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经济>>观察 2006年04月06日04:27
2006年3月29日,嘉利来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嘉利来公司)诉北京市建委行
政不作为案开庭审理。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庭审中,嘉利来公司指控北
京市建委给一家尚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企业颁发了房屋《预售许可
证》。但当天的开庭没有进入实体审理......>>>>>>
2006年3月20日,香港嘉利来集团有限公司诉讼代理人接到了北京市第一中级
人民法院的一份《行政裁定书》:法院裁定驳回了香港嘉利来公司针对北京市工
商局行政不作为提起的诉讼。这次,法院没有给嘉利来过多的说话机会,没有开
庭,也没有质证,就直接裁定驳回了起诉......>>>>>
事情还得从头讲起:1994年,当香港嘉利来(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老板黄国
强和他的朋友、佛山汇通发展公司负责人杨永文决定在北京建“嘉利来世贸中心
”这样一座集酒店、写字楼、公寓、商场为一体的大型地产项目之时,他们肯定
无法想象这个美丽的梦想将要制造出的却是一个叫“嘉利来大坑”的新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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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围绕这个“嘉利来大坑”的是一个乱局,更是一个迷局;公权、股权、民权
,翻云覆雨,眼花缭乱;经商、行政、司法,扑朔迷离, 如书如戏……>>>>>
据称,在这利益争夺中,国洪起源源不断地从国债回购市场中套来资金,就
是为了他在全国各地的一个个项目投资,这其中包括北京嘉利来世贸中心项目。
而如今,虽然“嘉利来大坑”的直接受益人美邦公司董事国洪起被抓,但“嘉利
来案”各方的利益博弈仍在继续......>>>>>>
注册资金“原罪”和尴尬的国徽章
现实中的嘉利来大坑和规划中的嘉利来世贸中心
如果认真梳理“嘉利来”案,就可以发现很多存在却非合理的细节:
注册资金“原罪”2001年6月,北京市工商局企业监督管理处和北京市外经贸委成
立一个联合办案组解决嘉利来世贸中心的问题。从这一刻起,在北京市工商局和
外经贸委的联合办案组的主导下,有几条线索齐头并进,嘉利来数亿元的权益已
经风雨飘遥北京市工商局办案人员付先明回忆说,他很快找到了嘉利来僵局的突
破口——就是嘉利来在给合作公司的注册资金中包含了6500万元人民币(约合772
万美元)。
被担保的行政行为2001年7月10日,二商集团向北京市外经贸委呈交了一份担保书
,内容大意为:如北京市外经贸委因核准该申请招致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和(或)因
涉及司法程序而产生任何数额的经济损失或支出行为,二商集团将以现金形式无
条件全额承担。对此,嘉利来的律师沈志耕评论说:“国家机关依法行政,该批
的批,不该批的不批,为什么要出担保?说明你对这个事情没把握。明知道因为
没把握,有担保就这么做了。这不成了做买卖了吗?”[详细内容]
一场乌龙仲裁案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关于终止香港嘉利来和北京二商合作合
同的裁决充满疑点。例如,北京二商集团在申请仲裁时,拿出一份只有复印件的
合同。嘉利来指定的仲裁员许前飞后来评论说:“这个案子很明显就不能立案,申
请人自己连正本合同都拿不出来。拿出来的复印件和作为政府意见表达的批复、
批准证书都有矛盾,怎么能确认是真实的呢?”[详细内容]
尴尬的红色国徽章2002年7月2日,外经贸部做出行政复议决定书(外经贸法函[20
02]67号),撤销了北京市外经贸委的627号批复。经国务院领导同意,国务院办公
厅在2003年7月29日致函商务部和北京市政府(国办函[2003]51号),要求商务部和
北京市政府依照行政复议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指导督促北京市外经贸委和
有关方面,限期依法做好行政复议决定的执行工作。2003年8月14日,商务部向北
