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原始群与原始氏族社会
在第一章已叙述,中华民族起源时代包括整个中国的石器时代近200万年的漫长岁月;从社会进化而言,是原始社会时代。推动社会进化的,一方面是人自身的进化和种的繁衍;另一方面是生产工具的进步和社会分工的发展。因为那漫长时代没有文字,依据考古学成果,先秦记述的远古传说及民族学资料互相印证,才有可能对原始社会的进化做出轮廓式的判断与叙述,即原始群、血缘公社、母系氏族社会、父系氏族社会和原始社会向国家起源的过渡。由部落联盟向国家的过渡,通常称之为军事民主制,本书称之为前王朝期军事民主制古国。
一、原始群
直立人早期阶段,人类还保留明显的原始性质,但西侯度文化与元谋人文化,都已有较定型的打制石器并且已有用火的痕迹。其中西侯度遗址发现的经过火烧的动物肋骨与鹿角等,是目前所知世界上最古老的人类用火的遗痕①。尽管已有较定型的石器证明直立人阶段制造工具使用工具的人类社会已经发端,但当时的人类只能使用上述旧石器进行集体狩猎和采集,群居野处,随自然所赐游荡,性行为除母子以外不避年龄与血亲。《吕氏春秋·恃君览》描述:“昔太古尝无君矣,其民聚生群处,知母不知父,无亲戚、兄弟、夫妻、男女之别,无上下、长幼之道,无进退、揖让之礼,无衣服、履带、宫室、积蓄之便,无器械、舟车、城郭、险阻之备。”《列子·汤问》也说:“长幼济居,不君不臣,男女杂游,不媒不聘。”这些记述,反映着在先秦还保存着对于初始蒙荒时代社会膝胧而真实的记忆。
二、血缘公社
直立人的中晚阶段,即旧石器时代早期的中晚阶段,在距今数十万年间,人体进化与石器种类都有明显进步,以北京人为例,已捕猎大型动物如野马、鹿等。对人体进化而言,最伟大的进步,是对火的使用与管理。北京周口店第1地点,从上到下有13层文化堆积面,从第10层下部灰烬约1米,越往上,灰烬层越厚,其中第4层有的地方达6米。在灰烬中有烧残的动物骨头及硬果果壳等,说明北京人已能有效地保存火种,使用火并已进化到熟食。这一进步的意义,是不言而喻的②。北京人之所以有稳定的居地,与具有保存与管理火的能力有很大关系。其活动与居住在周口店地区达50万年之久,说明已脱离原始群,进至血缘公社阶段。一些有血缘关系的成员,共居一处,集体采集与狩猎,共同享用,有经验的年长妇女掌握着火种,是事实上的首领。已排斥父母与子女的性交与生育,而兄弟姐妹间通婚仍是普遍现象。这种兄弟姐妹为夫妇繁衍后代的传说,不仅保存在《后汉书·南蛮传》中有关于槃瓠与高辛氏女为婚产生六男六女自相夫妻而繁衍成长沙武陵蛮的神话传说,在中南、西南的许多民族关于人类起源的神话中,至今还普遍流传。有的不仅传说兄妹为婚所生子女成了本民族的始祖,还是中国许多兄弟民族的共同来源。云南省彝族神话《梅葛·人类起源》叙述:在一次浩渺无际的洪水后,只剩兄妹二人,天神命其结为夫妇,生下一个大葫芦。天神用银锥打开,首先从葫芦里生出汉族,依次是傣、彝、傈僳、苗、藏、白、回等各民族。黎族神话《人类的起源》则传说很久很久以前,地上生出一个大葫芦,突然洪水漫天地,雷神打开葫芦救出兄妹两个和其它动物,命兄妹结婚,所生之子被雷神分身变为汉族和黎族各支的来源。其他如壮、布依、侗、瑶、佤、傈僳、白、拉祜、基诺、纳西、哈尼及台湾高山族等都有类似的神话传说①。这些神话传说,都反映着远古存在过兄弟姐妹通婚的历史,是血缘公社阶段婚姻状况的倒影。
三、母系氏族社会
自然选择,使血缘公社内婚制的严重缺陷逐渐暴露,所生子女,体质退化,痴呆畸形,另一方面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男女间分工逐渐发展。于是早期智人阶段,即旧石器时代中期已开始由血缘公社内婚制向血缘公社的外婚制过渡,排斥同一血缘公社兄弟姐妹及男女之间的婚姻,而与邻近不同血缘公社实行族外群婚。这样就形成了包括两个互为婚姻的氏族。每个氏族都有一位共同的始祖母,世系按母系计算,共同进行狩猎与采集,男女有一定的分工,妇女在居住地附近采集和抚育与保护幼儿成长,男女外出狩猎,所获由妇女推举的首领共同分配。婚姻在不同氏族间实行大体同辈分的群婚,男女双方属不同氏族,所生子女为女方氏族成员,知母不知父。
到新石器时代早期和中期,随着定居与聚落的形成和农业、家畜、制陶、纺织的发明,妇女掌握了这些最重要的生产部门,男子偏重从事狩猎、捕鱼等生产,母系氏族社会繁荣发达,而进入母权制阶段。
氏族的外婚制,使两个互为婚姻的氏族结成部落;氏族的外婚与部落的内婚是当时婚姻的基本形态。而氏族成员的增加,氏族内不同亲族的发展,又必然使同一氏族分化出诸多的胞族,产生新的氏族和部落,以至形成有共同祖先传说与大体相同文化特征的部落集团。
