02-15 10:00
>收件人: comp...@googlegroups.com<comp...@googlegroups.com>
>主 题: Re:Re: 一点补充
>
>是否先给"事件"下个定义?否则大家的看法可能大不同。当然,工作目标不同可能
定义也不同。但总比不定义好一点。我倾向于客观定一,即:凡是行为都算。因
此"开了窗户睡
>觉"客观上是发生了两个事件。难处理的是这两个事件之间的关系如何秒写。
>
>
>金立鑫
>
>在2011年2月15日星期二,sbai <sb...@sse.com.cn> 写道:
>>
>>
>>
>>
>>
>>
>>
>>
>>
>>
>> 卫东这种对事件个数的计数方法,实际上是在数"时间上先后接续的"事件的个
数。
>>
>> 我说的,就包括了"以一个事件为背景,另一个事件为前景"这类情况。
>>
>> 大家可以讨论一下,到底怎样的计数标准是合理的。
>>
>> 白硕
>>
>>
>>   ----- Original Message -----
>>   From:
>>   zwd1972 <zwd...@gmail.com>
>>   To: compling <comp...@googlegroups.com>
>>   Sent: Monday, February 14, 2011 9:56 PM
>>   Subject: Re: Re: Re: 一点补充
>>
>>
>>   我的语感跟白老师有点不一样。
>>   对"开着窗户睡觉"我是倾向于理解为一个事件,而"捡了菜帮子喂鸡"倾向于理
解为两个事件。
>>
>>   "开着窗户睡觉"和"睡觉开着窗户"颠倒说的意思基本一样。
>>
>>   "捡了菜帮子喂鸡"不大好倒过来。
>>
>>   好像"了"、"着"对区分事件的作用不大一样。
>>
>>   当然,汉语里"山连山"的情况很多,"词"的边界都分不清楚,"事件"的边界就更
不好确定了。
>>
>>   不过虽然边界不容易确定,但确实存在一个事件和多个事件的区分,这个感觉
大家应该还是共同的。
>>
>>   "V 了"应该是对应为一个跟动程有关的事件;
>>   "在NP"则对应为一个静态的物体空间关系事件;
>>
>>   这一动一静两个事件如果接续出现,很难被理解(加工)为"一个事件",换言
之,很难被处理(编码)为"一个单句",只能被处理为"一个复句"。所以书面上要加

>点分隔,口语里一般也会停顿。
>>
>>   而"V 在 了NP"则对应为一个单个事件,是描述物体在某个动程的作用下最终落
脚在某处。"V
>>   在"打包后对应为"一个事件"---- 是一个有空间终点的动程事件。
>>
>>   另外,我觉得,跟述补结构类似,"吃喝拉撒"4个动词挤在一块,就会倾向为理
解成"一个事件" ----
>>   即日常的主要行为。
>>
>>   "吃了喝,喝了吃"
>>
>>   "吃了去,去了就办"
>>
>>   ......
>>
>>   对上述编码的"事件"的多少(个数)的感觉,应该也是有差异的。
>>
>>   但如何严格地界定一个事件,确实也个很大的理论问题。
>>
>>   2011-02-14
>>
>>
>>   zwd1972
>>
>>
>>
>>   发件人:sbai
>>   发送时间:2011-02-14
>>   18:45:07
>>   收件人:comp...@googlegroups.com
>>
>>   抄送:
>>   主题:Re: Re: 一点补充
>>
>>
>>   可能要反思一下,什么叫有点"距离"?什么
>>   叫"分隔"事件?
>>
>>   比如"开着窗户睡觉",是一个事件还是两个
>>   事件?"捡了菜帮子喂鸡"是一个事件还是两
>>   个事件?我感觉二者是平行的,要么同时当做
>>   一个事件,要么同时当做两个事件。
>>
>>   而它们,和"闯祸了 在局子里"的那种"两
>>   个事件",是不同的。
>>
>>   白硕
>>
>>
>>     ----- Original Message -----
>>     From: zwd1972
>>     To: compling
>>     Sent: Monday, February 14, 2011 4:11
>>     PM
>>     Subject: Re: Re: 一点补充
>>
>>
>>     我觉得汉语不是不说"V 了 在NP",而是"V了 在
>>     NP"表达两个事件,比如:
>>
>>     甲:张三在哪儿?
>>
>>     乙:闯祸了 在局子里
>>          出国了 在东京
>>
>>
>>     也就是"V 了"跟"在NP"在汉语中得理解为有点"距离"的两件事。
>>
>>
>>     "V 在 了NP"就是把"两件事"理解为没有距离的一件事。
>>
>>     比如: 藏 在 了 里屋
>>
>>
>>
>>   该邮件已经经过邮件安全系统扫描
>>
>>
>
>--
>金立鑫,MP:13162261078
>
>
>
>
>
>
>
>该邮件已经经过邮件安全系统扫描
>
>
>
>该邮件已经经过邮件安全系统扫描
>
>
>
>
>该邮件已经经过邮件安全系统扫描


