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基督教衍生的邪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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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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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 30, 2014, 8:05:27 AM3/30/14
to chine...@googlegroups.com

夫妻深陷邪教自杀“赎罪” 三赎基督教35万信徒

近日,湖北省襄阳市南漳县九集镇泗堵河村一对夫妻因为沉迷于邪教,前后跳桥自杀身亡。妻子遗体仍在紧急搜寻中。

  跳桥的男子名叫刘宗保,在本月3日在下墩村对出的南城宏远二桥跳下的,目击者描述,男子特地挑了处水深的地方跳下去,瞬间跟石头落水一样,一沉到底,只留下一封遗书和忏悔信。刘宗保的妻子当时就在不远处默默地望着丈夫从桥上跳下,没有阻拦,没有哭泣。妻子说,这是神的惩罚,谁也没办法逃避!昨日,她亦跟随丈夫的步伐,跳下湍急的运河。

  说起刘宗保,与其同龄的村里人大多摇头叹息,都说是被1992年那阵风给害的。据村里人介绍,刘家是一个大家族,刘宗保是家族里的长子长孙,拥有当时农村不多见的高中学历,为人善良,对乡里乡亲特别好,几乎家家户户都受过他的恩惠。1992年,邻村有人不知道从哪带来一个老师,开始在村里传教,每周都搞聚会,大家一起祷告,说是信了这个教,种地不用施肥,生病不用服药,起先村里很多人都去听,刘家所在的生产队七八十人中几乎超过半数的人都参与过。后来大家识破邪教面孔,不再信教,就只有刘宗保夫妇沉迷其中,不能自拔。

  莞城福音堂的牧师说,根据刘宗保描述的教义,他信奉的其实并不是基督教,而是一种叫三赎基督的异教。三赎基督又称蒙福派或二两粮,其核心内容是世界末日即将来临,只有教主才能拯救世人。三赎基督宣扬禁食、有病不用服药等特异功能,还要求成员放弃生产,放弃一切世间追求,具有明显的反科学、反人类、反社会性质。据官方资料显示,至1995年,三赎基督已在全国15个省681个县市拥有信徒达35万人。同年,中国政府认定其为邪教。



Yang, Fengg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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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 30, 2014, 5:04:54 PM3/30/14
to <chinesesssr@googlegroups.com>
三赎派或二两梁派被政府定为邪教,已经取缔和打击很多年了,但是显然并未根绝,而是在继续存在。我想借此探讨个原则问题:

有人因为偏信而自杀固然不好,但是,把他们以邪教的名义而由警方进行打击,包括追剿、关押、判刑,甚至因此而导致伤亡,其对生命和家庭的破坏程度,无论在数量上还是性质上,恐怕都不亚于偏信本身所导致的自杀和破坏。两害相较取其轻,不如给这些成年人信教的自由,包括信仰在别人看来很奇怪的宗教的自由。

打击“邪教”即使用意很好,实际效果却不会好。对于实际情况了解的人们,请实事求是地说说,打击“邪教”导致多少人因拘押牢狱而失去了正常生活甚至生命?其数量会比不管而发生的下面这类自杀少吗?在这种问题上,政府管得越多,造成的伤害越大。

而且,每年都会有人因各种原因而自杀,包括因家庭纠纷而自杀。总不能因为有人因为家庭纠纷而自杀就因此打击和解散家庭吧?既然不能阻止因家庭纠纷导致的自杀,何必以自杀为理由打击取缔所为的“邪教”?如果有人偏信但未主动犯罪伤害他人,何必要由政府去管他呢?

其实,因为征地和强拆导致的杀人事件时有所闻,警力用在这种侵犯他人权益的事情上,不是更加应该应份吗?

欢迎讨论商榷。

普度大学 杨凤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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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ngzhipeng1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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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 31, 2014, 7:24:26 PM3/31/14
to chinesesssr
所谓邪教,转发下我去年写给叶县法院的公开信:

就“河南叶县邪教案”给二审法庭的平顶山市检察员、法官的一封信
尊敬的检察员、法官:
你们好!
我叫张志鹏,是一位研究宗教问题的学者,目前是中国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会民族宗教理论甘肃研究基地研究员、兰州大学宗教文化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近几年,我主要研究关注中国的宗教状况与宗教管理创新,希望通过我们的研究和呼吁,能够更好的推动中国宗教向着法治化转变。我发表在《中国民族报·宗教周刊》上的部分文章在网络上都可以找到,包括:社会实践呼唤宗教理论研究的创新――纪念中共中央1982年19号文件印发30周年http://iwr.cass.cn/zjyzz/201205/t20120522_10596.htm;让宗教信仰为“中国梦”注入正能量http://iwr.cass.cn/xw/201304/t20130416_14732.htm;基层宗教管理创新的实践、挑战与展望http://www.mzb.com.cn/html/Home/report/375141-1.htm;让法律实体地位助推宗教公益慈善事业“腾飞” http://www.mzb.com.cn/html/Home/report/412841-20002.htm。从中你们可以了解一些我的观点。
之所以冒昧给你们写信,是我在网上看到了河南省叶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2)叶刑初字第203号,http://blog.sina.com.cn/s/blog_3bf9f0d70101dok1.html。该判决书让我深感诧异和震惊,我在网上收集了包括@恒权律师在内不少网友所写的此案的不少信息后才知道了事情的来龙去脉。本着一个学者的良知和责任,我觉得有必要和你们交流一下有关宗教、“邪教”问题的认识,希望你们在二审时能够理性认知,谨慎行事,作出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判决。正如对于医疗纠纷案,你们需要请教医疗专家,对于涉宗教信仰案件,也请你们多听听宗教研究者的意见。不要觉得我多管闲事,毕竟信仰自由是关乎国之兴衰的大事,宗教活动是关乎民之生死的大事,宗教案件是关乎法之善恶的大事。
一、“邪教”这一说法是宗教内部话语,政府和法律不能以“邪教”为名来判断或处罚信仰群体
对于叶县的这一案件的判决,我相信你们的最“坚实”依据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以及两高2001年6月11日的“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于该案件是否具备这些条款的要件,我想二审辩护律师们会与你们说明的。我想说的是,作为司法部门,首先应当遵循宪法精神,了解宗教现象,实事求是地对事件做出合乎正义和良知的判断。
在我看来,该案件一审判决最大的问题在于:没有从被告人的行为及其后果的事实出发,而是从“邪教”这一定性来作出的。然而,问题恰恰在于“邪教”这一词汇只是宗教内部各群体间的一种判断和话语,是长期被利用和误用的。在宗教研究者看来,“邪教”是相对于“正教”而言的。“邪”与“正”也只是针对教义差异而言的。最初,“邪教”和“异端”都是宗教内部的说法,特别是一些自诩为“正教”的宗教裁判所(者)对于不同信仰观点的一种称呼。这是由于,当任何一个宗教团体随着其规模的不断扩张,成员的不断增加,其内部对于教义的理解、权力的掌握、行为的规范就会出现差异和分化。不同的教派之间往往会标榜自己是“正教”,其他派别是“异端” 或“邪教”。
在人类历史上,宗教内部的所谓“正邪”之争导致了多次的流血冲突。在犹太教看来,基督教就是“邪教”,在早期天主教看来,那些搞宗教改革的新教就是“邪教”,在基督新教看来,那些新出现的摩门教等教派就是“邪教”。在政教合一的背景下,尽管一些所谓的“正教”用尽了钉十字架、火刑柱、监狱和战争等多种残酷手段,依然无法阻止新的教派的分化成长。在中国历史上也是如此,佛教、道教在发展过程中,也到先后出现了新宗派的分化,相互之间也有批判争论,但由于政府较少介入其中,所引起的暴力冲突较为少见。
针对欧洲的宗教问题,思想家洛克早在200多年前写下的《论宗教宽容》中指出:“每个教会对其自身而言都是正统的,而对其他教会则是谬误的或异端的。一个教会不论相信什么,它都认作是真理,并把与之相反的称为谬误。因此,这两个教会在关于教义的真理性和礼仪的纯洁性的争端中,双方都处于同等的地位;不论在君士坦丁堡或世界的其他地方,都找不到一位法官,可以根据他的裁决来解决这场争端。”
所以,今天如果政府或司法部门采用了“邪教”这个词,提出了“邪教”,就意味着有“正教”。那么,你的“正教”标准是什么?谁定的?谁来评定什么是邪的什么是正的?要知道,我们执政党信仰的是马克思主义,是无神论,不承认任何宗教教义。也就用不着国家给宗教来区分哪个是“正教”、哪个是“邪教”。也就不应该由司法部门来判决那些人属于“邪教”组织,更遑论由司法部门以“邪教组织”为名作出判决了。
因此,对于政府和司法部门而言,对所有的宗教,不管是“正教”或“邪教”,都应该取不知道,不评价,不支持,不反对,不介入,不作为的态度。民众群体是不是宗教,民众信仰什么,是他们自己的问题。谁要是用宗教组织的名义营利,就取缔。任何人违反了法律,就要受到相应的处罚,如果不违法,就保护。
二、当前中国的基督宗教派别林立、自发扩展,这一现象有着复杂的历史背景与客观的现实需求
从晚清基督教在中国开始传播时,就有多个派别的团体。目前,从大的方面看,天主教、基督新教和东正教在中国都有不少信众。从基督新教内部来看,除了“三自”教会外,民间也一直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家庭教会,他们之间在信仰上有着大小不同的差异。尽管政府管理部门经常将家庭教会称为“非法宗教组织”,将家庭教会的活动称为“非法宗教活动”,但却很少意识到这不过是宗教发展的一个必然现象。对此,有很多宗教研究者已经研究和呼吁过。
例如,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刘澎研究员在“关于中国宗教问题的战略思考”http://www.qstheory.cn/zz/yjzy/201112/t20111201_127075.htm“再谈关于中国宗教问题的战略思考”http://www.21ccom.net/articles/zgyj/ggzhc/article_2010070912981.html等文章中对此问题有着深刻清楚的分析。他的分析指出:
“在中国国内,人人都知道家庭教会是未经政府批准的宗教团体,但仍然有数千万人敢于冒参加“非法宗教组织、非法宗教活动”的风险加入家庭教会,原因非常复杂、非常深刻”。“家庭教会不符合国家现行的宗教管理政策、不符合国务院的《宗教事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各省市的地方宗教法规。然而它存在的合理性、合法性不是基于现有的法律法规,而是基于数千万认可它的庞大的信徒民众。如果不能获得信徒的认可,它的存在将很困难。如果所有的人只要发现它,就都谴责、抵制、举报,它就无法藏身、无法存在。相反,如果它得到了大量民众真心实意的支持,民众就会用各种各样的办法帮助它,让它存在于千百万民众的汪洋大海之中。而民众的智慧和力量是无穷的,政府要打击它,就意味着要进行一场旷日持久的与民众为敌的战争。中国政府有没有必要展开一场以消灭基督教家庭教会为目标的战争,能不能在这场旷日持久的宗教战争中取胜,结论是显而易见的。”
“政府管理部门经常将家庭教会称为“非法宗教组织”,将家庭教会的活动称为“非法宗教活动”,这种称谓是为了表明家庭教会不具合法性,是“非法”的,从而为政府管理部门对家庭教会的限制、清理、打击提供一个合理的“名分”,使自己的行动“名正言顺”。但这种提法本身,也制造了一个难以回答的严肃问题:政府管理部门与家庭教会之间究竟是一种什么关系?为什么各级政府要对各地普遍实际存在的家庭教会这一“非法组织”奉行一种长期容忍它存在,既不承认它的合法性,又不对它进行取缔的矛盾政策?如果家庭教会是“非法”的,那么政府为什么容忍“非法组织”存在数十年而不作为?数十年来家庭教会发展越来越多,打击的效果何在?政府管理部门面对“非法组织”究竟采取了什么行动?如果家庭教会不是“非法”的,为什么数十年都不承认他们?不让他们合法化?这是一个重要的政治问题,如果有人在某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质询,问某市宗教局对某市存在的家庭教会负有什么责任,是什么关系,数十年来,为什么既不承认,又不取缔,政府对家庭教会究竟准备采取什么措施,宗教局到底履行什么职 能等等,政府可能很难自圆其说,给出满意的答复。因为根据宪法,政府的职责不是消灭宗教,不是发展宗教,也不是与“非法宗教组织”保持“不战、不和、不承认、不取缔”的奇怪关系。”
当然,河南叶县的有关部门或许会说,你们对这些“非法宗教组织”和“非法宗教活动”是坚决取缔的,对于“呼喊派”的这次判决不就是行动吗?在此,我需要说明的是,这些“非法”的家庭教会数量惊人,据一些学者估计“家庭教会的信徒在全国至少有5000万”。河南省的数量当在百万以上吧。不知道河南准备将其全部消灭呢?还是只挑选一部分进行打击呢?
了解了这一背景,我们再来看所谓“呼喊派”的情况。“呼喊派”的来源虽然较复杂,但并不神秘。它最早起源于20世纪30年代出现的“地方教会”(又称“基督徒聚会处”、“小群派”或“老地方”等)。在80年代以来重新开始传播,被称之为“呼喊派”,据称,其信徒总人数已有数百万人。
如果按照叶县检察院和法院的观点,这几百万人都属于“邪教”组织,那恐怕是抓之不尽,打之不竭吧。那么,是不是叶检刑诉[2012]194号起诉书所指控的这些被告人不同于一般的家庭教会成员,还实施了其他违法犯罪事实呢?可惜,在判决书中我们看不到他们的其他违法犯罪行为,他们所做的事情和几百万“呼 喊派”信徒、数千万家庭教会信徒所做的一样。主要包括:“组织发展“呼喊派”信徒,并经常进行讲课宣传活动”、“为参与聚会的信徒提供食宿场所、烧水做饭、接送人员”、“从事制作“呼喊派”邪教组织聚会光碟、谱曲活动”。这些活动是任何家庭教会都会做的事情,也是对他人并不构成侵权或伤害的行为。对此,希望平顶山检方、法院从大局出发思考,从现实出发抉择。如果仅仅“经平顶山市国内安全保卫和反恐怖支队认定,《晨兴圣言》、《倪柝声文集》、《<圣经>恢复本》属于“呼喊派”邪教组织宣传书籍”就判决这些信众犯罪,那恐怕不仅会伤及无辜,也会贻笑大方。因为,这些书籍在很多家庭教会中都会找到,在中国的台湾、香港、澳门,以及世界许多国家的基督教会普遍使用,仅以某种书籍来判断定罪,显然太荒诞了,对宗教也太无知了。
三、在探索宗教管理创新的过程中,行政和司法应保持中立,只应管理信众的行为后果而非他们的思想教义
或许你们会不解为何有那么多的家庭教会出现,其实这是一个很简单的宗教市场供求的结果。“在某个特定的范围内,一个国家,一个省,一个市,或一个县,宗教的供求是有一定规律的,一定范围内的总人口对宗教的总需求是有限度的。一个地区有一万人,该地区不可能容纳一万个教会,一千个也困难,通过大力鼓励也达不到。但反过来,不鼓励并不会导致无人在此地开办教会,一定会有人开办,这是一个社会的客观需求,并非人为所能禁止。”宗教信仰是一种精神需要,供求也有一定的规律。不允许宗教存在,违背现实;过多的宗教组织、过多的宗教场所,也难以持续存在。至于什么样的宗教组织能够存在和发展,应该由宗教市场决定,由此地有信仰需求的人决定。如果此地的民众有此需求,该种供应就有存在的道理;如果此地 的供应大于需求,或者说供应是劣质的,就会有其它的形式、其他的产品来取代它。宗教组织要想生存就要靠竞争,接受广大宗教信徒的检验。一旦宗教市场放开,各种宗教在竞争中就要通过自己提供的宗教服务来取胜。
这就意味着,政府没必要去鉴别和判断哪些教派是“正教”,哪些教派是“邪教”,政府只是从社会管理的角度来维护宗教市场竞争秩序。任何人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不分宗教、教派、团体。政府不应该介入到对于宗教性质的判断中,国家不是宗教裁判所,也不具备对宗教进行裁判的宗教权威,国家是法律的执行者。一个宗教团体的优劣,归根结底应由信徒、宗教市场决定。如果违法,就用法律制裁。这就从根本上解决了衡量是非的标准问题。
当然,许多司法部门的人或很担心,如果宗教市场放开了之后,会不会混乱?出现贩卖假货的、谋财害命的,如何对待?其实,这压根不用担忧,开放了宗教市场以后,那些不能和社会相适应的,不能满足信徒民众需要的,内部管理混乱的,丑闻不断的,骗钱骗色的,不遵纪守法的组织会自然而然地在宗教市场中被淘汰。如果一个教会不能以积极的、合法的方式进行竞争,如果办教会的目的不是为了信徒服务,而是另有其它意图的话,一定会在宗教市场竞争中被淘汰。
在这种情况下,政府最好的管理就是对教义之争保持中立,对行为后果依法管理。宗教组织、信徒与经济组织、公司员工没有本质的区别,对他们的管理是基于行为和后果,而非基于思想和教义。出现了贩卖假货的、谋财害命的,就按照相应的法律来处置,而非多此一举地贴上“邪教”的标签。
笔者近些年来所了解的情况表明,越来越多的地方管理部门学会了置身于教派和教义纷争的外部,不去裁判和介入其内部争论,只是依法从外部进行管理,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在2012年年底许多地方“全能神”信徒四处张贴广告时,很多地方也只是以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名义加以轻微处罚而已,并没有出现大规模的判刑现象。这说明,许多地方管理部门和司法部门已经能够正常看待教派发展的现象,并没有上纲上线地去激化社会矛盾。再如,甘肃临夏州是一个多宗教、多教派的地区,其中伊斯兰教分布最广、信教人数最多、影响最大。更为复杂的是,临夏伊斯兰教的教派门宦众多,有格底目、伊黑瓦尼、塞莱菲耶三大教派和虎夫耶、嘎底忍耶、库布忍耶、哲赫忍耶四大门宦,门宦中有22个分支。曾经伊斯兰教内部的纷争不少,政府介入后往往难以平息。但这些年来,该州社会稳定,伊斯兰多个教派和门宦之间和谐相处。临夏的主要经验就是:不管是那个教派的人,政府部门在处理时不去涉及他们的个人宗教信仰,只依据他们个人的行为和后果,不去干涉宗教内部的教义之争,只是做到在外部的公平、公正地执行法律。这样做有效地避免了教义之争和政教之争。
四、河南的宗教信仰基础深厚,民众的信仰需求旺盛,打压和处罚只能激化矛盾,增大隐患
河南是中华文化的发源地之一,也是一片人口众多,多灾多难的中原大地。为了应对天灾人祸,度过苦难,顽强生存,河南人民接受并发展了多种多样的宗教信仰。在我国宗教管理体制尚未实现向法治化转型的阶段,出现许多看似怪异、荒诞的宗教现象并不可怕,只要没有实施违法犯罪的行为,就应该采取宽容善待的态度。
前不久笔者在河南的周口地区了解到,由于周口市基督教“两会”的组织有力,管理高效,实现了信仰活动与当地信徒生产生活的结合。目前周口市有基督徒70万左右,这些基督徒不仅成为致富的带头人,也成为社会和谐稳定的中坚力量。在周口,其他的家庭教会和所谓的“邪教”就很少见。相反,在一些宗教管制较为严格的地区,家庭教会以及类似“呼喊派”的宗教群体就层出不穷。这再一次证明了,对于宗教现象,宜疏不宜堵,宜理解不宜打击,宜放开市场而不宜消灭信仰。
如果还有人要固执己见地去打击和消灭“邪教”组织,我也要清楚地告诉你结果是什么。其结果无非是三个方面;一是让许多无辜的普通人身陷囹圄,许多家庭从此陷入困境;二是使许多未登记的宗教信仰群体进一步隐藏起来,其活动更加隐秘,更容易“地下化”、“黑社会化”,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成为组织犯罪的“土壤”。三是使许多信徒更加不信任政府,增加了对政府部门的防范、警惕和仇视。在此,我还想引用洛克在《论宗教宽容》中的另一段话:“我知道,骚乱往往在宗教的名义下发生,但是,臣民们常常因为宗教而受到虐待,生活悲惨,这也是事实。请相信我的话:之所以发生骚乱,并不是由于这个或那个教会秉性奇特,而是由于全人类共同的倾向——在重压下呻吟的人,自然要努力挣脱脖子上套着的锁链。促使人民聚众骚乱的只有一件事,那就是压迫。”
或许你们会嘲笑我是书生之见,或许你们会责怪我不懂法律条文,但是我最后还希望你们:法律的根基是正义;法律的目的公平,最后达致社会和谐。如果法律成为不讲良心的机器,成为制造冲突的工具,检察院与法院的威信与尊严也就会荡然无存。更进一步来说,在宗教信仰问题上滥用法律武器必将危害到整个社会。因为助长某种信仰最好的办法,就是对其进行残酷打压;推动宗教组织向极端发展的也往往是来自外界压力。你们应该知道,中国历史上的太平军起义、陕甘回民起义,其背后都有对宗教信仰问题处置失措的原因。当前国内外的许多恐怖分子活动,其形成也有与对宗教因素认识不清有关。在重压之下,河南周口的高中生会发疯到雇凶杀害家人,很难想象那么多被冤屈的“呼喊派”虔诚信徒入狱后的愤怒与冲动会带来什么样的社会后果。
因此,我还是愿意再三提出忠告,希望你们能不拘泥于法律条文,受制于狭隘观念,为河南处理类似案件作出一个新的范式;也为全国宗教管理创新提供一个有价值的借鉴。记得在重庆“打黑风暴”正盛的时候,法学家贺卫方先生给原重庆市公安局长王立军写公开信,告诫其尊重法律程序和法律正义。今天,贺老师的言犹在耳,不过王立军先生却只能在牢狱中去反思和体味了。前车之鉴,尚未覆盖,诚恳建议各位法律人慎重思考叶县的案件,用理性和良知作出你们的抉择。


祝工作顺利,生活如意喜乐!
张志鹏
二O一三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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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件人:fyang <fy...@purdue.edu>
发送时间:2014年3月31日(星期一) 05:04
收件人:chinesesssr <chine...@googlegroups.com>
主 题:Re: [ChineseSSSR] 由基督教衍生的邪教

三赎派或二两梁派被政府定为邪教,已经取缔和打击很多年了,但是显然并未根绝,而是在继续存在。我想借此探讨个原则问题:

有人因为偏信而自杀固然不好,但是,把他们以邪教的名义而由警方进行打击,包括追剿、关押、判刑,甚至因此而导致伤亡,其对生命和家庭的破坏程度,无论在数量上还是性质上,恐怕都不亚于偏信本身所导致的自杀和破坏。两害相较取其轻,不如给这些成年人信教的自由,包括信仰在别人看来很奇怪的宗教的自由。

打击“邪教”即使用意很好,实际效果却不会好。对于实际情况了解的人们,请实事求是地说说,打击“邪教”导致多少人因拘押牢狱而失去了正常生活甚至生命?其数量会比不管而发生的下面这类自杀少吗?在这种问题上,政府管得越多,造成的伤害越大。

而且,每年都会有人因各种原因而自杀,包括因家庭纠纷而自杀。总不能因为有人因为家庭纠纷而自杀就因此打击和解散家庭吧?既然不能阻止因家庭纠纷导致的自杀,何必以自杀为理由打击取缔所为的“邪教”?如果有人偏信但未主动犯罪伤害他人,何必要由政府去管他呢?