在旧石器晚期,周口店山顶洞遗址已出现了居住地与葬地的区分,老年和妇女尸体周围撒有赤铁粉,身上佩带兽牙和蚌壳、鱼骨做的装饰品,反映了当时已出现某种宗教观念和妇女的重要地位②。典型的母系氏族遗址则至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址中才发现,这就是西安半坡遗址。
半坡遗址东西宽处近200米,南北最长处为300米,总面积约5万平方米。年代约为公元前4800—前4300年,距今约6500年左右,遗址明显区分为居住区、氏族公共墓地和烧陶区三个部分。居住区约占3万平方米,分成两大片,两片间有一条深1.5米,宽2米的小沟为界。每片内有座大房子,可能是氏族首领所居兼为氏族聚会的场所,大房子周围是小居室,一律门向大房子,表现明显的内向氏族聚居的特点。居室间散置许多贮藏窖穴,另有两个长方形牲畜栏圈。在居住区外,围绕一条深5—6米、宽6—8米的大防卫沟。沟外北边是氏族公共墓地,东边是烧陶区。墓地共发现成人墓葬174座,排列有序,多为单人仰身直肢葬,另分别有2个男子、4个女子同性合葬,随葬品多为日常用的陶器和骨珠等装饰品。反映了氏族成员的血缘纽带支配作用和氏族成员地位平等。小孩盛行瓮棺葬,有73座,葬在居住区;在居住区内还发现了三座幼儿土坑葬,其中一女孩厚葬墓,不仅随葬品丰富精致,而且是半坡遗址中唯一有木板葬具的墓。这种对女孩死者的厚葬,可能是处在母权时代的半坡文化的主人某种特殊宗教观念的反映。①类似半坡遗址这样居住区、墓地、烧陶区的划分,在陕西宝鸡北首岭、临潼姜寨、河南洛阳王湾等仰韶文化早期聚落遗址也得到了印证。在黄河下游,大位口文化的早期,长江下游河姆渡文化,长江中游皂市下层文化的社会进化程度,大致应是与仰韶文化的半坡期相当,可能也是处在母系氏族社会的繁荣时期。
关于母系氏族社会的历史,在汉文古籍中有痕迹可寻。比如西周所推行的同姓不婚制度,认为“男女同姓,其生不蕃”②。在远古传说中,远古的圣人及夏、商、周的始祖,大多是知母不知父,从某种动物或植物或自然现象如雷电风的感应中“感天而生”,这些感生神话或反映了远古氏族部落的“图腾”信仰,也是社会进化到文明时代以后,人们对知母不知父的“先圣”、“先王”降生的神化。关于姓起源于母系氏族社会,不仅可以在最初的姓多有“女”旁,如姜、姬、姒、妫等等得到反映,而且直到春秋初,仍保留男子不称姓,仅女子称姓,以别婚姻的习惯。母系氏族社会在民族学资料中的印证,无论从世界和中国一些保存原始社会残余的部落和民族中,都有比较丰富而生动的资料③。
四、父系氏族社会
从母系氏族社会过渡到父系氏族社会,黄河流域大约在新石器时代仰韶文化与大汶口文化的中后期已经完成。这两种文化大体经历了从公元前5000年到前2600年左右的两个多千年纪。其后一个多千年纪,聚落与墓葬的特点都已经表现出明显的父系氏族社会的特征。
仰韶文化中后期诸遗址聚落已大不同于半坡、姜寨等遗址那样内向的氏族聚居布局,这时的聚落,已出现了大小向两极分化,并形成了中心聚落和从属于它的周围小聚落的外向布局特点。另一方面每个聚落中虽然仍是氏族聚居,但住址一般为单间或双间,各有火塘、库藏,氏族内各个家族或家庭经济上有一定的独立性④。这一时期的墓葬,虽然仍是氏族公共墓,但随葬品多寡、合葬的方式等,都表明当时社会已较早期有质的变化。
(一)已出现一夫一妻制家庭。在半坡、姜寨等遗址,男女同性合葬,到了仰韶、大汶口文化中后期,合葬墓一般是成年男女双人合葬,或成年男子与两个成年女子合葬,反映着此时已有一夫一妻制家庭,甚至有的男子已过着多妻生活。
(二)女性已由原来的中心支配地位,转化为从属地位,世系已由母系转化为父系。属仰韶文化前期的陕西省华县元君庙墓地共57座墓葬,其中有45座分属东西两个并存的墓区,内有28座为多人的合葬墓,合葬墓中死者占墓地死者92%,其余为单人葬。合葬墓地大多是二次葬,多者达25人,少者4人,从死者年龄看,为不同辈分,男女不成比例,应是氏族内不同家庭的合葬,家族以母系计辈分,子女随母,子女之父属另外的氏族,生不与其子女之母同属一氏族,死不同葬一墓地。随葬品一般为女多于男,还有少数成年女性和女孩厚葬的例子,随葬的生产工具,女性身边为农具、纺轮、骨针,而男性身边为骨镞,也是当时女子掌握定居和农耕、纺织,处在中心地位的反映①。在大汶口中后期,已发掘的墓葬比较多,一般多为单人葬,所发现大汶口及江苏省邳县刘林遗址各有8座合葬墓,山东省邹县野店遗址也发现了10座合葬墓,这些合葬墓的特点是:
1.除大汶口35号墓为一对成年男女与一个小孩合葬,其余25座,凡经过性别鉴定的,都是一对年龄相当的成年男女。