liuhui

unread,
Feb 18, 2011, 11:33:46 AM2/18/11
to comp...@googlegroups.com
能否请白老师解释一下下面这段话?我不太明白是怎么解释“放了桌子上”不能说的:


预期的目标达成状态是“无标记的”,就是说,预期之内的场景,要说,就是“放在桌子
上”或“放桌子上”一起说。如果只说“放了”,那就意味着也存在“却不在桌子上”这种非
预期的异常状态的可能性,这种情况是“有标记的”。


--- 11年2月18日,周五, sb...@sse.com.cn <sb...@sse.com.cn> 写道:

发件人: sb...@sse.com.cn <sb...@sse.com.cn>
主题: 答复: Re: Re: Re:答复: Re:Re: 一点补充
收件人: comp...@googlegroups.com
日期: 2011年2月18日,周五,下午11:48

>后一类动 词包括:嫁、寄、借(出)等。
>从英语的有形态语言的 研究发展来看,句法上有了比较成熟的体系后,自然地,在语

d...@keenage.com

unread,
Feb 19, 2011, 7:12:16 AM2/19/11
to comp...@googlegroups.com, comp...@googlegroups.com

我们的关注点。

我们注意到,不论是中文还是英文,只要是“事件”,都存在这样一种特性,即由“动”到“静”的变化,反之亦然。大体可以分为三种类型:“过程性”、“事实性”、“静止性”。这三种类型的前两种是可以随语境相互转化的。同样一个事件,例如:“放”、“出版”等等,自身都可能存在上面那两种特性。我们常举一个例子来说明。例如看电影是,我们看到一场车祸,一辆汽车飞驰开过来,撞到了一个男子,那男子当即飞了起来,从车头翻上了挡风玻璃,然后又弹了下来,甩在了那辆已经急停的车子前面。这里的全过程,就是一种撞击的过程,是“撞击”的过程性事件。但是如果我们看到的只是该过程的一种定格,定格在那男子躺在车前。那就是“撞击”的事实性事件。

例子:

他们终于出版了他的书

这里的“出版”是过程性事件。

       他的这本书的出版说明了许多问题
这里的“出版”是事实性事件。

在汉语里,“了”的位置多体现或是过程性或是事实性。一个事件在用于事实性时,后面一般就不会有“了、着、过”这样的强过程性标记了。

又如:

他去了上海

这是过程性事件,会让人觉得话没有说完

       他去上海了

这是事实性事件,说话者交代了一个事实。

 

我们觉得“放”或“放了”与“在NP”之间没有制约关系,问题是卫东的那些例子里的“放”和“放了”的问题。

英文里用表示事件的名词来表示事实性事件。例如:

the publication of the book

再有就是它得部分被动语态的句型,例如:

 The organization was established in 1987

振东

-------- 原始邮件 --------
发件人: sb...@sse.com.cn
发送时间: 2011-02-18 23:48
收件人: comp...@googlegroups.com
主 题: Re:答复: Re: Re: Re:答复: Re:Re: 一点补充
>后一类动词包括:嫁、寄、借(出)等。
>从英语的有形态语言的研究发展来看,句法上有了比较成熟的体系后,自然地,在语

zwd1972

unread,
Feb 19, 2011, 8:37:00 AM2/19/11
to compling
我想把我的疑惑再重新表述一下:
 
