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一周 Observers' Week http://obs.org.hk/150303trust.s.html
胡兰英 Stella L Y Hu s...@obs.org.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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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bservers' Week (2003.3.15)
The Cargate scandal of Hong Kong does not win a place in crisis
management. It is not a crisis yet.
Only a series of misconduct and mishandling in a deteriorating
situation.
观察一周 (2003.3.15)
香港
困境悬而未解, 紧张步步高升 --
财政司司长梁锦松在公布加车税前偷步买车一案(1),具有
丰富的素材,足以在「领袖才能」、「困境处理」与「人事
管理」几方面做反面教材:
1. 梁司长说明买车原委,请众人体谅,并提出「用钱善后」
的补救方案:
结果引起梁司长有无「利益冲突」、「以权谋私」等等有关
「公务员操守ABC」的争论;买车行为是「故意」还是「过
失」,则系另一个争点;还有,如果可「用钱善后」以唯物
的方式免责,法院不如关门,廉政公署也可休矣;
2. 梁司长承认疏忽,并且道歉,潜词是「买车属小事、私
事一件」,完全未警觉有「公职偷步,瓜田李下」的因素:
后经车行职员指证梁买车时已留意到「税」(2)的问题,否
定「疏忽论」;
3. 梁司长惩罚性自愿捐资,因为计算错误﹝?﹞,由10万变
成38万(3):
令大众得到「香港财务大臣计错数」的印象;
4. 董特首多次指梁买车系「疏忽」、「不恰当」、「无心之
失」、「政治敏感度不够」、「应吸取教训」(4),有意放
梁一马:
但是民愤难平;
5. 董特首3月15日公开同日发出的致梁批评信(5),指梁行为
﹝一﹞ 严重疏忽﹝二﹞ 极不恰当﹝三﹞违反公务员守则 5.1
及 5.4 条,不过,决定书面批评一番,实质放一马,其理据
为﹝一﹞ 梁放弃高职厚俸转任公职﹝到任前﹞ ﹝二 ﹞ 梁捐
钱﹝善后﹞。
董特首此举无异将梁司长的责任正式转到自己的名下,除了
要靠上述两个处于不同时标、无责任因果关系的理由支援,
还要押上自己与政府所余无几的公信力,是否能够解决问
题,还在未知之数。
简而言之,这是一个称不上危机的异常状况,因为处理不
当,导致牵涉面越来越广,紧张步步高升,当事人也越陷
越深。
我们同意偷步买车罪不致于死,放在财务大臣身上的「不当
行为」、「不当善后」却有如千斤重,成为肉眼中不能容忍
的一粒沙。董特首需要决定是「公务员操守维护最高行为标
准」重要还是「维护保荐人」重要?不能再继续是非不清,
逻辑乱套,搪塞一些「yes-but」、「因为,所以,不过,然
后」似是而非的说词解套。
公信力,不是天上掉下来的。特区政府的公信力江河日下,
其来有自。
周一的立法会聆讯将会提供资料验证董特首的处置是否恰
当。
附录:
网络文本的主力在于附录部份, 提供的背景资料, 既广又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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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03.3.9, 雅虎香港-明报, 财爷承认应避嫌不该买车 -
财政司长梁锦松承认,于1月买了一部凌志新车,在财政预
算调高贵价车的首次登记税之前。他决定把加税前后车辆
「差价」的两倍,即共10万元,捐给慈善机构。
2. 2003.3.11 (12:02), 商业电台, 有车行职员指梁锦松一
月准备买车 -
有车行职员指梁锦松一月去过车行买车,当时有职员问是否会
加税,梁笑而不答.
3. 2003.3.10, 雅虎香港-明报, 梁锦松就买车事件捐出38万 -
梁锦松因买车事件捐给公益金的款项不是10万元,而是38万
元。
4. 2003.3.10, 雅虎香港-明报, 董:松买车是疏忽及不恰当 -
董建华指买车是一时疏忽及不恰当,无心之失,不够敏感,
应汲取教训。
5. 2003.3.15, 雅虎香港-明报, 董建华批评梁锦松信件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