其实,因为征地和强拆导致的杀人事件时有所闻,警力用在这种侵犯他人权益的事情上,不是更加应该应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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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度大学 杨凤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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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Mar 30, 2014, at 8:08 AM, "林啸" <wuleng...@163.com> wr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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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ang 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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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 31, 2014, 8:24:11 PM3/31/14
to chine...@googlegroups.com
张老师的文章我经常看,非常受益,是一个有良知的学人。感谢分享,特别是对您的担当。
马强
陕西师范大学西北民族研究中心

Dr. Ma Qiang (Ramadan)

Institute For Western Frontier Region Of China

Shaanxi Normal University,

Xi’an, China , 710062

Tel: (+86) 153-3905-2461 / 135-7219-4554

sdzhaojie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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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 1, 2014, 10:20:37 PM4/1/14
to chine...@googlegroups.com

朱维群:处理暴恐事件要从民族宗教问题中脱敏

2014-04-02   第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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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主任、中共中央统战部原常务副部长朱维群

朱维群:更多强调中华民族的一致性和共同性

近日,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主任、中共中央统战部原常务副部长朱维群就新疆反暴力恐怖斗争和我国民族工作思路等话题接受凤凰网独家访谈。

朱维群指出,新疆暴恐事件的发生,是历史根源、国际环境、宗教极端主义和南疆地区经济上的落后多重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不是短期内就能彻底消除的,新疆同全国其他省市区不一样的地方,就在于既要抓经济建设,又面临反分裂斗争的艰巨任务。

每一次的暴恐事件,无论发生在疆内还是疆外,新疆总会被推至风口浪尖,甚至有舆论认为新疆没能将暴恐活动制止住。对此,朱维群予以反驳,“正是由于新疆各级干部和各族民众的努力,付出了各方面的代价,甚至生命的代价,才保证了新疆社会大局的稳定”。朱维群强调,反暴恐这根弦,不但新疆要绷紧,内地也要重视。

“3·01”昆明暴恐事件,第一次让内地公众意识到暴恐离自己如此之近,随之而来的则是对“维吾尔族”、“新疆人”的误解与恐慌,甚至予以标签化的现象。朱维群说,任何时候也不能把少数犯罪分子等同于一个民族,等同于一个地区的人。他同时指出,一方面,对西部到内地的打工者,不要再去识别、划分民族成分,统一将其纳入城市现有管理体系;另一方面,如有少数人发生违法违规行为,不能因为少数民族身份,就网开一面。

对于引起广泛争议的“两少一宽”政策,朱维群称,这既不利于民族团结也不利于少数民族,因此,很早就不再提,现在也不存在什么废除问题。但它体现的思想和处理问题方式,也就是办什么事都要按民族出身予以区分,是否也已消除了呢? 他认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们应更多强调中华民族的一致性和共同性。

朱维群指出,我们现在工作中有一种将社会矛盾泛民族化的倾向,本来可能只是一般的经济纠纷、民事纠纷,只要涉及到不同民族成员,就往民族问题上扯,就给予特殊“关注”,违法与否的界限反而搞不清楚。因此,他提议,涉及民族宗教的因素突发事件,要从民族宗教问题中脱敏,一切以法律为准绳。

朱维群还对凤凰网提起1993年李瑞环解决宁夏“西吉事件”时提出的“两面旗帜”概念,即“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法律尊严”,就是说不管你是什么民族,不管你信什么宗教,也不管你在教内是什么地位,只要损害了人民利益,违反了法律,就要依法办理。朱维群认为这“两面旗帜”应该成为我们解决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突发事件的重要指导思想。

对话:陈芳 边鹏

反暴恐将是一项长期任务内地也需要重视

凤凰网资讯:去年至今年初,新疆暴恐事件频发,各级党政和民众承受了巨大压力。北京、昆明也相继发生暴恐事件,内地公众开始意识到暴恐离我们如此之近。这是否意味着暴恐常态化?对于暴恐活动频发的态势,我们该如何看待?

朱维群:一段时间以来,暴力恐怖袭击事件在新疆屡屡发生,这是实际情况,但是说暴恐事件已经“常态化”,可能有些过分。事实上,暴恐事件并没有改变新疆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的大局,更谈不上在全国“常态化”。

有舆论批评新疆没有将暴恐活动制止住,还发生“外溢”。这种看法是不全面的。要看到,正是由于新疆各级干部和各族民众的努力,付出了各方面的代价,甚至生命的代价,才保证了新疆社会大局的稳定。如果不是中央治疆战略正确,不是新疆的努力和全国的支持,局势会很危险,就不是现在这种情况了。“三股势力”及其支持者不是天天盼望新疆也发生什么“之春”,出现阿富汗、利比亚、叙利亚那种局面吗?那么,出现了吗?出现的是“三股势力”之类屡遭迎头痛击,一个团伙一个团伙被剿灭。这是我们讨论新疆反暴恐问题的大前提。

但我们必须看到并承认形势有严峻的一面,我们的确还未从根本上遏制住暴力恐怖事件频发态势,而且从去年10月北京金水桥事件和今年“3·01”昆明暴恐事件看,分裂主义势力极力试图把暴恐活动扩大到内地其它地区,我们不可掉以轻心。我们多次经历这样的过程:发生事件时全社会高度关注,对有关方面多有批评;而用不着几天,关注点又被新的热点话题所吸引,反暴恐工作并没有多少实质性改进,直至下一次事件发生。

反暴恐是一个世界性课题,中国不可能置身事外。“911”事件中美国吃了大亏,此后真正将反恐作为国家战略,下了苦功夫,也得罪了许多人,最终取得不错的成效。当然,美国在反恐旗号下也干了许多拿不上台面的勾当。 我们要意识到,这种事不仅美国会遇到,欧洲会遇到,中国也会遇到。过去不少人对国外发生的暴恐袭击抱一种看热闹的心态,对发生在新疆的暴恐事件虽然也很揪心,但感觉毕竟离自己还远。而金水桥、昆明发生的事告诉我们,反暴恐这根弦,不但专业部门要绷紧,新疆要绷紧,内地民众也要绷紧。当然不是要大家草木皆兵,而是说思想上要有斗争准备,有关工作要列入经常性议事日程,必要防范措施要做实做细。

新疆暴恐频发,有多方面原因

凤凰网资讯:什么原因造成新疆暴恐活动呈现频发态势?

朱维群:新疆暴恐事件有比较深的根源,所以也不是很快就会过去的事情。

第一,暴力恐怖活动的思想基础是分裂主义,其源头可以追溯到十九世纪,从俄国鞑靼知识分子中产生的泛突厥主义,从江河日下的奥斯曼帝国产生的泛伊斯兰主义。两种主义渗透我国新疆,其会合点,就是把新疆从中国分裂出去,建立“东突厥斯坦国家”。在外国势力支持下,新疆分裂势力曾于1933年和1944年两次打出过“东突厥斯坦伊斯兰共和国”和“东突厥斯坦人民共和国”旗号,这段历史给新疆分裂主义势力留下了想象空间。

第二,苏联解体后,新疆西部境外出现好几个独立国家,这些国家同我国关系很好,但其独立本身使新疆分裂主义势力受到鼓舞,特别是打着维吾尔旗号的一些人,他们不可能从原苏联的土地上再划出一个“维吾尔国”来,就想在新疆分裂出一块土地过过“独立”瘾。

第三,美国以反恐之名频繁发动战争,造成中亚社会长期动乱,激发了当地强烈的反美情绪,也刺激了宗教极端主义的滋长。美国对各种暴恐、极端势力采取“双重标准”,凡是反对美国的就严厉制裁,凡是反对美国所不喜欢国家的就包庇纵容,甚至默契配合。比如,美国置中国遣返恐怖主义嫌犯的要求于不顾,2006年以来将至少22名在关塔那摩基地关押的中国籍囚犯陆续送到他国,使之逃避中国法律的惩办。这就造成各种暴恐组织在中亚地区旋灭旋起,中国一些分裂主义分子更从那里接受思想灌输和军事训练。

第四,境外宗教极端主义的渗透成为暴恐组织的思想温床。宗教极端主义歪曲伊斯兰教教义,宣扬通过“圣战”消灭异教徒,建立伊斯兰政教合一的国家。宗教极端主义欺骗群众特别是受教育程度较低的青少年将此视为宗教职责和义务,将暴恐行为视为实现这一目标的“合法”手段,从而源源不断地为恐怖势力补充“能量”。改革开放后,由于我们政策掌握上出了某些偏差,曾经遭受打击的一些分裂主义、宗教极端分子一度重新抬头,甚至形成力量,影响社会,胁迫群众。宗教极端主义上升是当前一种国际现象,单凭我们的努力很难在短时间期内完全遏止。

此外,新疆特别是南疆,由于自然的和历史的原因,长期以来发展比较慢,群众生活水平比较低,尤其是不少青年毕业后找不到工作,容易产生不满情绪。新疆这些年为解决就业问题采取一系列措施,也取得了效果,但是完全解决无疑还需假以时日。南疆既是少数民族人口比重最高的地方,又是全疆最穷的地方,这两种因素叠加在一起,分裂主义势力、极端宗教思想就比较容易找到市场。

这些因素相互作用,不是短期内说消除就能彻底消除的,我们要有长期工作、斗争的思想准备。新疆同全国其他省市区不一样的地方,就在于既要抓经济建设,实现全面小康目标,又面临反分裂斗争的艰巨任务。所以,我们要特别理解新疆的工作,支持新疆的工作。

反暴恐是一项综合性工程

凤凰网资讯:在正视暴恐非短期能够彻底解决的前提下,在遏制频发态势上能做些什么?

朱维群:至少有几方面工作需要加强:

第一,提高情报工作水平。建设、完善一个有相当社会覆盖面和很强信息消化能力的情报网,是反暴恐最重要的环节。暴恐分子的行动原则是以尽可能少的人制造尽可能大的杀伤,以形成社会恐慌。新疆这么大,全国这么大,没有情报特别是行动性情报,我们只能处于被动防御地位。金水桥事件和昆明“3·01”事件,反映出我们情报系统存在不足。

第二,专业反恐队伍与人民战争相结合。世界各国反恐都离不开专业队伍,但我们还有一个特殊优势,就是群防群治的传统。中国太大,不发动和依靠群众,无论如何是防不过来的。专业队伍、人民战争,加上现代技术手段的支撑,建立起一个反恐的天罗地网是能够办得到的。

第三,建立全民性的思想工作和宣传教育体系。新疆暴恐势力打着民族、宗教旗号,蛊惑性特别强。许多暴恐分子没有受过多少国民教育,也未必懂得什么泛突厥主义、泛伊斯兰主义,他就是看一部境外传入的宗教极端主义宣传品,转眼之间就可以从一个普通人变成“圣战”杀人者。新疆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特别要加强反宗教极端主义教育,向群众讲清楚什么样是正常的宗教生活,什么样是宗教极端主义。与宗教极端主义斗争,要重视发挥爱国宗教人士的作用,让信教群众在他们指引下过正常宗教生活,压缩宗教极端主义的潜在市场。要努力创造一个社会环境,使年轻人不仅在学校里,而且在学校外;不仅在学龄阶段而且在九年义务教育之后,仍然有经常接受现代科学文化教育的机会,从源头上堵住宗教极端主义。

我在新疆曾反复提到,爱国主义教育、反分裂斗争教育,固然要对职工、农牧民、青少年讲,但首先是对有知识、有话语权的人讲,包括公务员、知识分子、大学生, 特别是教师,因为他们一本书、一个讲话、一个态度就可以影响很大一批人。他们人数上不是最多的,但份量上是最重的。高等院校学生的思想教育应当是重中之重,因为他们有文化,将来的时间还很长,一旦思想上被引上错误路子,再改变很难。

第四,加强国际反恐合作。暴力恐怖主义已经呈现跨地域、跨国界的特点,成为人类共同的敌人,因此反暴恐斗争也必须是国际性的。我国已经同西部周边国家建立起良好的反恐合作关系,有必要继续巩固和加强。同美国等西方国家也要深化合作,同时对其搞“双重标准”予以揭露和抵制。

这一切工作有一个共同基础,就是要坚定不移地加快新疆经济发展,改善民生,提高就业率。提高就业率重点地区是南疆,重点人群是青年。这既是我们的目标,也是反暴恐斗争最重要的条件。两者相辅相成、互相支撑。

新疆社会生活要坚持世俗化取向

凤凰网资讯:新疆一些地方近年出现妇女穿黑袍等现象,也有世俗化的维吾尔群众开始感受到保守势力的压力,这种苗头可能带来怎样的危害?该如何应对?