 
汉语述宾结构如果记作 V + NP,那么在 V 和 NP 之间可以放表达时态信息的“了”。这是我们的一般的语感。
 
如果 NP 是一般的“受事”,“V 了 NP” 一般应该都没有问题 ,比如 “吃 了  饭”  “放 了 本书” “晾 了 一件衣服”
 
如果 NP 是 表“处所”的成分, “V 了 NP”就有问题,比如 “?放 了 桌子上”  “?晾 了 院子里”   (“院子里”等是不是处理为NP也是一个问题)
 
“睡 了 沙发” 和 “?睡 了 沙发上” 的 对比应该也可以说明这个问题。
 
 
 
再进一步,看更多的例子
 
下面这对例子该如何解释呢?(或者语法上需要解释吗)
 
1 a 他 (下午) 去  上海       ——  b     他 (下午) 飞  上海 
2 a 他 (下午) 去 了 上海    ——  b ? 他 (下午) 飞 了 上海
 
“去”后面跟的“上海”也是表处所的NP,不过,1a,2a 都可以接受,只是2a感觉没有说完(如董老师所指出的)
 
“飞”后面跟“上海”, 2b 好像就不大能接受。
 
 
 
问题再归纳一下,就是如果汉语要表达已经发生一件事,一般可以用 “V 了 NP”这个格式,比如“放 书” ——> “放 了 书”
可 要表达“放 桌子上”已经发生,为什么不用“放 了 桌子上”这种形式呢?
 
我觉得这也许跟  “喝 醉”可以说,但“喝 了 醉”不说是类似的,但想不清楚具体的解释方式。
 
 
2011-02-19

zwd1972

发件人: dzd
发送时间: 2011-02-19  20:12:29
收件人: compling
抄送: compling
主题: Re:答复: Re: Re: Re:答复: Re:Re: 一点补充

yuxiujin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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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 19, 2011, 11:29:54 AM2/19/11
to comp...@googlegroups.com

是不是区分几种模式?V+NP并非都是述宾结构。将V+NP分类考察,比如

1. 一般受事宾语

      吃饭。吃了饭。吃饭了。

     洗衣服。洗了衣服。洗衣服了。

2. 所谓处所宾语

    睡沙发。睡沙发上了。?睡了沙发。睡了2次沙发。

    吃食堂。* 吃食堂里了。?吃了食堂。吃了2次食堂。

3. 表地点的专有名词

    去上海。去了上海。

   飞上海。?飞了上海。飞往了上海。(不过在一定语境中可说,“他上午飞了上海,下午又飞北京”)

4. 一般处所名词

   放桌子上。?放了桌子上。放在了桌子上。

   晾院子里。?晾了院子里。晾在了院子里。

 

感觉“去”、“放”、“晾”等动词对事件目标指向的融合度有关。“去”已经融合了目标指向,有明确的位移方向,可以加“了”表示事件完成。而“飞”、“放”、“晾”则没有融合目标指向,直接加“了”位移方向不明,需要加介词“往”、“在”引出,再加“了”方可合法。

 

At 2011-02-19 21:37:00,zwd1972 <zwd...@gmail.com> wrote:



d...@keenag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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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 19, 2011, 10:55:03 PM2/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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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东的问题,我这么理解是否对了?

V + NP(表示处所):为何有的V+NP 可以,有的V++NP,就不可以?

如:放 桌子上;* 桌子上

如果是这样的,那么:

从知网观察:

凡是他移类具有“新空间”、和转化类具有“新状态”为其必要语义角色的事件,在汉语里,当这两个角色出现时(当然其语序一定在V的后面),V的后面不可加“了”。因为这时事件已进入“事实性”状态。如:

       * 桌子上  * 在桌子上

cf. 放桌子上

       *翻译 成英语 *转化 一种新药品

cf. 翻译成英语、翻译成英语了、翻译成了英语

 

上面有下划线的部分是“新空间”、“新状态”。

甚至,*把箱子压了扁

cf. 把箱子压扁了

有没有“新空间”、和 “新状态”也是我们的英汉机译系统转换生成是提前“受事”并且加“把”的条件。

振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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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件人: zwd1972<zwd...@gmail.com>
发送时间: 2011-02-19 21:37
收件人: compling<comp...@googlegroups.com>
主 题: Re:Re: Re:答复: Re: Re: Re:答复: Re:Re: 一点补充

liu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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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 20, 2011, 1:20:07 AM2/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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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老师的看法很有启发。但是为什么“放在了NP”就可以说呢?根据董老师的解释,是不是“放在NP”不能表达事实性事件?