2.除个别有二次葬遗迹,其余均为一次葬,并且全都按男左女右顺序排列。
3.随葬品偏在男性一侧,其中大汶口13号墓,男性身佩一对象牙琮,还有石铲、骨镖、骨匕等工具,女性仅手握獐牙。大汶口1号墓,男性安葬在墓穴正中,左侧放有陶器、石器、骨器等40余件,女性偏放于墓穴右侧延伸的小穴,仅有一小玉管和一对龟骨随葬。有的墓中女性
随葬品多些,也是纺轮、骨针、石磨等家务劳动工具②。此时农业有了进一步发展,农具都随男性随葬,说明最重要的经济部门已转由男性支配。
(三)贫富分化的出现。大汶口文化中后期的墓葬已明显反映出贫富分化,仅大汶口墓地133座墓葬,可分为大、中、小型3类,大墓有木椁,随葬品丰富,少的50—60件,多的达180余件;中等墓少数也有木椁,随葬器物一般为10余件到30件左右;小墓墓坑小,随葬器物仅有1—2件。随葬器物数量的悬殊已可见贫富的分化,器物质量更加区别明显,最精致的黑陶、白陶和彩陶几乎都出在大墓中,有的大墓中还有玉器(钺、环、珠、坠饰等)、象牙器(梳、琮、雕筒等)、鳄鱼鳞板及镶嵌松绿石的骨雕筒等,大概是显示墓主的贵族地位。不仅大汶口墓地显示了大汶口聚落居民的贫富分化,大汶口墓地与周围其它大汶口文化中晚期墓地比较,还显示出大汶口聚落居民普遍比其它聚落居民富足,有当时极贵重器物象牙琮一类乃至礼器的大墓,在大汶口文化中后期仅见于大汶口墓地,可能显示了大汶口聚落社会地位高于其它聚落,其贵族在大汶口聚落处于统治地位,还号令着周围其它同期的聚落③。
第二节 原始社会瓦解及向国家民族的过渡
公元前3000至前2000年这一千年间,是中华民族起源时代社会进化以空前速度发展的时期,部落与部落集团间的战争兼并,加速了部落间的交往,形成了众多的前王朝期古国。反映在文化方面,起源于以泰山为中心的海岱文化逐渐统一了黄河流域和长江中游与下游以及燕山南北,出现了山东龙山文化、中原龙山文化、齐家文化(早期)、良渚文化、青龙泉三期文化(湖北龙山文化)与红山文化(后期)。这些文化虽有地区差异却明显具有交融的趋势。所以这一千年间,考古学上可以概括称之为龙山文化时期。
在四周边疆,发展速度相对缓慢些,先前已存在的发展不平衡,这一时期已更趋明显。
一、父权制家庭与阶级分化的萌芽
促使原始氏族的分解,父权制家庭形成的原因是私有财产积累与男子在生产中的支配地位及战争中的作用。而私有财产的积累与社会以空前速度发展的根本原因是生产和社会分工的发展。
农业的起源与进步,是新石器时代最重要的成就。到龙山文化期,农具已有明显的改进,农业生产已由女性支配转向男性支配。
中华大地农业从起源阶段已呈现南北不同的特点。黄河流域是以粟(稷)、黍为主体的旱地农业。这两种作物起源于本土。至少在公元前6500—5000年,西起陇山,东至泰山,北至燕山,甫至秦岭、淮河一线以北已形成以粟、黍为主体的旱地农业体系。从磁山·裴李岗(前仰韶)文化、仰韶文化、大汶口文化诸遗址的发现判断,首先由母系氏族社会起源与发展的农业,即已有了惊人的成就;到龙山文化期,生产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据测定,仰韶时期人们的食物中有近50%的碳—4植物,龙山期碳—4植物已达70%①。而粟、黍为碳—4植物,说明龙山期黄河中游与下游居民的食物以农业生产物为主,农业已代替狩猎、渔猎成为主要的经济部门。这时边疆地区生产力水平不如黄河中下游那样高,但粟的种植已传播到黄河上游甘青地区及藏、康、云贵与东北松嫩平原等处。
秦岭与淮河一线以南,是以水稻为主体的水田农业区。稻起源于何处尚有争议,然而目前所知最早的稻作品种是在长江的中游与下游。河姆渡遗址的稻谷遗存距今约7000年,数量也很惊人。到公元前3000年以后,良渚文化中已出现石制犁,稻的品种稉、秈俱全,种植范围也已扩大到岭南及云贵等地区。
与农业同步起源发展的是家畜的牧养,它是农业的附属,到龙山文化期已经是狗、猪、羊、牛、鸡普遍饲养,南方以水牛、山羊为主,北方以黄牛、绵羊为主,猪、狗、鸡均为多型畜禽,为最早驯化与畜养的动物。无论南北,都普遍以猪骨随葬。在大汶口墓地有1/3的墓中用猪头随葬,最多的一座中有14个;到了龙山文化期,随葬猪骨显增且差别更加悬殊,以甘肃省永靖县秦魏家齐家文化墓地为例,随葬猪下颚少者仅一块,多者达68块②。可见猪不仅作为一种普遍畜养的家畜,而且是衡量私有财富多寡的一个标志。
农业和畜牧业的分离,被称为第一次社会大分工。中华民族起源阶段,这种分工应是指游牧区的形成。新石器时代存在于广大草原的狩猎文化及黄河上游、河套地区、西拉木伦河地区一线的河谷原始农业文化,到公元前2000年以后,在青铜时代产生的生产力推动下,这些广大地区逐渐形成了游牧文化。游牧业与旱地农业、水田农业是并行发展的。于是形成了秦岭、淮河一线以南为水田农业区,此线以北到河套、阴山以南为旱地农业区,河套阴山以北为游牧区。在中华民族起源时代已初步形成的这种南北三个发展区的相互补充,相互依存的格局,对后世中华民族的形成与发展有极深刻的影响。
