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项预设有关《圣经》的本质。对清教徒来说,《圣经》的全部与每一部份都是上帝口中的话语﹕笔之于书的上帝的话,上帝心意的启示,上帝旨意的宣告,都为教导人。《圣经》的内容是上帝永恒的真理,或说《圣经》所记录的历史过程就是上帝在创造宇宙以前的永恒计划在历史中的实现。从这意义上来看,「《圣经》所立定、所写下的,都是上帝心里的《圣经》的摘录与副本;《圣经》在永恒里于上帝的心中写成。」因此我们必须相信,这么多不同背景与性格的作者、以这么多不同的手法与问题所传递的,是上帝同一心意的统一表达 (the unified expression of a single divine mind),是上帝旨意与计划的完整、一致(虽然不简陋)的启示。
“圣洁福音真理的理念,若与圣洁生活习惯分开,不能活下去,至少不能发扬光大。我们学习一切真理,都是为了实行,因此我们若去实行,必学习良多 (As we learn all to practice, so we learn much by practice)。…只有这样,我们才会有把握,我们所学到的,所知道的,真正是真理。因此我们的主告诉我们﹕「人若立志遵着祂的旨意行,就必晓得这教训或是出于上帝,或是我凭着自己说的」(约7﹕17)。…这样的人必被带领进入更多的知识。因为人在世上的年日,心思是能不断领受亮光与知识的,只要正确地使用思想,和在顺服上帝的事上不断努力。若不是这样,心思就很快充满其它的观念,以致真理的泉源不能把真理流进人的心中。”
《圣经》既然是上帝一个心意的事实,因此﹕「解释《圣经》无误的原则就是《圣经》本身。因此,我们对经文真正和完整的意思有问题的时候,我们必须查考其它比较清楚的经文。」从这里我们可以推出两个原则。(一)不清楚的地方,由清楚的经训来解释。欧文说﹕「这里的准则乃是﹕对不清楚的经文的解释,一定要符合《圣经》其它地方清楚的教导。若在这些比较不清楚的经文上提出一些怪异的教义,是非常危险的作法。」(二)边缘性不清楚的事,以基要的,我们确信的真理来解释,前者符合后者。因此,任何不「符合信仰的原则,要理问答里的要点,信经,主祷文,十诫,和圣礼的教义」的解释,都不可能是正确的。这两项原则总称为「信仰的模拟」 (the analogy of faith),从罗马书12﹕6取名(虽然可能不是使徒保罗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