--- 11年2月20日,周日, d...@keenage.com <d...@keenage.com> 写道:

发件人: d...@keenage.com <d...@keenage.com>
主题: Re:Re: Re:答复: Re: Re: Re:答复: Re:Re: 一点补充
收件人: comp...@googlegroups.com
抄送: "compling" <comp...@googlegroups.com>
日期: 2011年2月20日,周日,上午11:55

>后一类动 词包括:嫁、寄、借(出)等。
& gt;
>从英语的有形态语 言的研究发展来看,句法上有了比较成熟的体系后,自然地,在语

zwd1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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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 20, 2011, 4:54:07 AM2/20/11
to compling
“放在 了 NP” 可以接受。  值得注意的是 “放在 了”  本身站不住。   “在 了 NP”也不能单独成立。
 
我觉得这给句法上“线性”的两项组合分析造成了一定的困难。
 
“喝 了 醉”单独站不住,只有在很特殊的情况(金老师指出的)下,才有可能成立(也不见得大家都同意)。
 
下面这些情况是否也属于类似的问题?
 
“ 觉得  +  有希望”  ——  “觉得  有 希望 了”  ——    * “觉得 了 有希望”
 
“ 同意  +  参加比赛” ——  “同意 参加比赛 了” ——   * “同意 了 参加 比赛”
 
2011-02-20

zwd1972

发件人: liuhui
发送时间: 2011-02-20  14:20:19
收件人: compling
抄送:
主题: Re:Re: Re:答复: Re: Re: Re:答复: Re:Re: 一点补充
>后一类动词包括:嫁、寄、借(出)等。
>从英语的有形态语言的研究发展来看,句法上有了比较成熟的体系后,自然地,在语

d...@keenag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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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 20, 2011, 6:45:57 AM2/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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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事件为中心的汉语的线性结构,会受到事件的动作性强度的影响的。而“了”的位置是表现这种影响的标记。“了”放在事件直接后面,强化了该事件的过程性。

例如:

*翻译了成英语          翻译成了英语            翻译成英语了

*放了在箱子里          放在了箱子里            放在箱子里了

*放了进箱子了          放进了箱子里            放进箱子里了

“成”和“在”自身就没有过程性,有的是事实性,在上面的句中表示结果,所以可以直接带“了”。上面的“在”是事件与“进”一样。

“喝醉”是怎么回事?“喝”和“醉”也是两个事件,但后一个事件,表示的语义角色,不是“新空间(final location)”和“新状态(final state)”,而是“结果(result)”,

所以前一个事件直接后就都不可以有“了”。要加了,也应该加在后一事件的后面,强化结果。

*    *      *      *      *

那么“喝了必(就)醉”是怎么回事呢?

那也是两个事件,那个“了”是表示“喝”的事实性,相当于句子或结构最后的表示结果的“了”。它不是“喝了酒开车”的那个“了”,而是“你又喝酒了”的那个“了”。

振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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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件人: zwd1972<zwd...@gmail.com>
发送时间: 2011-02-20 17:54
收件人: compling<comp...@googlegroups.com>
主 题: Re:Re: Re:Re: Re:答复: Re: Re: Re:答复: Re:Re: 一点补充

sb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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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 20, 2011, 8:06:28 PM2/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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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 只 同意了 参加比赛”是可以说的,假定对句中的“他”提出了多项请求,但“他”只答应了“参加比赛”。
 
白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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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Lix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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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 20, 2011, 8:42:50 PM2/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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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我的那个例子可能干扰了研究视线。“喝了醉,醉了喝”分别是两个事件,不是一个行为加上一个结果的事件。这个例子可以换成:“喝了就醉,醉了还喝”,还可以换成:““喝了,醉;醉了,再喝”。