旧石器时代业已存在的打制石器及新石器时代磨制石器的兴起,制陶的发明与推广,直到仰韶女化期,这些手工工艺都是氏族公共劳动、共同使用。到龙山文化期,陶器轮制、烧制的方法与火候都说明制陶业已成为一个独立的生产部门。山东龙山文化不仅烧制精美的黑陶,其中有一种薄如蛋壳的黑陶,堪称绝世精品;还用高岭土烧制白陶,创造了世界上最早使用高岭土烧制器具的记录,是瓷器发明的前奏。山东龙山文化的制陶工艺已广被四方,龙山文化时期,在黄河中游与上游、长江中游和下游、燕山以北都已推广轮制和烧制火候较高的灰黑陶。玉器的制作,在仰韶文化中极少发现,而长江下游河姆渡文化、海岱地区北辛·青莲岗文化与大汶口文化、燕山南北红山文化都发现了玉器,使东部沿海新石器文化与西部内陆新石器文化形成了鲜明的对照。到龙山文化时期,各地普遍发现有玉器,而东部沿海诸文化中玉器数量之多及工艺之精美,都说明玉器制作也是一个独立的、有特殊工艺水平的手工业部门。
农牧不同类型经济区域的形成,手工艺生产从农业中分离,促进了交换和商业的起源与发展。在黄河上游、中游及长江中游诸遗址发现不少海贝遗存,不仅是作为饰物从沿海交换而来,从中还可以追溯货币的起源。在甘肃省兰州市白道沟所发现的陶器制作场和湖北省宜都县红花套石器制作场,其生产规模及周围的发现,都证明其生产目的是为了交换,是商品性生产。其中红花套石器制作场的产品,推销范围远达周围数百公里。①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龙山文化时期,中原龙山文化、山东龙山文化、良渚文化(后期)、青龙泉三期文化、齐家文化、红山文化(后期),都已发现了纯铜小工具。在红山文化遗址中还发现过冶铜的模具。说明冶铜技术在燕山南北、陇山东西、太湖平原、江汉平原,与中原及海岱地区,是大体同步出现的。同时,在齐家文化、中原龙山文化、山东龙山文化与夏家店下层文化中都发现了青铜制品,更证明青铜冶炼技术在距今4000余年以前也已经发明。这些发明更加强了男子和氏族部落贵族的地位。因为青铜器进一步发展,武器的质量有划时代的进步,而在等级礼制中,青铜器是贵族专享物品。
生产力水平的提高,社会分工和交换的发展,部落间战争、掠夺与兼并,都使男子社会地位越来越提高,妇女完全降到了从属地位,乃至视同婢妾。在甘肃省武威县皇娘台齐家文化遗址所发现的合葬成年男女墓最说明这一问题。其中二人合葬者,男性居左,仰身直肢,女性居右,侧身屈肢;三人合葬者,男性居中,仰身直肢,女性在左右两侧,均侧身屈肢。无论二人或三人合葬,从保存完整的妇女骨架看,大都面向男性。这种葬制已表明男性在家庭中的中心支配地位,女性的从属屈卑地位,是父权家庭的生动写照。这类墓的随葬品一般都很丰富,有石壁、玉壁、玉璜、绿松石珠、红铜器、陶器和猪下颚骨等。个别男性身上集中放置80多个玉壁,不仅说明财产属于男性,还说明这种拥有大量玉壁随葬的男子,在部落中是享有特殊地位与权力的贵族②。
1987年,南京博物馆在江苏省新沂花厅属于良渚文化遗址进行发掘,在一座大型墓中不仅发现了大型玉器,如琮,有的高达30—40厘米,并且发现了人殉和可能属于人祭的现象①。其它类似发现,也陆续在中原龙山文化、山东龙山文化等遗址中有所报导。说明到了龙山文化时期,原始氏族社会正趋于解体,而奴隶占有制、阶级对立已经萌芽,并已有了初步的发展。
二、前王朝期古国与文明初曙
私有财产的积累与贵族权力的提高,刺激着氏族部落间的战争频繁,龙山文化时期诸遗址,男子随葬品中的箭镞陡增,且箭镞无论骨制与石制,都磨得极为锋利,说明战争是男子最重要的职责。战胜与征服者的部落,迫使战败各部落或氏族加入自己的部落而降为奴隶,原来以血缘纽带结合的部落瓦解而转向地缘重新组合。其它一些部落,降为其附属。于是出现了以强大有力的部落酋长为代表的权力中心,大酋长成为号令众多部落成为共主,事实上已是君王权力的雏型。对于这种由原始社会崩溃向阶级社会的过渡形态,通常称之为军事民主制,今姑且称之为前王朝期古国。考古文化表明,在距今5000—4000年这千年中,前王朝期古国和文明初曙,包括礼制的萌芽,城堡的出现和文字的起源等重要内容,在燕山南北、黄河流域、长江流域大体同步出现,然后汇聚于中原,奠定了中华民族最早一批王朝夏、商、周在中原发展和华夏民族在中原形成的历史根基。
(一)燕山以北红山文化后期的坛、庙、家组合与古城堡