朱维群:一个时期以来,新疆一些地方出现宗教狂热现象,比如私设讲经点、非法宗教活动屡禁不止,非法宗教出版物流行,妇女服饰宗教意味趋浓,甚至出现“吉里巴甫”即全身罩黑袍装扮。斋月期间,一些人强迫商户关门,不准商户出售烟酒,等等,这些现象虽然并不是全疆发生,但已经影响到群众的正常生活,包括对群众正常宗教生活形成压力。尤其严重的是,宗教极端主义有可能借此滋生蔓延。

这种社会生活宗教化现象并不是新疆各民族的传统。比如,维吾尔族是一个很开放、很活跃、乐观向上的民族,维吾尔族妇女的服饰、音乐舞蹈,都是很美的,曾经风行全国,让很多内地人倾慕和学习,至今都是影视节目的闪光点。现在发生的社会生活宗教化倾向,是有些势力借我国开放之机从外部输入、强加于我们少数民族的,其实质是使我们的群众从精神生活、生活习惯、服饰装束诸方面“去中国化”。这完全违背新疆各民族的传统,也背离各民族的根本利益。我们的态度,一是旗帜鲜明地反对这种倾向,不允许其蔓延滋长甚至成为常态;二是尽可能采取说服、教育、感化的办法,争取受其影响的大多数群众回到民族优秀传统上来;三是对鼓动、胁迫、伤害他人的违法分子要依法严惩,打掉其气焰,刹住这股歪风。

现代以来,很多信仰伊斯兰教的国家领导人意识到国家要想不落伍,就必须走世俗化的道路,将宗教与国家行政、教育、经济生活分开。土耳其凯末尔领导的革命就是一个成功的例子。凯末尔在一次群众集会上尖锐批评:“在有些地方,我看到妇女用一块布或一块毛巾,或类似的东西盖在头上来遮住她们的面部,还看到她们在遇到过路男人的时候,便转过身去或者伏在地上缩成一团。这种做法究竟是什么意思,是何道理?”群众随之大呼“愚昧!落后!”难道我们可以容忍90年前土耳其先进人物就批评过的这种愚昧落后现象在中国新疆重现吗?新疆要现代化,人民要享受现代文明生活,就必须保持世俗化取向。宗教要回归到清真寺,不能干预政府行政、国民教育和法律法规管辖的事,更不能允许一些人以“宗教”名义祸害社会。

这里我还要说,新疆宗教界人士队伍总体上是好的,许多人在反分裂、反宗教极端主义斗争中站在第一线,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爱国宗教人士除了要提高思想政治水平之外,还要进一步提高讲经水平,把更多的信教群众吸引到合法清真寺,挤压私设讲经点的活动空间。

当暴恐分子剥夺别人生命的时候,他们讲过人权吗

凤凰网资讯:我作为一个新疆人,在内地工作生活多年,比较深地感受到内地对新疆的几重误解。第一种情况,内地不少人包括我们的官员,一提暴恐分子,经常与维吾尔族、与整个新疆联系在一起。怎么避免将暴力分子等同于一个族群或者一个地区?

朱维群:暴恐分子和维吾尔族,这个切割是很清楚的。任何时候也不能把少数犯罪分子等同于一个民族,无论在法律、政策还是反暴恐措施上,这一点都必须十分明确。要使内地广大群众都知道,维吾尔族是我们的兄弟民族,跟我们一样爱中国、爱中华民族,也和我们一样反对暴恐事件。如果这个界限划不清楚,不但不符合事实,而且会引发更大的麻烦,我们的反恐斗争就不可能取得成功,这恰恰是分裂主义势力希望看到的。应该承认,早先新疆发生恐怖袭击、劫机事件时,内地一些民众有过恐慌情绪,对维吾尔族产生过防范心理,甚至一些部门在治安工作中对维吾尔族采取特殊措施。但是随着斗争的深入,这种歧视性作法少得多了。昆明“3·01”事件发生后,舆论强烈谴责犯罪分子,几乎是第一时间也出现“不要把暴恐事件同特定民族挂钩”的呼声,这说明我们社会主流是理智的、清醒的。

凤凰网资讯:第二种情况,每次发生暴恐事件,有一些人会质疑官方的定性:他们真是暴恐分子吗?不是因为人权问题或遭受不公才反抗吗?昆明暴恐事件发生时,微博上就有个别“意见领袖”为暴力分子辩解。西方媒体更是每次都把事件归为人权问题,对此你怎么看?怎样消除这种误解?

朱维群:且不说把暴恐分子的行为归结为受到打压、受到不公正待遇,完全不符合事实,更重要的是我们根本不能容忍对暴恐行为的任何同情,以及替他们编造理由的行为。

这些“意见领袖”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怎么动摇共产党的执政地位,怎么把我们的社会搞乱,怎么让犯罪分子更加肆无忌惮。为此,他们甚至不惜和分裂主义势力、 同极端暴力残忍的杀人犯搞到一起。我甚至可以这么说,街上砍人的是拿刀的暴力恐怖分子,而这些人是拿笔的暴力恐怖分子。因为他们的论调,他们对杀人犯的同情,是在煽动更多人效法这些暴恐分子,走上街头残杀无辜。这种人不要说爱这个国家,连最起码的对被害者同情、人类的正义感都没有,连做人的底线都没有!

至于西方媒体把事件归咎于我们的民族政策,指责我们打压人权,这毫不新鲜。当这些暴恐分子剥夺别人生命的时候,他们讲人权么?那么多遇害者被无端夺去生命,他们的人权又在哪里?在这些西方媒体眼里,“人权”就是保护在中国暴恐分子随便杀人而不受惩罚。西方有一些势力,把所谓“新疆问题”和“西藏问题”作为搞垮中国的两张牌,在这两个领域出现的任何问题,你就不要指望他能说我们半句好话,不要指望他们不把这些问题视为给我们制造麻烦的机会,对他们不存在什么消除“误解”的问题。把形形色色的暴恐势力彻底打垮,这是他们唯一听得懂的语言。

法律不对任何人网开一面

凤凰网资讯:第三种情况,不少疆外普通人把在内地的维吾尔族人标签化,比如“小偷”、“切糕党”,这背后还有某种害怕心理,认为他们不好惹,采取躲避态度。而内地一些官员在管理上往往也是区别对待,甚至纵容。对此,我们该做何反思?

朱维群:你所提到的这些错误看法是存在的,但并不代表内地民众的主流看法。内地各级政府有责任向民众多介绍一些有关新疆的情况,消除各种误解和片面认识。

无论是历史上还是今天,维吾尔族对伟大祖国都有不可磨灭的巨大贡献。改革开放以后,我们国家有一个具有深远影响的趋势,就是人口大流动,西部到东部的打工者中少数民族数量相当大,其中维吾尔族也很多。他们给内地的经济、文化发展做出了贡献,同时又将财富、知识、现代生活元素带回新疆,进而带动当地的发展和进步。在内地的维吾尔族群众主流无疑是正面的,有不当行为的毕竟是极少数。没有一个这样总体上的估价,我们就很难有符合实际的政策举措,不仅不利于民族团结,反而给分裂主义造成“口实”。

我反复讲过这个观点:一方面,对西部到内地打工、发展的少数民族人员,不要再去识别、划分民族成分,无论集体还是个体,都要欢迎,将其纳入城市现有管理体系。管理不是简单限制,更不是踢人家摊子,管理首先是服务,帮他们办必要的手续,教给他们各种规矩,把他们的经营活动纳入正规渠道,使其尽快融入现代城市生活,享受到东部改革发展的各种好处。管理同时也是约束,就是限制违法违规行为,创造一个公平竞争、各施其能的有序经营环境。

另一方面,如果有少数人发生了违法违规行为,不能因为他是少数民族,就网开一面,不敢管,不愿管,甚至花钱买平安。这是一种非常错误的方式,这种方式不仅助长了某些人通过不合法行为获得利益的坏习惯,更严重的是破坏了民族之间的互相信任关系。如果我们的群众觉得某个民族的人是法律不能管的,相互关系怎么可能搞好?

更多强调中华民族的一致性和共同性,不要再去强化民族间的区分

凤凰网资讯:这就涉及到我们的民族政策问题,也是目前讨论比较多的,我们实行了多年的民族政策是不是应该作出相应调整?比如不加区分地强调对少数民族的照顾,高考加分等,在少数民族内部我们也听到一些不同的声音,这本身是不是就是一种不公平?

朱维群:这里涉及我们民族工作的总体思路。我认为,一方面,毫无疑问要充分肯定新中国建立之后我们的民族工作基本政策是正确的,比如坚持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文化;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实践证明这些政策是符合我国民族问题实际情况的,实践效果是好的。是正确的东西就不能随便去改。

另一方面,现在跟建国初期相比情况有了很大的变化,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把地区间的壁垒打开了,中国形成了一个统一的大市场,各种生产要素充分自由流动,包括人的流动。中国民族分布的一个历史特点就是大杂居、小聚居,而现在混居程度比过去任何时候都高。从干部到群众,少数民族的经济文化科学水平普遍提升,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普遍、经常和便捷。

这就产生一个问题,今后我们的民族工作该往哪个方向使劲儿?大家都说要创新,怎么创新?在理论和实际工作两方面都出现了分歧。有一部分同志认为过去那套区分性政策不能动,不仅不能动,还要继续深化和加强;我认为,要适应新的情况,在坚持原有成功政策的同时,工作侧重点要有所改变。这就是适应今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总趋势,更多强调中华民族的一致性和共同性,不要再去强化和细化民族之间、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和非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之间的区分。

有人会问,这样是不是国家给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帮助要减少?绝对不是。我国经济欠发达地区同民族地区本来就在很大程度上是重叠的,比如国务院所定2011—2020“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列出的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中,少数民族地区就有11个。无论以什么名义,国家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特殊帮助不会改变。这种帮助在很长一个时期应民族因素和地域因素两种考虑并存,但最终应当逐步转化为侧重地域因素考虑。也就是说,国家支持你,是因为你这个地区困难,而不宜再强调因为你是某个民族。未来这种支持应该是不作民族区分的,而是共同性和地域性的。

你提到的少数民族学生考试加分政策,社会关注度很高,因为牵扯到很多家庭的切身利益。其实各地政策差别很大,有加分多的,有加分少的,有的甚至没有实行这个政策。我以为,由于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不平衡,各地学生能享受的国家教育资源的不平衡,加分政策在相当长一个时期还是需要的,但应当逐步转变为地域性加分:因为你这个地方穷,享受国家优质教育资源少,国家给这个地方孩子不分民族都予加分,而不应简单根据民族出身加分。如果长期生活在同一地区、享受同样教育资源的学生,因为民族身份不同而有的加分,有的不加分,那就难免会被视为一种不平等。但是,我们目前还有少数民族教育水准总体上比较低,如果没有民族性加分,可能这个民族多少年也出不了几个大学生,所以民族性加分政策在这些地方还得有。中国的事情就这么复杂。

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是历史趋势

凤凰网资讯:你曾说过,2010年的中央西藏工作会议和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在总结西藏和新疆反分裂斗争的基础上,归纳出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和增进各民族“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等重大提法,但实际工作中却未得到重视。什么原因造成这种情况?