因此真正的”V了R“结构在汉语中恐怕找不到。



2011/2/20 zwd1972 <zwd...@gmail.com>



--
金立鑫,MP:13162261078


sb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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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 20, 2011, 9:27:34 PM2/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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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我的理解再系统地阐述一下。在阐述之前,先约定几个术语。
 
“完结”,指事件完整展开到时间上的终点。
 
“中止”,指事件尚未完整展开就撤销。
 
“达成”,指事件完结后进入其预设的目标状态
 
“非正常出口”,指事件完结后未进入其预设的目标状态
 
 
设“V+NP”表示一个事件。如果不以“在NP”(或者董老师说的“为NP”“成NP”等与NP有关的遗留状态)为其预设的目标状态,那么“V了NP”可以说,用以表示事件的“完结”。这样的事件往往是可以关注其内部的时间结构的,也就是说,可以有“进行”这种aspect。
 
 
如果“V+NP”表示一个事件,满足:
 
(1)以“在NP”为目标状态(放书柜里-->放在书柜里,挂墙上-->挂在墙上,钉门上-->钉在门上);
 
(2)有可能在事件完结时未进入其预设的目标状态,而是进入了“非正常出口”(放书-->没放进去,挂画-->没挂上去,钉钉子-->没钉进去);
 
(3)事件的进行和事件完成后目标状态的持续,要用两种不同的编码方式表示(放书呢 vs. 书柜里放着书,挂画呢 vs. 墙上挂着画,钉钉子呢 vs. 门上钉着钉子)
 
则“V在NP”是一个缩合的VP,意指:“如果V完结,则V+NP预设的目标状态达成”;
 
整个缩合形式后面可加“了”,表示事件完结且预设目标状态顺利达成。
 
 
如果“V+NP”表示一个事件,满足:
 
(1)以“在NP”为目标状态(去上海-->在上海,回北京-->在北京,来天津-->在天津);
 
(2)如果事件完结,则必然进入目标状态(去上海了/去了上海-->*但是不在上海;回北京了/回了北京-->*但是不在北京;来天津了-->*但是不在天津);
 
(3)事件有可能中止,中止伴随着预设目标状态的撤销(去上海没去成,回北京没回成,来天津没来成);
 
则“V了NP”“V NP了”都能说而且表示相同含义,即事件完结且预设目标状态“不得不”达成。
 
 
如果“V+NP”表示一个事件,满足:
 
(1)以“在NP”为目标状态;
 
(2)V和NP属于临时搭配,无固定配价连接;
 
(3)在一个预定计划中,依序有“V NP1、V NP2、……、V NPk”这些事件(比如:飞北京、飞上海、飞南京);
 
则“V 了 NPi”(比如“飞了上海”)可以说,表示计划已经执行到第i步了。
 
 
综上所述,“V 了 NP”的基本含义,是事件的完结。
 
在事件的完结和事件预设目标的达成有可能不一致的时候,不能使用“V 了 NP”,因为这样会引起困惑:预设目标到底达成了没有?
 
在事件有可能中止、但如果完结就必然达成的时候,可以适用“V 了 NP”,因为完结和达成是绑定的。
 
在一个包含多个有序步骤的计划执行到其中“V NP”这一步的时候,可以说“V 了 NP”,表示这一步骤已经完结,进入下一步骤。
 
白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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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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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 20, 2011, 9:35:09 PM2/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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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一句最简单的话概括,就是:一切不与“在NP”绑定的“V 了 NP”都是不合法的。
 
白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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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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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 20, 2011, 9:40:33 PM2/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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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止”与“非正常出口”,有如下例子:
 
“考了,没考上”:参加考试了,考试的事件完结,但是预设的目标状态——考上,没达成。
 
“没考成”:没参加考试,或者考试的流程走了一小部分,就退出了流程——这是事件中止。
 
白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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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wd1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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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 20, 2011, 10:58:28 PM2/20/11
to compling
谢谢白老师的指正。
 