自1979年提出考古文化区系类型的问题,考古学界首先注意到中原文化与燕山以北文化两大区系间通过太行山东西南侧的相互交往和影响,以仰韶文化为代表的中原文化,从华山沿汾河和桑干河北上,燕山以北的红山文化顺大凌河、西辽河向南延伸到石家庄附近、它们在桑干河与汾河发源的张家口地区交汇在一起②。两个文化系统的交汇与撞击,反映着创造这两种文化的部落与部落集团的交往与冲突。这种交汇与撞击,已迸发出文明的火花。辽宁考古工作者继1979年在辽西山区喀左县东山嘴发现一座大型红山文化后期大型祭坛之后,1983—1985年又在距祭坛50公里的建平、凌源间牛河梁发现了红山文化后期的女神庙、积石家和小型城堡。经碳—14测定和树轮校正,这些遗址距今5000余年。
东山嘴石砌祭坛,各个部位都以南北分布,南圆北方,两翼对称,讲究主次,附近有陶塑神像群,龙形和鸟形玉饰以及一批奇特而非实用的彩陶与黑陶。牛河梁遗址主体范围有50平方公里上下,以女神庙为中心,周围山上有积石冢环绕。
女神庙本身面积不过200平方米,而且有近1米的地下部分,尚未脱离半地穴式居住址的原型。但已分主室、左右侧室、前后室和南室组成的多室神殿址,主次分明,前后对应,讲究对称,已具备后世宗庙建筑的雏型。其地理位置,北通老哈河谷,东连大凌河川,东北以努鲁儿虎山谷与敖汉孟克河相接,西、南沿大凌河两源分别通往承德市和喀左县,正好处在红山文化分布四通八达的中心地带。因此,它不仅是牛河梁庙与家建筑群的核心,大概还是整个红山文化创造者各部落的祭祀中心。
牛河梁已揭露的积石冢共编号5个大冢,东西一线铺开,其东西各二冢之间有特大冢,呈圆坛式,用三层石砌圆圈,自外向内,层层叠垒,或称之为坛。同时每个冢前(南)都有铺石面和红烧土面,与家上建筑南北对应,留下了冢前祭坛活动的重要证据。
据残存的陶塑神像分析,东山嘴有两件无头孕妇裸体像,牛河梁所发现的一尊完整的女性头像,其大小与真人相似,是典型的蒙古人种,与现代华北人的脸型相似,其双目是用晶莹碧绿的圆玉珠镶嵌而成,显得炯炯有神,加上其它残存的塑像残块,比如那些因年龄差异而发育不同的乳房,那样圆润的肩膀,那些肉质感极强的修长手指等等,都证明牛河梁女神庙是有许多女神像的大殿堂①。或以为此即母权社会的遗存,实为商周高禖祭天求嗣大典之嚆始。《礼记·月令·仲春之月》谓:“是月也,玄鸟至。至三日,以大牢祠于高禖,天子亲往,后妃率九嫔御。”这一记载说的是商代崇信“玄鸟生商”而设每年仲春燕子飞来时后妃陪同天子到郊外举行祭天求嗣的大典,并且与后妃同寝。周继承了这一大典。商祭简狄、周祭姜嫄,祭祀对象都是始祖母。玄鸟被认定是上帝的使者,送嗣的媒神,故与祭为天子及后妃九嫔,祭祀的对象也都是女神,祭祀的目的是为求嗣生育蕃殖后代。牛河梁女神庙证明这种祭典起源于红山文化后期。同时,东山嘴祭坛南圆北方,也符合中国古代君主祭天南为圜丘,北为方泽的仪制;东山嘴、牛河梁的坛、庙、冢在50公里范围内“三合一”的整体布局,也与后世各王朝的天地坛、大庙、陵寝“三合一”整体布局相似。红山文化晚期,这么规模宏大,经过整体规划的祭祀中心,表现出对天和祖宗隆重的祭祀与崇拜,中华民族在整个古代的宗教观念核心都与此一脉相承。积石冢葬在山顶或小山包上,中心是大墓,周围是很多小墓,墓中有的很少甚至没有随葬品,有的则有大型精美的玉器随葬,除日常用玉器之外,有的大墓,如牛河梁第二地点冢I第四号墓,墓主男性,一对猪头龙饰挂在胸前。此外,在内蒙古翁牛特旗三星他拉出土大型玉龙,高26厘米,在东山嘴还出土了一件双龙首玉璜。这些都不是一般饰物,而是含有特殊地位和宗教与权力的重器。在其它一些陶器上,也发现有龙题材的纹饰,而以玉雕猪头龙最具代表性,年代越晚,头部渐小,吻部渐长,身渐细,由头尾相连到缺口渐宽,近似蛇卷曲形状②。这种龙与在中原所发现的如蛇似鳄的龙虽为两种类型,却有异曲同工之妙。
在坛、庙、冢遗址,已发现小件铜器与冶铜的遗址。古城堡的出现目前所知多属夏家店下层文化,其中在敖汉旗大甸子发现的土筑城址,城内面积达6万平方米,这些古城距今都有4500年左右③。
(二)黄河上游大地湾遗址“殿堂式”建筑群体
黄河上游甘肃省秦安县大地湾,地处陇山以西渭河发源之区。这里不仅发现了早于仰韶文化的大地湾文化,而且仰韶文化早、中,晚各期遗存也很丰富,还发现了少量马家窑文化遗存,是黄河上游地区最重要的新石器时代遗址之一。