朱维群:你提的这个问题很尖锐。中央西藏工作座谈会和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都讲要加强各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但据我所知,有的同志认为提“交往交流”可以接受,“交融”不行,好像一说“融”,就把少数民族融没有了。我认为,我们同世界各个国家的人,包括美国人、日本人,也要“交往交流”呢,难道中华各民族之间的关系也就限于这么个程度?如从字义上说,“融合”更多强调最终结果,“交融”则更多指的是一个过程,二者的内涵还是有所区别的,“交融”不等于马上就要“融合”。在实际生活中,“交融”是相互的,“交融”不是“汉化”,不是把少数民族融没了,而且各民族的优点为大家所共享,共同点增多,共同利益增多。在中国历史上,各民族的交融、融合是经常发生的现象,这就造成历朝历代中国大舞台上,民族格局没有雷同的。当年威名赫赫的“五胡”现在只剩了一个羌, 其他四个哪里去了?主要还是融合于中原民族,以及相互融合了。交融、融合造就了一个人口庞大的汉族,也造就、壮大了许多少数民族。中国历史就是一部各民族交融的历史,正因为这种交融,形成各民族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休戚与共、相互依存的关系,滚成了一个谁也离不开谁的中华民族整体。

鸦片战争以来,中国人面临世界列强欺凌,认识到不管我们相互之间有什么差异,在世界面前我们都属于中华民族。中华民族由此而从一个自在的民族,变成一个自觉的民族。有的学者至今宣称“各民族之间的差异性大于中华民族整体的共同性,中华民族不是民族实体,其内部各民族仍然是民族实体”。我不能同意这种观点。中华民族不是民族实体又是什么?还是“民族虚体”不成?

只要顺应历史潮流走,顺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趋势走,不去做反面使劲的事,我认为中国民族问题并不是那么难解决的。

“两少一宽”不利于民族团结也不利于少数民族

凤凰网资讯:关于少数民族地区法治的问题,比如“两少一宽”政策,争议也很大,不少人包括少数民族的人,都建议废除,对此你怎么看?

朱维群:1984年有关文件提出对少数民族的犯罪分子要“少捕少杀”。问题出在哪里?出在一个国家内对不同的民族可以有不同的执法标准,换句话说,法律实施因民族而异。这不符合法治国家的基本精神,世界上也没有哪个国家因民族差别而对法律的执行划出不同的杠杠。

我最近在网上看到一篇文章,一位维族大学生指出,“两少一宽”使得本民族中的少数人犯罪更加肆无忌惮,不仅伤害别的民族,也伤害了维族,特别是它使整个维族给外界留下不好的印象。他讲到,“两少一宽”看起来是给民族以照顾,“实际上是给了我们这个民族里的犯罪分子,而这些犯罪分子也是我们民族所讨厌的人”。据我所知,“两少一宽”由于明显不当,很早就不再提了,现在也不存在什么废除问题,但是它体现的思想和处理问题方式,也就是办什么事都要按民族出身予以区分,是否也已经消除了呢?

由于我们每一个人都有由国家确认的一个“民族”身份,这就在客观上使得不同民族身份公民之间发生的任何问题,都有可能与“民族问题”挂上钩。包括市场经济生活中发生的磕磕绊绊,也包括昆明“3·01”事件这样的血案。于是我们又不得不将很大一部分精力用于使之同“民族问题”脱钩,同特定民族脱钩。

其实,任何一起暴恐事件中的犯罪分子能代表任何一个民族吗?他们的犯罪行为与他出身民族有什么必然关联吗?当然不能!他不仅不能代表而且破坏了少数民族的声望和利益,更何况新疆发生的许多暴力恐怖事件中,他们的屠刀同样也挥向维吾尔族。我曾提出建议,今后表扬各领域先进人物时,不妨注明他的民族身份,大家都高兴;但打击、判决犯罪分子,是否就不要出现民族身份一项了,免得大家脸上都不好看。

凤凰网资讯:2012年你在“学习时报”上发表《对当前民族领域问题的几点思考》,其中提到“我个人倾向于将来居民身份证中取消‘民族’一栏,不再增设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不搞‘民族自治市’,推行各民族学生混校。”此后,学者中对你的批判不少,你曾经考虑收回这些意见吗?

朱维群:请他们继续批判,我一条也不收回。是对是错,让实践去检验吧。就拿身份证这条来说吧,本来我国各民族间界限就不同程度呈现出相对性、变易性,界限并不那么清晰,比如不同民族成员之间通婚,生下的孩子就有两种民族身份选择,将来不同民族间通婚生子将更多。现在世界上实行民族识别的国家本来数量就不多,在身份证件上注明族裔身份的国家就更少了。我国“居民身份证法”所规定的公民应出示居民身份证的各种情形,与公民属于哪一个民族并没有必然关系,并不需要在身份证上列出“民族”。少数民族公民应当享受的国家特殊待遇如较宽松的计划生育政策等,也完全可以通过户口簿上“民族”一栏解决。本来我国进行“民族识别”的标准,其中就有当事人群“自我意愿”这一条,取消身份证上这一栏目,等于赋予公民在公众生活中宣示或不宣示自己民族身份的自由,这有利于防止民族边界意识的强化,也有利于增进人们对共同国家公民身份的认同。

处理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突发事件应高举“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法律尊严”的旗帜

凤凰网资讯:你曾提到处理与民族宗教因素有关的事件,要从“民族宗教问题”中脱敏,具体怎么脱敏?

朱维群:所谓处理突发事件从“民族宗教问题”中脱敏,是指在处理此类事件时严格依法办事,不要轻易同民族宗教问题搅在一起,更不能随意把它上升为民族宗教问题。1993年宁夏发生伊斯兰教门宦不同势力为权利之争聚众械斗事件,造成许多人死伤,时称“西吉事件”。事件既涉及民族又涉及宗教因素,显得很复杂,很多同志处理中感觉很为难。李瑞环同志奉中央之命去宁夏,提出了高举“两面旗帜”的概念,即“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法律尊严”。就是说不管你是什么民族,不管你信什么宗教,也不管你在教内是什么地位,我只认人民利益,只认法律。只要你损害了人民利益,违反了法律,政府就要依法办你。两面旗帜一举,再加上相应配套措施,大量被胁迫群众迅速退出械斗,少数闹事头头马上被孤立,受到法律制裁,事件很快平息。

“两面旗帜”应该是我们解决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突发事件时的重要指导思想,但后来提得少了。有些同志在“两面旗帜”后面又加了很多旗帜,比如民族团结旗帜,社会稳定旗帜,高举这个高举那个,反而把最核心的内容淡化了。

现在我们的工作有一种将社会矛盾泛民族化倾向,可能只是一般经济纠纷,民事纠纷,只要涉及到不同民族成员,就往民族问题上扯,就给予特殊“关注”,违法与否的界限反而搞不清楚了。从民族宗教问题中脱敏,按照事情本来性质作判断,按法律准绳作处理,许多所谓的民族宗教问题不应该这么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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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犹太教与跨宗教研究中心
                  zhaojie

林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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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31, 2014, 11:21:53 PM5/31/14
to 林啸, chine...@googlegroups.com
http://news.sina.com.cn/c/2014-05-31/233530271975.shtml

  2014年5月31日央视《焦点访谈》播出《山东招远故意杀人案告破》,28日晚9时多,山东招远快餐店里发生一起骇人听闻的暴力事件,一名女子因拒给电话号码被6名邪教组织成员围殴致死。其中一名光头嫌犯受访时称,打她因为她就是恶魔、是邪灵,“不害怕、我们相信神”,以下是节目实录:

  《焦点访谈》2014年5月31日完成台本

  ——山东招远故意杀人案告破

  演播室主持人 敬一丹:

  您好观众朋友,欢迎您收看《焦点访谈》。

  三天前,山东招远的一家快餐店里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暴力事件。凡是听说过这件事的人,无不感到震惊和愤怒。案件发生以后,警方迅速赶到现场,当场抓获全部犯罪嫌疑人。经过严密的侦察审讯,今天公安机关公布了部分案情。

  解说:

  5月28日晚上,在山东省招远市府前广场附近的一家麦当劳,不少顾客来到餐厅用餐。但是到了九点钟时,突然从餐厅的一角传来了惨叫声。几名男女突然殴打起了旁边的一名女子,并在几分钟之内将这名女子殴打致死。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他们对一个陌生人下如此毒手呢?

  张洪鹏 目击者:

  当时我看到好多人往外跑,我不知道什么情况,然后有人可能喊说里面打死人了,然后我从这玻璃,从这位置看有人在打人,然后我就报警了。

  解说:

  张洪鹏说,当天晚上九点多,他和朋友也在这家麦当劳餐厅就餐,当时有六个人就坐在他附近,两男四女,其中的一个女孩一直在餐厅索要别人的电话号码。

  张洪鹏:

  这边有个小姑娘过来索要电话号码。

  记者:

  到你们这边来要电话号码?

  张洪鹏:

  对。最初是问这桌要的,然后跟我要的,然后其他我就没什么印象了。

  记者:

  你给她了吗?

  张洪鹏:

  我们给了个假的。

  记者:

  给了个假的?

  张洪鹏:

  对。

  记者:

  她为什么要电话号码呢?

  张洪鹏:

  我们也不知道,当时我们以为是年轻人玩那个真心话大冒险。

  解说:

  张洪鹏说,当时有几个人留了电话。而当她问到一个独资坐在角落里用餐的女性时,她拒绝了告诉陌生人自己的电话。

  张洪鹏:

  可能那个受害人说了一句,你一边玩去。但是不是那种喊着说的,就是轻轻说了一句,你一边玩去。然后最后一次是听到这边有个女的她大声喊,说让她有自信,让她去跟她直接说你给不给我电话号码。然后那小姑娘就去受害人那边要电话号码,拍着桌子说你给不给我电话号码。

  解说:

  看到索要电话号码再次被拒,六人中的另一名女子情绪突然激动起来。在警方公布的视频上,可以看到当晚21时,餐厅一角开始出现异常状况,随后一些顾客退后围观,有人也开始走出去拨打报警电话,两分多种以后,视频里可以看到几名行凶者不停的殴打被害人,在殴打过程中,还高声大喊“死去吧,恶魔”。随后,麦当劳一名员工从外拿着电话跑了进来,看到有人拨打电话报警,两名女嫌疑人走到收银台前,拿起一个头盔砸向打电话的麦当劳员工。行凶者一边打人,一边大喊大叫。而当有人上前阻止时,有行凶者发出威胁“后退,谁管谁死啊”。

  张洪鹏:

  觉得很不可思议,怎么可能因为这个事打死人呢,觉得太突然了好像。因为整个过程好像没持续多长时间。我回来看的时候,从那个位置看的话,是地下躺着一个人,然后好几个人围着她打,然后旁边就有人说打死人了。

  记者:

  你害怕吗?