这说明“同意”后面加的可能是 np,不是 vp。 相当于 “ (只)同意 了 一件事 ”
“参加比赛” 可能是 “参加比赛 这件事”的省略。
 
 
2011-02-21

zwd1972

发件人: sbai
发送时间: 2011-02-21  09: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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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Re:_Re:Re:_Re:Re:_Re:答复:_Re:_Re:_Re:答复:_Re:Re:_一点补充

sb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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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 20, 2011, 11:08:46 PM2/20/11
to comp...@googlegroups.com
“了”后面加一个“个”,情况就不一样了。
 
*打了鼻青脸肿    打了个鼻青脸肿
*踹了四脚朝天    踹了个四脚朝天
*杀了血流成河    杀了个血流成河
 
白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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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JinLix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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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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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 20, 2011, 11:25:57 PM2/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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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V属于“去、回、来”类,而NP属于“处所”类,似乎没有对应的表示“进行”的aspect。
 
*去上海呢 *去着上海
*回北京呢 *回着北京
*来天津呢 *来着天津
 
这也是由“完结与达成绑定”、“只能中止不能‘完结而不达成’”所决定的。正因为这种绑定,除非中止,否则进行即意味着必然完成,所以从时间结构角度看这类“由动到静(董老师语)”型的事件,“动”的这部分好像“把区间缩成了点”。
 
这类事件的中止,是目的地的撤销,比如“上海没去成,改去苏州了”,“北京回不去了,就在上海过年了”。等等。随着目的地NP这个最主要参数的撤销,事件已经不复存在。
 
考试没考上,跟这个不一样。考试的事件还是完整地展开了,只是成绩不理想,预期目标状态没达到。
 
放书没放进去,也是同样道理。放书的事件还是完整地展开了,只是最关键的尝试以失败告终,走了非正常出口。
 
白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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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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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 21, 2011, 12:03:27 AM2/21/11
to comp...@googlegroups.com
这又涉及到名物化的问题了。
 
我的看法,“事”是一个“类名”,一个个具体的事件,是“类成员”。同意了一件事,就是同意了一个事件。只不过,这个事件被用作指称而不是用作陈述。具体标注成NP还是VP,我倒觉得无所谓。
 
我倒是非常欣赏你对于“放在”“在了NP”不能单说的问题。这个和“拜晚年”一样,涉及到究竟成分都是左右接续而来,还是允许以插入方式扩展的原则问题。
 
白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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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wd1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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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 21, 2011, 3:48:35 AM2/21/11
to compling
白老师的分析很有道理。
 
是不是可以这么说明:
 
“去”跟“飞”(“放”)不是一类动词。
 
去 : 要求 NP(表处所)这个argument,基本上是绝对绑定的。
 
飞/放 : 要求一个 NP(表处所)这个 argument, 应该是 “根据常识绑定”的。  就是说 “飞”“放”一般得有个落脚处,但其实这个动词的词义中并未特别强调申明要求给出这个落脚处。 “飞/放”和“落脚处”之间还有一定的概念距离。
 
“去”跟 “落脚处”之间是永远共存的,是不可分的。没有概念距离。
 
 
 
2011-02-21

zwd1972

发件人: sbai
发送时间: 2011-02-21  12:2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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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Re: Re:答复: Re: Re: Re:答复: Re:Re: 一点补充

sb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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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 21, 2011, 4:21:12 AM2/21/11
to comp...@googlegroups.com
“飞、跑”的落脚处具有临时性,不是必备的。
 
“去、放”的落脚处是明确的而且具有持续性。区别是:“放”的落脚处有可能落不下脚,“去”的落脚处一定能落下脚。
 
白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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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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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 22, 2011, 12:26:19 AM2/22/11
to comp...@googlegroups.com
“放在 了 NP” 的插入扩展途径是这样的:
 
(在 NP)+ 【前项前插入】放  -->(放在)NP
 
(放在 NP)+ 【前项后插入】了 -->(放在了)NP
 
意思是,“放在”作为一个整体,完结了,也达成了一个结果状态,但是这个结果状态很可能不是预期状态。就是说,预期的可能是“在 NP1”,结果可能是“在 NP2”。
 
如果在后面加“了”,就是达成了预期状态的情况了。
 
记得宋世雄的解说,经常出现“把球拦在界外”。这种情况一般可以扩展为“把球拦在了界外”但是不太说“把球拦在界外了”。后者仿佛是打算好了就要出界似的。
 
白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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