大地湾遗址,坐落半山腰上,随地形变化而分若干小区,每个小区都有建筑技术甚高的大型房屋,其中最突出的901号房,是一座结构严谨而复杂的建筑群体,包括前面的广场总面积达920平方米。建筑分主室、左右侧室、后室、前门附属建筑四部分。主室居中,大门向南,全室呈长方形,面积达130平方米,八柱九间,大门开在正中间第五间,东西边各有门通向侧室,北边是后室。整个大厅地面外观极像现代水泥地面,平整光洁,用铁器叩击,发出与叩击现代混凝土地面相同的清脆声。厅中两根对称的顶梁支柱,直径57厘米,周长1.79米。经测定,此建筑距今为5000年前后,属仰韶文化后期。这是目前所知同时期最大的建筑群体,显然不是一般的居住址,表明了大地湾应是当地的中心聚落,而901号建筑群体,是这个中心聚落进行公共活动的场所。它所具有的奇数开间,正面设门,建筑成长方形,以长的一面为正面;左右对称,前后呼应,木架承重,墙壁仅起间隔作用,是后世延续几千年中国土木结构建筑的传统特点。它不仅充分表现了5000年前已有建筑艺术与建筑水平相当惊人,也是后来几千年中国式殿堂建筑的一个雏型①。
(三)长江下游良渚文化等级礼制的萌芽
以太湖平原为中心,苏南、浙北及上海地区,已发现属良渚文化墓葬近百座,其中小墓居多,而少数大墓的规制、特点与随葬品等,表明了当时已有等级礼制的萌芽。
在江苏省吴县张陵山、草鞋山,武进县寺墩,上海市青浦县福泉山,浙江省余姚县反山、瑶山等处所发现的大墓,都建在人工堆筑的土墩上。这些土墩,一般要高出地面数米,面积达数千平方米,被称为“土筑金字塔”。土墩不是随意堆起来的,如反山大墓,堆土约2万立方米,上有封上层,其下各堆上层,分别由带粘性的深灰土、黑色粘土和深灰黄土、青灰色粉土、深灰褐土以较平整的层次逐层堆筑增高。这种分层以不同颜色土逐层往上筑,反映事前有过有意识的设计,施工有统一指挥,这是当时某种特殊宗教信仰的体现。瑶山土墩顶部设有祭坛,坛的面积约400平方米,四周有砾石坎墙。中心部分是7×6米的近方形红土台,红土台外有灰土填的沟围绕。在坛上有两列共12座墓,南列多以琼、钺等玉器随葬,北列则多为璜和纺轮,所葬似有性别的不同。
大墓墓坑一般为5—9平方米,有木质葬具,有的发现了朱绘木棺或木掉的痕迹。各墓都有以琮、壁、钺、璜、冠状饰等礼玉及各式玉佩为主和少量陶器、石器、象牙器等丰富的随葬品。如寺墩3号墓,墓主为青年男子,随葬品达100余件,仅有陶器4件,石器9件,而琮33件,壁24件,钺3件,玉制重器总共达60件。这类礼玉重器,不仅是财富的标志,还是当时宗教意识的象征,反映出大墓的主人,生前不仅是最富有和拥有很大权力的贵族或酋长,还是身兼通天地的大巫。《周礼·春官·大宗伯》记述:古“以玉作六器,以礼天地四方,以苍壁礼天,以黄琮礼地……”而钺在夏、商、周都是王权的象征。可见夏、商、周礼制文化中这些玉制礼器,在良诸文化中已经发端。
良渚文化的札玉以琮、璧、钺为代表,与红山文化以猪龙为代表不同。良渚、红山两种文化,都以用玉为突出特征,两种文化都有鸟、蝉、龟等类玉佩,然而红山文化无论礼玉或日常玉佩,虽然造型生动,玉器上却多为素面晶亮而无刻纹;良渚文化王器则一般都刻有兽面或神人兽面合壁的花纹,精致对称,庄严沉重,神秘肃穆。其中有些花纹后来移植到商、周青铜礼器上。再从良清文化的大墓与小墓比,不仅随葬物相差悬殊,而且墓的大小也不可同日而语,大墓按当时的宗教意识精心设计与施工,小墓则极为草率。尤其是福泉山七座大墓中的三座有人殉;前已述及,新沂花厅大墓则不仅有人殉,甚至可能还有人祭。这些大墓均属良渚文化后期,与中原龙山文化中后期并行发展,已可见当时的礼制萌芽,是建立在部落中有明显等级区分和奴隶制已有初步发展的社会基础之上的。
(四)黄河中游与下游的礼制萌芽与小型城堡的形成
以河南省为中心,包括晋南、冀南和关中的中原龙山文化,一般仍称之为陕西龙山文化(客省庄2期)、河南龙山文化。实际上它们之间的共性,可统一称之为中原龙山文化,它们的地方差异,又表明有晋南豫西、关中、豫北冀南、豫东皖西北及南阳等几个中心,或可称之为地方类型。
中原龙山文化的礼制萌芽,目前所知以陶寺类型较为典型①。这种文化主要分布在霍太山(太岳)以南临汾盆地,已发现遗址近80处,而以汾河、浍河、滏河交汇地带分布最密,有的遗址群面积达100万平方米以上,其中最能反映当时等级分化与礼制萌芽的是襄汾陶寺的一批墓葬②。
陶寺遗址墓地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已发掘揭露面仅5000平方米,1000多座墓,估计整个墓地墓葬总数要超过已发掘的5—6倍或更多。墓葬大致大中小三种类型。在年代大致相当公元前2500—前2400年的陶寺早期,虽然几百座墓依旧在形式上仍保存氏族墓地的传统排列,但大型墓约占总数1%;中型墓约80座,约占总数10%;此外,约占总数87%以上的为小型墓。这三种类型又可依据墓的大小及随葬品情况分为七八个层次。可见在公元前2500—前2400年时,当地的社会已明显出现了金字塔式的等级结构。到公元前2000年左右,则墓葬分为几座、几十座一组,似乎是家族墓地,连氏族部落的外壳都已抛弃。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从陶寺早期的五座大型甲种墓的分布与排列可以看出,那时执掌大权的部落贵族可能相继出现于同一氏族乃至是同一家族,从而提供了当时部落首领已经从某一贵姓中世选或某一家族中世袭的证据③。