  张洪鹏:

  肯定有点害怕。但是,因为旁边有两个小姑娘,想冲的时候被拦住了。因为店里面有人说让人出去,我只听这么一句,说让他们出去,所以我以为里面发生什么恐怖袭击之类的东西。还是选择第一时间报警。

  解说:

  行凶者用棍子猛击被害人的头部,短短几分钟内,被害人就倒在了血泊中。然而,行凶者却没有丝毫要停手的意思。事情发生后四分钟,公安民警进入麦当劳餐厅,对几名犯罪嫌疑人进行控制。即使看到警察的到来,他们的施暴行为依然没有停止。

  闫志军 招远市公安局罗峰派出所民警:

  进去以后,在那个过道这块,一个女的头部朝东南方向躺着,大约就在这位置。

  记者:

  就在这个位置?

  闫志军:

  就在这位置。她当时地上有一摊血,头东南、脚西北方向。

  解说:

  闫志军,是当天接警后,最早赶到现场的民警之一。他说,他们赶到时,被害人脸朝下趴在血泊中,两个人仍然在殴打她。

  闫志军:

  一个五十多岁光头男子,在用脚踹受害人身体上部,一个小孩拿我们那个拖把,铝制的、空心的打其头部。我们迅速将其制止并控制。

  解说:

  眼见民警将同伙控制,和他们一起的四名女子又迅速围了上来。

  闫志军:

  叫嚷着上来打这个女的,打这个受害人,我们把他们拦住,而后我迅速安排两个民警在这儿等着,不让这人过来打受害人。另一位民警在后面,大概在这里,这个位置,等着防止他们逃跑。

  解说:

  在设法控制六名施暴人员的同时,闫志军拨打了120急救中心的电话。几分钟后120急救车赶到,将受害人送往医院,然而由于伤势过重,受害人经抢救无效,最终死亡。

  闫志军:

  我们准备分批带离,就在准备带离那个光头期间,这四个女的跟小孩上来制止我们带离。而后我们迅速的把这六个人全部摁倒制服。控制住打完电话以后,稍微问了一下服务员,说是六个人全部参与殴打受害人。

  解说:

  经过警方的侦察,行凶者为河北籍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其长女张某、次女张某、儿子张某、河北籍张某某、山东籍吕某。这六个人,都是邪教组织全能神的成员。七年前,全家开始信奉全能教。事发时,认为受害人是邪灵恶神要打死她。

  记者:

  你之前认识她吗?

  张某某 犯罪嫌疑人:

  不认识。

  记者:

  你的女儿和儿子,包括周围同行的人认识她吗?

  张某某:

  都不认识。因为她就是恶魔、就是邪灵,打死她。

  记者:

  也不害怕法律吗?

  张某某:

  不害怕。我们相信神。

  记者:

  那你们信的这个教叫什么名字?

  嫌疑人:

  全能神。

  解说: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的儿子张某,今年十二岁,因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另行处理。其余五人,均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依法刑事拘留。在张某某的住处,警方查获了许多全能神书籍等邪教资料。是什么样的邪教,会让人对素不相识的人大打出手,如此狠毒呢。“全能神”邪教组织,又叫“东方闪电”,也叫“实际神”。由邪教“呼喊派”分化衍生而来。在1995年11月,就已经被认定为邪教组织。然而,他们却经常利用谣言性、灾难性的事件来欺骗迅速,吸引所谓的信仰者。公安部门表示,自2012年开始,“全能神”邪教在各地疯狂宣扬2012世界末日说,“全能神”邪教组织专设的护法队,会殴打不愿入教或意图脱教的人,甚至杀害脱教者的孩子作为惩罚。早在1998年,“全能神”邪教分子在河南唐河县就连续作案18起,受害人被打断了四肢,割去了耳朵。2010年,河南也有一名小学生被害,原因也是家属误信“全能神”,想要脱离受到报复。

  主持人:

  “全能神”这个名字,我们并不是第一次听说,在以往它早已经罪行累累,这一次它又欠下新的血债。这些教训告诉我们邪教之邪恶。他们声称可以消灾避祸,可是实际上他们才是最大的灾祸。他们的流言和欺骗,不仅不能信,而且要铲除。一日除不尽,一日不收兵。



Yang, Fengg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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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能神教”何以成中国2012政治压轴戏

《纽约时报中文网》2013年1月5日

 

2012年已翻过日历,玛雅人的末日预言看来不过是一个遥远传说,但“全能神”教岁末在中国骤然成为政治压轴戏,却有不少令人莫明其妙之处。

综合中国媒体的报道,“全能神”号称有百万教徒,相信的是个中国出生的“女基督”,而这个“女基督”原来是个高考落榜的神经病人,她说的话被称作神话记录、整理、传阅;“全能神”的组织体系神秘而强大,由东北人赵维山于1993年在河南创立,拥立“女基督”,自任“大祭司”,2001年逃到美国,遥控指挥,设立七人领导班子,其下设立省、县、区、片等各级领导,彼此使用假名,通过暗号单线联系;“全能神”的传教手段骇人听闻,为了拉人入教,既有深夜絮叨骚扰,又有暴力威胁强迫,还有金钱和女色的引诱,并且以享用女色作为各级领导人的特权;“全能神”具有政治企图,攻击中国共产党为“大红龙”,煽动信徒与“大红龙”展开决战,建立“全能神”统治的国度。甚至河南光山县拿刀砍伤20余名小学生的闵拥军也被认定为是受了这一教派的诱惑而作案。岁末的打击行动,中国政府在青海贵州等处查处了上千余人。

上述种种细节在严肃报道之中夹杂着几分演义,无法独立核实。纵观之,2012年底这次对于“全能神”教的打击,有几个令人困惑之处:

第一,“全能神”教又称“东方闪电”派,其名来自《圣经·马太福音》24章27节有关基督再来的预言经文:“闪电从东方发出,直到西方,人子降临也要这样。”此派信徒认为基督已经再来,就是中国出生的“女基督”,人们得救必须信奉“女基督”所传讲的“全能神”、又叫“实际神”。主流基督教会一直视这一教派为异端,中国政府亦于1995年将其定为“邪教组织”予以取缔。不过,与以往的指称不同,这次为什么挑出“全能神”作为其名予以打击?

第二,这个教派从1995年被政府定为“邪教组织”予以取缔,然而,17年之后反而传遍整个中国大陆,甚至渗透到香港和北美的华人教会之中。据报道,“大祭司”赵维山2001年逃离中国,经过日本去了美国,在纽约创办了几个网站(包括https://forums.godfootsteps.org/),公开刊登“神话”、“见证”、诗歌、讲话。为什么在2012年年末突然对它进行高调打击?仅仅因为玛雅神话中的世界末日预言引发民众恐慌?还是因为这个教派动员其信徒展开了末日拯救行动?抑或是新政之下找到了一个改变时局和民心的突破口?

第三,1999年取缔法轮功之时,中国设立了专门的“610办公室”主管邪教问题,即“中共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国务院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是直接隶属于中共中央的部级单位,而主管正统五大宗教的“国家宗教事务局”只是国务院属下的一个副部级单位。近一两年来,在各级党委领导下的610办公室,在全国范围内发起了基层反邪教宣传和防范活动,包括在学校和社区组织反邪教展览、鼓励家庭签订反邪教承诺卡、创建无邪教区县,召开有关邪教的国内和国际研讨会,等等。然而,这次对于“全能神”教的高调打击,为什么不见“610办公室”出面?

这些问题目前尚无答案,但 “邪教”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是有很多方面值得深入细致的研究的,对中国社会来说尤其如此。

首先,伴随着任何社会聚变,都会有新兴宗教的兴盛,因为社会聚变导致已有的信仰体系被打破,迫使人们调整人生观和价值观,寻找新的意义和信仰体系。欧洲近代发端于16世纪的宗教改革造成了基督新教众多宗派的形成。美国已有多次宗教大觉醒和大复兴运动,产生了很多宗派,包括美国土生土长的摩尔门教、耶和华见证人、基督教科学教会等异端或新兴宗教教派。中国经济改革30多年来,同样伴随着宗教信仰的大复兴。无论是传统的儒释道、伊斯兰和基督教,还是新兴教派和灵性运动,都吸引了众多的信徒,这本身不足为奇,而应该以平常心看待。无论是否接受,中国已经迎来信仰兴盛的时代,这恐怕是个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发展趋势。

其次,宗教和教派的发展演变,有其社会根源和运行规律,并不是可以随心所欲进行取缔和禁绝的。有宗教需求,就必然会出现宗教供给者,这就构成宗教供需市场。在强大的宗教管制政策下,中国的宗教市场尤其复杂多变,既有政府认可的五大宗教红市,又有政府打击的宗教黑市,还有介于二者中间的宗教灰市。过去三十年,对于二十多个所谓异端“邪教”的镇压,并没有减少宗教黑市中“供给商”的数目,只不过把一部分信徒从这个教派驱赶到其他教派而已。中国政府早在1983年就开始取缔和打击基督教异端“呼喊派”(由美籍华人李常受于20世纪60年代在美国创立,1979年从香港传入大陆),然而“呼喊派”不仅继续存在,而且广泛传播,甚至在经受镇压之后裂变为多个更加极端的教派,包括“长寿主”、“被立王”、“东方闪电”或“全能神”等新兴教派。对于“东方闪电”派,政府从1995年就开始专项打击,在17年后的今天却突然呈现遍地开花的景观。即便这次的打击卓有成效,说不定又会裂变出多个新兴教派。由于“大祭司”赵维山已经避难于美国,就像“法轮功”一样,这个教派极为可能得以存活延续。

其实,只要宗教红市中的宗教组织在数量和活动上被限制,宗教黑市就必然会出现;只要宗教黑市被压制,宗教灰市就必然会出现。宗教灰市包括那些既合法又非法,或者既不合法又不非法的宗教组织及其活动,不仅有合法宗教场所和人员的非法宗教活动(比如借佛敛财),也包括以文化或科学为名的宗教组织和活动(比如“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前些年盛行的气功)。而且,宗教管制越严,宗教灰市就越大。到目前为止,政府批准的宗教和地下宗教仅仅吸纳了其中的一少部分人。也就是说,中国目前存在着一个庞大的或潜或显的宗教灰市,许多人都在有意或无意地寻求宗教需求的满足。这样一个庞大的宗教灰市,正是滋生新兴宗教生长的肥沃土壤。在未来年月里,如果又有新兴宗教或灵性现象勃然而发,实在不必感到惊奇。

最后,从美国的经验教训来看,宗教自由才是民众权益和社会长治久安的最好保障。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美国曾经掀起一次新兴宗教热潮,从“人民圣殿教”的集体自杀到“统一教”的万人婚礼,令众人惊恐不已。相应地,出现了民间反邪教的一次热潮,其举措包括把那些被认为洗脑的人重新洗脑,予以挽救。然而,发烧热潮退去之后人们反思发现,反邪教的举措对于生命的摧残,并不亚于邪教本身所带来的毁坏。所幸的是,民间的反邪教发烧并未改变对于宗教自由的制度保障,宗教自由必然包含给予人们相信奇怪教义、组织起来举行奇特仪式的自由。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不允许政府独尊某个宗教,也不允许政府禁止任何一个宗教的实践。如果某个宗教的某种实践违背法律,法律只追究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而不会因此禁止信奉这个宗教或教派。这种宪政的结果,是减少甚至避免了宗教之间的暴力冲突。人们在法律保障之下自由地选择宗教,也造就了更多真诚的信仰者和社会总体的道德秩序。当然,宗教自由并不意味着不允许批判某个宗教或教派。其实,各个宗教都在不间断地批判异端,以便维护自己的正统信仰和实践。民间团体和个人的动情劝信、和平竞争、理性批判,这些都是宗教自由的题中之意。