京市商务局下发特急的《责令履行通知书》(商法函[2003]32号),要求北京市商
务局在9月15日前将履行结果书面报告国家商务部。2003年12月12日,商务部再次
向北京市商务局下发《再次责令履行通知书》,并要求其在12月25日前执行。从
商务部的复议决定到国务院办公厅的公函,以及商务部两份通知书,总共4个带国
徽章的文件都没有让北京市商务局恢复嘉利来股东地位。[详细内容]
诱人并闹心的“嘉利来大坑”
图中划红线的部分即是处于CBD闹市中的“嘉利来大坑”
规划中的嘉利来世贸中心位于朝阳区新源里,然而,由于很多说得清和说不清的
原因,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它只是北京CBD闹市中的一个大坑,被称作“嘉利来大坑
”。不过,这个大坑里边积累的是让人羡慕不已的财富。无论是北京市二商集团
还是香港嘉利来集团都承认,在北京,已经没有如此大面积的可开发土地了,更何况
是朝阳CBD(中央商务区)的黄金地段。更重要的是,合作公司用嘉利来提供的资金
和贷款,已经办齐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等“五证”。一旦“五证”齐全,就属于
成熟的开发项目了。根据2000到2001年间,二商集团和嘉利来没有谈成几次股份转
让价格折算,整个项目的价值应该在10亿元左右。而2001年合作公司的财务审计报
告,合作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1.01亿元。换句话说,在过去的7年间,这块土
地产生的溢价已经将近9亿元。随着2008北京奥运会临近和北京朝阳区CBD(中央商
务区)的建设,这块土地的价格将会更高。
然而,筹建了将近十二年的“嘉利来世贸中心”到现在还在纸上——该项目工程
在1995年开始完成勘测设计以及20米深的土方基建之后就停了下来。如今,这项工
程所引起的行政争议、法律诉讼、国际仲裁层出不尽,海内外媒体报道也是汗牛
充栋。那么,这一切又是怎么一回事情呢。[详细内容]
因此,“嘉利来大坑”也几乎从一开始就是让所有参与者和关注者闹心的一个名
字。北京市市长王歧山就是众多闹心者之一,“昆仑饭店门前的大坑一天不填,
我心里一天都不平。”2005年北京市“两会”期间,北京市长王岐山在谈到干部
要提高素质,转变工作作风时,提到昆仑饭店门前的大坑。“从机场进来的路上,
露着那么大的坑。大坑里有多少故事,有多少外部形象。”他说。[详细内容]
“金融大盗”成了直接受益者?
北京美邦公司违法施工销售
北京市的两个政府部门以令人难以置信的高效率在短短5天内便完成了从作出变更
股东申请到领回新营业执照的全部内容,香港嘉利来公司出资形成的巨额股权被
“批送”给了另一家香港公司——香港美邦公司。
有消息显示,香港美邦公司拿到原属香港嘉利来公司的股权后,当天便在香港开
始转卖。香港渣打银行提供的资信证明显示:香港美邦在2001年6月15日开设账户
,总存款额不到1000万港币。这一切让人怀疑,香港美邦很可能是为了继承嘉利
来的权益注册的一个“托儿”。根据从香港公司注册登记处了解到的情况,香港
美邦转卖股权的两家接盘公司——香港建辉投资和香港九九国际集团的,其董事
会成员为国洪起、国红新、陈天锴。至此,后来因广东证券国债回购案而为国人
尽知的“金融大盗”国洪起浮出了水面。[详细内容]
国洪起何许人也?如果不是中国华闻控股有限公司从中“作梗”,或许用不了几
年,国洪起和他的家族,就有可能成为中国的首富。这个昔日呼风唤雨的资本高
手肯定没有想到,人生第四个本命年的公开亮相竟然是在法庭的被告席上。时至
今日,国洪起已不再是那个不为外界所知的神秘商人了,一起涉案金额高达20亿
元的“国债回购”案,将他从幕后推向了台前。而2006年3月15日的这次亮相,便
是因此案开庭为自己辩护。国氏最为外界所知者,系其自2001年起,利用所控制
的十余家关联公司辗转腾挪,不断盗用广东证券其他客户的巨额国债进行回购交
易,将所融资金据为己有,投入各种实业及资本运作,直接或间接导致广东证券
巨亏数十亿元,并于2005年11月被关闭清算。[详细内容]
在国洪起的相关户籍资料上,记载着这样的信息:1958年9月23日生在北京,籍贯
山东省济宁市,文化程度初中,职业类别为“不便分类的其他劳动者”,身高为
176厘米。有资料显示,国洪起出生地为北京市朝阳区小黄庄前街十条1号65号。
如今,小黄庄前街仍在,而且还有很多未曾拆迁的胡同及大杂院,但当地的居民
和民警都不知道十条这个地方和国洪起这个人。据接近过国洪起的人说,国洪起
出生于北京一个普通的市民家庭,父母都是工人,父亲死得很早,母亲叫冯秀荣
,现在已经80多岁了。国洪起其貌不扬,外形清瘦,很内向很严肃,不苟言笑,