大型墓甲种,墓室约8平方米以上,使用朱绘木棺,棺内铺垫朱砂。随葬物多达100余件乃至200件以上,墓主均男性。其中3015号墓,出土器物,有木器23件,石器130件,骨器11件,陶器14件,此外还有30件随葬品被扰乱在灰坑内。
200多件随葬品中,尤其引人注目的是蟠龙纹陶盘、鼍鼓、陶异形器(土鼓?)、特磐及玉钺、彩绘木案、俎、盘、豆等。中间七八层次的墓制与随葬等级有序,由大到小渐次降低,而小型墓,墓坑不足1平方米,除骨骸外,仅1—2件骨笄、石器,或全无随葬物品。陶寺龙纹,明显有鳞片,扁方头,豆状圆目,张口露牙,舌端吐圭,呈树权状,全形象蛇似鳄,与红山文化龙纹通身光亮,猪头蛇身不同。两种文化中有共同因素——龙,也有明显差异。龙在古代崇信的“四灵”中居首,其起源也是多元的:陶寺龙纹为蟠龙,红山龙纹为猪龙。
蟠龙纹陶盘和鼍鼓、特磬、玉钺等仅出土于陶寺大型甲种墓。龙纹在整个古代的特殊地位,在商、周青铜器纹饰中已有表现;鼍鼓和特磬,曾在安阳西北岗1217号王陵中发现过①,《诗·大雅·灵台》说周文王受命于天修灵台“于论鼓锺,于乐辟雍,鼍鼓逢逢,朦瞍奏公”,其它考古发现与传世铜器也一再证明,鼍鼓和特磬是王室或诸侯专享的重器②;玉钺在夏、商、周为王权与兵权的象征,屡见于《诗》、《书》记载。这些重器在陶寺大型甲种墓中出现,既证明了夏、商、周礼乐文化的一个重要源头,也证明了陶寺大型甲种墓主人,生前是高踞于部落一切成员之上并掌握着祭祀与征伐大权的酋长或显贵。大墓两侧分布着使用彩绘木棺与华丽装饰品的女性中型墓,大概是酋长与贵族占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妻妾的反映。其它如案、俎、盘、豆等彩绘木器或成套彩绘陶器、玉器等,一般也只见于大型墓和中型甲种墓。这些同样是等级身分的体现,也是攫取大量财富的证明。
小型城堡则比较集中于今黄河下游,古河、济之间,今河南东北部山东西北部地区。
城子崖古城,在山东省章丘县龙山镇。龙山文化即因最先发现于此而得名。过去对城子崖遗址是古城址还是大型聚落遗址,尚无定论。
1989—1990年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重新进行勘探与试掘,平面近方形,东、南、西三面的城垣比较规整,北面城垣弯曲并向外凸,城内东西宽430余米,南北最长处530米,面积约20万平方米。城墙大部分有莹槽、夯筑③,以后岳石文化、周代均在此筑城,可见自龙山时期形成的城址,直到周代都稳定地是当地的政治、宗教中心。
淮阴平粮台古城,在河南省淮阴县南4公里,呈方形,边长185米,总面积约3.4万平方米,属龙山文化晚期,据碳—14测定、树轮校正,约当公元前2355年,距今4300多年,是一座早于夏代的古城。
登封王城岗古城,在今河南省登封县告城镇西约1公里的台地上,地处嵩山南,为东西并列而相连的两座城,每城面积不足1万平方米,属龙山文化晚期,据碳—14测定、树轮校正,距今约4400年,也早于夏代。
边线王古城,在山东省寿光县边线王村,略呈圆角梯形,城内面积4万平方米,夯土城墙基槽内发现有儿童、猪、狗等骨架,是为奠基牺牲。属山东龙山文化古城,虽地处在济水之南,也与河济之间相距不远④。
《荀子·富国篇》说:“古有万国”,《战国策·赵策三》也说:“古者四海之内,分为万国;城虽大,无过三百丈;人虽众,无过三千人。”这是对原始社会崩溃时期,氏族部落与王朝前古国林立的描述,而龙山文化时期的古城,虽不具有“市”的性质,却是酋长祭祀天地与祖神的宗教中心与战争不息的防御工程。《墨子·明鬼篇》说:“虞夏商周三代之圣王,其始建国营都,曰必择国之正坛,置以宗庙。”龙山文化时期古城已有了这种性质,至少也是其雏形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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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参见贾兰坡:《西侯度文化遗存》,收入《贾兰坡旧石器时代考古论文选》。
②参见贾兰坡、王建:《人类用火的历史和火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历史教学》1957年第1期。