换言之,如果是在宗教自由的宪政框架中,各种基督教会对于“东方闪电”等异端的理性批判和组织上的自我保护,是正常的、合理的、合法的。如果“全能神”信徒有强迫他人信教的行为,如同强买强卖的行为一样,此种行为应该受到制止,行为者应当受到惩罚。同样,如果信徒中有金钱和性犯罪,也应依循法律程序进行刑事处理。不过,如果只是一群善男信女相信某位“女基督”的“神话”,或者因着相信末日来临而竭力劝信他人,这些应该属于宗教自由范围,不应给予处罚惩戒。当然,为了开启新政,严打腐败和邪教,或可赢得民心。不过,绕过法律程序的严打即便收效一时,却也只能是治标不治本。政治制度的改革和宪政的落实,才是长治久安之计。

(写于2012年年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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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 2, 2014, 5:44:25 AM6/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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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该打,什么不该打,不知国内有无理性讨论的空间?在民族问题上也是如此,如果无法理性讨论,问题可能会越来越多。宣传归宣传,至少在决策的时候要理性一点吧,还是说决策层本身就没有理性讨论空间?望国内朋友示教。澳大郝志东




From:        "Yang, Fenggang" <fy...@purdue.edu>
To:        "chine...@googlegroups.com" <chine...@googlegroups.com>
Date:        06/02/2014 04:24 PM
Subject:        Re: [ChineseSSSR] 528凶杀案的六名嫌犯系打着基督教名义的全能神邪教成员
Sent by:        chine...@googlegroup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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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g, Fengg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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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 17, 2014, 12:31:14 PM6/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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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6月03日

招遠血案讓全能神教再入公眾視野

紐約時報中文網編輯 曹莉

北京——39歲的北京保安Simon看起來和其他從農村出來打工的人並無二致,但一旦交流起來,他便顯出不同,三句話不離「上帝」、「基督」、「做工」。他只願意給出他的英文名字。他說在他出生的河南周口小村裡,他的家人依然信奉共產主義,但在北京郊區他那間不足10平米的小屋裡,每周幾天,他會在下班後和其他信徒一起祈禱、唱詩、跳舞。

「我叫Simon、西蒙,喜歡聽上帝的聲音,喜歡琢磨上帝的心意,並按照上帝的心意行事。」

只不過,Simon信仰的是一位「女基督」——他是一名全能神教的信徒,這個教派自稱受基督教影響而創立,相信基督已經回來,是一名曾在河南生活的中國女子。

Simon沒有想到的是,上周在山東招遠一家麥當勞餐廳發生的暴力殺人案,讓他所信奉的全能神教——它被政府定性為「邪教」——再次成為政府和民眾討伐的焦點。

據官方媒體新華社報道,上周三夜裡9時左右,來自河北的張立冬等六人在這家餐廳內向周圍就餐人員索要電話號碼,一名吳姓女子拒絕後遭到六人的攻擊後死亡。在一段由圍觀者拍下並上傳至網絡的視頻中,一男子用工具不斷重擊躺在地上的被害人,一邊喊着「惡魔」、「邪靈」。被害人發出的一聲聲慘叫令人生出徹骨的寒意。

周六,招遠公安在其官方微博上發出消息,稱張立冬和他的兩個女兒、未成年的兒子,以及另兩人皆為邪教組織「全能神」成員,「為發展邪教組織成員,在麥當勞向周圍就餐人員索要電話號碼,遭被害人拒絕後,遂對其進行毆打」。警方從幾人住處查獲「全能神」書籍等邪教資料。

無法就警方說法進行單獨核實,但面對中央電視台的採訪,視頻中實施攻擊的男子、犯罪嫌疑人張立冬承認6人全部信奉全能神,不懼怕法律「相信神」。他說,被害人是「邪靈、惡魔」,雖然他們與她並不相識。

Simon說,他無法知道事件的真相。他說他不會幹這樣的壞事,但世間發生的一切都是「上帝的美意」。「聖經說了,如果沒有上帝的許可,一根頭髮都不可掉。」

事件發生後,全國迅速掀起了反邪教的高潮。招遠市公安局宣布將開展嚴厲打擊邪教犯罪行動。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專項行動辦公室在其官方微博上呼籲人們舉報「全能神」邪教活動。周日的《羊城晚報》報道,廣東韶關一婦女組織39人到自己家中,提供「全能神」學習資料進行學習,近日被韶關市中院判決犯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

這已經是全能神教近幾年來第二次引起公眾的關注。就在不到兩年前,2012年底,瑪雅世界末日預言甚囂塵上之際,全能神教大肆宣揚:信「全能神」才能得救,凡不信和抵制的都將被「閃電」擊殺。河南省光山縣拿刀砍傷20餘名小學生的閔擁軍,就被認定為是受了這一教派的誘惑而作案。中國政府因此在是年歲末發起全面打擊行動,在青海貴州等處查處了千餘人。

全能神教由東北人趙維山於1993年在黑龍江創立,又名「東方閃電」,其名來自《聖經·馬太福音》24章27節有關基督再來的預言經文:「閃電從東方發出,直到西方,人子降臨也要這樣。」此派信徒認為基督已經再來,就是中國出生的「女基督」,人們得救必須信奉「女基督」所傳講的「全能神」,又叫「實際神」。同時,「全能神」因攻擊中國共產黨為「大紅龍」,煽動信徒與「大紅龍」展開決戰,建立「全能神」統治的國度,而被中國政府認為具有政治企圖。中國政府早於1995年就將其定為「邪教組織」予以取締。

主流基督教會也一直視這一教派為異端。梵蒂岡便否認全能神教為基督教派。2013年4月,梵蒂岡新聞機構信仰通訊社(Agenzia Fides)曾報道,全能神教用虛構的醜聞「採用欺騙、要挾天主教領導人的手法」,「在福音派基督徒、甚至在天主教徒中引發困惑」。「通過很多人的見證,我們發現這一教派常常使用道德暴力和虐待、挾持、下毒等身體暴力,甚至會殺死那些想要退教的人。」

然而,儘管中國政府數次發起打擊行動,這一教派並未因此衰弱或消亡。2000年,創始人趙維山攜「女基督」楊向彬逃往美國之後,又在紐約設立了總部,並迅速在許多其他國家、地區發展了信徒。而中國大陸也依然發展迅速。根據河南省反邪教協會的統計,全能神在中國大陸約有300萬信眾,主要分佈在中國的農村地區。

該協會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官員在接受電話採訪時說,全能神教的組織相當詭秘、嚴密、層級分明,「比政府的有些組織方式更完善、更緊密」。他們常常會以家庭教會成員為目標來招募信徒,暴力是他們經常採用的手段。這位官員表示,在河南當地有許多地下教會的成員因為拒絕加入全能神教而被打傷。

從80年代起就支持中國家庭教會發展的香港九龍基督教復興教會牧師包德寧(Dennis Balcombe)在接受電話採訪時說,全能神教就是邪教,使用如逼迫、洗腦、威脅、性、金錢誘惑等不道德和非法的手段來招募信徒。他無法確定招遠麥當勞殺人嫌犯的真實情況,「但是說全能神教會打人,並不奇怪」。他本人就曾在去年受到香港全能神信徒的攻擊。

「去年,我在辦公室的時候,他們打發四個人來跟我談話,要我相信全能神,我說這不是我們的基督教,我不相信。後來,我拿出相機拍他們,他們非常生氣,動手搶我的相機,打傷了我。」包德寧說,在香港有不少牧師和基督教信徒被他們綁架。「你不加入他們不會讓你走。」

不過,曾為法輪功信徒辯護的法學專家滕彪則認為,信徒犯罪要區分信徒的個人行為,還是教義本身有暴力傾向。「按照法治國家的標準,教義中的言論要構成犯罪,必須能構成清晰而迫在眉睫的危險、會立即導致暴力。」

他說,任何人從事暴力犯罪活動都應該進行打擊,但必須要按照法律來懲罰任何犯罪活動,不管嫌疑人的信仰是什麼,屬於什麼群體。「就像有人說的,共產黨黨員幹部也有很多貪污、受賄、殺人等犯罪活動,那並不能夠得出結論要打擊整個共產黨。」

官方媒體《環球時報》英文版近日文章援引全能神教台灣總部的一位代表稱,「她教派的成員都是基督徒,不可能犯下這樣的罪行。」

美國普渡大學(Purdue University)中國宗教與社會研究中心主任、社會學教授楊鳳崗則認為,此次招遠事件,媒體的注意力不應聚焦邪教及其信徒的心理,而應探究政府這樣宣傳的目的是什麼,違反法律程序的做法,比如讓犯罪嫌疑人上央視接受採訪等。在他看來,政府定邪教很可怕,全民動員反邪教,也很可怕。

在2013年初為紐約時報中文網撰寫的一篇評論文章中,楊鳳崗曾分析了「邪教」作為一種社會現象產生的社會和政策基礎。

他在文章中指出,伴隨着任何社會劇變,都會有新興宗教的興盛,因為社會聚變導致已有的信仰體系被打破,迫使人們調整人生觀和價值觀,尋找新的意義和信仰體系。而宗教和教派的發展演變,有其社會根源和運行規律,並不是可以隨心所欲進行取締和禁絕的。有宗教需求,就必然會出現宗教供給者,這就構成宗教供需市場。在強大的宗教管制政策下,中國的宗教市場尤其複雜多變。既有政府認可的五大宗教紅市,又有政府打擊的宗教黑市,還有介於二者中間的宗教灰市。只要宗教紅市中的宗教組織在數量和活動上被限制,宗教黑市就必然會出現;只要宗教黑市被壓制,宗教灰市就必然會出現。過去三十年,對於十多個所謂異端「邪教」的鎮壓,並沒有減少宗教黑市中「供給商」的數目,只不過把一部分信徒從這個教派驅趕到其他教派而已。

中國目前共定義了包括全能神教在內的14種邪教。據河南省反邪教協會的統計,僅在河南省,每年投入在打擊邪教方面的經費就達數億。但收效看起來並不顯著。

在包德寧來看,中國無神論的政權和對宗教自由的限制助長了邪教的發展。他說,美國很少有異端、邪教,因為美國宗教信仰自由,到處都能買到宗教的書、聽到講話、到處都有教堂、電視廣播也有這些信息,美國人知道什麼是異端、邪教。但中國在宗教方面不太開放,所以有很多教會變成地下教會,又由於沒有掌握足夠的信息,對宗教教義接觸不夠,助長了邪教的發展。

Simon信教的歷程或許可以折射出中國現實的複雜與無奈。出生農村的Simon從小常受同村男孩的欺負。他初中畢業後早早結了婚。在他高二那一年,女兒出生50天後,妻子離開了他。原本只想「找個好工作、多掙點錢」的他之後又遭遇了各種「稀罕事、荒唐事、噁心事、麻煩事、痛苦事」,覺得沒有別的路可走,於是在1999年底在家鄉加入了一個家庭教會,「因為世上其他的路都是邪惡的、敗壞的、淫亂的」。四年後的一天,有人來到他的教會向他介紹了一個新的上帝。經過了許多的辯論,Simon被說服了,加入了全能神教。

幾年前,Simon賣掉了自己在家鄉唯一的房產後,將其中一部分錢捐給了教會,獨自來到北京在一家餐廳里擔任保安。他從一家公司的保安跳到另一家公司的保安。他說他全心聽從全能神的旨意。