但为人很客气,说话声音有点儿“公鸭嗓”。读书不多,仅初中文化,但他“很
有一点儿小聪明”,尤其对数字特别敏感。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只有初中文化,
家境普通的北京市民,是怎样一跃而成为“富豪”的呢?[详细内容]
专家:理理“大坑案”背后的法治政府逻辑
易宪容:“白领黑势力”背后有什么
易宪容:“白领黑势力”背后有什么
嘉利来事件进入我的视野,在于2004年《中国青年报》等媒体相继报道的国洪起
系列犯罪案件,并由此引起社会强烈反响。其涉案金额之大、地域与行业分布之
广、手段之隐蔽,令人震惊。有媒体指出,国洪起一伙人,凭借盗来的巨大财力
为后盾,仰仗着威力巨大的社会关系网为其做保护伞,已经形成了一股“白领黑
势力”。
实际上,国洪起许多犯罪活动之所以能够得逞,最为重要的就在于中国改革开放
20多年了,但政府职能的转换仍然是十分缓慢;一些靠近公权力的人总是希望如
何通过所掌握的权力来为己谋利,来转移或侵蚀国有或他人之资产。如果不把问
题提高到这种认识上,就无法揭示出问题的实质,法律也只能成为少数人谋利的
工具。
对嘉利来事件的深刻反思,就得从政府职能的转变角度上来思考,就得让
政府职能真正转变到为社会经济繁荣服务上来。同时,转变政府职能,还得对政
府职能进行严格监督与问责,对那些敢于利用公权力来谋私者必须严查、严惩,
不让这些人侥幸过关。[详细内容]
郎咸平:港人内地投资风险大 要有团练保镖和信鸽
郎咸平在香港两家媒体上抛出万言书《呼吁港区人大提案保障港商权益——关于
成立港人投资权益保障基金的建议》,并接受凤凰卫视资讯台采访,畅谈其继“
国资流失”之后的“港商维权”理念,在港内掀起“港商维权”的舆论。2005年
3月24日下午郎来到北京,在新大都饭店接受本报记者采访,详述港商维权和司法
公正。
“嘉利来大坑”正是郎咸平教授研究的三个港商权益被侵害的案例之一,此次已
经俨然成为郎点燃“港商维权与司法公正”大讨论的引子。郎的另外两个港商权
益受损案例是赫赫有名的霍英东投资南沙和香港运洋公司权益受损。
“这三个案例并不是个别现象,由于司法不公和执法腐败造成的港商权益受损已
经非常普遍。自从国资大讨论后,我本人接到的港商喊冤投诉的材料已经有10
0多件。据我了解,已经有14000多个港商权益受侵害进入司法程序。我本
人无力解决这么多的投诉,所做的只能是提出一种港商维权和司法公正这样一种
理念,让全社会来关注和讨论解决。”郎解释说。[详细内容]
李曙光:不离奇的案件,离奇的过程
嘉利来公司案是个惊动京城、拖延数年的大案。许多人迷惑:天子脚下竟有这等
案件出现,香港投资方、北京投资方、原北京外经贸委、北京工商局、北京中级
法院、外经贸部(商务部)、国务院办公厅等市场主体和重要政府部门机构相继
卷入此案,可是结果却总像是混沌水,不给人以明朗的感觉。
在中国市场经济初期出现这样的事情,并不奇怪,这是因为中国的市场与法治目
前处于初级水平。由于处于社会转型期,市场上的各个主体,包括政府部门做事
经商都不讲规矩,不受法律约束。加上大家都不把法律当一回事,也没有法律意
识,做事是习惯使然,只按照中国的人情世故、关系网络来做。再加之巨大的利
益驱动,自然而然地就出现了嘉利来这种案例,应该说嘉利来案折射了我们国家
现实中的市场水平、政府水平和法治水平。[详细内容]
毛寿龙:嘉利来案的法治政府逻辑
在香港嘉利来案中,我们至少可以发现如下几个方面的关系:政府与企业之间的
关系、中央与地方的行政关系、行政与司法之间的关系等。思考嘉利来案中这几
个方面的关系,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认识中国法治政府的基本逻辑。
首先来看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北京嘉利来房地产有限公司是三家企业合作成立的
,其开发的项目嘉利来世贸中心项目,是三家企业共有的。不过后来,该项目合
作者之一、第二大股东北京市二商集团在北京市工商局和原北京市外经委(原商
务局)的帮助下成功更换了作为香港合作方的第一大股东,与香港美邦公司合作
,香港美邦公司凭空得到了嘉利来世贸中心项目的股权,而香港嘉利来公司的股
权因此而丧失。企业之间的产权变更通过行政权力实现,这显然是政府公共权力
滥用的典型案例。从法治政府的逻辑来看,原北京市外经委通过行政批复变更企
业之间的产权关系,显然是越权的。越权的行为,自然是无效的行为。[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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