①参见陶立璠等编:《中国少数民族神话汇编·人类起源篇》。
②参看吴新智:《周口店山顶洞人化石研究》,《脊椎动物与古人类》1967年第3期;贾兰坡:《中国大陆上的远古居民·走进现代人的行列》。
①参见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半坡博物馆:《西安半坡》(原始氏族公社聚落遗址)。
②《左传·僖公二十三年》,另参见《国语》中的《周语》、《鲁语》的关于“同姓不婚”,“恶不殖也”,“惧祸也”等记述。感生神话,在皇甫谧《帝王世纪》及罗泌《路史》中辑述颇多,均可参考。
③参见林耀华主编:《原始社会史》第二、三章;宋兆麟、黎家芳、杜耀西:《中国原始社会史》第四、五章。
④参见严文明:《中国新石器时代聚落形态的考察》,收入《庆祝苏秉琦考古五十五年论文集》。
①参见北京大学历史系考古教研室:《元君庙基地》。
②参见于中航:《大汶口文化和原始社会的解体》,收入《大汶口文化讨论文集》。
③参见严文明:《中国新石器时代聚落形态的考察》;另参见魏勤:《从大汶口文化墓葬看私有制的起源》,收入《大汶口文化讨论文集》。
①参见蔡莲珍等:《碳13测定和古代食谱研究》,《考古》1984年第10期。
②参见《考古卷》秦魏家遗址条。
①参见严文明:《中国新石器时代聚落形态的考察》。
②参见甘肃省博物馆:《甘肃武威皇娘台遗址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60年第2期;《考古卷》皇娘台遗址条。
①参见汪遵国:《江苏新沂花厅遗址发掘纪要》,《东南文化》1988年第2期;《展现我国最早的人殉人祭现象一为阐明我国奴隶制文明的发展提供确凿论据》,《文汇报》1987年第12月14日第1版。
②参见苏秉琦:《文化与文明》,《辽海文物学刊》1990年第1期。
①参见郭大顺、张克举:《辽宁省喀左县东山嘴红山文化建筑群址发掘简报》,《文物》1987年11月期;辽宁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辽宁省牛河梁红山文化‘女神庙’与积石冢群发掘简报》;孙守道、郭大顺:《牛河梁红山文化女神头像的发现与研究》,两文均载《文物》1986年第8期;又参见《光明日报》,1986年7月25日头版报导。
②参见上已征引的关于东山嘴、牛河梁遗址诸考古报告;另参见孙守道、郭大顺:《论辽河流域的原始文明与尤的起源》,《文物》1984年第6期。
③参见《考古》1989年第12期第112页徐光冀在中华文明起源座谈会上的发言。
①参见《光明日报》1986年8月6日头版,《人民日报》1986年8月7日头版的报导;甘肃文物工作队:《甘肃秦安大地湾901号房北发掘简报》,《文物》1986年第2期;郎树德:《大地湾考古与中国文明起源的线索》,《西北史地》1988年第3期。
①考古学界目前使用名称不很统一,有的称之为陶寺文化,或晋南龙山文化,山西龙山文化,不过目前渐趋统一使用中原龙山文化陶寺类型。
②参见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山西工作队、临汾文化局:《1978—1980山西襄汾陶寺墓地发掘简报》,《考古》1983年第1期。
③参见高炜、高天麟、张岱海:《关于陶寺墓地的几个问题》,《考古》1983年第6期;高炜:《陶寺考古发现对探讨中国古代文明起源的意义》,收入《中国原始文化论集》。
①梁思永、高去寻:《侯家庄》第6本,《1217号大墓》,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8年版,第23—27页,插图81,图版13—22、31。
②参见前已征引《关于陶寺墓地的几个问题》。
③参见《中国文物报》1990年7月26日(总193期)第1版报导。
④平粮台、王城岗、边线王三古城均参见孙淼:《夏商史稿》,第42—4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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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何风乍起,辄忆莼羹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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