對獨自一人生活在北京的Simon來說,對全能神的信仰似乎是他在這座城市裡唯一的寄託,也是他與這個社會唯一的聯繫。因為一切都是「上帝的美意」,「萬事互相效力,讓愛神的人得益處。」

曹莉是紐約時報中文網編輯。


Yang, Fengg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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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 17, 2014, 12:38:41 PM6/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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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一轮打击邪教行动抓捕近千人

杰安迪 2014年06月12日
杰安迪(Andrew Jacobs)是《纽约时报》驻京记者

中国官方表示,已经抓捕了两个“邪教”团体的近千名信徒。此次打击的诱因是上个月发生在山东省一家麦当劳(McDonald’s)餐厅里的一桩杀人案。一名女子在案中被杀,案件震惊了全国,当局认定作案者是一个边缘宗教团体的信徒。

一名顾客用手机抓拍到了案发时的残忍暴行,几名全能神教的信徒用棍棒和脚踢的方式打死了一名叫吴硕燕的女性。此前,他们为了在这里宣教,试图索要吴硕燕的手机号码,但遭到了她的拒绝。

  • 查看大图电视画面中的张立冬。上个月,一名女子在山东省一家麦当劳餐厅被殴打致死,张立冬是该案的犯罪嫌疑人。

    China Central Television, via Associated Press

    电视画面中的张立冬。上个月,一名女子在山东省一家麦当劳餐厅被殴打致死,张立冬是该案的犯罪嫌疑人。

六名全能神教成员被警方当场抓获,其中四人是一家人。

中国官方通讯社新华社并没有说明,最近一波抓捕行动是在何时进行的,不过该社于周二表示,已有59名被捕的全能神教信徒因“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期最高者达到四年。这些逮捕行动是在辽宁和宁夏展开的。新华社表示,除了全能神教的信徒,此次行动还抓捕了另一个名为“门徒会”的基督教团体的成员。

针对全能神教和其他被禁宗教团体的打击行动,是中共遏制异端基督教教派的最新动作。中共称这些团体强迫入教,具有危险性。然而,虽然当局定期实施打击,包括在2012年的一次全国性打击中,抓捕了1000名全能神教成员,但是此类异端信仰的吸引力却依然存在。

一些专家表示,又名东方闪电教的全能神教在中国可能有多达100万信徒,其中许多人都身处农村地区。该教于25年前在中国东北部的黑龙江省创立,宣扬末日情景,相信上帝会以在中国出生的女性身份重新降世。主流基督教大多数派别的领袖都对该教的信条,以及狠毒的传教方式表达了谴责。

香港教会更新运动(Hong Kong Church Renewal Movement)总干事胡志伟(Wu Chi-wai)表示,中国内地的牧师给他讲过相关情况,他们称全能神教的成员有时会绑架或诱骗其他教会的信徒。

“正统的教会不能接受它,包括天主教会和基督(新教)教会,因为它不是让人来接受耶稣基督,”胡志伟接受电话采访时说。“他们说他们自己有一个女人比耶稣基督更加成功。”

虽然民众最初愤怒的原因是,5月28日麦当劳打人事件发生时,众多旁观者都没有出手干预,但在国家电视台播放了那些人的领头者张立冬供认罪行的录像后,公众的情绪发生了转变。做过生意的张立冬现在无业,他说遇害者是“魔鬼”,该死。

“我们不怕法律,”他说。“我们相信神。”

在麦当劳被捕的人员中有三人是他的孩子,其中包括他12岁的儿子。

在经过数十年打击非法宗教团体的猛烈宣传攻势后,中国公众对那些被控是邪教成员的人,极少会表示同情。

目前尚不清楚,在最近的打击行动中被逮捕的人是否能得到律师辩护。过去,少数愿意挺身而出为被告辩护的律师经常遭到骚扰甚至拘留。

去年,一家法院称,律师王全璋在他的一名当事人接受审判期间扰乱法庭秩序,并将他拘留了几日。这名当事人是法轮功成员。被禁的精神组织法轮功,受到了官方的大力惩处。

周三,王全璋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对所谓的邪教的声讨和起诉存在极大问题,因为取缔一个团体是非常主观的决定,缺乏独立的监督。他还表示,更重要的是,当局应该关注于惩处犯罪行为,而不是信仰。

“人不应该因为自己的信仰而被逮捕,”王全璋说。“但如果有证据证明,比如某人确实杀害或伤害了其他人,那他们应该被起诉。”

杰安迪(Andrew Jacobs)是《纽约时报》驻京记者。

翻译:张薇、许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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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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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 17, 2014, 12:42:14 PM6/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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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做正事很难很少,但这件事情是太正确了,只是做得太晚,否则,我的母亲在1998年也不会被东方闪电(全能神)绑架和折磨了。愿上帝怜悯和保护所有爱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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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uming 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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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 17, 2014, 1:34:11 PM6/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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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也有很多受正统宗教(如基督教、天主教)排斥的异教或邪教存在。前几天我在家门口还收到“耶和华见证人”上门发送的宣传单。校园里、购物中心更是可以经常见到法轮功的宣传品和摊位。只是任何人不会因信仰定罪,只能因行为定罪。只有如此法律法规才有可操作性。

至于开放宗教市场,是否会驱除邪教或净化社会。对此不少人在宏观上可能有个认识的误区。美国可谓是一个宗教市场自由开放的典范,也是一个全世界各种异教的大本营。在这里可以找到各种各样的异教或邪教,包括在其他国家受到打压排挤、亦不为美国主流宗教认同的的异教或邪教。根据以往社会发展的规律和趋势表明,伴随着经济、科技、和社会的发展,是自然与社会生态系统的退化、人性的败坏,各种异教和邪教不但不会消失或萎缩,反而可能会越来越兴旺。包括各种社会犯罪种类和危害程度亦是如此。圣经中关于世界末日的预言也正是基于这个趋势。对此政府和学者都可能需要有个清醒的认识,否则很可能会陷入政策或研究的误区。

鲍曙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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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 17, 2014, 6:34:56 PM6/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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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香烟、毒品海洛因都进入自由市场,高级的香烟就一定会战胜低级的海洛因?宗教自由市场一定能得到优胜劣汰的奇妙效果?自由市场取代三色市场,真的会让中国宗教状况变的更好吗?


发自我的 iPhone

Yang, Fengg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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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 19, 2014, 7:52:32 PM6/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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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

中国反邪教意在加强政府控制

慕容雪村 2014年06月19日

6月1日,我的朋友,秋雨之福归正教会的王怡牧师在街头散发反对堕胎的传单时,被警察强行带走,理由是“非法散发商业广告”,半小时后他被释放。三天后,他再次被几名不肯出示证件的警察带走,这次没有说明任何理由。经过12个小时的审讯,他于当晚24时被释放。

我在新浪微博上公布了这个消息,有人表示抗议和愤怒,另外一些人的表现则令人非常吃惊,一位网友评论说:“警察干得漂亮!”

在这些满怀敌意的评论中,我很怀疑有多少是发自内心,又有多少是出自政府的授意(有关“网络信息员”及“网络评论员”的新闻层出不穷,这些人被称作“五毛党”,他们由各地政府聘用,主要工作就是赞美政府和为政府辩护,以及攻击那些批评政府的人士。)但无论如何,我相信其中有一部分是真诚的,而这多多少少和最近发生的一件事情有关。

5月28日,在山东省招远市的一家麦当劳快餐店里,一位名叫吴硕艳女子被六位凶手围殴致死,旁观者无一人上前制止。事后中国中央电视台宣布这六人为“全能神教”信徒,并暗示他们行凶的原因就是受了“全能神教”的影响。

几天后,政府公布了一份包含20个邪教组织的名单,接下来的事情更加顺理成章:各地的电视和报纸都开始宣传邪教的危害,许多社区、村庄和学校都开始布署反邪教的专项行动。

反邪教运动犹如项庄舞剑,其意并不仅限于邪教,还有那些主流的宗教活动。人民网和官方的《环球时报》更是高瞻远瞩地把矛头指向了中国的地下基督教会,《环球时报》的文章认为“地下教会和邪教传播极为迅速……形势极为严峻……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时候。”

中国政府的反邪教运动以一宗命案为契机,但其用意却并非是为了公共安全,而是要整肃、打击所有不顺从的独立教会及其信徒,从而加强对中国社会的控制,稳固其自身统治。

作为外来宗教,基督教的迅猛发展显然已经引起了中国政府的紧张和忧虑。而它在上世纪80年代的东欧巨变中所起的重要作用,则被许多官员视为前车覆辙,前宗教事务局局长叶小就曾多次谈论天主教对波兰共产党倒台的影响。国家宗教事务局官网2012年9月的一篇文章说得更加明确,认为宗教(特别是地下宗教)已经“严重威胁到中国的国家安全”。

很难知道中国有多少基督徒,但毫无疑问,这个数字一直在增长,截止到2010年,中国的官方数字是2305万,而美国皮尤研究中心今年4月的数据则认为,中国基督徒占总人口的5.1%,即约6700万,包括5800万新教徒和900万天主教徒。美国普度大学教授杨凤岗根据此推算,认为中国在15年内将成为基督徒最多的国家。 

中国有两种宗教,一种合法,一种不合法。合法的宗教必须首先获得政府的批准,不合法的一般称为“家庭教会”或“地下教会”。

合法的被称为“三自爱国教会”。由政府直接控制和管理, 其基本原则是不受境外干预,即“自治、自养、自传”。 合法的前提是接受政府的管理:大多数神职人员都在国家神学院接受教育,甚至直接由政府任命。

不合法的是指那些未经政府批准的独立教会,它们常常受到政府的打压。《人民日报》的文章更是把地下教会视为美国孤立中国、“干扰中国崛起”的重要工具。

最近几个月,在中国东南部的浙江,连已经取得合法地位的教会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打压,数十座教堂被拆除了十字架,有的甚至是整体被拆除,其中以永嘉县的三江教堂最为著名,这座教堂于4月28日被夷为平地,此前它一度被评为温州市最美的建筑,而温州则因为教堂众多而被称作“中国的耶路撒冷”。

自共产中国建政之后,所谓的“共产主义信仰”一直被推崇为中国人的“宗教”,传统信仰备受打压,文化大革命中,大量寺庙教堂被拆除、焚毁或挪作他用,许多僧侣被强迫还俗,甚至强迫婚嫁。因此,儒家和佛教等传统信仰体系被削弱。旧的信仰如儒教和佛教渐趋势微,但随着中国的开放,中国人拥有了更多的个人自由,也重新燃起了对信仰的渴望。对于许多信徒来说,基督教不仅可以填补精神上的空虚,更可以提供中国生活中极为稀缺的归属感。

虽然基督教的影响力与日俱增,但在数十年反宗教的宣传和鼓动之下, 大量的民众不仅缺乏宗教常识,而且对各种宗教都极为反感。和100多年前的义和团一样,他们很容易就会把一切新兴的、外来的宗教都视为邪魔外道,把所有的神职人员都视为自己的大敌。

6月1日,中国中央电视台公布了“邪教组织的六个特征”,其中包括个人崇拜、无视道德以及限制人身和精神自由等等。所有这些特征,都可以在共产中国找到现实的证据。这段话在网上被大量转发,许多人都有意地将它指向共产党自身,含蓄地发表评论道:感谢政府感谢党,我终于知道哪个才是最大的邪教了。

慕容雪村为《纽约时报》观点与评论版特约作者,出版有小说《成都,今夜请将我遗忘》、《原谅我红尘颠倒》及非虚构作品《中国,少了一味药》等。本文英文版发表于《纽约时报》,中文译文经慕容雪村本人审定。
翻译:王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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